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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琐记》读书笔记
多看书籍对我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 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通”,对*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天朝的崩溃》读书笔记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朝的崩溃》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是本好书。作者治学严谨——从每章后面长长的引用书单即可看出。通俗易懂——连我这样不喜欢思考的人都能读得不忍放下。观点新颖——这条不多解释。下面是自己看过后所想的。道德的困境抗英战争中有人认为失利是由于奸臣所致,而只要重用忠臣即可取得战争的胜利。是否觉得荒谬?道德历来是大家所提倡的,可是依靠道德的力量真的就能做到常人所不能及的事情?
转而想到,天朝是很喜欢树立道德楷模的。而天朝每有贪腐,即认为是道德约束不够。可是,人本质是自私的,怎么可能要求每个人都达到圣人的标准?结果只能是所有人都带着伪善的面具,却在背地里做见不得人的勾当。戴面纱的历史看过之后,会大呼原来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种被历史课本欺骗的感觉。记得有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我们知道的或读到的历史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历史,所有流传下来的史籍其实都是别人所记录的,到底当时是什么情况,我们也只能通过别人的眼睛去观察。
尤其是作为宣传工具的历史教科书,更是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或厚此薄彼,或被选择性遮盖。实事求是抗英战争中,对战双方在武器装备和军事制度上都存在巨大的差距。所以,天朝取得胜利几乎是不可能事情。那除了奋战到死,是否还有其他的道路?或者说明白些,是否议和就是真的是卖国?有时候,说出实话真得很难。
可怕的不是活在梦里,做梦总有被叫醒的一天,而是一直活在谎言编织的世界中,永远看不清世界的真相。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战争再研究”,作者茅海建是一位研究**代史的教授,本书是对*战争的整段历史做了全面的回顾,从战争的肇始到整个进行的过程以及最后的结束。
作者的视角是全新的,并不像以往的论述一样,落在“*战争是中华民族走向被西方列强侵略的屈辱史的开始”这样的论调上。而是“以求真的态度”从许多被忽略的*战争的细节中挖掘出一直以“天朝”的自称的清王朝为何从这场战争开始走向崩溃的原因所在。作者的论述重点落在了参与战争的包括道光皇帝、林则徐、琦善在内的共12位清王朝的关键人物上,他们被后世史学家或被称为*,或称为英雄,或称为汉奸,而在作者的笔下充分体现了钱穆先生所说的“对待历史要有温情和敬意”的态度,力图使他们的`各自形象变得立体,摒弃只做单方面道德的评判,充分挖掘这些人在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在当时背景下的表现。
正如作者文中所言:“历史的述说中夹杂着悲痛”。当然以上帝的视角去看待和批判历史人物,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从这些悲情人物的表现中我们却能吸取许多教训,这正是治史和读史的最大意义所在。
*战争的肇始,在于当时工业革命后的已步入工业社会的英国需要将清王朝纳入世界贸易的体系中,他们通过输入*换取白银和茶叶,获得商业上的利益。而此时的清王朝仍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从皇帝到臣民仍处于天朝世界观中:*就是世界,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其他要么藩属,要么是蛮夷。英国在清王朝的眼中只不过是蛮夷,在整个战争过程中都是以蛮夷对待,清王朝秉持的是,要么“剿夷”,要么“抚夷”。
从今天的视角看,农业社会的清王朝面对*代社会的英国,是落后的制度与先进的制度之间的抗争,无论在武器还是制度上,都是无法战胜的,*战争一开始就是一场注定走向失败的战争。
这种后世看起来非常可笑的天朝的世界观可以追溯到儒家最早的“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世界观中,这种观念已经延续了两年多年可谓根深蒂固,因此*战争的惨败的教训一点也不曾引起清王朝的反思,从天朝梦中被唤醒。而相邻的日本,“黑船事件”之后同样被打破国门,却能从此走向革新的道路,最后甚至成了侵略天朝的列强之一。
而可怕的不是活在梦里,做梦总有被叫醒的一天,而是一直活在谎言编织的世界中,永远看不清世界的真相。而清王朝的真正腐败正在于除了皇帝外的所有的人都在撒谎,而皇帝是整个*的中枢,所有的决断都来自于他。
是什么原因让人撒谎呢?正《维特根斯坦》开篇就写到的“当撒谎对我有利的时候,我为什么要说实话呢?”从个人的原因来说,撒谎是为了个人的私利,个人的官位和前途,在个人利益面前,哪里还有什么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正是清朝的专制制度,没有了决策的宰相制度,所有的决断都是在于皇帝一人,官员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让皇帝满意,这样的制度之下,人又如何做到不撒谎呢?
恐怕只有靠良心了,这也正是道光皇帝对臣民的要求,在道光的眼中,只要符合良心就一定能办好事,办事不利肯定是良心出了问题,因此道德的评判成了解释一切问题的标准。而且最大的弊端就是,皇帝永远都是正确的,错误永远都是在办事的大臣,因此随便给大臣一个汉奸的罪名,便可以把失利的原因推给了他们,大臣们就永远都是皇帝的替罪羊。
这也恐怕是我们*文化里最可怕的一点,我们对事实的客观原因分析往往是忽略的,而是从人的善恶与忠奸等主观原因去寻找原因,因为我们有“诚心正意”的要求,而且我们还相信人定胜天。过分强调主观原因,无疑是盲目的。这正是整个清王朝的人犯的错误,同样的错误在今天还在不断的犯。
如果我们摒除主观的因素去分析*战争,这场将*从此带入世界的战争,开启了*的*代化,虽然这个过程是痛苦的,而150年过去了,我们的*代化如何了?
让清王朝走向崩溃的那些制度上或者文化上的问题是否已经完全解决了?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灰塔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被一个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灰塔笔记》。晚饭后开始看的,书可以说是中短篇,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心情一直没有*复。那是在时代背景下的悲剧,艾伦在最后的时候忘记一切,无论是灰塔、母亲亦或是安德蒙。即使知道安德蒙的选择是最正确的,但是看到在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天才艾伦,变成了一个*凡的人,失去他的骄傲与天赋,仍旧有些迷茫。尤其是写到剑桥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时,不禁思索,安德蒙对于艾伦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即使在文末,我看到在战争结束后安德蒙找到艾伦,仿佛又是一场两情相悦,但是被虚假的记忆填充的艾伦,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艾伦卡斯特呢?我觉得就像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一样:艾伦卡斯特已经不可能再爱安德蒙加西亚了,在他被安德蒙送上灰塔的那一刻起。最后的安德蒙加西亚找到的,不过是艾伦卡斯特的影子而已。会与他在金色苹果树下微笑的艾伦早已死去。不是所有主角在一起的结局都叫做HE。之后我又想到了图灵,被那个时代折磨的天才。后世的再多赞颂也不能掩盖当初的悲剧。但是我又觉得,在图灵传中自杀的结局,比灰塔笔记中活着的结局,要美好。希望艾伦喝下那杯咖啡,希望图灵没吃那口苹果。以及,战争会毁灭人格。
直到全书的后百分之十,才终于明白书名的“灰塔”是什么。这最后的10%确实是灰色基调的。塔,天空,人心。回顾全书,色调从明快的绿,一点一点褪色直到灰,再到最后仿佛又回到了明快的色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它表面蒙上的一层雾,让人看不真切。
安德蒙将艾伦“束之高阁”,他是他的囚鸟,是他独一人的爱人,是“没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的那个爱人。即使爱人已经没有了对他、对他们最美好的过去的回忆。
毕竟,所有的回忆,有美好的就有哀伤的,所有的故事,有开始就有结束。
他宁愿他忘掉一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他才能活下来,他才能继续存在着。
“存在”对艾伦来说,“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经历、人的记忆。消除他的记忆,就是谋杀,当这道指令是安德蒙亲自下达的时候,就是艾伦被自己最爱的人亲手杀死的时候。
所以“爱”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面对最爱的人,你要如何抉择?保持理智护他周全,还是愿意与他同入深渊?起初,安德蒙掌握的格局比艾伦大得多,他也确实一直想尽办法护他周全,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了未来的每一步计划、行动,早已决定了他日后必定会娶*之女为妻,自己不过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一颗棋子。而艾伦是那个热烈的、奋不顾身的人,万千危险我也要与你同进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怎样都无所谓。
两个抱有不同想法、目的,处于不同角色,有着不同职责的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没有退路,没有HE。安德蒙的囚禁因此不会像字面意思上那样邪恶,甚至是他出于“爱”而做出的稍显无奈的选择。
但,然后呢?
塔顶,没有继续前进的可能了。塔顶,是deadend啊。
艾伦的选择,也确实只有两种了。无论怎样选择,对艾伦来说似乎都是不公*的。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安德蒙就是那个引导者的角色,他才是那个决定了艾伦人生的人。
《灰塔笔记》的`故事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
它以主人公艾伦·卡斯特的视角展开,这本书就是他在被他所爱之人同时也是军情六处的boss安德蒙.维森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写的日记。
故事开头,艾伦只是剑桥大学数学系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学生,懂一点密码学知识。他的父母都是密码研究员,在他五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火灾。某一次他在图书馆外见到了英俊温和的安德蒙,并对他一见钟情。同时,他无意中破译出一张纸条的内容也引起了安德蒙对他的兴趣,两人的抵死纠缠也从此开始……
艾伦爱安德蒙爱得纯粹,从对安德蒙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变得奋不顾身,他想尽办法要进入普林顿庄园,只想离安德蒙更*,最后还破译出了迷。而安德蒙,他的爱是霸道的,他一次次地推开艾伦,尽管是为了保护艾伦,却深深地伤害到了艾伦,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到了故事的后来,他不得已将艾伦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虽是不得已,但这个命令却是他亲自下的,对艾伦来说是这是有些残忍的。
四年之后,战争结束,在灰色眺望塔里的四年已经把艾伦折磨得身心俱疲,他已经不再爱安德蒙,他们在一起安德蒙带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幸福,爱情已经快走到终点了,眼看着一对壁人要走向分手的结局时,安德蒙却不愿意就此放开艾伦,他找来一个心理医生,将艾伦脑海中和他的那段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的记忆抹去。
在番外中,他们重新在一起了,艾伦丢失了那段记忆,却又重新爱上了安德蒙,不知道这是幸运又或是不幸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安德蒙在番外中,为了阻止艾伦翻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而拿枪指着自己。看到那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悲凉,他们之间曾经那么相爱,可再深的爱一旦有了裂缝,那也无力回天,或许忘记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寂静的春天读书笔记(通用12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寂静的春天读书笔记(通用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之前,春天,在我心中都是万物复苏的代表。我所能想象到的关于春天的场景,就只有生机勃勃。
在我初中时,有一次翻看生物课本时看到了有一节课提及到《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寂静的春天?春天居然是寂静的?如此大的反差让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我想,要解开我心中的疑问,就只有读一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了。
因此,这一切成为我读《寂静的春天》的开端。
《寂静的春天》的开文就是一记重击式的描述:“过去未工业化的年代,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着悦耳的歌声。然而现在因为大量使用DDT等杀虫剂,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我们还能在春天时听到鸟儿的歌声吗?”看了之后,我被震撼了,开始有了共鸣。
“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著悦耳的歌声。”这不正是我心目中的春天吗?可是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春天没有鸟了,因为没有小鸟了,因为大鸟吃了虫子了,而虫子体内有农药……
试想如果我们自己生活在那样的地方,该是一件怎样的可怕事情啊!
那么究竟是什么使我们的美好世界变得那样恐怖?“不是魔法,也不是敌人的活动使这个受损害的世界的生命无法复生,而是人们自己使自己受害。”书中这句话给我的震撼非常大。原来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用双手造成的!农药的使用已经让我们的明天蒙上了恐怖的阴影,我们该如何摆脱这样的景象?我们要为其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切的一切都让我陷入沉思中……
有人说了,不用农药,我们如何杀灭害虫?像书中所提,可以用生物的方法,这种方法非常有用,而且不会污染环境。当然,科学的研究还不是很成熟,但已有了极大的前途!有很多方法已可以用于实践中,我们应该去尝试。
农药已经让死神离我们太*了!我们应该警惕了!
本书由一个小故事开头,讲述了一个原本伴着鸟语花香的村落,因为人类的侵入导致了环境的恶化,最终林间小调归为了一片寂静。作者蕾切尔。卡逊是一位研究鱼类和海洋资源的海洋生物学家,而非环境专家。『寂静的春天』的发表引发的争议堪比『物种起源』。特别是遭到了以环境为代价而获利的人们的强烈反击。然而,同时卡逊也唤醒了亟待拯救环境的人类。
人类的出现,推动了世界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类无疑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从钻木取火到飞船上天,人类不断的探索着世界。然而,伴随着文明发展而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环境的恶化。
本书从DDT等杀虫剂和化学药品的使用角度,介绍了其引发了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然而,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只因眼前利益是自取灭亡。当事物的严重后果被揭示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采取措施来避免事故的恶化,而是麻木不仁的去否定不愿接受的现实。环境问题如此,安全问题亦然。
杀虫剂的使用的确暂时的消灭了某一部分害虫,然而自然选择是害虫不断进化,使一种杀虫剂失去效力,接下来人类会再研制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此循环。然而,被称作不会伤害人类的杀虫剂最终会沿着食物链一级一级的浓缩,最终给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是几年,几十年,或者几百年能够化解的。这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区别?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忧。而今又有多少人为了眼前的小利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有些投机可以理解,甚至赌博也不会输掉底线,最可怕的是,自己铺设了一条绝路。
任何事物,始终需要自我和他我的*衡。自然界的循环有自己的*衡,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需要*衡,安全与生产需要*衡,正电荷需要负电荷*衡,甚至是抽象的感情都需要*衡,有些*衡一旦打破,则会产生严重的不想要的后果。
事出有因,不错的。大自然不会无故的惩罚人类,事故也不会凭空发生。种何因,收何果。有些事故的发生归于无知,最不可接受的是明知故犯。无论是责任心的丧失还是利益的驱使,都只能说是目光短浅。
春天,是生机勃勃的象征,是有无数诗人墨客赞颂的季节,不错,她以前的确是生气勃勃,百花争芳斗艳的季节。可现在呢?我们一起来看吧!
冬天过去了,春天也就来了。可并没有看到万物复苏,生气勃勃的景象,小河、山林甚至包括花园,都没有那种生机勃勃的景象。
花园里,除了四季常青的树木外,大都没有发芽,因此,小蜜蜂也没有在花园里出现过。鼻子却问到了一种刺鼻的气息,顺着气味一找,发现在这附*有人在烧白色垃圾,一股臭味。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花草又如何能生长起来呢?
在镇上唯一的小河里,河水断流,柳枝没法发芽,任何小鸟都没见着。河边还有一些些小老鼠的尸体,伴随着这一阵阵臭味。让人呕吐。
到山林里一看,有好多白色垃圾,狂风吹起一阵阵沙土,塑料袋也漫天飞舞。风停以后,塑料袋先行落地,沙土落地以后,塑料袋被埋起来。书上说,塑料袋被埋以后会凝结土壤,让树吸不到水,发不了芽。怪不得呢!漫山遍野都没有一颗发了芽的树。
在集市上,到处是白色垃圾,其中,一次性筷子占绝大多数。这时,我想起一个数据:一百双筷子比的上长了十年的梧桐。在想到了我们这儿的实际情况:一百双筷子远远不够卖小吃的小贩们卖一天的小吃。照这样下去,树木能不减少吗?树木减少人类能不遇到灾害吗?长此以往,失去了树木吸二氧化碳的作用,空气能像现在这么清洁吗?长此以往,失去了树木稳固土地的保障,水土能不流失吗?长此以往,失去了所有树木,人类遇到的灾害不就更可怕,更多吗?
人类啊!面对着种种危机,你们还不觉悟吗?没有了清醒的空气,没有了保护人类的树木,你们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危机呀!沙尘暴,土地沙漠化,干旱、缺水种种问题,你们还能继续生存在地球上吗?决心把!人类,还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生气勃勃的景象吧!你们污染化境,就等于伤害了自己呀!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是《寂静的春天》。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就是它的书名。我想象中的春天,是生机勃勃、莺舞蝶飞的,但是为什么作者笔下的春天是寂静的?这个问题带着我走进了这本书中。
这本书讲述的是以DDT为代表的杀虫剂的广泛使用给人类生存环境造成巨大的、难以弥补的危害。就像是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所说的一样:“本书如同一道闪电让我看到了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东西。”全书既有严谨求实的科学理性精神,又充满敬畏生命的人生情怀。被公认为是*五十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书。
作者卡逊列举了许多例子,人们为了消灭害虫,不惜以破坏自然为代价,不经实验研究就滥用化学药物。在短时间内,人们尝到了甜头,便更加依赖化学药物。但问题再后来逐渐出现:人畜死亡、河流污染、土地寸草不生、鱼鸟大量消失、害虫们迅速产生抗药性……皮克特博士说过:“我们只不过从一场危机进入了另一场危机,用一个问题置换了另一个问题。”开始人们感到荒唐,但直到现在他们才能明白这句话中的道理。
一些从危害环境中获利的人指责卡逊,说她耸人听闻、过于极端。这些人只想着眼前的利益,不顾付出更大的代价,更不愿承认自然因化学药物而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自私令人愤怒。《寂静的春天》已唤醒了人类要保护环境的意识,人们已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不会再在错误的道路上前进。
我希望“寂静的春天”永远不会来临。绿水青山、碧草蓝天、畅游的鱼儿、歌唱的小鸟会永远陪伴我们。我们只有敬畏自然、保护自然,才能使春天永不“寂静”,人类过得更加幸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初中语文课本里陶渊明的闲适生活和本真的自然环境令我非常艳羡,然而在现实中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境。
当我翻开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这本书时,当我看到副总统阿尔·戈尔为写的序言时心里顿时一惊——作为一位被选出来的*官员,给《寂静的春天》作序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因为它是一座丰碑,它为思想的力量比政治家的力量更强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寂静的春天》在19世纪60年代为美国播下了新行动主义的种子,并且已经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中,蕾切尔·卡逊声音永远不会寂静,她惊醒的不但是美国,甚至是整个世界。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开始萌发了环保意识,出现了轰轰烈烈的环境保卫运动,然而当我们将视角转向21世纪的*时,我们不难发现,由于人们的自私和*的监管不利,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步美国的后尘。
环境对生存于其间的物种来说至关重要,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员,我们在感叹科学技术进步的同时却不断地忽略着野生动植物的数量正在逐渐减少的事实。正如《寂静的春天》所述,我们的环境是一个将各种生命联系起来的复杂、精密、高度统一的系统,再也不能对它默然不顾了,它所面临的状况好像一个正在悬崖边沿而又盲目藐视重力定律的人一样危险。对于和我们共同居住在地球的生物来说,由于我们人类的自私,它们享受阳光和雨露的权利正在被我们疯狂的剥夺着,我们对于它们就像二战中搅的世界都不能安宁的*分子一样是令人深恶痛绝的。
细细读完《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心情不免变得沉重起来。化学药物的滥用,已经给曾经强大的地球造成了难以承受的负担。昔日人和小鸟、蓝天、花儿和谐的景象也许很难得到恢复,本来属于孩子们在田野里嬉戏的欢乐童年也许只能出现在下一个安徒生的童话故事里,对于这些我们还要进步一忍耐么?忍耐的义务给我们知道的权利,也给我们改变现状的权利。
在现在的*要想改变现状我想也会遇到当初像蕾切尔·卡逊遇到的困难,甚至比她遇到的困难还多得多。*庞大的人口数量让环境保护这一行动推行起来不免困难重重,其次*的特色也让计划的实施步履维艰。但为了我们自己和我们未来的利益,这个工作是必须做的而且也是刻不容缓的。在《寂静的春天》中有不少的例子是利用自然环境中动植物相生相克来防治病虫害的。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启发,事实上现今我国对于虫灾的防治主要还处于使用农药阶段。我们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缓解环境矛盾,但很让人伤心的是实施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但我们忍耐已经到达极限的边缘,我们现在急需行动来拯救我们的神州大地而不是泛泛的口号。
最后,我不得不说阅读《寂静的春天》这本书是让人的心灵不断受到冲击的过程,在阅读中会让人的全身汗毛时不时地竖起来,让你对野生动植物顿生悲悯之心,让你反思你的日常行为会给环境造成什么影响。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由蕾切尔。卡森写的《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在刚出版的年代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乃至影响了生态学后来的发展。作者在第一章写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并将它一步一步地变得寂静的结果展现给了读者:这个村庄的春天没有知更鸟的欢唱,小路旁的花草已经枯死,河流中没有鱼儿游动,开放的稀朗的花间没有蜜蜂飞舞,动物们都生病了。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就是由一种叫做“滴滴涕”的化学农药所致。
用一种很具破坏性的武器来对付自然是何等的不恭啊!我看完书后感到很生气。在书中的第十七章曾提及,可以利用害虫的天敌来防止害虫数量过多,可是使用滴滴涕就可以不由分说地杀死所有虫子。我们原本可以用自然的方法来消灭害虫,而不是消灭所有虫子,更不是用化学的方法来破坏自然。
我想,大部分人是为了追求速度和效果。农场主们为了快点杀死危害自己作物的害虫,好让作物早点收获,使用杀虫药把果园喷了个遍,但这样反而让他们损失更惨重;喷药人为了快点完成任务,把药喷向整片森林,可药就会污染河流,让鱼儿死亡。生物控制法虽然见效缓慢,但是它善待自然;而杀虫神药虽然立竿见影,但会带来万劫不复的灾难。
滴滴涕会让鸟蛋内的雏鸟死亡,也会让吃了含有它的草料的牛生病,而喝了病牛牛奶的人也会感染疾病,如果我们不善待自然,自然也会同样来惩罚人类,最后是自食苦果。
去年,我成为了一名观鸟者。我发现,在鸟儿的世界中,有的鸟儿有着五彩的羽毛,有的鸟儿歌喉十分动听,有的鸟儿活泼可爱。在公园里、住宅旁、大树上随处可见他们跳跃轻盈的身影,这给我带来了快乐。不敢想象有一天,早上起来,却没有听见鸟儿的歌唱;在公园散步,但看不见一只鸟,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春天啊!
合上书本,听着窗外此起彼伏的鸟鸣声,我心想,现在不仅有大量的杀虫剂,还有日常生活中各种洗涤剂和化学制品,这些东西也会对自然环境有一定的污染,我们在生活中应当尽量少用一些化学合成用品,倡导健康绿色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这样,我们的春天才会是鸟语花香的春天。
现在的人们都生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里,这里有花、有草、有小鸟儿,还是有人们所谓的“昆虫”等各种各样的生物。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有一天,这个地球上没有花、没有草,没有鸟鸣,一切的生物都消失了,这又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呢?
从前,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小镇上,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静谧、美好,鸟语花香。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这个小镇上来了第一批建房、挖井的村民。从那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从那一刻开始,一种奇怪的寂静笼罩着这个地方,一种不祥的预兆降临到这个村落。鸡、牛、羊等家禽都开始莫名其妙地死亡,到处都是死神的幽灵。后来,植物、动物都纷纷死亡,就连人类也难以幸免于难,一切都是死一般的寂静。我们发现,在他们的房屋、地面上都有白色的物质,于是,人们有了多种猜测。这尽管是一个虚拟的小镇,可是,使这里变成寂静的春天的又是什么呢?《寂静的春天》就给了我们解答。
其实,地球上的生物与环境是相互作用、互相影响的。是一种的新生命——人类的出现,自然才得到了改变。在原始农业时期,人们就开始研制出药物去对付农田里的害虫,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也在不停地研制出各种新的药物。达尔文曾说过:“适者生存,而不适者则被淘汰。”那些害虫为了生存正在努力地抵抗那些农药,说道底,这场人与自然的斗争,我们还是输了。由于我们大量的使用这些化学物品,污染了河流,食物上残留的化学物质也在残害着我们……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一家又一家的工厂兴起了,各种带有商品名称的化学物品出现在了市面上。那些工厂里排出来的废水污染了河流,使河里的鱼儿无法生存。由于我们生活水*的提高,经济收入也大大增加了,汽车也逐渐成了人们的代步工具,于是,人们的锻炼越来越少了,免疫力也减弱了,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汽车排出的尾气,也成了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人们现在的垃圾乱扔,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了,人们也就生活在了一个充满危害的世界里……
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人人有责,为了使我们的春天不再寂静,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读完《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之后,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五六十年代的书,很佩服作者的远见卓识,作者的精神也让我很受感动,她身患绝症,却仍然为了环境问题在奔波,她受到的压力是巨大的,她作为科学家的荣誉受到剧烈的攻击。然而,支持她走向这条路的,是她尊重事实的勇气和非凡的个人勇气。她已经预料到了手中着本书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可是她还是写了。她用生命维护着真实,她有着卓越的才能和见识,她对环境问题了如指掌只是肯定的了,在读《寂静的春天》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她对化学知识也是很了解的,书上有不少化合物的结构图。在她最后一次演讲中,她提出:我们等待的时间越长,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就越多。这些事实已经证明。《寂静的春天》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对自然环境的重新思考,还有其它的许许多多。
现在的环境,我们有目共睹。我很庆幸我从小生活在农村,让我在山清水秀的地方多呆了几年。我生活在一个被山夹着的小山村。小时候,我们的天空是湛蓝湛蓝的,蓝得那么好看,望着那样纯净的天空,心里就不会有什么烦恼和忧愁了。我们经常去小河里打水仗,水很清,溅起来的水花晶莹剔透,就像一颗颗明亮的珍珠。我们玩累了,渴了,就用手捧起河水来喝,清凉的河水,沁人心脾,滋润着我们成长。那时候,我们周围的山是那么秀丽,“春山艳冶如笑,夏山苍翠如滴,秋山明净如妆,冬山惨淡如睡。”村里的树木很多,山上是树,房前屋后也是树。树木郁郁葱葱,野果也很多,叫得出名儿的,叫不出名儿的,红的绿的黄的紫的,什么样儿的都有。清晨,可以听到鸟儿在歌唱,风吹过来的时候,一阵阵清新。我们在田垄上走,裤管被露水打湿……
秋天的怀念读书笔记(精选10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天的怀念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学*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读完这篇课文我觉得非常感人!
一位得了肝病的母亲,照顾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明知道自己已病入膏肓了,还不忘让儿子接受现实。
他的母亲对他说咱娘俩一块,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当读到这句话,我就很钦佩他的母亲。因为母亲不但给儿子下了决心,也给自己下了决心,因为她明明知道自己能活在世上的日子不多了。但她为了儿子,还是决定好好活下去。虽然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而且读完全文,我感觉,他的母亲对他总是低声下气的。如果现在坐着在我面前的话,我真的想上去扇他几巴掌!他虽然双腿瘫痪了,但他还有手,还有脑子!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的腿瘫痪了,我也许会闹得更厉害,就像我这种大小姐脾气的人,哪会受得了这种打击呢!所以我现在真是太纠结了!脑袋里一直有两个小细胞在打架,一个说:“如果你的双腿瘫痪了!你能在短时间内接受现实吗?”这个问题真的值得我思考!我想我应该会,也应该不会,因为我的手腕骨折过,在矫正骨头的一段时间里,手腕上虽被打了石膏,但一直处在痛与痒的过程中,那滋味真是不好受!但我最终还是挺过去了。让我不确定的是:骨折毕竟随着时间的消逝可以痊愈,而瘫痪可是永远都养不好的。就算再坚强的人遇上也一定会成为心理上的一大障碍!
要想成为一个坚强的人,就一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接受很多挑战!作者在经历了这一系类磨难之后,肯定成为了一个坚强的人。在他接受新生活的同时,他在天上的母亲一定会为他自豪的!
史铁生,北京作家协会副*、*残疾人作家协会副*;史铁生,21岁时不幸双腿瘫痪;史铁生,双腿瘫痪仍然坚持不懈取得了今天的成就;史铁生,我心目中的一个伟大的人!
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有幸了解了史铁生,也了解了史铁生背后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感动了!史铁生获得成功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的信心和努力。在新闻报道材料里这样写道,他已经做了十多年透析了,每两周做5次,每次最少也要5个小时,常人很难想像那种躺在那时看着血液流进流出的折魔。史铁生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中生活,还坚持着生的希望!做出了成就,为自己的人生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这艰难的人生中,谁赐予了他信心?母亲!因为母亲的鼓励!母亲的宽容和理解让史铁生坚持了生的希望;母亲一次次恳求让史铁生打消了不活了的念头。是她,让史铁生好好地活着;是她,在自己病到那步田地时,还时时刻刻关心着他,鼓励着他;是她,赐予了史铁生信心和力量。我觉得,母亲的鼓励才是史铁生成功真正的力量源泉!正是因为有了不*凡的`母亲,才有了不*凡的孩子;母亲的伟大成就了儿子的伟大。这一刻,只有母亲,只有伟大的母爱,才让史铁生坚定了信念,走向了成功。
他,拥有超强的生命力,那是母亲的鼓励。
鼓励,这是我在读了《秋天的怀念》深切体会到的。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当我读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的肝常常疼得她整夜整宿翻来覆去的睡不了觉。我觉得这位母亲太伟大了,自己都病成那样,还要照顾儿子。而儿子却不知道她已经病成那么厉害了。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的一句话: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生病的儿子,还有那未成年的女儿……这位母亲在生命最后一刻还在关心着自己的女儿,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想过。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的母亲对他体贴入微的三件事,正是这些小事赞扬了母爱的伟大。
想想自己的父母,每天都在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照顾我们。我希望大家读完了这篇文章,能多关心下自己的父母。
一天,我在翻语文书,看见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这个课题使我很疑惑,作者为什么要怀念秋天呢?这个问题我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所以我决定先预*课文,从文中找答案。一读课文,我才得知,这是一篇用几件小事体现母爱的文章。主要写了:重病缠身的母亲央求下肢瘫痪的作者与她去北海公园看花。可后来,还没等去看花,母亲就去世了。想到这,我不禁鼻子一酸:作者对死去的母亲如此怀念,可我们的母亲也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可我们却没有回报父母的爱。我不禁想起了妈妈打我和弟弟的事。
记得小时候,我和弟弟经常吵架。妈妈把我们都打了一顿。其实,打在我们身上,疼在她的心里。如果不是这样,她怎么会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地流泪呢?
其实,不光人有母爱,动物也有。
我们家养了猫、狗和鸽子。它们也有浓浓的母爱。就猫来说吧!母猫很关心小猫,有一次,一只小猫爬上了树,下不来了。母猫马上放下手头的事,爬上树,轻轻的把小猫叼下来。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我更加地了解母爱的无私、伟大和体贴入微。这种爱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我觉得我们也要学会回报父母的爱!
秋天的怀恋,是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里主要写了双腿残废的作者母亲伟大的爱。作者在双腿残废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时不时的就变得暴躁起来,摔东西,发脾气等等。他的母亲在角落偷偷为儿子落泪,伤心,想方设法的让他走出困境。
作者的母亲为了鼓起作者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即使重病缠身,整夜无眠,也坚持着推儿子去北海看菊花。在他母亲生命的最后一息,即将离开人世时,心里还惦记着自己生病的儿子,未成年的女儿。如此伟大的母爱,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
母亲养育了我11年,把母爱一点一滴的注入我的感情里。想起每当我生病时,坐在我身旁照顾我的总是母亲。这11年里我给母亲添了不少麻烦、记得小时候,我一犯错误,母亲就会打我。母亲打了我,我总会在心里痛恨母亲,为什么要打疼我。可是但我长大了。母亲向我述说了小时候的一切,我才知道。在母亲打我的时候,母亲的心更痛。母亲说了,心里再同也要教育我,不能让我惯犯。这些年来,我有多少次陆教不改,母亲操心了一次又一次。当时光飞逝的`溜走了,母亲老了,我长大了。母亲在也不为我操那么多心,不打我了,不唠叨我了。我长大了,母亲认为我应该走自己的路了。应该走属于我自己人生的道路,谁也不能代替我走的路。
我爱你,我最亲爱的母亲。谢谢你这些年来,给我的教育,关怀。其实,你给了我最大的无形资产,就是,您小时候对我的教育。
*几天来,我们学*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
文章讲述了身患重病的母亲克服重重困难,精心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
学*了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不管身处何种困境,何种低谷,都不要伤心、不要灰心、不要气馁,更不要绝望,不要干傻事,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失去面对生活的信心,一定要好好儿活……
人类有许多种选择,我们可以*凡的好好儿活,也可以高尚圣洁的好好儿活,还可以热烈而深沉的好好儿活,也可以开心快乐地好好儿活,还可以有意义地好好儿活。我心中的好好儿活是这样的:现在努力学*,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毕业后有一份好的职业,回报社会,体现自我价值。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生活依然*静、美好……
我听到过这样一个故事:老艄公和他的儿子以捕鱼为生,但老艄公失明了。一天他和儿子出海捕鱼,在回来的途中遇到了大漩涡,掌舵的儿子辨不出方向,船在漩涡里直打转,眼看就要翻了,说时迟那时快,老艄公一把推开了儿子,自己把稳舵驶出了漩涡,驶向了灯光闪烁的码头。儿子疑惑地问:“爸爸,你的眼睛看不见,怎么能辨别出方向呢?”“几十年了,因为我的心里有一盏灯啊!”老艄公骄傲的回答。
这个故事给我印象极深。他告诉我们:人生可能*凡,可能有厄运,可能会遇见种种困难,遭受重大的打击,但只要我们心中的“灯”不灭,只要我们有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都能好好儿地活!
山固然高,也不如母爱;海固然深,也不如母子情深。这伟大的母爱是我从刚刚读完的《秋天的怀念》中读到的。
《秋天的怀念》本文讲述了一个作者的母亲为了作者的双腿四处奔波,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开心。别被着病魔驱散了积极活下去的信心。作者的母亲折腾花草,并想带着作者去看菊花,可就在去看菊花的前一天,母亲病倒在了血泊之中。在母亲临死前却还在为瘫痪的儿子、未成年的女儿担忧。并且从此每年秋天,作者的妹妹推着作者去看菊花以怀念母亲。
母爱如此伟大。在生活中,那个总是对孩子念念叨叨的人,不正是母亲吗?母亲啊,您就犹如那清新雨水,而我则是芬芳小草。是您滋润了我的心田。如果问我这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说,那是母亲!
雨果曾说过与句话: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是呀,我们这样被母爱包容,这样关心。我想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这份母爱是我们永远无法报答的。我还清楚的记得那一次,那是一次数学考试,成绩相当不理想,在路上磨叽了半天才回到家。我想那是最烂的一次。可你摸着我的头说:“你知道哪里错了吗?”我叹着气,摇着头。妈妈笑着说:“考试归考试,你得有一颗*常的心去面对,这有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然后你帮我把错题全部详细的讲了一遍,同时在我心里播下了希望种子。
母亲,我会用一生保护你,想你温暖我一样温暖你。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这篇文章最使我感动的是最后一部分。这一部分非常感人,催人泪下。作者的母亲坐上了三轮车,去了医院,这一去竟是他们母子俩永远的诀别。母亲临死前不像有些人那样害怕死去,惦记自己。而是始终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一块,好好活着。可见母爱多么伟大!
是啊!母爱多么伟大!我也有亲身体验。妈妈每天忙着忙那,还不都是为了我们!有时候,妈妈给我讲解错题,我却在一边不耐烦地嫌她唠叨。有时候,妈妈做出饭菜,我又嫌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直到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才明白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为我以前做过的愧对妈妈的事感到后悔。小时候,妈妈把好的都留给我们,长大后,我们也应该体谅、关心妈妈,帮助妈妈干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我学了这篇文章以后,被这位母亲深深地打动了。多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啊!于是,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也是多么地爱我呀!虽然有时候我会嫌她太罗嗦了,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
多动人多催人泪下的伟大母爱故事!仔细一想,世界上的母亲哪有不爱儿女的呢?母亲们不辞劳苦地养育自己的儿女**,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却不是图报酬,有时甚至连一句感谢的话都得不到,但她们什么时候抱怨过?她们还不只是一心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无论他们多任性放肆,母亲们总会容忍他们、包容他们、体谅他们。尽管有时儿女们犯了错、母亲责骂他们,还不一样是为他们好吗?母亲们就像一把把不闻不问的雨伞,永远为儿女们打开着,为他们挡风挡雨;母亲们宁愿自己受风雨摧残,也不愿意让儿女受到一丝伤害。母亲们对儿女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善意的,希望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光明的路。母亲们但愿永远陪伴儿女共度时光,但她们从不自私,从不把儿女硬留在自己身边,而是永远在儿女的身边当“守护神”。
其实母爱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是母亲觉得这样做对孩子好她们才会去做的。亲爱的妈妈,如果长大了我是诗人,我一定会赞美你;如果我是歌手,我一定会歌颂你。
暑假,我在家里读了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残虐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说真的,福贵这个人的一生太过于悲剧了,生活在那个动荡战乱*土改的年代,看着自己的亲人,老婆,孩子,孙子一个个死去,福贵经历了一次次刀剜肉体似的悲怆哀痛!他是一个小老百姓,历史上千千万万中的一个,而他的一生折射了中华民族曾经经历的苦难创伤。从他的身上,从余华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不断前进变迁,一个民族的厚重感,人性的善良和韧性,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余华理解了人生,而福贵,也理解了人生。
人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活着,就是生而为人,最伟大的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当我们有一天真正看懂了《活着》,说明我们已经真正经历了苦难,懂得了忍耐,扛起了责任,了解了人生。
也真正,成为了一个人!!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这本书太悲了。看到十几页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很久之前就看过余华这本小说了,还看了电影,现在又看了一遍,很悲惨。
男主人公身边所有的亲人个个都死去,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恐怕很难再有比福贵更命苦的人吧。富二代出身,吃喝嫖赌输光家产,气死父亲,随后母亲也病逝。命运总是捉弄福贵,儿子被无情地抽血至死,妻子任劳任怨,得软骨病病逝。女儿聋哑,虽找了个好丈夫,却生孩子死了。工地一伙人工作,偏偏死亡还是选择了徐家人,女婿又死。留下外孙苦根,吃太多豆子死了。上帝一次次无情地夺走了徐家人的生命,就只留下福贵一人,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多悲惨……
然而福贵却享受着浓浓的温暖的亲情。母亲对儿子哪怕犯下天大错误也包容他;妻子对丈夫包容,体贴,忠贞不渝;儿女对父亲舐犊情深;女婿心地善良,待人真诚…
现在的社会中,每个人经历的坎坷太多,抱怨也太多。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冲它笑,它不会冲你哭。当我们承受着太多的辛劳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时,享受着太少的成功时,想想福贵,想想活着的意义。
不要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就像细粮吃多了要换口味吃粗粮,好日子过久了要找别扭添生气一般,看余华的书,就纯粹是找虐,明明知道人物是虚构的,却偏偏就动了感情,揪着心,甚至模糊着泪眼,听一遍,又读一遍。
他偏偏叫福贵,其实他还真福贵过。祖上留下一百多亩的田地,如果不是赌博输掉,还不定将来又是如何呢(也难说,比如龙二的死);他经历了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爹是被气死的,娘和老婆是生病死的;儿子是为生孩子的校长献了太多的血而死,姑娘是因为产后大出血而亡;女婿是意外伤亡,外孙是自己忙于农务疏于照顾吃撑死的……福贵从年轻到垂暮,几十年间一个个送走了亲人,自己的身后,则是早已备好的枕头底下的十块钱。
福贵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祖辈,曾经从一个地方因为种种迁移至此,历经四代,整整百年。当两地的后辈们辗转联系上时,已没有了共同的乡音、共通的感情,可是,我们却以自己的存在,共同证明着当年的一个男人是在怎样顽强的活着,并开枝散叶,余荫后辈。
活着,就好;活着,真好。
看完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如今的我们是有多么幸福啊!曾记得奶奶讲过她们那一辈生活的艰辛,饿的只能吃树皮;妈妈也说过她小时候因为没有吃的就吃辣椒,在学校能带着一份土豆丝的饭就感觉很幸福很美味了。当时都只是听听而已,不以为然,也许从未感受过,不能理解那种感觉。感谢余华用*淡无奇的语言叙述。艺术来源于生活。一切又显得那么真实,让我深深感到那个年代的艰苦,而那些亲情却又是很幸福很满足很简单;生在这个年代的我有多幸福,却有时候还会难过,不懂得追求最简单的快乐与幸福,有时候还会和妈妈吵架,不懂得关心妈妈体谅妈妈。书中的凤霞、有庆都是多么懂事啊。
福贵的美好生活燃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却被作者不动声色的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他遇到过那么多难过的事,不幸的事,都走过来了,我还怕什么。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今天推荐的这本书,好多人应该都看过了。
《活着》薄薄一本书,却让我舍不得放下,以前我知道这本书是个悲剧,所以一直不忍看。今天看完了,我却发现,这本书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福贵跟随着历史大潮,从不学无术的纨绔弟子,变成努力生活的农民,他能从过去中脚踏实地过日子,虽然他的人生中一直遭遇着不行,但是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给他温暖的人。有不离不弃的老婆,听话的儿女,老实的女婿,在被充军的日子里,还有共生死的伙伴。
这里面,没有坏人害他,他逃不过的,好像是命运,但是他又一直努力的抗争着,努力的活下去。他赌博失掉了地,却在几年后土改免得被枪毙,他被*俘虏后,不想参军要回家,当不了*,却在批判中得以安命,是得是失,要看个人理解。最后富贵独自一人,养了条老牛也叫福贵,他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看到这里真是让人心酸,他就是用着这种方式,怀念着逝去的亲人,然后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富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这是美国《时代》周刊对余华这本小说的评价。在我读《活着》这本小说时,对作者余华还不了解,抱着一种轻松的心态去看这本书,却不想看到结局处,心情沉重。
这本书从一个老人在夕阳下赶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干活切入,然后缓缓向我们展开这位老人的浮世绘,老人名字叫福贵,他曾经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后被*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然而,所有的悲剧才刚刚拉开序幕,他亲手埋葬了妻子,女儿女婿,儿子和外孙,最后只剩他和那头老牛,可这样,也是活着的啊。
活着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但我们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我们要好好的活着,更要精彩优秀的好好活着,因为只有这样,我们自己的阅历变丰富了,我们就可以更好的,更有资本的'带领着我们亲爱的家人,可爱的朋友一起更好的生活,为这不知道花了多少年的多少次擦肩而过换取的今世相识相知的缘分增添些许色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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