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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最*都在重温以前的动漫,所以顺手截图,截图出来的画质不是很好,就稍微自己处理了一下,抱图请留言O(∩_∩)O谢谢
中文名:夏目友人帐
原版名称:夏目友人帳
其他名称:妖怪联络簿
(截图更新至第六话+ 持续更新中)
夏目贵志(声优:神谷浩史;少年声优:藤村歩)
夏目友人帐主人公。高中生,7月1日生,15岁,身高167厘米,B型。面容清秀,是个善良温和的少年。自幼失去父母,被认为累赘辗转生活于亲戚家,被没有血缘关系的藤原夫妇收养。幼年因看得见妖怪,得不到别人理解而饱受欺凌,导致长大后虽待人友善,却依然*惯于隐藏自己真正的想法。受藤原夫妇的关怀感化,在与猫咪老师的相处中逐渐变得能够表达自己。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得到外祖母的遗物友人帐后,开始了与猫咪老师一同归还妖怪名字的生活。归还名字时,外祖母夏目玲子的记忆会化为思念传进他的脑里,令他对外祖母有更加多的认识,然而每次归还名字后会消耗大量体力。由于与外祖母有着相似的气息,故经常被妖怪误认为是他外祖母。
纵使身体比较瘦弱,但遗传自外祖母玲子的灵力非常高,不需武器一拳便能击退高级妖怪(一击毙命。详情请见第三部第七集的场静司说过的话),在后来还能有一定几率读取到任一妖怪的记忆。对妖怪抱有感情,即使被认为是弱点也不想改变。对于自己貌似女孩子的外貌有些困扰,所以说话时常会故意使用较有男子气概的语气与用法。在学校的女孩子间很有人气,本人却迟钝到完全没感觉。被妖怪们认为有着“即使没有友人帐也能让妖怪们追随”的魅力。
斑/猫咪老师(ねごせんせい)(声优:井上和彦) 女高中生(声优;小林沙苗)
高级妖怪,被封印在招财猫里,因为夏目不小心弄断封印的绳子而被**,作为宠物猫和保镖与夏目一起生活着。可是因为多年被封印在招财猫中而被同化了,日常行为作风带有浓重的猫*气。招财猫形态被藤原夫妇分别称为喵吉和喵五郎,被田沼要称为胖太。本名斑(まだら),是个拥有强大妖力的妖怪。据猫咪老师所称,招财猫的外形是“容器”,因此无妖力或灵力的人可以看见其形。因为拒绝与玲子决斗故名字不在友人帐上。自傲的他成为夏目的保镖后要夏目尊称他“猫咪老师”,但很多时候都被戏弄。本与夏目约定其死后友人帐就归他,然而在与夏目相处中逐渐被感化。爱酗酒且酒品奇差,五音不全。喜欢吃馒头,与夏目表面上无时无刻不在斗嘴,其实非常重视夏目。能够变身成任何自己想要的形象,因为仔细观察的人类只有夏目或者玲子,所以通常是变成像夏目玲子的女高中生样子;也曾变成夏目的样子,但因气质差太多,就连普通人类都会觉得猫老师变成的“夏目”怪怪的。
夏目玲子(声优:小林沙苗)
贵志的祖母,5月15日生,金牛座。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友人帐的制作者,有着极其强大的灵力。据贵志所说,她是未婚生子生下了贵志的妈妈。玲子因为能看到妖怪而被世间不相信妖怪存在的人称为骗子,被人欺负,但依然我行我素 。虽然嘴上说讨厌人类,但其实内心十分渴望人类的朋友。拥有淡淡忧伤的开朗少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温暖了妖怪们的心。
据妖怪们所说实力非常强大,使用球棒战斗,而且懂得使用阵法,击败了许多强悍的妖怪(例如:丙和三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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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辑截图
怪化猫
http://www.topit.me/album/1846386
东方八犬异闻录第一季☆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1840112
樱兰高校***部☆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1990534
Q弟侦探因幡☆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2054965
你懂love的真正含义吗:“L”代表Listen(倾听)“O”代表Obligate(感恩)“V”代表Valued(尊重)“E”代表Excuse(宽恕),我们都想要一份长久的爱,所以要永远学会-倾听对方,感谢对方,尊重对方,宽恕对方。
每个人都需要Love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关于心形线的爱情故事
《数学的故事》里面说到了数学家笛卡尔的爱情故事。笛卡尔于1596年出生在法国,欧洲大陆爆发黑死病时他流浪到瑞典, 1956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小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笛卡尔向她介绍了自己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了后勃然大怒,下令将笛卡尔处死,小公主克里斯汀苦苦哀求后,国王将其流放回法国,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sinθ)。国王看不懂,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总是说情话的,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一直闷闷不乐的克里斯汀,公主看到后,立即明了恋人的意图,她马上着手把方程的图形画出来,看到图形,她开心极了,她知道恋人仍然爱着她,原来方程的图形是一颗心的形状。这也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死后,克里斯汀登基,立即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心上人,无奈斯人已故,先她一步走了,徒留她孤零零在人间... 据说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今天突然想起听那首wish you were here,然后想起在化工学院社联活动的一次演出,我,邓腾还有驼子演出了三首歌,wish you were here 南方 behind blue eyes,那次的演出驼子唱的很感人,我们弹得也非常有感情,据说台下有个小姑娘被感动的哭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我们在学校可以做的更好,我要自信些。我想那段时间我的演出我要忘记它,就像那次送罗丹的演出,那次南门的演出,那次扭机的演出等等,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必须去忘掉。
可是我真的能忘记吗?那些我们五个兄弟一起奋斗的日子,我想我会记一辈子,这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时光,我们的艰难,我们的快乐,我们一起走了三年,还要继续走一年,也许更长,我们不是技术最好的,我们不是最牛逼的,但是我们是最兄弟的,我们是最铁的,大学你们是最好的,你们是我心里的The special。我想说我真的爱你们。
那个2007年的夏天,那个燥热的十月,一个青涩的少年找到了我,说他希望我能和他组一个乐队,然后参加化工学校院的新生晚会(我不得不说我和化工学院有太多的故事),然后我说来吧,那个青涩的少年就是我们的主音邓腾,和他一起的是赵博思,然后我们在一个晚上又找来了老邢(一个更青涩的男生),在第二天我在厕所见了一个想当主唱的人,我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反正我把他据了,现在我觉得我当时真是太明智了,驼子,你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吧?贝斯天山是我的发小,因为他有一把贝斯(其实是我让他买的)所以他就成为了我们的贝斯。
然后就是田papa介绍的排练的地方,那个纠结的地方,那个地方我没有什么好感,唯一的好的记忆就是楼下的卷饼,那是我们在漫长等待的时候唯一的慰藉,等待的是排练房的越是,慰藉的是焦急的心。对于那段的排练房,我只想说,现在在名琴坊的大家们,好好珍惜吧,请爱护音响,线以及那里的一切!!还有爱护我们的boss田papa~~
我们的名字是我起的,我喜欢nirvana,所以就以他们的一首歌heart-shaped box为名,后来觉得英文太繁琐,就直接叫了心形盒子。我们的第一首歌是花儿的结果,这首歌我们排了很多次,对了那个时候实际上学校只有我们一只乐队。。。
那次的演出时2007年10月27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那天晚上吃的是二楼半的土豆牛肉,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不解释。之前在科汇有彩排,彩排的时候有一个插曲,一个很大的插曲,这个插曲插了三年,心形盒子的兄弟们你们懂的,那次演出的记忆都是鼓手的各种拍儿不对。。。
之后我们演出不少,什么蓝莲花(我记得好像是排了没上),然后天使,然后石工的圣诞歌系列,很杂,那时候很傻很天真。
转折点,心形盒子真正成立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是老邢从键盘手变成鼓手的时候,以前的鼓手主追求的太多,想法和大家不一样,所以离开是必然,他现在大概什么都没有了吧,我想我不能说他的坏话,因为那样就不是好孩子了~~老邢,我不得不说,以前没有任何的鼓得经验,但是几天后的演出证明他成功了,他成功的由一个*庸的键盘手变成了一个伟大(伟大只相对于体型)的鼓手,好吧,我爱你,老邢。
送别罗丹的演出,我们演出的相对于现在真的不怎么样,但是我们很开心的把罗丹送走了,罗丹是我们的带头大哥但是,第一次在化工的演出是他帮我们弹得bass,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欠他很多,那次效果最好的是那首creep还有私奔,演出的最后,我和邓腾各种断弦。罗丹唱了几首自己的歌,他说自己是瞎写的,但是我真的觉得很有味儿,有那种老北京的范儿,罗丹,你真是被*庸的石油大学埋没了。。。。替你惋惜。。。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狐狸的窗户
一个孩子迷路了,眼前是一片蓝色的桔梗花的花田。
一只白色的狐狸在奔跑。孩子紧紧赶过去,但很快被小狐狸甩掉了。此时孩子看到了一个挂着“印染.桔梗”招牌的店铺门口。孩子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变的。
“我给你染手指头吧?”狐狸说着,用四根染蓝的手指组成一个菱形的窗户,然后架到孩子眼前,“你往里瞅瞅吧。”在小窗户里,他看到了美丽的狐狸妈妈。小狐狸告诉他,很早以前,它的妈妈久被人用枪打死了。
狐狸接着说:“后来,也是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风刷刷地吹着,桔梗花齐声说道:‘染染你的手指头吧,再组成窗户吧!’从此我就不再寂寞了,因为从窗户里我什么时候都能看得见妈妈。”
孩子也染了手指。
在窗户里,孩子看到了一个从前特别喜欢、而现在绝不可能见面的少女。
他想付钱,可一分钱也没有带。
狐狸说:“请把枪给我吧!”
孩子将枪给了小狐狸,小狐狸送给孩子一些蘑菇。
孩子高高兴兴的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搭起了小窗户。窗户里下着雨,他看到了他怀念的院子,院子里还扔着被雨淋湿了的小孩的长靴。家里点着灯,传出两个孩子的笑声,一个是他的声音,另一个则是他死去的妹妹的声音。其实那院子早被火烧掉了。孩子放下手,想:我要永远珍惜这手指头。
可他回家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一切都完了!
他一连好几天都在林子里徘徊,但再也没有出现那片桔梗花田,也再没见那只小狐狸。
情人节的木兰花
情人节前一天我开车来到未婚妻佩蒂实*的城市,带着我精心准备的礼物——占满后座的一大束鲜花——木兰花。佩蒂父母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木兰树,小时候我们经常坐在树下欣赏雍容华贵的,仿佛象牙雕成的花朵和绿油油的,天鹅绒般的叶子。木兰一直是佩蒂最钟爱的花,今年她在离家几百里的医院实*,从故乡花园里摘下的木兰就显得更珍贵了。
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惊喜,我没有直接去找她,而是在医院附*的旅馆订了房间。二月天虽然不热,但剪下的木兰要在阴冷的环境下才能保持新鲜,我把房间的冷气打开,小心翼翼地将装花的纸箱搬到空调附*,有用浴巾严严实实的盖起来。一切准备就绪,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晚饭时间早过了,我还什么都没有吃。锁好门,我去市中心好好犒劳了自己一番。
等填饱肚子,回到旅店已经是午夜了。我边开门,边想象明天佩蒂惊喜的样子,希望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最快乐的一个情人节。房门打开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空调正猛吹着暖风,我几乎昏了过去!跌跌撞撞地跑到纸箱前掀起浴巾,我看到了曾经奶油色的木兰花全变成了咖啡色,翠绿欲滴的叶子这会儿像是一堆烂菠菜。粗心的我不空调的暖风开关当成冷风开关了!第二天情人节,一夜没睡好的我开车去找佩蒂。突然路边一座房子后面,闪出一棵高大的木兰。我灵机一动,这家主人会不会松我几枝木兰呢?“他更可能把你当抢劫犯,放狗咬你,然后送你一颗子弹。”我听见自己的理智回答,但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向房子走去……还好,没有狗冲出来。我按门铃,一位老人慢慢打开大门。
“您好!先生,我需要您的帮助……”听我说完自己的请求,老人憔悴的的脸上露出微笑:“非常愿意为您效劳。”他爬上梯子,成枝剪下大捧大捧的木兰,慷慨地松给我。不一会,整个车后座都被富丽堂皇的花朵淹没了,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临走时,我对他说:“先生,您刚刚赐给我和我的未婚妻一个最快乐的情人节!”“不,年轻人,你不知道这房子里发生的事。”老人轻声说。“什么?”我停下脚步。“我和老伴结婚67年,上周她走了。周二是追掉会;周三……”他顿了一顿,我看见眼泪从他脸上淌下来,“周三我们安葬了她;周四亲戚都回家了;陪我过完周末,孩子们也回去工作了。”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今天早上坐在厨房里,突然发觉没有人再需要我了。过去了16年,老伴儿身体弱,每天都靠我照顾。”老人继续说,“可是现在她不在了,谁还需要7一个86岁的老家伙:正在这个时候,你来敲门并对我说:‘先生,我需要你!’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
你是我生命中唯一一颗最闪亮的星星
都说地上一个人,天上就有一颗星星,尘寰中的人们,究竟有没有缘分?……
每个故事都有个缘的开始,这个故事也是个缘的开始。缘使得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成为朋友,他们谈得很来,很要好,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这样想着的时候,男孩子已经照亮了女孩子*淡的生活。
那个女孩很喜欢看星星,每个有星星的夜晚,她总是喜欢悄悄地抬起头很虔诚地凝视着它们,一闪一闪的。她总是很相信这句话:“星语心愿,有缘人能相逢。”男孩也是,他说他喜欢看星星,喜欢看它时那种照耀心膛的明媚感。
于是,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挺浪漫的开始,星子的光辉在照耀着。每个夜晚,他们相约遥望星空,他们说,那里有彼此的目光,在支持彼此,走好脚下的每一步……
但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发生了,在那么一个夜晚,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冷吗?”男孩脱下外套给女孩披上……
女孩:“今天晚上会不会有星星?”
男孩:“会的一定会有星星的。听过这首歌吗---《没有星星的夜里我用泪光吸引你》我很喜欢。”
女孩:“呵呵这是女生唱的。”
男孩:“没有星星我也没办法啊,要不我给你讲星星的故事。”
女孩:“好哇现在讲!”
男孩:“(指着北面)“那里是北斗七星、这边是牛郎和织女再南边呢就是鱼座”
女孩:呵呵,随你怎么说好了反正只有你看得见。
男孩:“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什么星是最孤独的?”
女孩想了很久,然后摇摇头。
男孩:“(轻轻地敲了下女孩的脑袋),没脑子,当然是孤星啦,哈哈。”
女孩:“(翘了翘嘴巴)哼,你耍赖!不理你。”
(沉默了一会)
“知道吗,当我站在苍茫的星空下,我就一直很渴望有一双携紧我的手,陪我看星星的人。总希望有那么一个偶然的机会能遇上她……”男孩说。“那你现在找到那个人了吗?”女孩问。顿了一会,男孩用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女孩,说:“让我走进你的世界好吗?”
但是很多的美好都是在瞬间就消失的,女孩含着泪对男孩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知道。”男孩很*静地说。“知道了你还那么傻?”“我相信我可以打动你,让你回到我身边,你是我生命中一颗永恒的星星。”男孩很坚定地说。
故事似乎要告一段落了。以后的日子男孩真的很努力,每天女孩都会收到一些类似的信息:“每一天,都有一些事情发生,每段路,都有值得期待的成分,每颗心,都有爱上另一个人的可能。想爱,就不能害怕会有伤痕……”每天,他都会为女孩做很多很多让她感动的事;每天,他都会送来很多很多贴心的问候;每天,他都会在那片星空下等她……
终于有一天,女孩的心被感动了,她说:“我不敢给你任何承诺,我怕我不能忘记过去,我只能尝试着跟你在一起……”男孩依然很有信心,他说:“你会忘记的,相信我!”
但是或许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吧,又或许,说女孩不够洒脱,每次当她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有种很强烈的愧疚感,因为她觉得自己无法忘记过去。
在爱的路上,女孩迷失了方向……女孩只能悄然离去。她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
“你好!夜的星空依然是满天星星,我的心空却依稀地下着小雨。
你知道吗?其实人总是不免要怀旧的。正如我现在这样,经常想念我的过去,想念我和他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冥冥之中我认识了你,我也不敢说是一种幸运,但绝对不是一种悲哀。今天我的无奈我的过错不使我不得不残忍地离你而去。在这里我不敢祈求你的原谅,我只希望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能够学会坚强,学会选择学会生活好吗?
其实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不要太伤感,把心放飘逸点,会过去的,一切,对不?很喜欢这么一首歌:“灯熄灭了,月亮是寂寞的眼你曾说过你不愿一个人。天空下着冷冷的雨落在同样的世界昨天已越遥远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最*看了那么一段话,我一直记得-----如果有一天,你再也见不到我,你再也找不到我的身影的时候,你是否会将自己的心情重新调整,将记忆默默藏好。一个来自北方的飘忽的风恋上了一只南方的雁,梦与理想的距离都是天南地北,不可挈合。”
但是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上天竟如此的残酷。那个女孩在寄信的途中被城市汹涌的车流吞噬了。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晚上,那个男孩拿着一千颗幸运星想要送给她。但是,那个女孩却永远地消逝了……她生命中的那颗幸运星的光辉没有照到她。
那晚没有星光没有月亮,夜色很凄凉。那个男孩没有回家,他拿着那一千颗星星坐在医院门口。他总相信小时候外婆讲的那个美丽的童话---“当流星划过时许一个愿。愿望就会实现”。他在等候那个流星,要许一个愿望。那晚他眼都没有眨一下的等了一晚上。但那颗流星始终没有出现。那个男孩很伤心很伤心。仿佛这个世界一下子变得暗淡起来。他无法面对,他总生活在那些美好回忆中。他虽然看到了女孩写给他的信,但是他说他理解她,只要他回来,他什么都答应她。
每个星夜,那个男孩都在苦候那颗流星,跟人讲述很多很多关于星星的故事。他强迫自己去相信这个个美丽的谎言:“她转学了,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她至今生活的很好很愉快。”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这个关于星星的故事即将结束。只是天空中又多了一颗美丽灿烂的星星,男孩说,那依然是他生命中的最美的永恒的一颗。
后记:在叙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事实的基础上添加和删改了一些细节,那是因为我希望这个故事那种淡淡的忧伤不曾离去。黄昏逝去了,留下让人回味的暮霞的美丽。爱情消逝了,留下一颗孤独的星星和孤独的男孩......
记得有部黑色喜剧,其中有段剧情是这样的:开着百万跑车的主角说,若不丢掉衣柜里的旧衣裳的话,是不会有新衣服进来的,四周的人一听到这句“幸福哲言”,就立刻整理起衣柜,拼命地将不要的衣服统统丢掉。
结果几天后,其中有一个人发现,主角身上穿的T恤正是他丢掉的……虽然剧情很反讽,但是,这种没有激励就不丢衣服的*惯,是否跟你很像呢?
衣物整理,不再心动就丢吧!
多数人打开自己的衣柜,都会感到不可思议与一股无奈,尤其是出门前打开衣柜那一剎那,根本眼花缭乱、难以选择──能穿的、不能穿的全混在一起,再好、再适合的衣服,完全看不到、找不到,甚至不知如何搭配。会造成这种混乱状况的主使者,就是“你”。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也该由“你”来处理,而非请家人代为整理,或继续拖延整理时间。
该丢的衣物,应毫不犹豫跟它说掰掰,不要成为收藏的奴隶,并且要尽速地将这些无法让你更精彩美好的衣服,离开视线之外。你需要准备几个纸箱、大塑料袋或置物箱,将它们区分为“丢弃”、“送亲朋好友”、“送慈善机构”以及“待考虑”四大类,然后把整理出来不要的衣服,依照分类放入。
至于哪些衣物必须对它们提分手?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个项目的内容,都该狠心这么做——
1. 不再令你心动
别让这些过去的爱,继续占据你的人生空间。人对于对象的品味与喜好,会随着周遭环境与经验而改变。无论是款式不爱,还是颜色不爱,或是根本从来没爱过,留在衣柜中将会充满负面能量,并且还会将幸福阻挡于门外。
2. 2 年以上没穿
无论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让你好几年不穿它们,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仍旧喜爱这些衣物,请想办法从明天起,立刻轮流穿一回,打破2年没穿就应该舍弃的迷思,让它们回到你的生活里;否则就算这次留下来了,无论再过几年还是不会穿,留下也是枉然。
3. 色彩不适合
若你已找出适合的色彩属性,那么,请直接将这些不适合的衣服从衣柜里移除。一旦体会到穿对颜色与穿错颜色对脸蛋的影响,你将再也不会穿这些衣服了。
4. 无法修饰身材
大多数人的身材都须藉由服装的修饰,才能看起来更趋于理想的体型。有些衣服你虽然喜爱,但就是无法展现身材优点,反而像放大镜般扩大需要修饰的部位,这些也请全部打包,统统送给比你还需要的人吧!
5. 尺寸不合
过大或过小的衣服,都不可能把你包装得多好,若想留下来,就得找专业修改师修改,或者也可拿回原品牌专柜请他们代为处理。至于过小、无法修改的衣服,也许你还在期待瘦下来可穿上的那一天,若款式保持良好,可以放入待考虑的纸箱内,等瘦下来那天再挂回衣柜,否则,一律送人!别再留恋!
6. 不符合生活型态
这些单品,曾经非常适合过去的你,但是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你,就舍弃吧!人生很长,处于不同阶段时,你的穿著打扮也要跟着做调整,才能符合当下的自己,也才不会引来别人异样的眼光,与质疑你的专业。
7. 不属于自己风格
再精美好看的衣服,当无法显示个人魅力时,是无法让自己感到自在,还可能造成严重的扣分,这些衣服相信你不会想再穿第二次。请记得,要学*驾驭身上的服饰,而不是成为它们的奴隶!
8. 羞于见人、缺乏美感
起毛球、污渍、破损、褪色、质感不佳等等,穿上这些有缺点的衣服,可表现不了所谓的勤俭美德。若它还值得送洗补救,请立刻执行处理,但若是有破洞、束口已松掉的袜子,请全部丢掉!别以为穿在脚底没人注意到,这不仅不礼貌,也很令异性倒胃口。
9. 没有其他单品可搭配
折扣期间疯狂抢来,或是因想要新尝试而买的款式,回家后才发现少了其他服饰可与它搭配,于是就这么一直搁着好几年,也没找到适合的单品配合,或者,你根本忘了有这回事。给这些新衣一条生路吧,快点放入适合的分类纸箱,让它们有个新开始。
10. 为淘汰旧衣找到好主人,全新出发
淘汰,不是从抽屉移至收纳箱,不是从自己的房间移至家人的房间或仓库。淘汰,是舍弃不适合自己现在的衣物,并为这些已经不需要的服饰寻找新主人,让它发挥最大的价值。
在整理好你的衣柜之后,请立刻执行一一送出,否则前面的辛苦整理的结果,只是把衣物从衣柜的空间,移动到放在角落里的纸箱里。请不要把昂贵的土地,拿来堆积不穿的衣物!把衣橱空出来,是为了放更适合自己的衣服。
写在后面:
衣柜里的衣服,应该是要助你一臂之力,而不是在你出门时让你垂头丧气。衣柜和服装本身是没有生命力的,只有穿着在适合的人身上,才可以让它“活”起来。
对于你现在形象没有帮助的服饰,让它们全部离开你的衣柜,跟过去说再见,谢谢它们曾带给你的欢乐,并将回忆烙印在脑海里即可。让衣柜去芜存菁,留下来的衣服,都是适合当下的自己,你会猛然发现:原来人生可以很简单!
首先,要注意纹身店的器械设备是否卫生。纹身可称得上是一场小手术,所以器械的卫生与否,十分关键。纹身操作人员应使用一次性手套、刺针,纹身机以不锈钢材质为宜。
纹身图案 纹身图案
第二,要了解纹身色素的质量。现在的纹身一般不使用刺青所使用的染料和墨水,而是使用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
第三,要注意自身的保护。在纹身时,要使用肾上腺素等清洗、止血。纹身完后,擦洗纹身需用温开水,要保持纹身的干燥(持续时间一般为一星期),否则会引起感染,而导致皮肤腐烂。
第四,不可用动物血液或朱砂等纹身,鸽子血朱砂纹身此种方法极其危险。
第五,不可用酒精或紫药水处理刺过的伤口(酒精会刺激伤口,紫药水会破坏纹身的颜色)。
第六,纹身完成后需要涂抹专业纹身药膏或医用凡士林,2-3小时后用温水将药膏和血水冲洗干净,并用脱脂棉或专业纸巾沾干水分,之后不要再涂抹任何药物。
第七,纹身完成几天后发痒,结痂,脱皮属正常现象,不可抓挠伤口,以免感染或脱色,内衣要柔软,不可太紧身。
第八,纹身之后暂时不可游泳或洗桑拿。
第九,如有溃烂,化脓,流水,伤口迟迟不愈合或发烧等现象请及时咨询纹身师或去医院检查。
纹身前
1. 记得找乾净的纹身店,不是纹身师傅只要戴上手套,就表示这家纹身店够乾净。纹身师傅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做好全面性的防护措施。这表示任何器材或工具的表面,都不能直接接触到纹身师傅的双手和纹身部位,所有纹身工具都必须用完即丢。 2. 清洗剂瓶、纹身枪、勾线、工作台塑胶表面、纹身周围区域,都要以塑胶袋包覆。针头和颜料也必须是抛弃式。针管要以医疗级杀菌机消毒。
3. 纹身前请保证睡眠充足,并吃饱肚子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有生病或感觉身体不适都不建议纹身。
4.不可过量饮酒,过量饮酒不会减轻疼痛,反而回促使纹刺过程出血过多。
5.心态正确,确定身体跟情绪状况都很良好的时候去做纹身,放轻松让自己进入状况,这样才能好好享受纹身的过程!
6. 有晕针(打针)或晕血之类的症状最好提前告诉纹身师,因为通常有这些症状的人纹刺是也会出现类似情况,但不必太过担心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一般都无大碍。
7. 跟纹身师傅合作,多数人都很确定自己要做什麽样的纹身,但纹身师傅可以在你没想到的地方,适度加入个人风格。不要害怕向纹身师傅提出修改的建议,但对于纹身师傅可能提出的修正,你也要保持开放的态度,这样做出来的纹身才会更好看。
8.最后的是最好不要穿浅色的新衣裤去纹身,因为纹身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有色料飞溅到衣服上,而纹身色料比较不容易清洗,所以建议穿深色的衣裤。
纹身后
一、纹身后5-7小时将保鲜膜或纱布撕掉,纹身伤口用温水冲洗干净,禁用肥皂和浴液。
二、纹身后1-2天伤口会有血性渗出为正常现象,不要随意涂抹外伤药膏,不可用手触摸伤口。
三、保证伤口清洁干燥,洗澡后或大量运动后,用干燥纸巾沾干伤口表面水分。
四、伤口不可用酒精和碘酒处理,预防感染,可口服适量的外伤消炎药。
五、伤口未好前,勿喝酒和辛辣食物,禁止游泳桑拿(只可温水冲洗)。
六、纹身完成后几天发痒,接痂,脱皮不可抓挠伤口,以免脱色,穿着宽松舒适的衣服。
七、注意伤口的卫生纹身后一定要洗澡的,每天都要洗,但洗的时候不要用力搓擦纹身部位的皮肤,因为洗澡是要把渗出的体液和残留的药膏儿洗干净,不过要注意不要用有刺激性的浴液、肥皂之类的东西,另外洗澡时间不宜太长。可以冲澡,但不宜泡澡,也不宜游泳,(请不要因为会有人说刚纹完几天内不可洗澡而不洗,我说的这些都是个人经验,如果不洗的话只会结很厚的痂并恢复得慢,很不舒服。) 纹身恢复过程中纹身部位会发痒、脱皮并结一层薄薄的痂,都是正常现象,但是千万不要用手抓抠纹身部位,否则会影响纹身的颜色。皮肤恢复得好的话一般10天左右就会痊愈,以后应有意识地保护纹身的部位(若纹身部位的皮肤受伤,会影响颜色,严重时则需要补色)。并且纹身彻底恢复前尽量不要喝酒、不要吃海鲜和辛辣刺激的食物,因为这些都会引起纹身部位发红、发痒甚至出现过敏症状,容易对纹身造成不良后果。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电影《小飞侠彼得潘》
上映时间:2003年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童话故事。彼得潘来自梦幻岛,和很多迷途的孩童住在一起,当然,梦幻岛上还有另外一个和小飞侠水火不容的人,铁钩船长。温蒂来自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拥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弟弟。温蒂认识彼得潘后,对梦幻岛充满了向往,于是带着两个弟弟和彼得潘一起前往梦幻岛,开始了新鲜的生活......
原著为詹姆斯·巴里(James M. Barrie,1860-1937)的著名幻想小说《彼得·潘》。
虽然主演杰里米·森普特只有15岁,但是他1.85米的身高和深邃迷人的目光使他成为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笑容很迷人。(笑)
这并不是一部纯粹轻松的儿童科幻电影,至少,这不是它的全部。
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他有他的梦幻岛,他能飞翔,他拥有许多小孩渴望的自由无拘以及快乐。
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小男孩,他的情感过于简单,如悲伤,嫉妒,愤怒他并不明白。
甚至,爱。
他知道和温蒂可以玩的很开心,他是爸爸温蒂是妈妈,迷失的男孩们是他们的孩子,温蒂妈妈会用难喝的药吓唬他们。他带她去找消息灵通的美人鱼,他教会温蒂飞翔和打斗,但他不明白温蒂所说的爱。
但是否真的不明白,我们从他坚决的否定似乎可以明白什么,他害怕这不可知的爱,正如他害怕和讨厌的长大。
故事的最后,得到一个吻的彼得反败为胜,巨鳄吃掉了海盗虎克。温蒂回到家中,迷失的男孩们也成了他们家的一员,这不是格林童话,彼得也不是王子,他不会留下来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彼得潘,只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
但他总留下了什么,例如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固执的不肯长大的,喜欢冒险的彼得潘。
就算如今你已经成长为大人,可总有些时候,那个固执的彼得潘会飞出你的脑海,叉着腰威风凌凌的和你作对,让你的决定又变回当初还未长大的自己。
题外话,我睡觉时能不关窗户就不关,
一是图凉快,晚风吹进来是很舒畅的,哪怕是冬季。
二是,也许当我半夜恍惚起来时,会看到一个小男孩(小女孩的话我会更开心)伸出手对我说:嘿,等你好久了,走,我们回梦幻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