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治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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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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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导语: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问题,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文明和谐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以下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管理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依《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结合社区实际修订,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 社区党委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保证社区居民实行自治,促进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应自觉接受镇*指导,充分发挥居民小组的作用。

      第四条 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那,章程面前人人*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社区组织

      第一节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 社区居民*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视代表,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的基本形式。对社区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 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 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 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 讨论制订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 制定、修改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 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5. 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八条居民代表有以下义务:

      1. 认真学*、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 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听取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

      3. 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自觉维护居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4. 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九条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 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提名对象由自荐、推荐、招聘等办法产生。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委员会。

      第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职责:

      1. 积极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

      2. 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 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4. 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5. 接受居民的监督、及时反映并调查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1. 学*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为学*日,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2. 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3. 评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居委工作的评议。

      4. 巨物公开制度。建立居务公开栏,财务收支、居务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一次。

      第三节 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三条 社区共划分16个居民小组和1个街道会。

      第十四条 社区居民小组组长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议,由居民小组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居民学*,办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协助搞好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社区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遗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第十七条 加强婚姻自由,男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教育。

      第十八条 允许任何个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在办理执照前提下)从事个体经营权利,依法文明经商,办理好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 按照《兵役法》规定,每个适龄公民都由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得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服现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居住区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实行居民自治制度,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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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12:41:36
  • 有关村民自治章程

  •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章程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章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村民自治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本村实际情景,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行自治。经两委研究,村民*经过,特制定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和谐礼貌

      第一条: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礼貌、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进取参与“礼貌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村内秩序

      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团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严格遵守*工作条例,经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团体*,不利用*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七条: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本事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内所有土地属团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凡是承包、租赁团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团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团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经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景、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景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理解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村财务收支情景,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为进一步学*、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树立男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礼貌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供给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贴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供给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给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供给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供给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理解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贴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为流动人口供给居住条件并超过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实行优待和奖励。

      (一)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独女户可享受本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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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09:33:07
  • 村民自治章程

  •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通过的实行村民自治的综合性规范,也可以说是村民自治中层次最高、结构最完整的一种村规民约,被形象地称为村民自治的“小宪法”。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讨论制定的某一方面的行为规范。

      在当下社会,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民自治章程(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总则

      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本村实际情景,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行自治。经两委研究,村民*经过,特制定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和谐礼貌

      第一条: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礼貌、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进取参与“礼貌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村内秩序

      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团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严格遵守*工作条例,经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团体*,不利用*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七条: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本事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内所有土地属团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凡是承包、租赁团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团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团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经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景、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景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理解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村财务收支情景,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为进一步学*、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树立男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礼貌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供给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贴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供给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给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供给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供给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理解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贴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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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10:33:24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属地原则。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控制体系,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同级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苏木乡级人民*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群众监督职责,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开设公益性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栏目等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

      旗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等相关情况的数据库和综合安全信息网络。

      第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上级人民*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旗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等。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质量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推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必要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教育和培训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对新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和行业不得少于四十八学时;对调换工种或者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工以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爆炸、中毒、高处坠落、易发事故等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划分危险等级,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 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风险抵押金的提取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制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将安全评价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二)尾矿库(含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大型公共垃圾堆放场及其他具有危险、危害因素的单位;

      (三)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向职工*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厂房、场所出租给其他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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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05:45:49
  •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 社区
  •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一、社区居民公约与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区别

      (1约束力不同

      1、社区居民公约:公约多依靠自觉履行,当然也可以在里面规定一些有强制力的条款,但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例如不能有罚款、人身强制、人格侮辱等)。

      2、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章程有绝对的强制因素在里面。

      (2制度的主体与程序不同

      1、社区居民公约:严格来说是当事人的一种约定,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比如:国际公约。

      2、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要有制作资格的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制作,比方:学校的章程。

      (3内容不同

      1、社区居民公约:内容较广泛,只要不犯法想定什么定什么。

      2、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要受制定机关的职权职责影响,更多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基本要求。

      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写章程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管理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结合社区实际修订,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社区党委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保证社区居民实行自治,促进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应自觉接受镇*指导,充分发挥居民小组的作用。

      第四条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那,章程面前人人*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社区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社区居民*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视代表,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的基本形式。对社区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制订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制定、修改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5、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八条居民代表有以下义务:

      1、认真学*、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听取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

      3、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自觉维护居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4、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提名对象由自荐、推荐、招聘等办法产生。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

      2、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5、接受居民的监督、及时反映并调查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1、学*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为学*日,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2、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3、评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居委工作的评议。

      4、巨物公开制度。建立居务公开栏,财务收支、居务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一次。

      第三节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三条社区共划分16个居民小组和1个街道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小组组长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议,由居民小组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居民学*,办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协助搞好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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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08:10:51
  • 最新村民自治条例

  • 最新村民自治条例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民自治条例全文内容,敬请参考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本条例。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的本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即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均为村民会议的当然成员,不需要经过选举和其他认可程序。村民会议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有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方为有效。召开村民会议,除了告知性事项外,对事关本村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的决定方可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二是与推选自己的村*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会议作出决定后,负责向自己代表的村民传达,动员大家认真执行.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即使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应。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过半熟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凡是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以行使。一般情况下,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的撤并调整等一些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长远的、非经常发生的事项外,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代行村民会议的职权。

      三.村民委员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按村民居住状况将全村村民设为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村民小组会议由本小组有选举全的村民或者户的代表组成.

      (一.)村民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有: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反映本村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全体村民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搞好调查研究,抓好思想教育,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及时调解、处理本村村民的邻里、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

      (三)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协助*和*机关搞好治安联防;监督、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止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本村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四)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办理本村的公共卫生事务,协助建立和健全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组织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对本村村民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灭蝇、灭鼠,绿化、美化居住环境,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加*生保健;协助村民委员会制定本村的卫生制度,对村民进行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改革婚丧嫁娶的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向村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进行晚婚晚育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计划生育对象排忧解难,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监督和优生、优育、优教活动。

      (五)村民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村民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办好小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并对村级财务、村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四.村民自治组织的内外工作关系

      (一)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活动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

      (二)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关系:

      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是权力委托和受委托的关系。村民会议是村内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是村里的最高权力机构,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决定的执行机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在本质上与村民会议的关系是一致的。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的补充形式,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讨论决定村内的有关事项;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严格执行它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其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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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6:48:17
  • 广西自治区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 异地
  • 广西自治区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异地医保报销,往往是人们最头疼的事情了。一方面是自己知道它肯定很麻烦,另一方面是自己对流程和政策标准也不了解。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西自治区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延伸阅读:广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1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八项统一”

      除了职工医保,我国基本医保还分两大块:一是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同一家医院、同一种病症,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报销的金额却不一样,医保目录也各不相同。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险合一”整合步伐加快,这种现象正在渐渐消失。另外,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不仅提高了就医层次,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让参保人就医选择更多,而且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医保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广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整合内容其实就是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和经办管理八个方面,即“八项统一”。根据此前的“工作时间表”,目前正处于整合交接阶段,将争取在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 推进全民参保,以学校社区为单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哪些?据了解,整合建立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同时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采取托收代缴的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属地参保;其他居民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参保并收取个人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参保。《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和交叉享受待遇。

      3 城乡医保待遇均衡,用药种类更全

      城乡居民最关注的,莫过于“两险合一”之后的待遇问题。遵循保障适度、收支*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筹资能力和国家政策变化,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在医保目录方面,按照国家有关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整合分轨运行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分别执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整合并轨后,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4 实行全区“一卡通”,逐步实现直接结算

      整合实施意见还提出,整合后,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服务“一卡通”,建立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台,实行区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站式”服务。

      在完善支付方式方面,建立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覆盖面;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进管办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激发经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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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05:52:08
  • 大学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书

  • 大学生,礼仪
  • 大学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书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我叫吴秋露,系青海大学昆仑学院08级经济学生,籍贯湖北省松滋市刘家场镇。家里四口人,奶奶年过七旬。

      大学生活三年来,我遇到过许多困难,受过不少挫折,但我一直乐观向上,在老师和同学的帮组下,学到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全面发展。现将本人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

      在08年入学之初,我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过自身的努力和指导老师的推荐,终于通过了层层考验,于20xx年5月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党员,并担任班级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班级党内各项事务,在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带动班集体做好党内工作。

      二、学*方面

      在大学期间,我一直没有放松过学*,不仅在课堂上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始终保持着端正,谦虚的学*态度,下课后也经常到图书馆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和人格修养。三年来,课程*均成绩均在八十分以上,并获得“20xx—20xx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正常课程之外,本人现已通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也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中级电算化证,目前正在努力准备考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从业资格证,为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打下基础。

      三、工作方面

      在担任班级团支书和院学生团总支宣传委员职务的过程中,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做到有错就改,积极创新,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尽力为同学服务,从日常生活,学*入手,定期开展班级团日活动,并参与制定院团日活动策划方案。在此期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在“20xx—20xx”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四、生活方面

      生活中,我性格开朗,一直以一个坚强自立、自强奋进、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生活着,*时很善于深入同学中进行交流,注意自己的身份与形象,乐于帮助同学,了解同学的最新思想动态,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在生活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以上即本人基本情况,为了能够圆满地完成这最后一年的学业,也为了将来更好地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地向学院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请各位领导予以审核。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计算机工程学院。从入校到现在,虽然学*环境与学*模式跟以前不同,但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态度,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要在思想、学*、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同时更加注意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服务社会。我应该努力学*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大学生活是美好的,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想起刚刚进大学的门槛时,我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美好的憧憬,但是现实与理想往往都有很大的差距。大学是个神奇的炼炉!在这里,我们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了更多的机会使自己得到更大的发展,更多的锻炼。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要用我的`勤奋努力不断扩充自身的储备,以提高自身的修养。我将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用更多的时间来阅读书籍,开阔视野。

      在学*上,我立足于自己的专业,没有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不断巩固自己所学。希望在大学这育人的殿堂,提高自己的能力,学会如何做人,如何生存。因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才供过于求,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技能,更重要的是如何把自己所学的东西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从而为社会服务。从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要认真读书,只有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看到身边表哥们进大学脸上的那笑容以及亲戚脸上的骄傲,读完大学的那份自信,让我很羡慕,更加坚定自己的目标!我也可以做到,我并不弱于他们,虽然我现在只是专科他们是本科,我要证明自己同样可以比他们强,也要让父母以我为骄傲!课余时间,我在学校参加了市场营销资格培训,学*更多专业以外的知识的同时,也想为就业增加优势。努力考过英语四级,一步一个脚印来实现自己更大的目标。学*更多来充实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充实是一种满足,学*是一种快乐!面对困难和挫折时,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凡事重在过程,不在结果,积极对待,善待他人。

      在生活上,我是一名性格开朗的男生,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乐于助人,喜欢抓住机会来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参加了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虽然我不是学生会成员也不是班干部,但是我依旧热心支持和配合他们的工作。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进步一步提高和完善。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把握机会,投身到学*和生活中去。大海不择细流,固能成其深:泰山不让寸土,固能就其高。任何东西都是在不断地为了那使命在努力着,为了那理想在奋斗着,而我们的使命是搞好学*,奉献社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各方面获得了巨大进步,学到了很多知识,通过努力以85分的*均分顺利通过了所选科目,综合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特申请奖学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我会更加努力,丰富知识,充实自己,取得更大进步。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阅读全文]...

2022-03-18 12:41:12
  • 古诗的自我介绍

  •   蜕变的我 我看见了自己 看到一个蜕变的自己

      体内被新陈代谢

      体外貌然一新

      脑袋里的思想

      已经被格式化更新

      心肺象被掏空似的

      学会了安静

      灵魂会自我独白

      生活工作及朋友圈

      样样进入刷屏似的叠加更新

      所有

      所有的一切

      所有所有的一切

      都在更换个不停

      没有人相信

      也不需要谁信与不信

      只需尽情升级更新

      让这一切的一切

      蜕变的自然

      而又有些惊喜

      人生出现拐点时

      如同

      行驶的车辆不能过于急刹

      需要慢慢减行

      慢慢减行

      给自己一个稳定

      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缓冲区

      自由的缓冲区域

      新的开始

      需要这样的演变过程 我在真真切切

      感受着自己的神奇

      享受着重生时脱变的经历

      象苏醒的轻灵

      居高可藐视芸芸众生 俯首可窥视蝼蚁群雄 人生巨变

      感悟雄鹰重生的艰辛 感受鸡蛋由内而破的秘密 感知蜕变时鲜嫩的自己

      此时的我

      外人只知神采奕奕 此刻的自己清楚自己 此时此刻的我

      正在向目标更新

      没有人相信

      也不需要谁

      信与不信

      这是我的秘密

      我的秘密

      我要让所有人

      看到将来崭新的自己

    [的自我介绍]

    [阅读全文]...

2022-02-09 0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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