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其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通常是采用成本模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 1、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中计量。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中计量。 哪些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