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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天环游地球》出自世界闻名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在作者细致入微的描写下,仿佛我也身临其境。细腻的笔法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沉着智慧的福克先生;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绰号);通情达理的艾娥文夫人;忠诚机智的警探费克思等人物。
这本精美独特的文学小说记叙了:因为福克斯和友人打赌能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因此和路路通踏上了环球之旅,但是福克斯先生同时与发生在英国的一起盗窃案的凶手几乎一模一样,遭到了警探费克思的追捕。一路上历尽艰险,福克以超群的智慧和坚定的毅力,既要克服大自然的种种障碍,又要摆脱费克思的追捕,同时还要争分夺秒,一路上是险象环生。在途中他们还挽救了一位即将被陪葬的艾娥文夫人,最终福克斯先生不仅成功了,还获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这本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最后。福克先生等人环球回到家后,他们发现时间期限到了,他们彻底绝望了。但是机智的路路通发现他们提前到了一天,他迅速拉着福克先生往指定地点跑,最后终于赶到了。原来这是因为他们这次旅行的方向是一直向东走,一直迎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进。每当他们走过一条经度线,他们就会提前4分钟看到日出,整个地球分为360度,4分钟乘以360度,正好等于24小时。所以福克先生才不知不觉占了24小时的便宜!
我最钦佩福克先生的沉着冷静。因为福克就要成功时,费克思收到了捕票,捉住了福克,而这时他发现英国警察已经捉住了真正的凶手,面对步步逼*的失败,福克十分冷静,若无其事。而身旁的路路通早已暴跳如雷……。
通过这本小说,我深刻地体会到:只要自己想做的,没有做不到的。而且必须拥有恒心和智慧!
英国有一位奇怪的绅士叫福克先生,常在俱乐部看报、打牌。有一次福克先生和几个牌友,说下一个约定:80天能环游地球一周,如果80天回不来就把2万英镑给5位牌友,如果回来了,相反五个牌友要给他2万英磅。回家后福克先生马不停蹄的和仆人路路通收拾行李马上离开。可是一个误会,然后人们把他当做了一个拿走5千万英镑的人。侦探费克斯一直在捣乱,要住抓福克先生。后来住了抓真犯人,福克先生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拿到了牌友的`约定金。
在这本书中的福克先生我最喜欢,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所以我们在学*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福克先生让我在生活中也学到很多:小时侯学自行车,很胆小总要半途而废,就那次看了这本书我不半途而废,第2天,我又开始学了。经过一天的努力我学会了,心里太高兴了!
在这本书中福克先生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守时、生活如机器般的人,在快回伦敦时80天环游地球游程剩下9小时35分,再坐6小时的火车就可以回伦敦,忽然费克斯拿了一张逮捕令毁了这趟游程。我心想:这下次全完了,福克先生不仅破了产,还变成了拿走5千万英镑的人,真希望这位奇怪的绅士能获得清白。后来福克先生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心想:福克先生,在海关大楼被关押时非常冷静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时处事武断的样子,非常不思考的样子,该像福克先生那样。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克先生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只要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就可以做好每一件事。还有生活中面对失败,要勇敢面对这让才会去改正,下次做才会做好。
爸爸给我买了几本外国名著。《悲惨世界》、《海底两万里》、《鲁滨逊漂流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等。其中《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如果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并没有退缩,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
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中你可以学到很多:比如说地理知识,做人的道理。在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中,你可以知道奇风异俗,让你了解世界各地的民俗。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现在我的眼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可思议的事,但如果你能像福克先生那样,做任何事都有毅力,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要有始有终,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地想办法攻克它,最后你就会胜利!我要学*福克先生,做任何事情时,遇到困难不害怕,不被困难所吓倒,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世界名著,所以同学们不妨去阅读一下,你从中一定可以学到很多知识。
新年到了,我收到了妈妈给我的新年礼物。它是一套法国作家凡尔纳写的奇幻小说,一共四本。其中一本就是《80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佩莱亚·弗克为了一场赌约而环游了地球的故事。弗克先生和他的仆人在环游途中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结果在离约定时间最后一秒的时候出现在了改良俱乐部,终于赢得了胜利,同时赢得了仆人万事通的友情,艾坦夫人的爱情。弗克先生的善良、勇敢、敢于冒险、遇事冷静的这些品格是值得我们学*的。这本书生动幽默,妙趣横生,让我受益匪浅。告诉我以后在学*中要像他一样勇于克服困难和挫折,取得进步。
最*,我还读了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写了:绅士福格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一路上,历经了重重困难,遭遇种种意外,福格先生最终成功了!书中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沉默勇敢的福格先生、热心机智的路路通等无不令人难忘。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鼓舞人积极向上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勇往直前、克服一切困难,一定要实现目标的光辉形象——福格。我最喜欢福格了,因为他的精神。印第安人劫火车时,福格先生勇敢的在前方和印第安人做斗争。而在印第安人没有劫下火车,却劫走了路路通和另外两名顾客时,福格先生带着30名战士,最终,就下了路路通和另外两名顾客。
我就有一件自己战胜困难的事。那一次,我和姐姐,姐姐的日本朋友一起去看世博,我们高兴的在早上11点到世博,我们看了11个馆:泰国馆、马来西亚馆﹍﹍在这烈日炎炎的夏天里,最高温度高达39度以上,人们依然在排队,一直玩到9点,我的脚部肌肉发疼,疼的走不动路,累的够呛,便打开我的世博小凳在那里坐着哼哼地说:“我不走了,打死我也不走了!”姐姐对我说:“赶紧回家!不就可以歇了吗?我一想:“对呀!回家就可以歇了!”我一咬牙,收起小凳一坚持终于到家了,睡了一个大好觉,做了一个美梦!
我们应该再多发扬克服一切困难的精神,使我们变得坚强!
英国有一位奇怪的绅士叫福克先生,常在俱乐部看报、打牌。有一次福克先生和几个牌友,说下一个约定:80天能环游地球一周,如果80天回不来就把2万英镑给5位牌友,如果回来了,相反五个牌友要给他2万英磅。回家后福克先生马不停蹄的和仆人路路通收拾行李马上离开。可是一个误会,然后人们把他当做了一个拿走5千万英镑的人。侦探费克斯一直在捣乱,要住抓福克先生。后来住了抓真犯人,福克先生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 。拿到了牌友的约定金。
在这本书中的福克先生我最喜欢,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所以我们在学*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福克先生让我在生活中也学到很多:小时侯学自行车,很胆小总要半途而废,就那次看了这本书我不半途而废,第2天,我又开始学了。经过一天的努力我学会了,心里太高兴了!
在这本书中福克先生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守时、生活如机器般的人,在快回伦敦时80天环游地球游程剩下9小时35分,再坐6小时的火车就可以回伦敦,忽然费克斯拿了一张逮捕令毁了这趟游程。我心想:这下次全完了,福克先生不仅破了产,还变成了拿走5千万英镑的人,真希望这位奇怪的绅士能获得清白。后来福克先生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心想:福克先生,在海关大楼被关押时非常冷静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时处事武断的样子,非常不思考的样子,该像福克先生那样。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克先生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只要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就可以做好每一件事。还有生活中面对失败,要勇敢面对这让才会去改正,下次做才会做好。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经典科幻小说。这本书讲述了福克先生因为在俱乐部里和牌友打赌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的故事。
在福克出发之前伦敦发生了一起银行盗窃案,侦探费克斯认为福克就是盗贼,所以一直跟着他。一路上,福克先生遭遇了仆人路路通在印度的寺庙里闯下了大祸、西乌人偷袭火车……最重要的是,在太*洋上,“唐卡德尔”号在暴风骤雨中、在排山倒海般的滚滚巨浪中像一根飘忽不定的鹅毛,随时都有解体的可能,班斯比船长非常忧虑,他和海员们准备找个港口停靠,但福克先生面对这一切,坚定地说停靠港为“上海”,“船长忽然明白了这句话的坚定和的含义”!福克先生一路都在与自然困难做斗争的同时,还要克服费克斯想尽办法制造的困难,但他最终还是在80天时间内环游了地球一周后回到了伦敦。
书中描写的福克先生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具有坚定信念,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榜样。记得我刚开始学*轮滑,才学*站立,就摔倒了,膝盖上的皮也擦破了,血也流出来了。我一脸的懊丧,心里骂了一句:哼,什么轮滑,我才不想学呢!谁知竟然脱口而出,妈妈听见了,便走过来跟我说:“你刚看过《80天环游地球》,福克先生他为了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面对困难,是多坚定啊,而你呢?你不是说自己一定能学会轮滑的.吗?现在却半途而废?”听了妈妈的话,我的脸涨得通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继续练*轮滑。虽然后来又摔了好几次跤,还把裤子给磨破了,但几后天,我终于学会了,看来,并不是轮滑很难,而是我半途而废罢了。
《80天环游地球》通过福克先生的游历告诉我们:面对困难,我们只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任何事情都可以成功!
春节期间,我抽出时刻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环游世界80天》。我觉得在19世纪环游世界只要80天不可能,带着疑问,我认真地把书看完。
这本书主要写霍格与人打赌80天能环游世界的故事。赌了20000英镑,对霍格来说是非得完成不可,因此这次旅行不能够自在地游玩,而务必与时刻竞赛!而且霍格一展开旅行,就被认定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一路上遭到刑警费克的追捕。同时他一路上遭受许多困难,但全部克服了。最终霍格胜了利,80天完成环游世界。
我觉得这本书曲折、情节紧张,一件事未完,另一件紧之后又来了,我的手难以停下,只想一口气
读完它。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故事发生背景在公元1872年,当时没有飞机,远程往来主要靠火车和轮船,想以80天环游世界,算得上高难度的挑战。
书里的主人公霍格是一个胆大、心细、思考周全、办事潜质强的人,他坚信自己,不怕困难,大胆尝试,勇于挑战,是我学*的榜样。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5个:一个是名叫菲利斯·霍格的英国绅士,他很富有,勇于向不可能的事挑战;第二个是霍格的仆人,名叫强恩,绰号帕斯巴德,他很温和又很勇敢,是一个法国男子,他很有好奇心,身手敏捷;第三个就是英国刑警费克啦,他相当自负,认定霍格是银行抢劫犯,因而一路跟踪他;第四个是霍格的太太娥达,她是美丽的印度女子,性情温柔,曾受霍格的帮助,最后成为霍格的太太;第五个是英国将军克罗马第,他具有见义勇为的个性,在旅途中与霍格结伴,冒险通过印度丛林。
有一次,霍格跟朋友说,他能在80天内环游世界,朋友不信,就跟他打了一个赌,赌是2万英镑,各自都先给对方2万英镑。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就给出纷纷下赌,全城只有一个人认为80天环游世界是可能的;有好几家报社都报道说80天环游世界是不可能的,有好几家都骂霍格愚蠢,只有一家报道说“霍格这种精神令人敬佩”。
霍格跟仆人一起出发了。他们先坐火车到法国巴黎,再坐船到苏伊士,在船上他们认识了一个叫克罗马第的将军,这个将军要到加尔各答,他们便一起坐船到印度,再坐船到孟买,然后坐火车到加尔各答。在离加尔各答75公里处,铁轨还没有修建完成,火车就停了下来,他们只好花2000英镑向别人买大象来当交通工具,大象的主人当他的向导。大象走到一半的时候,他们看见一支印度队伍朝一个寺庙走去,后面的两个士兵牵着一个女子,后面还有4个士兵抬着一口棺材,向导说里面躺着一个男人。他们就躲到丛林里去。向导说,那个女子明天早晨就要被烧成灰,因为印度有一个风俗,就是夫妻俩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人要去陪葬。霍格说:“我们去救那个女子吧!”大家都觉得非常惊讶,后来也赞同了。他们坐大象来到离寺庙100步的地方,下大象朝寺庙走去,看见有士兵在那里守卫,便绕到寺庙后面,准备打一个洞走进去。打穿洞的时候,士兵发现了,他们马上躲上树,才没有被士兵看到。他们下树的时候,发现帕斯巴德不见了,可是没时间管了,正想从那个洞钻进寺庙,他们忽然愣住了:柴堆上的一个男人突然坐了起来,那些印度人全都醒了,因为他们曾把棺材里的男人抬到柴堆上,他们以为是那个死人活了,急忙跪在地上直磕头。柴堆上那个男人抱起那个女子朝霍格他们奔来,到霍格面前时他说:“主人,是我,我是帕斯巴德啊!”霍格高兴极了,便让大家一起坐上大象逃走了。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有一种从未体验到过的感觉。
《环游世界八十天》法国作家凡尔纳的作品。这里的主人公霍格是个富有、有英俊的英国绅士,勇于向不可能的事挑战。女主角是娥达,美丽的印度女子,性格温柔。因为霍格救过他的性命,最后成为了霍格的妻子。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帕斯巴德——霍格的仆人,另一个则是英国刑警——费克。帕斯巴德是一位温和、勇敢的法国男子,费克却相当自负,认定了霍格是银行抢劫犯,白白地跟踪他环游世界了八十天。
这本书实在是叫人紧张万分哪!紧张到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紧张到翻动书页的手都难以停下,只想一口气读完它。为什么那么紧张呢?应该是很轻松、很愉快、很奇特、很新鲜才对呀!
可是那是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1872年,当时可是没有飞机的,远程往来主要靠火车和轮船,不但速度缓慢,也常常由于气候或人为的因素,造成延误,所以,想以80天来环游世界,算得上是高难度的.挑战。
再加上这趟旅程市主角霍格与人以20,000英镑打赌,非得完成不可,所以,他根本不能自在地游玩,而必须与时间竞赛!竞赛!竞赛!也必须随时提高警觉,克服旅途中的各种困难;你说,怎么能叫人不紧张呢?
而且,霍格一展开旅程,就被认定时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遭到刑警追捕……哇!这更是十足的紧张加万分悬疑了。
从第一张掀起风波的大赌到第七章返抵英国,我看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会儿高兴得乱蹦乱跳,一会儿紧张的脸涨得通红,一会儿又伤心的泪流满面。整张脸就像一张晴雨表。
为什么我看得那样入迷?因为我喜欢看这本书,他值得我喜欢。
著名科幻小说《环游地球八十天》讲述了一位英国绅士费雷亚斯·福格先生的故事。他和改良俱乐部的几位绅士打赌两万英镑,用八十天时间环游地球。之后,福格先生带上仆人万事通踏上旅途。此时,国家银行发生盗窃案,菲克斯侦探以为福格先生就是盗贼,一路上对福格先生进行阻扰,他们经过很多地方,经历许多危险,当福格先生回到伦敦时,比预定时间晚5分钟,却意外地赢了:他自西向东走,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一天时间,还与他救出的阿妩达夫人,并与她喜结良缘。
福格先生临危不乱、机智勇敢和自信、镇静的精神让我钦佩不已,用他智慧的力量驱动前行的路。他与改良俱乐部绅士打赌时信心满满,仿佛胜券已在握。当在旅途中发生危险、惊心动魄的事情时,如:当去往利物浦的船燃料快用完时,他充满了智慧,用船上的其他一部分东西替燃料,与普罗克托上校决斗时,当印第安人拦截火车时,福格先生依然镇静自若,临危不乱,福格先生勇敢击退印第安人。无论他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都无法阻止他,他以勇气和智慧的力量战胜了各种凶险和困苦。
福格先生又是多么有情有义啊!当与印第安人搏斗之后,包括万事通在内的三名旅客不知去向,虽然时间很紧,一耽搁时间可能就会输。此时,他看重的是情义而不是自己的输赢,福格先生依然踏上了寻找万事通他们的道路。福格先生——我要给你点一个大大的赞!
合上书本,联系生活,福格先生面对危险的事情,毫不慌张,而是静下心来,思考应对方法,再去机智勇敢地去解决,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我们应该学*这种临危不乱的精神,并在生活、学*中运用,使问题、困难解决得更好。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科幻小说是大作家儒勒凡尔达写的,内容是在伦敦住着一位古怪的先生叫福克,他很有钱,冷冰冰的不爱说话,既没有妻子儿女也没有亲戚朋友,身边只有一个仆人。他很精准、严格,就因为老仆人詹姆斯在为福克先生倒刮胡子水时,本来应该送来华氏86度的热水,却送来了华氏84度的热水,结果他被福克先生辞退了,换来了机灵的新仆人路路通。
福克先生喜欢在改良俱乐部里打牌、看报纸。有一次他和牌友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如果办得到牌友就会给福克先生两万英镑,如果办不到福克先生就得给牌友两万英镑。这是一个巨额的赌博,他知道即使是一个富翁,如果失败也会输的倾家荡产,在这样沉重的压力下,福克先生并没有气馁,决定开始环游地球的旅程。
福克先生一回到家就和仆人马不停蹄地收拾东西准备出发,这造成了一个误会,人们把他误认为成了一个银行窃贼,说他环游地球只是一个借口,想逃到国外去,一路上主仆被侦探费克斯暗算,他们经历了大自然和人为的障碍和重重困难,在这样沉重的`打击下,主仆冷静思考,一点点攻克难关。在路上侦探费克斯给福克先生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他把可怜的仆人路路通灌醉,使主仆失散,让福克先生误船,但福克先生又找回了路路通,主仆两人去了中海、红海、印度洋、太*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日本、美国,还救了温柔美丽的女子的艾娥达,经过了种种磨难,福克先生还是奇迹般的按时回到了英国。
福克先生回到伦敦后获得了打赌的奖金,娶了温柔美丽的艾娥达为妻子,我为主人翁的坚韧不饶的毅力所感动。福克先生做事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充满了无限的追求,我们在学*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福克先生的精神,用于战胜自己、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勇于攀登高峰,就会找到成功的道路,获得人生的丰收。
今天,我读了《环游地球八十天》之《费利斯。福克和路路通主仆二人彼此接受了对方》使我受益匪浅。
英国绅士福克是一位*凡的人,生活中,福克经常玩扑克牌,而且他赢的钱都捐给了慈善事业,他对时间也是很重视的,他的表不快也不慢。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珍惜时间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名字是《环游地球八十天》。
这本*述了福克先生与朋友打赌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大自然与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还赢得了一份真诚可贵地爱情。
作者用巧妙的构思和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故事生动,情节曲折,悬念迭起。
作者还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他痛斥了英国对*人民的毒害,嘲笑了美国的武斗选举,同时对人类的未来满怀信心的热爱。读者不仅可以从中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而且这本书是作者凡尔纳著名三部曲中的一本。
合上书,我少不了对福克先生的佩服,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还有许多的危险。比如:坏天气、顶头风、海船出事和火车出轨。经历一系列的冒险与惊险后,福克先生赢得了这场看似不可能完成的。
我不仅佩服福克先生,还非常欣赏凡尔纳的博学多才。我以后要多看书,看好书。
最*,我细读了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刚看到书名时,我心想: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今虽然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在主人公所在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可是,等我读完了这本书,想法就有所改变了。
故事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斐利亚?福克的英国绅士,他日常的生活就像钟表一样精确,像机器一样死板。一天,他和几位老伙伴玩牌时,谈论到八十天能不能环游地球的问题,伙伴们都认为这件事不靠谱,除非地球变小(当然这种事就更不可能了)。可福克先生不但坚信八十天能环游地球,还想亲自去实践,并且在当天晚上就动身了,出发前他和牌友们下了两万英镑的赌注。在环游地球的旅途中,福克先生遇到了种种困难:遭人跟踪、置身荒村无路可走、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误了轮船、遇风浪海上搏击、与仆人“路路通”失散、勇斗劫匪、疑为窃贼海关被囚……但是,任何艰难险阻都未能动摇他的信心,在巨大的压力面前,他没有退缩,凭着自己坚定的意志和执着的信念,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胜利完成任务,并赢得了两万英镑的赌注。
这是多么引人入胜的一个故事啊!合上书本,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总是一次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坚定果敢、锲而不舍的品质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其实,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也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说想插上翅膀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地翱翔,披上铠甲像土行孙一样在地底随意地穿行,甩动尾巴像鱼儿一样在大海里欢快地嬉戏……可这些想法总是要被大家否认,都说这是不可能的事。看了《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想对大家说:有想法就大胆地去实践吧!电影《非诚勿扰》里有一句十分经典的话,叫“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有足够的信心,只要永不放弃坚持不懈地去实践,你的想法很可能就会实现。
以前,有一位小女孩叫简?哈珀,她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但那个时候女性是不能做飞行员的,所以大家都认为她的理想是童话,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是哈珀并没有放弃,坚信自己的梦想一定会实现,她的想法也得到了老师莱斯顿夫人的认可与鼓励。长大之后,哈珀努力地把自己的“童话”付诸实践,克服了种种困难,饱尝了种种艰辛,凭着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女飞行员,后来还当上了波音飞机的机长。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把“童话”变成现实的创举,而坚定的信念和大胆的实践与尝试,正是这个创举的源泉和动力呀!
所以,任何事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并且坚持不懈地去实践,它就很有可能会实现。坚信这一点吧,总有一天,你也能做“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福克先生!
几十年前,在那个没有飞机,没有快艇的年代里,总有些人梦想着环游地球。也许,在当时的人们认为这是不现实的,而福格却用自己的行动向大家证明了,用八十天环游,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只是它需要坚持下去的毅力和克服困难的勇气。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我读这本书前,认为这在那个交通如此不便的年代来说,是不可能、不现实的。但是福格先生的行动与态度向我证明了:只要坚持不懈,不放弃,有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勇气,任何困难在你的眼里都会变得渺小,都将成为你胜利时的陪衬。
也许,福格先生很早之前就试想过周游地球,借助这一次赌博,他终于可以有了开始的勇气。当全场人听到这一消息时,都唏嘘不已,没有人对这种“ 妄想”给予肯定,大多人都会以为这只是一个“神经病”去妄想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事。但是,福格先生凭借着自己的勇气、胆识和毅力完成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事。
其实,福格在出发前,考虑了全面的事情,已经算好了时间,认为八十天的时间绰绰有余,。当然,周游世界也无法避免路途上的突发事件,毕竟世间万事,总不能一一知晓。那些突发事件,是体现人性真情的最重要的途径,正因为这些突发事件,也让这本书变得丰富多彩,让读者替主人公担心——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完成。
在生活中,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这可是相当可怕的事情,也许还没有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每当做一件事时,自信是很重要的。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事难以完成,甚至无法想像。但是,只要你去尝试,你去努力、去拼搏,且不管是否有成就,你一定会有所收获。当一些人阻止或不支持你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时,你就要相信自己,随从自己的心,不在乎他人的言语。有自己的主见,独立思考问题,这都是成功的关键。
八十天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世间的美丑,足以把人们的情感完全释放,也足以让我们理解相信自己、勇气和坚持的意义。
今年寒假,我爸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书名是《环游地球八十天》,书中以打赌为开端,详细描写了福克先生一行在环游地球过程中的种种离奇经历和他们所遇到的种种困难。
这本书的作者是现代科幻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儒勒·凡尔纳。
在文章开头,我认为福克先生是个死板的人,因为他的仆人只是把刮胡水的温度弄错了,他就决定辞掉他,真不可思议!随着阅读,我发现我错了,他其实是一个多情的人,只是这种感情被他深深地埋在心底。
在印度,福克先生从柴堆上救出了快要被焚烧的美丽善良的艾娥达夫人,并且为了她几乎耽误了旅程。要知道,耽误了旅程就会家破人亡的,但福克先生却不管这些。还有在路路通走丢后,他不是丢下不管,而是向警察局的人讲述了路路通失踪的事,向他们描述了路路通的外貌,并把足够他回国的路费留下,然后又到法国领事馆办了相同的手续。要知道,当时对于一个仆人,福克先生并不需要这样做。而且,在印第安人决战后,路路通又失踪了,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福克先生为了救他,不仅花了大笔的钱,还误了火车。福克先生这种为了朋友而不惜放弃自身利益的品质,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具有呢?
最后,因为侦探费克斯,福克先生以为自己没有按时回来,输了赌局。但就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决定把自己剩余的全部财产送给艾娥达夫人,希望她过上美好的生活。读到这里,我的内心充满了对福克先生的尊敬。原来,他是这样一个感情丰富,具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好人总会有好报,善良的福克先生终于有了回报。美丽的艾娥达夫人爱上了这位善良的绅士,决定嫁给他。幸福才刚刚开始,就在路路通去教堂请神甫安排结婚时,竟意外发现他们因为时差的关系,并没有输掉赌局。就这样,福克先生按时回到了俱乐部,赢得了赌局。
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中我学到了许多天文地理和做人的道理。在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中,我知道了奇风异俗,了解了世界各地的风俗。总之,读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有个人叫福克先生。他请了个仆人绰号叫“路路通”,真正的名字叫让。
有一天,福克先生和他的朋友们打赌:“我八十天环游地球,现在是十月六日,到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再回到这里来。如果我还没有回到这里,银行的两千万元就归你们了。”朋友们都说好。于是福克先生就带着仆人路路通出发了。
到了火车站,他们遇到了一位陌生人,名字叫费克斯。费克斯先生把他们带到火车上,请他们喝酒。喝着喝着就都喝醉了。其实费克斯先生在酒里放了*。*是一种毒品。
他们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在印度了。
突然,他们看见有一支队伍走过来,原来是印度人在举行葬礼。有一些士兵抬着一张床,床上是一位已经死去的老人,骑在马上的是一位名叫奥妲的年轻姑娘。
福克先生小声对路路通说:“别让他们发现我们。”他们看着奥妲很想接*她,福克先生也渐渐被她的美丽身影给吸引了。
后来,几位士兵把奥妲放在了一堆柴上,并放上了火,想把她烧死。奥妲努力挣扎,但是还是无法挣脱。那个死了的老人是土王,也就是奥妲的爸爸。
后来路路通想了一个办法,趁福克先生没注意,偷偷溜到士兵旁边,在士兵还在放火的时候,把那床棉被披到自己的身上,并把头也遮起来。大家还以为土王活了。他抱着奥妲下了柴堆。福克先生一开始也还以为是土王活了,后来才发现是路路通。路路通被福克先生称赞得心花怒放。
有一天,费克斯安生把路路通带进一个烟馆,又诱使他抽*。路路通吸了几口之后,就昏睡过去。费克斯如愿以偿,把路路通仍在烟馆里,一个人走了。
福克先生发现路路通不见了,就到处找他。
三小时后,路路通才慢慢醒来,他摇摇晃晃地来到码头,他用最快的速度向他们的船跑去,但*的力量却使他重新倒在了地上。
第二天,马戏团的团长让他当小丑。这时福克先生正好走过来,认出了路路通,就把实际情况告诉了马戏团长。路路通也发现了福克先生。他大声喊道:“啊,我的主人!我是路路通!”福克先生就带他上了码头。
马戏团长在后面穷追不舍,福克先生给了团长一沓钞票作为赔偿。主人和仆人就一起上船了。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纷歧样了,以是犬性狼就改名狗,今后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在这个烈日炎炎、严冬难当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宛如走进了一片清冷的天下,沉迷其中,而乐不思蜀。
《天狼》是一部描写非常生动的动物小说,是一部反映有关狼族,狗类,与人类之间产生的遥远故事。它讲述了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欢乐幸福的一家人。有一只叫雪玉的狗和山里的独眼狼珍珍一起演绎了许多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灿烂的人性。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晓得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论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天狼》把我带进了那弱肉强食、惊心动魄的天下。危机四伏的险恶环境,鲜血淋漓的残酷斗争,不惜生命的顽强搏击,只要是弱者都会被强者所打败。胜者为王,败者消亡,成了大自然中亘古不变的规律。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中应向山妖学*,学*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态度。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己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己。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可以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
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寒假期间我读了《红楼梦》《爱的教育》《天狼》等课外图书,最让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的是《天狼》,我只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这本306页的书。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有狼类、狗类、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他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趣浓浓、互相帮助、共同对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有一次的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廋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
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儿小斑点,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
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儿小斑点,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我默许狼类的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因为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它们的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在学*中要学*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衡吧。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
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
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
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
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的地方还有许多。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己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己。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可以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
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讲述的`是人、狗和狼之间的较量。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十分感激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所以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终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最终战胜了独眼母狼。最终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仅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应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此刻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忙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忙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之后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终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之后,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终,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可是它在最终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能够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能够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终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齐……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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