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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白色
白色下装配带条纹的淡黄色上衣,是柔和色的最佳组合;下身着象牙白长裤,上身穿淡紫色西装,配以纯白色衬衣,不失为一种成功的配色,可充分显示自我个性;象牙白长裤与淡色休闲衫配穿,也是一种成功的组合;白色褶折裙配淡粉红色 毛衣,给人以温柔飘逸的感觉。红白搭配是大胆的结合。上身着白色休闲衫,下身 穿红色窄裙,显得热情潇洒。在强烈对比下,白色的分量越重,看起来越柔和。
红上衣多配白裙白裤,而红裤红裙子多配白上衣。
艳红色的上衣亦常与蓝色牛仔裤配合穿着。
红的外套大衣可与黑色长裤长裙搭配,上衣仍以白色为理想。
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黄色白色服装 白色服装
高彩度黄色为富贵的象,低彩度的黄色则为春季最理想的色彩, 中明度的黄色适合夏季使用,而彩度深强的黄色,则符合秋季的气氛。
浅黄色的纱质衣服,很具有浪漫气氛,因此不妨采用作为长的晚礼服或睡衣。
浅黄色上衣可与咖啡色裙子,裤子搭配。
在浅黄色的衣服上接上浅咖啡色的蕾丝花边,使衣服的轮廓更为明显。
浅黄与白色并不是很理想的搭配。
与浅黄色容易造成冲突的颜色,是粉红色,而橘黄色与蓝色也是很犯忌的搭配,应该避免。
深黄色较之咖啡色与浅黄色来说,是更为明亮醒目的颜色, 所以不妨选夹有深蓝色图案的丝巾,围巾,里面穿上白色T恤或衬衫。
切勿将深蓝与深绿互相搭配,即使浅绿也不适宜,所以蓝色的牛仔裤若与绿色上衣相配,就会非常难看。
蓝色与紫蓝色倒可以互相配合穿着,如果是小碎花图案,这两种颜色更可以产生水**融的效果。
深蓝色与白色,深红色这三种颜色组合成的条形图案,由于鲜明度高,所以可以作为别致的工作服、运动服
化妆方面,粉底宜用粉红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宜用蓝色,眉笔宜用咖啡色,胭脂宜用玫瑰红色。
唇膏可甩稍暗的珊瑚色,指甲油则用比唇膏稍浅的同系色。
▲绿色
以非常流行的那种淡绿色来说,除了配白色之外,就不容易找到更理想的搭配。
如果浅绿色配红色,太土;配黑色,太沉;配蓝色,犯冲;配黄色只能说勉强可以。
如果穿绿色衣服,可以选用白色的皮包和皮鞋,银灰色的效果次之,其他颜色还是少碰为妙。
所以,买绿色的服装时,不可冲动、贪多,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白色和银色的裙,裤来搭配。
反之,买绿裙、绿裤时,亦不可忘了配上一件白色的上衣外套。
穿着绿色系统服装时,粉底宜用黄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浅的同系色。
眼膏宜用深绿色或淡绿色(随服装色彩的深浅而定),眉笔宜用深咖啡色,
胭脂宜用橙色(带黄的红色),唇膏及指甲油也以橙色为主。
▲黑色
在服装方面,黑色却不失为各种颜色最佳的搭配色。黑色服装 黑色服装
对于明艳的人,穿上黑色的衣服,立刻加倍的艳光照人。
对于体型高大肥胖者,黑色更是一种最具收缩效果的颜色。
在黑色的伪装下,看起来要比真实的体型苗条许多。
不仅如此,黑色与其他颜色混合后仍然具有收缩的效果,如红黑、蓝黑、墨绿等。
穿黑色服装时,为了避免全身黑色,应以别种颜色的配件来缓和单调感。
例如可以配金黄的围巾红色的手镯,皮鞋还是以黑色或深咖啡色比较调和。
若是上下两截式的装束,更可以和多种颜色相搭配,如黑色的T恤,外面罩上红色的半袖外套。
也可以在黑色的裙子、裤子上配上橘色、白色、黄色等较为强烈对比色的上衣。
如果穿全身黑时,配上有羽毛的胸花,最能表现出羽毛的轻柔感。
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黑色与中间色的搭配并不容易讨好。
如粉红,灰色、淡蓝、淡草绿等柔和的颜色放在一起时,黑色将失去强烈的收缩效果,而变得缺乏个性。
穿着黑色服装是最需要强调化妆的,因为黑色把所有的光彩都吸收掉,
如果脸的化妆大淡,那将给人一种沉闷的感觉。
使用化妆品时,粉底宜用较深的红色,胭脂用暗红色,衣服 衣服
眼影可以随意选用任何颜色(如蓝、绿、咖啡、银色等),
注意眼睛需有充分的立体明亮感化妆,而口红宜用枣红色或豆沙红,指甲油则用大红色。
粉红色的口红与黑衣服互相冲突,看起来不谐调,应该避免。
脸色苍白者,在穿黑色服装时,特别会显得惟淬,
所以不化妆而黑色衣服,很可能产生一种病容,因此特别注意化妆的技巧。
▲红色
穿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所以可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眼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脸色苍白的人,穿了红色的衣服,可以沾点光,使气色看起来稍微红润一些,胭脂打得稀薄一些无妨。
而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要想让红色的衣服穿在身上不显得俗气,要记住下面的红色服饰搭配秘诀;
要尽量避免使用太多的红色,女孩如果穿红色的外套和洋装,只会显得过分小孩子气,所以要尽量少用一些红色,才具效果。红色服装 红色服装
红色最容易搭配的颜色就是白色,可以使红色更显眼;黑色也是最适合搭配的颜色。由于是强烈的对比色,所以不要用同比率的搭配色,例如红色的衬衣和毛衣,配黑色的裙子、长裤等,必须以红色衣物以重点来搭配。灰色也是和红色很调配的颜色,而且可以搭配得很出色。
运动化、紧凑化、动力强劲是宝马一贯的造车理念,扁*的“双肾”形格栅则是宝马车的标志性特征。可除了紧凑化,其它的理念和特征似乎都很难在下面我们将要介绍的这辆宝马车上找到,它就是史上最可爱的宝马——Isetta。
虽然Isetta早已停产,但其经典的外型和在宝马发展史上不可磨灭的作用还是将Isetta打上了历史的烙印,使其必将成为永恒的经典。作为一个真正的宝马车迷,Isetta是一款不可不知的车型。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宝马还没有完全走出二战后的萧条,市场对于轿车的需求还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姿态,而相比之下,宝马摩托车的产量恢复更为理想。但是能为人们遮风挡雨的汽车才是今后市场所真正的需求,一款经济实惠的小车才是最适合宝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来自意大利Isomoto公司的Isetta成为了宝马的理想选择。经过一翻谈判,宝马最终购得了Isetta的名称所有权和生产所需的工具,1955年,宝马Isetta正式推出!
Isetta是一款十分特别的小车,你完全不能把它和其它任何一款宝马车联系在一起。圆圆的车身就像一只鸡蛋扣在4个车轮上,前开门的设计更是该车最大的亮点。加上生产成本低,售价便宜,Isetta很快成为普通工薪阶层消费者的理想选择。上市的当年就销售了接*13000辆,这在当时的德国就是一个奇迹。Iestta凭借着其市场表现为宝马走出战后阴影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在Iestta*7年的生产中,宝马共推出了250cc、300cc两个排量的车型。250cc和300cc车型的发动机来自于宝马摩托车的单缸发动机,功率为9kW和10kW。该车的最高速度能达到85公里/小时,而油耗仅仅约为3.8升/百公里,这与当时和其他的宝马车型相比,是相当低的油耗水*。
对于宝马来说,因为Isetta的车门只有一个,在车身制造方面的成本可以相应降低。另外由于车底有两条横向的中间轴,于是悬挂可以使用独立悬挂。在车轮的使用上,虽然采用三轮的设计也许可以更便宜,但是却不如四轮来得稳,如果后轮仅仅只有一个,也许会令司机相当紧张,于是Isetta使用四个轮子,后轮的两个轮子的距离靠得较*。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Isetta小巧的身材对于市区内停车是十分方便的,2.28m的车长、1.38m宽的车身和视线极好的车内驾驶位置的确让Isetta成为女士喜欢的小车,因为这么小带来的方便是其他大车无法比拟的。前排车座到车门的距离为70厘米,对于要求不高的大众消费者来说,腿部空间还是相当可以接受。
从50年代末期开始多种新车型的出现给Isetta带来了激烈的竞争,1957年宝马推出了600车型,这是一款轴距更长的轿车,并且采用一台两缸水*对置发动机。1958年,600车型升级,车内可以容纳4人,马力升到19.5匹。600车型和日后宝马推出的700车型对Isetta形成了内部竞争,加上外部市场压力,这导致Isetta逐步开始步入艰难的日子。
1962年,宝马开始逐渐减少Isetta的生产,年底时就已经完全停产了。截至停产时,宝马一共生产了161728辆Isetta。Isetta的成功主要的归功于其廉价的价格,使得每个德国工人都能承受。回顾历史,Isetta是BMW复兴的一员功臣,要感谢Isetta为宝马做出的所有贡献。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这是一个种满仙人掌的花房,我拿着一个叫幸福的气球站了很久,很久。
2.那么多人都不再相信爱情了,那你呢?
So many people have lost faith in love , are you one of them ?
3.总是莫名地觉得幸福,尽管我还不知道幸福是个什么东西。
4.词语中,字的反复能加强语气。来来**,反反复复。
5.用拒人千里之外的冷酷来掩饰自己试图与人亲*的热血沸腾,这算完美人格,还是闷骚?
6.小帅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说,书上说,人之所以会死,是因为身体不能承受进化的能量。
7.有时候阳光很好,有时候阳光很暗,这就是生活。
8.我还在这里出丑过,当时MC推出摇摇乐,我不知道应该放调料进去,结果挤了三包番茄酱进去摇。
(我只是觉得,写出这些的人真的好真实)
9.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你要选一个人亲耳朵的时候,你选择了我,我悄悄地开心了。
10.小王子问他:为什么不停地喝酒,他说因为我难过,小王子问,那你为什么难过呢,酒鬼回答,因为我酗酒。
11.我不怕浪费钱,我没有那么多钱浪费,我只怕我的那么多的感情你都不在乎。
12.我和欧文说,我妈妈现在整天在家,看到一个叫大长令(da zhang ling)的泡菜国连续剧。欧文愣了一下,然后笑得不行,说,那个是大长今(da chang jin)。我和他犟,我说XX令在韩国古代指官员的职位,然后我们打赌一瓶可乐,当然,我输了。晴天讲,不二仔叫大长今big long today。
13.I want to hear but not to listen
I want to say but not to tell
14.我开始不相信这些,关于你的,关于我的,关于语言,关于表情,关于神态,那些诺言,那些思念,那些温柔的叮嘱,和残酷的对白,我都不想再相信了。慢慢地,我开始只相信时间。
15.游乐场不知疲倦,周而复始地旋转。它不知道,即使它24小时不停歇,也不会有人365天留下来。
16.不管之前的喧嚣怎样爬过我们的伤口,但剩余的每一天,都会在每一个喜欢你的日子里,被你喜欢。
17.过去我没有来得及珍惜的人,请你们珍惜自己。
过去没有来得及珍惜我的人,请珍惜现在或将来的人吧。
18.最开始喜欢上大学的女朋友,是因为我骑自行车载她,她很自然地搂了我的腰。
19.我在想,我们的生活就是由同学构成的。幼儿园,学前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即使是那些你不认识的人,也是同学的同学吧。
20.爱是旅程,彼此要好好地对待,因为要结伴走很长的路。
21.如果你还肯听,我想说声我爱你,反正自作多情是我看家本领。
22.happy birthday:因为自己出生而觉得开心。
23.我已经正好18岁零48个月了。
(还有大半个月,我也可以这么说了)
24.昨天我们第一次视频的时候,你穿西装,打领带,我当时挺激动,一直在喊爸爸,你就一直在擦鼻子,你是感冒了,还是哭了?
25.只记得你把我送上出租说再见以后,我都没有回头,只是在后视镜里看到你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26.什么都有期限么?凤梨罐头有期限,护照visa有期限,浦发信用卡有期限,全脂牛奶有期限,连密封在蓝色铝盒里的PEPSI也有,那快乐有么,悲伤呢?
是不是一个人一生只能说10000次我爱你,所以有些人怎么也不肯说。
是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哭1000次,所以有些人即使亲人离开,爱人分手,心被揉得粉碎,神情恍惚,也都没有一滴眼泪。
27.那个神通广大的人啊,如果每次我许愿的时候,都是相同的愿望,你可以帮我实现么?
28.想要把灵魂挂得高高的。
29.科学杂志说我们在妈妈肚子里,有一个阶段是雌雄同体。
30.我以为快乐不会长久,怎知一日比一日快乐。
31.认识你一年了,想说nice to meet you,本来应该是见面的时候说的话,可是我喜欢认识以后说。
安东尼是个幸运儿,我想。
32.日本人叫你ドラえもん,香港人叫你哆啦A梦,我喜欢叫你机器猫。
你,阿拉蕾,圣斗士,七龙珠,是我童年里的四大名著。
33.zell从超市拿回来了一套小鸭子,于是最*我们都很喜欢泡澡,放一些用过的lipton茶包,蜂蜜,柠檬,牛奶之类。
这里放水时候,漩涡是顺时针的,中国是逆时针,很有趣,这个是由于地转偏向力的原因。
34.影子:我们寝室的哥们被他女朋友踹了。
安东尼:女朋友还挺有力量。
35.我深知,快乐,没有寂寞长久坚强。
36.一直没有掉下来的泪,就这样消失。
37.和一枚风和日丽的你。
38.因为压强关系,太空人是哭不出来的。
39.天空很空。
40.我不断地眨眼,好像是不停按下的快门,想把这个情景,很认真地记在心底,然后,打印冲洗出来。
41.在心里暗想,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可是,快要到拐角的时候,还是快速地转过头去看了下,你还在那里,和你招了招手,发现你表情少有的严肃。
42.回墨尔本的飞机上,我觉得,我还能走得更远,还能更坚强,能更幸福。
43.即使你骗我,我也想相信你。
44.亲爱的欧文,那些我们一直好奇,而又有一些惴惴不安的未来,有的时候,在我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它们是明亮的。
45.下午三点一刻,用了一个小指的长度想你。
46.小的时候,学校组织看电影。过马路的时候,可以和女生牵手,是很美妙的一个部分。
47.看到灯塔的时候,我会很自然地想起你。只是现在,我觉得就算有天你不再指引我了,我也能找到回去的路。
48.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美好事物的追逐。
49.我们都很仔细地思考、定义过所谓幸福的生活,不过我们都没有认真地活。
book
books
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
费雯·丽被认为她所处时代最美丽的女演员之一,导演们在她的大部分影片中强调了这一点。当问及她是否认为她的美貌成为了障碍时,她说:“人们认为如果你看起来相当不错,你不能表演,而我只在乎表演。我认为美貌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如果你真的希望看起来像你饰演的角色,而那个角色不一定像你。”
乔治·库克认为费雯·丽是一位“技艺绝顶的女演员,受到了美貌的阻碍”。劳伦斯·奥利维尔说评论家应该“将她作为一个演员来赞美而不是永远因她的超级美貌导致歪曲他们的判断。”加森·卡宁同意他们的观点,称费雯·丽是“非常迷人的女士,她使人倾倒的美貌经常使人忽略了她作为一个演员的惊人成就。大美人很少成为伟大的演员——只是因为他们不必要这么做。费雯·丽不一样:有抱负、有恒心、认真、经常有灵感。”
费雯·丽说她饰演了“尽可能不同的角色”,试图提高演技并驱散对于她能力的成见。她认为喜剧比戏剧更难表演,因为需要更精准的时间控制,并认为在一个演员培训的时候需要着重于喜剧的训练。在她演艺生涯后期,她演绎了多部诺埃尔·科沃德的喜剧和莎士比亚的悲剧,发现“让观众哭比让他们笑容易多了”。
她的早期表演迅速在英国获得成功,但是直到《乱世佳人》公映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知名度。1939年12月,《***》的文章写道,“费雯·丽小姐的斯佳丽表明荒唐的演员挑选间接导致她走红,她是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其它任何女演员来饰演这个角色都是不可能的。”当她的名气提升后,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1969年,评论家安德鲁·萨里斯认为电影的成功主要归功于费雯·丽充满灵感的演出。电影评论家伦纳德· 马尔丁认为该片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影片之一,费雯·丽“饰演的角色光彩夺目。”
剧本作家菲利斯·哈特诺尔如此评论她在伦敦西区演出的戏剧《欲望号街车》——“作为一位演员,迄今为止她展现出来的最强的能力证明”,这个评价使她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英国剧院最好的女演员之一。评论家保林·凯尔认为接下来的电影版本中,费雯·丽和马龙·白兰度为“电影史上最佳的表演之二”并认为费雯·丽的演出是“极少数能真正同时引起恐惧和同情的表演之一”。
评论家肯尼思·泰南嘲笑费雯·丽1955年在戏剧《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中的表演比奥利弗差远了,评论她在表演“听说要被在她丈夫的尸体上**时的表情就好像她仅仅很遗憾下面的垫子不够舒适”。他也是对费雯·丽1955年重新演绎麦克白夫人持反面意见的几个评论家之一,认为她的表演空洞,缺少角色需要的愤怒。然而,在费雯·丽逝世后,他改变了观点,认为自己早期的评论是他所提出的“最糟糕的错误意见之一”。他开始认为在费雯·丽的重新演绎下,麦克白夫人利用她魅力一直吸引着麦克白,刻画角色的性格“比通常的战斧更加合理……”。在费雯·丽逝世后评论家的调查中,不少人认为这是她最成功的戏剧角色之一。
1948年,费雯·丽和劳伦斯·奥利弗在澳大利亚宾馆。1969年,科芬园的圣保罗教堂,即演员教堂为费雯·丽竖立了一块纪念牌。1985年,为了纪念“英国电影年”,发行了一套邮票,采用了费雯·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查理·卓别林、彼得·塞勒斯、大卫·尼文的肖像。
1999年,伦敦大英图书馆从劳伦斯·奥利弗的遗产中购买了收藏的资料文件。收藏品包括许多费雯·丽的私人文件,如她写给劳伦斯·奥利弗大量的信件。费雯·丽的信件、照片、合同和日记归她女儿苏珊所有。1994年12月,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购买了一本相册,上面有交织字母“L & V O”,该相册被认为属于奥利弗夫妇,含有夫妇两人1948年澳大利亚巡演的573张照片。如今相册作为澳大利亚表演艺术历史记录的一部分。
2006年9月,饮品公司Bottlegreen举办的“史上最美丽的英国女士”选举,费雯丽击败古今多位英国美女,荣膺英国第一美人。
2013年,伦敦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从电影和舞台剧女演员费雯·丽的后人手中购得了她的相关档案。在上千封信件中,有与剧作家托马斯·拉尼尔·威廉斯三世的专业信函、给第二任丈夫劳伦斯·奥利弗的便条;除了信件,档案中还包含照片,包括《乱世佳人》的剧照;此外,还有日记、留言簿、以及费雯·丽注释过的电影和舞台剧脚本。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计划从今秋展出其中部分藏品,并将它们数字化。
与此同时,德文郡的托普瑟姆博物馆也将围绕费雯·丽的一生及成就举办展览,庆祝她100周年诞辰。她的第一任丈夫在这个英国西南部的小渔港长大,所以,这家博物馆得以从他的姐妹手中获得了引人注目的礼物。费雯·丽的女儿给了这家博物馆许多物件,包括她妈妈在《乱世佳人》中出演郝思嘉时所穿的丝绸睡衣,以及制片商大卫·赛兹尼克给她的准许使用试衣间的便笺。
谁偷走了我旳纽扣半颗心
扣你心弦
她要在衣服上钉个纽扣。
衣服是白色的,她忘了为什么要钉纽扣,也许是为了好看,也许是衣服上掉了一颗扣子,也许……白色的衣服,为了找一颗相称的扣子她花了很多心思,最后,她拿起了一颗很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就算掉了,也不会心疼,她把扣子轻轻握在手心。她为了扣子和衣服又选了线,白色的衣服,不起眼的扣子,还有什么样的线才能合适它们?
线要选得好,不能埋没了衣服,也不能突兀了扣子,一根纤细*静的线被她挑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这根似乎一吹就会消失的线。
针是最关键的,不能太细,太细会弄皱了线,不能太粗,太粗会穿破衣服。只有纽扣,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没有任何的抱怨和要求。
线被小心翼翼的穿进针中,针带着线谨慎的穿过了衣服,突然发现掌心的纽扣不见了。原来这么普通的纽扣也会逃离冷落,没有白色的眩目,没有长线的纤细,却还是这样坚强的逃离了掌心,躲在某个角落里嘲笑着所有人的无助。针被随意的插在了衣服上,衣服被随意的扔在桌上,线就这样随意的顺着桌子挂在地上,只有那颗纽扣还不随意的躲在某个角落。她只能去寻找,每一个角角落落,每一个不能放过的地方,一次次的寻找和回忆,苦苦追求的只是那个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以为丢失了也无所谓,失去了也不会心疼的扣子。
原来就算再渺小再*凡,失去了,还是会狠狠的让人体味心痛和烦恼。朋友说,幸福像掉到沙发下面的一颗纽扣————你专心找,怎么也找不到,等你淡忘了,它自己却出来了。我说,其实纽扣是感情,白色的衣服是生命。感情是为了修饰生命,点缀,不是全部,只是不起眼的一角。修饰感情的东西再多再华丽,也只是感情的修饰。所以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照顾周全,如何小心翼翼,结果都只是为了感情在服务。一旦这份不起眼的感情消失了,一切都开始被忽视,甚至生命。要学的是珍惜,更要学会放弃,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在失去的时候放弃,不要被感情俘虏。纽扣是紧紧扭住扣不放,可人必须面对的还是潇洒放弃,重新选择新的纽扣。就让它在沙发底下的灰尘中,嘲笑我们的无助吧,因为它会被时间磨*的,一切的一切……
珍惜过了,也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再继续是勉强了。你说呢?
[后记]:
一场错失的电影在记忆里被认定是最好看的
一次无奈的恋情在印象中应该是最重要的爱
一个因误会而离去的朋友现在想来可能是最贴心的
人总是要在经历了什么之后才知道去珍惜晚了
我们*惯把这个叫“错过”
是错了才过的,还是过了以后才发现是错
这都不重要
因为我们还能*惯把这些叫“错过”
而不是“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