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正式确立以正月为岁首的是汉代武帝时期。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汉武帝接受司马迁等人的建议使用《太初历》,恢复了夏历即农历,以正月为岁首,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后来历朝历代虽对历法有过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历》为蓝本,以夏历的孟春正月为岁首。汉武帝时期,国家渐渐富强起来。汉武帝意气风发,豪情万丈。他决定改历法,易服色。公元前104年,他颁布了新的历法《太初历》,将一月再次定为岁首。恢复了夏历即农历,以正月为岁首,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自汉武帝太初元年始,以夏年(农历)正月初一为“岁首”(即“年”),年节的日期由此固定下来,延续至今。时改朝换代,最先做的事情是“改历法,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