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般写作“New York City”,但“City of New York”才是官方名称。纽约(New York)意为“新约克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战败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的生日,于是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礼物。另外由于在二十世纪初,纽约对外来移民来说是个崭新天地,机会到处都是。因此纽约常被昵称为“大苹果”(the Big Apple),便是取“好看、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之意。纽约市有官方拉丁语名称Novum Eboracum用于市徽上,意为“新艾伯拉肯”。其中艾伯拉肯就是前述约克在罗马帝国时期的拉丁语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