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句子

关于读书笔记句子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读书笔记句子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读书笔记句子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读书笔记句子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句子(2k+) 语录(129) 说说(25) 名言(83) 诗词(227) 祝福(4) 心语(2)

  • 《*》读书笔记

  • 美丽
  • 《*》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阅读全文]...

2022-02-06 15:39:02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

      多看书籍对我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 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通”,对*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阅读全文]...

2021-12-16 11:14:26
  • 《父与子》读书笔记

  • 《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6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读的《父与子》是一本字很少的漫画书,它讲述的是一对父亲和儿子在生活中经历的一些事情,以及他们如何相处、如何处理生活中的问题。阅读这本书,会感觉很好玩,书里的父亲是一个光头,很疼爱自己的孩子,经常保护儿子,教会儿子很多的生活道理。书里的儿子是一个很乖又很聪明的孩子,面对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他能独立思考,同时遇到不懂的问题能主动请教父亲。书中父亲与儿子之间有过不愉快,互相捉弄对方,但最后他们都又友好相处了。

      读完这个本书,我的感受是生活中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开心,但是我们应该尽量少让别人不开心,多为别人着想,多给别人鼓励,多帮助别人,这样别人快乐开心,我们也开心,就像俗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父与子》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而幽默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角是一对“顽皮”的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他们是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一些解释,但有趣的漫画,却已经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而又非常快乐温馨的生活,他们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荒无人烟的荒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了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许多许多千千万万的读者们,但他们又不失搞笑,幽默之风。

      爸爸很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因为我从父亲的动作和眼神、表情中看到父亲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

      儿子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经常捉弄老爸,但又非常爱自己的爸爸,他还很贪吃呢!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但有一些与我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巨大的空间,非常快乐又自由的童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非常的善良,他们非常的淳朴,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概括的讲吧,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儿子呢,也很有趣。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于是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

      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这一篇故事,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由此可见儿子是多么聪明、顽皮、可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他们的书,图画中的含义,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他们两个父子感情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打小我就特别着迷于《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部世界著名连环画,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个吧!

      故事的题目是《再来一次,太有趣了》。话说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父与子等人到大海上游玩,正当他们玩得起劲的时候,突然,天上乌云密布,大海上狂风巨浪,眼看游船就要被大海吞没了。父与子等人都非常惊恐。这时,救护人员赶来了,救护人员立即发射吊篮,掉在了船的架子上,开始采取施救行动。

      第一个被拉上来的是父与子。父与子都非常高兴,父子俩很庆幸逃过了这危险的一劫,救护人员看着他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脸,继续进行抢救。

      被拉上来以后,这对父与子还得到了一些充饥的干粮。父与子悄悄地商量说:“我们等一下划着小船再回到大海上去,让他们再救我们一次。”就这样父与子又划着小船悄悄地离开了。

      救护人员再一次把他们拉上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这是两张熟悉的面孔,救护人员百思不得其解,惊讶地说:“怎么还是你们两位呀?”父与子异口同声地说:“再来一次,这太有趣了!”

      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今年暑假我读了《父与子》,一打开书,我就被这对幽默父子给吸引住了。他们的一举一动真有趣、真好玩,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父与子》每一篇都由几幅简单幽默的漫画构成。腆着大肚子的父亲和调皮可爱的儿子,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犯傻,一起出门……生活的点点滴滴汇聚成了各种温暖、感人的故事,父子之情就在这些小事之间一天天逐步加深。这些故事在逗人发笑之余,也让我们想起自己和爸爸相处的美好时光。

      我有一个温暖体贴的爸爸,虽然他很忙,但是他很爱我。《儿子的礼物》这一则漫画让我想起了大班时的一件事。记得那天是父亲节,老师告诉我们,父亲节这一天每个小朋友要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爸爸。听到老师的话,我急忙拿出彩纸,折了一把扇子,当做父亲节礼物。爸爸下班回家,看到我做的礼物,很高兴地收下,直夸我做得好看。虽然我做得不是很好看,但是爸爸说他感受到了我对他的爱。

      《父与子》里的每个小故事,可能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但是在儿子眼里,那确是独一无二的记忆,他的爸爸也是独一无二的。看完《父与子》,我懂得了父爱是伟大的,父亲永远是为孩子遮风挡雨的大树。从今以后,我会好好听爸爸的话,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当拿到《父与子》这本书时,我就被封面深深地吸引了。父亲圆圆的脑袋,胖得像气球一样的身体,让人感觉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儿子蓬乱的头发,瘦小的身躯,咋一看,真有点像邋遢大王。

      既然是《父与子》,我就让爸爸跟我一起读这本书。我们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有些有对话的,我就和爸爸分角色朗读。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特别是配图的漫画十分生动。看着看着,我们俩都会捧腹大笑。书中的爸爸为儿子做了许多事:帮他写做业啦,给他当马骑啦,陪他睡觉等等,我感觉到他们父子好相爱。

      其实我爸爸也为我做好多事:给我过生日,我走累了二话不说就背我,也陪我睡觉。我可能有点像书中的儿子,有点调皮,有点任性,有时候会惹得爸爸生气。我对爸爸说:“爸爸,你看,书中的爸爸这么好,还不会生气呢!”爸爸说:“那你看,书中的儿子还能得冠军呢!”正当我们争论不休时,妈妈听见了,过来说:“从现在开始,你向书中的爸爸学*,你向书中的儿子学*。那样改天就可以写一本金氏版的《父与子》了。”我听了,连忙说:“不对,妈妈,应该是《父与女》吧。”我们都会心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享受亲子阅读时光,它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总能给我带来欢乐。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父与子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和的心情,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让我感触颇深的课。课文讲述了一九九四年美国洛杉机一位父亲在大地震中不顾自己的安危,把自己的儿子以及14名同学救出来的传奇故事。

      课文是这样描述的:”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有人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试问一下,一个人在不吃不喝不睡的情况下徒手在废墟中挖了38小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课文始终围绕着父亲”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的这样一句话,让父亲坚定地挖下去,让儿子乐观地等待。当我读到”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时,我不由地流下了眼泪。

      原来,世界上不仅有伟大的母爱,更有父爱的无私。《地震中的父与子》让我感到的不仅是浓浓的父子情,更让我敬佩的是父亲身上的责任。是的,做人应该有责任感。这个世界赋予我们生存、求知、工作的权利,也赋予了我们一定的责任。生命原本是脆弱的,是责任给了它丰富多彩的色调,责任谱写了父与子情深的颂歌。人类因为有了责任而生生不息,社会因为有了责任而日新月异。所以做人就应该有责任!

    [阅读全文]...

2022-04-05 12:02:04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阅读全文]...

2021-12-02 17:53:53
  • 父与子读书笔记

  • 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3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父与子读书笔记(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听说过《父与子》这本书吗?它是德国的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的作品。卜劳恩对自己的父亲和孩子那真挚的爱是他创作《父与子》的源泉,这种爱是伟大的。

      最*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节选自《父与子》中的一篇漫画。在有趣之余,我还感受到一种父子俩无私奉献的精神。有一天,父与子悠闲地在广场上散步,儿子边走边津津有味地吃着点心。突然,耳边传来咕咕的叫声,他抬起头,看到几只雪白雪白的鸽子,他想:鸽子一定是饿了吧!于是儿子毫不犹豫地就将手中的食物一点点分给鸽子吃。瞧,鸽子快乐地啄着食,儿子脸上也溢满了满意的笑容。这时,从远方走来了一位穿着华丽的贵妇人和一位穿西装的先生,贵妇人手上抱着一些鸽子的食物,另一个人则捧着照相机。趁着鸽子簇拥在食物周围时,这位先生拍了一张照片。做完了这些事之后,他们挥挥手将鸽子赶走,便得意地走了。儿子看到贵妇人走了,继续细心地给鸽子喂食。这时,一个善良的天使飞过来吻了他一下,他快乐地露出了笑容。

      看完这幅漫画,我对那些装腔作势的人十分厌恶。如果他们对鸽子施舍只是为了炫耀或是为了达到某种自私的目的,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儿子为了给饥饿的鸽子们喂食,把自己美味的食物让给了鸽子,这是多么可贵!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受到天使的赞美。我要多学*他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奉献。我想我们的社会上如果少一些为了某种目的而“奉献”的人,多一些像父与子这样无私奉献、善良的人,那世界将多么美好啊!

      当拿到《父与子》这本书时,我就被封面深深地吸引了。父亲圆圆的脑袋,胖得像气球一样的身体,让人感觉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儿子蓬乱的头发,瘦小的身躯,咋一看,真有点像邋遢大王。

      既然是《父与子》,我就让爸爸跟我一起读这本书。我们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有些有对话的,我就和爸爸分角色朗读。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特别是配图的漫画十分生动。看着看着,我们俩都会捧腹大笑。书中的爸爸为儿子做了许多事:帮他写做业啦,给他当马骑啦,陪他睡觉等等,我感觉到他们父子好相爱。其实我爸爸也为我做好多事:给我过生日,我走累了二话不说就背我,也陪我睡觉。我可能有点像书中的儿子,有点调皮,有点任性,有时候会惹得爸爸生气。我对爸爸说:“爸爸,你看,书中的爸爸这么好,还不会生气呢!”爸爸说:“那你看,书中的儿子还能得冠军呢!”正当我们争论不休时,妈妈听见了,过来说:“从现在开始,你向书中的爸爸学*,你向书中的儿子学*。那样改天就可以写一本金氏版的《父与子》了。”我听了,连忙说:“不对,妈妈,应该是《父与女》吧。”我们都会心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享受亲子阅读时光,它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总能给我带来欢乐。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父与子》全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幽默搞笑,充满温情,我经常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父与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而我更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在漫画《绘画的局限》中儿子的顽皮捣蛋和机灵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曲棍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曲棍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观察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今天妈妈帮我在网上购了三本书,其中一本为《父与子》是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所着。翻开封面,全书是彩绘版的漫画故事!一个个都是讲了父亲与儿子的小故事,每个都非常生动幽默!看得我不时捧腹大笑!

      下面我就为大家复述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假梦游者”:儿子睡觉睡醒了,想吃糖果,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上“梦游者,不得惊醒,免生危险!”并穿上线挂在脖子里。他推开房门,径自来到糖果桶边,父亲看着儿子把糖果桶拿回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也没敢把儿子惊醒。儿子终于吃到了糖果!

      “幻想破灭”这个故事非常搞笑,父亲与儿子来到一个只有动物没有人的小岛上,他们想种稻子来填饱肚子,他们俩一起努力种出了第一课稻子,非常高兴并幻想有朝一日用这一棵稻子的种子种满整个小岛。这样他们想做的面包、蛋糕…也就没有问题了,正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美梦之中时,天空中飞来了一只小鸟,鸟儿在稻子上空盘旋两圈就飞下把稻子的种子全部吃光了,唱着歌儿快乐的飞走了。父亲和儿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鸟儿把他们的唯一一棵稻子的种子全部给吃了。

      这个假期,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它的内容丰富,有很多个故事,只有图片,没有文字。可是这些没有文字的图片让大家从中获得了无比的快乐。

      书中的父亲留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下面长着一个大肚子,总穿着一件马甲,小小的眼睛大嘴巴,长相很滑稽。儿子一头乱发,个子矮矮的。作者用夸张的手法把父与子的外貌表现的淋漓尽致。

      书中的故事很吸引人。比如儿子打翻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是发现儿子的裤子破了,就先帮他把裤子缝好,儿子以为没有事了,可没想到父亲缝完了照样打他。还有一个故事是“哄儿入睡”。父亲用尽各种办法哄儿子睡觉,可是儿子十分顽皮,不管父亲怎么哄,都不睡。最后父亲累的自己睡着了,儿子见了,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睡了,这个故事表现了他们父子情深的关系,让每个看了的人都感受到他们的幸福。

      父与子这本书给我的假期带来了很多欢乐,也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开心的同时也体会到更深的寓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埃·奥·卜劳恩是20世纪30年代成名的德国著名漫画家,《父与子》是他的长篇连环漫画作品,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籍,它会让你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的立场而融入孩童的本真世界。

      最*疯狂迷恋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的漫画集《父与子》。这是一本超级幽默亲切的连环漫画书。书中的主要人物是一对可爱而有趣的父子。幽默搞笑的故事看得我每次都捂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但看过之后,也深深体会他们父子间暖暖的爱。

      书中的父亲童心未泯,不但行为举止让人捧腹大笑,而且外貌形象也很滑稽可爱。你看光秃秃的脑袋贼亮贼亮,一双小而圆的眼睛,留着一大把黑胡子,挺着一个特别肥大的肚子。特搞笑吧!

      《引人入胜的书》这个故事尤其经典。晚饭时间到了,爸爸妈妈都已在餐桌前坐下来了,可儿子上哪去了呢?“你去看看,你家宝贝儿子在做什么,怎么还不来吃饭?”于是,妈妈让爸爸——去房间找儿子!这时,儿子正趴在自己房间的地上看有趣的幽默漫画书呢!见爸爸来叫吃饭,儿子一骨碌爬起来去客厅吃饭。“咦?你爸爸呢?他不是去喊你吃饭了吗?”妈妈看看餐桌上还是少一个人,肚子已经“咕噜咕噜”直叫,很生气!“我去”。儿子起身又出去了。原来爸爸正趴在儿子房间的地上看儿子刚才看得幽默漫画书呢。这时候的爸爸就是一个不折不扣老顽童,早已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一个人沉浸在书里,双手托着腮帮子看上去就是一个长不大的老小孩。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好玩有趣的漫画故事,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精彩和幽默。父亲和儿子之间像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他们热爱生活,充满温情,他们善良正直又真诚。看了这本书,好希望我的爸爸也能和书里的父亲一样可爱好玩,少一些威严和火气,多一些幽默和温情。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阅读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让我们进步。所以,有一本好书,就更能陶醉你的情操,增长你的知识,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父与子》。

      这本书出自德国大师矣奥卜劳恩之手,作者通过漫画的形式,描述了父与子之间的一件件小事,那一个个生动、有趣又形象的讽刺漫画,就像一个个谐音歇后语一样,不但有表面意思,还有内在涵意。书中的儿子是一个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父亲则长着一大把胡子、光秃秃的脑袋下面有着肥大的身子,他和蔼善良,却又经常被人嘲笑。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但作者用画笔画出了一个个父亲与儿子之间比比幽默的小故事,有时看着上面生动形象的画面,我会发挥自己的想像,有时我又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让自己完全地轻松一下,我会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或是感动,或是感叹,或是欣喜万分,或是……在这里,我体会生活中的美好,并从中体会更深层的寓意。

      就拿《圣诞礼物》这则漫画来说吧。圣诞节快到了,父亲给儿子买了漂亮的小帽子、枪和围棋当做圣诞礼物送给儿子。儿子也用自己*时攒下来的零用钱给父亲买手套、拐杖和领带。当他们看到对方买给自己的礼物时,都感动地流泪了。他们一起唱歌、一起弹琴、一起围着圣诞树绕圈……晚上,父亲看着儿子睡觉时戴着他送的帽子,拿着枪香甜入睡时,自己也开心的笑了。看到这温馨的一幕,我感动地想哭。虽然书中,淘气的儿子时常会恶作剧的“捉弄”老爸,但他有时也会用他的小聪明帮助父亲解决问题。

      虽然父亲和儿子都有缺点,但他们感情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乐于助人,而且他们之间有一座“心灵桥”,彼此相互诉说与倾听,这一种沟通,是我们男孩子多么渴望的啊。*时,我也经常向爸爸诉说,爸爸就像我的兄弟一样,开导我、帮助我,我喜欢这种通过沟通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我心中,“父与子”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漫画书,我更想说这是一本人生的哲理书,通过画中的含义,它让我备受启发和教育,它会让我想起很多我跟爸爸之间的`一些趣事,它让我感受到纯真的父子之情。我心中的好书——“父与子”,故事中的人生道理让我在今后的人生中始终受用。

      今天,老师给我们介绍了一本80余年而不衰的漫画书——《父与子》,书中处处体现了人们向往的生活,我百看不厌,对它爱不释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幅《骑大马》:

      有一天,不知儿子怎么了,又哭又闹,吵得全家都烦!爸爸就上楼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小祖宗啊!你别闹了!什么事让你不开心呀!”爸爸恳求道。谁知道儿子听完这话脸比翻书还快,大叫道:“我要骑大马!我要骑大马!陪我玩!”呵!还以为什么事!就这事?小菜一碟!爸爸二话没说就当了马,儿子骑上马高兴地叫道:“驾!驾!”爸爸也爬着走,父子俩在房子里走了一圈!

      爸爸想:这回行了吧!可别嚷着去外面。说时迟那时快!儿子张着大嘴叫道:“去外面走!大马去外面!”爸爸无奈地爬了出去,生怕这小祖宗闹啊,只能听他的。大街上的人一看都惊呆了!嗯?这儿子咋骑在爸爸身上?

      这街上的人都议论纷纷,满脑问号,有个行人为了看这父子俩,骑车撞树了!这人要点儿背,喝口水都塞牙!刚巧正前方有条狗挡道,俗话说:好狗不挡路!可关键是这条狗不是好狗,因为它被眼前这一画面“吸引”住了,狗的心里想:这是什么同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身上的毛去哪了?长得还这么特别,上面还骑一位!

      还好我胆大没被吓死!“大马!去!赶走他!”儿子依然开心地叫道,爸爸真是太爱儿子了,居然做到这种地步:张开大嘴就像狗扑过去!狗都没反应过来,被吓得一蹦三尺高,接着扭头就跑!边跑边叫:“汪!汪汪!汪汪汪……”意思是:哇!朋友!听我说!这什么鬼?啊……父子追着狗跑,路人哈哈大笑!

      这幅看完后,我又哭又笑,书中父亲是为了儿子什么都肯干,就像我们,小时候,我们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什么,为了你,父母什么都肯干!常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可父爱也伟大,只是它不愿显露罢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在。

      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感动天地的父子情——《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阅读全文]...

2021-12-25 14:13:21
  • 绿读书笔记

  • 绿读书笔记(精选7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绿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看了一篇文章,是由朱自清写的,书名《绿》。这里写了梅雨潭的绿是多么奇异;梅雨潭的绿是多么醉人;梅雨潭的绿是多么可爱;梅雨潭的绿是多么明亮……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对比的艺术手法,并且用大量的比喻、拟人、夸张的修辞手法,使诸多美丽景色,构成了动态的感人画卷。

      这就是这篇文章的特点。我对这篇文章印象很深。有很多非常的生动的句子:“那醉人的绿啊!仿佛一张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摸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吗?”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眼前就浮现出了那绿,那绿招引着我,使我无比的神往,我要扑向它的怀抱!

      啊,要是处处都有梅雨潭的绿,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干净,没有因为环境的污染而生病致残甚至死掉。我们如果都想让自己的家园多一份绿,出一份力,我想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丽!

      当我读完《绿》的时候,我被被深深地陶醉了,在这绿的仙境中我仿佛真的感受到那么明亮、深密、醉人的绿。

      从文字间,我轻轻地抚摸,细细地品味,用心地感受。我仿佛飞越了时空,与朱自清爷爷并肩站在梅雨潭边。当瀑布从山顶直泻而下时,我会不禁吟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虽然梅雨瀑布没有诗中的壮观,没有诗中的高耸入云,没有诗中的……却有着独有的晶莹多芒,独具风韵,让我不禁感慨万千。放眼望去,梅雨潭犹如镜般明澈,有节奏地摇荡,在深绿地伴衬下,散发着魅力,或像深色的翡翠、或像水嫩的豆腐,或像带露的碧叶,真怕无意间碰碎了它。

      若不是它离和的神光,怎能吸引朱自清爷爷的注意;若不是它神奇的魅力,怎能使朱自清爷爷为它赞诵;若不是它晶莹多芒的瀑布,怎能让朱自清爷爷为它惊诧。它没有长江一泄千里,它没有兵马俑般世界闻名,它也没有长城壮观宏伟,它只有那种清新脱俗的绿,清澈如境的明,颇似豆腐的嫩,那种独有的魅力。

      绘画的美,动态的美,音乐的美全部集中在了朱自清爷爷的笔下。他写出了对梅雨潭喜爱,对温州的赞美,对大自然热爱。在笔墨的渲染下,我也被这奇妙的大自然迷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让我愈来愈佩服这鬼斧神工、美丽神奇的大自然。

      怀着遐想、怀着感慨、怀着憧憬,合上书本,激动之心久久不能*息,梅雨潭的那抹绿总是在眼前浮动。

      天清晨,我坐在窗前的椅子上,读朱自清的散文《绿》。题目,只一个“绿”字,而文章却是洋洋洒洒,好几段。我不由好奇起来:绿,到底能作什么文章?

      窗外,草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都是绿的。我眼前的绿和作家笔下的绿难道有什么不同吗?我细细地读起了《绿》: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潭水的绿是在摇荡的醉人的奇异的绿,是清而温润的;哦,原来绿真的那样丰富而多姿,而每一种绿在朱自清先生的眼里都是那样富有韵味而值得回味。合上书,冥想,忽然间,草的绿多姿了,草有嫩嫩的绿,黄黄的绿,就连草尖的露珠也染上了浅浅的绿。树叶是黑绿的,每一片都有着各不相同的纹理……在浮想联翩中,我会心地笑了。

      记得一次去爬山,走在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我却并不抱怨。我留意着脚踩在每一块石板上时的声音。那声音与记忆里不同,有时它“咚”的一声,很短促,又很清脆,传入耳畔,犹如钢琴上的某一个琴键的跳动;有时它是沉沉的一声响,仿佛鼓槌重重地敲在你的胸前。石板成了琴键或是拨动的弦,或是跳跃的鼓点,在我脚下欢跃着……想到这些,我不禁再次体味起《绿》中那意韵无穷的绿的境界。

      也许,就是《绿》吧,让我的心灵变得细腻而灵动,让我的世界变得斑斓而多韵,我常常这样想。

      朱自清的文章,一篇《绿》,一篇《荷塘月色》,还有一篇《背影》,那梅雨潭深邃的绿,婷婷玉立的荷花下脉脉的流水,父亲拿着桔子爬上月台时那蹒跚的背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梅雨潭的绿是那样的迷人,那样的令人心旷神怡,是那么的惹人喜爱!难怪作者会生出想抱它的念头。

      重读《绿》,再次体会到了那种被大自然所包围,所吸引,所感动的情怀。朱自清看到了那醉人的绿,用漂亮的词句去赞美它,用华丽的比拟去装饰它。

      绿是生命的颜色,也是花草树木的颜色,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珍惜身边这醉人的绿!

      《绿》一文,作者根据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独具匠心的构思,创造了一种严谨、自然的结构方式。同时,作者善于抓住景物的形象来描绘,组织成一幅美丽、生动、感人的风景图画,造成一个新鲜优美的散文意境,从而歌唱出充满青春活力的"绿"的赞歌。"绿"的成功创作,是跟作者崇高的思想基础、严肃的写作态度和高深的艺术造诣等密不可分的。

      全文短小精湛只有三个自段。第1自然段写作者游西湖的总感觉,作者把西湖景色的特点概括成一个绿字,醒目地突现出来。这个绿字吸引我来到西湖边,使我流连忘返。2、3自然段课文围西湖的绿展开,分别写了灵隐花港观鱼两地绿的特点。写灵隐的绿,绿得“苍翠欲滴”,绿的发黑,绿的发蓝;而花港观鱼的`绿,则绿的鲜,绿的亮。只觉的一种蓬勃的生机跳跃,这样的清晰的结构,这样生动的抒情,适宜于朗读。

      大凡喜爱和熟悉朱自清散文的读者,都无法忘怀他那洋溢着诚挚而又深沉的父子之情的《背影》,以及他那淡雅清新,诗情画意的《荷塘月色》。这位浙江才子善于应用质朴,鲜活,细腻的文字,为文或缜密,或含蓄,或绮丽,或洗练。他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要数那类绮丽纤裕,美景美意,细腻温婉的佳作了。《绿》便属于这类!

      本文着眼于梅雨潭的绿,通过一系列精心雕刻的意象和“人化”的意象,应用对比实描手法,将梅雨潭鲜润活泼的绿呈现于读者眼前!

      首先,在行文中,作者细描出梅雨瀑的有声有色:“花花花花的声音”,“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还有那“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的梅雨亭,以及“晶莹而多芒”,“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的水花。作者用这些精美的意象酝酿着,在一个潭清瀑美,亭奇水魁的意境中引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梅雨潭的绿。那醉人的绿,那奇异的绿,那厚积的绿,在作者细腻的感情里就如“少妇拖着的裙幅”,“跳动的少女的处女的心”,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又如“温润的碧玉”,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美质,以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使读者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其次,作者用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扬,杭州虎跑寺*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与梅雨潭的绿相比,不是太淡就是太浓;再让西湖的和秦淮河的绿与之相比,则不是太明就是太暗。四次的对比,四次的升华,将梅雨潭的绿活脱脱的呈现。

      然后,作者是这样活化梅雨潭“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但你却看不透她”,“可爱的,我将用什么来比拟你呢?”“我送你个名字,我从此就叫你'女儿绿'好么?”这哪里是和梅雨潭对话,分明是和心仪已久,貌美心慧,娇柔可爱,但又不可及的少女呢喃啊!情话般的言语,轻煽读者之情,让人沉醉在这动人动心的意境中,作者对梅雨潭的绿真挚的喜爱之情一览无遗。

      再者,不可忽略的是开篇独成一段的“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和与其呼应的结尾自成段“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乎重复的一句话,本已强调了梅雨潭醉人,奇异,厚积的绿的无以比拟的美感了,一个“不禁”更将此情升华,把梅雨潭的绿的情韵推上最高境界!

      此番美感与意境,此种写作技巧。使我不禁叹之:妙哉!

      朱自清的散文写的大多是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我特别喜爱看他写人写景的文章,他的文章真所谓是*淡中见神奇。

      其中一篇写了通过卖艺、卖物而生活的外国乞丐,这篇文章仔细地介绍了各色各样的外国乞丐,如画丐、乐丐,文章的描写极为细腻,其中还列举了乞丐画画的三种花样——双钩、双钩和画四五方风景,对这三种花样描写的十分简练,其中描写道:每一个字母约一英尺见方,在双钩的轮廓里精细地作画。字母整齐匀净,通体一笔不苟。

      充分体现出了这些画丐画画的熟练程度,更可见他们是通过无数的练*,才练就了这么一套求生的本领。而在朱自清的笔下,对于乞丐又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他们也是值得尊重的,而乞丐也算是种特殊的职业。

      而朱自清写景物时,更是生动形象,能十分巧妙地向人展现所描写的事物。他在描写白水漈的瀑布时,写道:所以如此,全由于岩石中间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里,无可凭依,凌虚飞下,便扯得又薄又细了。当那空处,最是奇迹。

      白光嬗为飞烟,已是影子,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但她的手才松。它又像橡皮带儿似的,立刻伏伏贴贴的缩回来了。

      简练的一段文字,已经生动详尽地写出了白水漈的瀑布奇观,让人感到那神奇的瀑布正在眼前,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则写出了瀑布临空处时的忽然消散之感,其写作手法着实让人叹服。正因为朱自清的散文散发着非比寻常的文学韵味,才使得这些创作对世人产生巨大影响。

      这篇文章融情于景,作者用全身心来体味着梅雨潭的绿。全文仅四段,结构则较为紧凑。作者十分注意对词语的提炼、妙用,从而极具亲和力,紧抓读者的心。此外,文章的修辞与抒情运用也恰到好处。这便是它使我沉醉的原因了。

      文章起笔突兀,自然点题,这般开头,使读者留有悬念,同时,作者说这是“第二次”来此地,才“惊诧”,是我猜想可能作者第一次云游此地时,可能因季节、气候、心情以及背景而无缘于此景。

      第二段,作者妙用动词,行文流畅,质朴,向读者交代游踪,同时为下文对梅雨潭的精妙描写酝酿、积累情绪、做铺垫。其中,“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里的字用得尤为精妙,因黑白分明,这“镶”字便浮现于作者的脑畔中了。还有,“这个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其中“踞”字运用得极为生动、传神,顿生雄壮之感。还有,“绿意”隐隐露出盎然,颇具感染力。

      第三段,作者放下了包袱,荡开一笔,便可安心于梅雨潭中了。第一句,“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通过“招引”“追捉”两词呼应,极有意境美。来到潭前,作者的心与潭水融为一体,抒发着自己对潭水的热爱,他想用身体与潭水接触,因为他太爱这个绿了。

      抒情时,作者说出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感受,再配上助词,就相当富有诗意。作者用少妇的裙幅,少女的心,鸡蛋清的软以及温润的碧玉来从静态、动态、亮度、质地及色彩多角度来比喻潭水,接着又用对比的手法,表明潭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其中还运用了反问句加强语气。段尾,作者表达出他美好心愿的同时,用细腻贴切的语言感染着读者。

      最后一段,首尾呼应,意味深长。

      一直以来对绿就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的心情,这种心情总在心头涌动,但总说不清道不明,直到读了我的扬州老乡朱自清先生的散文《绿》。

      先生在文章的开头这样说道: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初读文章,就被这他的惊诧所吸引,我不明白一色的绿为何让他这般的惊诧,从小生长在农村,见惯了禾苗的青绿,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绿,怎么还会有人对绿有这样的感觉呢?我顺着他的惊诧望去,梅雨潭在他的笔下竟然有着如此“醉人的绿、奇异的绿、厚积着的绿”。“飞花碎玉”般的瀑流流入像“一张极大的荷叶铺着”的潭中,“闪闪的绿色”如“离合的神光”,皱缬着的绿波像“少妇拖着的裙幅”,滑滑地明亮着的水光像“柔软鲜嫩的鸡蛋清”,纯净的水色像“温润的碧玉”,整个深潭像是“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鲜润”。先生用了大量的生动、形象的比喻,从视角、触角、感觉等角度展示“奇异的绿”、“醉人的绿”。置身于他的绿中,我也被感染,被陶醉,也惊诧于梅雨潭的那一片绿意,甚至生发出许多感悟来!

      是啊!绿也许就是生命的本源,绿也许就是生命的体现,绿也许是生命的慰籍,绿也许就是生命的圆满。张开眼,绿随处可见。不管是枝繁叶茂的大树,还是零星点大的小草,都在向你昭示绿的存在。绿,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每一片绿,都洋溢着生命的希望和澎湃的激情。无需纷乱的点缀、无需斑斓的色彩,简简单单、素面朝天,也能给人深深地感动。每一片绿都能让人联想到浓郁的春光,蓬勃的青春,崇高的理想,热切的希望……无论是春天的播种、夏天的勃发,还是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孕育,无一不是绿的创举。领略着自然界各种生命舒展着的绿色生机,人的心头会滋生出一种对生命的渴望。在生机盎然的大自然的绿色面前,人可以也应该让精神世界留一抹葱茏的绿意和一脉天籁的气息,留住生命中绿色的纯粹,让自己的生命状态轻松、自由、博大、快乐。当你遇到挫折或是不愉快的事情后,为何不扑入绿的怀抱中呢?绿意融融足可熨*你心灵的褶皱。尽情欣赏这种简单,用心感受这份自然,难道还不够吗?

      回眸先生文章里满潭撩人欲醉的绿和悠然宁静的美,我已不知归途。“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探寻先生的感情脉络,我想先生已把勇于探索进取的精神和对光明和理想的执着追求满蓄在对一潭秋水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描绘中了。这一切应源于先生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激情。沉浸在先生描绘的深深的绿中,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升腾起来,仿佛变成一只扇动着翅膀的绿蝶,也在这个充满生命的绿色世界快乐地翔舞!

      品味绿色,感受生命;品位绿色,感悟生活。那一片我心中的绿啊。

    [阅读全文]...

2022-02-21 21:53:14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的故事。是一部特别感人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庸。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质,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能够透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的春生。

      **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常常……做人还是*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从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我喜爱与年迈的老者交谈,正因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阅读全文]...

2021-11-24 06:12:11
  • 《呐喊》读书笔记

  • 呐喊
  • 《呐喊》读书笔记(精选18篇)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呐喊读书笔记(精选18篇),欢迎来参考!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很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和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著。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通过阅读《呐喊》,我看到了人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矛盾,鲁迅通过对封建制度及陈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当我阅读完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后,通过鲁迅的直抒胸臆,我看到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狂人是一个迫—害狂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式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与仇恨。儿最让那个鲁迅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他借助狂人之口,鲁迅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的腐败: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腐败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

      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美好,全是这些革命人士用鲜血换来的啊!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让祖国更加繁荣,更加强大!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是鲁迅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情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希望*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那时人们的。《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与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

      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因为有了希望,我们做着。然,倘若希望若有若无,倘若一次次的希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那希望就会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最后,就会死亡了。心死也罢,团体灭亡也罢。死了,还怕什么?只是一种遥遥的感觉罢了。

      突然间想到了一句歌词,“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还是该勇敢地留下来。”嗬嗬,走开,对于某些人来说,很容易。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比留下来更难。一个真的猛士,当他发现它周围并没有敌人,然而,却总是“同志”的暗箭纷纷而来的时候,他会死不瞑目的。也许,应该达成妥协。能够吗?鲁迅先生没有做到,我想,做到的人就没有了。于是,我想,要么彻彻底底的投降,要么战斗到底,哪怕粉骨碎身,也要争取“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有的时候就不该讲真话的。其实,真理每个人心中都有,只是不见得有人用于说出来罢了。真的猛士,也需要学会斗争。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因此,鲁迅先生的名作也十分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因此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这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礼貌的大旗,发奋学*,为发扬祖国礼貌而奋斗!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之后,我感觉有点沉重,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

      还没看之前有点彷徨,毕竟鲁迅是一位文学家,而且成就很高,对于他的作品我可能会很难读懂,而且我们这个时代,很难感受他当时那个时代的情景,是我们很难去摸索的东西。所以我只能按照我的理解,把我所读的写一个体会。

      他的故事集其实写的内容大体相同,可能也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当时那个时代的悲哀吧。黑暗的登记制度,不*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能够站起来,*人可以走出愚昧!就比如描写阿Q的精神说,祥林嫂的无助,与当时的封建。

    [阅读全文]...

2022-01-26 06:06:07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通用21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书笔记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很早以前就知道有《活着》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找来阅读。*几天又经常听到读书会的会员们在讨论余华的《活着》,便到阅览室借来并急迫的读完。

      《活着》的作者余华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冷静的、*常的笔调,用至真至诚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位叫富贵的老人极其不*常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有的地主家的少爷。年少无知的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后将庞大的家业全部输光。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沦落的靠租地为生的佃户。巨大的人生落差,刺醒了他麻木的心。他开始孝敬母亲、关怀妻子、怜爱孩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去为母亲请郎中,却在路上被残兵抓了壮丁,被抓后母亲病死。以后他的儿子有庆在为学校的校长献血时,却被不负责任的医生酬谢过量致死。他的女儿凤霞死于产后大出血。他的妻子家珍在两个孩子去后也撒手人寰。他的女婿二喜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惨死。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因贫穷,吃豆子被撑死。亲人相继的离开了富贵,孤独的富贵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继续活着。

      富贵只是千千万万那个年代中的人物的一个缩影,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世的残酷与个人的渺小。作者在《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是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其实活着是一种证明、一种历练。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生活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余华的《活着》,这正是生活的本质。如海的眼泪,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充满了力量。

      那福贵的母亲的白发与撒手西去的愕然。这是面对的自己身边第二位至亲的离去。那福贵女儿的难产而死的痛,那福贵妻子的软骨病,那福贵儿子失血过多而意外而来的丧子之痛,还有那福贵的老爹含泪逃离了支离破碎的徐家……随着一支毒箭的打击,又一支,再一支的刺痛福贵那早已野哭决然的心。死者的死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更像是噩梦的一场解脱,而痛苦的枷锁全部转而拷向福贵一人之身,除了心在眼泪里泡渍,还有生活的重担,活着的坚持。

      伟大的人格也许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福贵的一生写满了绝望的不存在,面对着眼前的绝望之境地一点点地长大,渐渐脱去徐家少爷的光荣放荡,成就一个坚强乐观的农民。这精神上的成长远比身体上成长珍贵得多,珍贵的力量,这来自于对活着的亘古不变的态度与信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格强大。即心态与观念造成了福贵自我与外界如此黑暗的隔膜与保护,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还有伟大的毅志,活着的希望。

      他们说,人生不过一场戏,各人有各人的角色与台本,可福贵就是那偏要不服命不认命的坚韧不听上苍的调度,那满怀的倔强,那满腹的荒唐,那满怀发谥的期待,如若上苍发出死亡的调度也决不顺从!只要热血生命仍在骨头里嶙峋作响,就是要活着。拼死才能拼出活头来,总有信仰会排空而来,而来与活着的福贵相遇,走在尘土飞扬的道上,活着自己的人生。充满了力量,活着的色彩。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世上千千万万,老来风味,大抵都是在活着,谁都逃脱不了活着的欲望。生生灯火。明暗无辄。活着,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也可千回百转抱有希望,真心不感到死之苦恼!

      余华是当代著名的作家,虽然他所写的作品不是很多,但是本本都是经典。《活着》,就是他的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今天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就想把心里的想法一吐为快。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富家的少爷,但是又因在外吃喝嫖赌,把家里的105亩地都输给了龙二。他爹也因此被他气死,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从苦根死后,他没有了随着已故的亲人,只买了一头老牛天天在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像其他农民一样劳动着。

      他的一生也是处处经历坎坷的,赔完了地后,父亲被气死。只得和母亲妻子和女儿生活。最后母亲得了重病,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又被抓壮丁。几年后,遇到*,回到了家乡,而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得聋哑。后来,儿子有庆,因为*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缺血,可是其他人的血型对不上,只能抽有庆的。但是大家都想着救活*的,谁还会管有庆呢,最后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后来嫁给了二喜,在生孩子时也因为大出血而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很伤心,三个月后也死了,二喜在工作时因为失误被水泥板夹死了,他的孙子,凤霞的孩子,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这样,整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个人了,他就买了一头老牛,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陪自己度过以后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只要坚持活着,活着本身的意义就存在希望。有人说其实在这个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对于福贵来说他始终没有绝望。虽然身边的亲人接连离他而去,可是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生命的磨难最终会随着时间,渐渐的在记忆中消退。福贵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可是当他老年时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他并没有充满绝望。

      翻开册页,心中涌上沉重,却也交织着欣喜。作者*乎严寒的笔调洋溢着达观,一起印证一个时代的艰苦、崎岖与苍凉。一次次生离死别,含蓄却苍凉,展示着生命的藐小与短暂。家道中落的悲痛,强征兵役的惨痛,双亲去世的痛楚接二连三,在为“活着”而“活着”的信仰的支撑下,次次冲击后福贵仍旧持续坚持着。孤苦伶仃的晚年里,他只能与一头相同名叫“福贵”的牛作伴,回忆从前,他需求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法哭,在去世的随同下活着。”他用他的终身告诉我:活着是一种历练,活着是一种夸姣。

      “活着的大街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耐,去忍耐生命赋予咱们的职责。”活着是任何人也无法确定的,有的人在年月中感知到活着的意义,所以得到了生命的价值与永久。可是有的人活着,失掉了寻找的方向,活得苍茫;失掉了的斗争的抱负,活得可悲;失掉了夸姣的等待,活得艰苦;失掉了脚下的路程,活得愚蠢。其实活着,并非要流芳百世,轰轰烈烈。过火寻求声望,常常是身心俱疲却也无所得。“****才是真”,不要过于苛求,不要有太多的留鸟,漠然面临,活跃掌握,爱惜当下。

      日子是人生一片广大的郊野,而磨难亦是一种遗言的耕种。它在落寞时润泽干涸的心灵,在怅惘时指引行进的方向,在无助时鼓动失落的现实,它可以使人在窘境中刚强,在普通中非凡。

      这样一句俗语被人们口口相传:“好死不如赖活。”确实,人们总是在根究生命的本质与活着的意义,以为人活着是为了抱负、贡献、芳华、斗争,诸如此类,却疏忽了人生中最真的东西——“活着”,不论境况怎么,不论坚持着是为了什么,咱们都应该为“活着”而好好活着,这是人生最基本的信条,没有什么比生命愈加有价值。就如人生旅途上的朵朵小花,咱们铢积寸累地采摘,那些朴实无华的花朵,也会变成生命的花篮。

      人生中没有什么走运或是不幸,生命仅仅静静地、**地活着。善待自己,爱惜生命,掌握人生。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灾难、无聊和*庸。

      ——余华《活着》自序

      这是一个不同往日的假期,新型冠状病毒肆意横行的假期,我看到了生死穿行的病人和无畏逆行的白衣天使,这使我深深的触动。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带着疑问我拜读了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几个,余华借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就是一份信念,即使身处逆境,也要热爱生活。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富贵的悲惨经历,年轻时他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验生活的艰辛,才终于明白家的温暖。当身边一位位亲人的逝去,他才悔恨。只剩下最后的夕阳下那老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最后老牛也走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如果你用心感受,你会发现他的悲惨经历中仍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在明白一切终究回不去了之后,他依然说”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人是为自己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信念,也是《活着》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

      导演*一家四口染病去世,可他的妻子仍在坚强地与病毒抗争,努力活着。29岁的彭银华医生殉职了,他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还活着,在不久的将来会产下他们的孩子。死者已以,生者如斯。在这一场浩劫面前,也许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才能坚定性念好好活着。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请不要忘记明天的太阳。

      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活着真好。此为读《活着》的现实意义。

      放暑假前在学校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间,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一次次遭受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选择坚强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学生,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出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第二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遇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光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最终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由于大出血嘎然而止。

      可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紧接着是身患软骨症一直卧床不起的妻子家珍去世,这时这个家只剩下福贵,二喜,还有年幼的外孙苦根(因他一出生就没有了妈,爸爸又是个孤儿,他的命很苦,因此而得名)。总以为厄运不会再找上门来,可接踵而至的又是亲人的离去,二喜在一次外出搬运时被水泥板砸中而身亡。原本圆满的家庭却只剩福贵和苦根祖孙俩孤苦相依。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简单,而简单便也是一种幸福,但好景不长……

      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因为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由于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此,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独的活着。

      到此故事也就讲完了,真不知道福贵凭啥勇气活到最后?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住常般活着,然后无惧地老去,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他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阅读全文]...

2022-03-01 17:53:13
  • 《史记》读书笔记

  • 《史记》读书笔记(通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六十六篇历史故事,分别有:《大禹治水》、《纣王失天下》、《不食周栗》、《周公旦辅政》、《烽火戏诸候》、《掘地见母》、《齐国称霸》……

      《大禹治水》这一篇讲的是:在尧执政时,很多地方都发了大水,老百姓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尧派鲧娶治水,一直到尧逝世都没有治好水,舜执政以后,便派鲧的儿子去治水,他到了水灾严重的地方调查,研究水的规律与流向,禹带领老百姓日夜开凿河道,带着测量工具出发了。一天,禹刚好遇到了自己的家,他刚想走进家里跟他妻子聊天,就担心地说:“我还没有治好水呢!”他看了一眼,就走了。为了治水禹三过家门而不入,黄河上游有座龙门山,山很大,挡住了黄河水的去路,禹想:“要把黄河的水引入大海,必须凿开龙门山,可这工程量很大!”禹带领大家,用原始的工具在龙门山开山劈岭,最后治好了水,禹和大家欢呼起来!

      《纣王失天下》这一篇讲的是:殷商的最后一个首领叫纣王,他养了很多飞禽走兽,纣王整天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百姓生活痛苦,骂他*,谁反对纣王统治,纣王就施以重刑,把他们绑在烧红的铜管上。姬昌、九候和鄂候是纣王手下的三个部落首领,九候知道纣王喜欢美女,就将美女送去。美女不笑,被纣王杀掉。纣王还下令将九候杀了。鄂候劝纣王,纣王又将鄂候杀了。姬昌最后也被杀了。纣王临时抽调奴隶匆忙应战。战场上奴隶倒戈帮助周武王攻打纣王。纣王大败,只好自焚。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成语,我一般般喜欢这本书,因为有些词语还不是很明白。

      《史记》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朽、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刚正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着成信使照尘寰”,司马迁一部《史记》为我们诉说着古今的变迁,讲述着英雄的史诗。读罢《史记》,内心总有一个解不开的疑惑“何人可谓英雄”。

      或许有人说:“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可谓英雄。”我认为秦始皇不可。原因有三:其一、秦始皇虽扫*,但统治极其腐朽。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求取仙丹,耗费国力。其二、秦始皇教子不当,其子胡亥同李斯、吕不韦谋权篡位。其三、秦始皇自认功劳胜过三皇五帝,过于骄傲。

      再有人说:“西楚霸王项羽可谓英雄。”项羽此人优点极多——懂得爱民,英勇无比,破釜沉舟打败章邯。但项羽不懂得用人,未能重用亚父范增等一大批人才,虽在战场上扬言愿与刘邦决一雌雄,最终兵败自刎未能统一天下。假如项羽能重用范增等人,我想刘邦未必能称帝。不懂得用人,项羽不能谓之英雄。

      “汉高祖刘邦可谓之英雄?”我认为不可,汉高祖此人虽在破秦之时善于用人,但自从建汉后便开始大肆杀戮良臣,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开国功臣先后以“谋反罪”被杀,但还好有张良、曹参、萧何三人帮助,不然早就亡国了。

      文种、伍子胥、苏秦等不知功成名就之时隐逸归田,而偏偏去与君王同喜同忧,结果只落得自杀归天,也不能谓之英雄。

      蒙恬蒙毅兄弟二人,虽为秦始皇立下汗马功劳,但终究被胡亥所杀,而蒙恬却怪罪于修长城,岂不荒唐!更不能谓之英雄。

      至于那战国四公子:春申君、*原君、信陵君、孟尝君也是各有短处,不能称之为英雄。

      我认为春秋霸主齐桓公、晋文公可以当选为英雄。因为二人都曾在外流亡过,知道百姓疾苦,又有管仲、狐偃等忠臣辅佐,故能称霸一方。

      专诸报恩刺杀王僚,虽成但身死;豫让报智伯之恩二刺赵襄子,临死斩空衣报仇;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荆轲刺秦王未成被杀身亡……一生舍己为国,“义”字当先,个个可谓英雄!

      读史记,尝得古代酸甜苦辣,品得义士忠义英勇,历史的星空因有了一个个的英雄才不会黯淡。

      星光闪闪,愿英雄威名永垂千古;月亮寒寒,盼义士事迹流传万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的梦。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司马迁传写的《史记》,翻开《史记》我就感受到历史的凝重。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我们*有五千年的灿烂历史,而《史记》就占其中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故事》我一拿到书,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在这书中,我知道了好多伟大人物的生*故事,像*原君、信陵君的故事更是我以前听都没听过,看起来也是格外认真的,像项羽、李广、卫青的故事,虽然听过好多遍,但看却是回味无穷的,因为司马迁用他入木三分的洞察力和秉笔直书的责任感,写出了回味无穷的《史记》。

      在众多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大将军卫青的故事,卫青虽然出生低微,但靠姐姐卫子夫和自己的实力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在元五年,担任车骑将军的卫青领兵三万去攻打匈奴右贤王的部队,右贤王喝得醉醺醺的,压根没料到汉军半夜赶到,右贤王无力抵抗,带了几百个精壮骑车连夜北逃。此次战役,卫青大获全胜,由此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卫青和自己的兄弟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为国家的安定,百姓的幸福而奋斗,而拼搏,我真为汉武帝有这样一个好下属,百姓有这样一个好将军而自豪。

      卫青在开拓疆土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后来卫青的权势被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给渐渐削弱了,也真不幸。

      这本书是西汉时期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写的。他把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年间所发生的著名事件,以前的故事仿佛又再现了。这里记载了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说得是沛公刘邦和张良到鸿门拜见项羽,项羽在这儿款待了他们。范增几次向项羽使眼色,可项羽并没有理睬。没办法,范增只好让项庄进去舞剑,乘机把沛公给杀了。张良看后,知道情况有变,马上叫驭手告诉项羽。刘邦假装上厕所,趁机逃跑。正是因为项羽放走了刘邦,不然,谁会跟他抢。

      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侯,吃尽了苦头。原来,他曾为一位将军求情,从而的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苦刑,但他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活下来,写史记。司马迁坚持不懈、矢志不俞地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这本书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也让我们明白了许道理,看出人物的性格,如:《尧舜禅让》可以看出大尧品格端正,为了找继承帝位的合适人选,并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丹朱继位,而是让品行高尚宽厚仁爱的舜继位。

      读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历史,别人犯过的错误以史为记,增长我们的知识,使我们懂得更深奥的道理,教人向上。

      我爱读书,更爱读历史类的书,因为历史是一面镜子,能从中看到祖国璀璨的文化,更新我智慧的头脑,今年暑假,我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志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是一步伟大的史学巨作,是*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和明珠。书中再现了大量的历史人物,比如助燕伐齐的乐毅,无薪尝胆的勾践,纸上谈兵的赵括……

      就说纸上谈兵的赵括吧。他是长*之战的主要人物,事情就发生在公元前260年,赵国派名将廉颇率军驻守长*,他采用筑垒坚壁固守的办法,不与秦军交战,想拖垮秦军。秦军采用离间计,后来赵王听信谗言,派只会大谈兵法却没有实战经验的赵括代替廉颇,。赵括一上阵就让赵军全线出击,秦军后撤,利用赵括骄傲轻敌没有经验,一点点吸引赵军前进并断其粮道,堵截赵国援军,等到赵括发现自己孤立无援,想要返回之时才发现自己已被包围,秦军的虎狼之师把包围圈守得固若金汤。虽然赵括这位赵国的罪臣在最后关头表现出了一丝名将风采,身先士卒,却没有逃脱身中数十箭,战死沙场的厄运,他的失败也直接导致几十万士兵被迫投降,最后被坑杀与长*。

      赵括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时我在班里那可是“名嘴”,同学们和老师说的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不管什么我都能插上一嘴,还能侃侃而谈,非把大家都比下去不可。可事实是我动起手来就傻眼了。上学期的运动会也一样,一说选短跑运动员,我又开始大谈短跑要领和技巧,炫耀自己的短跑成绩,最后同学们一致推选我代表班级出战,结果却大败而归,面对同学们失望的眼神,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暗下决心以后一定多实践,少说空话。

      历史的教训犹在眼前,我们应该从这面镜子中照出自己的缺点,学*古人的优点,取长补短,继续书写我中华的璀璨诗篇!

    [阅读全文]...

2022-03-16 06:58:08
读书笔记句子 - 句子
读书笔记句子 - 语录
读书笔记句子 - 说说
读书笔记句子 - 名言
读书笔记句子 - 诗词
读书笔记句子 - 祝福
读书笔记句子 - 心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