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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国家规定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的权利,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哺乳假国家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哺乳假国家规定
妈妈权利一:一天一小时哺乳假
《事件回放》小微今年3月份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因为知道职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她就每天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到公司。一个星期后,人事部的领导找到她进行“批评教育”,说她天天迟到,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热情。小微解释,她那一小时休的是哺乳假。可公司表示,哺乳假已经算到小微的产假里休完了,重新上班后就不能休哺乳假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攻略》据小编观察,虽说法律规定了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个小时哺乳假,但很多公司由于业务性质不同,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例如有的公司不建议妈妈休哺乳假,但会作出适当的金额补偿;有的公司按照规定早晚让妈妈回家哺乳;有的公司倾向于让妈妈下午提早一个小时下班,而不允许分两次哺乳……
小编认为,在怀孕前,准妈妈就应该向公司了解其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与公司协商好,你的哺乳假想要如何休。只要公司不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妈妈可以尽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来休,力争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协调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也会在工作上给你多一点照顾,例如少安排出差、少安排额外工作等,于妈妈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如果公司不愿履行相应的义务,拒绝给哺乳期职工提供哺乳假,且不愿作出相应补偿,妈妈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妈妈自己吃点哑巴亏事小,影响宝宝的口粮那可是大事。
妈妈权利二:拒绝夜班/额外增加工作
《事件回放》小燕在一家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去年,小燕怀孕了,因为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物品,她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便向公司申请休假保胎,单位同意了。今年初,小燕结束产假回到公司,因为还在哺乳期,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小燕希望公司不要给她安排夜班。可是公司以小燕的产假已休完,不能再有特殊待遇为由,拒绝了小燕的要求。气愤之下,只要排到夜班,小燕都拒绝上班。于是,公司单方面将小燕解聘。小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燕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她从事夜班劳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燕赔偿金18000元。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攻略》企业不能安排哺乳期职工上夜班或增加工作量,这是有法律规定了,新妈妈可以大胆*,大胆拒绝公司的.不合理安排。不过,小编认为,如果只是偶尔一两天夜班,在不影响你的身体健康以及宝宝生活*惯的前提下,最好能够多“体谅”一下公司,“体谅”一下同事,接受公司的安排。同时,你还可以与公司领导协商,以“补休”或者付加班费的形式对你作出补偿。而如果是长时间的夜班,或者给你增加大量的工作量,已超出你可承受的范围,你可以拒绝,并请求公司领导调整班次。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哺乳期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还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夜班与加班时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妈妈权利三:不得任意调岗、不得开除
《事件回放》周小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客服部经理,去年底开始休产假,公司安排了她下面一位同事暂时接手她的工作。几个月产假休完了,周小姐重返公司,却被告知,客服部经理已经转由当时接手她工作的那位同事担任了,周小姐被安排担任一名普通的电话客服。在后面的工作中,公司领导又嫌周小姐每天要休哺乳假,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且不时地因孩子生病或要带孩子做身体检查而请假,常常在工作中刁难周小姐。上个月,周小姐在工作中犯了一点点小错,领导就借机解雇了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攻略》小编认为,准妈妈/新妈妈不希望因怀孕和生娃被公司调岗或解雇,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提高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否则,公司在一年哺乳期内不解雇你,一年后也可能借机解雇。
在产假前,准妈妈应该积极准备好工作交接事宜,把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详细记录下来,并提前一段时间与工作代理人进行交接。在产假期间,应该多与工作代理人以及上级领导沟通,关心一下他们的工作状态。这一点在你坐月子、手忙脚乱照顾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特别麻烦,但却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吝啬这点时间和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而当产假即将结束时,你就要提前收心了。可以提前半个月左右与工作代理人、同事和领导聊聊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工作重新交接的准备,这一举动其实是告诉公司领导,我已经“满血复活”,可以迅速找回原来的工作状态,我的工作可以由我自己继续跟进,不需要其他人代替我的位置。
当然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或者你已经做到了,可公司还是以各种理由给你调岗,甚至要把你解雇,你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公司“斗争到底”。你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妈网总结》职场背奶妈妈白天在职场上打拼,晚上回家还要肩负起哺育宝宝、照顾家庭的重任。作为一家有良心的企业,应该从政策上给职场妈妈提供多一些关爱与福利,支持她们将母乳喂养进行到底,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提高员工企业忠诚度的一个好方法。对于职场妈妈而言,要同时兼顾事业与家庭非常不容易,应学会协调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这有利于争取更多属于职场妈妈的“福利”,而当公司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你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为宝宝的“一口奶”作斗争。
哺乳假的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1] (已经2012年4月18日*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哺乳假的假期时长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6、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哺乳期申请书(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哺乳期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首先对于在怀孕期间受到领导的照顾和关心表示感谢。我于20xx年12月22日剖腹产生下女儿,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休产假四个半月。因本人存在实际困难:
一、孩子年幼无人帮忙看护;
二、本人安家在通山,住家离工作地太远,若在通城租房哺乳极不方便;
三、本人怀孕期间的合并妊娠病症尚未完全康复,现向公司申请哺乳假一年(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1日)。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宝宝,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休产假,并已于20xx年x月xx日返回工作岗位。
因孩子不满一周岁且尚在哺乳期内,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申请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直至孩子一周岁(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本人申请哺乳假,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每天时间段为,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于x年x月x日申请了产假,至x年x月x日产假到期。但由于以下原因,只能申请延长假期,请领导批示:
一、 孩子无人照看。由于父亲工作繁忙,弟弟又在上学,所以母亲脱不开身,而婆婆家又在外地,至今两个多月以来一直都是本人独自在照看孩子。
二、 家庭所在地与学校距离太远,即使中午休息时间加上单位照顾的哺乳时间,也来不及等车坐车往返回家。
基于以上原因,特申请延长产假2个月,请领导批准,由衷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你好!
我已于xxxx年11月15日生育宝宝,并于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2月1日已休产假五个月(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但由于宝宝才三个月大,父母不在身边,无人照料,且本人家住地离学校太远,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影响教学质量,今后能更好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现申请休哺乳假5个月(xxxx年2月22日—xxxx年7月22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xxx是xx的干部,今年xx岁周岁,符合晚婚晚育及我国的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于xxxxx年xx月xx日施行剖腹产手术生育儿子xxx,并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休产假,但由于孩子年幼,且家里离单位较远,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为了不耽误科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申请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哺乳假,恳请领导批准。
您好!首先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使我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和大家在一起的`日子里,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的原则。
现由于本人身怀六甲,需要长时间的修养。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了,决定在x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敬礼!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公司的xx部门xx职位的xxx,已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宝宝,并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已休产假x个月。但是由于本人家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孩子较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x个月(xx月xx日xx月xx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本人于20xx年x月x日生育宝宝,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休产假,并已于20xx年x月x日返回工作岗位。
因孩子不满一周岁且尚在哺乳期内,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申请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直至孩子一周岁(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本人于20xx年x月份中旬开始休产假至今已满5个月,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顺利度过了这一时期,在此深表感谢!
目前正值产假已到,由于我初生的宝宝较小,本人安家在芜湖市区,住家离工作单位太远,中途回家或在湾沚租房哺乳都极不方便,确有一些实际困难,曾经尝试强行断奶,不但没有成功,反而引起宝宝强烈呕吐和睡眠障碍等不良情况,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
为了不耽误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休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敬礼!
四川省哺乳假规定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省哺乳假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川省哺乳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
它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辅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发展经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实施本条例,将人口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由本级人民*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省、市人民*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和社会抚养费。
第七条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本条例贯彻实施不力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同级或者上级人民*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进。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建设、交通、统计、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第九条 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人员,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服务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应当予以协助。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事、统计、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五条 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
第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使用国家发放的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绝育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治疗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农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城市居民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生育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未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地方财政负担。
第二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经批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
第二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盈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安徽哺乳假规定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规定,那么,你知道安徽哺乳假规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徽哺乳假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哺乳假规定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4、假期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5、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6、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另外,领独生子女证将增1个月津贴,具体要求如下: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部分情况还可增发生育津贴,这些情况包括,分娩时出现符合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 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的月*均缴费工资额计算。
延伸阅读
安徽产假规定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间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注:
合肥市职工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将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支付有关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也将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定点服务机构出具有关证明和病情证明的,定点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公务员哺乳假时间规定
一、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基本在7-20天之间,因为考虑多重情况,女士怀孕需要照顾,所以男士也有产假可以休,叫做陪产假,各地区陪产假时间不同,但基本都在七到二十天左右。
关于男士为什么休产假理由如下:男子休产假好处多多,第一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第二有利于新生儿发育;第三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目前全世界共有70个国家为父亲提供带薪陪产假期,其中,德国比较慷慨,给初为父母的员工放14个月的带薪产假,休假工资最高可达日均工资的65%.挪威爸爸可以休带薪产假14周,期间*均工资为原来的90.8%。
二、女职工产假有多少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公务员哺乳假时间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浙江省哺乳假规定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享有的权利,那么浙江哺乳假有何规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哺乳假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浙江省哺乳假规定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2021年哺乳假最新规定
2021年哺乳假最新规定,最新的2021年产假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哺乳假要怎么休?哺乳假工资怎么发?生育津贴要怎么领取呢,以及哺乳假的其他相关规定是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2021年哺乳假最新规定
2021年哺乳假标准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21年哺乳时间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三)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哺乳假国家规定标准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哺乳假工资如何发放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由于国家市面上的奶粉质量有待进步,越来越多母亲会选择通过母乳喂养的方式,给孩子进食。但是这种喂养方式,会带来女性劳动者一系列的困扰。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工资问题。国家劳动局分析这样的情况后,制定了相应的哺乳假工资规定。针对于哺乳假国家规定就是国家劳动局根据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的补偿标准。
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
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每个人都会做梦,大家都知道,女人十月怀胎,顺利产下婴儿很不容易,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许多女性都会做各种奇奇怪怪的梦,有不好的也有好的梦,每个梦都是有预兆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只要梦里的感觉是开心的,则基本都是期待自己又个孩子。尤其是有生育障碍的,更是常见。如果梦里是恐惧的.,则意味着这个妇女暂时并不期望要拥有一个孩子,这种梦属于丁克一族最常见的梦。
一般有孩子的妇女梦见怀孕,会有两种解法,一就是目前家庭很幸福,二则刚刚相反,很可能是丈夫对妻子的疏忽,当妻子的很想回到刚结婚的时期,怀恋新婚时的快乐。
合作比独立更重要!一向讲求独立的瓶子,会认识到眼前的问题必须与他人合作才能达到目的。理智让你放低自己的需要,甚至还有讨好对方的可能。不过,内心也会因为压抑了自己的本性而变得暴躁,在独处的时候山洪暴发般倾泄下来,家人往往成为你发泄的对象呢。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的凶吉
双火协力攻克一金:因勤勉多闻而在中年或壮年得能以盛运成功,但除非毅力坚强耐久,否则难于有很大之上伸发展,尤须提防言语惹祸或火灾或脑炎之灾害。但喜:人、地两格,至少有其一属数则较有把握可速成就。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的宜忌
宜:宜拒接电话,宜见青年才俊不扑,宜回拨未接电话,宜毛线帽子,宜金属扣,宜尝试新餐馆;
忌:忌换零钱,忌邀人同浴,忌暖宝宝,忌一语双关,忌假装不在乎,忌尝试新狗粮。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预示着幸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预示着你的生活会过得很幸福,并且还会无忧无虑的生活着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是一种对性的渴望,也是一种性需求,心中也想要有结婚的念头。另一方面还有可能是你害怕自己怀孕,所以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你这两天能否开心的关键在于少说话。若多嘴,你很可能就会陷于无聊的争论中,白白浪费时间。而且别人也不会给你从容发言的环境。
哺乳期打新冠疫苗能喂奶吗
哺乳期打新冠疫苗能喂奶吗,相信这是很多哺乳期女性共同关心的问题,想要接种新冠疫苗,但是又害怕喂奶对孩子产生影响,因此十分的担心和忧虑,那么,哺乳期打新冠疫苗能喂奶吗?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个究竟。
2020年,一场新冠疫情深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虽然我们国内的疫情已经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但是国外形势却仍然严峻,我们的防控措施也不能有所松懈。
*期,关于新冠疫情的好消息是,我们*现在可以打新冠疫苗了。我国现在可以注射的新冠疫苗是灭活疫苗,按照注射程序是需要接种两剂次,间隔2-4周,第一剂接种以后7天开始普遍产生抗体,第二剂接种完28天以后抗体阳性率基本上可以达到100%。
但很多人对接种疫苗仍有很多疑问,特别是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是否可以接种,更是大家重点关注的问题!
1、对于备孕的人群来讲,是可以注射新冠疫苗的,但最好是注射完两剂次后1-2个月再怀孕。
2、对于孕妇和哺乳期的妈妈,目前的建议是“暂缓接种”。
不是说疫苗对孕妇和哺乳期的妈妈和宝宝有害,而是出于科学的严谨性,才建议暂缓接种的。
因为新冠疫苗是疫情期间的特殊批准,速度太快,还没有足够大的样本量来确认在这两类人群中的安全性,未来随着数据的积累,理论上讲这两类人群都是可以注射新冠疫苗的。
在*目前疫情控制比较好的情况下,不要太着急接种。
备孕人群可以注射新冠疫苗,注射完了不要太着急怀孕,等上1-2个月再怀。
孕妇和哺乳期的'妈妈也不要太着急,目前是暂缓接种,过上一阵子,应该也是可以注射的。
理论上哺乳期可以打新冠疫苗,也可以喂奶。
出于医学伦理的要求,一般不会将妊娠期、哺乳期的女性纳入疫苗的临床试验研究对象,因此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还缺乏直接的相关临床研究证据。
但目前国内获批附条件上市和紧急使用的五种新冠疫苗最新说明书上也均未把哺乳期女性列为疫苗禁忌症。
根据国家卫健委3月底公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明明白白的写着: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
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喂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当然母乳妈妈们,还是要以当地预防接种机构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当地预防接种机构允许新冠病毒感染风险低的哺乳期妈妈接种,则建议接种;
如果当地预防接种机构不允许,则继续耐心等待,暂不接种。
哺乳期掉头发很厉害怎么办
哺乳期孕妇掉头发是很常见的,那么哺乳期掉头发很厉害怎么办呢?下面就由jy135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哺乳期掉头发很厉害的解决方法。
1、改变洗头的方式
哺乳期妈妈掉发厉害时可以尝试改变之前的洗发方式,最好是固定洗头发的时间,*均三天洗一次头发。
洗发露可以采用滋润防脱发的,或是用淘米水洗头,洗头前一天做饭时把淘米水留起来,然后盖起来稍稍发酵下,第二天用来洗头。
洗发的时候需要先将洗发露抹*,不能直接涂抹在头发上,以免刺激头皮,并且冲洗的时候一定要将泡沫冲洗干净,避免残留物。
2、头皮按摩
哺乳期妈妈掉头发严重可以在*常生活中多多给头皮按摩,就是用手指磨擦磨擦头皮跟头发根接触部位,一般早上起来和晚上睡觉前做一次,时间5分钟即可。
3、木梳梳头发
妈妈们可以买一把上好的木梳,时不时的用木梳梳头,一边梳头一边在头皮上按摩,这样有利于头皮血液循环,促进新发的生长。
4、保持好情绪
哺乳期妈妈要保持开心、乐观的情绪,避免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的出现。精神越紧张,脱发就越严重。
5、生姜抹头发
生姜是具有生发作用的,因此新妈妈们可以用生姜片涂擦脱发部位,这样可以促进头发的生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生姜的时候,最好佩戴手套,以免辣到手。
6、避免烫染头发
哺乳期妈妈是不能烫染头发的,因为烫染头发时,其中的有毒物质就会通过哺乳过程进入到宝宝体内,从而影响宝宝的健康。
7、注意补充营养
多吃一些含铁、钙、锌等矿物质和维生素以及含蛋白质较多的食品,如含有丰富蛋白质的鱼类、大豆、鸡蛋、瘦肉等,以及含有丰富微量元素的海藻类、贝类,富含维生素B2、B6的菠菜、芦笋、香蕉、猪肝等,都对保护头发、延缓老化有好处,保持大便通畅则有利于头发的正常生长。
哺乳期掉头发很厉害吃什么好
1、注意膳食均衡
哺乳期妈妈应注意*衡膳食,多食新鲜蔬菜、水果、海产品、豆类、蛋类等,以满足身体和头发对营养的.需要。不能挑食、偏食,而且菜的口味宜淡不宜咸。
2、吃黑芝麻
哺乳期妈妈可以买一些黑芝麻回来洗干净炒熟,然后磨成粉,每天吃一小碗芝麻糊或是一二勺,这样不仅养发而且养血。
3、服用维生素片
哺乳期妈妈掉头发严重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适当服用一些维生素B1、维生素B6、谷维素及钙片,也可服用养血发生胶囊。
第一、宝妈要保持心情愉快、睡眠充足也是维持头发健康的好方法。当然,维持身体健康以及不要过度劳累是很重要的!
第二、选用滋养型的洗发精可以保护发丝,让头发不会纠结毛躁,并在洗发后加上润丝精使头发较柔顺好梳理,也能改善每次洗发就掉一大搓头发的情形。
第三、洗头时动作要轻柔,用指腹轻轻按摩头皮即可,千万不要大力搔抓,以免将原本就处于休止期的头发拉下。
第四、吹头发前可以先用干毛巾拍干,避免长时间的吹着,也可以擦上含水解蛋白的护发乳来作防护。吹风机的温度不要太高,以免造成毛鳞片的损伤,而使得头发变得脆弱易断。
第五、补充营养,补充钙铁锌硒等有利生发的微量元素。
以乳名为题的诗文
乳名
庄稼地里流着他们的血和肉
很难将他们的记忆唤起
根同脐带连在一起
长出的荆棘铜墙铁壁
可我喝过他们的水
吃过他们一锄头一锄头翻出的米饭
以至于我的呼吸里都有他们身上的味道
他们有一个响亮的乳名
农民
后来他们的孩子想要一个内涵的名字
文人墨客便造了一个“草根"
草的根不深却连在了土地
这片神奇的土地
土地的孩子
你们要记住
你们的乳名叫农民
你们是世界上最勤劳的.人
你们的每一滴汗水都会为这个世界注入一条小溪
流过村庄流过田野
流过高楼流过废墟
在黑夜里亮起一盏明灯
在黎明清出一片安宁
记住你们的乳名
哪怕有人篡改你们的坟墓
哪怕有人烧毁你们的房屋
请写好你们的乳名
在每个日出日落
记得给你们的孩子讲个故事
哪怕只是麦地的汗水
哪怕只是田野的歌声
期待你们的锄头在这片神奇的大地
用力的挖出你们的乳名
哺乳有关的古诗
哺乳期的古诗
赞美哺乳的诗句
形容哺乳的古诗
燕子哺乳燕的古诗
形容哺乳的古诗词
老牛哺乳的古诗词
赞美燕子哺乳的诗句古诗词
给我找一首哺乳山瀑布的古诗
哺的古诗
含有哺的古诗
古诗带乳声乳气的
哺的古诗词
有乳字的古诗
含乳的古诗
关于哺育的古诗
返哺之恩的古诗
带哺字的古诗文
形容反哺的古诗
掉乳牙的古诗
形容哺燕的古诗句
末尾带哺字的古诗
有关母乳的古诗
求叫乳名的古诗
关于乳香的古诗
带乳字污的古诗词
哺字开头的古诗词
形容乳燕的古诗
钟乳石的古诗句
乌鸦哺育孩子的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