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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有一个人 她从小就打理你的饮食起居 喜欢啰嗦你在生活中所有的毛病 从来不轻易的夸赞你的优点 经常性的喜欢拿你跟谁家的小孩比较 却会在你生病时为你张罗东又奔跑西 熬好药 又拿着糖果 哄着你喝下它 却会在停电的夏夜坐在你的床铺前 为你手动的送去清凉的微风 有一个人 她在你第一次离开家里的时候 坚持着不送你去车站 可当你坐上车子 却听见车窗有人叫着你的名字 手里拿着你爱吃的一包糖果 看着她塞给自己的时慌张的模样 你突然感觉到不可抑制的鼻酸 泪水就那样在你强忍着的时候不听话的流下来 车子渐开渐远 你望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隐约看见她用手抹着眼角的动作 那时的你一下子就没了第一次离家的那种兴奋感 有一个人 她在你毕业了出来工作的时候 会细心的叮咛你什么事该做什么话不该说 会让你自己买个厨房用具自己煮饭烧菜 说这样子比较卫生营养对身体比较好 她还会渐渐的关心你的人生大事 教你怎样去看一个人 总会在耳边叮嘱自己不要让爱蒙蔽了双眼 一时的头昏脑热的爱情不能当饭吃 脚踏实地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实在的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教会了你许多的事情 也给予了你她一生的爱和牵挂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无私的为你宁愿围绕着灶台转 让自己光滑的肌肤变成了褶皱的纹路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在你走的每一步成长路上都操心 而自己的步伐却日渐迟缓而蹒跚 而如今随着自己的年龄增长 自己倒越来越像当年的她 照顾着小时候的自己一般 对于她的一些小任性和小拌嘴 总是只能无可奈何的认输并道歉 其实只有自己知道 她的愿望很简单 无非就是午后的阳光下她边织毛衣边跟我唠嗑 或是我在旁边看书 她在庭院里浇花 再么 就是和她一起看一集家庭连续剧 跟她讨论讨论情节感慨感慨人生 真心希望您 身体健康 而我也会努力 争取实现您所期望的儿孙满堂 ——致我最爱的人 我的母亲 By:空自凝眸 文:属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图:来源网络二次加工请自重 父亲专辑:http://www.topit.me/album/1064111
【妈妈】 最美的女人 最美的名字 你总爱唤我 燕子咯 想你 秀秀 她的愿望总与我有关 空自凝眸 创建于2012-05-08 有一个人 她从小就打理你的饮食起居 喜欢啰嗦你在生活中所有的毛病 从来不轻易的夸赞你的优点 经常性的喜欢拿你跟谁家的小孩比较 却会在你生病时为你张罗东又奔跑西 熬好药 又拿着糖果 哄着你喝下它 却会在停电的夏夜坐在你的床铺前 为你手动的送去清凉的微风 有一个人 她在你第一次离开家里的时候 坚持着不送你去车站 可当你坐上车子 却听见车窗有人叫着你的名字 手里拿着你爱吃的一包糖果 看着她塞给自己的时慌张的模样 你突然感觉到不可抑制的鼻酸 泪水就那样在你强忍着的时候不听话的流下来 车子渐开渐远 你望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隐约看见她用手抹着眼角的动作 那时的你一下子就没了第一次离家的那种兴奋感 有一个人 她在你毕业了出来工作的时候 会细心的叮咛你什么事该做什么话不该说 会让你自己买个厨房用具自己煮饭烧菜 说这样子比较卫生营养对身体比较好 她还会渐渐的关心你的人生大事 教你怎样去看一个人 总会在耳边叮嘱自己不要让爱蒙蔽了双眼 一时的头昏脑热的爱情不能当饭吃 脚踏实地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实在的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教会了你许多的事情 也给予了你她一生的爱和牵挂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无私的为你宁愿围绕着灶台转 让自己光滑的肌肤变成了褶皱的纹路 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在你走的每一步成长路上都操心 而自己的步伐却日渐迟缓而蹒跚 而如今随着自己的年龄增长 自己倒越来越像当年的她 照顾着小时候的自己一般 对于她的一些小任性和小拌嘴 总是只能无可奈何的认输并道歉 其实只有自己知道 她的愿望很简单 无非就是午后的阳光下她边织毛衣边跟我唠嗑 或是我在旁边看书 她在庭院里浇花 再么 就是和她一起看一集家庭连续剧 跟她讨论讨论情节感慨感慨人生 真心希望您 身体健康 而我也会努力 争取实现您所期望的儿孙满堂 ——致我最爱的人 我的母亲 By:空自凝眸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 把往事一束全垂在脑后 突然间我发现裤子上粘上了一根头发,我用手慢慢地将头发拿下来,没想到,这头发越拉越长,嘿!我有一点纳闷,这头发足足有一尺多长,头发的发质很差,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头发的本人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这么长的头发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可是足不出户的啊!于是我开始琢磨起来。 家里*时就只有我与老公,我不能行走,根本就不可能把头发带进来。唯一能带进头发的就只有老公了,此时,我越想越乱,*日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幕也让我对老公猜疑起来,莫不是、、、、、、天啊!我想:但凡来过我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有这么长的头发呀!思来想去,我最后断定 ,只要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发是老公从外面带进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又粘到了我的身上。我又想:一般的男女关系,女人的头发是不可能粘在男人的身上的,只有最亲密的男女关系才有可能把头发粘在对方的衣服或者是身体上。我越想越气,于是我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将这一根长头发包了起来,就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进行审判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老公厂里加班,上班前老公对我说:今天最迟下午2点就可以回家了。大概12点钟老公就回来了,进门老公就对我说:“今天我们质检部11点就下班了,有几个同事非要请我去吃烤鸭,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老婆你不要生气啊!”此时,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问老公:“老公,你们厂里的女同事有几个是长头发的?”老公说:“我们厂的女工由于工作原因是不能留长发的”。这一点老公没有撒谎,于是,我又故意降低了声音问:“那你生活中的女朋友有没有长头发的啊!”老公望了望我的脸,然后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老是问长头发的问题,看你肉笑皮不笑的,究竟是怎么了?”那好吧!我就直奔主题了,于是我拿出了那根长头发递给老公看,老公看了看说:“不就一根头发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你把头发拉长了再看看”,于是老公把头发拉长了,结果,老公也惊讶起来,他说:“哪里来的这么长的头发啊!”顿时,我拉长了一张脸,准备对老公进行一场义正言辞的审讯了。 我已经开始生气了,心中压抑的怒火早就点燃了,我怒吼道:“伪君子,你还问这头发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跟那个女人鬼混时带来的吗?”我以为老公也会大发雷霆起来,没想到,我的怒吼刚结束,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心想:看吧!这就是典型的伪君子,在罪证面前不仅不低头,反而还嘻嘻哈哈。过了一会老公问我:“这头发在哪里发现的?”我大声吼道:“我的裤子上”,这时,老公想了一会对我说:“你不用生气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的,夫妻间应该有起码的信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来的,至于这根头发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在洗衣房洗衣服时,我们对面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用手洗衣服,我看到她的腿一走一瘸,很艰难的,洗衣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腿蹲在那里都有些发抖了,于是我就把她的衣服放进了我们的洗衣机里一起洗了,那个女孩的头发很长的,这根头发肯定是她的。”听完老公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也许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是为老公的那一份爱心。 过了几天,我正在房间听歌,突然,那个“瘸脚”女孩来到了我家里,只见她手里端了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小女孩说:“阿姨,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妈说,这羊肉是温补的,对你的病很有好处的”。我客气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女孩说:“不要跟我们客气了,还得感谢叔叔上次帮我洗衣服呢!再说这羊肉又没花钱,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 望着女孩一瘸一拐的离去,她的那一头长发在后背不协调的随风摆动,远远地我喊道:“下次洗衣服时就送来吧!”女孩吃力的回过头来朝我大声说:“会的”。 许许多多的偶然,许许多多的瞬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心的善良,都是刹那间,有些甚至找不到头尾,就没有了再可以讲下去的故事和人物,但我却总是记得这些,记得这些瞬间,并为这些瞬间而感动,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