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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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封申请书

  • 申请书,实用范文
  • 查封申请书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查封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人:*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负责人:禹华初

      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文萃路83-1号法定代表人:徐晓翠

      被申请人:沈阳市北方实业总公司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3号法定代表人:曲凤仙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80号(栋号05-20__,卷号994-3,面积为502*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二、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沈阳北方实业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3号(卷号1550-2、面积6615.5*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办申请执行我办与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__)辽法执第46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沈阳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敬礼

      申请人:师X,男,XX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长庆XX小区X区X号楼X单元XX室。

      被申请人:岳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岳XX有的位于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师X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xx)陕法执字第XX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的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120101xxxxxxxx,地址:天津市河北区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解除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号裁定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四川xxxx有限公司、xx、四川省xxxx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诉至贵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财产情况作为保全担保,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作出(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申请人胜诉,该案不存在保全错误的情形。现特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查封。

      此致

      武侯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身份证号码: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有限公司在*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存款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深南法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地址:成都市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贵院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294.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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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08:24:59
  • 查封房屋执行异议申请书3篇

  • 申请书
  •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xx诉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7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xx与王xx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xx诉称王xx于xx年x月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xx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xx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请人与王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xx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xx向柴xx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xx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xx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第一、柴xx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xx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xx提供的用来证明王xx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xx与王xx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xx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第三、即便是王xx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xx对柴xx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王xx已与xx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xx与王xx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5个月,而在此期间,柴xx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xx已于xx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解除对xxxxxxx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xxx与xx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xxxxx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xxx在合肥市开xxx中心签订了编号为xx《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xx.合同约定,xx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xxx要求,申请人同意xx在20XX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xxx承诺在20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xxx在约定的20X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xxx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X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审理了此案,并以xxxxxx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xxx与xxx借款纠纷一案中,xxx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xxx支付剩余价款;xxx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xxx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请xx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xx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xx公司xxx万元的现金,而xx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xx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xx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xx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xx城区法人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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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查封房屋申请书5篇

  • 申请书
  •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XXX,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XXX,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生,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北京市大兴区XXXX10号楼1单元1203,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81年9月生,身份证号:XXXXXXX,

      住:北京市海淀区XXX路1号院3号楼3单元204,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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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05:34:27
  • 补充查封申请书

  • 申请书,条据书信
  • 补充查封申请书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补充查封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张卫星,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继续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装修工程款纠纷一案贵院尚未审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判决得到有效履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财产,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特申请贵院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财产继续采取查封措施。

    xxxxx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_______有限公司在*__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_________存款人民币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_、深圳市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__)深南法________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__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此致

      深圳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9楼

      被执行人:王某某,女,汉族,1982年12月2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河南*葛市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XXXX)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葛市XXXXXXXXXXXXXX,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1日

      申请人:谭波

      地址:湖南*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

      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

      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谭波

      申请人:*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负责人:禹华初

      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文萃路83-1号法定代表人:徐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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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13:19:44
  • 延长查封期限申请书

  • 申请书
  •   申请人:湖南佳一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农科村高岭中路安置房A区19栋6号、7号。法定代表人余学攻。

      被申请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分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新地盛世东方8幢1单元11层1号。负责人符强。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延长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曾于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以号,对被申请人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现保全措施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贵延长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

      特此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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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查封申请书10篇

  • 申请书
  •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在*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深南法XX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xx年三月二十日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6号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户。(房产面积为_______________*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_____)青民二终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__________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_______________,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青岛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申请人:陈朝阳,男,1975年4月16日生,汉族,住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路20号锡缘轩,电话:158747XXXXX。

      紧急请求事项

      20xx年11月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红诉被告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振钢、第三人吴友生、第三人蔡龙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查封了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号一层29.6㎡房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立即依法撤销(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号、53-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29.1*方米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的违法查封。

      事实及理由

      一、裁定查封的房产系申请人合法取得,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0xx年2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申请人与杨政林、廖振钢及衡阳市商业银行(抵押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申请人代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银行债务以解除抵押,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门面311.445*方米即归申请人所有。[见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珠执第105-5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达成的协议,申请人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以解除抵押,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补偿杨政林损失70万元,后执105-5裁定书在房地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43306号,现变更为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08053456、08053457号,税费均由申请人支付,)。

      因此,申请人是在衡阳市人民*和法院主持下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对价后,取得人民路49号门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二、追加申请人为被告适应法律错误。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

      贵院适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规定只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贵院却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请问原告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有没有向申请人履行过义务?原告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原告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故申请人不是该案中适格的被告。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也不能追加申请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之规定,追加当事人人民法院应该尽审查义务,3月份该案中止审理的理由就是申请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提供了所有权证复印件,石鼓区人民法院却明知道申请人在该案中为被告的主体并不适格,依然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

      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应立即驳回起诉。

      申请人是依据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20xx)珠执第105-5号裁定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款“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员署名。”的规定,应该立即驳回起诉。

      20xx年12月23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衡中法督字第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江红对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珠执字第105号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民事裁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复议决定结果里就会认定,难道还需要石鼓区法院在该判决里面重复判决一次吗?

      四、裁定查封申请人房产适应法律错误,石鼓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一项“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94条第一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的规定,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原告诉讼只是单纯的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确认合同无效不需要申请执行,不存在有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诉讼请求的范围”,而不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请求,故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则。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里法律的用语是“可以”。也就是说,法院是否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的。故石鼓区人民法院已经认定是本案是确认之诉,裁定将申请人房产查封错误,就应该本着“错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销。

      五、法律明确规定对第三人合法所有财产法院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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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0:47:41
  • 房屋申请书

  • 申请书,稿件书信
  •   随着社会在进步,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石村民委员会:

      高祟山镇人民*:

      我系邵阳市双清区高祟山镇马石村9组村民,子女四人,两老人常年在家,家有泥砖房自建至今快40年之久,因房屋地基不牢,几经修缮,常年遭风雨灾害,房屋出现许多裂缝,屋顶经常出现漏水,房屋的檩条、门、窗木制构件均被白蚁蛀空,目前东边二间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有可能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为了两老人及子女回家照看两老的安全,现特此申请将二间危房改建,恳请村及镇领导批准为感!

    尊敬的xx信用社领导:

      我是xx镇xx小学教师,月工资1260元,因学校教师住房紧缺,我已在xx镇建成一楼一底的砖泥混合结构房屋一栋,但由于没有资金所以室内未能粉刷及装修,现想扩建和装修,预计需要资金约叁万元。故本人特向贵社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用以建房,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同意以后由贵社每月扣工资伍佰贰拾元(¥520.00)还本金,按月结息,计划用5年全部还清本息。望贵社给予贷款为谢!

      特此申请。

    致敬!

    尊敬的领导:

      我系街道五组村民。家里有五口人,妻子残疾,现居住的房屋为砖木结构,一层不足70*方的旧房,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住房迟迟无法翻建。

      因为住房小且危弱,故给我家带来诸多不便。每年台风大雨都是苦不堪言,加上龙王台风那年,我家的屋顶瓦片几乎全部吹光,剩余墙体木。身历风雨、岌岌可危。我知道上级*部门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再加上儿女如今已长大,也该论婚娶,如今连个像样房间都没有,不可能挤在一个房间里居住。伊我这样的情况也迫眉睫。

      为保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惠民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实情以便给我盼望多年改造危房的愿望,无论怎样,我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在党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也让我感受下*带来的温暖。

      再次我代表全家恳求*有关部门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们居住的环境.

    敬礼!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系某某乡某某村某组村民,全家n口人,现只有一栋两间一层的木房,建造于60年代,年久失修,极其破烂。由于本人经济困难,几次想扩建和改造都一直无法做到。

      现如今子女逐年长大,住房更显得拥挤。为此,特向上级申请一份房屋改造的名额。万望上级领导重视其本人的实际困难,给予解决为谢。

      特此申请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为台江县萃文园商住小区 号楼 单元 屋(顶层)住户, 由于所居住的房屋屋面出现渗水,又由于面临雨季,影响到本人以及他人正常的生活、居住,为了本户家庭能够安居乐业。特此申请贵局启用本商住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给予维修为谢!

      本单元其他住房意见:

      申请人:,男,汉族,1983年5月29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男,汉族,1983年5月29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房屋不动产及车辆动产信息、银行账户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房屋、车辆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保证使本案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的规定,向贵院提起保全申请,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查询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房屋不动产及车辆动产等财产信息。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xx村西组村民,家有x口人,住房四间,一间*房,房屋结构是土木结构。家里父母年迈,加之我的孩子长大,所以住房紧张,由于家里经济贫困,房屋年久失修,加之,今年暴雨洪水灾害导致居住十分不安全。

      目前,一是无家可归,只有以临时帐篷食宿,年迈多病的父母难以照料:二是经济压力十分困惑:三是田地里的庄稼无钱耕种。为了尽快恢复重建工作,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使我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为此,向*申请灾后重建住宅资金,望党和*温暖我的心,帮我完成重建住宅的愿望为感!

    敬礼!

    尊敬的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

      我们是xxx、xxx、xxx,为三兄弟同住在*都镇铁井路171号。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们申请拆旧新建住房。

      一、我们原住的房屋,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修建的简陋砖瓦房,虽经过多次整修,但仍经不住风雨的侵蚀,现多处开裂,部分已出现坍塌,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们现居住的房屋有300多*米,但由于开裂、坍塌等,能居住的仅有几间,由于要三个家庭共住,还要堆放粮食、杂物等,显得十分拥挤。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我们特向各贵局申请拆除原有旧房屋,再建新房。

      三、我们于已申请拆旧新建房屋,当时有关部门已到现场勘查,但一直没有批复。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们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们就能马上动工。

      四、我们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在老房的基础新建房屋,以满足三个家庭的居住。

      特此申请,望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各级*、领导:

      我叫刘__,系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下龙口组农民。由于下列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1、我现住的房屋,仍是70年代父母所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30多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且有两兄弟,居住紧张困难。

      2、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为建设好新农村,我也想新建住房。

      3、我建房的方案是:自家承包地,坵址:西公路上,(四界:东是唐桂兰承包地、西是潘___英承包地、南是楼前组承包地、北是育才公路,约120*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此致敬礼!

    尊敬的大连市教育局:

      我校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老校。因建校历史较长,学校部分教学楼年久失修,许多教室已属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给本校师生教学工作到来诸多不便,有些教室墙皮已出现大片脱落现象,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使部分师生产生了恐慌心理,对授课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学生对此反响十分强烈,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决定于20xx年暑假期间对危房进行全面翻修。

      经预算,约需经费300多万元。经过多方筹款,现已筹集资金250多万元,至今还有50万元的资金缺口。由于我校财力物力有限,特恳请教育局增拨经费50万元作为危房维修费用,使我校今后的教育工作得以更好的进行。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尊敬的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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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12:35:24
  • 房屋申请书

  • 申请书,实用文
  • 房屋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因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且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____大街市政工程的进展,特向人民*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

      事实和理由:

      为了拓宽____大街,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经____市市政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并经市房管局批准,申请人为该公司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该公司拆除包括____胡同______号在内的房屋。被申请人在____胡同______号承租他人房屋三间,居住面积为______*方米。____开发公司为其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一居室一套,但被申请人要求另行安置一居室一套。因拆迁人与被申请人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拆迁裁决,裁决由拆迁人为被申请人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______号二居室、一居室各一套,居住面积为______*方米,远远超过了被申请人原来的居住面积,并限被申请人在三日内搬家腾地,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现被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严重妨碍了市政工程的建设。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限令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如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的,请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

      此致

      ____区人民*

      申请人:XX公司

      被申请人: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高XX坐落于XXX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X-X-XXXX号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单位申请执行与被申请人高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于20xx年6月22日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

      (1)*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

      (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

      3、图号、地号:按房产*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

      4、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6、房屋状况:填实测的房屋状况。

      (1)楼(幢)号:填写按自然院落、房屋结构分别编定的幢号;

      (2)部位及房号:填写按自然间分别编定的房号或楼房的单元号、房号;

      (3)建筑结构:填钢、钢和钢筋、钢筋、混合、砖木、其他六类结构;

      (4)总层数:*房层数填*房;楼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总层数分别填写,错层的按局部最高层数填写,楼上房不填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数表示,填在括号里。如地上6层,地下2层填6(-2);

      (5)所在层数:填登记的房屋所在楼房中的层数;

      (6)建筑面积:以建筑*方米为单位,填房屋实测面积;

      (7)套内建筑面积:填套内建筑*方米数;

      (8)*房间数:按自然间填写;

      (9)房屋规划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用途名称填写,无记载的不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中的设计用途栏,按房屋规划用途填写,房屋规划用途栏空白的,设计用途栏不填写。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用途分类规定(见附件),按照二级分类28项填写。申请人可按房屋登记表中使用用途填写。

      7、成交总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总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8、单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单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9、汇率:填写购房合同时的外汇牌价。

      10、契税额:填写缴纳契税总额。

      11、契税单据号:填写契税凭证的编号。

      12、购房时间:填写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

      13、申请人情况:

      (1)名称或姓名:买房人(受让人)、代理人:填买房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买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卖房人(转让人)、代理人: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卖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2)性质(买房人):填写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外国记者、其他个人;北京行政事业机构、北京企业、中央行政事业机构、中央企业、外地行政事业机构、外地企业、港澳机构、台湾机构、外国机构、其他等。

      (3)份额: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权人所占有房屋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单独所有的,不填写;

      (4)证件名称: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名称;

      (5)证件号码: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编号;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编号;

      (6)联系电话: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7)地址: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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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12:32:01
  • 查封房屋强制执行申请书 (菁选3篇)

  • 申请书
  •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xx)。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生,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北京市大兴区XXXX10号楼1单元1203,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81年9月生,身份证号:XXXXXXX,

      住:北京市海淀区XXX路1号院3号楼3单元204,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XX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XXX路2号1号楼1单元103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办理产权转让或变更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x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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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00:00:00
  • 执行查封异议申请书3篇

  • 申请书
  •   申请人:梁,男,汉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室。

      申请人:王,女,汉族,20xx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xx栋3单元室。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xx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X号X裁定书

      二、解除对于申请人所拥有的房屋的查封状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与借款万元,双方暂定六月之内偿还,并且愿意以 执行令中涉及的X号房屋用于抵押。随后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对此进行了公证。因此,申请人对债务并无异议,对其真实性表示认可,但是对于贵院发布的XX(令)以及执行办法以及查封行为不予认可。

      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与本案债权人约定有效,但是其具体抵押行为并未完成,查封行为违法。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担保法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了,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时应当以登记作为抵押成立要件,并且规定了各种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部门。

      因此,贵院查封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所有权,支配权。请求贵院对此行为予以纠正。

      二、双方的做的公证只能是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的一种证明,以此强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为不合法

      申请人与XX之间债权债务真实有效,申请人予以认可,但是公证书只能是对于本次债权债务真实性认可的第三人见证行为,并不对其公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承担责任,因此,贵院不能以公证代替国家强制性规定,以抵押权之名查封我方房屋,进而强令我方将所涉不动产交付他人其行为不合法

      三、抵押权是为了使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保障行为,在抵押权成立之前不得对抗第三人作为独立法人机构。

      我方债务众多,在不动产抵押登记前如何处置财产是我方自主行为,我方通过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偿还,但是贵院查封之后,该房产价值远超所欠债务,对申请人并不公*,对于所涉其他债权人更不公*。而且执行书中涉及房产无法交易,无法变现,导致债权纠纷更加严重,矛盾更加尖锐,并不符合积极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的主旨。因此贵院在执行令中标注的或者强制交付房屋一说不合理。

      四、根据上述三条,申请人可以推论,在贵院颁布的执行令中,后加的一条“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种强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应该出现在该执行令中,申请人不能依据该文书内容协助执行,更不应该作为贵院一种手段强加于申请人。因此请求贵院对于该执行令予以中止。

      申请人:北京xx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住所: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审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xx)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审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迁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几年内在北京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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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0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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