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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时比情人更让人死心塌地
全世界 我知道只有你最懂我
我们友爱有爱
有一种花叫姐妹花 双生花
世界上有一个人,知道你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犯错的时候,帮着你找理由;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帮你传话;和恋人争吵候,你一定会去找她。你很抱歉,你总是麻烦来到时才想到她,但你很庆幸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人。我是何其幸运,生命中能有你们的陪伴,我的闺蜜们。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回忆那么厚思念那么长
希望现在尽管回不去了 在毕业的时候也能把你们感动得热泪盈眶。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况且能和你做闺蜜,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
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
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说话大声,不注意仪表。
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
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 。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
宝贝 如果世界上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屏弃寒冷的话 那么请你一直跟着我吧
觉得冷的时候 我就可以拥抱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你的难过 我来分担;你的快乐,我来分享。永远在你身边的是我。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
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友谊就像是树。不在乎能长得多高,而在乎它的根有多深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亲爱的闺蜜,和你疯起来真的什么都不顾了。不顾形象,不顾别人的眼光。
但也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我,才可以这样勇敢,这样疯狂。
三个人的友谊需要时间去经营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
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
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
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好闺蜜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
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
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
友情最可贵的不是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友情最难得的是分别依然会时时想起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
况且能和你做闺蜜,谢谢你,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谈天说地
交许许多多的朋友不是什么奇迹。真正的奇迹是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还有一个朋友坚定的站在你一边。
我可以没有男朋友,没有钱,可是我不能没有你
我怕一毕业,身边就少了那群能让我笑的疯子。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确定朋友比情人更懂得倾听。
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Darling更离不开你。”
你是我最爱的闺蜜,比爱情更长久,只有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我爱你
你听到了么
我说的是我爱你
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气球飘到了我旳梦里
我记得那个蓝气球 因为那有你给我最美好旳梦
一个无聊的大学生在教学楼的楼顶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看到楼顶有个气球,上面写了几个字和一个电话号码。他就把气球拿回宿舍了,舍友都觉的反正无聊,打个电话问问呗,于是他就在舍友的催促下拨通了气球上的号码。对方喂了一声,他听出是个女的,就说气球他捡到了,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还给她。对方明显的激动起来,说真的会有人捡到。然后电话那头开始地毯式的盘问,你多大了,家在那里,长什么样子……那男的听电话里这么说,连忙问“你是不是有病,我们认识吗,问这么仔细干什么,没事飞什么破气球,你没童年吗?”于是挂了电话。舍友都惊呆了,搞不清楚他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骂人家,结果他理直气壮的说:“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之后他又去楼顶睡觉,却看到对面不远处的医院楼的窗户里又飞出一个气球,才明白自己捡到的那个气球大概就是从那里被人放出来的。于是他回去拿了个望远镜,和舍友爬到楼顶张望对面医院的病房。结果什么都没看到。后来男孩干脆每天都去楼顶用望远镜看对面,果然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病服的女孩从窗户里又放了一个气球出来。于是他一边看,一边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很诧异,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为什么在医院里,天天放气球是干什么?” 电话里的声音很吃惊,男人透过望远镜看到那个女孩放下手机来回的张望,然后说:“你在那里,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他在电话里最后得知了女孩的病房号,于是和舍友说了一便。于是他们一伙人第二天带着鲜花就跑去医院去看那女孩去了。
那是一个独立病房,房子里除了几样简单的摆设就再没其他东西。一帮人进去后都笑嘻嘻的看着那个女孩,没看出女孩像个病人,却没等女孩先开口,一个舍友带头说:“让她猜猜是谁捡到的气球给她打的电话。”女孩很激动,知道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是昨天给她电话的人,她把每个人都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次,然后指着捡到气球的那个男人说:“是你。”
大伙都惊呆了,然后一起大笑,说女孩为什么会认定是他呢?这时那个捡到气球的男人不好意思的掏出手机,然后把一个未接来电挂掉,大家又是大笑了起来。一帮大男孩陪着女孩说说笑笑讲述那个捡到气球的人当时是怎么误会的,怎么打的电话,怎么天天跑到楼顶去用望远镜寻找目标,说的女孩好不开心。后来大家聊的多了,才问道女孩到底是什么病。女孩笑而不答,反而说自己就是觉的无聊,在医院呆的时间太久了,自己曾经的朋友也都渐渐的忘记了她,于是就出于无聊,在气球上写上自己的电话放飞出奇,说不定会有人会他的电话,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气球飞出去后就有人打来电话了。
大伙见女孩也不说自己的病情,就都豪爽的答应她,他们几个会有事没事的时候过来陪她。于是他们就同女孩成了这样的一群朋友。之后他们常来,但渐渐的,女孩总会发现来的人中少了些人,问过后才知道他们有的谈恋爱了,没时间来。再后来,人越来越少了。女孩有重新成为一个人,当自己又感觉孤独的时候,那些人都来了,这次人很多多,男男女女都有,都是他们自己的女朋友,唯独少了一个人,就是捡到气球的那个男孩子。大家嘻嘻哈哈的说那小子运气不好,一个人跑去吃饭,结果一帮人打起来了,他没躲闪的开,就被捎带进去了,现在躺在楼下的病房包扎呢。
一行人就跑到楼下去看男孩子,男孩包扎着脑袋,挂着吊瓶见到这些人从楼上把女孩也带下来了,呵呵的干笑。之后的一周,女孩天天从楼上下来照顾他,帮忙换药什么的,做的比护士都熟练,渐渐地,男孩发现女孩不寻常,于是两人开始恋爱了。
就这样,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一直恋爱着,彼此关心着对方。女孩知道男孩很爱她,但是女孩却不敢把自己的全部的感情都献给男孩。因为女孩知道自己的日子不长了,怕自己离开的那天男孩会伤心。所以在他们交往期间,女孩总是小心翼翼的接受着男孩的爱。每次男孩和女孩约会的时候,男孩都能感觉到女孩有心思,他想问但是却没问。因为他知道女孩有一天会告诉他的。 可是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那天男孩在送女孩回去后,女孩的病又发做了,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她不想让他爱的那个男孩伤心,所以她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决定,于是打了一个电话。
几天后,男孩去医院找她,当他推开病房的门时,却看到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拥抱着,男孩的心痛了。女孩看到男孩来了,强忍着不舍和心痛,依旧笑着说“你来了、”男孩说“是的。”于是女孩就给男孩介绍了另一个男孩,告诉他这是她爱的人。对男孩说“对不起,我一直都把你当哥哥的。”男孩说“没事的,傻丫头,我也一直是把你当妹妹的。”后来男孩把女孩最喜欢的吃的放下便离开了。女孩看着男孩的背影留吓了眼泪。孰不知男孩也留下了眼泪。男孩离开了医院,男孩什么也不知道 只知道自己的心碎了。他始终都不明白女孩为什么要这样,他是爱她的啊。
那天晚上男孩没有回去,而是去了一家酒吧,那家酒吧的老板是他的朋友。朋友看见他来了很高兴的招待他。男孩看了她一眼说“给我拿酒,我想喝酒。”就这样男孩一瓶接着一瓶的喝,老板问他“怎么了?”男孩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老板没办法就给男孩的朋友打电话了告诉他在那让他们来接男孩回去。他的朋友赶到后,男孩已经喝醉了,嘴里一直说着“为什么……"
回去后,男孩不停的在吐,朋友们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医院问女孩。
第二天,男孩的朋友去医院了却看到女孩的病床是空空的,以问才知道女孩在凌晨离开了,他们以为是女孩的病好了就继续问道“女孩的家在那?女孩去哪了等等好多的问题。”护士很不耐烦的说“我的意思是女孩走了,也就是女孩死了,这么大的人怎么就不明白呢?”护士临走的时候瞪了一眼。男孩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都睁大了眼睛,他们不相信女孩就这样的走了,他们连最后的一眼都没看上。朋友们回到宿舍后,看见男孩还在睡觉,就叫醒了他,他们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孩喝那么多的酒原来是女孩离开了。可是就在朋友们都安慰男孩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却叫了起来说“不对啊,女孩是凌晨离开的,男孩是昨天下午喝酒的,”男孩很惊奇的样子问“怎么了,女孩怎么了”朋友们都怪那个多嘴的人,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朋友看着瞒不过去了,就把今天去医院找女孩的事告诉男孩了,男孩听了后怎么也不相信,努力的想着他们最后的一面,女孩笑着的样子,他发了疯似的跑去医院,医生也告诉他女孩离开了,还给了他一份信。男孩手里拿着信麻木的走出了医院,坐在椅子上看着女孩的信,他哭了,原来是他误会了那个女孩。那天他看到的那个男的是他的哥哥,她打那个电话是想让她哥哥来看看她,可是男孩却以为女孩不爱他。
结果可想而知,女孩走了,男孩也知道了女孩是爱他的,后来男孩毕业了也一直没找女朋友,因为他心里始终有女孩。后来男孩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后来男孩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后来男孩在偶尔的一次遇见了一个女孩,爱上了她。因为那个女孩很像某个地方的女孩。他们在一起了。结婚了,也有了小孩。一家很幸福的生活着。
其实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的现在的女孩就是以前的那个女孩。以前的那个女孩并没有死。 是不是有点糊涂了。是的,护士说的话是女孩让说的,当然护士是肯定不会说的了,那是因为女孩的父母给了护士好多的钱,所以护士才会那样说的。而医生为什么会那样说呢,是因为医生和父母是朋友。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就是因为女孩太爱他了。
其实女孩在没认识男孩之前是想放弃自己的,因为自己的病是不会好的,而且女孩没有朋友,女孩的父母也从来不怎么过她,今天hao
不好,今天开心不,只是一个劲的给她零花钱。其实她的病在国外能治好的,但是她放弃了。因为她觉的那样她的父母就会有遗憾的。可是那个男孩的出现却让她改变了这个想法。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没必要再讲下去了。因为结局都已经知道了是格很美好的结局,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关于死去的女孩和现在的妻子的关系。如果我是那个女孩,我不会说的。因为爱他。
其实有时候善意的谎言能带给一个人幸福,就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但是更多的时候带给的只是彼此的伤害。所谓“故事毕竟是故事,生活就是生活而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第一季
总导演:韦正 编剧:汪远 爱情公寓第一季的主演为: 演员 生日 星座 出生地 身高 血型 剧中简介
赵霁饰 林宛瑜 1987-10-28 天蝎座 山东淄博 170cm 未知 优雅千金,离家出走,陆展博女友
金世佳饰陆展博 1986-11-10 天蝎座 上海浦东 186cm O 单细胞宅男,海归的电脑高手,林宛瑜男友
李金铭饰 陈美嘉 1985-11-21 天蝎座 山东济南 167cm B 多情腐女,子乔假女友,也是前女友
王传君饰 关谷神奇 1985-10-18 天秤座 上海市 187cm O 日本漫画家,优质型男,中文极差,大男人主义
孙艺洲饰 吕子乔 1983-10-23 天秤座 四川成都 181cm 未知 风流雅痞,阅女无数的花花公子,美嘉假男友(前男友)
娄艺潇饰 胡一菲 1988-12-27 魔羯座 辽宁大连 168cm B 大学教师,双面御姐, 曾小贤的冤家
陈赫饰 曾小贤 1985-11-09 天蝎座 福建福州 182cm O 新好男人,午夜电台主持人,暗恋胡一菲
一幢并不奢华的公寓,两间普普通通的套房,却住着7个不同背景,不同身份,不同梦想的青年男女。无一例外,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就在这栋爱情公寓里,每天都发生这看似*常却又乐趣十足的故事。时而搞笑、时而离奇、时而浪漫、时而感动。他们在一起,用嬉笑怒骂传达新一代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和价值观念。他们在一起,用连珠妙语擦出令人捧腹不已的精彩笑料和智慧火花,最后都拥有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第二季
爱情公寓第二季的主演为: 演员 角色 性格
娄艺潇 胡一菲 双面御姐+野蛮彪悍+性感奔放+十分犀利
陈赫 曾小贤 敏感(吹毛求疵)+老好人+神经大条
邓家佳 唐悠悠 狂想症 + 偏执(对外界的评议和看法无视)+戏痴+八卦
王传君 关谷神奇 工作狂+御宅男+优质美男+大男子主义
赵文琪 秦羽墨 典型的都市白领的性格+知性+敏感
孙艺洲 吕子乔 雅痞+花花公子+胆小怕事
李佳航 张伟 *民律师+温和+踏实+抠门+倒霉+能为朋友两肋插刀
我们不需要气势恢弘,翻拍再三的商业巨作,我们不需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传奇,我们更不需要矫揉造作,颠倒人伦的纠缠剧集……因为──爱情公寓又回来了!更疯狂的笑料,更温馨的故事,更刺激的看点,《爱情公寓2》绝对是所有年轻人2010年最不能错过的狂欢派对。 爽朗彪悍的大姐头胡一菲,人见人爱的好男人曾小贤,不可思议的美型男吕子乔,入乡随俗的漫画家关谷神奇,还有悠悠、张伟,羽墨……这一个个熟悉的名字组成了这个城市最充满传奇色彩的公寓──爱情公寓! 第二季中,他们的热闹大家庭又迎来了新的成员,而且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泡”。这使得本就多事的公寓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新的风波。时代在变,想法在变,话题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朋友伙伴间真挚的情感和青春岁月中遍地的阳光。 当小贤和一菲的暧昧被捅破,是升级还是哑火? 当子乔邂逅泡妞事业上的克星,是挑战还是歇菜?
《爱情公寓2》剧照(19张) 当关谷遭遇突如起来的签证危机,是回家,还是留下? 当从天而降的百万奖金摆在他们面前,是放弃还是冒险? 答案就在故事里。且听这帮活宝给你们娓娓道来…… 如果你来过《爱情公寓》,那么“第二季”你会错过吗? 二季美嘉缺* 网易娱乐8月21日报道*日有媒体报道称,《爱情公寓》中“陈美嘉”的扮演者李金铭,因私自与国内某电视台签订合约,而遭到封杀的传言。《爱情公寓》剧组通过网易娱乐发布事件独家声明。详细如下: 事件回顾: 电视剧《爱情公寓》策划伊始,剧组为打造长期品牌,确保原版人马定制多季《爱情公寓》系列剧及电影续集,由《爱情公寓》制作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剧中女主角——李金铭签订为期三年的独家演艺经纪合约。(合约期为2008年6月—2011年6月)。 李金铭于2008年6月13日签约后,《爱情公寓》剧组为李金铭饰演的“陈美嘉”订制了最贴身的人物设定和剧本。 李金铭于2008年7月与《爱情公寓》摄剧组签演员聘用合同,明确承诺将配合出*各类《爱情公寓》宣传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首映,献映等。 2009年初,(《爱情公寓》关机后)李金铭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派李金铭以嘉宾主持身份参加安徽卫视综艺节目《周日我最大》节目的录制工作,以增加演艺机会,锻炼演艺水*,并提高曝光率。 2009年5月下旬《爱情公寓》确认播出。剧组为进一步提升李金铭的人气,邀请其演唱《爱情公寓》主题曲《我的未来式》。同时策划了大量与主演相关的电视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 2009年6月上旬,李金铭通过书面形式突然向其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将单方面不再履行经纪代理合约。随后李金铭即火速擅自签约负责制作《周日我最大》的安徽某制作公司并担任长期主持,并公然拒绝参加一切《爱情公寓》后期一切媒体宣传工作,同时也拒绝演唱《爱情公寓》剧主题歌——《我的未来式》以及后续其他任何演艺工作。(包括《爱情公寓第二季》) 此后,剧组及经纪公司曾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尝试联系李金铭,要求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中的配合宣传义务,均遭到拒绝。另外,目前,李金铭已将常驻地从上海改为安徽合肥。 目前,《爱情公寓》摄制组及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将李金铭严重违约一事委托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并保留一切进一步追究李金铭个人及相关机构违约责任的权利。 《爱情公寓》其余六位主演在剧集播出期间参与了大量的媒体宣传和互动活动。 《爱情公寓》剧组特别声明: 1)《爱情公寓》剧集的创作初衷之一,在于发掘和培养中国内地有潜力的新生代演员,给新人提供难能可贵的主演机会。七位主演的人气急速提升,与量身订制的制作方式密不可分。李金铭个人这种无视法律与合约,公然见利忘义,过河拆桥的短视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昔日团队成员的情感,也破坏了演员行业的整体诚信形象。 2)《爱情公寓》剧组与广大观众有完全一致的愿望,也希望第二季尽可能由原班演员出演。因此,《爱情公寓》剧组从未通过任何途经发布“封杀”李金铭出演爱情公寓第二季的信息,事实上剧组至今仍然欢迎李金铭理性回归,尽管希望十分渺茫,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也是剧组考虑再三,至今未对其提起法律诉讼的原因。李金铭的毁约行为属于主观故意的毁约行为,完全置广大《爱情公寓》观众对其厚爱和出演第二季的希望于不顾,这也令人非常寒心。 3)整个事件疑似是经过某人或某企业机构精心策划和预谋的,剧组及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4)不论前途有多么坎坷,《爱情公寓》全体主创人员将把观众的期许,鼓励和愿望作为最大的动力,不惜一切代价,坚持并完成《爱情公寓》第二季的制作,并呈现出比第一季更加精彩纷呈的爆笑故事。
第三季
爱情公寓第三季的主演为: 演员 角色 人物性质 人物特性
娄艺潇 胡一菲 1.2.3季人物 双面御姐,大学老师,女博士,喜欢曾小贤
陈赫 曾小贤 1.2.3季人物 新好男人,午夜电台主持人,喜欢胡一菲
邓家佳 唐悠悠 第2.3季人物 百变戏痴,八卦,关谷神奇的女朋友
王传君 关谷神奇 1.2.3季人物 优质型男,日本漫画家,唐悠悠的男朋友
孙艺洲 吕子乔 1.2.3季人物 风流雅痞,阅女无数,陈美嘉的男朋友
金世佳 陆展博 第1.3季人物 单细胞宅男,计算机专业的“海归”,林宛瑜的男朋友
李金铭 陈美嘉 第1.3季人物 多情腐女,吕子乔的女朋友
赵霁 林宛瑜 第1.3季人物 优雅千金,林氏银行的继承人,陆展博的女朋友
相关资料 《爱情公寓》前两季中,很多鲜活的角色形象都随着剧情展开而深入人心,本次此次片方高调提出“谁为你归来”,是单纯指第三季归来,还是真的有意暗示,第一季的演员可能回归? 《爱情公寓3》
《爱情公寓3》的主演阵容也引发了媒体和观众们的极大兴趣。 此前美嘉因与剧组关系破裂而无缘《爱2》的传闻犹新,本次的官方预告片中却又赫然出现美嘉的画面,这是否意味着美嘉第三季可能归来,子乔将不再只是抚着照片寂然无语? 展博和宛瑜也出国旅行了整整一季,第三季中两人能否不再只是个传说,重新回到爱情公寓的大家庭? 双面御姐胡一菲、优质型男关谷神奇、百变戏痴唐悠悠、新好男人曾小贤、*民律师张伟、窈窕丽人秦羽墨、风流雅痞吕子乔、多情腐女陈美嘉、单细胞宅男陆展博、优雅千金林宛瑜、…… 谁将为你归来,谁又将成为新一季的屏幕人气王? 剧组将根据观众对演员回归的期望以及合同决定第三季的演员,最新消息确定的演员是娄艺潇(胡一菲),孙艺洲(吕子乔),王传君(关谷神奇),陈赫(曾小贤),邓家佳(唐悠悠),李金铭(陈美嘉)和金世佳(陆展博),赵霁(林宛瑜),李佳航(张伟)[1]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