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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老板,来杯寂寞 对不起先生,没有了 那来杯快乐 这个有,倒是有只不过是水货 要不给你来杯你常喝的孤独吧 算了不要那个,二十杯也不会醉 开一家咖啡店,给每一位远方来的客人煮一壶咖啡,听他们将遥远的故事,透过他们的故事,看整个世界。 再有一个小小的庭院,种满你爱的花,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与你倾听花开的声音。 我们挣扎着喝完一杯苦味的咖啡,直到最后一口才尝到杯底的糖。这就是生活加了糖,只是未被搅动激活起来。 在爱尔兰都柏林机场的机场酒吧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他忧郁,安静喜欢在没有客人的午后,听王若琳的歌(我想他知道的话他会听),看叶芝的诗集并且熟稔其中每一句诗。他有一双好似折射了天空的蓝眼睛,却经常用它含情脉脉的盯着亲手调制的血红玛丽而不是那些来店里光顾的漂亮女孩。 在一个周五的午后,他像往常一样着高脚杯里猩红的鸡尾酒发呆,“请给来一杯拿铁好吗?”一个温柔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位刚下航班的空姐,身材窈窕,气质不凡却和*常那些争奇斗艳的女孩有些不同,空姐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包里拿出了一本书,封面上的字令他欣喜若狂《威廉.巴特勒.叶芝诗集》。那个下午他第一次不在专注于诗集和酒杯,而是心神不宁偷瞟坐在窗边的女孩,她会优雅的品一口咖啡再看几行诗,偶尔还会调皮的看看窗外,时不时的自言自语,他知道那是在读诗。于是便陪她一起默默吟唱那些美丽的文字“当年华已逝,你两鬓斑白,沉沉欲睡, 坐在炉边慢慢打盹,请取下我的这本诗集, 请缓缓读起,如梦一般,你会重温 你那脉脉眼波,她们是曾经那么的深情和柔美。” 那天夜里他第一次失眠了,他想起了女孩喝咖啡时优雅的姿态,想起了她望向窗外时调皮的眼神,读诗时轻启的朱唇。后来他发现女孩总是在周五的下午来静静的喝一杯咖啡当然和她一起来的还有那本诗集,他发现自己爱上她了,像每一个陷入单恋的男孩一样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没有勇气和她搭话,那句“你好!我也喜欢叶芝,能和你交个朋友吗?”已经酝酿了无数次却从没说出口。他喜欢看女孩喝咖啡却也为此苦恼,因为女孩不点酒他就没机会和女孩说上一两句。总以为机会有很多,他也就一次次的拖延,一次次的错过,以后会有机会的,他乐观的想。可是他忘记了一个真理,就是不会有那么多以后。从别人的闲谈中她得知女孩不会再当空姐,下周五是她的最后一趟航班,其实他也早感觉女孩不适合当空姐,她应该替叶芝去写诗或者在维也纳演奏小提琴,可是当事实就这样摆在面前的时候还是让他无法接受。 周四的夜晚他一宿没睡,他要为他爱的人调一杯咖啡,用辛辣的威士忌兑上香浓的曼特宁咖啡,而且水温一定要是72度,两个人的体温,他的实验成功了!他为这款咖啡取名“爱尔兰咖啡”,百感交集的他想象着自己端着咖啡杯出现在心爱的人面前的场景,想象着有关着女孩的点点滴滴...... 第二天午后女孩准时的出现,她今天特意穿得很漂亮,有些怅然的四处打量,这是她的最后一次航班这里有她的记忆,看得出来她不舍得。她的目光在菜单上做了停留,有些惊讶“给我来一杯爱尔兰咖啡好吗?”调酒师有些激动他终于有机会为心爱的人亲手调一杯咖啡,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这不是调咖啡而是一个腼腆男孩虔诚的爱情仪式,在即将把这杯咖啡端到心爱女孩面前的时候一滴泪从他的蓝眼睛里滑落滴落到咖啡杯里......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下雪是个很美的过程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 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 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淡淡的时间冲刷着淡淡的生活,我彷徨在陌生的城市,追逐着在天空中飞舞的雪花。就像那被压弯腰的桂花树。 早晨,还在梦中,以为外面还在飘着可爱的雪花,不想那么早起床,不想感受城市的冰冷。当暗暗的起床时,发现天空虽然还是灰色的,但不是很冷,路上没有厚厚的冰体,只有零零散散的碎片。 冷嘲热讽着自己走在大街上,几度走到弱小的车站,却又一次次回头。不知道为什么要留在这里。这里没有我要人或物,却舍不得离开。 继续承受着,已没有多大的意义了,昨夜看万家灯火,感受别人幸福,体会自己的孤单。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形单影只的我只能一个人驻足别人世界,在那光滑的地*面注视自己的影子。直到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脸庞,才默默的离开。 我迫切的来到网络虚拟的世界,写下一些装满病毒的语句,听着那些唱着别人伤感的歌曲,回忆着美好的幸福。一曲忧伤环绕身心疲惫的我,站在十字路口,我会茫然,车水马龙的街道,积雪夹杂着落叶铺了一地。 过几天,过几年,也许会好一点,把你我的相片装在盒子里面,那是我们仅有的牵连。现在我想起了你,你有了一个他,好久没联系的电话,忘了把它存在那儿了。 下雪了,那怕一个人,心中也会荡起幸福的涟漪,雪停了,周围的欢声笑语染不了我的落寞,只有一脸的茫然与忧郁。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 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 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不是梦,是真实的世界,那怕雪花不再飞舞。
天空飘过五个字,那都不是事!是事咱就烦一会儿~,一会儿就完事!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五个小故事都说神怪,可是并不多么神,更不奇怪,甚至我不能判断这些能否被称作“故事”,因为真是太简单了,只有很久的凝望、茫然的等待和一刹的相拥,到此这个故事就终结了。如果是在电影中,也许只要二十秒就可以结束的一个故事,但是夏达需要画很久,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些,她大概也会照旧回答说这是她想画的。(以上为《游园惊梦-序》作者江南,内容略有删改)《游园惊梦》的确是难得的佳作,画家用她的笔,她的心境,为我们展现了一朵穿越历史的绚烂之花。每一个故事都配有一段古词,如《江城子》、《蒹葭》,而剧情并非围绕着诗句,品位起来却有与诗句相同的感觉 『明月夜,短松岗……』夕阳西下,《阿菁》里道长的感慨,凄凉无奈…… 古雅华美的画面,点点滴滴的繁语,《游园惊梦》是精密构思的产物,又如此大方…… 精彩书评 游园惊梦,是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也是它的名字。夏达,这个灵秀的女子,用一串古香古色的诗词,把我们念念不忘的爱情,低低吟诵了一遍。 有人说,三百篇诗,反反复复述说的也只是,年少时未能说出的那一个字。那么一曲游园惊梦,惊醒了什么梦? 游园惊梦,惊醒的是相思梦。是《游园惊梦》里那“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惊鸿一瞥,是《凤求凰》里"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的殷殷期盼。 游园惊梦,惊醒的是别离梦。是《阿菁》里“十年生死两茫茫”夫人在悲痛中两手握不住一滴眼泪的悲凉,是《蒹葭》里“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将军看着爱人在羹汤里的动魄惊心。 梦是脆弱的,所以这些被惊醒的梦,无一不破碎。夏达用悲剧为这些美好的人物送葬。所幸,这些被惊醒的梦,都是与爱有关的。都是爱的碎片,爱的伤
记忆中的蒲公英是安静的,总是在绿花丛中的角落里静静的等着什么,或者是被风吹散,然后流浪,流浪. 安安分分的,是那么的安静.. 安分的蒲公英就这样在天空飘着,直到有一天飘的累了终于想要停歇,想要留在一个还算安逸的地方。 可是偏偏当他想留下来的时候,风却又把它带走了,永远无法停留.. 或许这就是它的命运,短暂的缘分 蒲公英的花语——无法停留的爱 凄美而又苍凉
book books 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