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德国开始使用Me-262喷气式歼击机,最大飞行速度达960公里/时。战后喷气式歼击机普遍代替了活塞式歼击机,飞行速度和高度迅速提高。在1950-1953年的抗美援朝中,出现了喷气式歼击机空战的场面。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使用的米格15和美国的F-86飞机都采用后掠后翼布局,飞行速度都接*音速(1100公里/时),飞行高度15000米,飞机重量约6吨,发动机推力29420牛。机载武器已发展到20毫米以上的机炮,瞄准系统中装有雷达测距器。带加力燃烧室外的涡轮喷气发动机便于改善飞机外形,歼击机的速度很快突破了音障。60年代以后,歼击机的最大速度已超过两倍音速,配备武器已从机炮、火箭发展为空空导弹。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歼击机有美国的F-104、F-4,苏联的米格21和法国的“幻影”III等。60年代中期,以苏联的米格25和美国的YF-12为代表的歼击机的速度超过三倍音速,作战高度约23000米,重量超过30吨。但是60年代后期越南战争、印巴战争和中东战争的实践表明,超音速歼击机制空战大多是在中、低空,接*音速的速度进行的。空战要求飞机具有良好的机动性,即转弯、加速、减速和爬升性能。装备的武器则是机炮和导弹并重。以后,新设计的歼击机不再追求很高的飞行速度和高度,而是着眼于改进飞机的中、低空机动能力,完善机载电子设备、武器和火力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