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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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
  •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

      第四条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

      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

      第五条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

      3.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

      第六条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基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行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难。如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决定。对于雇员提出不愿意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9.雇员不能在连续两个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适当理由时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个星期四。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员同意时可以在单个情况下作出偏离于第1、2句的规定,并应通知企业委员会。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员,当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个半小时,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业通常工作时间也同样超过8个半小时。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然工作的雇员获55%的补贴。这种晚班开业补贴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时间补偿。根据可能和雇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惯常的休息时间制度应给予这种休息时间(参见2款)。这点上可以与确定的企业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偏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另外一种补偿方式。

      第八条加班时间

      1.加班时间是指第七条第1、2款规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劳动时间。

      2.加班应尽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允许加班。如加班非个别特殊情况,则须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时应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补贴(这种补贴从当周工作时间的第41小时后才开始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后则为37.5小时)。也可以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进行补偿。

      4.其工作时间依第七条第3款调整的雇员,在周工作时间的第47小时后方可领取加班补贴。

      第九条夜班、星期日及节日班

      1.如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法律允许,可以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节日班。此类加班报酬每小时应为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为月报酬的1/163以及有关补贴。也可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补偿。如对同一工作时间有多种补贴供选择,则应支付最高的一项补贴。

      夜班自20点至6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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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年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
  •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

      企业方首*代表: 职工方首*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水*。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等事项进行*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企业方首*代表: 职工方首*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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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00:00:00
  •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 (菁华1篇)

  • 集体合同
  •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第二条 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第三条 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第四条 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第五条 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    3.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第六条 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第七条 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基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行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难。如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决定。对于雇员提出不愿意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9.雇员不能在连续两个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适当理由时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个星期四。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员同意时可以在单个情况下作出偏离于第1、2句的规定,并应通知企业委员会。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员,当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个半小时,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业通常工作时间也同样超过8个半小时。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然工作的雇员获55%的补贴。这种晚班开业补贴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时间补偿。根据可能和雇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惯常的休息时间制度应给予这种休息时间(参见2款)。这点上可以与确定的企业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偏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另外一种补偿方式。第八条 加班时间    1.加班时间是指第七条第1、2款规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劳动时间。    2.加班应尽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允许加班。如加班非个别特殊情况,则须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时应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补贴(这种补贴从当周工作时间的第41小时后才开始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后则为37.5小时)。也可以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进行补偿。    4.其工作时间依第七条第3款调整的雇员,在周工作时间的第47小时后方可领取加班补贴。第九条 夜班、星期日及节日班    1.如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法律允许,可以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节日班。此类加班报酬每小时应为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为月报酬的1/163以及有关补贴。也可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补偿。如对同一工作时间有多种补贴供选择,则应支付的一项补贴。      夜班    自20点至6点   50% 星期日班  自0点至24点   50% 节日班   自0点至24点   100%       如节日覆盖某一工作日,则另外支付其法定报酬。     2.以上规定不适用于一般看守工作。    3.根据《商店打烊法》第14条,星期日开业工作的雇员除了领取第1款规定的报酬外,也应根据《商店打烊法》第17条第3款给予其休息时间。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偏离本条款规定。对于每一个这样的星期日,可给予雇员此星期日后下一个星期内除星期六以外的其他一整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第十条 工资级别、报酬计算、报酬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报酬数额由特别的集体合同予以规定。    2.根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报酬,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部分的限制。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二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级别ⅰ或工资级别ⅱ的报酬。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结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根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报酬的情况时,在产生该情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始提高报酬。    10.雇员收入改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11.计算每小时劳动报酬时以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以1/163为基础。    12.年满55周岁且在企业连续工龄为20年以上的雇员,由于年龄或健康原因引起工作能力降低,通过更正性解雇(注:雇主与雇员约定先解除,然后以一待遇较差的前提重新雇佣)被列入集体合同规定的较低的工资级别时,可在24个月内领取相当于原来工种和现在工种的薪金或工资级别差的协调数额作为报酬保险金。   集体合同规定以外的补贴不属此协调报酬额。如雇员能申请法定养老保险规定的年老金或预支年老金,或因为丧失就业或职业能力可申请养老金,或能对造成损害(指就业或职业能力的丧失)的第三者提出要求,且此申请、要求已被满足,上述规定则不适用。如雇员因为就业能力的降低从其它地方可以领取补偿,则他有义务向雇主报告这一补偿及其变动情况。这些补偿应计入协调报酬额之中,在此种情况下雇员应首先申请其他地方的补偿。    13.如雇员领取不同形式的报酬(固定工资、回扣、计件或类似奖金除外),则每月固定工资应至少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月薪金或工资相适应。回扣不能列入月固定工资。其细则由企业协议,在无企业委员会的企业由单个劳动合同予以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工龄    1.所有在同一企业从事职业和工作的年份均计为企业工龄,但工作中断2年以前的就业时间不算在内。由于雇员的原因导致无解雇期限的解雇不适用以上规定。    2.因为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监禁、拘留而中断工作,则此期间也算为企业工龄。女雇员因分娩而须中断工作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为15个月。第十二条 第二职业  雇员从事其他的持续性工作须征得雇主的同意,如从事这一第二职业不影响原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支付,原雇主应予以同意。第十三条 休假    1.休假在日历年中完成。    2.休假之目的在于维持和补充雇员的劳动力。休假期间雇员不得从事与休假目的相违背的工作,否则将失去休假的权利。如因劳动关系结束不再享有休息时间,则可以对休假进行补偿。    3.18周岁以下雇员休假期的长短依法律规定而定。    4.另外,休假天数如下:      年满18周岁者   30个工作日(有可能还是节假日) 年满22周岁者   32个工作日 年满26周岁者   34个工作日 年满30周岁者   36个工作日       1990年1月1日起: 年满18周岁者   31个工作日或26个劳动日 年满20周岁者   32个工作日或27个劳动日 年满25周岁者   34个工作日或29个劳动日 年满30周岁者   36个工作日或30个劳动日 临时工的休假依据法律规定而定。    5.决定休假长短的是日历年开始时雇员的年龄。    6.劳动关系开始或结束的享有休假的日历年中,每满一月工作时间,雇员享有其年休假天数1/12的休假。如计算时休假天数不为整数,则分数部分算为一整天。    7.如在一日历年中雇员已享受另一雇主给予的休假,则新雇主当年没有给予该雇员休假的义务。    8.休假应尽量在4月1日至10月31日间以连续时间给出。    9.企业委员会参与制定休假计划。如不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则在时间确定上应尽量考虑雇员的要求。    10.由于企业或雇员个人特殊的原因不能享受当年休假,或根据第6款雇员所应享受的休假天数较少,应与下一年的休假一起享受,即可以将当年的休假天数转加到第二年的休假中去。    11.休假期间生病时,如能提供充分证明(如医生出具的病假单),则此是不算为休假时间。    12.如休假期间适逢发薪之日,则此报酬及有关报酬部分可根据雇员要求在休假前发放。休假期间发放的应发票项视同雇员没有休假。如雇员的收入通常全部或部分由变动的奖金或回扣构成,则休假期间应发放休假前12个月内每月*均的奖金或回扣数额。      在享有休假的日历年开始前可通过企业协议,如没有企业委员会,通过单个劳动合同确定不超过3个月的较短的计量时间段。奖赏金、庆典金、年利润分红及其它特殊补助不算为劳动报酬。    13.如雇员自己出于重要原因导致无解雇期限的解雇或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则他只享有法律规定的年休假或部分年休假。第十四条 父母假  雇员人数超过100名以上的企业,在法定子女教育假期之后,根据以下条款批准父母假:    1.子女出生之前在企业工龄已达4年的雇员,有权申请父母假。    2.教育假和父母假加起来最长不得超过4年。    3.申请父母假须在法定子女教育假结束之前3个月提出。申请中应说明父母假长短,并保证第8款的有关规定。    4.父母假期间劳动关系中止。这一期间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产生的雇主和雇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假期间计算职业工龄,但不能算为企业工龄。集体合同或企业的有关支付规定对享受父母假的雇员无效。    5.如父母双方均在同一企业工作,则只能有一方享受父母假。    6.父母假期间雇员不得在其它企业工作。但这一期间应优先考虑该雇员在本企业做临时工的可能性。    7.父母假期间雇员可以参加企业举办的进修、继续培训班。    8.雇员应在6个月的期限内,预先告知雇主在父母假结束后,是否重新恢复与之的劳动关系。如雇员欲提前结束其父母假,则适用以上同样的有关期限规定。    9.父母假结束以后,雇员应尽量申请企业内与休假前具有同等地位的工作。    10.如雇员违反第6款第1句,则雇主可不再履行其与雇员协议产生的义务。第十五条 特殊事假1.与如下情况有直接联系时,雇员可申请事假,此事假不计入年休假。      a.同居配偶死亡或自己结婚              3个劳动日      b.妻子生产、子女、父母或岳父母死亡         2个劳动日      c.自己庆祝银婚                   1个劳动日      d.自己的子女受圣餐或坚信礼(新教)         1个劳动日      e.子女、兄弟、姐妹结婚或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死亡  1个劳动日      f.家居的搬迁                    2个劳动日      g.建立自己的家庭                  1个劳动日    2.如一个日历年中以上特殊事假加起来不超过6个劳动日,则第1款a到g项所列的事假期间报酬照付。超过6天以上的特殊事假可算入休假中。    3.在签订合同的工会的联邦、州、地区理事会或集体合同谈判委员会任职的雇员,应在工资照付的前提下,由雇主保证其参与会议的自由。第十六条 其他事假    1.因生病或其他事情不能上班的雇员应立即通知雇主并说明理由。因生病不能上班者应在3日内予以证明;同时也须说明不能上班的预计时间。如雇员在这以后另外3天内仍未证明其未上班之原因,则此延误期限之举原则上可构成无解雇期限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理由。雇主对其费用可以要求雇员出示官方医生证明。    2.无工作能力不能上班者照发6个星期的报酬,但不得超过劳动关系结束期限。如果一官方医生同意治疗,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准许治疗,某一疾病保险机构或康复机构提供治疗,或由照顾局提供重残者的治疗时,同样适用第1句规定。    3.企业工龄满8年的雇员可以领取3个月的疾病金(指六周后疾病保险机构付给病人的代工资)与净工资的差额,满15年以上者可以领取6个月。第十七条 死亡情况下的报酬支付  如雇员死亡留下需赡养的配偶或还有23岁以下未完成职业培训而仍需抚养的子女,则在死亡当月,且还根据非中断的企业工龄发放若干月的报酬。    连续企业工龄满1年   1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3年   2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5年   3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10年   4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20年   5个月 第十八条 失效条款    1.所有基本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要求最迟须在其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本失效条款不适用于基本应受到惩罚或不允许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    2.上款所述6个月期限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虑到第2条第1款的情况,则上句不适用。第十九条 解雇    1.任何解雇须有书面形式。    2.如无其他规定,职员的解雇期限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协商一个较短或较长的解雇期限,则其长短对双方应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为1个月并至月底。工商业雇员的解雇期限如无其他规定则为2周并至月底。雇员企业工龄满5年,解雇期限为1个月至月底,满10年为2个月至月底,满20年为3个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间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结束前,应根据雇员要求给予其适当寻找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扣除报酬。    4.劳动关系结束时,雇员可申请取得一份工作证明。该份证明应说明雇员从事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并可根据雇员要求说明其工作表现和成绩。    5.雇员可申请要求一与第4款所述事项相适应的中途工作证明。第二十条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拟定。任何一方可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撤销。第二十一条 最后条款    1.此集体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同时失效。    3.此集体合同可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遵守3个月的解雇期限的条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时仍未解除,则以后的解雇期限为3个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现有的对雇员有利的、超出本集体合同范围之外的协议不受本集体合同的影响。    5.每名雇员应获得一份本集体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张贴)使其了解本集体合同。    6.本集体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签订前仍然有效。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补充条款  对___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第7条:    1. 确定有关工作时间的企业协议时,售货雇员每天的通常工作时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最迟至18:30,星期六最迟至14:00。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如该星期六适逢节日,则该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以及圣诞节的延长开业的星期六,工作时间最迟至18:00。在4月至9月期间的延长开业的星期六,工作时间最迟为16:00。前面2句不适用于采用与《商品打烊法》相偏离的特别工作时间的企业。    2. 晚上营业及其他根据《商店打烊法》,晚上也可能开业的商店竞争产生不利因素时,雇主可以和企业委员会就星期四最晚工作时间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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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最新的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巴彦淖尔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不断提高。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五条、___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社部发[2000]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企业方首*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

      职工方首*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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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 (菁华2篇)

  • 集体合同,企业
  •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和标准。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或其代表依法列*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均日和*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集体合同的意义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第三十一条 企业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三十七条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章 合同期限、变更与终止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_________。第十一章 其他第六十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讼。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和*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备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企业方(盖章):_________       工会方(盖章):_________       首*代表(签字):_________      首*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是合同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集体合同》,供大家学*参考!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和标准。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或其代表依法列*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 职工聘用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  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 职工福利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的福利费用和%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 社会保险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第七章 劳动保护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工会会员*,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和*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公司  工会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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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集体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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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合同规定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集体合同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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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15:40:53
  • 集体合同样本:工会集体合同 (菁华2篇)

  • 集体合同
  • 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 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第四条 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和职工待遇。第五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第七条 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第八条 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一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二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第三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企业处理**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第四条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五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第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第一条 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第三条 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 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第五条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一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二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第三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第四条 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第五条 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第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一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第二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 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等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期满;{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副*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职工方 企业方首*代表 首*代表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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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 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第四条 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和职工待遇。第五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第七条 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第八条 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一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二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第三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企业处理**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第四条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五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第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第一条 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第三条 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 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第五条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一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二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第三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第四条 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第五条 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第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一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第二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 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等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期满;{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副*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职工方 企业方首*代表 首*代表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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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公司集体合同10篇

  • 集体合同,公司
  •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月薪。随着人民生活水*日益提高,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_______市*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_________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公司对被评为_______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_______小时,每日_______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_______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_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_______天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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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14:27:47
  • 公司集体合同10篇

  • 集体合同,公司
  •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

      第四条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

      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

      第五条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

      3.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

      第六条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基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行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难。如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决定。对于雇员提出不愿意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9.雇员不能在连续两个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适当理由时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个星期四。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员同意时可以在单个情况下作出偏离于第1、2句的规定,并应通知企业委员会。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员,当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个半小时,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业通常工作时间也同样超过8个半小时。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然工作的雇员获55%的补贴。这种晚班开业补贴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时间补偿。根据可能和雇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惯常的休息时间制度应给予这种休息时间(参见2款)。这点上可以与确定的企业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偏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另外一种补偿方式。

      第八条加班时间

      1.加班时间是指第七条第1、2款规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劳动时间。

      2.加班应尽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允许加班。如加班非个别特殊情况,则须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时应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补贴(这种补贴从当周工作时间的第41小时后才开始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后则为37.5小时)。也可以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进行补偿。

      4.其工作时间依第七条第3款调整的雇员,在周工作时间的第47小时后方可领取加班补贴。

      第九条夜班、星期日及节日班

      1.如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法律允许,可以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节日班。此类加班报酬每小时应为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为月报酬的1/163以及有关补贴。也可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补偿。如对同一工作时间有多种补贴供选择,则应支付的一项补贴。

      夜班自20点至6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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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04:22:36
  • 企业集体合同10篇

  • 集体合同,企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事项进行*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四条 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合理、诚实守信、*等协商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

      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一节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七条 职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福利;

      (六)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八)职业技能培训;

      (九)劳动合同管理;

      (十)奖惩;

      (十一)裁员;

      (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均工资水*;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八)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九)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均工资水*;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均工资水*;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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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20: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