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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女CP的,不过确实少得可怜,CP都是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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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鸣人凭着自己小时候受的苦经过不断的努力练成了嘴遁,然后攻略了无数的少男少女……
让我来算算鸣人一共攻略了多少人
(攻略不是指那种意义上的攻哦,我可是鸣受党的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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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田(第一个当然是要写雏田啦,怎么说人家也是从小时候就一直暗恋着鸣人了,根本就不用攻略嘛)
伊鲁卡老师:第一个认同鸣人的人,感觉像兄弟,不准说父子,人家才没那么老!!!
宇智波佐助:其实佐助不知道算不算的说,毕竟佐助都还没有回来,看到他真的虐心啊,岸本到底要把佐助黑到什么时候啊,还打不打算漂白人家啊,再这样下去我会变得讨厌他的T^T。好吧,怎么说他们都是官配,初吻都献给对方了,佐鸣的同人图又那么多,所以把佐助纳入了。
我爱罗:鸣人的头号粉丝,无论什么时候始终相信鸣人。毫无疑问,必须的!!!
卡卡西:虽然个人感觉卡卡西比较看重佐助,但是因为卡卡西有向鸣人表过白(就是301话帮鸣人修炼的时候说过“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哦”,结果把鸣人给吓哭了,别告诉我你忘了哦!),所以卡卡西也纳入。
佐井:所谓“根”之人:没有名字,亦无感情...没有过去...亦无未来,心中只有任务...鸣人居然能把原本毫无感情对小樱见死不救的佐井变成那么萌的天然书呆,真的非常非常感谢鸣人!姐彻底萌上佐井了,火影忍者里最萌3个人,第一当然是鸣人啦~第二就是佐井,每当他拿出书来看的时候我简直是笑喷了,这孩子真可爱~
纲手:因为纲手两次失去最爱的人(弟弟和爱人断)之后,从此对开始怕起血来,认为只有愚蠢的人才想当火影。但是回来鸣人通过了他那永不放弃的毅力感动了纲手,对血的恐惧也在大蛇丸那场战斗中治愈了,最后当然是击退了大蛇丸答应回去当火影啦,从那之后纲手变得特别信任鸣人~于是鸣人又俘虏了应该少女的心啊~话说用少女这个词正确吗?【纲手(怒视):啊?!
自来也:鸣人的师傅好色仙人,自来也对鸣人到底有多期待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怎么说自来也可是从长门和鸣人当中选择了鸣人,也因为这样战死了,啊~我要泪奔一圈再回来~自来也说过他们的关系像爷孙?为什么我不觉得自来也有那么老呢?爱死他们互相背靠着背坐在树阴下的那个画面了,超温馨的!~
春野樱?:其实小樱严格来说还不算攻略到的吧,因为小樱始终爱着佐助,向鸣人告白也是因为佐助啊。鸣人加把劲吧~
空:其实看到他的出现真心替鸣人感到欣慰,因为鸣人终于找到自己的同类了,抹泪~空的性格跟鸣人很像,简直就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嘛!空其实是九尾仿人柱力,看鸣人跟空打的那几集,小的真的太佩服鸣人了,虽然每次都很帅地冲过去,但都被无情地PIA飞,于是这样被PIA飞了无数次,终于用“嘴遁”?打败了空。
漩涡长门+佩恩+小南:长门原本是打算摧毁木叶的,但是后期被鸣人感化了(呀~鸣人VS佩恩那几集真的超超超帅的!滚一边发花痴啊!),于是为了赎罪用轮回天生救复活了死去的人,卡卡西没死真是太好了,其实长门也挺善良滴~当然攻略了长门也就等于攻略了小南,小南最后死的那一幕真的好感人,就是他们之前的那个秘密基地,那4个牌...催泪啊T^T
然后然后就是剧场版里的,每个剧场版都会成功攻略一个人,呃……由于很多忘记名字了,于是跳过不写了……
黑暗面麻人:其实我最喜欢看鸣人自攻自受的了……(滚~
黑鸣面码:剧场版《忍者之路》里的,人家好想看T^T,听说面麻是歌非常害羞的人,虽然还没看过,但是我相信鸣人一定会攻下他的~
九尾:咳咳,其实前面省略了很多没写,是因为我想快点写九尾,最后一个就是九尾啦~我相信总有一天鸣人一定会把九尾征服的,哈哈~
★☆★☆火影忍者相关专辑★☆★☆
鸣人的笑容是最治愈的≧▽≦(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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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是我的忍道!(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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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历代火影是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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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坚信的忍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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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那道葵光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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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色是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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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是我唯一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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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驻足,蓝天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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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坚持,叫火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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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芒影入天空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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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永远的太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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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
火影之鸣人の攻略本(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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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后宫(攻)(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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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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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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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追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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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UTO【腐】★☆★☆
NARUTO【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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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气球飘到了我旳梦里
我记得那个蓝气球 因为那有你给我最美好旳梦
一个无聊的大学生在教学楼的楼顶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看到楼顶有个气球,上面写了几个字和一个电话号码。他就把气球拿回宿舍了,舍友都觉的反正无聊,打个电话问问呗,于是他就在舍友的催促下拨通了气球上的号码。对方喂了一声,他听出是个女的,就说气球他捡到了,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还给她。对方明显的激动起来,说真的会有人捡到。然后电话那头开始地毯式的盘问,你多大了,家在那里,长什么样子……那男的听电话里这么说,连忙问“你是不是有病,我们认识吗,问这么仔细干什么,没事飞什么破气球,你没童年吗?”于是挂了电话。舍友都惊呆了,搞不清楚他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骂人家,结果他理直气壮的说:“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之后他又去楼顶睡觉,却看到对面不远处的医院楼的窗户里又飞出一个气球,才明白自己捡到的那个气球大概就是从那里被人放出来的。于是他回去拿了个望远镜,和舍友爬到楼顶张望对面医院的病房。结果什么都没看到。后来男孩干脆每天都去楼顶用望远镜看对面,果然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病服的女孩从窗户里又放了一个气球出来。于是他一边看,一边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很诧异,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为什么在医院里,天天放气球是干什么?” 电话里的声音很吃惊,男人透过望远镜看到那个女孩放下手机来回的张望,然后说:“你在那里,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他在电话里最后得知了女孩的病房号,于是和舍友说了一便。于是他们一伙人第二天带着鲜花就跑去医院去看那女孩去了。
那是一个独立病房,房子里除了几样简单的摆设就再没其他东西。一帮人进去后都笑嘻嘻的看着那个女孩,没看出女孩像个病人,却没等女孩先开口,一个舍友带头说:“让她猜猜是谁捡到的气球给她打的电话。”女孩很激动,知道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是昨天给她电话的人,她把每个人都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次,然后指着捡到气球的那个男人说:“是你。”
大伙都惊呆了,然后一起大笑,说女孩为什么会认定是他呢?这时那个捡到气球的男人不好意思的掏出手机,然后把一个未接来电挂掉,大家又是大笑了起来。一帮大男孩陪着女孩说说笑笑讲述那个捡到气球的人当时是怎么误会的,怎么打的电话,怎么天天跑到楼顶去用望远镜寻找目标,说的女孩好不开心。后来大家聊的多了,才问道女孩到底是什么病。女孩笑而不答,反而说自己就是觉的无聊,在医院呆的时间太久了,自己曾经的朋友也都渐渐的忘记了她,于是就出于无聊,在气球上写上自己的电话放飞出奇,说不定会有人会他的电话,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气球飞出去后就有人打来电话了。
大伙见女孩也不说自己的病情,就都豪爽的答应她,他们几个会有事没事的时候过来陪她。于是他们就同女孩成了这样的一群朋友。之后他们常来,但渐渐的,女孩总会发现来的人中少了些人,问过后才知道他们有的谈恋爱了,没时间来。再后来,人越来越少了。女孩有重新成为一个人,当自己又感觉孤独的时候,那些人都来了,这次人很多多,男男女女都有,都是他们自己的女朋友,唯独少了一个人,就是捡到气球的那个男孩子。大家嘻嘻哈哈的说那小子运气不好,一个人跑去吃饭,结果一帮人打起来了,他没躲闪的开,就被捎带进去了,现在躺在楼下的病房包扎呢。
一行人就跑到楼下去看男孩子,男孩包扎着脑袋,挂着吊瓶见到这些人从楼上把女孩也带下来了,呵呵的干笑。之后的一周,女孩天天从楼上下来照顾他,帮忙换药什么的,做的比护士都熟练,渐渐地,男孩发现女孩不寻常,于是两人开始恋爱了。
就这样,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一直恋爱着,彼此关心着对方。女孩知道男孩很爱她,但是女孩却不敢把自己的全部的感情都献给男孩。因为女孩知道自己的日子不长了,怕自己离开的那天男孩会伤心。所以在他们交往期间,女孩总是小心翼翼的接受着男孩的爱。每次男孩和女孩约会的时候,男孩都能感觉到女孩有心思,他想问但是却没问。因为他知道女孩有一天会告诉他的。 可是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那天男孩在送女孩回去后,女孩的病又发做了,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她不想让他爱的那个男孩伤心,所以她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决定,于是打了一个电话。
几天后,男孩去医院找她,当他推开病房的门时,却看到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拥抱着,男孩的心痛了。女孩看到男孩来了,强忍着不舍和心痛,依旧笑着说“你来了、”男孩说“是的。”于是女孩就给男孩介绍了另一个男孩,告诉他这是她爱的人。对男孩说“对不起,我一直都把你当哥哥的。”男孩说“没事的,傻丫头,我也一直是把你当妹妹的。”后来男孩把女孩最喜欢的吃的放下便离开了。女孩看着男孩的背影留吓了眼泪。孰不知男孩也留下了眼泪。男孩离开了医院,男孩什么也不知道 只知道自己的心碎了。他始终都不明白女孩为什么要这样,他是爱她的啊。
那天晚上男孩没有回去,而是去了一家酒吧,那家酒吧的老板是他的朋友。朋友看见他来了很高兴的招待他。男孩看了她一眼说“给我拿酒,我想喝酒。”就这样男孩一瓶接着一瓶的喝,老板问他“怎么了?”男孩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老板没办法就给男孩的朋友打电话了告诉他在那让他们来接男孩回去。他的朋友赶到后,男孩已经喝醉了,嘴里一直说着“为什么……"
回去后,男孩不停的在吐,朋友们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医院问女孩。
第二天,男孩的朋友去医院了却看到女孩的病床是空空的,以问才知道女孩在凌晨离开了,他们以为是女孩的病好了就继续问道“女孩的家在那?女孩去哪了等等好多的问题。”护士很不耐烦的说“我的意思是女孩走了,也就是女孩死了,这么大的人怎么就不明白呢?”护士临走的时候瞪了一眼。男孩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都睁大了眼睛,他们不相信女孩就这样的走了,他们连最后的一眼都没看上。朋友们回到宿舍后,看见男孩还在睡觉,就叫醒了他,他们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孩喝那么多的酒原来是女孩离开了。可是就在朋友们都安慰男孩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却叫了起来说“不对啊,女孩是凌晨离开的,男孩是昨天下午喝酒的,”男孩很惊奇的样子问“怎么了,女孩怎么了”朋友们都怪那个多嘴的人,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朋友看着瞒不过去了,就把今天去医院找女孩的事告诉男孩了,男孩听了后怎么也不相信,努力的想着他们最后的一面,女孩笑着的样子,他发了疯似的跑去医院,医生也告诉他女孩离开了,还给了他一份信。男孩手里拿着信麻木的走出了医院,坐在椅子上看着女孩的信,他哭了,原来是他误会了那个女孩。那天他看到的那个男的是他的哥哥,她打那个电话是想让她哥哥来看看她,可是男孩却以为女孩不爱他。
结果可想而知,女孩走了,男孩也知道了女孩是爱他的,后来男孩毕业了也一直没找女朋友,因为他心里始终有女孩。后来男孩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后来男孩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后来男孩在偶尔的一次遇见了一个女孩,爱上了她。因为那个女孩很像某个地方的女孩。他们在一起了。结婚了,也有了小孩。一家很幸福的生活着。
其实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的现在的女孩就是以前的那个女孩。以前的那个女孩并没有死。 是不是有点糊涂了。是的,护士说的话是女孩让说的,当然护士是肯定不会说的了,那是因为女孩的父母给了护士好多的钱,所以护士才会那样说的。而医生为什么会那样说呢,是因为医生和父母是朋友。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就是因为女孩太爱他了。
其实女孩在没认识男孩之前是想放弃自己的,因为自己的病是不会好的,而且女孩没有朋友,女孩的父母也从来不怎么过她,今天hao
不好,今天开心不,只是一个劲的给她零花钱。其实她的病在国外能治好的,但是她放弃了。因为她觉的那样她的父母就会有遗憾的。可是那个男孩的出现却让她改变了这个想法。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没必要再讲下去了。因为结局都已经知道了是格很美好的结局,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关于死去的女孩和现在的妻子的关系。如果我是那个女孩,我不会说的。因为爱他。
其实有时候善意的谎言能带给一个人幸福,就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但是更多的时候带给的只是彼此的伤害。所谓“故事毕竟是故事,生活就是生活而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f(x)是S.M.Entertainment公司于2009年9月5日推出的亚洲Pop Dance女子组合(韩文名:에프엑스)。 f(x)组合成员包括队长宋茜Victoria、刘逸云Amber、郑秀晶Krystal、崔雪莉Sulli、朴善怜Luna。f(x)作为歌手出道是第一次,不过她们在此之前已经通过电影、MV、电视剧、广告等被韩国观众所熟悉。 2009年9月5日f(x)正式出道,以一首数码单曲《LA CHA TA》开始在歌坛活动,很快由这五个魅力十足的女孩组成的组合就赢得了关注,主打歌《LA CHA TA》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传唱。不仅在韩国,亚洲舆论也称赞f(x)是“有望将亚洲女子组合浪潮更新换代的新生势力”,于是乘着这股浪潮,出道一个多月后的f(x)正式推出了第一张单曲专辑《Chu~♡》,如同少女般甜蜜亲吻的歌曲,也诠释了属于f(x)特有的可爱。 2011年4月20日f(x)发行全新音乐专辑《PINOCCHIO》,专辑销量一路飙升,名列所有韩国女子团体销量第二名,并凭借音乐专辑《PINOCCHIO》与后续专辑《hot summer》拿下音乐银行、M!CountDown、人气歌谣共10个一位,迅速挤身韩国一线女子天团行列。 f(x)应援气球
官 方 名: f(x) 韩 文 名: 에프엑스 所属公司:S.M.Entertainment 出道时间:2009年9月5日 组合风格:Pop Dance组合 应 援 色:淡紫色(韩国sm公司官方已确定,原为珠光水蓝色) 应 援 物:淡紫色气球 粉丝名称:(官方网站还没发布) 组合成员:Victoria(宋茜)、Amber(刘逸云)、Luna(朴善伶)、Sulli(崔雪莉)、Krystal(郑秀晶) f(x)的意思: f(x)的组合名称取自数学符号,象征着该组合与X的值不同就有不同结果的函数一样,将凭借5名成员的多才多艺成为一个在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女子组合。此外而f(x)中的F又有着FLOWER的含义,而X则象征着女性染色体XX,因此f(x)这组合名称也象征着SM公司要将她们打造为亚洲顶尖的女子组合的决心。 f(x)的意译:可以任意用自己的颜色风格去实现任何事
---Victoria 中文名:宋茜 韩文名:빅토리아 송 英文名:Victoria Song 日文名:ビクトリア 国 籍:中国 出生地:山东青岛 生 日:1987.02.02 星 座:水瓶座 生 肖:兔 身高/体重:168CM/45KG 队内职务:队长 主领舞 美貌担当 人气担当 (中国地区)软体担当 血型:A型(自己以前一直以为是O型) 昵称:V妈(成员爱称、仅成员称呼),小队,宋leader,中国姐姐(HF用),pororia(HF用),宋姐,宋队,V姐,V队,茜妞,茜茜(粉丝通用),软体公主,宋茜茜,茜姐(妹妹饭通用),Vic审议(出自青春不败),v长今(出自我结),阿拉蕾(天涯用)Vbaby(炸鸡广告后采访) 假想丈夫::2pm成员泰国王子Nichkhun(共同出演MBC“我们结婚了Ⅱ&Ⅲ”、夫妻称谓:khuntoria中国粉丝赠与:维尼夫妇) 口头语:真的吗,真是的,大家好,我是f(x)队长维多利亚!好像很有意思呢!然后!(中文采访时) 魅力指标:大眼睛,超柔软度 粉丝名称:茜米(宋茜吧)、宝露露 (fx宋茜吧)、阿拉蕾(天涯) 喜欢的东西:PORORO(注:宝露露即PORORO是一个动画形象,是V学韩语时的好朋友,但并不是很喜欢),幼稚的东西 喜欢的运动:游泳 喜欢的食物:鸡蛋(特别是蛋黄) 喜欢的水果:榴莲 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抹茶 喜欢的酒:三寺春(韩国) 喜欢的数字:2、22 喜欢的地方:农村,户外空气好的地方,大海(因为故乡在青岛) 喜欢的颜色:深色,黑色,红色 喜欢的艺人:HOT,宋承宪 兴趣&特长:跟植物说话,民族舞、爵士舞、劈叉、做料理、卡丁车、11岁时学过一年多扬琴 擅长的语言:中文,韩文 讨厌的东西:虫子,鬼 不开心的时候:想做什么事却力不从心的时候,被经纪人哥哥骂的时候(《我结》中提及)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允儿,Tiffany ,徐贤(少女时代),SHINee成员,金希澈,李赫宰,曺圭贤,金厉旭(SuJu成员),张力尹,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南智贤(4minute成员) 朴智妍、朴孝敏(T-ara成员) 韩善花(secret成员) 具荷拉(Kara成员) Nichkhun(假想丈夫)、佑荣、俊昊、峻秀、泽演、灿成(2PM成员) 李珠妍(AfterSchool成员) Narsha、佳仁(BrownEyedGirls成员) 金泰宇 金申英(gag woman) Alexander-亚历山大(U-Kiss前成员) Sori(金素丽) 学历: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中国舞专业毕业)---北京舞蹈学院 民族民间舞系 3年级(休学中) 练*生时间:2007年~2009年(两年) 挖掘经历:2007年9月的北京市舞蹈大赛被所属公司看中,2009年9月以f(x)组合正式出道 邀请宋茜拍摄广告的SPRIS公司表示:“宋茜虽然还是一名刚出道的新人,不过却有着很大的潜力,今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模特还是演员都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而且她身上那种清纯活泼的形象与公司的品牌也很适合,因此邀请了她来担任了广告模特。” 宋茜与李准基、nobrain乐队一起作为SPRIS的模特活动。 08年4月宋茜为三星手机拍摄的广告在国内曝光,在这部与郑智薰一起拍摄的广告中,宋茜以其出众的美貌和华丽的舞姿牢牢抓住了国内网民们的目光,一举成为了广告界最受关注的新星。 宋茜对这次到拍摄广告发表感想称:“这次能够参与这次广告拍摄感到非常高兴,今后会更加努力,让大家看我更多不同的样子。”今后宋茜将在国内,乃至全亚洲范围内作为广告模特和演员展开活动。 【个人经历】 2007年 北京市舞蹈大赛“画聆”一等奖,“花腰新娘”二等奖 并获得各种舞蹈比赛大奖 2008年 Rain三星奥运主题曲《Any Dream》MV 女主角 2008年 安七炫《某一天心诉说着》MV 女主角 2008年 SHINee《姐姐真漂亮(Replay)》MV 女主角 2008年 Super Junior-M《U》MV女主角 2008年 中国 三星 Anycall - AnyDream(With Rain) 2008年 中国 三星 LCD TV 2008年 韩国 SPRIS服装品牌广告模特(With 李准基) 2008年 韩国 SMART校服广告模特(With SHINee) 2009年 韩国旅游广告(SHINee、SuperJunior、东方神起) 2010年 TRAX《心冷的男人》MV女主角(With SuperJunior金希澈) 2010年 SBS综艺节目《Star King》固定嘉宾 2010年 KBS综艺节目《青春不败》固定嘉宾 2010年 MBC综艺节目《我们结婚了》固定&Nichkhun(2PM成员) 2010年 安七炫《爱频率》MV女主角 2011年 韩国 jardin cafe real 冰咖啡代言 2011年 旅行箱包品牌新秀丽(Samsonite) 2011年 雅诗兰黛口红代言 2011年 Smoothie King饮料广告模特(with 雪莉) 2011年 韩国CABI水上乐园代言人(khuntoria vs 2pm) 2011年 韩国化妆品忆可恩IPKN代言
---Amber 中文名:刘逸云 韩文名:엠버 유 英文名:Amber Josephine Liu 日文名:エンバー 国籍:美籍华人 出生地:美国洛杉矶 生日:1992.09.18 星座:处女座 血型:B型 身高/体重:168CM/44KG (在综艺节目The Beatles Code里谈到身高是168cm) 队内职务:RAP 昵称:小A,AA ,A殿,obba,刘小云,琥珀,刘兔云(取自本名),刘兔蛋,Ber ,兔兔, 粉丝名称:Hopeful 兴趣&特长:跆拳道、游泳、篮球、田径等运动、跳舞、Rap、打架子鼓 擅长的语言:英语,韩语,中文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Key、金钟铉(SHINee成员),李东海(super Junior成员),Henry(Super Junior-M成员),yuri、秀英(少女时代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妮可(Kara成员) 金泫雅(4minute成员) Bekha、Raina、Nana(After School成员) N.S允智 申秀铉(U-kiss成员) brian 喜欢的歌手:迈克尔·杰克逊 喜欢的宠物:小兔子 喜欢的音乐:R&B 最大的愿望:变成魔术师 家庭成员:父母(中国台湾人)、姐姐 宗教:基督教 练*生时间:2007年~2009年(两年,属于非公开练*生) 出道经历:2007年参加美国橘子郡地区SM海选并最终入选。自2008年初在韩国接受了声乐、说唱、韩语、舞蹈等各种训练后首次以f(x)成员公开亮相。唱重低音。有优秀的说唱能力。 被称为女版东海,和东海、钟铉被称为“恐龙三兄妹”。令人好奇帅气的外表,现场LACHATA intro中RAP的表演让人震撼。Amber说自已喜欢穿男生的衣服,上学的时候,也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喜欢跆拳道,游泳,篮球,田径等运动。从以前就这样,家里连一双皮鞋,一条裙子,包括化妆品也没有,而且从小喜欢打架子鼓,就是这样酷。这样中性风格的Amber经常收到好多来自少女粉丝的信。 【个人经历】 2007年 SM Global Audition 美国地区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Krystal and Luna 2010年 唐禹哲《I'm back》rap部分 并出演MV
---Luna 中文名:朴善怜(读ling) 韩文名:박선영 罗马音:Park SunYong 英文名:Luna 日文名:ルナ 国籍:韩国 出生地:首尔特别市 生日:1993.8.12 星座:狮子座 身高/体重:160CM/44KG 队内职务:主唱,领舞,声音担当,性感担当 血型:A型 昵称:月神,镜子公主(因为爱照镜子),黑妞,巧克力 粉丝名称:月光 兴趣&特长:唱歌、跳舞、中文(学*中) 宗教:基督教 视力:1.5/2.0 家庭成员:奶奶、父母、哥哥、双胞胎姐姐 爱好/特长:看电影、看音乐剧、学*中文歌中国舞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SHINee成员,SuperJunior成员银赫,厉旭,晟敏,艺声,少女时代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IU(李智恩) 朴智妍(T-ara成员) 妮可、具荷拉(Kara成员)、禹惠林(Wonder Girls成员) 孔敏智(2NE1成员) 喜欢的艺人:迈克尔·杰克逊、贾斯汀、碧昂斯、Ciara、BoA 喜欢的运动:瑜伽 喜欢的话:努力 喜欢的东西:紫色的 喜欢的歌:惠特尼·休斯顿《When You Believe》 喜欢的季节:秋天 喜欢做的动作:心 喜欢的场所:适合思考的 喜欢看的网站:Naver、Youtube 喜欢的衣服:瘦长的牛仔裤,休闲的 练*生时间:2006年~2009年(三年) 【个人经历】 2006年 SBS综艺节目《真实游戏》 2009年 KBS月火剧《天下无敌李*冈》OST《困难又简单》feat krystal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Krystal and Amber 2010年 SBS《Star King》固定嘉宾 2010年 KBS周末电视剧《请与我结婚》OST《美丽的日子》solo 2010年 KBS 2TV电视剧《总统》OST《爱你》feat 艺声(super Junior成员) 2011年 音乐剧《金发尤物》(2月4日~3月20日) 2011年 MTV 《THE SHOW》 MC(with Secret全孝盛) 2011年 音乐剧《Coyote Ugly》(7月8日~8月15日) 2011年 出演TV朝鲜(CSTV)《拯救高奉室女士》
----Sulli中文名:雪莉 本名:崔珍丽 (崔真理) 韩文名:최진리 罗马名:Choi SulLi 英文名:Sulli 日文名:ソルリ 国籍:韩国 出生地:釜山广域市 生日:1994.03.29 星座:白羊座 身高/体重:169cm/49KG (在《偶像军团红了她》和《Happy Together》中自己提及身高是169cm) 队内职务:副主唱 副领舞,可爱担当 身高担当,形象担当 昵称:大韩民国口袋女孩,微笑天使,雪球,莉莉,小雪球,球球,雪梨 粉丝名称:Sumillie 兴趣&特长:演戏、唱歌、微笑 擅长的语言:韩文,英语 家庭成员:父母,两个哥哥(大哥90年,二哥93年)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金希澈(SuperJunior成员,两人简称“雪希”)SHINee成员, 泰妍、Tiffany、jessica 、少女时代成员,SJ成员,sunday(天上智喜成员),郑允浩、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高雅拉 关系好的艺人: 姜智英(Kara成员)(至亲) 权昭贤(4minute成员) 裴秀智(miss A成员) 洪秀儿 具荷拉(kara成员) 佑荣、泽演、Nichkhun(2pm成员) 赵权(2am成员) 郑容和(cnblue成员) Lizzy(After School成员) 李弘基(F.T.Island成员) 朱亚敏 IU(李智恩) 李起光(beast成员) 禹智浩(Block B队长) 喜欢的音乐:轻松愉快的音乐 害怕的东西:鸽子(在f(x)考拉EP04和EP10里有体现)水(在我结维尼夫妇EP15中说到) 选秀经历:2005年韩国漂亮少年选拔大会外貌大赏 练*生时间:2005年~2009年(四年) 出道经历:年幼的雪莉从小很喜欢表演,一次在片场客串,被SM经济公司的工作人员发掘,并邀请她参加SM公司的选拔赛。在父母的支持下,雪莉得到了2005年青少年组表演组大赏,进入公司培训。凭借着出色的演出,勤奋的训练,曾参加多次的电视剧及电影拍摄,并被选为SM公司练*生代表,参加SM十周年庆典,与社长李秀满,东方神起队长瑜卤允浩,原H.O.T成员安七炫,等人共同切生日蛋糕,并代表所有工作人员及艺人,领唱生日快乐歌。2009年,雪莉16岁时,正式加入韩国POP DANCE组合f(x),以歌手形式正式出道。 【个人经历】 2005年 SBS 历史剧《薯童谣》出演 小善花公主 2005年 SBS 电视剧 《爱情需要奇迹》(友情出演 孙真) 2006年 东方神起《Vacation》中有天部分的小珍珠 MV 2006年 反转剧《计程车1986》with Danny 裴涩琪 吴胜恩 2007年《傻瓜》电影 饰演 河智苑儿时 2007年《出拳女郎》电影 饰演 春辛 2006年 ~2007年 Maru - i CF 2007年 乐天 Pepero CF 2009年 化妆品NANASB CF(with SHINee) 2010年 担任音乐节目“人气歌谣”新任MC with 玉泽演、张佑荣(from 2PM) 2010年 3月3日担任本次“安德烈金 时尚幻想曲”的走秀主模特(with Super Junior成员崔始源) 2010年 SBS电视剧《Oh my lady》第一集走秀 客串 2010年 7月18日起的人气歌谣与 赵权(2AM成员)、郑容和(C.N.Blue成员)搭档组成新MC 2010年 与LG电子智能手机系列“optimos”代言人孔侑共同拍摄“optimos Z”CF 2010年 superjunior亚洲巡演 演唱歌曲《偶像的分手方式》(with 希澈) 2010年 代言索尼相机 2011年 SBS 情景喜剧《Welcome to the Show》 2011年 代言足球游戏FIFA online2 2011年 Smoothie King饮料广告模特(with 宋茜) 2011年 韩国少女服饰品牌 QUA(with Krystal)
----Krystal 中文名:郑秀晶(少女时代jessica妹妹) 韩文名:정수정 罗马名:Jung SooJung 英文名:Jung crystal soo(参见sm演出确认函) 日文名:クリスタル 国籍:韩国、美国(2011年修订的法律规定艺人可以有双国籍。所以krystal是双重国籍) 出生地:美国旧金山 生日:1994.10.24 星座:天蝎座 队内职务:主唱,领舞,组合门面担当 身高/体重:165CM/40.5KG (在综艺节目The Beatles Code里谈到身高是165cm) 血型:A型 昵称:水晶,郑水晶,小水晶,朱丽叶,K王妃,K公主,小秀晶,晶晶,小K,老幺,小冰山,小可爱,冰山老小(少女时代冰山女王Jessica的妹妹),懵水晶 粉丝名称:矿物质 兴趣&特长:演戏、跳舞、看书 擅长的语言:英文,韩文,日文 喜欢的歌手:朴善珠,Corinne Bailey Rae 家庭成员:父母、姐姐(少女时代成员—郑秀妍Jessica) 喜欢的音乐类型∶抒情摇滚 喜爱的歌手:Steven tyler,玉置浩二,Alanis Morissette 喜欢的季节∶春天 最喜欢身体的哪个部分∶鼻子 最爱吃的食物∶意大利面,日本料理寿司 喜欢的动物∶ 狗 最怕的东西∶ 蟑螂 学历:韩国外侨学校 Korea Kent Foreign School (在学中) 在SM公司较亲朋友:f(x)成员,少女时代成员,Super Junior成员 、SHINee成员,郑允浩、沈昌珉(东方神起成员),金政模(trax成员) 关系好的艺人: 姜智英(Kara成员) 权昭贤(4minute成员) Lizzy(After School成员) 裴秀智(miss A成员) 出道经历:5岁时参加SM选秀被选上(但当时未满7岁),因为年龄太小所以在2006年才正式接受训练。出道之前,曾拍过多部CF,以音乐剧演员的身份出现过,并出演了许多MV。 练*生时间:2006年~2009年(三年) 【个人经历】 2000年 神话《wedding march》MV女主角小时候 2006年 Rain《Still Believe》MV女主角小时候 2002年 乐天七星 饮料 Chawulin CF 2003年 SBS Station 广告 2004年 Yuham-Kimberly 公益广告 2009年 SHINee《Juliette》MV女主角(戴面具) 2009年 KBS月火剧《天下无敌李*冈》OST《困难又简单》feat Luna 2010年 KBS剧《学*之神》OST《展开翅膀》feat Amber and Luna 2010年 KBS Maybee的提高音量 固定嘉宾 2010年~2011年 出任'Clean & Clear'的广告形象代言人 (with 少女时代 徐贤(2010)、金智媛(2011)) 2010年 至8月1日担任音乐节目The M Wave MC with 天动(MBLAQ组合成员) 2010年 发布SOLO单曲《Melody》及MV 2010年 MBC日日剧《越看越可爱》中初秀演技,饰演:金成秀的侄女 2011年 SBS水木剧《sign》OST《或者是因为》/《因为我》 2011年 SBS艺能节目“kiss&cry”固定嘉宾 2011年 MBC日日剧《Highkick3:短腿的反击》饰演:安水晶 2011年 韩国少女服饰品牌 QUA(with Sulli)Electric Shock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1、闺蜜就是当你想哭诉的时候,她会把肩膀借给你靠,当你靠完的时候,她会让你帮她洗干净眼泪沾湿的衣服。身边有一个懂你的闺蜜,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2、喜欢跟你腻在一起的感觉,并不是在一起会一直有聊不完的话题,而是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感到尴尬。这份自在,连恋人都无法给予。3、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你想过要和你的闺蜜同一天出嫁。
4、好朋友就像是星星,你不一定总是能见到他们。但你知道,他们会一直在那里。
5、你信不信有一种感情,一辈子都不会输给时间。
6、闺蜜就是你越是迁就她,她就越是得寸进尺,但是你们的关系依旧那么好。
7、闺蜜就是当你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愿意不顾一切为你挺身而出的人。
8、闺蜜你记住:他若折断你的翅膀,我必亲手毁了他的天堂,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9、当我向你倾诉我的烦恼,那不是抱怨,那是我对你的信任。
10、你**,我替你讨公道。你不开心,我逗你笑。你开心,我陪着你二。谁欺负你,我批判谁。你心里不痛快了,我替你当泼妇撒泼。
11、 闺蜜:就是那种今天吵,明天笑,*了烦,远了想,不见时挂念,见了时讨厌,自己能欺负,别人不能欺负的奇怪东西。
12、真正的朋友会接受你的过去,力挺你的现在,鼓舞你的将来。
13、 在你觉得没人相信的时候、找我,告诉我、我信你!
14、只要你需要我,我永远在你能看到的地方。
15、有时候,受了委屈,本来不想哭,可是只要朋友一问你“怎么了”,就会忍不住地流眼泪。相聚是一种缘分,希望每个人珍惜。
16、幸福就是,就算没有男朋友,还会有亲爱的不着调的闺蜜说爱你。
17、我有一个闺蜜:推心置腹、无话不说、偶尔也心存芥蒂,虽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但在共同经历过的日子里彼此坚定的心。
18、谢谢你在我无助时开导我,哭泣时给我安慰,生病时嘘寒问暖,是连到绝望时,陪我哭陪我疯,真的谢谢。
19、一直都有一个愿望,和闺蜜们同租一间屋子,白天各上各的班,简单下班一起去嗨!快乐时一起打闹,难过时抱在一起大哭!这样的小幸福,却是我一直向往的……
20、我敢对你说永远和不离不弃。你也敢。我们做得到。
21、身边有一个懂你的闺蜜,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22、最好的闺蜜,是你们毫无隐瞒,互相信任,她爱你爱到死。最好的恋情,是你可以彻底地做自己,她却依然迷恋真实的你。
23、朋友就是把你看透了,还能喜欢你的人。好闺蜜就是抓住你的一个缺点说上半天的那些。
24、亲爱的闺蜜,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25、谢谢你陪我走过这么些年,谢谢你包容我的坏脾气,包容我的无理取闹忘不掉那一段一起犯二的日子。
26、其实有两个闺蜜就够了,一个肯借你钱,当她向你要钱时,另一个敢帮你打她,这样就够了……
27、全世界只有一个你,叫我如何不珍惜。
28、对你最好的那个人,往往是最好欺负的人。天下间的人,往往总是欺负对他最好的那个人。
29、这辈子,最让我觉得幸福的,就是看着自己的闺蜜,一个个的幸福。
30、生命的真谛不在于呼吸的次数,而是那些令你无法呼吸的时刻。
31、即使你只是我生命拼图的一小块,但是没有你,我的生命便不会完整。
32、在见面后总会相互问:你吃饭了吗?这是简单的问候,却时刻停留脑海,因为是闺蜜。
33、闺蜜,你已不像往昔一样,我感觉我们变得越来越远,你就像海上的浮萍,我轻轻一碰,你却渐而变远,最后消失。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