风景画通俗地说是以风景为题材的绘画。中国画中的山水画属于风景画,但不用此概念。该词约在20世纪传入中国,仅使用于西方传入的油画、水彩画等。西方的油画风景、中国的山水画最早只作为人物画的背景,以后才逐步发展为独立的画科。在西方,15世纪风景画独立成科,德国画家A.丢勒的水彩画和A.阿尔 特多费尔的油画中,出现地方志性风景画。该画种成熟于17世纪的荷兰。J.van雷斯达尔、J.维采尔、M.霍贝玛对风景画的发展有较大贡献。与此同时,又产生了海景画、夜景画、街景画主要分科。中国山水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审美情趣以及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样,在西方画坛占重要地位的风景画也是如此。这两种表现相同的对象却采用不同的表现手法的艺术形式在世界艺术宝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