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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笔记

  • 美丽
  • 《*》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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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6 15:39:02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

      多看书籍对我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 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通”,对*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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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11:14:26
  • 《父与子》读书笔记

  • 《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6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读的《父与子》是一本字很少的漫画书,它讲述的是一对父亲和儿子在生活中经历的一些事情,以及他们如何相处、如何处理生活中的问题。阅读这本书,会感觉很好玩,书里的父亲是一个光头,很疼爱自己的孩子,经常保护儿子,教会儿子很多的生活道理。书里的儿子是一个很乖又很聪明的孩子,面对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他能独立思考,同时遇到不懂的问题能主动请教父亲。书中父亲与儿子之间有过不愉快,互相捉弄对方,但最后他们都又友好相处了。

      读完这个本书,我的感受是生活中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开心,但是我们应该尽量少让别人不开心,多为别人着想,多给别人鼓励,多帮助别人,这样别人快乐开心,我们也开心,就像俗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父与子》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而幽默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角是一对“顽皮”的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他们是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一些解释,但有趣的漫画,却已经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而又非常快乐温馨的生活,他们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荒无人烟的荒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了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许多许多千千万万的读者们,但他们又不失搞笑,幽默之风。

      爸爸很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因为我从父亲的动作和眼神、表情中看到父亲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

      儿子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经常捉弄老爸,但又非常爱自己的爸爸,他还很贪吃呢!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但有一些与我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巨大的空间,非常快乐又自由的童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非常的善良,他们非常的淳朴,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概括的讲吧,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儿子呢,也很有趣。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于是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

      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这一篇故事,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由此可见儿子是多么聪明、顽皮、可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他们的书,图画中的含义,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他们两个父子感情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打小我就特别着迷于《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部世界著名连环画,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个吧!

      故事的题目是《再来一次,太有趣了》。话说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父与子等人到大海上游玩,正当他们玩得起劲的时候,突然,天上乌云密布,大海上狂风巨浪,眼看游船就要被大海吞没了。父与子等人都非常惊恐。这时,救护人员赶来了,救护人员立即发射吊篮,掉在了船的架子上,开始采取施救行动。

      第一个被拉上来的是父与子。父与子都非常高兴,父子俩很庆幸逃过了这危险的一劫,救护人员看着他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脸,继续进行抢救。

      被拉上来以后,这对父与子还得到了一些充饥的干粮。父与子悄悄地商量说:“我们等一下划着小船再回到大海上去,让他们再救我们一次。”就这样父与子又划着小船悄悄地离开了。

      救护人员再一次把他们拉上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这是两张熟悉的面孔,救护人员百思不得其解,惊讶地说:“怎么还是你们两位呀?”父与子异口同声地说:“再来一次,这太有趣了!”

      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今年暑假我读了《父与子》,一打开书,我就被这对幽默父子给吸引住了。他们的一举一动真有趣、真好玩,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父与子》每一篇都由几幅简单幽默的漫画构成。腆着大肚子的父亲和调皮可爱的儿子,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犯傻,一起出门……生活的点点滴滴汇聚成了各种温暖、感人的故事,父子之情就在这些小事之间一天天逐步加深。这些故事在逗人发笑之余,也让我们想起自己和爸爸相处的美好时光。

      我有一个温暖体贴的爸爸,虽然他很忙,但是他很爱我。《儿子的礼物》这一则漫画让我想起了大班时的一件事。记得那天是父亲节,老师告诉我们,父亲节这一天每个小朋友要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爸爸。听到老师的话,我急忙拿出彩纸,折了一把扇子,当做父亲节礼物。爸爸下班回家,看到我做的礼物,很高兴地收下,直夸我做得好看。虽然我做得不是很好看,但是爸爸说他感受到了我对他的爱。

      《父与子》里的每个小故事,可能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但是在儿子眼里,那确是独一无二的记忆,他的爸爸也是独一无二的。看完《父与子》,我懂得了父爱是伟大的,父亲永远是为孩子遮风挡雨的大树。从今以后,我会好好听爸爸的话,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当拿到《父与子》这本书时,我就被封面深深地吸引了。父亲圆圆的脑袋,胖得像气球一样的身体,让人感觉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儿子蓬乱的头发,瘦小的身躯,咋一看,真有点像邋遢大王。

      既然是《父与子》,我就让爸爸跟我一起读这本书。我们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有些有对话的,我就和爸爸分角色朗读。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特别是配图的漫画十分生动。看着看着,我们俩都会捧腹大笑。书中的爸爸为儿子做了许多事:帮他写做业啦,给他当马骑啦,陪他睡觉等等,我感觉到他们父子好相爱。

      其实我爸爸也为我做好多事:给我过生日,我走累了二话不说就背我,也陪我睡觉。我可能有点像书中的儿子,有点调皮,有点任性,有时候会惹得爸爸生气。我对爸爸说:“爸爸,你看,书中的爸爸这么好,还不会生气呢!”爸爸说:“那你看,书中的儿子还能得冠军呢!”正当我们争论不休时,妈妈听见了,过来说:“从现在开始,你向书中的爸爸学*,你向书中的儿子学*。那样改天就可以写一本金氏版的《父与子》了。”我听了,连忙说:“不对,妈妈,应该是《父与女》吧。”我们都会心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享受亲子阅读时光,它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总能给我带来欢乐。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父与子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和的心情,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让我感触颇深的课。课文讲述了一九九四年美国洛杉机一位父亲在大地震中不顾自己的安危,把自己的儿子以及14名同学救出来的传奇故事。

      课文是这样描述的:”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有人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试问一下,一个人在不吃不喝不睡的情况下徒手在废墟中挖了38小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课文始终围绕着父亲”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的这样一句话,让父亲坚定地挖下去,让儿子乐观地等待。当我读到”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时,我不由地流下了眼泪。

      原来,世界上不仅有伟大的母爱,更有父爱的无私。《地震中的父与子》让我感到的不仅是浓浓的父子情,更让我敬佩的是父亲身上的责任。是的,做人应该有责任感。这个世界赋予我们生存、求知、工作的权利,也赋予了我们一定的责任。生命原本是脆弱的,是责任给了它丰富多彩的色调,责任谱写了父与子情深的颂歌。人类因为有了责任而生生不息,社会因为有了责任而日新月异。所以做人就应该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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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12:02:04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

      《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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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 19:10:49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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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7:53:53
  •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灰塔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被一个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灰塔笔记》。晚饭后开始看的,书可以说是中短篇,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心情一直没有*复。那是在时代背景下的悲剧,艾伦在最后的时候忘记一切,无论是灰塔、母亲亦或是安德蒙。即使知道安德蒙的选择是最正确的,但是看到在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天才艾伦,变成了一个*凡的人,失去他的骄傲与天赋,仍旧有些迷茫。尤其是写到剑桥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时,不禁思索,安德蒙对于艾伦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即使在文末,我看到在战争结束后安德蒙找到艾伦,仿佛又是一场两情相悦,但是被虚假的记忆填充的艾伦,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艾伦卡斯特呢?我觉得就像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一样:艾伦卡斯特已经不可能再爱安德蒙加西亚了,在他被安德蒙送上灰塔的那一刻起。最后的安德蒙加西亚找到的,不过是艾伦卡斯特的影子而已。会与他在金色苹果树下微笑的艾伦早已死去。不是所有主角在一起的结局都叫做HE。之后我又想到了图灵,被那个时代折磨的天才。后世的再多赞颂也不能掩盖当初的悲剧。但是我又觉得,在图灵传中自杀的结局,比灰塔笔记中活着的结局,要美好。希望艾伦喝下那杯咖啡,希望图灵没吃那口苹果。以及,战争会毁灭人格。

      直到全书的后百分之十,才终于明白书名的“灰塔”是什么。这最后的10%确实是灰色基调的。塔,天空,人心。回顾全书,色调从明快的绿,一点一点褪色直到灰,再到最后仿佛又回到了明快的色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它表面蒙上的一层雾,让人看不真切。

      安德蒙将艾伦“束之高阁”,他是他的囚鸟,是他独一人的爱人,是“没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的那个爱人。即使爱人已经没有了对他、对他们最美好的过去的回忆。

      毕竟,所有的回忆,有美好的就有哀伤的,所有的故事,有开始就有结束。

      他宁愿他忘掉一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他才能活下来,他才能继续存在着。

      “存在”对艾伦来说,“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经历、人的记忆。消除他的记忆,就是谋杀,当这道指令是安德蒙亲自下达的时候,就是艾伦被自己最爱的人亲手杀死的时候。

      所以“爱”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面对最爱的人,你要如何抉择?保持理智护他周全,还是愿意与他同入深渊?起初,安德蒙掌握的格局比艾伦大得多,他也确实一直想尽办法护他周全,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了未来的每一步计划、行动,早已决定了他日后必定会娶*之女为妻,自己不过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一颗棋子。而艾伦是那个热烈的、奋不顾身的人,万千危险我也要与你同进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怎样都无所谓。

      两个抱有不同想法、目的,处于不同角色,有着不同职责的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没有退路,没有HE。安德蒙的囚禁因此不会像字面意思上那样邪恶,甚至是他出于“爱”而做出的稍显无奈的选择。

      但,然后呢?

      塔顶,没有继续前进的可能了。塔顶,是deadend啊。

      艾伦的选择,也确实只有两种了。无论怎样选择,对艾伦来说似乎都是不公*的。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安德蒙就是那个引导者的角色,他才是那个决定了艾伦人生的人。

      《灰塔笔记》的`故事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

      它以主人公艾伦·卡斯特的视角展开,这本书就是他在被他所爱之人同时也是军情六处的boss安德蒙.维森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写的日记。

      故事开头,艾伦只是剑桥大学数学系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学生,懂一点密码学知识。他的父母都是密码研究员,在他五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火灾。某一次他在图书馆外见到了英俊温和的安德蒙,并对他一见钟情。同时,他无意中破译出一张纸条的内容也引起了安德蒙对他的兴趣,两人的抵死纠缠也从此开始……

      艾伦爱安德蒙爱得纯粹,从对安德蒙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变得奋不顾身,他想尽办法要进入普林顿庄园,只想离安德蒙更*,最后还破译出了迷。而安德蒙,他的爱是霸道的,他一次次地推开艾伦,尽管是为了保护艾伦,却深深地伤害到了艾伦,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到了故事的后来,他不得已将艾伦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虽是不得已,但这个命令却是他亲自下的,对艾伦来说是这是有些残忍的。

      四年之后,战争结束,在灰色眺望塔里的四年已经把艾伦折磨得身心俱疲,他已经不再爱安德蒙,他们在一起安德蒙带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幸福,爱情已经快走到终点了,眼看着一对壁人要走向分手的结局时,安德蒙却不愿意就此放开艾伦,他找来一个心理医生,将艾伦脑海中和他的那段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的记忆抹去。

      在番外中,他们重新在一起了,艾伦丢失了那段记忆,却又重新爱上了安德蒙,不知道这是幸运又或是不幸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安德蒙在番外中,为了阻止艾伦翻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而拿枪指着自己。看到那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悲凉,他们之间曾经那么相爱,可再深的爱一旦有了裂缝,那也无力回天,或许忘记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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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8:59:11
  • 《白牙》读书笔记

  • 《白牙》读书笔记(通用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白牙》读书笔记(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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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5 20:34:38
  • 《根鸟》读书笔记

  • 《根鸟》读书笔记(通用2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根鸟》读书笔记(通用2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一本小说:《根鸟》。我一看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我怀着不解而迫不及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独自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得了一种超级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族的男子,一到十八岁,便突然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临终时,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这些困难磨练了他。终于,他到达了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飞翔……

      根鸟是一个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读完这部书,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一定不能放弃。要像根鸟一样:尽管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往前走!

      其实,坚持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的脚步!我想这和我们学*是一样的,不管理想有多远,只要我们向着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可以去看《根鸟》哦!

      最*,我读了一本书《根鸟》。这本书可好看了。我已经看了两遍了。

      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上山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的梦里。男孩踏上了寻梦的旅程。他决定以梦为马,踏过成长的阶段。他穿过菊坡、青塔、鬼谷、米溪最后终于找到了梦中之梦!

      这本小说是曹文轩纯美小说之一。文字清澈、优美。我在读这本书时,已经全身心地投入。

      有时,我会黯然神伤;有时,我会开怀大笑;还有时,爸爸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故事中的根鸟当然也有受挫的时候。每当这时,他总是想回到自己的故乡,见见自己的父亲。可他的信念坚定,义无反顾地奔向大峡谷

      我边看边想:我也有干某一件事要放弃的时候,可我没像根鸟一样坚定,我半途而废。

      其中有一段写得最扣人心弦,根鸟进入了鬼谷,被疤子抓住来当苦力。他每天都想着大峡谷,最后,终于找到了机会,逃了出来。

      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我的心情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看到结局时长呼了一口气

      结局是:根鸟的信念、坚定感动了天地,终于寻找到了梦中之梦。

      我觉得,我们都要像根鸟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成功!

      《根鸟》是一篇非常感人的一篇文章,说了一个小男孩(就是根鸟)他在一天打猎的时侯一只白色的老鹰一直追着他,他觉得很烦,就在要天黑的时侯,哪只老鹰还在他的头顶飞来飞去,他就把哪只老鹰打了下来,看见有一张白色的布条,他就拿来看:

      你好:

      我叫紫烟,我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你能来救救我吗?

      他就把那张白布条拿回去给爸爸,爸爸说那是骗人的不能相信。可根鸟执意要去,于是他就踏上了寻找哪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的路途。

      他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叔叔,已经很老了。他和根鸟一起去西方。

      总之,他最后到了大峡谷。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回报,回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是要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的。

      在《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与年轻斑羚恰恰扮演了付出与回报这两个相反的角色,老斑羚用自己生命的付出让年轻的斑羚得到了回报,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次付出啊,是的,是有一大半斑羚跳过了悬崖,可又有一半老斑羚失去了生命。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老斑羚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为了年轻斑羚能够继续活下去,因为它们也知道,自己毕竟是老了,就算有别的斑羚把它们渡过去,也活不了多久了,,与其让别的斑羚为了自己丧失生命,倒不如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的年青的生命。可是,在生命的尽头,那些老斑羚难道对生命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吗?不会!绝对不会!哪怕它们是马上要死去的斑羚,也会对生命有所渴望,有所留恋,但是,为了下一代能活下去,它们不得不牺牲自己了。

      这群伟大的老斑羚用行动告诉了我,不论多大的回报,一定是要有先付出的。

      最*,我看了曹文轩的《根鸟》一书,书中主要写了一位名叫根鸟的少年,梦见一位名叫紫焰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大峡谷。根鸟决定救出紫焰,他向大峡谷出发了,一飞冲天。根鸟在寻梦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危机,他的坚强不屈使他突破了重重危机,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让他迅速成长!

      根鸟是个坚强的孩子,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坚强意志,冬天寒风刺骨他不怕,夏天烈日炎炎他受得住。根鸟处事冷静,智慧过人。当他被“长腿”关进了大峡谷,那个峡谷到处悬崖峭壁,动作大一点,就能听到石子掉落的声音,谷底深不见底。只有一条小路通往山顶,但也有人看守。根鸟机灵一动,假装很听从“长腿”这些坏家伙,其实一直在寻找时机。终天有一天,“长腿”和手下开宴会,吃饱喝足后呼呼大睡时,根鸟趁机离开了大峡谷。

      根鸟乐于助人。当看见女演员金枝被“黄毛”这蛮横无理的人欺负时,根鸟挺身而出,扑向“黄毛”,经过一场你死我活的博斗后,“黄毛”被打跑了。根鸟还帮助了老巫师躲开了熊熊大火。

      根鸟是个坚持自己梦想,并努力去完成的坚强少年!我要向他学*的有很多,如处事冷静,乐于助人,坚持理想,永不放弃!!

      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书名是《根鸟》。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最后找到梦想。从小就不明白母亲在哪里的根鸟,与父亲生活在一齐。有一天,他进森林捕猎,射死一只极为罕见的白鹰,它发现鹰腿上有一张求救布,他朝思夜想,想救出那个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满是百合花的大峡谷,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三天,他就背上旅行包,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西征的旅途,途中他遇到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但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最之后到了梦想中的大峡谷——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而去寻找呢?能够这么认为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地路途中与人为善,真势待人的诚意感动了很多人。他理解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为了自我那不切实际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梦,激励着根鸟一步步迈向成功。

      “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在《根鸟》中得到了应验,它不仅仅仅教育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到达彼岸的彩虹桥。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我的信条:“当一个人拥有自我珍惜的感情,并能够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能够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坦和温暖。”

      妈妈刚从书店里买回闻名已久的《根鸟》这本书时,我便迫不及待地夺起书津津有味翻阅起来,渐渐地,我沉浸在书中,欲罢不能。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根鸟在打猎时,碰巧遇到了一只白鹰二踏上了寻找一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与那个叫做紫烟的小姑娘的旅程。书中的根鸟,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当我看完全书,掩卷而思时,根鸟仿佛已植入我的心田,久久难以拂去,我常常思索:若我如根鸟般处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又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在过后不久的一天,学校举行了一场演讲比赛,全班都推荐我去参加,离演讲不到五天,时间相当紧迫,而演讲稿却十分冗长艰涩。我天天晚上都对着墙独自练*,十分枯燥乏味,一直背不下来,两天都还没有一点进展。每当我六神无主,懊恼得直揪头发,怨稿怨自己地想放弃的时候,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根鸟!是的,正是根鸟!在遇到那么多困难,都没想着要放弃,就算是遇到人称是“鬼谷”的地方都毫不觉得害怕,还积极地想尽一切办法要逃离这个地方的根鸟,他是如此地执着与坚定!而我呢?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演讲而已,那为什么我就要放弃呢?想到这里我重拾信心,重新调整自己,将演讲稿逐字逐句地推敲,并向老师请教演讲技巧,改变了原来的练*方式,试着把以前只敢在心里默念的大声念出来;试着将坐着机械背诵改成站着抑扬顿挫地朗诵;从原先枯燥的半个多小时,到现在不知不觉一练就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终于到真正演讲的时候了,由于胸有成竹,因此毫无悬念地,在台上的演讲十分流利。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得了第一名,并赢得了阵阵掌声。那就一刻,我心中喜悦的不仅仅是演讲的成功,更多的是超越了自己后的成就感。这,正是根鸟精神吧?!

      我感谢《根鸟》,更感谢阅读!正是阅读,让我学会了坚持不懈。也正是阅读,让我明白只要有恒心,一切皆有可能!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叫《根鸟》的书,使我领悟到了许多知识。

      根鸟在打猎的时候看见一只白鹰,他叼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女孩掉进峡谷里向大家求救。根鸟总觉得这是恶作剧。但是这条求救的消息和这个女孩的身影一直闪现在他的梦中。于是,在父亲的鼓励下,根鸟踏上了寻女孩的路途……

      我读完《根鸟》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根鸟是一个善良、坚强、勇敢并敢于坚持的人,根鸟在这期间已经长大了,学会吃苦,在寻女孩紫烟时根鸟的腿都要走断了,可他还是坚持要走,但是我才走了几百步就喊累了,比起根鸟,我差的多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学*根鸟他的那种不放弃,坚持努力的精神。而且在在我们*时的学*和生活中,也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我们应该向老师多问几个为什么,然后找出解决的方法,经过思考,最后去解决困难。

      这是一本讲述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为了寻找自己的梦、寻找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子,而历尽艰辛的成长的故事。

      首先,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根鸟为了寻找自己梦中的大峡谷,面对各种困难却不怕,而坚持梦想,永不放弃、执着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也正是应该让我们学*的精神。

      其次,根鸟在寻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善良的人,比如他的父亲、板金、独眼老人等。他们并没有因为根鸟的想法离奇取笑他,而是帮助、鼓励他追逐自己的梦。虽然他们都已长眠,可他们为了帮助根鸟所做的努力和付出,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每个人都有梦,可是我们在追梦时,遇到困难是否也能像根鸟那样坚持到底呢?读了《根鸟》后,它让我明白任何时候都应该在面对困难时不退缩,不要怕,这样我们才会慢慢成长,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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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01:21:03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说真的,福贵这个人的一生太过于悲剧了,生活在那个动荡战乱*土改的年代,看着自己的亲人,老婆,孩子,孙子一个个死去,福贵经历了一次次刀剜肉体似的悲怆哀痛!他是一个小老百姓,历史上千千万万中的一个,而他的一生折射了中华民族曾经经历的苦难创伤。从他的身上,从余华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不断前进变迁,一个民族的厚重感,人性的善良和韧性,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余华理解了人生,而福贵,也理解了人生。

      人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活着,就是生而为人,最伟大的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当我们有一天真正看懂了《活着》,说明我们已经真正经历了苦难,懂得了忍耐,扛起了责任,了解了人生。

      也真正,成为了一个人!!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这本书太悲了。看到十几页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很久之前就看过余华这本小说了,还看了电影,现在又看了一遍,很悲惨。

      男主人公身边所有的亲人个个都死去,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恐怕很难再有比福贵更命苦的人吧。富二代出身,吃喝嫖赌输光家产,气死父亲,随后母亲也病逝。命运总是捉弄福贵,儿子被无情地抽血至死,妻子任劳任怨,得软骨病病逝。女儿聋哑,虽找了个好丈夫,却生孩子死了。工地一伙人工作,偏偏死亡还是选择了徐家人,女婿又死。留下外孙苦根,吃太多豆子死了。上帝一次次无情地夺走了徐家人的生命,就只留下福贵一人,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多悲惨……

      然而福贵却享受着浓浓的温暖的亲情。母亲对儿子哪怕犯下天大错误也包容他;妻子对丈夫包容,体贴,忠贞不渝;儿女对父亲舐犊情深;女婿心地善良,待人真诚…

      现在的社会中,每个人经历的坎坷太多,抱怨也太多。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冲它笑,它不会冲你哭。当我们承受着太多的辛劳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时,享受着太少的成功时,想想福贵,想想活着的意义。

      不要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就像细粮吃多了要换口味吃粗粮,好日子过久了要找别扭添生气一般,看余华的书,就纯粹是找虐,明明知道人物是虚构的,却偏偏就动了感情,揪着心,甚至模糊着泪眼,听一遍,又读一遍。

      他偏偏叫福贵,其实他还真福贵过。祖上留下一百多亩的田地,如果不是赌博输掉,还不定将来又是如何呢(也难说,比如龙二的死);他经历了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爹是被气死的,娘和老婆是生病死的;儿子是为生孩子的校长献了太多的血而死,姑娘是因为产后大出血而亡;女婿是意外伤亡,外孙是自己忙于农务疏于照顾吃撑死的……福贵从年轻到垂暮,几十年间一个个送走了亲人,自己的身后,则是早已备好的枕头底下的十块钱。

      福贵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祖辈,曾经从一个地方因为种种迁移至此,历经四代,整整百年。当两地的后辈们辗转联系上时,已没有了共同的乡音、共通的感情,可是,我们却以自己的存在,共同证明着当年的一个男人是在怎样顽强的活着,并开枝散叶,余荫后辈。

      活着,就好;活着,真好。

      看完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如今的我们是有多么幸福啊!曾记得奶奶讲过她们那一辈生活的艰辛,饿的只能吃树皮;妈妈也说过她小时候因为没有吃的就吃辣椒,在学校能带着一份土豆丝的饭就感觉很幸福很美味了。当时都只是听听而已,不以为然,也许从未感受过,不能理解那种感觉。感谢余华用*淡无奇的语言叙述。艺术来源于生活。一切又显得那么真实,让我深深感到那个年代的艰苦,而那些亲情却又是很幸福很满足很简单;生在这个年代的我有多幸福,却有时候还会难过,不懂得追求最简单的快乐与幸福,有时候还会和妈妈吵架,不懂得关心妈妈体谅妈妈。书中的凤霞、有庆都是多么懂事啊。

      福贵的美好生活燃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却被作者不动声色的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他遇到过那么多难过的事,不幸的事,都走过来了,我还怕什么。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今天推荐的这本书,好多人应该都看过了。

      《活着》薄薄一本书,却让我舍不得放下,以前我知道这本书是个悲剧,所以一直不忍看。今天看完了,我却发现,这本书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福贵跟随着历史大潮,从不学无术的纨绔弟子,变成努力生活的农民,他能从过去中脚踏实地过日子,虽然他的人生中一直遭遇着不行,但是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给他温暖的人。有不离不弃的老婆,听话的儿女,老实的女婿,在被充军的日子里,还有共生死的伙伴。

      这里面,没有坏人害他,他逃不过的,好像是命运,但是他又一直努力的抗争着,努力的活下去。他赌博失掉了地,却在几年后土改免得被枪毙,他被*俘虏后,不想参军要回家,当不了*,却在批判中得以安命,是得是失,要看个人理解。最后富贵独自一人,养了条老牛也叫福贵,他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看到这里真是让人心酸,他就是用着这种方式,怀念着逝去的亲人,然后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富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这是美国《时代》周刊对余华这本小说的评价。在我读《活着》这本小说时,对作者余华还不了解,抱着一种轻松的心态去看这本书,却不想看到结局处,心情沉重。

      这本书从一个老人在夕阳下赶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干活切入,然后缓缓向我们展开这位老人的浮世绘,老人名字叫福贵,他曾经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后被*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然而,所有的悲剧才刚刚拉开序幕,他亲手埋葬了妻子,女儿女婿,儿子和外孙,最后只剩他和那头老牛,可这样,也是活着的啊。

      活着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但我们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我们要好好的活着,更要精彩优秀的好好活着,因为只有这样,我们自己的阅历变丰富了,我们就可以更好的,更有资本的'带领着我们亲爱的家人,可爱的朋友一起更好的生活,为这不知道花了多少年的多少次擦肩而过换取的今世相识相知的缘分增添些许色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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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 10:49:13
  • 《史记》读书笔记

  • 《史记》读书笔记(通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六十六篇历史故事,分别有:《大禹治水》、《纣王失天下》、《不食周栗》、《周公旦辅政》、《烽火戏诸候》、《掘地见母》、《齐国称霸》……

      《大禹治水》这一篇讲的是:在尧执政时,很多地方都发了大水,老百姓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尧派鲧娶治水,一直到尧逝世都没有治好水,舜执政以后,便派鲧的儿子去治水,他到了水灾严重的地方调查,研究水的规律与流向,禹带领老百姓日夜开凿河道,带着测量工具出发了。一天,禹刚好遇到了自己的家,他刚想走进家里跟他妻子聊天,就担心地说:“我还没有治好水呢!”他看了一眼,就走了。为了治水禹三过家门而不入,黄河上游有座龙门山,山很大,挡住了黄河水的去路,禹想:“要把黄河的水引入大海,必须凿开龙门山,可这工程量很大!”禹带领大家,用原始的工具在龙门山开山劈岭,最后治好了水,禹和大家欢呼起来!

      《纣王失天下》这一篇讲的是:殷商的最后一个首领叫纣王,他养了很多飞禽走兽,纣王整天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百姓生活痛苦,骂他*,谁反对纣王统治,纣王就施以重刑,把他们绑在烧红的铜管上。姬昌、九候和鄂候是纣王手下的三个部落首领,九候知道纣王喜欢美女,就将美女送去。美女不笑,被纣王杀掉。纣王还下令将九候杀了。鄂候劝纣王,纣王又将鄂候杀了。姬昌最后也被杀了。纣王临时抽调奴隶匆忙应战。战场上奴隶倒戈帮助周武王攻打纣王。纣王大败,只好自焚。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成语,我一般般喜欢这本书,因为有些词语还不是很明白。

      《史记》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朽、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刚正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着成信使照尘寰”,司马迁一部《史记》为我们诉说着古今的变迁,讲述着英雄的史诗。读罢《史记》,内心总有一个解不开的疑惑“何人可谓英雄”。

      或许有人说:“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可谓英雄。”我认为秦始皇不可。原因有三:其一、秦始皇虽扫*,但统治极其腐朽。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求取仙丹,耗费国力。其二、秦始皇教子不当,其子胡亥同李斯、吕不韦谋权篡位。其三、秦始皇自认功劳胜过三皇五帝,过于骄傲。

      再有人说:“西楚霸王项羽可谓英雄。”项羽此人优点极多——懂得爱民,英勇无比,破釜沉舟打败章邯。但项羽不懂得用人,未能重用亚父范增等一大批人才,虽在战场上扬言愿与刘邦决一雌雄,最终兵败自刎未能统一天下。假如项羽能重用范增等人,我想刘邦未必能称帝。不懂得用人,项羽不能谓之英雄。

      “汉高祖刘邦可谓之英雄?”我认为不可,汉高祖此人虽在破秦之时善于用人,但自从建汉后便开始大肆杀戮良臣,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开国功臣先后以“谋反罪”被杀,但还好有张良、曹参、萧何三人帮助,不然早就亡国了。

      文种、伍子胥、苏秦等不知功成名就之时隐逸归田,而偏偏去与君王同喜同忧,结果只落得自杀归天,也不能谓之英雄。

      蒙恬蒙毅兄弟二人,虽为秦始皇立下汗马功劳,但终究被胡亥所杀,而蒙恬却怪罪于修长城,岂不荒唐!更不能谓之英雄。

      至于那战国四公子:春申君、*原君、信陵君、孟尝君也是各有短处,不能称之为英雄。

      我认为春秋霸主齐桓公、晋文公可以当选为英雄。因为二人都曾在外流亡过,知道百姓疾苦,又有管仲、狐偃等忠臣辅佐,故能称霸一方。

      专诸报恩刺杀王僚,虽成但身死;豫让报智伯之恩二刺赵襄子,临死斩空衣报仇;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荆轲刺秦王未成被杀身亡……一生舍己为国,“义”字当先,个个可谓英雄!

      读史记,尝得古代酸甜苦辣,品得义士忠义英勇,历史的星空因有了一个个的英雄才不会黯淡。

      星光闪闪,愿英雄威名永垂千古;月亮寒寒,盼义士事迹流传万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的梦。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司马迁传写的《史记》,翻开《史记》我就感受到历史的凝重。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我们*有五千年的灿烂历史,而《史记》就占其中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故事》我一拿到书,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在这书中,我知道了好多伟大人物的生*故事,像*原君、信陵君的故事更是我以前听都没听过,看起来也是格外认真的,像项羽、李广、卫青的故事,虽然听过好多遍,但看却是回味无穷的,因为司马迁用他入木三分的洞察力和秉笔直书的责任感,写出了回味无穷的《史记》。

      在众多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大将军卫青的故事,卫青虽然出生低微,但靠姐姐卫子夫和自己的实力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在元五年,担任车骑将军的卫青领兵三万去攻打匈奴右贤王的部队,右贤王喝得醉醺醺的,压根没料到汉军半夜赶到,右贤王无力抵抗,带了几百个精壮骑车连夜北逃。此次战役,卫青大获全胜,由此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卫青和自己的兄弟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为国家的安定,百姓的幸福而奋斗,而拼搏,我真为汉武帝有这样一个好下属,百姓有这样一个好将军而自豪。

      卫青在开拓疆土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后来卫青的权势被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给渐渐削弱了,也真不幸。

      这本书是西汉时期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写的。他把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年间所发生的著名事件,以前的故事仿佛又再现了。这里记载了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说得是沛公刘邦和张良到鸿门拜见项羽,项羽在这儿款待了他们。范增几次向项羽使眼色,可项羽并没有理睬。没办法,范增只好让项庄进去舞剑,乘机把沛公给杀了。张良看后,知道情况有变,马上叫驭手告诉项羽。刘邦假装上厕所,趁机逃跑。正是因为项羽放走了刘邦,不然,谁会跟他抢。

      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侯,吃尽了苦头。原来,他曾为一位将军求情,从而的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苦刑,但他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活下来,写史记。司马迁坚持不懈、矢志不俞地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这本书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也让我们明白了许道理,看出人物的性格,如:《尧舜禅让》可以看出大尧品格端正,为了找继承帝位的合适人选,并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丹朱继位,而是让品行高尚宽厚仁爱的舜继位。

      读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历史,别人犯过的错误以史为记,增长我们的知识,使我们懂得更深奥的道理,教人向上。

      我爱读书,更爱读历史类的书,因为历史是一面镜子,能从中看到祖国璀璨的文化,更新我智慧的头脑,今年暑假,我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志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是一步伟大的史学巨作,是*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和明珠。书中再现了大量的历史人物,比如助燕伐齐的乐毅,无薪尝胆的勾践,纸上谈兵的赵括……

      就说纸上谈兵的赵括吧。他是长*之战的主要人物,事情就发生在公元前260年,赵国派名将廉颇率军驻守长*,他采用筑垒坚壁固守的办法,不与秦军交战,想拖垮秦军。秦军采用离间计,后来赵王听信谗言,派只会大谈兵法却没有实战经验的赵括代替廉颇,。赵括一上阵就让赵军全线出击,秦军后撤,利用赵括骄傲轻敌没有经验,一点点吸引赵军前进并断其粮道,堵截赵国援军,等到赵括发现自己孤立无援,想要返回之时才发现自己已被包围,秦军的虎狼之师把包围圈守得固若金汤。虽然赵括这位赵国的罪臣在最后关头表现出了一丝名将风采,身先士卒,却没有逃脱身中数十箭,战死沙场的厄运,他的失败也直接导致几十万士兵被迫投降,最后被坑杀与长*。

      赵括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时我在班里那可是“名嘴”,同学们和老师说的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不管什么我都能插上一嘴,还能侃侃而谈,非把大家都比下去不可。可事实是我动起手来就傻眼了。上学期的运动会也一样,一说选短跑运动员,我又开始大谈短跑要领和技巧,炫耀自己的短跑成绩,最后同学们一致推选我代表班级出战,结果却大败而归,面对同学们失望的眼神,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暗下决心以后一定多实践,少说空话。

      历史的教训犹在眼前,我们应该从这面镜子中照出自己的缺点,学*古人的优点,取长补短,继续书写我中华的璀璨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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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06: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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