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朝到春秋时期,选官制度为世卿世禄制,官位主要靠世袭;战国时期,除了世袭爵位外,也按军功授爵;西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察举制,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产生了科举制;宋元时期科举制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