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公司海外市场的设备管理,保证各作业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钻井工程公司所有海外作业项目。
3、各级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司海外项目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各级设备管理组织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处理有关部门的设备管理业务,并承担一定责任。
二、海外作业项目设备管理网络
公司经理
主管经理
分公司主管经理公司装备管理部
分公司装备管理办项目经理
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
*台经理
机械师、电器师
三、海外作业项目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辖区块作业队伍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落实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所辖区块实物台帐,并进行实时管理;审核及上报设备购置、维修计划和长期配件购置计划;熟悉当地设备服务网点和配件供应商,负责物料采购和服务厂家的协调工作;每月收集、审核、上报各作业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即时汇报;每月组织对各作业队进行设备检查和考核,监督整改落实,按季度将检查情况向国内汇报;与甲方沟通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重大分歧。
3、*台经理:全面负责本作业队的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设备检查、整改工作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资料填写、记录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并上报设备维修计划和物料购置计划;协调处理与甲方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分歧。
4、机械师、电器师:做好所辖设备的巡检、周检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按照合同规定、甲方合理要求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完善设备;具体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资料的填写记录工作;提前制定易损件及耗料的采购计划;负责对外籍雇员岗位操作的培训与监督工作;负责库房管理,包括库房物料总清单、入库料单、出库料单的填写更新工作;机械师负责所在作业队的设备台帐管理和相关设备资料管理(包括资料台帐管理)。
四、检查保养制度
1、机械师、电器师每天进行三次巡回检查,即早、中、晚各一次,要按照公司《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路线和项点进行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良好状态,杜绝走马观花。
2、对于说明书上明确规定检查调整周期的部件或部位,机械师、电器师严格遵照执行。
3、由*台经理、带班队长、机械师、电器师、司钻组成设备管理小组,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汇总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在保证日费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整改。
4、在下套管、起放井架等关键操作前,*台经理要组织机械师、电器师对绳头固定、大绳、刹车机构、井架及附件、动力机进行严格检查,若存在问题,必须待问题解决后才能作业,防止发生设备事故或因设备导致其它事故。
5、每口井在完井前*台经理要组织本队的完井设备鉴定工作,并填写完井设备鉴定单,即时上报分公司装备管理办,并根据设备状况提前做出更换、修理或整改计划,在搬安期间合理安排时间检修或更换设备,保证开钻后设备的连续运转。
6、坚持强制保养:油品使用要严格遵循设备说明书规定的用油品牌、用油等级和换(注)油周期;油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的更换周期强制更换,杜绝清洗再用,空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清洁或更换。
五、物料管理
1、建立库存料台帐和进出库物料登记,及时更新、填写。
2、井队库房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耗料和易损件,特别是那些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每次完井要盘点库房,更新库房料单,并提前制定下口井所需的、在当地购置的物料清单,报批后由项目组在当地组织;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必须提前3个月做计划,由国内或项目组组织。
3、井队在备件选择上应以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仅要考虑备件成本,同时要考虑因更换配件而造成的日费损失和劳动投入。在性价比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一般选择高质量配件,购买国产配件时一定要选择优质产品。
4、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隔仓编码,便于查找;注意防潮、防锈、防老化:在高温的环境里,橡胶件要专门存放在装有空调的库房内,防止橡胶件受热加速老化;在潮湿地区,长期存放的金属部件表面要涂黄油防锈,室外存放的部件要上盖下垫,防止锈蚀。
5、易损件要采取预防性更换的办法,即根据具体工况和部件的预期寿命,在部件即将失效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更换,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减少日费损失。
6、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当地物料供应、加工、修理网络,对各个厂家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厂址、联系人、服务范围等,以便在急需物料或服务时,可以快速联系获得。
六、资料管理
1、井队要建立健全设备资料,资料填写要定人、定时、真实、清楚,上报资料要及时准确。
2、井队设备资料包括以下部分:
1)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台帐,机械师负责
2)钻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3)动力机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4)电器设备运转记录: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5)综合月报: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
6)机械师(电器师)日志: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内容包括设备(电器)运转情况,当天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等,每天填写一次。
7)库房料单: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根据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保持帐物统一。
8)入(出)库料登记: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入(出)库料及时登记。
9)设备检查记录:由*台经理指定一名机械师或电器师负责填写,内容包括周设备检查问题清单,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整改记录,及时填写。
10)口井设备鉴定单:由*台经理负责填写。
七、培训与监督
1、对于新雇员,项目组要进行进厂培训,井队要组织上岗培训,初上岗要有专人监督,指导,达到熟练程度后才可独立操作。
2、中方人员巡检时,要时刻注意雇员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对其阐明错误的严重性,杜绝再犯。
3、在对外方雇员进行工作指导或其他交流时,要不卑不亢、以理服人,不可有过激言行。
4、对外方雇员的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要有计划、有布置、有监督、有验收,布置工作时要遵循程序,分级管理,验收要严格,让雇员知道:“只能这样做”。
八、汇报制度
1、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向钻井装备管理部上报各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当月各队设备运转情况。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b:灌装间c:化验室d:仓库e:物料检验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1、范围:
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自查找出不符合要求项目,不断改进能源计量工作。
2、责任:
生产装备部,计量室,车间兼职计量员。
3.程序
3.1每年至少对能源计量的各环节、各责任部门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查的时间和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检查由生产装备部统一协调调度,各车间派兼职计量人员,计量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3.2自查活动目的是为了确定其能源计量管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是为了查明其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为能源计量审核提供依据。
特殊设备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殊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二、归档要求
1、材料完整齐全。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三、归档流程
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的在最上面。
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5、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四、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一、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输配电等特种设备的规章制度,各种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数据准确。
二、蒸汽锅炉,分汽包,空气压缩机的风包,油水分离器,以及氧气,乙炔瓶属于压力容器。
三、新购特种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有设计,安装报告,及验收手续等,否则不准安装和使用。
四、特殊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五、蒸汽锅炉使用,管理和维修,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六、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七、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时,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八、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司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九、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按规定的时间联系有关单位对安全装置进行检验,对运行锅炉进行检验。
十、承接检修锅炉的单位必须具备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电焊人员和管工人员,工作时应按照有关焊工工艺和管工工艺进行施工。
检修锅炉的同时,附属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电器、仪表应同时修理检验。
检修后的锅炉,必须保证使用相应的一周,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材料、证明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内。
十一、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十二、水质化验项目及次数应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原水水质,(包括硬度、ph值、氧根、溶解氧)每月至少化验一次,有条件应做全分析。
2、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的水每日至少化验一次,根据化验结果调整凝聚剂、澄清剂的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大于或等于7。
3、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介质(硬度、碱度、氧根、ph值、溶解值)至少每班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器中的交换剂接*失效前,应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4、炉水水质每班至少化验一次,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应定期核验。
5、每次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应详细填写水质化验报告表。
6、锅炉排污是控制水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故锅炉运行中的排污量和方法必须在化验员对水质分析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十三、氧气、乙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和妥善保管,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充气。
十四、井下从事焊割作业,必须书写完整的动火报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操作,操作时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氧气瓶上下井时必须分装捆绑牢固,其提升速度不得超过3m/s。
十五、氧气瓶应装有防震梅胶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将安全帽拧紧不得扔掉不用,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接暴晒和靠*高温热源,冬季如遇瓶阀或减压器冻结时,严禁使用火焰加热和使用铁器猛击。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1、透析设备的操作和消毒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和血液透析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2、每次透析结束后,对透析机外部进行擦拭消毒,如无肉眼可见污染时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3、机器外部如有血液污染时应立即用1500mg/L浓度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消毒液擦布拭去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4、每做一人次后透析机进行消毒一次。每次透析结束后,对不同机型,根据透析机说明书对机器内部及管道进行化学消毒或热消毒。
5、透析时如发生破膜或动静传感器保护罩渗漏血液,在本次透析结束后对透析机内外应立即彻底消毒。
6、透析滤过设备在做透析滤过治疗前再进行一次消毒后方可进行透析滤过治疗。
7、每月对透析设备消毒液进行一次参与浓度和残余浓度检测。
8、透析水处理设备及全部管道每三个月消毒冲洗一次并做残余浓度检测。
9、透析液配制装置应每天冲洗,每周消毒一次并做残余消毒液检测。
10、每三个月对血液透析机、反渗水、透析液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并记录。
11、每次消毒及检测后要认真做好记录,有问题及时反馈、分析、改进、评价,并且追踪。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维护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的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