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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女CP的,不过确实少得可怜,CP都是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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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鸣人凭着自己小时候受的苦经过不断的努力练成了嘴遁,然后攻略了无数的少男少女……
让我来算算鸣人一共攻略了多少人
(攻略不是指那种意义上的攻哦,我可是鸣受党的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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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田(第一个当然是要写雏田啦,怎么说人家也是从小时候就一直暗恋着鸣人了,根本就不用攻略嘛)
伊鲁卡老师:第一个认同鸣人的人,感觉像兄弟,不准说父子,人家才没那么老!!!
宇智波佐助:其实佐助不知道算不算的说,毕竟佐助都还没有回来,看到他真的虐心啊,岸本到底要把佐助黑到什么时候啊,还打不打算漂白人家啊,再这样下去我会变得讨厌他的T^T。好吧,怎么说他们都是官配,初吻都献给对方了,佐鸣的同人图又那么多,所以把佐助纳入了。
我爱罗:鸣人的头号粉丝,无论什么时候始终相信鸣人。毫无疑问,必须的!!!
卡卡西:虽然个人感觉卡卡西比较看重佐助,但是因为卡卡西有向鸣人表过白(就是301话帮鸣人修炼的时候说过“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哦”,结果把鸣人给吓哭了,别告诉我你忘了哦!),所以卡卡西也纳入。
佐井:所谓“根”之人:没有名字,亦无感情...没有过去...亦无未来,心中只有任务...鸣人居然能把原本毫无感情对小樱见死不救的佐井变成那么萌的天然书呆,真的非常非常感谢鸣人!姐彻底萌上佐井了,火影忍者里最萌3个人,第一当然是鸣人啦~第二就是佐井,每当他拿出书来看的时候我简直是笑喷了,这孩子真可爱~
纲手:因为纲手两次失去最爱的人(弟弟和爱人断)之后,从此对开始怕起血来,认为只有愚蠢的人才想当火影。但是回来鸣人通过了他那永不放弃的毅力感动了纲手,对血的恐惧也在大蛇丸那场战斗中治愈了,最后当然是击退了大蛇丸答应回去当火影啦,从那之后纲手变得特别信任鸣人~于是鸣人又俘虏了应该少女的心啊~话说用少女这个词正确吗?【纲手(怒视):啊?!
自来也:鸣人的师傅好色仙人,自来也对鸣人到底有多期待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怎么说自来也可是从长门和鸣人当中选择了鸣人,也因为这样战死了,啊~我要泪奔一圈再回来~自来也说过他们的关系像爷孙?为什么我不觉得自来也有那么老呢?爱死他们互相背靠着背坐在树阴下的那个画面了,超温馨的!~
春野樱?:其实小樱严格来说还不算攻略到的吧,因为小樱始终爱着佐助,向鸣人告白也是因为佐助啊。鸣人加把劲吧~
空:其实看到他的出现真心替鸣人感到欣慰,因为鸣人终于找到自己的同类了,抹泪~空的性格跟鸣人很像,简直就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嘛!空其实是九尾仿人柱力,看鸣人跟空打的那几集,小的真的太佩服鸣人了,虽然每次都很帅地冲过去,但都被无情地PIA飞,于是这样被PIA飞了无数次,终于用“嘴遁”?打败了空。
漩涡长门+佩恩+小南:长门原本是打算摧毁木叶的,但是后期被鸣人感化了(呀~鸣人VS佩恩那几集真的超超超帅的!滚一边发花痴啊!),于是为了赎罪用轮回天生救复活了死去的人,卡卡西没死真是太好了,其实长门也挺善良滴~当然攻略了长门也就等于攻略了小南,小南最后死的那一幕真的好感人,就是他们之前的那个秘密基地,那4个牌...催泪啊T^T
然后然后就是剧场版里的,每个剧场版都会成功攻略一个人,呃……由于很多忘记名字了,于是跳过不写了……
黑暗面麻人:其实我最喜欢看鸣人自攻自受的了……(滚~
黑鸣面码:剧场版《忍者之路》里的,人家好想看T^T,听说面麻是歌非常害羞的人,虽然还没看过,但是我相信鸣人一定会攻下他的~
九尾:咳咳,其实前面省略了很多没写,是因为我想快点写九尾,最后一个就是九尾啦~我相信总有一天鸣人一定会把九尾征服的,哈哈~
★☆★☆火影忍者相关专辑★☆★☆
鸣人的笑容是最治愈的≧▽≦(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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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是我的忍道!(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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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历代火影是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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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坚信的忍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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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那道葵光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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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色是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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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是我唯一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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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驻足,蓝天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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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坚持,叫火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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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芒影入天空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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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永远的太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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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
火影之鸣人の攻略本(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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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后宫(攻)(偏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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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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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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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之鸣人の追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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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UTO【腐】★☆★☆
NARUTO【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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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干不完的工作,停一停,放松心情;挣不够的钱财,看一看,身外之物;
看不惯的世俗,静一静,顺其自然;生不完的闷气,说一说,心境宽广;
接不完的应酬,辞一辞,有利健康;尽不完的孝心,走一走,回家看看;
还不完的人情,掂一掂,量力而行;走不完的前程,缓一缓,漫步人生。
有时候傻一傻也不失为一种幸福,让我们放下负担,像小丸子一样的简单生活吧~
1、像这种没头脑的孩子才会自作自受。
2、最可气的是这盆丝瓜,哎,全班只有我种得这么难看,还没完没了往上爬。其实我根本就没怎么理它,居然还没有死。
3、我还以为是傻瓜呢,原来是一家人。毕竟是亲人,笨都笨到一块去了!
4、这么差的骗术。怎么没人管?因为警察只抓老实人。
5、我的日记只写到八月三号,现在已经是三十一号了。
6、脾气不能不发,宁可丢坏书本,不能憋坏身体!
7、春游开不开心,车上的座位最关键啦。
8、民主当然要忍受自己看不惯的事了,不然会被人当成野狗乱汪汪。
9、与其过别人的节,不如睡自己的觉。
10、总要给大人一点面子。
11、(小丸子指着爸爸弘志)打扮得像忙人,其实最会偷懒。
12、小丸子:爸爸怎么走来走去,不干正事?爸爸弘志:我是在为你操心才要走来走去!
13、我对电视节目一直都有自己独特的品位。
14、为什么连感冒病毒也不愿意理我?
15、一个鸭蛋下面长四条腿,就算鸟了。
16、大概只有贫穷的家庭,才会为这点小事高兴半天吧(羡慕吧!)
17、咱们还是小孩呢!不必这么装模作样吧!
18、我以为夏天还早着呢!怪不得压岁钱都花光了。
19、如果和女生比的话,男生中傻瓜好象比较多。
20、我一直以为牛郎这个男人,是个对女孩子完全没有感觉的人,所以只有织女这么一个女友。
21、小丸子:我去年写的愿望,三个月内就实现了!爸爸弘志:哦?你写的是什么愿望?小丸子:我希望长高1cm,就真的高了。
22、过海关对心脏不好。
23、说“芝麻开门”也不行的!这个童话不知会让多少小孩子上当!
24、妈妈!如果那位叔叔被车撞死了,我会开心的!
25、太贵了,只有和妈妈一起,才可以吃。
26、心满意足享受每一点快乐,是走向幸福的唯一途径。
27、小玉:别这样抱它(流浪狗),传染出感情就糟了!
28、求求你啦!就依我一回吧!以后我再也不烦你们了,连丈夫都可以自己找!
29、小丸子:特大新闻!我们今天要吃法国大餐。姐姐:胡说!小丸子:真的!不骗你!姐姐幸子:难道吃完后就全家自杀吗?
30、在有档次的餐厅吃饭,却尽说些没档次的话,如果盘子里的鱼听到,没死也得给气死了。
31、爷爷,我和你一样笨,也挺好。
32、小丸子:我想拆掉这个闹钟。当年爱迪生就经常这样呢。爷爷友藏:好呀,小丸子越来越伟大了!
33、话这么多,我记不住。
34、小丸子:爷爷也会作诗?我怎么不知道?爷爷友藏:我经常在心里作。
35、我纯真的心由于牛排饭而欢呼不已。
36、如果光吃菜营养就好的话,还吃肉干什么?
37、在关键时候,爷爷并不一定能保护你!
38、不是为了零食,而是为了吃零食。
39、姐姐:在伊甸园里有棵苹果树,可是上帝却不让他们吃树上的果子。小丸子: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只是个苹果而已,好小气啊。姐姐:我也不明白了!也许上帝也喜欢吃苹果,所以不愿意给人吃吧。
40、小丸子:啊,男人真可恶!男人真可恶!姐姐:拜托你的语气不要像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好不好!小丸子:没人要?姐姐美子:就是没有好男人喜欢。
41、小孩子总是惯用撒娇的手法来体会大人现在的心情如何。
42、小丸子:我们姐妹要骨肉分离了吗?姐姐:等将来结婚的时候我们也会分开的,做了女人就是这样的了。
43、让我睡觉吧,反正也来不及了!
44、小丸子:早上的空气多么清新。姐姐:每天都这么清新!你刚知道呀!
45、小丸子:姐姐,你有多少私房钱?姐姐: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46、小丸子:爸爸,你想要什么吗?别客气,告诉我吧!爸爸弘志:最想要的,就是小丸子的成绩更好。小丸子:不要老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嘛!想想用钱能解决的。
47、爸爸要是没有更好的工作,将来给我当司机吧!
48、爸爸弘志:人真多呀!小丸子:他们可能是家里没有装空调,所以来乘凉的。
49、“和朋友复*”只是一种不看书的借口。
50、看爸爸不爱说话,以为他多有内涵。
51、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好听点说叫心细如发,另一种说法叫庸人自扰!
52、摔跤虽然疼,但看着别人一起摔,似乎疼痛也被人分担了一些!
53、新年是圈套,小孩子联合起来痛宰大人。
54、拿小孩子的话那么当真,爸爸真不像话。
55、老师只来坐45分钟,用不着这么打扫吧,他又不是首相?
56、唉!星期天居然下雨,老天爷瞎眼了。
57、小丸子:该死的爷爷!爷爷友藏:小孩子能用这么难的词语,真厉害!
58、那么不知羞耻,一定活得很轻松呀!
59、当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时便引诱别人交换:“好吃的冰淇淋哦,想不想吃?可是我不给你吃!”
60、30天的假期快结束了:“我还有28天的日记没有写出来,姐姐,日记借我看啦好不好。”
你懂love的真正含义吗:“L”代表Listen(倾听)“O”代表Obligate(感恩)“V”代表Valued(尊重)“E”代表Excuse(宽恕),我们都想要一份长久的爱,所以要永远学会-倾听对方,感谢对方,尊重对方,宽恕对方。
每个人都需要Love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关于心形线的爱情故事
《数学的故事》里面说到了数学家笛卡尔的爱情故事。笛卡尔于1596年出生在法国,欧洲大陆爆发黑死病时他流浪到瑞典, 1956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小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笛卡尔向她介绍了自己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了后勃然大怒,下令将笛卡尔处死,小公主克里斯汀苦苦哀求后,国王将其流放回法国,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sinθ)。国王看不懂,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总是说情话的,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一直闷闷不乐的克里斯汀,公主看到后,立即明了恋人的意图,她马上着手把方程的图形画出来,看到图形,她开心极了,她知道恋人仍然爱着她,原来方程的图形是一颗心的形状。这也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死后,克里斯汀登基,立即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心上人,无奈斯人已故,先她一步走了,徒留她孤零零在人间... 据说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今天突然想起听那首wish you were here,然后想起在化工学院社联活动的一次演出,我,邓腾还有驼子演出了三首歌,wish you were here 南方 behind blue eyes,那次的演出驼子唱的很感人,我们弹得也非常有感情,据说台下有个小姑娘被感动的哭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我们在学校可以做的更好,我要自信些。我想那段时间我的演出我要忘记它,就像那次送罗丹的演出,那次南门的演出,那次扭机的演出等等,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必须去忘掉。
可是我真的能忘记吗?那些我们五个兄弟一起奋斗的日子,我想我会记一辈子,这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时光,我们的艰难,我们的快乐,我们一起走了三年,还要继续走一年,也许更长,我们不是技术最好的,我们不是最牛逼的,但是我们是最兄弟的,我们是最铁的,大学你们是最好的,你们是我心里的The special。我想说我真的爱你们。
那个2007年的夏天,那个燥热的十月,一个青涩的少年找到了我,说他希望我能和他组一个乐队,然后参加化工学校院的新生晚会(我不得不说我和化工学院有太多的故事),然后我说来吧,那个青涩的少年就是我们的主音邓腾,和他一起的是赵博思,然后我们在一个晚上又找来了老邢(一个更青涩的男生),在第二天我在厕所见了一个想当主唱的人,我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反正我把他据了,现在我觉得我当时真是太明智了,驼子,你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吧?贝斯天山是我的发小,因为他有一把贝斯(其实是我让他买的)所以他就成为了我们的贝斯。
然后就是田papa介绍的排练的地方,那个纠结的地方,那个地方我没有什么好感,唯一的好的记忆就是楼下的卷饼,那是我们在漫长等待的时候唯一的慰藉,等待的是排练房的越是,慰藉的是焦急的心。对于那段的排练房,我只想说,现在在名琴坊的大家们,好好珍惜吧,请爱护音响,线以及那里的一切!!还有爱护我们的boss田papa~~
我们的名字是我起的,我喜欢nirvana,所以就以他们的一首歌heart-shaped box为名,后来觉得英文太繁琐,就直接叫了心形盒子。我们的第一首歌是花儿的结果,这首歌我们排了很多次,对了那个时候实际上学校只有我们一只乐队。。。
那次的演出时2007年10月27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那天晚上吃的是二楼半的土豆牛肉,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不解释。之前在科汇有彩排,彩排的时候有一个插曲,一个很大的插曲,这个插曲插了三年,心形盒子的兄弟们你们懂的,那次演出的记忆都是鼓手的各种拍儿不对。。。
之后我们演出不少,什么蓝莲花(我记得好像是排了没上),然后天使,然后石工的圣诞歌系列,很杂,那时候很傻很天真。
转折点,心形盒子真正成立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是老邢从键盘手变成鼓手的时候,以前的鼓手主追求的太多,想法和大家不一样,所以离开是必然,他现在大概什么都没有了吧,我想我不能说他的坏话,因为那样就不是好孩子了~~老邢,我不得不说,以前没有任何的鼓得经验,但是几天后的演出证明他成功了,他成功的由一个*庸的键盘手变成了一个伟大(伟大只相对于体型)的鼓手,好吧,我爱你,老邢。
送别罗丹的演出,我们演出的相对于现在真的不怎么样,但是我们很开心的把罗丹送走了,罗丹是我们的带头大哥但是,第一次在化工的演出是他帮我们弹得bass,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欠他很多,那次效果最好的是那首creep还有私奔,演出的最后,我和邓腾各种断弦。罗丹唱了几首自己的歌,他说自己是瞎写的,但是我真的觉得很有味儿,有那种老北京的范儿,罗丹,你真是被*庸的石油大学埋没了。。。。替你惋惜。。。
中文名: 权志龙 组合:BigBang 队内职务:Leader、rapper、vocal 、producer 昵称:GD、志龙、jiyong鸡涌(韩文发音直译)志勇、妖孽、权leader、龙哥、龙龙 、My 龙龙、wuli yongyong(rongrong)、基德拉根(韩语发音,就好象Michael中文可以翻译成迈克尔) G-dragon 黎太院小绅士 全自动 生日:1988年08月18日 星座:狮子座 身高:178cm 体重:58kg 血型:A型 家庭成员:父母,姐姐 爱好: 绘画, 音乐鉴赏、作曲、作词 特长:Rapping、作词、作曲、DJ、Dance、Beat box、英文、中文 性格特征:责任感极为强烈的完美主义狮子座,不甘于*庸。 喜欢的料理:牛排、炒饭、盖烧饭 喜欢的东西:音乐、名牌服饰、帽子、鞋子、首饰、家虎 g-dragon
最常用的品牌:香奈儿 讨厌的东西:下雨天 宗教:基督教 初中:首尔国乐艺术中学 高中:议**通讯情报高中 大学:庆熙大学后现代音乐系(08级,在读中) 宠物:家虎(家号)(沙皮狗) 个人奖项:08年韩国十大作曲家、最佳魅力先生(唯一10代的获奖者)、09年MAMA年度最佳专辑 在乎的东西:歌词本,朋友们,衣服 初次登台:2001韩国HipHop Flex 喜欢的明星:Jay-Z,Omarion,50 Cent,Nelly,Lil Bow wow ,YG的朋友们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天蓝色,柠檬色 理想的女孩:纯情、有个性、可爱、善良、善解人意、帅气的女孩,猫一样的女生。 喜欢的电影:A Clockwork Orange 和 Vanilla Sky g-dragon
以后的想法:会努力的遵守诺言 座右铭:尽力而为 纹身: 左边手腕 moderato:中等速度 右边手腕 vitadolce:甜蜜的生活 背上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 太快以至于不能存活,太年轻以至于不能死去 (GD个人理解:仓促的过活每一天,会使自己感到早早的逝去,所以要以中等速度,享受甜蜜的生活。) 在G-Dragon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和的。se7en评价:“志龙对Rap是非常有天赋的,也很有能力,乐感很好。” G-Dragon对潮流充满了很高的嗅觉,是BigBang时尚潮流引导者,时尚杂志封面的宠儿。戴帽衫套鸭舌帽、鸭舌帽套方巾、篮球靴配大耳帽;穿女裤、西瓜头... ...他可以跟任何一个模特比谁敢穿,却没有一个韩国明星跟他比谁敢穿。 崔胜贤昵称:TABI 、T、大T、崔TOP、崔有型(style)、塔普、呆瓜TOP(大成爆料的)小草、崔三件(相对于弟弟们来说TOP总是穿得比较多)、崔司机、崔肥子、苦逼哥、小婴儿、崔小花、蚕室绝世美男、bat man 星座:天蝎座 身高:181cm 演唱会(19张) 生日:1987.11.04(农历九月十三) 体重:65kg 血型:B型 特长:Rapping、Beat box、写词 家庭成员:爸爸 妈妈 姐姐(nuthink网络服装品牌代表崔慧允) 性格特点:做事认真、低调、酷爱搞笑、脑子有时候比较抽、虽然是队中大哥,但心理年龄其实还是个小孩子。 教育背景:汉城综合艺术专门学校音乐学系-檀国大学戏剧电影学系(2008入学) 最喜欢的食物:米饭、羊羹、冰激凌、生鱼片、寿司 最难忘的fan:所有的VIP 最喜欢的昵称:崔TOP 最喜欢的颜色:hot pink、黑色、荧光色 在学校的昵称:小婴儿(这个好像是说TOP在学校一直是没睡醒的样子= =+) 对身体的哪个部分最自信:人中 最宝贵的东西:家庭,BigBang,朋友 喜欢的歌手:Ne-yo,Jay-z 最亲*的艺人是:YG家族 理想型:李孝利 减轻压力的方法:为弟弟们搞笑(= =++) 衣服的尺码:L 宠物:查理 Charlie(可卡)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1、爱情,本该甘于*淡,却又不*淡;本该甘于*凡,却又不*凡。不再去想从前,不再执念曾经。
2、也许,这一世,你注定是我宿命里无法逾越的情堑。我知道,今后,你会永远盘踞在我的内心深处,纵然爱你会寂寞了我的所有时光,我依然会守着回忆,在绿肥红瘦的季节里,在清欢浓愁的日子里,倾尽我一世的痴迷。
3、眼波如水,映出窗外繁星点点。迷离的星光,在淡淡的云烟中隐约闪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你的气息。你,是我今生无法忘记的梦,无法诠释的情缘。
4、心在路上,念在远方。七月的枝头已渐渐挂满青涩的果瓤。我明媚的笑容背后,唯有你才能明白那缕化不开的忧伤。
5、想你是一种激情,想你也是一种幸福,想你,是我快乐的源泉,让我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年代,那种思念在心底里蔓延,蔓延……
6、喜欢与你默默对视,喜欢在心的旷野里,与你缠绵相依。时光荏苒,无关风月,只是,愿意在你的注视下,轻执墨痕,为你写一段文字。一缕清风,一朵小花,一个微笑,一句轻声的问候,就够了。爱,无需刻意的装饰。
7、因为你,无论我走到了哪里,我看到的都是美丽风景,我听到都是悠扬的红尘恋歌。寒冬里,我用你的文字取暖;炎夏里,我用你的歌声纳凉;春天里,我在我的心田里播种温柔和浪漫;秋天里,我在你的心田里收获真爱和真情。
8、如果,爱一个人,守一份爱情,可以在早春一起去踏青,可以在盛夏一起去赏荷,可以在浅秋一起去观月,可以在深冬一起去寻梅,不厌倦,却欢乐,不*凡,却*淡。那么,此生便无憾了。
9、人生有你,阳光灿烂;人生有你,四季温暖;人生有你,不畏艰险;人生有你,期待永远。
10、一场烟雨,一场相思,记忆中的你,只是魂魄,你的躯体依然在古代的南国小镇,假如剪一段雨中的故事能与你相遇,那么她宁愿剪下这段苦涩的相思雨花。
11、夜深人静,对影难眠,远方的你,是否知道我在想你?窗外,明月如霜,洒满西楼,淡淡思念淡淡愁。我不知道,我怎会如此的想你,怎会如此地在意你,明知道没有结果,明知道是一种错,却还是放纵自己,一错再错。
12、,可偏偏在你面前,乱了方寸,失了灵魂,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情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感觉很美很甜,令我不愿意割舍,难以忘怀。
13、无数次追问自己,你有什么优点令我如此着迷,你有什么魅力,这么吸引着我?让我不能自拔,放手不能 。千万次的问答换来一次次摇头。是啊,我也不知道,那就让我们保持这份心境吧!不要去捅破那层感情的窗纸,永远保持一份朦胧的美丽。
14、为了寻你,我错过了许许许多多的良辰美景,错过了闲看花开花落的心情,可我不后悔,因为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寻得你,我就拥有了全世界的花开颜色。你的到来,为我拂去了浪迹天涯的孤独,我漂泊的灵魂再也不用辗转流连于亭台楼榭之间,湄湄云水之上。
15、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情愿那个人不是你,我苦等的那个人还在来的路上。
喜欢刘诗诗的N个理由:
1、 她叫刘诗诗。 2、她很有礼貌。 3、 她是个正直的孩子。
4、 她很单纯。 5、 她总是受伤。 6、 她需要人保护。
7、 她很爱事业。 8、 她很有实力。 9、 她很有潜力。
10、她很听话。 11、她很美。 12、她很傻,傻的可爱。
13、她很爱笑。 14、她用心演戏。 15、她很低调。
16、她的眼神很柔和。17、她很阳光。 18、她很聪明。
19、她不留刘海。 20、她总是闪耀着光芒。 21、她很爱小狮子。
22、她总是微笑。 23、她会害羞。 24、她很固执。
25、她很有爱心。 26、她的声音很温暖。 27、她的声音很干净。
28、她的声音很好听。29、她的声音很有魅力。 30、她很坚强。
31、她很努力。 32、她芭蕾舞跳得很好。 33、她能给人温暖。
34、她很温柔。 35、她很像邻家女孩。 36、她有梦想。
37、她很完美。 38、她很豪爽。 39、她很谦虚。
40、她很自信。
41、她总能让小狮子轻松。 42、她演戏很棒。
43、她开心的时候笑的像个花痴。 44、她伤心的时候哭的像个小孩。
45、她总能使人轻松。 46、她很细心。 47、她很善良。 48、她是个天使。
49、她是魅力的女生。 50、她总是会回过头看我们。
51、她是我们一辈子的依赖。 52、她很关心同伴。 53、她偶尔会有小唠叨。
54、她总是轻易原谅一切。 55、她总是笑着说不疼。 56、她的英文名叫
Cecilia。 57、她很用心。 58、她有时很安静。 59、她笑起来很可爱。
60、她可塑性很强。 61、她的声音很独特。 62、她可以让人敞开心扉
63、她嘟起嘴很萌。 64、她能忍受一切风雨。
65、她能忍受病痛继续拍戏。 66、她很体贴。 67、她能使人感到亲切。
68、她很孝顺 69、她不做作。 70、她很真诚。
71、她很珍惜粉丝送给他的礼物。 72、她笑的无邪。
73、她笑的很豪爽。 74、她是我们的信仰。
75、她是吃货小跟班。 76、她领奖时总是不忘感谢小狮子。
77、她很容易满足。 78、她喜欢蓝色。
79、她总是很时尚。 80、她很会玩游戏。
81、她的名字很古典。 82、她总是傻傻的笑。
83、她严肃的时候很惹人爱。 84、她总是使人轻松。 85、她有股无人可及的气质。 86、她会调侃他身边的朋友。
87、她只有一个酒窝,但是酒窝很吸引人。 88、她很乖。
89、她没有架子。 90、她是爱幻想的双鱼座。91、她还很年轻。 92、她是一个很棒的舞者。 93、她在舞台上的进步很大。
94、她的眼睛和笑容中保持不变的是她的清澈。 95、她写的字在进步。
96、她的手很漂亮。97、她是个纯爷们性格,小女孩的心。 98、她唱歌也很棒。 99、她有一群只爱他的小狮子。 100、爱她,爱她的一切,已经不需要理由了.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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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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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
收信人
当这封信落在你的手心,
我知道你早已转身离去,
可以想象你当时的表情,
我的心也感到的窒息
忘不了我们的初次相遇,
怎样在城市为幸福打拼,
曾经快乐悲伤都在一起
只求有一份云淡风清。
我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
我隐隐约约的有些感应
是不是我的不思进取
让你感到了生活的压力
还是爱的太久
感情渐渐的疏离
3年的时光匆匆过去
我们真的老了些许
才意识我一直什么都没给你
哪怕是一个虚幻的期许
有些话还没说给你听
有些事却已成定局
生命中的每一次离聚
都有它轮回的规律
我知道我没有了挽留你的权利 只想再说一次
爱你 不管你的明天去向哪里 我都会忠心的祝福你
只希望你蓦然回首时能想起
我们曾经爱恨交织的记忆
如果我们还会在来世相遇
我想我真的懂得了
珍惜!
一百封信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孩子,他每天走在路上都能看到一个她心仪的女生,天天如此。终于,有一天,男孩儿鼓足勇气给女孩儿写了第一封情书,约她去海边玩,男孩子很害羞,把情书递给女孩儿就转身跑开了。 到了约定的日子,男孩儿紧张的到约定的地点等着女孩儿,女孩儿来了,和男孩儿尽情的玩了一整天。 到了晚上,男孩儿在送女孩儿回家的路上问她是否答应确认他们的关系,女孩儿将一封信递给了他,转身跑了,边跑还边说:" 如果有缘……。" 男孩儿打开信,里面是一张一个字也没有的白纸。他愕然了,思索着女孩儿的话,却始终都不明白。 过了几天,男孩儿又约女孩儿出来,用的是同样的方法。到了约定的时间,女孩儿来了,同样的和他快乐的过了一天。分别的时候,女孩儿还是同样的话:" 如果有缘……" 男孩儿得到的是第二封空白的信。 就这样,男孩儿始终用情书来约女孩儿。 几年过去了,男孩儿和女孩儿约会了99次,给了女孩儿99封情书。但是,每次女孩儿给男孩儿的答案都是那句:" 如果有缘……" 和一封空白的回信。到了后来,男孩儿逐渐不耐烦了,他已经不再看女孩儿给他的回信。他觉的自己始终无法得到女孩儿的心。当他拿到女孩儿第99封回信的时候,他选择了已经追了他一段日子的另一个女孩儿结了婚。 新婚之夜,男孩儿为了表示对自己对妻子的忠诚,将以前他给女孩儿写的信都拿了出来。并给妻子讲了这件事。 妻子拿着女孩儿的信一封一封的看,果然如男孩儿所说都是白纸。到了最后的十几封她发现都没有拆开,就问男孩儿为什么。 男孩儿说,反正也是白纸,拆不拆开有什么关系呢。 妻子求得男孩儿的同意,一封一封的打开了女孩儿写给男孩儿的最后十几封信。当她打开到第99封信的时候,她发现上面有一行字。她沉默了,将信递给了男孩儿。 男孩儿接过信,惊讶的发现了这第99封回信上写着一句话:" 我已准备好嫁衣,当你第一百封信来的时候,就做你的新娘。" 男孩儿拿着信楞了、呆了、傻了,他不能相信这个事实。他拿起这99封信走到外面,任由刺骨的寒风将它们一一吹走。他的心也随着飘飞的白纸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