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小墨 图rachel ann austin我大二那年参加了一个歌唱比赛。因为*常自己喜欢瞎哼哼,也喜欢写词,一度被寝室里的人封为歌神。然后有次室友一串掇,我就兴冲冲地跑去参赛。当时初赛是在食堂门口临时搭建的舞台上,一张红地毯铺就一时殊荣,台下是绿油油的一丛板凳。傍晚天暗下来,吃饱喝足的人聚集过来,主持人开始调动气氛。站在台下的我那叫一个忐忑。原因有三:一是我虽然唱歌不算五音不全,但经常会跑调;二是我选的曲子高音部分很多,我一紧张就容易唱破音;三是我压根没有完全把歌词背下来。但因为抽签抽的很好,没过十分钟就轮到我3号,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笑的满脸僵硬,以至于第一句歌词就忘了。我清楚地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