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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赞美见义勇为的诗句
在**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诗句了吧,不同的诗句,其语言艺术所表现的`语言风格、特点、技巧各不相同。你知道什么样的诗句才能称之为经典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描写赞美见义勇为的诗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2、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3、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4、金带连环束战袍,马头冲雪度临洮。
5、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6、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7、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8、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
9、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10、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11、梧桐真不甘衰谢,数叶迎风尚有声。
12、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
13、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14、传闻一战百神愁,*强兵过未休。
15、横笛闻声不见人,红旗直上天山雪。
16、莫嫌举世无知己,未有庸人不忌才。
17、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18、知君惯度祁连城,岂能愁见轮台月。
19、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
20、只有精忠能报国,更无乐土可为家。
21、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22、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23、流星飞玉弹,宝剑落秋霜。
2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25、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26、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27、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28、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29、读书不作儒生酸,跃马西入金城关。
30、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31、莫遣只轮归海窟,仍留一箭射天山。
32、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33、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34、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
35、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
36、客子过壕追野马,将军韬箭射天狼。
37、集中什九从军乐,亘古男儿一放翁。
38、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39、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
40、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
41、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42、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43、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
44、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
45、诗界千年靡靡风,兵魂销尽国魂空。
46、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47、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48、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49、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
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见义勇为感想(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xx,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在别人的生命陷入危机时,他挺身而出,用自我的生命换回了他人的重生,以年仅29岁的年轮谱写了一曲壮丽的人生。他是农民的儿子,他有他的梦想,他有他的热血,他有他简单而又淳朴的爱心,而此刻,他却无法应对亲人,无法实现希冀,无法挥洒豪情,无法无法书写人生。但他的整个人生,却是以神勇的壮举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xx的事迹被媒体披露后,很快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们争相传颂他的义勇之举,无不为他的行为大加赞赏,在人们广为追求物质条件的当今社会,仍然还有这样能够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人,已经太少了,而他,作为普通的农民工,他却能够做到,在关键的时刻,把生的期望留给他人,奉献出了自我年轻的生命。生命于人而言,是最崇高的,我们能够放弃这,放弃那,而对于生命,从不轻言放弃。然而,在紧要危机关头,我们没有任何机会细细思考,但我们能够在瞬间作出决断,这样的选择仅有一次,也仅有一个,当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xx能够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若换成你、我、他,则又会是怎样的决断呢所以,我为他的勇气深深折服,也被他的行为深深打动,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当我明白了他的事迹后,我无不为他的义勇之举而发自内心的感动。
xx的父亲说:“他的生前有两个愿望,一是要让自我的双亲过上幸福的生活;二是要让家乡的孩子能读好书,做有知识的人。”这是多么简单而又纯朴的愿望啊!然而,就是这样简单的心愿,他却再也实现不了。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也还有许多心愿未了,他走得太匆忙了,甚至没来得及脱下毛衣和鞋袜,更不能和白发双亲告别……就这样,带着遗憾无声地走了。生命最完美的演译是延续灵魂送出真心,生命最博大的诚意是舍弃自身置换他人。死去的人,他是真的永生了,而活着的人,承载了他的灵魂。
英雄去了,但他的灵魂还在,他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作为活着的我们,更要坚守岗位,做好每一件事,让我们替英雄去把他的每一个愿望变成现实。
人们经常叹息,“好人没好报”。无他,只是因为做好人付出的个人成本太高,而大多数情景下做好人的个人收益却得不到保障或远远低于付出的个人成本。“路人”为什么更愿意做冷漠的“看客”,而不愿意做“见义勇为”的“英雄”呢?同样也是由于做“英雄”的成本太高。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郑晓边教授说,“见义勇为的原动力应当是发自内心的、积极向上的,而不应是为了图别人的表扬和回报”。然而,这种对于“见义勇为”的解读其实是一种构建“道德乌托邦”的“宏大叙事”,大而无用,不切实际,证明了作为心理学专家的教授先生对于人类的心理缺乏一种真切的了解。自然,人们在决定“见义勇为”的那一瞬间,往往并不会研究“别人的表扬和回报”,更不会心头突然涌出什么崇高的理念,很多人往往仅仅只是凭着本能地冲动;但“见义勇为”了以后,如果没有得到社会或受益人在精神上或经济上给予的回报,或者为“见义勇为”而付出的个人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则难免会有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及其广泛传播将抑制行为者本人和旁观者以后碰到类似事件时的“见义勇为”的冲动,最终必将构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看客文化”,也既是我们所谴责的“路人”的“麻木不仁”。
那么,作为公民和纳税人的“路人”,到底有没有“见义勇为”的社会义务呢?答曰:既有,又没有。一方面,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一种国家职责,因为仅有国家才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公民只要纳了税,也就尽到了他对于公共领域的职责,同时,作为纳税人的公民也有权利要求国家使用这种合法的暴力为自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他们没有义务以自身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为代价,来维护其他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在此意义上,“见义不勇为”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不应当受到社会谴责。另一方面,从对自身负责的角度来说,每一位作为个体的人都应当为自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负责。当具体表此刻某一位受害人身上的社会公正与社会正义受到非法侵犯,而*有关部门因种种原因缺*或暂时缺*的时候,如果作为旁观者的公民不进行有效的抵制和反抗,在必须程度上也就是对侵犯者的纵容,并所以也成了侵犯者的同谋――这一状况的漫延将恶化社会的总体生存与生活环境,降低生活于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安全感,从而使每一个人,包括旁观者自我都在必须程度上成了受害者。另外,由于旁观行为降低了侵犯者的侵犯风险,无疑将刺激侵犯行为的恶性扩张,保不定类似的事件不会有一天也发生在旁观者的身上。如此这般,本来意在保护自身生命与财产的行为――“见义不勇为”――也就走向了他的反面,变成了一种威胁到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对自我不负职责的行为。
从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一种国家职责和每位公民都应当为自我负责的关系上来说,“见义勇为”能否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公德”,即公民能否做到为自我负责,主要取决于国家是否尽到了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这一最基本的职责。仅有当作为国家行为的实施主体,即*的有关制度与所采取的有关措施能有效地增加非法侵犯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行为的侵犯成本,减少侵犯者的侵犯动机,并且能有效地降低“见义勇为”行为的个人成本,提高“见义勇为”者的个人收益――“见义勇为”行为将增加侵犯者的侵犯成本,促使社会环境向改良的方向以展,作为受益人和“搭便车”者的其他公民,应当对“见义勇为”者所遭受的个人损失进行精神上或物质上的补偿,另外,由于“见义勇为”者承担了本应由*承担的公共职责,这一补偿行为的主体应当是拿了纳税人的钱故负有公共管理职责的*――时,才会构成“见义勇为”行为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使道德行为者个体与整个社会都成为个人道德行为的受益者;也仅有这样,才能使“见义勇为”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公德”。
道德经有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与道。经过今日课前讨论对长江大学见义勇为群体的英雄事迹的学*,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去年,长江大学15名学生结“人链”救人的英雄事迹在神州大地引起强烈反响,3名牺牲大学生的事迹更是感动了无数人。为救两名落水少年长江大学十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三个风华正茂的生命就这样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又惊天动地,走得大义凛然却又令人痛惜;两名落水少年获得了新生,他们却献出了生命。换作是我,我不明白我有没有他们的勇气,把生的期望带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我,用生命的壮举发出时代的青春宣言,但他们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发自内心的去尊敬,去学*!长江里的“人梯”精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之中,英雄的事迹会永远记录,不会消逝!
*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家华表示,“这是一个英雄的壮举。人需要"义利观",义在利之上。”“一个人的.本质,不仅仅是简单的存在,更应当是一种超越的价值和追求。这种精神的信仰,就体现为大义。任何社会都需要提倡这种大义。”见义勇为是当前社会经久不衰的话题。现实中既有象魏青刚似的英雄给人们带来的感动,又有“英雄流血又流泪”事件给人们带来的心痛,还有未成年人盲目见义勇为而献身让人们感动和心痛的同时开始的反思。对于这个救人事件,尽管人们依然会质疑大学生们救人方式的科学性和生命价值的对等性,可是,这并不能否定见义勇为作为一个时代命题的价值和意义。见义勇为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料。正义不是自然而然地降临到我们的生活中的,它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竭力维护。社会是一个联合体,仅有相互搀扶,相互为善,世界才能够变成一个完美的人间。这些大学生为我们树立了典范。
此时此刻,我读懂了臧克家的那句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在陈及时等英雄身上,我找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作为光荣的*的一员,对任何对于国家和人民有利的事,我们都将义不容辞。“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爱。”舍小家,为大家。今日,何东旭、方招和陈及时随滚滚江水去了,但他还活着,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并活在国家精神文化的无价宝库中。长江大学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团体的事迹,着实教育了广大青年学生一番,也将引导我们自觉以英雄楷模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作为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在还无法完全践行伟大历史使命的情景下,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认真汲取文化知识,拓展自我的本事,提高自我的素质。这一切不单单是为自我将来进入社会而准备,也是为了完成自我肩负的使命而准备。社会在飞速提高,*在飞速发展,被誉为“国之栋梁”的大学生,我们要做的就是用自我学到的一切来推动社会与国家的继续快速发展。一个大学生办不到,可是当全*的大学生都有了这样的使命与信念,我相信,这一切就不是空谈。我们理解了教育,知识的力量之大,懂得祖国的未来在大家的肩上扛着,大家正担负着何等的重任,都明白真的要做好自我。此刻,先从自我的努力做起吧,为了自我,也为了祖国!
有人说这是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冷漠”“懦弱”成了当代人新代名词。越来越多的人在研究此刻当代人思想品德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在如今的社会中越来越迷失自我的方向,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前途的迷茫,让越来越多的人陷入了不能摆脱的怪圈。
总是在说生活没有前进的方向、总是在提如今的人怎样变了,可是当我看见这件震撼人心的见义勇为之后,我突然觉得我们的内心强大的力量从来没有消失过。我在扪心自问,如果是我遇见这种情景,我能不能像他们一样,为了更年轻的生命的重生而放弃自我,我心中涌起一阵热热的潮涌,我想我会的!生命的永恒之定格在那一个消失的瞬间了,我们的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生命在悄悄的埋没在那无边的江河之中却没有办法将他们挽留住,冰冷的江湖河水在慢慢的冰冷着他们的身体,凛冽的寒风吹的我们的眼眶潮湿而温暖。我们想让他们的生命得到永恒,至少,是在我们的心中。生如夏花,短而绚烂。他们绽放的是生命的光彩,让我们每一个人在碰触到时候都会不禁感慨于自身,同时在想自我的生与灭。这样的消亡,我用心,在狠狠纪念。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是一次醉生梦死的享受?还是一生享用不完的财富?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在这反反复复的询问中,人们在一点一点的麻木着。可是他们的一切,再次让我们的心灵惊醒,让我们碰触着最深处的灵魂,我们需要这样的阳光来照射我们的心。荣辱观,价值观,这些在他们消逝消逝之后冠给他们的称号,而这些,都不足以表现他们的所想。我在猜测他们的一瞬间的想法,会是那“一救成名”的荣和赞吗?当然不,在他们的心中,那一个紧迫的瞬间,他们的想法就是生命的珍贵,那两朵还未绽开的花的美丽。他们年轻的生命在我们的耳边悄悄的诉说着他们的无怨无悔,这样的生命让我们每一个明白这件事情的人感到着自豪和骄傲。他们是新一代的楷模和英雄,在这个年代中是我们的永远缅怀的纪念。比起时下的明星,这样的在我们身边的英雄不是更值得我们去尊敬和崇拜吗?我们更应当延续他们的心愿和足迹,因为我相信,他们如果生命依旧,也必须会抱着为祖国和人民而奋斗终身的愿望和信念!我们的旅程从此刻开始,一点也不晚,路在脚下,心已千里!
10月10日晚,在赣州市张家围路,一醉汉当街拿刀逼向一个十多岁的男孩,情况万分紧急。说时迟,那时快,下班路过此地的市*局章贡分局沙石派出所辅警梅雪峰迅速上前一个“后抱双手”,再加上“少林腿”将醉汉制服。“要不是你挺身而出,后果不堪设想!”当男孩的父亲江先生向梅雪峰送锦旗表示感谢时,梅雪峰认为他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危急时刻,梅雪峰果断选择挺身而出化解险情,他这种见义勇为的行动就该给予点赞;尤其是在掌声、锦旗面前,他只回应淡淡的一句“应该的”,梅雪峰表现出来的那种谦逊和淡定更值得我们大家称颂赞扬和学*看齐。
在当今社会,见义勇为者见到合于道义的事,勇敢地站出来,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及个人安危,或是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是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救人等。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面对的常常是生与死的考验,所付出的常常是鲜血乃至宝贵的生命。见义勇为,是众多个个体义举的凝聚,正是有了众多个体的参与,危难就会不断被化解,正能量才会得到强化。
要知道,见义勇为多数都是发生在情况危急的时刻,往往都伴随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等不可抗力因素。见义勇为英雄们惩恶扬善,匡扶了正义,谱写了一曲曲震撼人心的壮丽凯歌,树立了一座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见义勇为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他们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英雄事迹上,而且更多地体现在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上,能教化人们向往*,促使社会风气向良性发展。眼下,在价值观多元化和世俗化冲击下,我们更加需要见义勇为所折射出的正能量来助力我们前行。
诗人普希金说:“大石拦路,弱者视为前进的障碍,勇者视为前进的阶梯。”我们点赞见义勇为“应该的!”,也是期许唤醒我们社会的每一份子,激励人们在人民群众遭遇危难,急需救助时,能够抛开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机智勇敢行事,果断地施以援手。“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构建和谐社会,做优城市治安环境,需要我们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应该的!”精神,既要有“反应迅速”的素质,更要有“敢于担当”的品格,在关键时刻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初春的一天上午,在河边玩耍的两个小孩不慎落水了,他们在水中扑腾着。不远处的两个小姑娘见状,拼命的呼喊着“救人啊!救人啊!”几十米外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喊声,立即跑了过来。年轻人连衣服都没顾得上脱,就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年轻人快速地游到漂在水面的孩子身边,夹着孩子费劲游到河中的一个孤岛,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救治,见孩子稍有气息,他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时小姑娘大喊着:“叔叔,还有一个孩子在水里呢!”年轻人听了,又奋不顾身地跳入了水中,可是第二个孩子却没了踪影。年轻人几次冒着被河水吞没的危险潜入水中,但还是找不到孩子。最后他只得用脚在水中踩着找人,终于踩到了孩子的手。年轻人再次潜入水中,拉出孩子,游向了岸边。到了岸边上,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为孩子压腹、捶胸……这时救护车来了,两个孩子被抬了上车。在救护车启动之时,年轻人也倒了下去。于是,救护车拉着三个人一起驶向了医院。
到了医院,两个孩子被送进了抢救室。可年轻人依然没有醒过来,医院立即找来全院的大夫对他进行抢救。突然,一位医生大叫道:“这个人我认识,咱们医院的很多医生也认识他!”原来,年轻人是这个医院里的一名癌症患者,他刚做完两次手术,还在化疗中。
一个癌症患者刚做完手术不久,还在化疗中,他的身体是多么虚弱啊。面对危险,他没有顾虑自己的身体,更没有退缩,而是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救出了两名落水儿童。年轻人的举动是多么伟大啊!这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大学生们手牵手救落水儿童;为了不让火车撞上拦路巨石,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铁轨边想方设法拦住疾驰的火车;年仅二十七岁的军人救助落水工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是呀!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浓浓的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热心人,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我们也要像这些热心人一样,伸出我们的手,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温暖,更加幸福,更加祥和。
描写赞美见义勇为的诗句
在**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诗句了吧,不同的诗句,其语言艺术所表现的`语言风格、特点、技巧各不相同。你知道什么样的诗句才能称之为经典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描写赞美见义勇为的诗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2、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3、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4、金带连环束战袍,马头冲雪度临洮。
5、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6、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7、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8、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
9、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10、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11、梧桐真不甘衰谢,数叶迎风尚有声。
12、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
13、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14、传闻一战百神愁,*强兵过未休。
15、横笛闻声不见人,红旗直上天山雪。
16、莫嫌举世无知己,未有庸人不忌才。
17、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18、知君惯度祁连城,岂能愁见轮台月。
19、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
20、只有精忠能报国,更无乐土可为家。
21、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22、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23、流星飞玉弹,宝剑落秋霜。
2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25、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26、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27、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28、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29、读书不作儒生酸,跃马西入金城关。
30、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31、莫遣只轮归海窟,仍留一箭射天山。
32、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33、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34、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
35、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
36、客子过壕追野马,将军韬箭射天狼。
37、集中什九从军乐,亘古男儿一放翁。
38、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39、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
40、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
41、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42、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43、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
44、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
45、诗界千年靡靡风,兵魂销尽国魂空。
46、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47、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48、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49、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
1、做大智大勇人,建大爱大义市。
2、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3、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4、正义万民赞,勇为千秋传。
5、正义,因见义勇为而奔流不息。
6、正气凝聚力量,基金铸就保障。
7、与正义同在,勇为在行。
8、勇为智为,见义敢为。
9、依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10、学英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11、宣扬见义勇为精神,发扬传统美德事迹。
12、行正义之举,扬和善之美。
13、维护社会安宁,创造良好环境。
14、天地有正气,见义敢勇为。
15、替正气助威,为勇者喝彩。
16、社会呼唤正义,人人都有一份正义感、责任感,社会才能和谐。
17、人人见义勇为,团结打击犯罪。
18、路见不*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19、聚点滴爱心,铸勇为基金。
20、聚点滴爱心,筑正气长城。
21、见义中华魂,勇为万家安。
22、见义勇为携手,邪恶势力低头。
23、见义勇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24、见义勇为人人崇尚,社会和谐人人共享。
25、见义勇为——让*凡的生命放出光彩。
26、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7、见义勇为光荣,见义勇为自豪。
28、见义勇为光荣,见死不救可耻。
29、见义勇为大家赞,闭目无睹人人叹。
30、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31、见义勇为、扶危济困、舍己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32、见义勇为,智为扬善,除恶扶危。
33、见义勇为,人间大爱。
34、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
35、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
36、见义一身正气,勇为光彩照人。
37、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
38、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见义勇为光荣事业。
39、弘扬社会正气,争做见义勇为好市民。
40、弘扬社会正气,促进了社会和谐。
41、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建设*安武进。
42、弘扬鹏城正气,褒扬百姓英雄。
43、弘扬建议勇为精神,服务见义勇为人员。
44、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养文明新风。
45、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消除思想顾虑。
46、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47、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设*安和谐社会。
48、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树立首都良好社会风气。
49、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是全社会的责任。
50、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1、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支持见义勇为事业。
见义勇为奖有什么好处
见义勇为奖有什么好处,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都很善良,在路上遇到有人有危险都会出手相助,这些人因此可获得见义勇为奖,那见义勇为奖有什么好处。下面小编整理了见义勇为奖有什么好处,欢迎参考。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见义勇为的相关法规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1、【读音】jiàn yì yǒng wéi
2、【解释】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
3、【出处】《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4、【*义词】急公好义、挺身而出
5、【反义词】袖手旁观、见利忘义、见义不为
6、【语法】连动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7、【成语故事】1993年8月,济南【军区】某部中士徐洪刚探亲期满乘车返队,在车上遇到几个歹徒在调戏一个女青年,并肆无忌惮耍流氓,徐洪刚这时立即见义勇为,毫不犹豫上前制止,被歹徒连刺多刀,他顽强地追赶歹徒,被授予英雄称号。
8、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9、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等为主要任务。
国家没有出台全国性的条理,但有地方性的“见义勇为条例”。
例如:《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经确认后,由人民*给予下列表彰和奖励: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以上表彰和奖励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民法总则草案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也作了新规定: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但从现实角度来看,此法实践的试行来看还有诸多难点。事实上,很多见义勇为行为并没有得到良好的补偿,不管是侵害人、还是受益人,都常常难以拿出有效帮助。社会鼓励好人好事是好的,但是也要基于公*原则。我们应当提倡见义勇为,更应该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作出更大的努力。
见义勇为的善举保障功能“失效”,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如xxxx年引发极大关注的广东的xxx案件。xxx在驾车追击劫匪的过程中,车辆与劫匪的摩托车碰撞,导致其中一劫匪重伤不治身亡。而其妻儿也受伤,座驾受损,还伤了路人的财物。xxx因见义勇为获得5万元奖金,除了支付妻儿的医药费外,还承担了其他各项赔偿,最后倒贴4万多元。
因此在侵害人实施犯罪行为时,见义勇为者殊为不易,这需要法律保护,否则就可能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结局。
认为,我们也应当正视这样的现实:同样的见义勇为行为,各地的奖励标准却大相径庭。目前,北京为20万元,上海为25万元,广东东莞则为40万元,而在一些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奖励数额就要低得多。也致力于建立见义勇为保护的基金,帮助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
“路见不*,挺身相助”需要自身权益的良好保障,如果奖励标准不统一、不合理,不仅不利于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对见义勇为英雄再次的伤害。
见义勇为奖励多少钱
见义勇为奖励多少钱,见义勇为被写入《民法典》,体现了法律的道德倾向,在全社会中确立了好人有好报的信念,使社会向善的力量被推动。以下小编整理了见义勇为奖励多少钱相关内容。
估计各地的奖励标准都不一样。
像本人所在的福建省龙岩市。
市级表彰,模范的话是5万元,先进个人分三个等次,一等3万元、二等2万元、三等1万元。
省级表彰,见义勇为英雄奖励12万元,见义勇为模范奖励10万元,先进个人奖励8万元。
如果因见义勇为牺牲,符合评烈的评烈,符合认定因公(工)牺牲(死亡)的认定因公(工)牺牲(死亡),两点都不符合的,则根据上年度月收入100倍的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其实见义勇为关键不在一次性的奖励,而在于长远的保护,如住房、就医、就业、就学等等。
根据《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扩展资料:
见义勇为的相关法规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各地政策
南京规定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出台的《关于做好见义勇为受表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见义勇为受伤者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还规定,外地市民在本市见义勇为,或本市居民在外地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并获得相关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的人员,也可享受优惠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简化工作程序,为见义勇为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提供一站式服务。
《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工伤认定、医疗保障、养老待遇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其中,见义勇为人员经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向用人单位追回。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其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参保人员处理。
根据《意见》,见义勇为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
其中,见义勇为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经认定为工伤的,在治疗和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不在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等之一的,在治疗和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相应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同时见义勇为人员可就*就便就医,不受医疗机构定点资质限制。
最新法律对于见义勇为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四条 【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资源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见义勇为受伤了可以问受益人要赔偿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见义勇为,《辞海》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语出《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可见,见义勇为,自古以来一直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标准,时值今日,它仍然是我们所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凸显出“该不该扶”“该不该救”的道德困境,见义勇为者受伤后无人问津甚至反遭索赔的事件亦有发生。
民法典立足于*国情,借鉴苏俄民法“因抢救社会主义财产而发生的债”理论,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相关责任,确立了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时,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定补偿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大力弘扬和提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中华传统美德,鼓励人们在危难时刻相互帮扶,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有什么好处
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大力支持见义勇为的行为,获得见义勇为证书的话是有好处的,那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有什么好处呢。
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有什么好处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申请见义勇为需要什么条件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怎样界定见义勇为行为
按照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个方面。一种是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行为,另一种是各类抢险救灾的行为。
1、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义。
严格来说,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之中,并没有对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只能够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找到相关的内容。见义勇为应该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乎正义的行为。
2、见义勇为的法律构成要件。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构成见义勇为行为至少需要下列四项法律要件。
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所谓自然人是指与法人相对的社会公民个体的统称。由于见义勇为行为是紧急情况下实施者根据主观判断后所采取的行为和行动,因此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具有完全政治权利者抑或剥夺政治权利者,都无关紧要。因此,只有将见义勇为的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能够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所谓的危难救助行为是指当国家、集体、社会、公民个人财产及公民个人生命安全遭到威胁之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进而产生了相应后果的一切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出现,并且伴有较强的风险性。
3、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
4、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原则上说,见义勇为行为要求行为者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并且由此产生的行为,这种意愿必须带有正义感,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即使行为者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上述结果,但是主观上仅仅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那么也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判定标准:
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见义勇为行为没有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判断见义勇为行为应当以道德的标准加以衡量,主要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出于自愿、自觉和非功利性。
2、见义勇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这一特征是见义勇为的本质表现,是“义”之所在。因为,见义勇为的道德标准是公而忘私,舍己救人。
3、见义勇为必须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在认定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必须要找到行为人为公共利益不顾个人人身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时代楷模王红旭见义勇为事迹心得体会(通用11篇)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惯。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时代楷模王红旭见义勇为事迹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日下午,王红旭老师在出事水域附*被找到,令人痛心的是,他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就此,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5岁。
王红旭用生命告诉我们什么叫舍身取义,他的事迹感动着整座重庆山城,也感动着我们所有人。
他的纵身一跃,画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他的奋力一推,绽放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用实际行动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
挺胸踏逐浪,何惧生与死,王红旭老师用大爱点亮了其他家庭的希望之火,他把*安和生机留给他人,但他的母亲却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3岁的娃娃也永远地失去了爸爸。他的牺牲令人敬佩、更令人心疼。
他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35岁,他的事迹迅速传遍互联网,深深感动着全国人民。他就是被教育部追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
当看到有人落水,王红旭放下自己的孩子毫不犹豫冲过去,冲在“救命人梯”的最外延的是他,离落水儿童最*的是他,两个孩子得救了,而他却因体力不支被江水冲走,英勇牺牲,再也听不到3岁儿子的喊声了。
王红旭老师出身教育世家,一直以来秉承着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家训师风。他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是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的先锋模范。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教师的责任担当,为我们教师队伍树立了榜样。我们要学*红旭老师心怀大爱,无私奉献的精神,以他为榜样,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在学生面前发挥好表率作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社会积极奉献的栋梁之材。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这是新时代对广大教师提出的新期盼、新要求,也是新时代的新任务。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是广大教师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的需要。我们不仅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更要立德树人,努力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宣传王红旭老师先进事迹。爱党爱国,坚定信念,王红旭老师用实际行动给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我们学*他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用模范行动践行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王红旭老师事迹的精神感召力,将进一步激励我们在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贡献力量。
观看视频,几度哽咽,王红旭老师舍己救人的精神让我们震撼,为了救起两名落水儿童,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3岁的儿子还在岸边等爸爸带他回家,父母还在等着您回家,可6月1日这一天,王红旭老师家人永难遗忘的一天,因为您和大家一起挽救回了两个生命,拯救了两个家庭,可您再也没有回来。
看视频听讲述,这一天就在这天,本该陪3岁孩子开开心心过节的王红旭老师,因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遇难。事发地点在重庆大渡口万发码头长江段,一对兄妹(一人六岁,一人五岁)意外落水。在此危急关头,重庆育才小学的王红旭老师飞奔入水,行动十分果断,没有一丝犹豫。最终两个孩子被救了起来,但体力不支的王老师却被湍急的江水卷走,永远地离开了他深爱的人间。
意外无情,人间有爱。
当发现两名儿童意外落水后,入党申请书周围的群众迅速自发开展了救援行动。大家手拉手,筑起了一道守护生命的“人墙”。
而在“人墙”最外延的正是王红旭老师。
大家紧紧拉住彼此的手,在滚滚江水中站稳。接着,从王红旭老师手中传递出一个女孩,人墙立刻接力,大家一个一个地传递着生命,将女孩托举到安全地带。
接着,王红旭老师又救起了那个男孩。
两个孩子脱离了危险,然而人群还没来得及庆祝,王红旭老师就因体力不支被江水卷走。
救援工作一直持续到6月2日下午,在距离落水点三十多米的江中,救援人员发现了王红旭老师,但他已经没有生命特征了。
事发现场的人回忆说,如果王红旭老师放弃救小男孩,他一定能活下来,但他一直没有放弃救人。
王红旭老师母亲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不禁痛哭失声,她说,在最后关头,他自己都快没有体力了的时候,他还不忘把两个孩子往岸上推。
这已经不是王红旭第一次救人了,早在上大学时,他就曾经救过落水者。
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热心助人、有活力的好老师,工作负责认真,待人友善。当他离去的噩耗传回学校时,全校师生都陷入了悲痛中。
6月3日,晚上八点,王红旭的告别仪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宝山堂殡仪馆举行。数千名群众自发前来悼念,人们静默地送别着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屹立于民族之林”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具有特殊的意义。生活中,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不断涌现。2021年6月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全国优秀教师”王红旭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见义勇为篇章。
2021年6月1日18时左右,2名儿童在大渡口万发码头长江段沙滩边玩耍,不慎落水。危急时刻,王红旭百米冲刺跳江救人,倾尽全力将孩子往岸上推,在数十名群众联手接力下,2名落水小孩成功救起,他却因体力不支,不幸被江水冲走,英勇牺牲,年仅35岁。在危难时刻舍身勇救儿童,王红旭老师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人民教师的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他的事迹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完美的注脚,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见义勇为,树立了正能量,值得我们去书写和铭记。
我在网上翻看拜读有关王老师事迹的点点滴滴。知道了他是同事们眼中爱岗敬业的楷模;是学生们心中豪爽义气的大哥;他也是父母心中孝顺懂事的儿子;是妻子心中深情脉脉的丈夫;是儿子心中高大万能的爸爸;他也是教师世家绽放的光荣花一朵,读大学时就曾留下过英雄救人的故事……唯有牺牲多壮志,王红旭老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人生境界的高尚追求,用生命托起明天的太阳。这位可敬的人民教师用一颗赤子之心,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郑重承诺:作为一名教师,我渴望成为党的大家庭中的一员,愿为各族人民的利益奋斗终身。
王红旭老师出身教育世家,秉承一家三代人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师职业的家风传统,传承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家训师风,兢兢业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出教育世家的精神风范和至诚至深的教育情怀,塑造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他是值得我们尊敬的老师,他是人民教师的楷模,我们永远怀念他。
我作为教师中的一员,一定要以王红旭同志为榜样,学*他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学*他潜心育人、辛勤耕耘的赤诚情怀,学*他以德施教、为人师表的品格风范,学*他心怀大爱、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加奋进的精神状态,争做为学为人的“大先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精神。我们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在我校形成崇德向善、尊重英雄、弘扬正气的浓厚氛围,让榜样力量转化为全体教师的实践行动,聚力谱写教育事业新篇章。
六一儿童节,多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节日,然而,今年的“六一”却有着悲壮与伟大。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十八时左右,两名儿童在重庆大渡口万发码头长江段沙滩边玩耍,不慎落水。危急时刻,王红旭老师以百米冲刺跳江救人,倾尽全力将孩子往岸上推,在数十名群众联手接力下,这两名落水儿童被成功救起,他却因体力不支,不幸被江水冲走,英勇牺牲,年仅三十五岁。
三十五岁,风华正茂;三十五岁,教书育人;三十五岁,责任与担当。王红旭老师被定格在三十五岁的光辉年龄,他的英雄事迹传遍全国,他的高贵精神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学*。
首先,爱孩子深深的印入王红旭老师的心灵。当一声求救映入耳际——“救命哇,救我的娃儿啊!”突然听到的一声凄厉惨叫,年轻的妈妈瘫软在沙滩,众人目光惊愕,而王红旭老师正从百米之外,奔过一片草丛,狂奔冲向江边……这是王红旭老师留给我们最后的背影。救出一名孩子,他又不假思索去救另一名孩子……两名孩子得救了,他却被无情的江水……正是爱孩子的思想使他义无反顾,英勇救人。
“爱孩子是老师的天职。”作为一名老师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也是党和国家对我们老师的基本要求。王红旭老师将人生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体现了崇高的精神追求;以舍己救人的英勇壮举,深刻诠释了人民教师的精神品质;以至诚至深的教育情怀,彰显了教育世家的精神风范;以胸怀大爱的师者仁心,铸就了师爱永恒的精神丰碑。
其次,良好家风的熏陶,是王红旭老师美好心灵的`基石。王红旭来自一个农村较特殊的家庭,家中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家庭是当地乡亲们口中的“书香门第”。上高中时,他每逢回家就主动给八十多岁的奶奶洗脚。在老家,只要见到老年人在路上挑着担子走不动时,都是二话不说接过来帮着挑。救人之事也不胜枚举:大三暑假救起一名不慎落水的小男孩,主动救护不慎从游乐设施摔下的头部流血的小男孩,操场上听到学生叫唤都会立即冲过去……
品味着王红旭教师的英雄事迹,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爱岗敬业,要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作为新时期的教师我们必须知道爱学生是立业之本,读书是立身之本,我们的学*是为了更好的肩负起我们的责任。教育要让学生终身受益,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要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我们要做到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用师爱铸就崇高的师魂,在教育中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相信有我们全力的付出,教育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光辉灿烂!
“两个孩子一落水之后,我就看到他,从大约一百米地方飞跑过来,跳到水里去救那个娃儿”!
目睹了事发全过程王显才说,王红旭把一个女孩救起来了,又去救那个男孩。
“如果当时他放弃救那个男孩,他一定存活得下来,但是我看他一直没有放弃”
多亏了王红旭老师,两个孩子才得以幸存,王老师留给这个世界最后警示,就是暴露出来这个问题——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事件进入高发期。
很多学生经受不住水诱惑,会三五成群到泳池河边或一些开放水域游泳玩耍,从而造成安全隐患,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
这就对教育部学校家长等社会各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王红旭老师,救人英雄,一路走好!
6月1日,在重庆大渡口长江水域,两名儿童在玩耍时意外落水,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两名不会游泳的儿童已经被冲到水中央,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救人必须争分夺秒,这夺命一幕刚好被路过的,大渡口育才小学老师,王红旭看见,他没有做任何犹豫,奋不顾身跳进长江,用尽全力向两名落水儿童游去,很快水里的异常也引起路边群众的注意,纷纷跑来查看情况,在看清事态的严重后,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帮忙救人。
大家通过手牵手的接力方式,成功协助王红旭老师把两名儿童从水中救起,经检查,两名儿童生命都没有大碍,可是王红旭老师因为体力不支,瞬间被水冲走,几个呼吸间就看不见人了,岸上群众也是着急得大声呼喊,可是水里没有任何回应。
群众赶紧拨打了救援电话,救援赶到后立刻在水面展开收救,但是迟迟没有发现被冲走的王红旭老师,直到6月2号下午,才在王红旭老师消失的,大约30米处水域发现了遗体。年迈的母亲得知噩耗,哭得撕心裂肺,几乎晕过去。希望母亲能承受住这沉痛的打击,保护好自己身体,大家都希望你能百命长岁,你有一个舍己救人英雄儿子,他整救了两条活蹦乱跳生命,更是整救两个家庭的希望,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永垂不朽。
王红旭老师一路走好,愿您在天堂安好。好人一生*安!
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同志,奋不顾身救出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感人事迹,引起师生群众和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王红旭同志是生动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的先锋模范,是教育系统学党史、干实事涌现出的青年教师杰出代表。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学*红旭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请各单位深入学*宣传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宣传口号:
★ 保护正义,就是保护自己;对英雄冷漠,就是对自己残忍。
★ 倡导见义勇为,净化社会环境。
★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 当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你的手;当你需要帮助时,别人也会伸出他的手。
★ 见义勇为、扶危济困、舍己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继承民族传统美德。
★ 弘扬社会正气,促进了社会和谐。
★ 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消除思想顾虑。
★ 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支持见义勇为事业。
★ 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强化社会服务保障。
★ 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设*安和谐社会。
★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见义勇为光荣事业。
★ 见义勇为大家赞,闭目无睹人人叹。
★ 见义勇为光荣,见死不救可耻。
★ 见义勇为人人崇尚,社会和谐人人共享。
★ 路见不*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 人人见义勇为,团结打击犯罪。
★ 人人学英雄,人人做英雄。
★ 社会呼唤正义,人人都有一份正义感、责任感,社会才能和谐。
★ 维护社会安宁,创造良好环境。
★ 宣扬见义勇为精神,发扬传统美德事迹。
★ 学英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是春。
首先,见义勇为是时间的,也不分人群,和工作种类。
只要有违法,或者紧急情形发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就应该随之发生。
同时,见义勇为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其次,任何人具有见义勇为行为,都应该予以表彰。
辅警具有见义勇为情形,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给予其他奖励。
根据《*关于规范*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作的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 *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地在招录人民警察或业编制人员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
对于辅警,警察来说,救人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不会像普通民众救人一样,获得见义勇为奖之类的荣誉,会算作是立功。
在广州,因见义勇为牺牲将获得一百万元抚恤金。
昨天下午,广州市*召开第14届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今年实施。
(2015年3月3日《新快报》) 为广州的新制订的《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点赞吧!之所以要点赞,就在于在这项规定的制订中,更人性化,更能够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新规定中,尤其让百姓值得关注的是,将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纳入到见义勇为范畴应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新规定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利益更多,新规定更具有更多的人性化。
保安、辅警的工作应该很辛苦,危险也很大,他们在工作中随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事件出现。
如何让他们工作更多一份保障,让他们的家人后顾之忧更少一些,更应该在社会*上对他们进行倾斜,在过去尤其是某些相关制度的制约,对其增加的待遇很难落实,如今通过法的形式,对这一群体的利益进行保证,广州新出台的《办法》如何不让百姓拍手称快呢? 再者就是新出台的见义勇为《办法》并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尤其是保安和辅警看似他们是执法者,但是他们与正式的警察和军人相比差距很大,但是他们的工作环境与警察和军人相比,有时候相似很多,尤其是当社会环境中出现什么危害行为时,他们也要义不容辞地冲上前去……他们的工作压力相当大,他们的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也相当多,*部门能够出台相关的规定,保障他们个人利益,尤其是在*颁布什么新规定时,考虑到弱势群体,更是当今时代*最应该做的事情,如今广州市出台见义勇为新办法正包含了这一意义,因此百姓才会关注,才会点赞。
当然了,对于保安和辅警等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重新定义的同时,亦应该考虑到其他待遇的落实,如工伤待遇,如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只有全方位地关心这一群体,让他们的在工作的同时没有顾虑或者是顾虑更少,那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一定会积极谋进,努力为党和*工作,努力为百姓服务,保安人员和辅警等工作人员亦能够在*凡的岗位做出优秀的成绩,我们社会*安,百姓生活也就更幸福了。
(长江网 苗凤军)
应聘人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8号岗位(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质)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关于明确*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5.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民警的配偶子女,*民警的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协警,是不能转为人民警察的,必须通过招警考试。
如果能够转警,那初中没毕业的都去干了,混几年再转正式民警,过几年那警察素质---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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