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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的感动 一个夏天的晚上 家里停电 闲来无事和哥哥去街上晃晃 在一家小音像店 发现了爷爷的动漫碟片 一直特别喜欢爷爷就买下了 因为是盗版 其中有一部《岁月的童话》 被翻译成了《岁月的通话》 却意外更记得这个名字 每每想起这些场景 都是满满的回忆与感动 就像是和曾经的自己打了一通长长的电话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你懂love的真正含义吗:“L”代表Listen(倾听)“O”代表Obligate(感恩)“V”代表Valued(尊重)“E”代表Excuse(宽恕),我们都想要一份长久的爱,所以要永远学会-倾听对方,感谢对方,尊重对方,宽恕对方。 每个人都需要Love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关于心形线的爱情故事 《数学的故事》里面说到了数学家笛卡尔的爱情故事。笛卡尔于1596年出生在法国,欧洲大陆爆发黑死病时他流浪到瑞典, 1956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小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笛卡尔向她介绍了自己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了后勃然大怒,下令将笛卡尔处死,小公主克里斯汀苦苦哀求后,国王将其流放回法国,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sinθ)。国王看不懂,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总是说情话的,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一直闷闷不乐的克里斯汀,公主看到后,立即明了恋人的意图,她马上着手把方程的图形画出来,看到图形,她开心极了,她知道恋人仍然爱着她,原来方程的图形是一颗心的形状。这也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死后,克里斯汀登基,立即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心上人,无奈斯人已故,先她一步走了,徒留她孤零零在人间... 据说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今天突然想起听那首wish you were here,然后想起在化工学院社联活动的一次演出,我,邓腾还有驼子演出了三首歌,wish you were here 南方 behind blue eyes,那次的演出驼子唱的很感人,我们弹得也非常有感情,据说台下有个小姑娘被感动的哭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我们在学校可以做的更好,我要自信些。我想那段时间我的演出我要忘记它,就像那次送罗丹的演出,那次南门的演出,那次扭机的演出等等,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必须去忘掉。 可是我真的能忘记吗?那些我们五个兄弟一起奋斗的日子,我想我会记一辈子,这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时光,我们的艰难,我们的快乐,我们一起走了三年,还要继续走一年,也许更长,我们不是技术最好的,我们不是最牛逼的,但是我们是最兄弟的,我们是最铁的,大学你们是最好的,你们是我心里的The special。我想说我真的爱你们。 那个2007年的夏天,那个燥热的十月,一个青涩的少年找到了我,说他希望我能和他组一个乐队,然后参加化工学校院的新生晚会(我不得不说我和化工学院有太多的故事),然后我说来吧,那个青涩的少年就是我们的主音邓腾,和他一起的是赵博思,然后我们在一个晚上又找来了老邢(一个更青涩的男生),在第二天我在厕所见了一个想当主唱的人,我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反正我把他据了,现在我觉得我当时真是太明智了,驼子,你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吧?贝斯天山是我的发小,因为他有一把贝斯(其实是我让他买的)所以他就成为了我们的贝斯。 然后就是田papa介绍的排练的地方,那个纠结的地方,那个地方我没有什么好感,唯一的好的记忆就是楼下的卷饼,那是我们在漫长等待的时候唯一的慰藉,等待的是排练房的越是,慰藉的是焦急的心。对于那段的排练房,我只想说,现在在名琴坊的大家们,好好珍惜吧,请爱护音响,线以及那里的一切!!还有爱护我们的boss田papa~~ 我们的名字是我起的,我喜欢nirvana,所以就以他们的一首歌heart-shaped box为名,后来觉得英文太繁琐,就直接叫了心形盒子。我们的第一首歌是花儿的结果,这首歌我们排了很多次,对了那个时候实际上学校只有我们一只乐队。。。 那次的演出时2007年10月27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那天晚上吃的是二楼半的土豆牛肉,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不解释。之前在科汇有彩排,彩排的时候有一个插曲,一个很大的插曲,这个插曲插了三年,心形盒子的兄弟们你们懂的,那次演出的记忆都是鼓手的各种拍儿不对。。。 之后我们演出不少,什么蓝莲花(我记得好像是排了没上),然后天使,然后石工的圣诞歌系列,很杂,那时候很傻很天真。 转折点,心形盒子真正成立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是老邢从键盘手变成鼓手的时候,以前的鼓手主追求的太多,想法和大家不一样,所以离开是必然,他现在大概什么都没有了吧,我想我不能说他的坏话,因为那样就不是好孩子了~~老邢,我不得不说,以前没有任何的鼓得经验,但是几天后的演出证明他成功了,他成功的由一个*庸的键盘手变成了一个伟大(伟大只相对于体型)的鼓手,好吧,我爱你,老邢。 送别罗丹的演出,我们演出的相对于现在真的不怎么样,但是我们很开心的把罗丹送走了,罗丹是我们的带头大哥但是,第一次在化工的演出是他帮我们弹得bass,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欠他很多,那次效果最好的是那首creep还有私奔,演出的最后,我和邓腾各种断弦。罗丹唱了几首自己的歌,他说自己是瞎写的,但是我真的觉得很有味儿,有那种老北京的范儿,罗丹,你真是被*庸的石油大学埋没了。。。。替你惋惜。。。
白衬衫 濒临城市的海 涌来的热浪 白T恤的晃影 不断爬升的温度计 夏天阳光射进教室斜斜的影子 晚上吹来暖风 空气里刺激的薄荷味 单车踩的飞快 脚底下的风 空气里黏黏的汗水 铺路的沥青寂寞成软蜡 空气里回荡的笑声 马尾骄傲地挂在头上 老师板书时刷刷的声音 课桌上瞌睡一半的同学 马路上传来的汽笛声 燥热 头顶上电风扇转个不停 悄悄从课桌下递过纸条 埋头苦干玩手机 不停抬起手看时间 总是在挤窗户边的位子 用手揉头发
那年夏天是如此痴迷,如此绚烂,然而如今的记忆里却好像只剩下燥热的空气,河岸边的流浪猫,还有,阳光照耀下的你......来不及跟你说些什么你就已经不在了,谁也回不去那些年华。 ——2015.10.4 偶然遇见了你,我还是只能走在你身后,一路跟着你的脚步,看你看过的风景。 ——2016.1.20 午后阳光照在书桌上的英语笔记,空气里还是有些寒冷,闲在家里也是无聊,就出去逛了一圈,这样的天气待在家里只会胡思乱想。昨天晚上梦到了很久不见的你,你还是一样。 ——2016.2.17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最喜欢在夏天的夜里吹着吹着凉风吃着冰淇淋看着电视
高中生夏目有灵异体质,能看见别人所看不到的。 当他得到祖母的遗物“友人帐”之后,不论白天或晚上,开始有各式各样的妖怪,纷纷找上门!原来夏目的祖母铃子,也和夏目一样有灵异体质,大家都对她敬而远之。铃子因为十分寂寞,便到处向妖怪下战书,并要战败的妖怪交出名字,订立服从的契约。而夏目拿到的,正是这本写有众多妖怪名字,能够号令百妖,力量引人觊觎的“友人帐”! 夏目在得知事情原委后,决心将“友人帐”上的名字, 一一还给被祖母击败的妖怪。而想要拿到友人帐的妖怪“猫咪老师”,则自愿当保镖,保护夏目和“友人帐”,共同踏上妖怪之旅! 暑假期间来到乡下爷爷家玩的6岁女孩竹川萤,在妖怪所住的山神的森林迷路,遇到了人类模样的妖怪阿金。阿金不能与人类接触,一旦碰到就会消失。萤在阿金的帮助下走出了森林,之后每年夏天萤都会拜访阿金。年复一年,直到某年的夏天…… 夏蝉的鸣声、 强烈的日光、 纯白的入道云、 树叶摩擦的声音、 在夏季的森林邂逅的二人。 夏天的记忆缘何鲜明地铭刻在胸口? 一定是那个时候,一切都过于耀眼,因此并不觉得恐惧。 只在瞬间绽放的快乐、美丽、以及心跳。 然后,戛然而止。 描绘这样的两个人的哀伤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