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____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_________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
总投资: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① 根据*《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11号文《浦东新区*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理费用为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费率(大写:人民币_________。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__________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_________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收藏家协会*青铜文化研究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由国内文物工作者、专家学者、收藏家,以及支持、热爱、从事*青铜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术性的全国民间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宗旨是:遵守宪法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职业道德的规范。团结一切支持、热爱、从事国家文物事业的各界人士,宣传、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展*青铜保护、研究、修复、收藏、交流与市场研究,促进国家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民族文化。
第四条本中心接受民政部和国家*、*收藏家协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中心驻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CCBD雁塔南路金辉环球广场12层。
第六条
1.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开展*青铜学术专业学术理论与研究,提高广大青铜研究者、收藏家、爱好者的专业鉴赏水*。
2.开展国内与国际的青铜学术交流活动,弘扬中华青铜文化。
3.举办青铜器高峰学术论坛。
4.编辑出版会刊《*青铜文化研究》,发表青铜研究专家、学者、会员们的研究文章,提高业内青铜专业理论、学术研究水*,举办青铜精品展,让广大爱好者更深一步了解*青铜文化。
5.邀请博物馆专家、中心*团成员做有针对性的专业学术、收藏方面的讲座,提高会员们的鉴赏能力,拓宽眼界。
6.与国内相关高校和博物馆间的文化交流。
7.网站、微信群及公众号的建立与日常维护,更好的服务国内外青铜研究者、收藏家、爱好者及本中心会员。
8.会员交流、赛宝活动及相关慈善捐助。
第十四条本中心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会员*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协商、选举和罢免中心*团、理事会组**员。
3.审议中心会议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每届五年,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业务主管审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本中心理事由中心代表推荐,经中心会议审定、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本中心理事为荣誉职务,理事会为咨询机构,必要时可代行*职能。任期五年。
第十八条秘书处是会员*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在主任主持下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十九条秘书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
3.向会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理事的聘任、除名。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6.决定副秘书长、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7.领导本中心各机构开展工作。
8.批准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心会议须有1/2以上成员出*方能召开,其重大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中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中心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中心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1/2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方能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主任或秘书长担任。本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和主持中心会议。
2.检查会员*决议落实情况。
3.本会包括对外合作在内的各项有关重要文件均由法人代表签字。
第七条本中心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理事。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
2.热爱祖国传统文化和青铜文化,对青铜器有一定的研究和专业理论知识。
3.对青铜器有一定的收藏和鉴赏水*。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
1.申请入会个人填写《*青铜文化研究中心会员入会申请表》。
2.填写完成后,请将申请表和个人照片(2张1寸免冠照片)寄交秘书处专职人员、会费汇至秘书处指定账户。
3.秘书处工作人员与入会本人电话核实相关情况,报经组织审核、批准。
4.颁发《*青铜文化研究中心会员证》。
5.录入计算机档案系统,并上传*青铜文化网。
(二)单位会员
申请入会单位填写《*青铜文化研究中心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将此表与本单位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团体会费一并交中心秘书处。经过审核、批准,颁发《*青铜文化研究中心单位会员证》及《单位会员铜牌》,录入计算机系统档案,并上传*青铜文化网。
(三)理事
1.申请入会理事,必须由*青铜文化研究中心筹备处成员(最少一名)举荐并担保。
2.填写《*青铜文化研究中心理事入会申请表》
3.填写完成后,请将申请表和个人照片(2张1寸免冠照片)寄交秘书处专职人员、会费汇至秘书处指定账户。邮寄地址和银行汇款信息见上文。
4.秘书处工作人员与申请入会理事本人电话核实相关情况,报经筹备处审核、并由举荐人介绍其情况后,全体表决,投票超过半数后,该理事的申请方可获得批准。
5.颁发《*青铜文化研究中心理事证》。
6.录入计算机档案系统,并上传*青铜文化网。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中心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中心活动。
3.获得本中心服务的优先权。
4.获得本中心提供的资料和刊物。
5.对本中心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中心决议。
2.维护本中心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中心交给的工作。
4.向本中心反映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中心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若两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中心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行为,经中心会议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中心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会员*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协商、选举和罢免中心*团、理事会组**员。
3.审议中心会议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每届五年,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业务主管审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本中心理事由中心代表推荐,经中心会议审定、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本中心理事为荣誉职务,理事会为咨询机构,必要时可代行*职能。任期五年。
第十八条秘书处是会员*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在主任主持下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十九条秘书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
3.向会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事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在时间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等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向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三、合作内容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合作科学研究、学*新知识新技术、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的新思路新方法、进行新产品的测试、或者在项目中进行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甲乙双方共同从乙方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中,寻找符合甲方发展方向的成果,通过成功共享或者转让,将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3、双方可根据需要联合申报并实施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
4、甲方应根据合作情况,向乙方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记过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
5、甲方应有限接纳乙方的研究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四、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盛业秘密或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上有人秘密或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指部位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称保密信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所有信息。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者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并在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1人作为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的联系人。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联系人发生变化,应该及时通知对方。
2、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存贰份。
七、附件
在本协议框架下签署的但项目协议或合同。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一、基地的名称与地点:
1、基地名称为“遵义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农牧产学研示范基地”。
2、基地设在乙方办公生产处,经甲方授权挂牌成立。
二、基地的性质与功能
1、基地的性质:基地是甲乙双方合作共建的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基地,是以国家战略、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乙方需要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技术开发,同时也为甲方在科学研究、科研水*提升和学生实*实践方面搭建的研发*台。
2、基地的主要功能:基地是甲、乙双方在农牧方面合作研究、开发、实验的科研*台;是农牧科研成果实现生产转化,产品质量提升的转化*台;同时也是甲方在教学、科研、生产、实*、实践等方面的教学*台。
根据政策导向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省、市、区科研项目或重大专项课题经费。
三、基地的运行方式
为了基地的快速、高效运行,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紧密的深度合作,建立基地工作的定期交流机制。为此,首先需要乙方在其办公基地设立“遵义师范学院农牧专家工作2室”,提供专用工作室,方便甲方科研人员到基地开展研究工作;其次是甲方科研人员在基地进行科学研究、实践考察期间,乙方须协助解决科研人员的食宿等生活问题;另外是双方合作申报的课题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双方权责利。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乙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乙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帮助乙方进行质量攻关。
(3)帮助乙方解决产业优化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企业的具体技术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优先提供给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协助乙方做好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根据我区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自治区有关部门或地、市简称主管部门,下同。具体负责对工程中心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聘请一批知名度高、熟悉工程研究开发、工作严谨、办事认真、客观公正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议专家组,为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六条 各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
一、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组织编制工程中心的总体组建规划,明确有关组建方针、布局原则、优先领域和政策措施等;制定和颁布实施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检查有关执行情况;组织进行对工程中心建成后的验收认证,以及运行中的定期考评。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的有关组建规划,组织本部门的工程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各自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口的组建实施;检查工程中心的执行情况,监督有关组建费的使用,协调解决组建及运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配合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组建完成的工程中心的验收认证和运行期间的考评工作。
三、程中心审议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中心的组建方针、总体规划、组建计划和政策措施等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参与并协调对工程中心的验收认证与运行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中心在组建期间,其所需经费采取自治区拨款、银行贷款、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筹的办法解决。
第十三条 凡列入年度组建项目计划的工程中心,自治区、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都应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安排资金,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组建计划或撤销立项的工程中心,自治区停止下拨余留经费。
第十四条 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的自治区拨款,主要用于购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须的先进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
自治区拨款不得用于工程中心的基本建设。必要的新建、扩建基本设施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的自治区拨款,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挤占。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超支不补,每年由依托部门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编报年度预决算,并报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厅,同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的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三条 工程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依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的有关验收大纲进行。
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并颁发牌匾。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按照《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组建要求提前完成任务者,在报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可申请提前验收。逾期未完成组建任务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作出调整。
第二十五条 工程中心投入运行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考评小组,每两年对其运行情况及成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工作按照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的有关考评细则进行。
经过考评,对运行正常并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善者,责成限期改进。对连续两次考评不及格者,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并酌情收回自治区有关投资或调出有关仪器设备。
合同编号:142231
甲方: 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 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简称维修服务中心),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作互利基础上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
(1)办理_______用户购买乙方电罗经后的保用手续;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电罗经的修理业务;
(3)介绍乙方电罗经的性能结构以及使用保养等常识;
(4)逐步介绍乙方其他电罗经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况。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辟出100*方米面积作为维修服务中心专用铺面(详见附件:1)。乙方负责铺面的装修、布置、提供陈列用的样机和模型、广告、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所需材料、工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为维护乙方产品的信誉,使维修后的电罗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无偿提供维修保用电罗经的性能、详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全部零件图册、维修时必要的工具及修复后测定各项技术指标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详见附件:2.(1)(2)(3)(4)(5))。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乙方派遣有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培训__名维修人员,直到甲方维修人员全部掌握维修技术为止。乙方并定期派员对甲方修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要提供新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两人负责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业务。铺面的租金、工作人员的薪金,水电杂费(不包括宣传用的霓虹灯所耗费用)及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征收的税务等费用每月共计约______h.k.d.(大写: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6.对于保用期内乙方产品的维修:
(1)零件更换,由用户签证后,零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修理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修理量报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用,暂定小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大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_(详见附件:3)。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陈列样机等到达_____________口岸后负责提运、验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来往帐目,外汇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总结算一次。
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3个月作为维修中心筹备期,双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分别进行工作。定于19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开幕。
10.本协议书自开幕之日起暂定为1年,如进展情况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期限并提前3个月双方进行洽商。在协议终止时,甲方需归还乙方存有的样机、维修工具,备品与技术文件。
11.甲方为销售smith产品可以使用(smith)商标,但不得弃用另改商标。在使用该商标时,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记或商标一起使用。本协议书终止时,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smith商标。
12.合约期内,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同类产品的业务与smith产品竞争。
13.在执行合约条款中,双方在洽商过程中如未能解决时,可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14.本合约正本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洽商补充修订。
16.本协议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会批准,(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日期19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扩大业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报原批准单位同意后生效。
蓝天工业进出口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smith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辅导中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自愿将自己位于__路__巷的__辅导中心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房屋内现有装饰,设备(除原房东所属物品外)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两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签合同当时一次性应支付(大写)______,在八月一号之前(经协商最多可延长至九月一号之前)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大写)_______。
四、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勤学堂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班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状况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学生信息资料不能备份,同时,甲方不得该辅导中心方圆三千米内开设同类辅导班。
六、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上述转让费的50%。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事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在时间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等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向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三、合作内容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合作科学研究、学*新知识新技术、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的新思路新方法、进行新产品的测试、或者在项目中进行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甲乙双方共同从乙方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中,寻找符合甲方发展方向的成果,通过成功共享或者转让,将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3、双方可根据需要联合申报并实施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
4、甲方应根据合作情况,向乙方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记过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
5、甲方应有限接纳乙方的研究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四、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盛业秘密或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上有人秘密或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指部位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称保密信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所有信息。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者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并在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1人作为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的联系人。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联系人发生变化,应该及时通知对方。
2、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存贰份。
七、附件
在本协议框架下签署的但项目协议或合同。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事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在时间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等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向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三、合作内容
主要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合作科学研究、学*新知识新技术、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的新思路新方法、进行新产品的测试、或者在项目中进行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甲乙双方共同从乙方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中,寻找符合甲方发展方向的成果,通过成功共享或者转让,将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3、双方可根据需要联合申报并实施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
4、甲方应根据合作情况,向乙方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记过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
5、甲方应有限接纳乙方的研究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方面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工程中心,旨在我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周期。同时,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水*,加速企业生产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为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供基本技术支撑。
第三条 工程中心主要是依托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等院校,拥有区内一流的工程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综合性服务,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具有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机构。
第四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据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培训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同时,结合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三、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自治区、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运用其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五条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根据我区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自治区有关部门或地、市简称主管部门,下同。具体负责对工程中心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聘请一批知名度高、熟悉工程研究开发、工作严谨、办事认真、客观公正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议专家组,为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六条 各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
一、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组织编制工程中心的总体组建规划,明确有关组建方针、布局原则、优先领域和政策措施等;制定和颁布实施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检查有关执行情况;组织进行对工程中心建成后的验收认证,以及运行中的定期考评。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的有关组建规划,组织本部门的工程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各自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口的组建实施;检查工程中心的执行情况,监督有关组建费的使用,协调解决组建及运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配合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组建完成的工程中心的验收认证和运行期间的考评工作。
三、程中心审议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中心的组建方针、总体规划、组建计划和政策措施等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参与并协调对工程中心的验收认证与运行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中心在组建期间,其所需经费采取自治区拨款、银行贷款、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筹的办法解决。
第十三条 凡列入年度组建项目计划的工程中心,自治区、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都应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安排资金,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组建计划或撤销立项的工程中心,自治区停止下拨余留经费。
第十四条 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的自治区拨款,主要用于购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须的先进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
自治区拨款不得用于工程中心的基本建设。必要的新建、扩建基本设施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的自治区拨款,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挤占。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超支不补,每年由依托部门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编报年度预决算,并报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厅,同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的监督与审计。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在自治区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指导下,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全区相关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并逐步实现科研一开发一产品一市场的良性循环。工程中心取得的经济效益,主要用于自身的事业发展。
第十七条 工程中心与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工程中心在开展工程化研究开发业务方面相对独立。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帐户,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
第十八条 工程中心应充分利用依托单位现有的科研、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依托单位应成为其科研后盾,并为其提供行政和后勤保障。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组成一个高效、精干、团结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改革创新的精神、较高的业务技术水*,熟悉和了解行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社会活动能力。
第二十条 工程中心其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编制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行核定,原则上在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固定人员应包括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高、中级技术人员。
工程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随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区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携带科研成果来实现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同时,应注意吸收和培训青年科技人员。
根据国家现行关于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定,签订有关技术转让或合作合同(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建立互惠互利的开放合作机制。若出现有关技术合同纠纷,应按照国家《合同法》、《专利法》等法律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中心实行聘任制,享有用人自*。人员采取流动机制,有进有出,始终保持高效精干的队伍。
第二十二条 工程中心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自主分配,其人员奖金,根据工程化研究开发效益,按一定比例提成。对作出重大贡献、创造经济效益显著者给予重奖。
应聘客座人员在工程中心工作期间,享受与其正式人员同等待遇,工程中心应为其提供较优厚的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三条 工程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依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的有关验收大纲进行。
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并颁发牌匾。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按照《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组建要求提前完成任务者,在报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可申请提前验收。逾期未完成组建任务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作出调整。
第二十五条 工程中心投入运行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考评小组,每两年对其运行情况及成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工作按照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的有关考评细则进行。
经过考评,对运行正常并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善者,责成限期改进。对连续两次考评不及格者,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并酌情收回自治区有关投资或调出有关仪器设备。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3000字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1500字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1000字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2000字
产学研研究中心协议书2500字
多中心研究协议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范文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
产学研联合申报协议书
产学研合作项目协议书
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1500字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2000字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10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22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17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800字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2500字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1000字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书30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30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29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25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1100字
经济研究中心工作总结1200字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3000字
产学研校企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