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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爸妈讲我很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是广告那个时候我还不记事,但是小时候我确实很会背广告词这个我记得....囧
后来开始记事了大概是四五岁开始就是看动画片了从幼儿园开始放学回家就把电视机打开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钟的大风车《金刚葫芦娃》《舒坦和贝塔》《黑猫警长》《神笔马良》《阿凡提的故事》《三毛流浪记》《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海尔兄弟》《地球超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西游记》说实话国产的动画都是很小的时候看的主要是中央一台的囧囧囧后来是小学二年纪家里安了有线我就开始了CARTOONNETWORK那个时候武汉某有线台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七点一直都是很好看的动画片哟西《小红帽恰恰》《小小露露秀》《蓝精灵》《鸡与牛》《杰森一家》《无敌神猫》《两只笨狗》《阿达一族》《猫与老鼠》《魔法少女》《飞天小女警》等等那个时候真的是幸福到抱着电视看动画片啊而且中午放学回家还重播那真的是除了上学睡觉基本全部都看动画片啦还之后看的国外动画片越来越多《美少女战士》《樱桃小丸子》《机器猫叮当》《名侦探柯南》《怪蓝高手》《摩卡少女樱》《火影忍者》《犬夜叉》还记的小时候电视里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真的是一集都不能掉如果掉了一定要看重播如果重播也没看我会郁闷疯掉第一次看柯南是在小学三年级柯南那叫一个帅啊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一直喊着要嫁给他呢~还记得看图书馆**事件差点没把我吓死还记得和我爸爸一起看樱桃小丸子差点把我们俩笑死还记得小学看百变小樱太好看等不及就租盗版碟子看完的还记得看《火影忍者》激动的说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动画片和我们班一帮男声讨论火影里面的剧情很带劲~我已经很多年都不看国产动画了主要是看不下去虽然现在已经奔二了还是成天离不开动漫画主要是日本的我爸说我从小看到大都看不厌都大人了还跟着动画片里的人又哭又笑的还说一天到晚看鬼子的动画片要是日本和中国打起来了你肯定第一个叛变!无语啊囧死我了。不过动画片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觉得小时候守在电视机旁等待动画片的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还记得我上初三的时候老师出了一个作文题就是要我们写关于广电在几点到几点禁止播放国外动画的决定让我们对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我很正义的是写的支持这个决定写的什么文化侵略啊动漫产业要发展啊现在我也明白了这个决定会让很多孩子失去幸福的感觉反正我很庆幸我是在电视机旁守着动画片的一代人。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干不完的工作,停一停,放松心情;挣不够的钱财,看一看,身外之物;
看不惯的世俗,静一静,顺其自然;生不完的闷气,说一说,心境宽广;
接不完的应酬,辞一辞,有利健康;尽不完的孝心,走一走,回家看看;
还不完的人情,掂一掂,量力而行;走不完的前程,缓一缓,漫步人生。
有时候傻一傻也不失为一种幸福,让我们放下负担,像小丸子一样的简单生活吧~
1、像这种没头脑的孩子才会自作自受。
2、最可气的是这盆丝瓜,哎,全班只有我种得这么难看,还没完没了往上爬。其实我根本就没怎么理它,居然还没有死。
3、我还以为是傻瓜呢,原来是一家人。毕竟是亲人,笨都笨到一块去了!
4、这么差的骗术。怎么没人管?因为警察只抓老实人。
5、我的日记只写到八月三号,现在已经是三十一号了。
6、脾气不能不发,宁可丢坏书本,不能憋坏身体!
7、春游开不开心,车上的座位最关键啦。
8、民主当然要忍受自己看不惯的事了,不然会被人当成野狗乱汪汪。
9、与其过别人的节,不如睡自己的觉。
10、总要给大人一点面子。
11、(小丸子指着爸爸弘志)打扮得像忙人,其实最会偷懒。
12、小丸子:爸爸怎么走来走去,不干正事?爸爸弘志:我是在为你操心才要走来走去!
13、我对电视节目一直都有自己独特的品位。
14、为什么连感冒病毒也不愿意理我?
15、一个鸭蛋下面长四条腿,就算鸟了。
16、大概只有贫穷的家庭,才会为这点小事高兴半天吧(羡慕吧!)
17、咱们还是小孩呢!不必这么装模作样吧!
18、我以为夏天还早着呢!怪不得压岁钱都花光了。
19、如果和女生比的话,男生中傻瓜好象比较多。
20、我一直以为牛郎这个男人,是个对女孩子完全没有感觉的人,所以只有织女这么一个女友。
21、小丸子:我去年写的愿望,三个月内就实现了!爸爸弘志:哦?你写的是什么愿望?小丸子:我希望长高1cm,就真的高了。
22、过海关对心脏不好。
23、说“芝麻开门”也不行的!这个童话不知会让多少小孩子上当!
24、妈妈!如果那位叔叔被车撞死了,我会开心的!
25、太贵了,只有和妈妈一起,才可以吃。
26、心满意足享受每一点快乐,是走向幸福的唯一途径。
27、小玉:别这样抱它(流浪狗),传染出感情就糟了!
28、求求你啦!就依我一回吧!以后我再也不烦你们了,连丈夫都可以自己找!
29、小丸子:特大新闻!我们今天要吃法国大餐。姐姐:胡说!小丸子:真的!不骗你!姐姐幸子:难道吃完后就全家自杀吗?
30、在有档次的餐厅吃饭,却尽说些没档次的话,如果盘子里的鱼听到,没死也得给气死了。
31、爷爷,我和你一样笨,也挺好。
32、小丸子:我想拆掉这个闹钟。当年爱迪生就经常这样呢。爷爷友藏:好呀,小丸子越来越伟大了!
33、话这么多,我记不住。
34、小丸子:爷爷也会作诗?我怎么不知道?爷爷友藏:我经常在心里作。
35、我纯真的心由于牛排饭而欢呼不已。
36、如果光吃菜营养就好的话,还吃肉干什么?
37、在关键时候,爷爷并不一定能保护你!
38、不是为了零食,而是为了吃零食。
39、姐姐:在伊甸园里有棵苹果树,可是上帝却不让他们吃树上的果子。小丸子: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只是个苹果而已,好小气啊。姐姐:我也不明白了!也许上帝也喜欢吃苹果,所以不愿意给人吃吧。
40、小丸子:啊,男人真可恶!男人真可恶!姐姐:拜托你的语气不要像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好不好!小丸子:没人要?姐姐美子:就是没有好男人喜欢。
41、小孩子总是惯用撒娇的手法来体会大人现在的心情如何。
42、小丸子:我们姐妹要骨肉分离了吗?姐姐:等将来结婚的时候我们也会分开的,做了女人就是这样的了。
43、让我睡觉吧,反正也来不及了!
44、小丸子:早上的空气多么清新。姐姐:每天都这么清新!你刚知道呀!
45、小丸子:姐姐,你有多少私房钱?姐姐: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46、小丸子:爸爸,你想要什么吗?别客气,告诉我吧!爸爸弘志:最想要的,就是小丸子的成绩更好。小丸子:不要老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嘛!想想用钱能解决的。
47、爸爸要是没有更好的工作,将来给我当司机吧!
48、爸爸弘志:人真多呀!小丸子:他们可能是家里没有装空调,所以来乘凉的。
49、“和朋友复*”只是一种不看书的借口。
50、看爸爸不爱说话,以为他多有内涵。
51、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好听点说叫心细如发,另一种说法叫庸人自扰!
52、摔跤虽然疼,但看着别人一起摔,似乎疼痛也被人分担了一些!
53、新年是圈套,小孩子联合起来痛宰大人。
54、拿小孩子的话那么当真,爸爸真不像话。
55、老师只来坐45分钟,用不着这么打扫吧,他又不是首相?
56、唉!星期天居然下雨,老天爷瞎眼了。
57、小丸子:该死的爷爷!爷爷友藏:小孩子能用这么难的词语,真厉害!
58、那么不知羞耻,一定活得很轻松呀!
59、当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时便引诱别人交换:“好吃的冰淇淋哦,想不想吃?可是我不给你吃!”
60、30天的假期快结束了:“我还有28天的日记没有写出来,姐姐,日记借我看啦好不好。”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中文全名: 艾薇儿·拉维妮
英文全名: Avril R. Lavigne
英文发音: lah-VEEN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镇
出生曰: 1984年9月27曰
父母: Judy Lavigne; Dad: John Lavigne
兄弟姊妹: 哥哥Matt,小妹Michelle
身高: 5 1" (160.3 cm)
星座: 天秤座
绰号: laven
头发颜色: 褐色
眼睛颜色: 蓝色
国籍: 加拿大
爱好: 滑板、唱歌、写歌、冰球 吉他
宠物: 一只名叫“Sam”的迷拟小笨狗
纹身的地方: 胳膊、手腕、脖子、小腿、腹部和耳朵
婚姻状况: 离婚
喜欢的工作: 警察
最喜爱的食物: Pizza
最喜爱的电影: "Miss Congeniality"、"8 Mile"
喜爱的演员: Sandra Bullock、Tobey Maguire
最喜爱的歌手 :Alanis Morissette
最喜爱的品牌:Dickies, Osiris
最喜爱购物的地方: Tillys, Pacsun, Hot Topic, or any skateshops
最爱的颜色: 粉色、黑色和绿色
最爱的运动: 冰球、滑板
音乐制作人: Sum 41, Beach Boys, Alanis Morissette, Goo Goo Dolls, Matchbox 20, System of a Down
最喜欢的旅行的地方: New Zealand, Sardinia, Amsterdam
☆标志性的:
☆Avril对音乐、时尚、个性以及性感的定义被年青人所普遍接受和模仿,而她则是领头人。
可信的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
世界性的: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处事态度:
积极向上,充满乐观进取精神,但没人是完美的,所以有时也会情绪低落。
原本Avril的首张专辑"Let go"名为"Anything but ordinary" "Complicated"只试唱了3次就灌录完成.
其中"My world"部分的歌词是Avril在上数学代数(algebra)堂时作的.
☆Avril是用右手戴手表的. ☆Avril经常说"我不是要求反叛(punk)"
10岁时已经加入冰球队.
14岁首次作个人演出
第一次开始学吉他: 12岁学*她爸爸的6弦管吉他
☆Avril是家里的老二,老二通常不怎么受父母关注,所以她的性格之所以与众不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相信每个小孩都希望这样) ☆Avril喜欢用木吉他作曲,但喜欢用电吉他演出.
☆Avril就读的中学是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
☆Avril并不是不喜欢歌迷学她的衣着. 这点在杂志上澄清过.
☆Avril喜欢拆礼物的时刻.
☆Avril希望有个龙的纹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
☆Avril不单善于歌唱,还有艺术. ☆Avril喜欢星星和骷髅 - 就像她的官方网站的那些.
☆Avril有哮喘(asthma).
☆Avril曾创作一首打油诗"oops!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 (改自歌曲"oops! i did it again")
☆Avril曾经不喜欢钢琴.当她的家人叫她去学钢琴时. 她说"不是嘛! 钢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摇滚(rock)音乐…FucK the piano."
☆Avril不太精於电脑,每次她上网的时候都要找Evan帮手.
☆14岁首次在教堂作个人圣咏:"Near to the Heart of God".
☆Avril小时候已经学签名,"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我现在还能签得超快."
☆Avril害怕乘飞机.
☆Avril曾经在树上跌下所以脚曾经断了.
☆Avril在中学的时候不是万人迷. ☆Avril给一个男同学嘲说女孩不会捉鱼.后来给人发现她和一大群女孩在湖边捉了78条鱼.
☆Avril不喜欢当潮流的"跟屁虫",她穿戴她喜欢的衣服和饰物.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闹事,她很会尊重别人,在台上也是.
☆Avril14岁的时候就教自己学溜冰.
☆Avril喜欢在车上唱歌就像在"Sk8ter boy"里一样. "我小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而且每次事后都总会被人责备."
☆Avril喜欢穿著黑白条纹的短袜. ☆Avril是全球最美丽的50人中的第15名
☆Avril是全球十大鬼才音乐人中唯一入榜的女性
☆Avril腹部有曼森爱我的字样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EXO-K 130325 IVY CLUB 校服代言
SU HO
姓名:김준면(Kim Jun Myun)
官方译名:金俊勉(the star官方认证)
常见译名:金俊绵
艺名:SU HO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74CM(真实数据,请勿质疑)
生日:1991年05月22日
星座:双子座
血型:AB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aby Baby(4MEN)(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鞋码:250~260(大约41号)
昵称:绵绵,绵少,金温柔,金班长(学生时代学*成绩很好,做过班长学生会副**),绵队,爸爸(K队成员叫),守护(SUHO音译守护的意思),首富(快乐大本营十五周年庆典自我介绍时SUHO的发音),water(水的英文)小哥哥(K队年龄最大的)真挚的队长,优雅绵羊
性格:模范的,有礼貌,细心周到,温柔
特点:怕冷
特长:演唱,演技,高尔夫
理想型:留着长直发的文学少女/李敏贞在阳台上看书(如果是漫画书之类的,他会慎重考虑)把头发捋在耳朵后
喜欢的颜色:紫色,金色
喜欢的数字:8
喜欢的食物:紫菜包饭
喜欢的中国菜:烤鸭
喜欢的电影:加勒比海盗
榜样:东方神起,super junior
座右铭:认识你自己
《MAMA》中的专属技能:控制流动的水(与XIU MIN的技能相对应)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目前为止做过的最脱线的事:中学时和哥哥打架,在父母允许下到洗浴中心睡了一晚……
作为队长管住弟弟的要诀:给他们买好吃的,炸鸡,牛排最利于团结。
室友:吴世勋
学历:辉文中学——开浦高中——韩国艺术综合学校09级(话剧院演技科)
练*时间:7年(2005年末至2012年2月15日(EXO中练*时间最长))
队内职务:主唱,守护成员们的队长(EXO-K队长)兼 总队长 微笑担当(自己承认的)
出道前经历: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有担当的SU HO:俊绵给大家的感觉就是第二个利特,全身都被打磨得圆润润的,舞台表演也是稳的惊奇,年纪不大,但很有担当。
BAEK HYUN
姓名:변백현(Baek Hyun)
官方译名:边伯贤(the star官方认证)
title
常见译名:卞白贤
艺名:BAEK HYUN
国籍:韩国
身高:174cm
生日:1992年5月6日
生肖:猴
星座:金牛座
血型:O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离别练*(The Ray)(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鞋码:250~260(大约41号,与suho差不多)
昵称:边边,白贤,咸咸/闲闲(谐音)伯贤(上快本时说的),小白,白白,拽贤,小清新,村长(因为韩国有一个村子叫'Baekhyun Village'),村草白,白村花,校草白,牛肉(TAO的叫法),眼线妖孽,边白(成员们之间的叫法),小树苗(人气歌谣交通颂)白小清新,白三岁,伪忙内,清新村长,傲娇白,*丝白,开关白(白贤曾经跳过一段开关舞),便秘(小时候朋友是这样叫的因为姓边)眼线白,咸咸(与贤贤同音)、小蜜蜂(机场穿过一件像蜜蜂的衣服)、江户川白贤君、小柯白、江户川柯白(戴上黑框眼镜后很像柯南)、苗苗、边总,培根
特长:演唱,钢琴,艺能感,声带模仿(kiss the radio被爆常与灿烈在车里,能和D.O.用此对话),合气道
性格:活泼开朗,*易*人,善良,温柔没脾气(队友说)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灰色
睡觉的*惯:睡觉时会发出40次哼哼唧唧的声音,像小狗一样(电台节目中室友灿烈爆料)
特点:怕冷(把暖气开得很热 室友朴灿烈怕他冷经常半夜跑去沙发睡)
理想型:充满魅力的女子(韩佳人)、穿牛仔裤好看的和牛仔裤相称的女生,皮肤白、身材好、可爱(新浪访谈提到)
喜欢的电影:科幻片,动作片
喜欢的数字:48
喜欢的食物:韩食,中餐,日食,西餐,全部!
喜欢的组合:少女时代(最喜欢泰妍)、super junior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学历:富川中元高中毕业(准备考音大的时候在考场被SM星探发掘)
《MAMA》中的专属技能:可以利用光的能力(与LAY的技能相对应)
练*时间:一年
队内职务:主唱,眼线担当,气氛制造者
室友:朴灿烈
出道前经历:2011年 S.M. Casting System
座右铭:努力才是生存之道
如果有了女朋友想做的事:和女友一起赏樱花, 听着仓木麻衣的《Time after time~花舞う街で~》(《名侦探柯南》剧场版第七弹《迷宫の十字路》的主题曲)这首歌(提到过圭贤前辈就读的庆熙大学樱花很漂亮)
CHAN YEOL
姓名:박찬열(Park Chan Yeol)
中文译名:朴灿烈
艺名:CHAN YEOL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85cm(采访中本人亲自认证的真实数据)
生日:1992年11月27日
星座:射手座
特长:Rap,BEAT BOX,吉他,洋鼓,架子鼓 ,贝斯,钢琴,演技。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Always Awake(Jazzyfact)(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性格:明朗积极向上的,亲和力强
昵称:巨型泰迪,朴美人,校草,毛灿,灿灿,旺仔,泰迪灿,朴喜庆,灿妮儿,妮妮,快乐病毒(自称),牙齿富翁(后两项是自称),朴方吉,怕产鸟,灿鸟,欢脱灿,朴美男
理想型:喜欢笑,容易被他逗笑的女生(新浪访谈中提到)
*时的穿衣风格:嘻哈、街头风、休闲
解压方式:凌晨时,坐在车里和白贤一起打开车窗对着没有人的大街唱歌
特点:怕热
鞋码:46
喜欢的艺人:Super Junior,东方神起,2NE1,闵金浩
喜欢的食物:排骨,炸猪排
喜欢的颜色:黑色
喜欢的数字:21
喜欢的电影:school of rock(摇滚学校)
榜样:Jason Mraz,Eminem,Beezino (Jazzyfact)
座右铭:享受吧!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姐姐
《MAMA》中的专属技能:可以使用火,代表火凤(与KRIS的技能相对应)
毕业院校:首尔市江南区现代高中
练*时间:4年(2008年至2012年2月22日)
队内职务:Rapper(韩语),门面,气氛制造者,大个子担当,微笑担当
室友:边伯贤
出道前经历:参加过一年的校乐团,在高中的时候 梦想成为一名歌手
2008年东方神起UCC广告
2008年校服模特大赛银奖
2008年 S.M. Casting System
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灿烈是一个非常开朗的像小孩子一样的可爱男生,灿烈的笑容非常干净暖人。未出道前作为SM公司的公开练*生,就已经拥有歌迷会的比较有名的SM练*生之一,因在少女时代《Genie》MV中出演男主角而进入公众视线。
D.O.
姓名:도경수(Do Kyung Soo)
中文译名:都暻秀(the star 官方认证)
艺名:D.O.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73cm
生日:1993年1月12日
星座:摩羯座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illonaire(Travis McCoy)(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昵称:嘟嘟,度哥,嘟君,嘟麻麻(妈妈 sehun叫),丢丢(DODO谐音), 嘟嘟妈妈,腹黑度,人生赢家,优越嘟,惊恐嘟,钢铁猪,嘟小主,上帝视角
特长:舞蹈,演唱,BEAT BOX,声带模仿,做饭
性格:安静
将来的梦想:除了歌手还想做厨师,发型师
理想型:善良的 吃什么都香的女生(新浪访问提到)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喜欢的女团:F(X)
喜欢的女演员:阿曼达·塞弗里德
喜欢的食物:意大利面
喜欢的颜色:黑色
喜欢的数字:1
喜欢的电影:奇幻电影
学历:日山白石高中毕业,上过日山某音乐学院
圈内好友:任炫植(BTOB),尹斗俊(BEAST)EXO-MEXO-K
《MAMA》中的专属技能:充满强大的力量,可以使大地裂开(与CHEN的技能相对应)
练*时间:2年(2010年至2012年2月15日)
出道前经历:2010年 S.M. Casting System
队内职务:主唱,妈妈一样的角色(会给成员们做饭)
室友:金钟仁
KAI
姓名:김종인(Kim Jong In)
中文译名:金钟仁
艺名:KAI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82cm
生日:1994年1月14日
星座:摩羯座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Part of the list(Ne-Yo)(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昵称:黑钟( 队内成员称呼 因为肤色较黑 本名叫金钟仁 )、DancingMachine( 开儿自称)、teaser富翁(23个teaser中最早和最多的)、小开、开儿、开爷、开开、开少、开xi、开哥、开帝、开古、开宝贝、开儿子、金小开、金大开、金囧仁、金二开、金怂怂、金少年、金少女、金**、金不醒、金钟熊、道明开、**开、塞克西开、顺毛开、呆萌二开、白马王子。
性格:虽然木讷却很多情,想要对别人好却无法好好表现出来 认真、温暖,真实,内敛,专注,稳重、有些木讷,但很重情义、善良,纯真,可爱,想对人好却不知如何表达 、表面酷酷的,实际上很会照顾人、工作狂、不会撒娇 、不太爱讲话、
特长:舞蹈(芭蕾、爵士、Hip-Hop、Poppin、Locking等),游戏达人
爱好:跳舞、听歌、读书、足球、睡觉、看漫画、看动画片、打篮球、
个人技:舞蹈、“可龙~”(模仿《pororo》中小恐龙发出的可爱声音),天鹅式爱心、钟仁式爱心(给粉丝的爱的表达)、舞台上的霸气的表演(气场强大)
魅力所在:舞技超群、小麦肤色、性感的身材和声音、 集霸气可爱于一身、 超强的舞台表现力、 认真专注的性格、台上的自信,台下的羞涩、不会假装,很真实的表现自己、 会努力做好fan service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大姐(差9岁)二姐(差5岁),宠物狗mongu(萌古)还有zzanzu(赞古)
圈内好友:李泰民(SHINee)
理想型:韩艺瑟温柔的 性感又清纯的
喜欢的颜色:红色,黑色,蓝色
喜欢的数字:1
喜欢的食物:炸鸡
喜欢的电影:Billy Elliot(舞动人生)
喜欢的球队:切尔西
喜欢的球员:托雷斯
喜欢的书籍:东野圭吾系列
榜样:迈克尔杰克逊
座右铭:比起获得,给予更幸福。
经常做的*惯:咬嘴唇、啃手指 随时随地跳舞
室友:都暻秀
《MAMA》中的专属技能:瞬间移动、空间穿梭(与LU HAN的技能相对应)
毕业院校:清潭高等学校
首尔艺术高中(毕业)优秀毕业生
练*时间:5年(2008年至2012年1月3日)
队内职务:主领舞,性感担当、副rapper,组合形象
出道前经历:
2007年 S.M.青少年BEST选拔大会 舞蹈组第一名 人气赏
2008年东方神起UCC广告
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SE HUN
姓名:오세훈(Oh Se Hun)
title
中文译名:吴世勋
艺名:SE HUN
国籍:韩国
身高:183cm
生日:1994年4月12日(官方数据)
星座:白羊座
血型:O型
昵称:世勋,奶包,小奶包,白久,勋儿,忙内,色色,色混,色魂(SE HUN的谐音),年糕,吴年糕,吴**(与前首尔市**同名),吴世子,吴诗心,色勋,白眼忙内,诗心(粉丝们的调侃,世勋的中文不好总把他的名字念作诗心),勋勋,团宠,硬照小王子,吴总统,五味子(因为世勋出道还未成年)吴世子(因为跟KRIS同姓,而且年龄最小,故称)
性格:单纯,变得亲*的话就会很活泼,天真
特长:舞蹈,演戏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喜欢的食物,肉,寿司,巧克力奶茶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
喜欢的数字:3,5,7
喜欢的电影:动作电影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aby(Justin Bieber)(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理想型:善良、明朗、干净的女生(新浪专访中提到),电台采访中多次提到理想型是崔智友姐姐
经常做的*惯:吐舌头,翻白眼(因为*惯看上面所以像在翻白眼)
室友:金俊绵
亲*的艺人:鹿晗(EXO-M)(鹿晗就像大哥哥,很照顾世勋,世勋也很依赖鹿晗)、泰民(shinee)、朴灿烈(EXO-K)(两人认识时间很久)
《MAMA》中的专属技能:运用风的能力(与TAO的技能相对应)
学校:首尔艺术高中 (毕业)优秀毕业生
练*时间:4年(2008年至2012年1月9日)
队内职务:领舞,忙内,门面担当,可爱担当
出道前经历:2008年S.M. Casting System(小学六年级在路边吃炒年糕时,被SM星探发现,初二时进入SM。)
f(x)是S.M.Entertainment公司于2009年9月5日推出的亚洲Pop Dance女子组合(韩文名:에프엑스)。 f(x)组合成员包括队长宋茜Victoria、刘逸云Amber、郑秀晶Krystal、崔雪莉Sulli、朴善怜Luna。f(x)作为歌手出道是第一次,不过她们在此之前已经通过电影、MV、电视剧、广告等被韩国观众所熟悉。 2009年9月5日f(x)正式出道,以一首数码单曲《LA CHA TA》开始在歌坛活动,很快由这五个魅力十足的女孩组成的组合就赢得了关注,主打歌《LA CHA TA》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传唱。不仅在韩国,亚洲舆论也称赞f(x)是“有望将亚洲女子组合浪潮更新换代的新生势力”,于是乘着这股浪潮,出道一个多月后的f(x)正式推出了第一张单曲专辑《Chu~♡》,如同少女般甜蜜亲吻的歌曲,也诠释了属于f(x)特有的可爱。 2011年4月20日f(x)发行全新音乐专辑《PINOCCHIO》,专辑销量一路飙升,名列所有韩国女子团体销量第二名,并凭借音乐专辑《PINOCCHIO》与后续专辑《hot summer》拿下音乐银行、M!CountDown、人气歌谣共10个一位,迅速挤身韩国一线女子天团行列。 f(x)应援气球
官 方 名: f(x) 韩 文 名: 에프엑스 所属公司:S.M.Entertainment 出道时间:2009年9月5日 组合风格:Pop Dance组合 应 援 色:淡紫色(韩国sm公司官方已确定,原为珠光水蓝色) 应 援 物:淡紫色气球 粉丝名称:(官方网站还没发布) 组合成员:Victoria(宋茜)、Amber(刘逸云)、Luna(朴善伶)、Sulli(崔雪莉)、Krystal(郑秀晶) f(x)的意思: f(x)的组合名称取自数学符号,象征着该组合与X的值不同就有不同结果的函数一样,将凭借5名成员的多才多艺成为一个在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女子组合。此外而f(x)中的F又有着FLOWER的含义,而X则象征着女性染色体XX,因此f(x)这组合名称也象征着SM公司要将她们打造为亚洲顶尖的女子组合的决心。 f(x)的意译:可以任意用自己的颜色风格去实现任何事
---Victoria 中文名:宋茜 韩文名:빅토리아 송 英文名:Victoria Song 日文名:ビクトリア 国 籍:中国 出生地:山东青岛 生 日:1987.02.02 星 座:水瓶座 生 肖:兔 身高/体重:168CM/45KG 队内职务:队长 主领舞 美貌担当 人气担当 (中国地区)软体担当 血型:A型(自己以前一直以为是O型) 昵称:V妈(成员爱称、仅成员称呼),小队,宋leader,中国姐姐(HF用),pororia(HF用),宋姐,宋队,V姐,V队,茜妞,茜茜(粉丝通用),软体公主,宋茜茜,茜姐(妹妹饭通用),Vic审议(出自青春不败),v长今(出自我结),阿拉蕾(天涯用)Vbaby(炸鸡广告后采访) 假想丈夫::2pm成员泰国王子Nichkhun(共同出演MBC“我们结婚了Ⅱ&Ⅲ”、夫妻称谓:khuntoria中国粉丝赠与:维尼夫妇) 口头语:真的吗,真是的,大家好,我是f(x)队长维多利亚!好像很有意思呢!然后!(中文采访时) 魅力指标:大眼睛,超柔软度 粉丝名称:茜米(宋茜吧)、宝露露 (fx宋茜吧)、阿拉蕾(天涯) 喜欢的东西:PORORO(注:宝露露即PORORO是一个动画形象,是V学韩语时的好朋友,但并不是很喜欢),幼稚的东西 喜欢的运动:游泳 喜欢的食物:鸡蛋(特别是蛋黄) 喜欢的水果:榴莲 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抹茶 喜欢的酒:三寺春(韩国) 喜欢的数字:2、22 喜欢的地方:农村,户外空气好的地方,大海(因为故乡在青岛) 喜欢的颜色:深色,黑色,红色 喜欢的艺人:HOT,宋承宪 兴趣&特长:跟植物说话,民族舞、爵士舞、劈叉、做料理、卡丁车、11岁时学过一年多扬琴 擅长的语言:中文,韩文 讨厌的东西:虫子,鬼 不开心的时候:想做什么事却力不从心的时候,被经纪人哥哥骂的时候(《我结》中提及)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允儿,Tiffany ,徐贤(少女时代),SHINee成员,金希澈,李赫宰,曺圭贤,金厉旭(SuJu成员),张力尹,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南智贤(4minute成员) 朴智妍、朴孝敏(T-ara成员) 韩善花(secret成员) 具荷拉(Kara成员) Nichkhun(假想丈夫)、佑荣、俊昊、峻秀、泽演、灿成(2PM成员) 李珠妍(AfterSchool成员) Narsha、佳仁(BrownEyedGirls成员) 金泰宇 金申英(gag woman) Alexander-亚历山大(U-Kiss前成员) Sori(金素丽) 学历: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中国舞专业毕业)---北京舞蹈学院 民族民间舞系 3年级(休学中) 练*生时间:2007年~2009年(两年) 挖掘经历:2007年9月的北京市舞蹈大赛被所属公司看中,2009年9月以f(x)组合正式出道 邀请宋茜拍摄广告的SPRIS公司表示:“宋茜虽然还是一名刚出道的新人,不过却有着很大的潜力,今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模特还是演员都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而且她身上那种清纯活泼的形象与公司的品牌也很适合,因此邀请了她来担任了广告模特。” 宋茜与李准基、nobrain乐队一起作为SPRIS的模特活动。 08年4月宋茜为三星手机拍摄的广告在国内曝光,在这部与郑智薰一起拍摄的广告中,宋茜以其出众的美貌和华丽的舞姿牢牢抓住了国内网民们的目光,一举成为了广告界最受关注的新星。 宋茜对这次到拍摄广告发表感想称:“这次能够参与这次广告拍摄感到非常高兴,今后会更加努力,让大家看我更多不同的样子。”今后宋茜将在国内,乃至全亚洲范围内作为广告模特和演员展开活动。 【个人经历】 2007年 北京市舞蹈大赛“画聆”一等奖,“花腰新娘”二等奖 并获得各种舞蹈比赛大奖 2008年 Rain三星奥运主题曲《Any Dream》MV 女主角 2008年 安七炫《某一天心诉说着》MV 女主角 2008年 SHINee《姐姐真漂亮(Replay)》MV 女主角 2008年 Super Junior-M《U》MV女主角 2008年 中国 三星 Anycall - AnyDream(With Rain) 2008年 中国 三星 LCD TV 2008年 韩国 SPRIS服装品牌广告模特(With 李准基) 2008年 韩国 SMART校服广告模特(With SHINee) 2009年 韩国旅游广告(SHINee、SuperJunior、东方神起) 2010年 TRAX《心冷的男人》MV女主角(With SuperJunior金希澈) 2010年 SBS综艺节目《Star King》固定嘉宾 2010年 KBS综艺节目《青春不败》固定嘉宾 2010年 MBC综艺节目《我们结婚了》固定&Nichkhun(2PM成员) 2010年 安七炫《爱频率》MV女主角 2011年 韩国 jardin cafe real 冰咖啡代言 2011年 旅行箱包品牌新秀丽(Samsonite) 2011年 雅诗兰黛口红代言 2011年 Smoothie King饮料广告模特(with 雪莉) 2011年 韩国CABI水上乐园代言人(khuntoria vs 2pm) 2011年 韩国化妆品忆可恩IPKN代言
---Amber 中文名:刘逸云 韩文名:엠버 유 英文名:Amber Josephine Liu 日文名:エンバー 国籍:美籍华人 出生地:美国洛杉矶 生日:1992.09.18 星座:处女座 血型:B型 身高/体重:168CM/44KG (在综艺节目The Beatles Code里谈到身高是168cm) 队内职务:RAP 昵称:小A,AA ,A殿,obba,刘小云,琥珀,刘兔云(取自本名),刘兔蛋,Ber ,兔兔, 粉丝名称:Hopeful 兴趣&特长:跆拳道、游泳、篮球、田径等运动、跳舞、Rap、打架子鼓 擅长的语言:英语,韩语,中文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Key、金钟铉(SHINee成员),李东海(super Junior成员),Henry(Super Junior-M成员),yuri、秀英(少女时代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妮可(Kara成员) 金泫雅(4minute成员) Bekha、Raina、Nana(After School成员) N.S允智 申秀铉(U-kiss成员) brian 喜欢的歌手:迈克尔·杰克逊 喜欢的宠物:小兔子 喜欢的音乐:R&B 最大的愿望:变成魔术师 家庭成员:父母(中国台湾人)、姐姐 宗教:基督教 练*生时间:2007年~2009年(两年,属于非公开练*生) 出道经历:2007年参加美国橘子郡地区SM海选并最终入选。自2008年初在韩国接受了声乐、说唱、韩语、舞蹈等各种训练后首次以f(x)成员公开亮相。唱重低音。有优秀的说唱能力。 被称为女版东海,和东海、钟铉被称为“恐龙三兄妹”。令人好奇帅气的外表,现场LACHATA intro中RAP的表演让人震撼。Amber说自已喜欢穿男生的衣服,上学的时候,也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喜欢跆拳道,游泳,篮球,田径等运动。从以前就这样,家里连一双皮鞋,一条裙子,包括化妆品也没有,而且从小喜欢打架子鼓,就是这样酷。这样中性风格的Amber经常收到好多来自少女粉丝的信。 【个人经历】 2007年 SM Global Audition 美国地区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Krystal and Luna 2010年 唐禹哲《I'm back》rap部分 并出演MV
---Luna 中文名:朴善怜(读ling) 韩文名:박선영 罗马音:Park SunYong 英文名:Luna 日文名:ルナ 国籍:韩国 出生地:首尔特别市 生日:1993.8.12 星座:狮子座 身高/体重:160CM/44KG 队内职务:主唱,领舞,声音担当,性感担当 血型:A型 昵称:月神,镜子公主(因为爱照镜子),黑妞,巧克力 粉丝名称:月光 兴趣&特长:唱歌、跳舞、中文(学*中) 宗教:基督教 视力:1.5/2.0 家庭成员:奶奶、父母、哥哥、双胞胎姐姐 爱好/特长:看电影、看音乐剧、学*中文歌中国舞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SHINee成员,SuperJunior成员银赫,厉旭,晟敏,艺声,少女时代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IU(李智恩) 朴智妍(T-ara成员) 妮可、具荷拉(Kara成员)、禹惠林(Wonder Girls成员) 孔敏智(2NE1成员) 喜欢的艺人:迈克尔·杰克逊、贾斯汀、碧昂斯、Ciara、BoA 喜欢的运动:瑜伽 喜欢的话:努力 喜欢的东西:紫色的 喜欢的歌:惠特尼·休斯顿《When You Believe》 喜欢的季节:秋天 喜欢做的动作:心 喜欢的场所:适合思考的 喜欢看的网站:Naver、Youtube 喜欢的衣服:瘦长的牛仔裤,休闲的 练*生时间:2006年~2009年(三年) 【个人经历】 2006年 SBS综艺节目《真实游戏》 2009年 KBS月火剧《天下无敌李*冈》OST《困难又简单》feat krystal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Krystal and Amber 2010年 SBS《Star King》固定嘉宾 2010年 KBS周末电视剧《请与我结婚》OST《美丽的日子》solo 2010年 KBS 2TV电视剧《总统》OST《爱你》feat 艺声(super Junior成员) 2011年 音乐剧《金发尤物》(2月4日~3月20日) 2011年 MTV 《THE SHOW》 MC(with Secret全孝盛) 2011年 音乐剧《Coyote Ugly》(7月8日~8月15日) 2011年 出演TV朝鲜(CSTV)《拯救高奉室女士》
----Sulli中文名:雪莉 本名:崔珍丽 (崔真理) 韩文名:최진리 罗马名:Choi SulLi 英文名:Sulli 日文名:ソルリ 国籍:韩国 出生地:釜山广域市 生日:1994.03.29 星座:白羊座 身高/体重:169cm/49KG (在《偶像军团红了她》和《Happy Together》中自己提及身高是169cm) 队内职务:副主唱 副领舞,可爱担当 身高担当,形象担当 昵称:大韩民国口袋女孩,微笑天使,雪球,莉莉,小雪球,球球,雪梨 粉丝名称:Sumillie 兴趣&特长:演戏、唱歌、微笑 擅长的语言:韩文,英语 家庭成员:父母,两个哥哥(大哥90年,二哥93年)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金希澈(SuperJunior成员,两人简称“雪希”)SHINee成员, 泰妍、Tiffany、jessica 、少女时代成员,SJ成员,sunday(天上智喜成员),郑允浩、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高雅拉 关系好的艺人: 姜智英(Kara成员)(至亲) 权昭贤(4minute成员) 裴秀智(miss A成员) 洪秀儿 具荷拉(kara成员) 佑荣、泽演、Nichkhun(2pm成员) 赵权(2am成员) 郑容和(cnblue成员) Lizzy(After School成员) 李弘基(F.T.Island成员) 朱亚敏 IU(李智恩) 李起光(beast成员) 禹智浩(Block B队长) 喜欢的音乐:轻松愉快的音乐 害怕的东西:鸽子(在f(x)考拉EP04和EP10里有体现)水(在我结维尼夫妇EP15中说到) 选秀经历:2005年韩国漂亮少年选拔大会外貌大赏 练*生时间:2005年~2009年(四年) 出道经历:年幼的雪莉从小很喜欢表演,一次在片场客串,被SM经济公司的工作人员发掘,并邀请她参加SM公司的选拔赛。在父母的支持下,雪莉得到了2005年青少年组表演组大赏,进入公司培训。凭借着出色的演出,勤奋的训练,曾参加多次的电视剧及电影拍摄,并被选为SM公司练*生代表,参加SM十周年庆典,与社长李秀满,东方神起队长瑜卤允浩,原H.O.T成员安七炫,等人共同切生日蛋糕,并代表所有工作人员及艺人,领唱生日快乐歌。2009年,雪莉16岁时,正式加入韩国POP DANCE组合f(x),以歌手形式正式出道。 【个人经历】 2005年 SBS 历史剧《薯童谣》出演 小善花公主 2005年 SBS 电视剧 《爱情需要奇迹》(友情出演 孙真) 2006年 东方神起《Vacation》中有天部分的小珍珠 MV 2006年 反转剧《计程车1986》with Danny 裴涩琪 吴胜恩 2007年《傻瓜》电影 饰演 河智苑儿时 2007年《出拳女郎》电影 饰演 春辛 2006年 ~2007年 Maru - i CF 2007年 乐天 Pepero CF 2009年 化妆品NANASB CF(with SHINee) 2010年 担任音乐节目“人气歌谣”新任MC with 玉泽演、张佑荣(from 2PM) 2010年 3月3日担任本次“安德烈金 时尚幻想曲”的走秀主模特(with Super Junior成员崔始源) 2010年 SBS电视剧《Oh my lady》第一集走秀 客串 2010年 7月18日起的人气歌谣与 赵权(2AM成员)、郑容和(C.N.Blue成员)搭档组成新MC 2010年 与LG电子智能手机系列“optimos”代言人孔侑共同拍摄“optimos Z”CF 2010年 superjunior亚洲巡演 演唱歌曲《偶像的分手方式》(with 希澈) 2010年 代言索尼相机 2011年 SBS 情景喜剧《Welcome to the Show》 2011年 代言足球游戏FIFA online2 2011年 Smoothie King饮料广告模特(with 宋茜) 2011年 韩国少女服饰品牌 QUA(with Krystal)
----Krystal 中文名:郑秀晶(少女时代jessica妹妹) 韩文名:정수정 罗马名:Jung SooJung 英文名:Jung crystal soo(参见sm演出确认函) 日文名:クリスタル 国籍:韩国、美国(2011年修订的法律规定艺人可以有双国籍。所以krystal是双重国籍) 出生地:美国旧金山 生日:1994.10.24 星座:天蝎座 队内职务:主唱,领舞,组合门面担当 身高/体重:165CM/40.5KG (在综艺节目The Beatles Code里谈到身高是165cm) 血型:A型 昵称:水晶,郑水晶,小水晶,朱丽叶,K王妃,K公主,小秀晶,晶晶,小K,老幺,小冰山,小可爱,冰山老小(少女时代冰山女王Jessica的妹妹),懵水晶 粉丝名称:矿物质 兴趣&特长:演戏、跳舞、看书 擅长的语言:英文,韩文,日文 喜欢的歌手:朴善珠,Corinne Bailey Rae 家庭成员:父母、姐姐(少女时代成员—郑秀妍Jessica) 喜欢的音乐类型∶抒情摇滚 喜爱的歌手:Steven tyler,玉置浩二,Alanis Morissette 喜欢的季节∶春天 最喜欢身体的哪个部分∶鼻子 最爱吃的食物∶意大利面,日本料理寿司 喜欢的动物∶ 狗 最怕的东西∶ 蟑螂 学历:韩国外侨学校 Korea Kent Foreign School (在学中)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少女时代成员,Super Junior成员 、SHINee成员,郑允浩、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金政模(trax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姜智英(Kara成员) 权昭贤(4minute成员) Lizzy(After School成员) 裴秀智(miss A成员) 出道经历:5岁时参加SM选秀被选上(但当时未满7岁),因为年龄太小所以在2006年才正式接受训练。出道之前,曾拍过多部CF,以音乐剧演员的身份出现过,并出演了许多MV。 练*生时间:2006年~2009年(三年) 【个人经历】 2000年 神话《wedding march》MV女主角小时候 2006年 Rain《Still Believe》MV女主角小时候 2002年 乐天七星 饮料 Chawulin CF 2003年 SBS Station 广告 2004年 Yuham-Kimberly 公益广告 2009年 SHINee《Juliette》MV女主角(戴面具) 2009年 KBS月火剧《天下无敌李*冈》OST《困难又简单》feat Luna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Amber and Luna 2010年 KBS Maybee的提高音量 固定嘉宾 2010年~2011年 出任'Clean & Clear'的广告形象代言人 (with 少女时代 徐贤(2010)、金智媛(2011)) 2010年 至8月1日担任音乐节目The M Wave MC with 天动(MBLAQ组合成员) 2010年 发布SOLO单曲《Melody》及MV 2010年 MBC日日剧《越看越可爱》中初秀演技,饰演:金成秀的侄女 2011年 SBS水木剧《sign》OST《或者是因为》/《因为我》 2011年 SBS艺能节目“kiss&cry”固定嘉宾 2011年 MBC日日剧《Highkick3:短腿的反击》饰演:安水晶 2011年 韩国少女服饰品牌 QUA(with Sulli)Electric Shock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
许多事情越想努力做好效果就越糟,比如爱情、入睡和举止自然。
不要奢求他人的理解和宽慰,生活如此艰难,人心那么惶恐,哪有那么多的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
朋友是两面性的,有的可以给你温暖有的只会让你寒心,即使被朋友伤过,你也应该庆幸,在这种没钱没势没利没权的年纪,大家能走到一起,也不真是图什么。感觉对了就黏得紧厌烦了走很远,怪不了谁,人都是为自己活的,对离开的人就不要去挽留,看好身边的人,让他们真正懂你的好,互相离不开那才是真朋友。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其实,有些门是掩着的,你要走*推推;有些门是关上了,其实没有上锁,你要走*看看;有些门看似锁上了,其实锁一拉就开;有些门确实锁得很紧,但门的旁边还有门……不要远远观望,就做出臆断;不要还没行动,就告诉自己不行。
成功是件困难的事儿,这谁都懂,但也别太绷着,你得有自己的生活,有喜欢的人就去追,哪怕到头来是一场错过。有想要的梦就去做,哪怕最后一场空。失败没什么,谁都有被嫌弃的时候,可命运就是这样一个积累的过程。有一天你突然美梦成真,你以为是撞了大运,其实不是,那是一份迟到的礼物。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成傻逼,结局是吐一身、长一堆肉、被抛弃!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根本没有那条“更好的路”,只有一条路,就是你选择的那条路。关键是,你要勇敢地走上去,而且要坚持走下去。
这一生,总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触不到的梦想,忘不了的爱。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
与其担心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人生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当你看淡得失、无谓成败的时候,反倒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人生最宝贵的,就是有一颗*常心,远离混浊,*静如水,不为世间五色所惑,不被人生百味所迷。
人生的一大挑战那就是去埋葬真实的自己并渴望着自己能成为其他的人。不要为别人怎么看你而烦恼。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看待你自己。
宁愿做过了后悔,也不要错过了后悔。生活中的历练,让我们理解了责任,理解了这个社会能给我们的所有尊重,于艰难中,懂得了承受,懂得了坚定,慢慢的丰满我们自己。人生,就没有,永远的悲伤;也没有,永远的欢欣。
不喜欢做决定,小事情随便怎么样都行,没所谓。如果你是天秤可以信赖的人,他们会问你的意见。你需要做的只是分析,决定天秤会自己来做。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
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一个人的觉悟,不是对所有世事的无所谓,而是对无能为力之事的坦然接受。一个人的成功,不是追求别人眼中的最好,而是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得最好。没人陪的时候,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走走,与空旷对话,与自然交流,是自己的心伤,就要学会在沉默中疗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人生路漫长,有些路只有坚持走下去,时间会让一颗灵魂,变得越来越动人。做人应像向日葵一样,即使果实累累,仍是低下头默默不语。因为,即使你不言语,阳光也自会明白你的丰硕,风雨也自会知道你的优秀。
人出生时,是一块质朴的石块,有棱有角,生气勃勃。但是,在生活无情的打磨中,人慢慢被磨去棱角,变得圆滑而世故。人生如梦,得失从容。让我们真正感到疲惫的不是那些外在的得与失,却是我们自己那颗患得患失的心。
我们都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不需要等到生活完美无暇,才懂得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生活的过程中,总有不幸,也总有伤心,就像日落、花衰,有些事,你越是在乎,痛的就越厉害,放开了,看淡了,慢慢就淡化了。
人生是一盘棋,子已落定就不能反悔。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的言语举止,决定一个人的修养。一个人的素质,决定一个人的品味。一个人的行动,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人生没有假设,当下即是全部。舍取是一种态度,简单是一种心境。生活,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言,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或许正是体现在这“不说累”和“不言苦”当中。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一杯酒的温度 刚好是暧昧
劝你喝酒的都不是好人
来一杯吗?
美酒的醇馥幽郁之感 能不能醉了你的心
酒 一个可以让人联想起许多不好事情的名词, 但是它 有着他自己的性格 它可以让一个人忘和乎所以 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 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这些都是没喝过酒的人未曾体验的 。
酒桌上的规矩: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丫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八: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规矩十二:不要装歪,说错话,办错事,不要申辩,自觉罚酒才是硬道理。
规矩十三:假如,纯粹是假如,遇到酒不够的情况,酒瓶放在桌子中间,让人自己添,不要傻不垃圾的去一个一个倒酒,不然后面的人没酒怎么办?
规矩十四:最后一定还有一个闷杯酒,所以,不要让自己的酒杯空着。跑不了的~
规矩十五:注意酒后不要失言,不要说大话,不要失态,不要吐沫横飞,筷子乱甩,不要手指乱指,喝汤噗噗响,不要放屁打嗝,憋不住去厕所去,没人拦你。
规矩十六:不要把“我不会喝酒”挂在嘴上(如果你喝的话),免得别人骂你虚伪,不管你信不信,人能不能喝酒还真能看出来。
规矩十七:领导跟你喝酒,是给你face,不管领导怎么要你喝多少,自己先干为敬,记着啊,双手,杯子要低。
规矩十八:花生米对喝酒人来说,是个好东西。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嘘寒问暖是少不了的,一杯酸奶,一杯热水,一条热毛巾都显得你关怀备至。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英文名称]:Vivienne Westwood
[品牌类别]:设计师与奢侈品牌
[国家地区]:英国
[品牌官网]:www.viviennewestwood.com
[产品信息]:点击进入产品库
薇薇安 韦斯特伍德,打着英格兰印记的前卫偶像和朋克教母。品牌隶属于意大利STAFF INTERNATIONAL服装集团。 70年代Punk Rock在大不列颠帝国兴起,她可是其中一位始作俑者,Vivienne Westwood当时的丈夫增势摇滚红人Malcolm Mclaren,所以不难想象,后来当Vivienne Westwood将她的原创力影响力轻轻地转投到时装设计上,就马上变成具双重意义的“教母” :“Fashion,是我的Baby,一抱上手就放不下来。” 她的针线较剪向来百无禁忌,偏偏又具有传统的深厚内功。对于传统的英国style,她常以庄谐并重的方法再展现,例如她爱用的Harris Tweed (哈里斯斜纹呢) 和 Tartan (苏格兰格子呢), 又或她自古代重新带回的束胸衣(Corset)及箍裙 (Crinoline)。好奇心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不可以”“为什么这样又可以”是她常常思考的问题。 早年时期 Vivienne Isabel Swire出生于1941年4月8日英国的Glossopdale, Derbyshire。母亲是织布女工父亲是鞋匠。至50年代后才举家迁往伦敦西北部。16岁离校后,Vivienne主要修业于Harrow Art College,初期主修时装与银器制作,当她突然觉悟“劳工子弟如我,怎可能于艺术世界生存?”后,便改到工厂上班并接受成为小学老师的训练。62年她下嫁Derek Westwood,一年后诞下长子Benjamin。Vivienne一向喜欢剪剪拼拼,她十几岁时已经忍不住将自己沉闷的校服改成时髦的Pencil Skirt,还有一些她称为“New Look”的自家制时装。其中有一件有单缝合线位和突出皱褶的无袖恤衫,神奇在不多不上刚刚好用了一码布。 摇滚吧 1965年,Viivienne Westwood遇上Malcolm Mclaren,翌年便诞下Joseph Ferdinand Corré。 但他们联合创办经营了13年的时装品牌“Punk”却是1970才开始的。1946年出生的Mclaren来自Stoke Newington,家族在当地拥有一间成功的服装公司。64至71年他修读于艺术学院,而且颇享受于“以文化作为制造麻烦的一种手段”这概念。他视时装与音乐为rock’n’roll最不可分割的精神双胞。所以拒绝了满街的嬉皮士打扮,坚持穿自己喜欢的厚底锯齿边绑带鞋(Brothel Creeper)和匙羹领衫身特长特阔的外套(Drape Coats)。到了71年,Mclaren在430King’s Road开了间叫Let It Rock的时装店,专售中古及仿中古Teddy Boy look的衣服,还有Vivienne Westwood的手作。这条桥玩厌了后,他又将铺头名改成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并转卖特别订制的电单车手装。此后十载,这间店还经历了几次“转型”,每次都是由Mclaren翻天覆地般Re-style过的。 叛乱分子 76年,Mclaren又再改变店名,今次叫Seditionaries-Clothes for Heroes.(叛乱分子-英雄的新衣)。未来主义的店铺内装,射灯透过天花板的小孔照射出来,现场还有真老鼠助兴。Mclaren现在已是流行乐队Sex Pistols的经理人,也是红火火的Punk Rock现象的核心人物。Seditionaries系列将他和Westwood的颠覆完美结合起来。 海盗 80年代前期是西太后两夫妻的人生急转弯,新店又一次被马上重新造型,这间自称为“世界尽头”的怪店,内装是一架倾侧的大帆船,窗口细、天花矮、地板还要是斜的。至于外观则像一架木板砌成的船头,上面还装置了一个面板刻了13个小时但逆时针方向快转的大钟。这间店第一个出品的正是“海盗”系列。灵感来自马路抢匪、贵公子与海盗的造型,一击即中大家的口味,马上为Mclaren和Westwood赚得一个新名衔“认真卖得的时装设计师”! 泥土情怀 西太后的版图不断扩张,1982的春夏collections,灵感来自“国家地理杂志”中的民族服装与原始人的打扮,并索性就叫它做野蛮系列。当中混合了美国土著的图案与皮革罩袍、外国军队式的帽子反戴等等。接下来轮到“泥土情怀”(82年秋冬),包括了一些巨型的布碎裙和泥土色的卷毛羊皮外套。83春夏玩食字的Punkature则刻意保留粗糙感,并将重点放在洗水兼印花的天然布料上,至于印什么“花”呢,都大有来头,是来自尼史葛的经典科幻电影Blade Runner里的影像。 女巫 从Witches这个系列开始,Mclaren和Westwood开始召唤一些暗黑的力量,他们从美国涂鸦插画大师Keith Haring那儿学懂了一套秘密教派的魔法象形文字,这些“文字”后来变成了荧光色底类似烟花包装纸的图案。“女巫”包含了oversize的大衣、双襟外套、奶白色雨衣、织花紧身衫、圆筒裙及尖顶帽。Mclaren和Westwood联手更新了“时装”的定义,甚至影响了今日的潮流,不过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合作了。 迷你箍裙及哈里斯斜纹呢 看过了芭蕾舞剧Petrushka之后,Westwood决定将传统的芭蕾舞裙与维多利亚时代的箍裙来个二合一,又要性感又要天真,于是,她就在旧式的派对罩袍加上了星星、间条和波点,对,就是迪斯尼卡通里那些。 “Harris Tweed(哈里斯斜纹呢)”系列则是西太后用来庆祝自己与传统英式打扮的“私情”的,当然还有她对皇室日益增加的迷恋。 成熟时期 当世界盛行着简约主义时,Westwood的创作偏偏散发着罗曼蒂克的气氛和贵族的傲慢,这种洗练其实来自她严重一些法式风格,同时源于英国裁剪的“*易*人中见吸引力”。她说: “时装,以我们所知,只不过是英法之间的交换笔记而已。” 时装 艺术 Westwood在伦敦花了很多时间在Wallace Collection之上研究18世纪的法国艺术。她从服装上获得灵感,又在配色、设计和艺术整体发展上得到法国画作的启发。她开始在自己的时装表演里采用雕像一般的模特儿,披着华丽的衣服,并踩着犹如雕像基座十寸高跟鞋走秀,只是为了营造一种他们从画像里跑出来的错觉。 剪裁 Westwood的创作植根于英式裁剪,由简单的18世纪式样罩袍,到Savile Row度身订造的西装,再到精巧量裁的“Pink”猎装外套,她对裁剪的钻研是一季复一季永不休止的。传统工艺只是她的基本功架,在此之上,她发明了无数复杂如迷的裁剪缝纫新方法,有些衣服紧铸于人体曲线之上,有些则冯皱褶兴建起洗礼的结构。 束衣 束胸衣已成为Vivienne Westwood最为人熟悉的注册商标之一,既浪漫又忠于历史,想不到穿起来还是很实用的。弹性布料固然方便动作,而那些可拆下的袖更令日装神奇地变身为晚装! 乡村风 Westwood对英国传统羊毛织物的兴趣,为她的服装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质感。她曾与很多历史悠久的织布坊合作,crossover出一批丰富了她设计的花呢绒,条纹,格子,和净色羊毛。 Vivienne Westwood认为,“当你分析一件衣服的光彩来自哪儿,我会说the romance,我相信这些衣服之前被人见过而产生的印象,它会变成一种类似香水的潜意识,即是‘我认得这味道’而这种味道将勾起这个人对其它事情的回忆。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