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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花荡》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一个*凡却肩负着运送粮草等重任的撑船老头,在运送两个小女孩到苇塘里的基地去时,不料被一向看守在那儿的敌人发现了。大女孩大菱挂了花,自尊心强的老头于是许下诺言——必须会狠狠地惩罚敌人。第二天,聪明机智的老头果然利用了鬼子的弱点,巧施妙计,让日本鬼子见了阎王。
八年抗战带给我们*人太多的悲苦和伤痛,我们大多数人对于那场战争的理解是血腥和痛苦的.。而《芦花荡》一文,让我们更多地看到:战争中乐观坚强的*人,在残酷的战争中,他们运用智慧和本事,以弱胜强,最终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侵略者。我们厌恶战争,于是文人就用喜剧来解读杯具,孙犁的《芦花荡》和战争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特殊记忆。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
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
我喜欢这句对联:“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边云卷云舒。”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在这个人们越来越只看重金钱的社会,越是长大越是向往那种淡泊自然的生活。我比较偏爱那种远离尘世烟火的文章诗歌,偷闲的时候,总喜欢倚在书桌前,手捧书卷,细细品读诗作的意境和诗人当时的情感,那时候总是有种独立于世的悠然之感。
我喜欢*慕容的诗集,原因在于:与她诗作情感的相连和共鸣。我喜欢她诗作字里行间总是如紫罗兰般的清新朦胧,似远还*,如梦如幻,着实让人着迷。*慕容曾说过:“写诗只是作为累了一天之后的休息。”她写诗,为的是“纪念一段远去的岁月,纪念那个只曾在我心中存在过的小小世界”。她的诗作可以用一个“真”字形容。就是这样的诗,很容易让人沉醉其中。她的诗中,充满着一种对人情、爱情、乡情的悟性和理解。也正是因为喜欢她的“真”,我喜欢上了她的诗,从诗里我喜欢上了她的人,甚至她的“悲与喜”,也就在此时我也喜欢上了用诗来记录生活,用诗来品读人生。
*慕容的文章和诗歌总会让人心情宁静或是带上少女莲花般淡淡的轻愁,就如她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中“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看似淡淡的语气,却包含了浓浓的情感,如果那棵树有自己的意识的话,我想那应该是它心底最美好的愿望了吧。一本书,一首诗,读的人不同感受也不相同。就如好多人就把它解读成了一首情诗,表达了“女孩子站在那里等待男孩子”,*慕容也曾表示:读者的解读很多,诗人的解读只有其中一种,但是读者的解读同样也具有权威性。
当青春之花绽放的时候,人们总是期待在这最美的时刻,出现自己心中所想抑或命中注定之人。没有谁会喜欢红颜空逝,在宿命中独自徘徊,一觉醒来伴随着你的只有那雨后零落了的花,无限孤单,却又苦于无人欣赏。“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心,多少人曾在我们的生命之中来了又还,我们是否想过要努力留下谁?多少事在我们生命之中不曾留下多少记忆,为此我们是否曾想过要努力争取不要留有遗憾,不要在生命的最后蓦然回首却发现没有任何美好的回忆可供留念,徒留一句叹息和四个字—不过如此!
我最喜欢的是那首《送别》“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内疚和悔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里……在暮霭里向你深深俯首,请为我珍重,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终必成空。”至今犹记得当时看完这首诗后不由得落泪,脑子里想起大学毕业那会,想起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想起那些往事的悲与喜。*慕容的诗让我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找到了“世外桃源”,我在这里“耕种”,收获的是满满的精神寄托。每当我遇到困难或者遭受挫折的时候,我会去品读她的作品,会品读“水一样的女人——*慕容”,甚至有时候还会去写首小诗,来缓解自己的情绪。那时我也写了这样一首诗《远去的身影》:
梦*了
你却远了
在记忆的海洋里
似乎你还是那么清晰
那么真实
而我
而我伸手却永远触不到你
我知道
你远去了
你离开了
永远的走了
在培根的《论读书》里曾写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我喜欢这样的赞誉,也努力想成为一个聪慧的人。
冰心是少年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也阅读了一本她写的书。这本书与别的书不太一样,它是由散文,诗歌,小说等聚集在一块儿组成的。因为每一篇的篇幅都不是很长,所以我很爱读。也因此,渐渐地我发现了冰心奶奶写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爱。她爱蓝天大海,爱河流山川,爱花草树木……更爱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因为在她的眼里除了宇宙,孩子就是最美好的。在她的文章中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在她的世界中处处都有爱的身影。
“母亲啊,你的头发披在你的肩上,这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这首小诗虽不长但却歌颂了母爱。父母生下了我们,培育我们,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我们每一个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爱我们,关心我们。在我们顺利时,给我们忠告;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帮助;在我们失败时,给我们鼓励;就在我们快乐的'时候,他们比我们还开心;我们哭泣时,他们比我们还要伤心;我们生病时,他们比我们着急,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们。
就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叫《我的母亲》。在“我”的家中,母亲生了六个儿子,前两个生下来后夭折了,母亲便希望接下来的我能是个女娃,这样可以照顾后面的孩子。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还是个男孩。但是母亲还是尽心尽力地教育照顾“我”。妈妈是个贤妻良母,她有自知之明,不喜欢和别人一样的东西,很喜欢政治,更爱读书看报,而且对感情也有不一样的看法,真是个“全才”呢!又会劳动,又会读书看报,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呀!
我的妈妈可没人家那么有学问,但是她也是个贤妻良母。白天,她在外面跑出租,晚上回来要做饭,洗碗,洗衣服,拖地……这些活,除了生病,从未停过。
可是我又想起了一个更感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三袋米》。它述说了一个母亲讨饭给儿子上学的事。这个家庭在儿子上小学时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变得特穷。儿子上高中时,母亲得了风湿,不能再干活了,但是学校要求每月得交30斤大米给食堂。每个月她都将30斤的大米交给学校,但全都是每种一点每种一点混在一块儿的。当第三个月时,这儿的厨师熊师傅见母亲每次都这样,生气地责备起来。母亲这才告诉他这些米是讨饭讨来的。但母亲和大家还是在儿子面前保密了这件事。就这样,母亲讨饭让儿子考上了清华大学。
如果问我人世间什么爱最伟大,我会斩钉截铁地说:是不求回报的母爱。
今天下雨在家不用画画我拿起成语故事读起了《掩耳盗铃》这个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贪财的人看见了一口大钟,就想背回家去。可是钟太大、太笨重,他一连搬了几下,都没能搬动。于是,他找来一只铁锤,打算把钟砸碎,再一块一块拿回家去。不料那人用锤砸钟的时候,发出了一阵阵洪亮的钟声。这下他可犯难了:“要是别人听见响声,都来夺钟怎么办呢?"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他认为:只要自己的耳朵听不见了,别人的耳朵应该也同样听不见。于是,他放心大胆地用力去砸钟,巨大的.响声传得很远,官差闻声赶来,把他抓获了。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那个人太愚蠢了,真是自欺欺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作聪明,想欺骗别人,实际上是自己欺骗自己;做任何事情要经过再三考虑以后再做,不能随便下结论,那样倒霉的只会是你自己,不会是别人。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都在看着呢?
《倾城之恋》讲述的是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段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六小姐白流苏,曾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回到自己家中生活的时候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因一次陪伴妹妹到香港相亲,偶然认识了妹妹的相亲对象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就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流苏。在此生死交关之时,两人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发生在战乱之际。在我看来,作者想要通过《倾城之恋》这个标题表达的是不是指他们的爱恋若非“倾城”,就难以成就了呢?流苏和柳原看似甜蜜般配,言辞嬉笑有趣,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摇晃不定的,流苏不一定深爱柳原,柳原也不见得非她不可,他们之间的相遇,相恋,只是顺应着命运的齿轮,一步一步的嵌套而成的。若不是有了最后日军攻打香港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与流苏共度患难,从而在生死相关之际许下诺言,或许也就不能成就这一段浪漫的爱情了。
如果说,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我则认为,社会的不公,命运的苦难,教会的是成长和强韧。
白流苏——读过张爱玲《倾城之恋》的人都知道,在众人眼中,她是一个用青春去并最终获胜的女人。她虚荣,做作,美丽的假面具下深藏着人性的卑琐。
但我却不这样看。
在张爱玲细腻笔调下,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白流苏,而且看到的是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其实,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个白流苏,不是她影响了社会,而是社会造就了她。
并非每个人都能坚守自己的理想底线。能够流芳千古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在社会底层徘徊往复的*凡人。他们的生活并不理想,人生经历了种种不*与坎坷。如果事事顺心,谁不想过自己理想主义的生活呢?但是现实给出的回答是适者生存,你只有在摸爬滚打中才能继续前进。
白流苏,再怎样,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曾说:“我又没读过两年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我能做什么事?”她甚至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从她的字里行间,可见当时的女性根本就是个缺乏自立的弱势群体。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婚姻则是她们的庇护所和炫耀的资本。白流苏在这样的社会大染缸里,成了卑弱、虚荣、庸俗的金钱奴隶,她追求婚姻的动机也许就是这样。后来白流苏变得强势与精明,大概是对自己坎坷命运的一种无奈抗争吧!原本还指望婚姻能带给她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幸福的生活,但随后的婚姻失败浇灭了她的幻想。她忽然发现自己不仅失去了男人,还要忍受娘家人的白眼。世态炎凉把她赶入死胡同,她没有退路,只能做出选择。她不愿也不肯接受女人只能由男人支配和摆布的现实。为了命运,她宁愿把自己当赌徒,狠狠地与社会现实赌一把。
她赢了,范柳原是她成功的作品,也是她炫耀的工具。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她选择的只是用女性特有的方式来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这难道有错吗?
如果认为白流苏做作,那就是不理解她了。在我看来,像她这样并无多少赌本的人,能做到的就是尽量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确,范柳原一开始对她并非真心,两人在一起不过是各取所需。虽然最终两人患难见真情,但这是意料之外的,并不能抹去她的现实主义动机。
尽管白流苏有些作风我不认同,但是她的性格不得不让人折服。人生困境教会了她成长,让她不顾世俗偏见,从单纯走向成熟,从大家闺秀转变为社交名媛,以老练的手法游离于各种场合。对于她后一次婚姻的胜利,我不得不说这是智慧与手段的完美结合,也是白流苏的高明之处。她大胆、努力,精于算计,敢于打破陈规,最终成全了自己的念想,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这便是我眼中的白流苏,一朵绽放在男权主义时代的强势玫瑰!
读了一周契科夫的短篇小说,有很大的感触。
以前在考试中,常常会遇到契科夫的小说作为阅读,每当那时,总会很开心,相对那些抒情文的分析,契科夫带有浓重批判色彩的小说,要容易得多。但往往做到题目,错误却会一个接着一个。契科夫的小说,有太多的伏笔,在考试的紧张气氛中,根本是来不及去细想,体会的。往往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也透露出一个个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记得在书中导读部分曾介绍道,被誉为“英国契科夫”的卡特琳61曼斯菲尔德在给丈夫的一封信中说:“我愿意将莫泊桑的全部作品换取契科夫的.一个短篇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契科夫的小说有多么经典。
契科夫的每篇文章,都能从最*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的本质,揭示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暑假里,我读了《契科夫短篇小说选》,有很大的感触,也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套中人》是契科夫的代表作品之一。讲一个中学教师——别里科夫的故事。别里科夫性情孤僻,胆小怕事,甚至晴天也要带上雨伞,套上雨鞋,把头缩进大衣的领子里,极力想用一个“套子”把自己包裹起来,拒绝与外界接触,拒绝接受新生事物。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外出郊游活动中,别里科夫因为新来的教师随意骑自行车打破了规矩,而找上门警告他们,不料遭到了大大的反驳,他觉得自己名誉扫地,气得连走路都不稳了。他把自己关在家里,同事要帮他请医生他却说不需要,就这样一直窝在被窝中。一个月后,他死了。最后,他悲惨地躺在棺材里,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归宿,棺材可以说是一个永远的套子了。
别里科夫是一个落后、保守的守旧派典型人物。他是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大家都怕他。别里科夫就是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他怕惹乱子,害怕改变。他想辖制着大家,给大家一种精神上的压迫,让大家“喘不过气”。可以说他既是旧制度的维护者,更是受害者,是旧制度害死了他。
《一个文官之死》也给了我很大的感悟。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小的文官切尔维亚科夫。一天,他正在剧院中看电影,突然,他打了个喷嚏,吐沫星子溅到了前面一位光头的头上。切尔维亚科夫仔细一看,发现光头正是自己的上司——文职将军布里扎罗夫。切尔维亚科夫大叫不好,他立刻躬身向前道了个歉,将军招了招手说没关系,可切尔维亚科夫还是继续道歉,“够啦!你挡着我了!”将军大怒。切尔维亚科夫傻笑了一下,在电影结束时又给将军道了个歉,“我都已经忘了!”切尔维亚科夫觉得将军虽然嘴上说没事,但其实还是挺在意的。于是他每天都去给将军道歉,但将军却把他从办公室轰了出去。
从这以后,切尔维亚科夫就一直卧床不起,过了没多久,就死了……
这篇故事中充满了“黑色”幽默,它讽刺了当时官官相卫、官贵民贱的社会制度以及沙皇的统治,强者专横霸道、弱者唯唯诺诺。也看出了当时社会上小人物的奴性心理。
鲁迅作品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作品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众多中国优秀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罗兰,其次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们的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儿时一本散文集。本书原名《旧事重提》,也许是题目太直白了吧,便改为了《朝花夕拾》。书里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时和青年时所难忘的事和经历,也说明了自己最珍贵的童年过得很不好,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很伤心。但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能从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是想让我们的长辈以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
这本书里有很多生动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范爱农》这一篇,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事情。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和迫害。我很同情者为革命者,这位正直倔强的***,至今不知是如何去世的。无论如何,让我们为他给予沉重的悼念吧。范爱农,一位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内的心痛苦、悲凉,有谁替他分解点呢?所以,我们和鲁迅先生一样,疑心他是自杀的。
《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章给我的印象也很深,长妈妈很爱鲁迅,但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知道长妈妈身份的卑微和地位的`低下。睡觉时摆一个“大”字,可以看出来,她也是一个粗俗、不拘小节的人;“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这些也能反映出长妈妈是个善良、迷信的好妈妈。读了这一章,使我非常的敬佩长妈妈。
在这些“历史”书中,我们知道了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但现在,祖国一天天繁荣富强起来,值得我们去歌颂、去赞美我们那伟大的祖国!
作品于细微处见精深:从钞票打折换银元的日常事件中,发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以后,还万分欢喜”的悲剧性现象,从而引出论题,展开评说,在自然*易中显得深沉突兀。
作品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而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全不然是同情。作品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义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的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子驱逐云尔”。
没有如春风般抚过人心的描写,没有华丽的点缀。有的只是那简单到有些直白的文字,有的只是作为读者的我如同被先生的投枪匕首划破肌肤之真实感,有的'只是从文中与自己经历所产生的相同感悟。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时常可以听到电视报章上有引用了所谓专家之言。那有如何如何,这样做才是对的等等一些言论。但现实却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但却无人质疑,因为是专家说的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发表不同的意见可能是真的是正确的。
正是如此,“这人肉的筵*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断的学*和实践中,更清晰的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将那些幻觉,那些将自己奴化畜化的教条,将那些已经排了上千年的人肉圣宴彻底的粉碎。
这“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这十篇作品分别是《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和《范爱农》。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不必说漂亮的花坛,绿油油的三叶草坪,高大的杨树,遮光蔽日的.柳树林;也不必说蚂蚁搬家,蝉蜕勾在树干上,鸽子见到人“扑棱棱”地飞上树。单是长着杂草的小树林,就有无限趣味。蝉和鸟一起进行“大合唱”,不时有野猪叫着走出来。还有一种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我经常找它的种子吃,吃起来有点很淡的甜味。
学校的**台后面有堵红色的高大的影壁墙。我一般不到后面去。奶奶说它后面有蛇。她还打死过一条。我偶尔去墙后面,通常只会看到植物,不过还是少去为好。
冬天的十四小学校园同样有趣,尤其是下了雪。有一次,几个同学在雪地里发现了几滴像雪似的鲜红的东西。有人问:“谁敢摸?”大家都不敢,只有我逞能:“我敢。”同学们退开让我过去。我只好弯腰用手去碰了碰。虽然同学们夸我厉害,但是我决定:以后还是别逞能了。
但是,我比鲁迅更幸运。他到了三味书屋后,只有读看不懂的文言文。我却可以学*易懂的白话文,就算有文言文,下面也标着注释。
如今,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回想起小学的生活还是很甜蜜。别了,我的童年;别了,我的乐园。
在经历了“小人国”的一番奇遇后,格列佛随“冒险号”再次出海了,不幸又遇上风暴,船被挂到布罗卜丁奈格(巨人国)。格列佛躲在一块巨型麦地里,但最终被一位高达20米的农民捉住,农民将他带回家交给九岁的女儿照管。之后,农民把格列佛装在一个箱子里,带着他到全国各地展览,最之后到首都将其献给了国王。由于小巧伶俐,格列佛在宫廷中十分受宠。格列夫沾沾自喜地向国王介绍了英国各方面的情景和一些历史事件,但都被国王一一否定并受到了批评。之后,在巨人国的第三年,格列佛陪同国王去边疆巡行,不料却被一只老鹰将装有格列佛的箱子错当成了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结果箱子掉入海里,被一艘经过的英国海轮搭救,于1706年,格列佛回到了伦敦。
最初捡到格列佛的那个农民由于发财心切,要求格列佛每一天表演10场,把格列佛累得奄奄一息。而当这个农民认为再无利可图时,便把格列佛卖给了皇后。活脱脱的一副商人自私自利和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让人在享受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之余多了一份对善恶的思考,尤其是对恶毒商人的鄙夷、唾弃以及对“善行”的呼唤和渴望。
而巨人国国王拒绝了格列佛帮他制造枪炮、火药以加强国防的请求,认为这过于残暴,期望凭借自我的'理智和仁爱和治理国家。作者借“巨人国”在内心里塑造出一个礼貌的、有教化的、梦想的君主政治和社会制度。国王充满正义和智慧,他对英国现状的看法、批评和自我提出的意见无不反衬了英国社会制度的缺陷,并借由国王的拒绝枪炮的制造,表达了对当时英国好战的不满。
通篇故事,虽然荒诞离奇,但却处处切中时弊、抑恶扬善。真是发人深省,不忍释卷。
《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一年级时就读过,我很喜欢他。寒假里,我又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遍。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讲的是匹诺曹从一个不懂事的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动,匹诺曹的爸爸太爱他了,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
匹诺曹的爸爸为了给他买课本,卖掉了自我仅有的一件冬衣,冻得发抖,却说自我太热了。我的爸爸妈妈给我买东西的时候,总是给我挑最好的,我最喜欢的',而他们自我却舍不得。有一次,我问妈妈:“妈妈,为什么人家的妈妈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把自我打扮得很年轻,很美丽,你怎样不那样弄呀?”妈妈微笑着说:“衣贵洁,不贵华。衣服干净就行了。”
我明白爸爸妈妈爱我,可是有时候也会像匹诺曹一样任性,让他们悲痛。有一次,我做错了事,爸爸说我的语气重了点,我就和他吵架,然后一个午时都没和他说话。
此刻想想,觉得那时候自我做错了,不应当和爸爸吵架。其实爸爸妈妈在不知不觉中为我付了很多很多。我要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好好学*,让他们为我欢乐。
生逢军阀混战年代,从小立志报国,弃医从文,只为救国救民,于乱世中呐喊,于混战中彷徨。这就是我所要讲的文学大家—鲁迅。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多的修饰,有的只是尖锐的批判,对旧社会的憎恶,对穷苦人民大众的同情。他于铿锵有力的语言文学中散发出一股凌然正气。
无可否认鲁迅一生留下了不少文学作品,在文坛上产生了深刻地影响。他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及翻译作品,对当时的*即五四运动以后的*文学产生了生刻影响。1918年5月,他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文章内容虽不多但却深刻的揭示了旧*的社会本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用“吃人”二字就能准确的概括。“吃人”是他对封建道德主义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麻木的*人不懂得反抗,反而成为封建阶级的帮凶,有的人虽然认识到吃人的社会本质,但妥协,麻木是他们的选择,而鲁迅则是人群中“最初醒来的人”也许他也曾犹豫过,彷徨过,但他用尖锐的笔尖呐喊出难言的思想,唤起爱国志士那炽热的心。相同的思想在鲁迅很多文章中都有所体现。他留学日本,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也正是由于他看到了*人的麻木与无知。他认为医学只能从身体上,生理上减轻人们的痛苦,而真正要改变国民的现状还是要从思想上彻底使其觉悟。只有这样*才会有希望。总的来说他前期的小说主要以清末民初的底层百姓生活为主,表现底层人民思想的麻木愚昧和生活的艰辛。后期则借历史典故反映现实生活,风格从容充裕,幽默洒脱。
除去小说之外,鲁迅先生在杂文散文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曾将其杂文誉为“匕首”“短枪”。如《小品文的危机》,《二心集》,《华盖集》等都深入的揭示了当时*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其散文也是独树一帜。记得在初中就学过《从百草味到三味书屋》,描写了少年鲁迅对童年的美好回忆,他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少年时期的他勤奋刻苦,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他的散文诗集《野草》大概算的上是鲁迅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了吧。文中以一棵无人问津的小草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掀翻压在身上的巨石的石块钻出地面。表现出不畏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借此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鲁迅的文章虽生疏难懂,但却寓意深刻。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在《自嘲》中曾这样写道。他“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文坛,为*文学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是文学家,而且还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当在他提及到写作目的的时候,他指出了3点:一是“为那些为*的改革而奔驰的猛士,他们在寂寞中奋战,我有责任为他们呐喊”,二是“为那些如我年轻的时候似的正做着美梦的青年们,正因为他们,我必须在作品中处处给予一种不退走,不悲观,不绝望的诱导,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悲凉感到有所扼制”,三是他的敌人,鲁迅说:“我的敌人活的太愉快了,**嘛要让他们那么愉快呢?我要像一个魔鬼那样,站在他们面前,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不圆满。”这就是他,一个从不见风使舵,从不趋炎附势,明睿理智地剖析社会的伟人。鲁迅在战火纷飞的战乱年代手执革命的笔杆,心怀革命的`激情与封建势力做斗争,为*伟大的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民族魂”三个字就是他一生最完美的写照。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鲁迅的作品生疏难懂,不被学生所接受和理解。今年9月,新的人教版语文教材面试,引发不少人的关注,其中删除了不少鲁迅的文章。“去鲁”成了*年来新编教材的热门话题。面对“去鲁”现象,教育界的学者专家们都纷纷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有的学者认为国内教材长期遵循“一家独大”的鲁迅文章,“去鲁”是为了给其他作家
作品挪地方,二是鲁迅文章过于深刻偏激,学生难懂,这无疑是加重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持支持态度的专家就表示,鲁迅文章寓意深刻,反映很多时代气息,他的“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也是我们道德修养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请走”鲁迅还需慎重。
个人认为,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是大师天才之作,还因为它们是整个民族乃至人类文化的精神的体现。请走经典必将导致国民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退化,鲁迅文章虽难懂,却思想丰富,是一个时代的结晶。所以保留其作品还是有必要的。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欲望,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看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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