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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述了红飘带狮王的传奇经历。故事中的主人公红飘带很凶猛、无情、残忍、又英俊潇洒懂得怜香惜玉。凶猛从它轻而易举地捕食猎物可以看出,无情残忍从它当上狮王以后屠杀幼狮的行为可以见出;英俊潇洒从它那撮与众不同的鬃毛可以看出,它的鬃毛火红火红的,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红色的火焰跳跃在绿色的草原上,啊,真美!怜香惜玉可以从它对待妻子蜂腰的态度看出,他每次捕猎回来,都把柔软的动物肠胃给自己美丽的妻子吃,而自己只吃动物的头脚皮。还可以从它收留可怜的无鬃毛雄狮可以看出,无鬃毛雄狮从小就很弱小,母亲每次喂奶都先给其他兄弟姐妹吃,等到他的时候,母亲的`乳房早就干瘪了。无鬃毛雄狮八岁的时候,想自己成为一只狮王,但是在与老狮王的搏斗中他屡战屡败,最后只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十五岁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如果哪个狮王能收留他,他就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服侍那个狮王,但是没有狮王愿意收留他,后来,多亏他遇见了红飘带狮王,才算是有了自己的归宿。
雄狮就要有点残忍、有点帅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它强大无比的雄性力量。雌狮就要温顺一点,因为这样才能发挥出慈祥的母爱。红飘带就是这样的一只雄狮,他在蜂腰雌狮的支持下,最后变成了一只顶天立地雄霸草原的狮王。因此,红飘带对得起为自己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四位哥哥。
今天我看了老师发给我们的图画书,。名字叫“月亮的味道”
尝月亮的味道是小动物们共同的心愿,可是他们谁也没办法尝到月亮的味道,后来他们互相帮助,小海龟请来了大象,大象又请来了长颈鹿,长颈鹿又叫来了斑马,斑马就找来了狮子,狮子又找来了狐狸,狐狸又找来了猴子,可还是够不着,这月亮呀!
一直在升高,最后动物们请来了小老鼠,这么小的小老鼠能帮什么忙呀!可刚好月亮玩累了,又没把小老鼠放在眼里,结果月亮被小老鼠给咬了!小动物吃着月亮,觉得月亮的味道好极了!甜甜的,香香的,有点像中秋的月饼,反正好吃极了!这么辛苦才吃到,不好吃才怪呢!河里的小鱼不能明白他们的做法:水里还有一个月亮在小鱼的旁边,他们干吗要费那么大的劲去摘天上的月亮?这个谜底我知道:小鱼一定没读过《小猴捞月亮》的故事才这么想的,小动物是因为小猴子捞水里的月亮没成功才会去摘天上的月亮的。不过,我一定不会用这个办法去摘月亮的,等我长大了,我要乘着宇宙飞船,到月亮上去看看,到时候一定会发生更多更好玩的.故事。
妞妞紧紧地抱着湾留下的红葫芦,呆呆地望着无声流淌的小河,风轻悄悄的,仿佛在为这份由始至终掺杂着猜疑的友情轻轻叹息。
身在河*的妞妞和湾,如果没有大人们的训诫,也许早已是好朋友。然而,关于“湾的父亲是个大骗子,大骗子会生下小骗子”这些传言,不仅让湾在学校被同学“另眼相看”,连仅隔着一条河的唯一孩子——妞妞,也对他敬而远之。
幸好他们有着纯真的童心,河水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嬉戏的快乐,更融化了他们的隔阂。他们开始一起玩,一起游泳。友情似乎超越了猜疑。
然而,当猜疑在友情里存在,友情终究会黯淡无关,甚至泯灭。当湾一下子抽掉了红葫芦,在妞妞的惊叫声里,在一群大人的议论声中,妞妞对湾投来两束仇恨的目光,友情在猜疑中崩溃了。
此后,妞妞再没找过湾。直到一天,妞妞听了爷爷讲的一个故事,才明白。湾的放手不是要害她,而是想让她真正地学会游泳!是妞妞误解了湾!然而友情已经随着湾的离开,随着误解,随着猜疑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读着《红葫芦》里妞妞的懊悔,湾的悲伤,只想给对您说:朋友,请让友情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和世俗的眼光吧,只有这样,友情才会真正温暖我们的心,才可能天长地久!
上午,我读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红葫芦》,它令我深切地明白:看一件事,不要只看表面,要三思而后行。
这件故事写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在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条河,河水美丽无比,是孩子们玩耍的地方。河边经常出现一个小男孩叫湾。湾的父亲是个臭名远扬的大骗子。妞妞的妈妈不让她和湾接触,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是在清凉的河水与湾的诱惑下,她慢慢开始下水和湾一起玩了。湾教她游泳。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她在水中拼命的挣扎,手脚像浆儿一样的摆动,最终,她找到了感觉,学会了游泳。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后来妞妞明白,是她错怪了湾,但她再也不能和湾在一起了。
妞妞并不知道湾是在帮助她,他用这个办法让自己学会了游泳。是自己太急躁,不分青红皂白就与湾分开了。这就说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好好思考,三思而后行,不要从表面去论事,妞妞就是从表面去看,湾是在故意害她。所以,千万不要做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事情。
还有,妞妞的妈妈不允许妞妞与湾接触,理由是湾的父亲是骗子,但那是他的'父亲,又不是湾。我们常说,不要以貌取人,难道不是吗?
记好了,看表面,不看“心”,可是不对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红辣椒》,其中我对《红葫芦》这篇故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中有个女孩叫妞妞,她只要一出门就能看见河中有一个叫湾的男孩抱着一个用以救生用的红葫芦在水中游泳,妞妞对湾几乎一无所知,但是唯一一点知道的是湾的爸爸是方圆几百里有名的大骗子。随这天气越来越热,妞妞也想下河游泳,因此妞妞和湾成了好朋友。可有一天湾在妞妞游泳时突然把红葫芦从她的身下拿走了,妞妞以为湾想害她,所以再也不理湾了。妞妞在爷爷的教导下,终于明白湾的“恶意”原来是为了让自己能更快地学会游泳。当她想去和湾道声谢时,湾已经离开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学滑板的事,那时我一直想玩滑板,可胆子小,怕跌倒,所以总是扶着妈妈不放手,有一次妈妈突然甩开了我的手,害得我差点摔倒,不过我也在没有任何帮助下滑了一点点距离,之后妈妈还是会扶着我,但时间越来越短,也经常突然松手,经过反反复复这样的练*,很快我就学会了滑板,现在我已经是玩滑板的高手了!
读过这篇《红葫芦》我才明白,原来爸爸妈妈有时对我的“狠心、无情”,其实是为了能让我更快、更好地成长啊!
月亮并不是只有那么一个颜色哦,它也是会七十二变的!
众所周知,如果有日全食就有月全食,月全食发生时你一定会大吃一惊!
红月亮也称血月。血月是一种奇观。一般发生在月全食之间。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浓厚的大气层把紫、蓝、绿、黄光都吸收掉了,只剩下红色光可以穿透过来,大气层将红色光折射到月球表面上。这就是所谓的血月。
有一些迷信的人认为在血月发生时会有灾难。于是,这就让更多的人迷信了,编了一个民间谣言:
月若变色,将有灾殃。青为饥而忧,赤为争与兵,黄为德与喜,白为旱与丧,黑为水,人病且死。
这个谣言是不可信的,因为在大气层里,紫蓝绿黄光都被吸收了,只剩下了红光。而谣言中却提到了青(蓝)赤(红)黄白黑五种颜色,一看就是不可信的。
虽然黄月亮,白月亮,黑月亮都不可能存在,但是,蓝月亮才不是不存在的哦!
蓝月亮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天象,大约每三年才发生一次。
蓝月亮并不像红月亮那样无情,在20xx年才能看到。只要地球的'大气层出现了某些污染物,而且是满月,就可以看到蓝月亮了。
怎么样,这下你们都知道月亮的七十二变了吧?
《红舞鞋》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舞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很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我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有一次,我在《儿童文学》这本杂志上看到了《红舞鞋》的介绍,我的心被触动了,就让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把《红舞鞋》这本书买了下来。
我迫不及待地享受着美丽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李莎莎,她和千千万万*凡的女孩一样,每天默默地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茜,长得漂亮,学*也好。经过一次意外事件后,她们俩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天天黏在一起。
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学校的保送名额下来了,理所当然地张茜被保送新苑初中。李莎莎为了能和朋友在一起,每天更加刻苦学*,终于也考上了新苑初中。看到这里,我真为李莎莎和张茜感到高兴,也发自内心地感叹:李莎莎,你真不容易呀!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但是你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佩服你!
新苑初中有有一个校舞蹈队,张茜也自然被选上了!李莎莎因为给夏老师送了一瓶水,被老师筛选上了!我更高兴了,他们俩可以更加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以一起练*舞蹈,一起表演!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红舞鞋》。《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
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
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有一本书,它对我受益终生,这就是。今天,我就要带大家走*安徒生的世界,细细品味童话。
可爱的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伦娜、聪明的小劳克斯、愚蠢的大劳克斯……一个个人物闪电般浮现在眼前,我们就从丑小鸭说起。
丑小鸭是一个名扬中外的传统故事,记载了丑小鸭的春夏秋冬。让我明白了人也能由坏人变成好人,更能由好人变成坏人的道理。读完这篇故事,我想:鲍润青肯定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成为社会栋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一个得不到关爱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注重亲情。火炉与烤鸭并不是她最想要的,而奶奶真心的关爱却让小女孩无比幸福。所以,我明白了真心关爱比任何物品都宝贵的道理。
而小女孩伦娜的红舞鞋却给她带来了砍去双脚的灾祸,真是太不值了!让我悟出了人不能过分喜爱一样东西。因为有时过分喜爱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学*伦娜啊!
大劳克斯、小劳克斯的故事也很好,跳蚤的故事更不错,青蛙的故事有梦想。
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可能并不富有诗情画意,但是很富有真实情感。所以大家都很喜欢。
我希望千千万万的安徒生出现在*大地上,希望千万篇好文章在作家笔下诞生。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 。————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暑假中,我读了吴州星的励志小说《红舞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这是主人公李莎莎在最悲伤的时候,她的老师鼓励她时说的一句话。是啊,在悲伤的时候在心中种花,心情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我想,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莎莎那样坚强勇敢的人,当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保持着一颗善良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并在困难中寻找希望,坚持努力,绝不轻言放弃。
我也忍不住想,在我的身上,会不会也经历过像李莎莎这样的事情呢?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生活的美好吧!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上个星期我向胥子涵借了一本《红舞鞋》,翻开书才大体看了看简介,就不禁被里面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述了李莎莎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回味无穷。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时候我想:如果我遇到像李莎莎一样的事件,我有可能会坚持不下来,而李莎莎的那种敢于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敢于努力的精神让我感动。从中我明白了,就算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强,自信,终究会成功。
做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吧!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的道理非常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遇到非常紧急的事情,不要头脑一热就去做。不管多大的事,都要先把头脑冷静下来,思考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再开始采取行动。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做《哪吒大战红孩儿》的故事书。书中有一个故事叫《智破长蛇阵》。我觉得十分有意思。
故事中最精彩的内容是:哪吒想到红孩儿那里骗取破解“长蛇阵”的方法。口中念念有词,冲快如风一招手。快如风犹如被强大的吸力吸引,身体不由自主地飘了过来。哪咤在他头上轻轻拍了一下,快如风立即晕死过去。哪咤摇身一变,变成了快如风的样子,跑去向红孩儿打探破解“长蛇阵”的方法。结果真的快如风苏醒后,将哪咤一举揭穿,木吒、金吒、哪吒一起跟小妖和六大天将打了起来。打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打死了上万个小妖。六个大将也受伤了。红孩儿使长蛇阵围住他们,最后哪吒凭机智才逃脱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的道理非常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遇到非常紧急的事情,不要头脑一热就去做。不管多大的事,都要先把头脑冷静下来,思考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再开始采取行动。否则就会酿出更大的麻烦。
哪吒大战红孩儿》是一本数学童话书,它告诉了我们许多新知识,让我在享受童话的同时,也认识了很多数学符号和复杂的算式,真是一举两得,这本书讲了哪吒和红孩儿之间的战争。他们都喜欢数学,红孩子儿常常把数*用到战斗之中,哪吒每一次都会想尽办法去破解。红孩儿经过几次战斗后,就去偷来了李天王的宝塔,他把宝塔当成了保护自己的东西,来诱引哪吒进入一个个陷井。但哪吒以超厉害的数学水*破解了红孩儿的阴谋鬼计,夺回宝塔,促住红孩儿,光荣地完成了捉拿红孩儿的任务。
有这一篇篇童话中,我感受到了哪吒的超非凡数学水*,他用数学破解了一道道难题,我真是佩服他。仿佛所有的题目都难不倒他,哪吒是我学*的榜样。他的认真与仔细正是我所缺少的,我一定要把它补上,争取能象哪吒一样厉害。
红孩儿其实也是数学好的孩子。他在哪吒寻宝塔的路上设了许多数学题去考哪吒,虽然没有难住哪吒,但也充分发挥出了厉害的数学水*,同样也值得我学*。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数学知识,我喜欢《哪吒大战红孩儿》!!希望有更多的小学生能去喜欢它。
《哪吒大战红孩儿》从名字一看是一本动画故事书,其实它是一本讲解数学知识的书。它讲解了数学算式的运算规律、运算方法,还有一个算式多种解答等方面的知识。
在哪吒大破长蛇阵一章中,哪吒就遇到了一个数学难题。当她攻到红孩儿的洞门口时,洞口挂着十三个炸药包,其中只有一个能把洞门炸开,而且要从1数到10000才能找到那个炸药包,不然就会炸伤自己。哪吒想来想去,最后采用了我们学过的'除法运算列式方法顺利的找到了那个炸药包,成功的攻入了红孩儿的洞里。在探索石棺的秘密这一章里,大双和小双也遇到了一道百米赛道的问题。
小双从起点到终点,每次前进十米,后退十米,再前进二十米,后退二十米,每一次都比前一次多走十米,就这样能否到达终点。这道题看似小双不能到达终点,但仔细一看,小双每次都会比前一次多走十米,当他走第十次的时候,前进的距离正好是一百米,不就到达终点了吗,所以有问题不能只看表面,要开动脑筋多思考。
除了这些运算规律以外,我还学到了很多生活中的数学知识,比如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金字塔是个正四棱锥形,四个面都是全等三角形,侧面和水*面的夹角是52度,是最牢固的结构。
这本书写的真是太好了,它是一本生动的故事书,也是一本知识丰富的书。通过读这本书,我们不仅学*和巩固了数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积累了新的词汇,学到新的写作方法。
《哪吒大战红孩儿》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和它相识的。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吸引人,您能把数学知识融入到有趣的童话故事里,真是太精彩了,让我大开眼界。
我在书中学到了很多原来没有学过的数学知识,真是受益匪浅。而且书里还有许多漫画插图吸引着我,所以我特别喜欢您的这本书。书中哪吒和红孩儿的激烈争斗没有让我感到紧张,而是让我觉得他们好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既精彩又好玩。可是看到故事中的那一个个数学问题,有的还真是让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找不出答案来。而哪吒开动脑筋就可以轻松地解决问题,我真佩服他。都说哪吒神通广大,但他没有依靠自己的法力来解决问题,而是多动脑,勤于思考,这很值得我学*。我在学*上就缺少这种精神,不想动脑筋,总想靠妈妈的提醒。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其实困难就像一只拦路虎,当你碰到它时,不要慌,静下心来多动脑,多思考,你就能战胜这只拦路虎。李老师您说我说的对吗?李老师我知道您写了很多关于数学故事的书,我希望您再接再厉,写出更多精彩、有趣、好玩的数学故事。我想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忠实小读者一定都在期待着……
在我读过得许多书籍中,沈石溪编写的《红豺》一书给我留下了极深的映象,豺和狼着两种动物更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母豺“火烧云”产生了敬佩之情。如此的母爱让我钦佩!让我唏嘘不已!
这本书说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一只大灰母狼杀死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当这只大灰母狼快要死亡的时候,火烧云抚养了它其中的一个孩子,还给它取名甜点心。尽管豺和狼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但她对甜点心无私奉献着,关爱着,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孩子。它犹豫过,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甜点心”为了回报它激荡的母爱,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母爱,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动物真挚的情感,动物没有一丝瑕庇的母爱。母爱是无限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依然存在着。火烧云之所以抚养“甜点心”,甚至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力量叫母爱,母爱是最高尚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的东西。母爱比血液还凝固,比生命还美丽,一切奇迹都源于母爱,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母爱如茶,只有慢慢品后方能体味其中的甘甜与醇香。母爱是激发力量的精神源泉,是滋养心灵的情感甘露,是塑造优秀人格的教科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母亲源源不断的关爱和激励,都是我们坚强的依靠,都是我们积极向上的力量,始终支撑着我们乐观、坚定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作《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其作者,便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山东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的苦难,更是展示了*人民豪放、顽强拼搏、爱国的品质,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粗野的一面。这部作品虽然表现了*人的苦难,但它并没有玩味、拒绝这种苦难,而是着意表现我们的人民战胜这种苦难的精神,呼唤美好的新生活。
看这部作品,有一种痛快、心里扑腾腾的感觉。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许多本质的东西很容易被商品浪潮荡涤掉,《红高粱。所反映的民族性、所体现的民族气概如一股真气支撑着我们。当国难当头,连土匪也纷纷出来捍卫祖国的尊严。今天,国际风云变幻,*领土的完整,时刻受到挑战:台湾分子的分离势力,西北*的恐怖活动,*的争夺……这些,都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危。在这和*年代依然要提倡爱国精神。
而《红高粱》最主要反应的不是爱国,而是一种人生的态度、一种生活观。《红高粱》电影的导演张艺谋曾说过:*人活的太累了,忧虑太多了。我想做学问的目的,应该是叫人越活越精神,让生命状态热起来、活起来,敢恨敢爱,敢生敢死。我之所以把《红高粱》表现的轰轰烈烈、张张扬扬,就是要表现一种痛苦淋漓的人生态度,表达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的道理。不管事态怎样变化,日子总是要过的,一种良好的生活态度会帮助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会支撑着他的一生,这,甚至会影响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红色在*代表喜庆、美满,也代表革命、激进。迎亲的场面既豪气冲天又壮阔凄美,荡气回肠!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
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
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
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合上书本,我一动不动,脑海里闪现着:黑狼和儿子黑宝,还有那只美丽的红崖羊西露儿。
风呼呼的`刮着,将满地的树叶挥到天际;阳光也失去了以往的光彩;天,好像预感到什么,呈现一片墨蓝。黑狼的妻子在生产过程中不幸离世,三只没有奶水吃的狼崽已经死了两只。唯有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黑宝发出凄惨的叫声。
马尔草原出现了一群红崖羊,埋伏了一天的黑狼心中燃起了希望,很快,他锁定目标,捉来一只刚刚失去女儿的美丽红崖羊西露儿。色彩斑斓的花儿低下了头,英俊挺拔的草儿顺着风势捂住了眼睛。我睁大眼睛,仅仅“追随”着可怜的西露儿。黑狼把黑宝轻轻放在西露儿身边,自己轻轻后退,眼睛里充满的柔情。当黑宝用尽最后的力气钻到西露儿身下,抬起头,吮**水的时候,西露儿竟接纳了这个失去母亲的可怜的孩子。我松了一口气,眼泪不自觉地为这不寻常的“母爱”流淌。
为保护黑宝,黑狼把猎人引离山洞,选择了死亡;西露儿则完成了母亲的责任后重新回到了红羊群。我吐了一口气,黑狼爸爸的铮铮铁骨,红羊妈妈的无私柔情感动着我,心中无限畅快。
红羊再次面对狼是一年后了,奇怪的是那一公一母两饿狼围住西露儿后,公狼竟撞开了母狼,为西露儿让出一条生路。你猜对了,他就是黑宝。来报恩了!!
坐在哪里,捧着书。静静地,回忆着、回忆着……每天早上,妈妈在镜子前给我梳好头发,然后我们母女*惯地对视一笑;饭碗里,时不时被爸爸夹来一片肉;睡前妈妈轻轻的一吻;爸爸出差时每晚的一个电话问候……一切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温暖。现在我最烦的妈妈的唠叨都好像拥有了曲调,变得那么动听。爸爸妈妈,我拿什么回报您……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受益匪浅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和狼的温情故事羊的伟大母性和狼的感恩之情。
本文讲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奄奄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想让这只母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为了保护狼崽,公狼毙命在猎人的枪下,留下善良的红奶羊哺育狼崽,被迫做狼崽的茜露儿或许是对狼崽产生了感情,并没在公狼死后抛弃小狼,一直养到断奶后才回到羊群,并生下了一只公羊。在一次一公一母狼的追赶下,儿子为了逃生,把红奶羊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时,红奶羊发现这只公狼竟是他抚养的小狼黑球为报哺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拼命保护自己的奶妈。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强烈的责任心,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从头羊和羊仔的身上,我却看到了懦弱和逃避责任,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许多时候不能自主选择,但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感恩,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我们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去回报每一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回报我们的社会。从茜露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满足现状,勇于进取,力求更加完美的精神。《红奶羊》告诉了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斑羚飞度》,其中《红奶羊》这篇故事我印象最深。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叫黑宝的成年公狼和一只叫蓓蓓的母狼结为夫妻,不久后,蓓蓓生下了一黄一黑两只狼崽,不幸的是,蓓蓓产下狼崽后便流血不止,死了。
没过多久,黄毛狼崽因为没东西吃,也不幸饿死了,要是再没有奶,剩下的黑毛狼崽也会饿死,黑宝没办法,只好抓住了一只红奶羊,给黑球喂奶。最后,黑毛狼崽被红奶羊哺育长大,长大后的黑球慢慢有了狼的恶性,红奶羊偷偷地走了。
过了很久,有一次黑球和它的妻子一起去觅食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只羊,然而当黑球发现这只羊就是哺育它成长的红奶羊时,黑球领着它的妻子默默地离开了。
每一种生物,都会有感情。即使是一只羊,即使狼天生就吃羊,羊天生就要躲着狼。但红奶羊毕竟用羊奶把黑球养大了,长大了的'黑球也不会忘了那段感情的。
今天我读了《红奶羊》这篇中篇小说,感触很深。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匹公狼捕到了一只母羊,它强迫它给自己失去母亲的幼狼喂奶。有一天公狼为救幼狼死了,母羊教幼狼学做羊。但幼狼本性难移,母羊离开了它。有一次,母羊和它的孩子遇到了一公一母的狼。它的孩子夺路而出,母羊被围住了。可它幸免一难—那只公狼就是那只失去母亲的幼狼。
在生活中我也有类似的事有一次,老师说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同学们便趁着星期天,各自准备礼物送给父母。我便做了一张贺卡,里面写满了祝福的话。爸妈一打开便会心的笑了……我还下厨做了一顿饭呢。虽然做的不是特别好吃,但是爸妈却吃得特别香。
一只附与邪恶的狼都懂得爱自己的母亲,我们也要这样。
读这本书,时而眼眶湿润,时而泪眼朦胧……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与伟大,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相处,产生爱与情感。故事中讲了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狼崽,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狼崽。它精心选中了一只理想中的奶羊“茜露儿”,这是羊群中尊贵的皇后,它正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她没想到这段感情会刺激公狼黑宝,在黑宝下口要咬死她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舍身引开猎人,最后却毙死在猎人的枪下。只留下了天性善良的红奶羊哺育天性凶残的狼崽……
随着狼崽的长大,红奶羊知道自己该回去了,临走前狼崽的黑宝的救命之恩使红奶羊有犹豫了。
最后,红奶羊还是下定决心离开狼崽,回到羊群,归队后红奶羊生下了一只羊崽,红奶羊用尽心血教育羊崽要知恩图报。然而在一次意外中,羊崽为了逃命而推开了自己的母亲,把她送入了死亡的边缘。而这一次那只曾经被红奶羊养育过的黑宝却忍着饥饿与痛苦又一次救了红奶羊……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勇敢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与感恩,才使得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奋不顾身,毫不犹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谓、不拒,无懈可击!
故事情节耐人寻味,一改狼在人们印象中凶狠残暴的形象,无论狼爸爸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还是狼崽黑球在任何时候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都足以彰显出狼性的伟大;而羊性格一项温顺,但在同样的危急时刻,竟然可以抛下亲人…… 鲜明的对比,说明了狼也有可贵的一面,羊真的很懦弱!
让我们再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理所当然地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在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世界上唯有“爱”才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只有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才能将幸福传递,将爱传递,世界才能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凡的温情故事,无时无刻都在告诉人们爱是相互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狼乃如此,何况人乎?
读《红奶羊》有感沈石溪的文章始终的是那么动人,他的文章写出了动物的感情,他的每一本书都让我对动物的爱有了不同的看法。
《红奶羊》讲述了红母羊茜露儿被公狼黑宝捉回去喂狼崽黑球,黑宝在猎人来时为了保护孩子而牺牲了自己,它舍身拼命的做法让奶羊震动。黑宝死后,奶羊完全可以置黑球不顾,但母性让茜露儿不忍心置它于死地,但羊无法改变狼的野性,她只有选择离开。黑球始终是狼,茜露儿在雪天回到了羊群,宠爱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使一只小羊葬身猞猁之口,这使得茜露儿不由自主地想起黑宝为保护黑球只身冲向猎人的壮举,之后茜露儿母子又遇到了狼,为了孩子它打算自己死也要保护孩子,但孩子却无情的撞倒了它自己逃命,那狼却不吃它,而且用身体阻止妻子,那狼正是黑球…
文章中的黑宝其实是一个好父亲,它为了抓回了茜露儿来喂养黑球放弃了可口的羊羔,甚至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丢掉性命,动物中的父爱也是伟大的,舍身救子的事狼都可以做到,更何况人呢?再说黑球始终不忘茜露儿的养育之情,三番五次的用身体挡在茜露儿身前,先是挡住了豺的攻击,再是阻止饿了好几天的妻子吃掉茜露儿…相比黑宝,古莱尔的作为到让人看不过去,面对比自己强的敌人,不顾儿女的安危而是自己逃命,作为一个父亲就是不应该的,倒是黑宝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生命的举动让人肃然起敬,沦戛与古莱尔一样,都是置亲人生命与不顾的,羊与狼的举动,是不是值得人们沉思呢?茜露儿是一头善良的母羊,它在黑宝死后,本可以丢下黑球于不顾,自己回到羊群里,母爱是伟大的,不分种族的,当它想离开时黑球柔弱的哀叫、委屈声,触动了它的母性,它留了下来,照顾着幼狼》。沈石溪的文章始终都为我揭示着动物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狼也可以为了孩子放弃自己,善良的羊也会抛弃孩子自己逃命…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一样的动物的情感,从黑宝身上看到了勇敢与责任心;从黑球身上看到了知恩图报;从茜露儿身上看到了善良…其实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精神,动物尚可如此,更何况人呢?
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斑羚飞渡。看完第一篇文章红奶羊,我有了很多的感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大狼黑宝的狼妻蓓蓓前不久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可不幸的是蓓蓓因产后流血不止断气了。黑宝心急如焚,因为它没有奶喂狼崽。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只也在哺乳期的母狼代替蓓蓓哺乳,但狼的社会没有奶妈这个角色,脾气暴躁的母狼会毫不怜悯地把别“人”的宝贝吞吃掉的。今早,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如果再没有奶,那只黑毛狼崽不久后也会饿死的。没办法,黑宝只好去喀纳斯红崖羊群捉了一只母羊做小狼崽的“奶羊”,这头母羊名叫茜露儿。前不久生下一只小羊羔,只可惜是死胎。当它被迫给小狼崽哺乳时,对小狼崽的厌恶和第一次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时间久了,它竟与小狼崽有了感情。小狼崽在它充足的奶水的哺乳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于是它给小狼崽取名“黑球”。当黑球即将断奶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个猎人和一条猎狗来到了他们的洞口。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洞口把猎人引开了。黑球活了下来,黑宝却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来不只是人类社会有父爱,动物世界也有很深的父爱啊!伟大的父爱!
黑宝死了,茜露儿一看逃跑的机会来了,高兴得忘乎所以。可是就在茜露儿准备逃跑时,黑球挡在它的面前,它的心软了,它决定带黑球一起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黑球已长成一匹半大幼狼了。茜露儿决心把黑球培养成一只羊,它努力磨灭黑球身上狼的本性;甚至让黑球学它“咩咩”叫。但黑球无论如何也不愿吃草。这也没什么,只要它不吃肉就行了。又过了两个月,秋天来了。食物贫乏,茜露儿产奶量明显下降,直到流不出一滴奶。黑球饿极了,居然吃了一只小绵羊!茜露儿沮丧极了,它明白自己的辛苦白费了。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使茜露儿付出了再多的心血,但黑球毕竟是一匹狼啊!狼有狼的天性啊!茜露儿决定趁黑球熟睡时将它推下悬崖。正在它准备行动时,又来了一只豺,豺也是羊的天敌。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它的奶羊,黑球不顾自己幼小的身躯向强壮的豺冲了过去把豺打死了,但它身上也负了很多伤,肩膀上还被咬下了一块肉。
黑球真是一匹懂得感激的狼,在生死关头它忘不了茜露儿对他的“母爱”,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勇敢地搏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奶妈”,回报“奶妈”的哺育之恩。
这几个星期中,老师让我们阅读了一片关于动物的小说,这就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红奶羊》。这片文章写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只狼叫黑宝,母狼一生下两只狼崽就去世了,不久因为没有奶吃,其中的一只黄毛小狼也饿死了。为了实现妻子临终前的遗嘱,就决定抓一只“奶羊”来喂养小狼黑球。那只奶羊就是茜露儿,它喂了几次黑球,但又一次次地逃离狼窝,最终还是失败了。黑球一天天的长大,渐渐的和茜露儿产生了感情。一天,黑宝突然被猎人杀了,毕竟狼和羊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动物,茜露儿一次次地将黑球甩掉,但它还是如影随行。终于,茜露儿生了一只小羊羔,叫沦嘎,一次,母子两被狼袭击,沦嘎自己逃走了,只剩下茜露儿孤军奋战,就是这时,是黑球挺身而出,救了茜露儿。
来,动物之间的感情是这么纯真与美好!一只狼为了报恩而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自己的儿女却为逃命而至母亲的生命与不顾自行逃走,两者相比,真是天籁之别!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在印象中,狼是残酷无情的,但在这让我们看到的却是善良、真情的一面。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斑羚飞度》,其中《红奶羊》这篇故事我印象最深。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叫黑宝的成年公狼和一只叫蓓蓓的母狼结为夫妻,不久后,蓓蓓生下了一黄一黑两只狼崽,不幸的是,蓓蓓产下狼崽后便流血不止,死了。没过多久,黄毛狼崽因为没东西吃,也不幸饿死了,要是再没有奶,剩下的黑毛狼崽也会饿死,黑宝没办法,只好抓住了一只红奶羊,给黑球喂奶。
最后,黑毛狼崽被红奶羊哺育长大,长大后的黑球慢慢有了狼的恶性,红奶羊偷偷地走了。过了很久,有一次黑球和它的妻子一起去觅食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只羊,然而当黑球发现这只羊就是哺育它成长的红奶羊时,黑球领着它的妻子默默地离开了。
每一种生物,都会有感情。即使是一只羊,即使狼天生就吃羊,羊天生就要躲着狼。但红奶羊毕竟用羊奶把黑球养大了,长大了的黑球也不会忘了那段感情的。
今天我读了《红奶羊》这篇中篇小说,感触很深。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匹公狼捕到了一只母羊,它强迫它给自己失去母亲的幼狼喂奶。有一天公狼为救幼狼死了,母羊教幼狼学做羊。但幼狼本性难移,母羊离开了它。
有一次,母羊和它的孩子遇到了一公一母的狼。它的孩子夺路而出,母羊被围住了。可它幸免一难—那只公狼就是那只失去母亲的'幼狼。
在生活中我也有类似的事有一次,老师说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同学们便趁着星期天,各自准备礼物送给父母。我便做了一张贺卡,里面写满了祝福的话。爸妈一打开便会心的笑了……我还下厨做了一顿饭呢。虽然做的不是特别好吃,但是爸妈却吃得特别香。
一只附与邪恶的狼都懂得爱自己的母亲,我们也要这样。
是从《解忧杂货店》开始喜欢上东野圭吾的作品,他的文章是一环扣一环,根本不知道下面的部分会是什么,而且细节描写特别的细致,并且在故事的结束的时候,总会让人有深深的感动和深思。
《红手指》是一部关于亲情的作品,作者在作品里有关于对老年化问题的深思,也有对家庭教育的深思,也有对尊重老年人想法的深思。当看到前原为了掩盖孩子的错误时而陷害自己的母亲时,心里异常的难过,那个人可是养大他的妈妈啊,我觉得前原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儿子,丈夫,这三种角色他都没有扮演好,嫁祸给妈妈也是为了自己。
儿子今天所犯的错,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做为一个父亲,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从来都不关心孩子,甚至于孩子*时的行为都不知道,并且妈妈又给了孩子太多的溺爱,最终导致了孩子杀死了那个无辜的小女孩,这是家庭的悲剧,也是教育的悲哀。或许如果爸爸或者其他同学给予他足够的爱,他也不会烦这样的错误。政惠该有多伤心啊,自己的儿子诬陷自己,可是即使这样啊,她还是一直在等待前原悔改,还是一直在阻止前原继续犯错。
父母对孩子的爱从来都是最伟大的,想起来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相聚,但是父母最终却会面临分离。从一开始对加贺的不理解,到最后的感动,我也明白了对老人做法尊重的含义,即使会面对其他人的指责,加贺还是选择尊重爸爸的想法,让他自己一个人孤独的死去,其实开始时我是不理解老人的这种做法的,我不理解加贺的做法,在我看来即使老人想要这样做,家人也应该对老人好好善待啊,可是最后看到加贺的父亲安然的离世我想加贺的做法是正确的。
总之读完这本书,心里久久的'不能*静。
《红手指》是我在办公室无聊的时候,在阅览室翻出来的一本书。不厚不薄,书里面的排版也是我喜欢的样子,不拥挤也不松散。作者东野圭吾虽是耳熟能详的大作家,但是我看书的量确实是寥寥无几,少得可怜,因此也只是听说过而已。
《红手指》的故事内容很简单,讲的是一个日本普通男人前原昭夫的故事,一天下班后,接到妻子八重子的电话,回家发现上初中儿子在家里杀死了一个小女孩,自己为了替儿子隐瞒,“保护”儿子,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甚至诬陷了自己的母亲,幸而在最后,昭夫良心发现而坦白了事实真相。
《红手指》的核心讲述的是一个三世同堂的家庭矛盾。作为男人,昭夫一味顺从妻子的表现让我觉得懦弱;作为女人,八重子无限溺爱儿子的行为又让我觉得可怜;作为儿子,已经上初中的小大人了,却十分的不懂事,让我觉得愤怒;作为母亲,在这个家里已经无能为力却还要小心翼翼的活着,让我感到同情。但就是现实啊,现实就是这样,因为每个人的不完美,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也只能从故事中吸取教训,沉淀自己。
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已经大致猜出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所有的小说或是电视剧当某一样东西或者某一个镜头重复出现的时候,我们敏锐的嗅觉总会告诉我们,此处必有蹊跷。但是,如果让我写这样的文章,目前确也是真的写不出来,作者脑洞确实太大,而我自己惯性思维也太根深蒂固了。
最让我觉得深有体会的不是昭夫一家的故事,而是刑警加贺恭一郎的故事。故事开头介绍的是加贺恭一郎的父亲生病后一直躺在医院里,而加贺恭一郎却从来没有到医院看望过他,直到父亲去世。
我一直不解,作为刑警,加贺恭一郎是优秀的、敏锐的、正直的,却为什么一直都不去看望自己生病的.父亲。直到故事的最后才给出答案。
加贺恭一郎的父亲因为他母亲的离世而深感自责,因为他母亲离世的时候没有家人的陪伴,一个人渡过了最后的日子。所以,加贺恭一郎的父亲也想要体会一下他妻子孤独离世的感受。我想,加贺恭一郎应该生活在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吧。对一个人最深沉的爱,莫过于我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红手指》——作为一位语文老师,看到这个题目,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红手指”肯定是文中重要的线索,甚至是破案的关键。的确如此。这个故事讲述的是日本再*常不过的一家人,前原和妻子人到中年,上有痴呆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静的日子被打破了,儿子在家中杀了一个小女孩,前原夫妇决心移走尸体,掩盖罪行。当罪行无法掩盖时,让未成年的儿子去坐牢,前原夫妇是万万做不到的,那应该找谁做这个替罪羊呢?“他们不会是想把痴呆的母亲推出去吧!”果不其然,他们是这样做的,一个痴呆的母亲,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不正是一个好的“凶手”吗?
故事如果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作者就不是东野圭吾,故事的结尾也是故事的高潮。其实警察早就知道真相,红手指是母亲给警察的暗示,也是给儿子的的暗示!就像加贺*说的那样,世界上没有哪个母亲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入罗网。即使在全然知道儿子要将自己作为替罪羊,母亲抱着希望,各种提示,相册,还有儿子小学毕业前送给自己的小木片……还好中年的前原在最后承认了自己撒谎,溃不成军。
猜到了“痴呆”的母亲会被作为替罪羊,却没猜到连“痴呆”也是母亲为了生存而假装的,自己的妻子对母亲态度冷淡,儿子受他影响,也开始疏远母亲,自己尚且如此,更何况自己的儿子!母亲绝望了,最后选择的道路就是创造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不让其他成员进来!本以为母亲会默默地替儿子的儿子顶罪,然而并没有,也没有直接拆穿儿子,她在赌,赌她的儿子还是爱他的,用亲情作为筹码!
亲情缺失导致悲剧的发生!亲情,儿子对母亲的爱,儿子对自己儿子的爱!前者在两位之间,选择了后者,说他真的爱儿子吗?我觉得不是,在儿子真正需要他关心时,他选择的是逃避!更别提他爱自己的母亲,连陌生人都感受到母亲的痴呆是装的,而和母亲朝夕相处的自己却毫无察觉。正是因为前原和妻子八重子没有处理好家庭关系,导致一系列悲剧的产生,也是导致自己儿子最终成为**犯,却到最后仍旧认识不到自己错误这样悲剧的发生。
父母永远无私地爱着自己的孩子,而孩子本身对父母的爱却似乎永远无法超越父母给自己的爱。亲情在很多时候似乎并不对等,我们用自己以为的方式爱着他们——父母或孩子,以为这是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这到底是不是他们所需要的,或者说给予爱的途径是否正确。不管是父母还是孩子,亲情的正确打开方式,是值得我们探索的。
亲情?——亲情!东野圭吾的不仅是在讲故事,更多的是在拯救一颗颗迷失方向的心。愿我们不曾丢失那颗有关亲情的心。
今天中午打开的一本书,用了短短三四个小时看到了结尾。残忍而温情。
是因为书名《红手指》才选择在假日里读这本书,感觉应该不那么沉重,但事实上压的人喘不过气。红手指前后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前原父亲患老年痴呆症玩化妆品涂红的手指,一次是母亲政惠在被儿子拉出去顶罪时,用口红涂红的手指。母亲涂红的手指一层是要拯救自己的儿子,一层是为了感受自己丈夫在患老年痴呆症的过程中的心理。都是爱,一层温暖一层残酷。
很多事物不止是表面看到的那样,更多的是表面背后的东西。加贺的父亲在医院住了那么久,加贺却从不进病房,直到他父亲咽气离世。在松宫眼里是残忍,而对于加贺来讲,是他父亲为了体味他母亲离世前的感受,是一种补偿性质的爱,而加贺能够为父亲的这样一种爱守承诺,这也是温情。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如果不是因为前原的懦弱无能,优柔寡断,八重子的溺爱,自私,也不会培养出那样一个冷漠,心理畸形的儿子。政惠和八重子都想保护儿子,一个是理智而坚定的保护,一个是无知而溺爱的保护。如果说直巳的性格特征是父母造成的,那么前原的性格不能不说没有受到父母的影响,也是因为他们对他太过宽容。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话:“一个孩子的诞生,父母是最初的引路人,而不合格的父母,是伤害孩子最大的凶手。”日本小说家伊坂幸太郎说过:“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可事实上,做父母的确不需要执照,前原与妻子八重子的结合也不过是不负责任的时间到了就结婚的结合,自然没有承担起婚姻的责任感,更不要说为人父母。八重子对儿子的教育不但不需要婆婆的帮助,也不需要丈夫的帮助,而她的性格中隐藏了许多不利因素,导致最后的悲剧,这是残忍。好在最后前原幡然醒悟,这是温情。
在上高一的女儿的催促下,我读了东野圭吾的小说《红手指》,读完感触很深。
回顾小说的情节,无不让人深思。初中生直巳掐死了7岁的小姑娘,因为猥亵未遂而遭到小姑娘的反抗,毫无人性的直巳手段之残忍使人瞠目结舌。小姑娘的凋谢让人无不悲痛,花样的年龄,还有美好的憧憬全部化为泡沫,受害者的父母可怜至极。直巳行凶后,并未有丝毫悔意,张狂、放肆、任性,沉迷于自己的世界里,不出自己的房子,玩网络游戏。
直巳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当警察最后询问时,直巳说了,“都是我父母”。怎么说呢?直巳的父亲昭夫和母亲八重子关系一直不好。八重子虐待婆婆,辱骂婆婆,和婆婆住在一起目的只是得到婆婆的房产,从没有让婆婆在饭桌上吃过饭。昭夫对自己妻子不待见老人毫无反应,他逃避家庭中的婆媳矛盾,不正面解决;昭夫对妻子溺爱儿子、任由儿子我行我素,也采取漠视的态度。昭夫疏忽对妻子的关心,疏忽对青春期儿子的教育,疏忽对家中已“痴呆”的老母的照顾,顾疏忽对家里复杂关系的处理;自己逃避现实,曾经还背叛妻子在外面拈花惹草。父母关系不和,母亲虐待奶奶,父亲疏于管理自己,母亲又过于溺爱自己,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直巳,飞扬跋扈、狂躁暴虐、任性自私,没有责任心,没有人性,成为**犯,也不足为奇。
当知道儿子**后,昭夫立即想到的是报警。虽为父亲,对于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叛逆的孩子没有任何办法。他想到只有警察才会制服于叛逆的直巳,他也知道这样会毁了直巳的一生,就是转换到其他地方居住,也不会逃脱周围鄙视的目光,自己也要陪孩子一起坐牢,孩子是未成年人,家长担有监护人的职责。但是没有其他办法。溺爱孩子的八重子,以死相逼丈夫,不能让孩子自首。八重子没有去想这件事孩子应付主要责任,家长也有教育失职的重大责任;而是一味的袒护自己的孩子,担心直巳收到打击和惊吓。逼迫昭夫,其实昭夫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抛尸在公园厕所,夫妻俩诡计想尽如何对付警察的询问。
可警察不傻,很快就找到昭夫家。当警察找上门来,眼看自己的罪行将要败露,昭夫竟然告诉警察是自己的痴呆母亲失手掐死的小女孩。昭夫母亲政慧被警察带走,昭夫内心非常煎熬,儿子的罪孽却让自己无辜的老母亲来承担,看见母亲的拐杖上还挂在自己小时候亲手为她做的名签,想起种种往事,他崩溃了,忍不住大喊“我母亲是无辜的”!其实警察很早就知道了真凶并不是政慧,就想看昭夫什么时候会醒悟。
警察为什么会知道真相呢?因为政慧的老年痴呆是装的,她知道八重子厌恶她,只有装痴呆才能为自己营造一个安全的空间,没想到亲身儿子竟利用自己的“傻”,把孙子的罪行强加到自己头上,于是偷偷给警察传递了巧妙的暗号。
小说直视现实问题: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就是对孩子的正确教育,不赡养老人就是对孩子的反面教育。
我仅能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救赎你的灵魂——题记
《红手指》其实就是一出被放大化的家庭悲剧,一种生活化共鸣。本书中东野着重描写了现代社会的一种通病——亲情缺失
当一个无知的孩子,犯了罪,他逃避、他愤怒、他斥责,他就像个恶魔一样,让每个人都变得好丑陋,这是谁的错?当一个母亲,母爱泛滥的'时候,便会不断的包庇和纵容自己的孩子,她这样做真的对了么?当一个父亲,面对自己犯了罪的儿子的时候,内心的抉择是怎么折磨他的?让自己年迈的母亲去顶罪,面对警察的盘问,烦躁、恐惧、黑暗、良心的不安会一涌而上,谁能给他正确的选择?而当一个年迈的老人,被冷漠、被利用,她只能用仅存的回忆,来原谅她的子孙们,来救赎他们的灵魂,当发现自己被代做替罪羔羊的时候,她的内心又如何……
我一直很喜欢东野的书,因为他的书,永远也猜不到结局,而每一个结局中都藏有一个秘密,每一个秘密都让人震撼。《红手指》在2011年11月1日于南海出版公司出版。因为喜欢东野的作品,所以他的书,我都有收藏的*惯。有天去书店逛东野专柜的时候,发现他出了新作《红手指》,当时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它的封面,很有艺术感。不过当时看了简介,我其实并不明白为何东野要把书名定义为《红手指》,当我看完这本书的一霎那,才忽然明白过来……
当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关爱,转化为一种溺爱的时候,罪恶就开始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逃避的东西。所谓的“蝴蝶效应”,可能只是婆媳之间的一次争吵,父亲对儿子的一次责骂。我一直相信,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子女永远是父母行为的镜子。当我看到直巳把一个小女孩杀了,明明做了这么残忍的事,却还能若无其事的在自己的房间里打游戏,当父母追问他为何如此时,他只一句:“不是故意的,你们烦死了”我就在想:“这个孩子,他所处的环境是绝对有问题的”之后看到八重子为了安慰儿子,不惜以死威胁丈夫,不让他报警,而后,看到两人为包庇儿子,竟让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去顶罪,这不经让人心寒而栗……看到这里,我对直巳之前的行为就一点也不惊讶了!八重子的溺爱会告诉她的孩子,无论犯有多大的罪,背后总有母亲撑着,却不知这是多大的一个误区……
在本书中我认为昭夫也是最重要的主角之一,其实他本没呢么坏,却因为妻子的以死威胁,一路深陷了下去……面对犯罪的儿子,他愤怒、他痛心、他绝望,他想把一切的真相告诉警察,但是面对妻子的行为,为了扮演好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色,他无奈……所以他需要一个精致的骗局,以使全家从刑警(加贺恭一郎)深邃的目光中“全身而退”。于是他选择了帮助儿子抛弃尸体,然后让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去顶罪,他的想法是:即便母亲犯了罪,警察也会从轻发落的,因为她是病人。可当他做这个决定开始,他就注定了一辈子要活在愧疚中……其实在《红手指》中,我最同情的到不是政惠,而是昭夫,也许有人会认为昭夫是一个失败的男人,自己的儿子成了**犯,妻子跟自己的母亲关系一直处不好,最后还要为了包庇儿子让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去顶罪……可是一个男人成了家之后,他就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没有顾虑,会有很多很多的责任跟压力,致使他喘不过气来,他会有很多很多的顾虑,因为他有孩子,有妻子,还有母亲,他必须要考虑到家庭中的每一位,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事是很无奈的,一些东西,必须放到时间里去,才能看的清清楚楚……
只是可怜了政惠,因为人群的冷漠,她只能以装疯来躲避他们,多年前他的老伴因得了老年痴呆而去世,所以她选择了变的跟他一样,以便于纪念死去的他……我想当她听到昭夫和八重子在她面前说:“都痴呆成这样了,只要我们作证,不由得他们不信”时,她的内心,一定是绝望透了!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会咆哮,可是,政惠她没有,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用从前那些美好的记忆,来救赎他们的灵魂,她要把儿子拉回正途,所以她继续装疯,她想到了老伴曾经因为老年痴呆,而把手指头涂成了红色,于是,偷来了小女儿的口红,把手指涂成红色,当做是案发前一天涂上的,以为昭夫会就此注意到自己的红手指而无法继续那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可惜了昭夫太过注重那场骗局,却遗忘了细节……
其实看到这里,我不经想大哭一场,人性、宽容、抉择,都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本书中其实还暗藏了一位主角,那就是加贺,警察的洞察力永远都是那么的敏锐,在调查昭夫家的时候,虽然就跟装疯的政惠见过仅仅几次面,但他却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也许是加贺看到了她的眼睛,在政惠的眼睛里更多的是绝望,是哀伤,这是老年痴呆症人眼里绝对不会出现的眼神……最终,加贺拿出了政惠拐杖上的小铃铛,以此唤醒了昭夫的人性,那是他送给母亲的第一个礼物。在昭夫终于自首之后,加贺说:“前原先生,你认真地看过你母亲的眼睛吗?”呵呵,是啊!住在一个屋檐下这么久,却丝毫没有发现母亲是在装疯的,这不是人情的冷漠么……
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心情久久不能*静……从儿子犯罪,到隐瞒罪行,到最终让年迈的母亲去顶罪,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绍夫对母亲的冷漠!一味的纵容和包庇自己的儿子,却遗忘了那颗从来都只愿躲在自己世界的凄凉的心……可是,他真的错了么?所有的责任和压力都在他一个人的肩上,面对只有十五岁的儿子,却成了**犯,如果让警察知道了,直巳还呢么小,他以后要怎么办?作为一个父亲,他即绝望又无奈;面对妻子的以死威胁,他作为一个丈夫,只能顺从!面对年迈的母亲,他作为一个儿子,要忍受多大的良心不安?只有他,只有这个男人,只有这个已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的男人,才是最不容易的……
越是老年人,或者说正因为是老年人,内心常常会有不可*复的伤痕。治疗的方法有许多,周围的人不能理解。重要的不是理解,而是尊重。——后记
“这个家里有隐瞒的真相,必须在家里,让他们自己说出来。“这是加贺恭一郎对松宫脩*说的话,然而隐瞒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是朋友力荐的一本书,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只是觉得关于东野圭吾加贺系列的书,最终的结局总归让人感到很沉重,就像加贺自己说的,断案的目的不仅仅是破案而已,而是要揭开案情隐藏的真相。然而真相触及的就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块,敏感又易碎。就如读完这本红手指,我感觉玻璃心又碎了一地。
其实这本书就推理小说来说,并不是很成功,案情简单,几乎开场就交代了杀害小女孩的凶手,然而之所以他依旧畅销,依旧口碑不错,就是整个故事若隐若现向观众透漏的真相,之所以说它若隐若现,是因为真相在每个读者心里,大家期待揭开的那一刻,却抑制不住心里对真相的真相的探索,凡是读过东野圭吾小说的人都会明白,容易探知的真相或许只是表象而已。
这是一个*凡而又典型的日本家庭,四口之家,三代同堂,人到中年的前原昭夫和妻子,上有痴呆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虽然生活沉重烦闷却也无风无浪。
然而*静在一个下午被彻底打破,儿子直巳在家中杀了一个小女孩。前原夫妇决心移走尸体,掩盖罪行。当罪行无法再隐瞒的时候,前原昭夫向警察道出了案件的真相。
前原的供述合情合理,无懈可击,**完全可以结案了,但刑警加贺看到前原母亲涂红的手指时,明白了他们真正想隐瞒的真相。
然而当大家以为紧跟加贺的步伐,所有的真相就在眼前的时候,故事的结局却给观众无数震惊的点:原来事情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我们知道杀害女孩的凶手是前原的儿子直巳,我们也知道加贺想要揭开的真相就是要告诉大家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而他用的方式并非是直接粗暴的去揭穿,却是用一种很人性的方式去引导,就在这个家里,给企图隐瞒的人,也给受冤枉的人一个机会。
当良心还未完全泯灭的时候,你紧逼一步,已经到悬崖边的人可能就会毫不犹豫的吹灭最后一点良知,然而如果你退让一步,给他一个可以往回走的空间,那么一切就还来得及,这是刑警加贺用行动带给大家的人生真谛。
另外,这本书除了案件本身,还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大家好好思考的:
为什么前原的母亲郑惠女士要装老年痴呆呢?老年人的孤独,无奈,做子女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呢?做不到理解,起码的尊重是不是也无暇顾及?
红月亮读后感400字
月亮婆婆读后感400字
公主的月亮读后感400字
观音收红孩读后感400字
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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