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庭审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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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取庭审笔录申请书

  • 调取庭审笔录申请书

      1.证人姓名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或通讯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集、调取证据的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用写,直接跟法官说就行,我需要*的笔录,*有规定不能调取,请法院调取。《民事诉讼法》对证据有规定,可以看看。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的审核证据。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___居民,现住。联系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调取。

      事实与理由

      关于我诉______局(起诉案由),因该局拒绝提供我______相关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该项证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或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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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14:33:31
  • 庭审观摩手记

  • 庭审观摩手记

      观摩是指观看彼此的成绩并互相学*研究。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庭审观摩手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进一步提升初任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技巧,从今年七月份开始,我院组织了多次庭审观摩活动。作为新加入蓝田法院大家庭的一员,有幸参加了整个庭审观摩活动,经过资深法官的垂首示范和“一对一”指导,从中学到了许多审判上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巧,感受颇丰,特记载下来与大家分享。

      一、打破法官“独角戏”模式

      虽然我国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深受大陆法系法官纠问式模式的影响,奉行的是法官主义的庭审模式,但是随着全球各领域的交叉渗透,以及英美法系本身独特、先进的经验,我国法律也在逐渐取各家之长,补己之短。庭审不是法官的“独角戏”,在保持法庭纪律严肃之余,它需要法官、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良性互动和默契配合,否则,庭审就如同死海一般。*年来,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国家大力宣扬革命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试图一改法官的“高堂之风”。我院多次在各个乡镇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因此,法官要高度重视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互动。这项任务不仅局限于审判之中,若办案法官肯费些功夫和口舌,在庭前准备、庭外调解阶段等最佳时期能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一方面能使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法官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为及时、正确审理案件埋下伏笔。也许,通过法官“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教育,当事人*息了怒气,打消了为出一口恶气而战的念头,甚至会出现双方当事人不计前嫌、和好如初的局面。这自然是令每一个人都喜出望外的。其实,法官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不仅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极大的促进了审判、执行效率,它还有着巨大的渗透作用。试想,皆大欢喜的当事人一定会带着愉悦的心情向亲朋好友诉说着种种办案法官的事迹,不知不觉的在倾听人心中埋下对法律模糊的看法。也许他们并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但已足以。对于农业人口占极大多数的蓝田而言,增强其法律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循序渐进、盘旋而上才是王道。

      二、严密的逻辑思维不可或缺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律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与英美法系崇尚演绎的逻辑思维密切相关,而大陆法系以及社会主义法系,多注重归纳的逻辑思维。上大学时,学校开设了逻辑课,青涩的我们认为逻辑学与法学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好在逻辑老师讲课生动有趣,一年下来,逻辑学得并不差。“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那是不可能的”,这句话在年级里作为流行语录被疯传了好一阵子。现在看来,掌握好逻辑学知识是熟练运用法律的必要条件,培养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更是每一位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养。从这次庭审观摩中,我们可以看出,合格的法官可以不具备文学者般丰富的情感、超强的文字驾驭能力,但是一定要有发现问题的敏锐洞察力。众所周知,审判过程是由不同环节按照先后顺序合理的串联起来的,这无形之中需要大量运用逻辑思维,如同将一片片凌乱的拼图整合成惟妙惟肖的图画。不论是立法者还是司法工作者,若只看重对法律条文的运用而忽视了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得到的必定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古人常说的“大一统”和现代人口中的“体系”,其实就是逻辑学在日常生活中的替代品、衍生词。凡人做事没有逻辑,则必无成功可言,因为他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混淆不分,自然不明事物的本质和目的。对于法官而言,逻辑的重要性自然是比常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法言法语突显法官本色

      古时候,矛盾双方是通过德高望重的智者或者前辈从中斡旋调停,最终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智者也罢,前辈也好,多为在当地有号召力、感染力的能人,他们或重权在握或财大气粗或学识渊博,是各个领域中的精英。我想,这就是法学当中所讲的“大调解”吧。法官与其的不同之处在于,法官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并熟练运用法言法语表达所感所想,以此达到控制全场的目的。运用法言法语,法官能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中立”的形象。法言法语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公*的,法律的内容自然是不偏不倚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法言法语的运用,体现了较强的职业素养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同时也为法庭增添了威严的气势。法言法语应该作到准确、简练、严谨、庄重,这是最本质的特点也是法言法语的生命。刑事案件动辄关切到被告人的自由甚至是生命,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也关乎当事人的权利和命运,为法官者必须做到客观、准确的表述事实,形象、贴切的得选用词句,容不得半点马虎,可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有限的庭审时间中,法官要善于言简意赅的概括出争议焦点,留给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足的时间陈述、举证和辩论。严谨、庄重的运用法言法语源自于对法律的信仰,就像虔诚的信徒,超越自我、超越一切。

      四、司法权威心中记

      为法官者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开庭着法袍,规范使用法槌,关闭手机,举止文雅,不随意走动,并提醒到庭人员保持法庭纪律,对扰乱庭审、藐视法庭纪律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和训诫,必要时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其退出法庭或作出罚款、拘留等处罚。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技巧,将冲突与误解有效化解在第一时间。这就需要法官具备充足的法庭经验,通过多年的积累,将看到的、听到的例子进行汇总,结合在庭审过程当中频发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形成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即便法庭上出现小意外,法官也可临阵不慌、成竹在胸,将事态遏制于萌芽之初。法官的廉洁与否严重影响到司法权威,法官是神圣法律最直接的化身,要时刻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司法形象的树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而它却能毁于一件芝麻大的小事,一石激起千层浪,顷刻间荡然无存,留下一地满腹的失望、质疑和嘲笑。

      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每一位信仰法律的法官都是神圣法律最直接的化身,视法*如水、公*正义为毕生所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期,我参加了全省第十期预备法官培训班组织的庭审观摩教学活动。该次庭审的内容是长沙中院就被告人被控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对于在法院从事了八年*员工作的我来说,对于庭审现场、庭审程序并不陌生。而本着学*的态度、坐在旁听*上听庭还是头一回,因此此次庭审观摩与以往我担任庭审记录的案件审理相比,给我的感受更深刻、更具体。

      此次庭审总的来说,我认为庭审程序合法,庭前准备充分,使得庭审达到了主审法官用语简洁、细节把握得当,思路清晰、引导得当的良好效果,并注意到了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在此,我仅结合实践中的工作经验和此次庭审观摩的感受,就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注意的细节问题,谈三点浅显的看法。

      一、庭前准备要充分,庭审程序要规范。

      庭前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在程序性的工作准备到位的同时,阅卷也尤其重要。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庭前有很大一部分的时间是用在阅卷上的。这样可以使控辩双方充分了解争议的问题以及出现的新的事实或证据,充分的做好准备。对此,法院还可以适当的督促控辩双方阅卷,作好庭审准备工作。避免开庭时临时出现突**况。比如说公诉人或被告人突然提出:“……问题请法院调查核实”,这样的问题提出来未免不科学,而且可能会加大案件审理的工作量,和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结。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就可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有利于案件的“事实、证据辩论于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二、庭审中用语要简洁、规范,同时又要便于被告人理解。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很多文化水*都不高,还可能会有听不懂普通话的,或者连“回避”是意思都要另行解释。这就要求我们审判人员能够精准用语,让被告人既能听明白、又不显得累赘。同时,问话要简洁、明了、直接,这样可以节省有限的庭审时间,有利于快速查明案件事实。

      三、庭审中要注意细节,主要有以下三点。

      1、要注重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在庭审中,依程序询问被告人是否有补充的意见,是否需要辩护人补充发表意见,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并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为被告人依法做出必要的提示。对于一审已经举证质证的证据,没有必要重复举证质证,但是也应当庭询问了被告人是否有异议。对一审的质证认证是否有异议。

      2、要注重对庭审节奏和庭审氛围的把握。对于一审已经举证质证的证据,没有必要重复举证质证的,不进行重复举证质证。对于控辩双方对于被告人情绪激动容易失控的情况,审判长要给予提醒,以使被告人及时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3、要加强引导。对争议焦点的归纳要清晰、有层次感,以便于控辩双方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所在。对于控辩双方都没有正面回应的问题,或者都没有及时注意到的.新问题,可以及时归纳总结并以此适当的引导控辩双方。这样就可以避免当新的事实或问题被提出来时,另一方未及时的做出回应,导致事实没有查清,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发生。从而加重诉累,延长审理期限。

      一、庭审概况

      2008年度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于9月1日开始进行至9月27日结束。共有15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庭审评比,案件类别涉及刑事、民商事共6起案件。本次活动采用了由各庭推荐案件参评的方式,由于是否进行必要的庭前准备由法官自主决定,因此实际庭审情况基本能够反映参评法官个人的庭审技能和水*,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法官的庭审能力,也为全面了解、掌握、评价我院庭审水*提供了客观真实的素材。9位评委在观摩评比活动中,能够认真观摩庭审,准确讲评庭审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对提高参评法官的庭审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次庭审观摩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庭审程序的设臵较为规范,庭审各阶段分明;法官的仪表姿态端庄,庭审驾驭能力总体较好,多数法官语言表达准确精炼,对案件的把握及庭审应变能力较强;部分法官的当庭认证、当庭调解水*映了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及较高的庭审素养。参评法官吸取了历年庭审观摩评比所积累的经验,整体庭审水*基本上反映了我院多年倡导的“理性审判”思想,现代司法理念在多数法官的庭审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归纳及法庭调查重点的确定、质证的全面性及层次性、

      认证的说理性、正确处理职权发问与交叉询问的关系、主持庭审辨论的能力等诸方面,多数法官表现良好,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庭审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基本实现了在庭审活动中体现新的司法理念这一庭审活动的主旨。

      二、成功经验:

      1、庭审程序的设臵规范合理。庭审程序的设臵符合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要求,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规定进行案件的审判,以往在庭审中所反映出来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在追求查明当事人诉争事实的基础上,法官注重了程序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使得庭审过程层次分明,将实体和程序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好地保障了当事人庭审中诉讼权利的实现。

      2、现代司法理念贯穿庭审的始终。庭审的民主性加强,改革韵味浓厚;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灵活多变,将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庭审方式有机结合,在法官释明权的行使等方面体现了庭审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理性观念。

      3、庭审的指导、引导与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基本能够准确地总结当事人诉争的焦点,精确地确定法庭调查的重点,并能够围绕法庭调查的重点控制庭审节奏、层次分明地开展法庭调查。对于庭审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概念、法律规定以及争议事项,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参与能力,适时行使

      法官释明权,保证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案件事实的查清,显现了法官对庭审的指导、引导与控制能力并重和协调发展的趋势。

      4、举证责任划分得当、质证充分、认证准确。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划分举证责任,结合法庭调查的重点指导、引导和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听取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意见之后,进行当庭认证,且认证全面,证据采信与否的认证理由比较充分,认证过程的逻辑性较强。

      5、交叉询问与职权发问的关系处理得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参与能力及案件特点,确定当事人陈述、交叉询问与职权发问的关系。在当事人诉讼参与能力较强的案件中注重庭审引导,控制职权发问的次数;在当事人诉讼参与能力较差的案件中,注重庭审的指导与控制,充分运用职权发问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正确处理上述关系,保障了庭审功能、庭审目的的实现。

      6、人民陪审员履职到位。居于主导地位的审判长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的功底和娴熟的庭审技能,带动了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在审理、调解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的其独特作用,排除了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体现了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的风貌。

      7、当庭宣判适当。当庭宣判的案件判决依据的事实清楚,论理充分,援引法条准确,判决主文表述正确。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法官法槌使用不规范。在观摩中出现了法官在庭审中不使用法槌及未能按照规定使用法槌的情况。

      2、有的庭审割裂了讼争焦点与法庭调查、辩论之间的关系。法庭调查、辨论等不能围绕法庭调查重点来进行,法官归纳的法庭调查重点成为摆设。

      3、庭审应变能力、驾驭能力有待于提高。对庭审中出现的预料之外的问题,有的法官不够沉着。庭审因法官的当庭思考、合议而中断。有的法官由于紧张等原因,对当事人或旁听人员违反庭审规则的活动全然不知或制止不及时,有失法庭应有的严肃气氛。

      4、庭审的指导、引导与控制能力仍需加强。在已考虑到当事人诉讼参与能力的情况下,有的法官的庭审过分侧重于指导和引导,忽略对庭审的控制,导致当事人大量发表与案件事实或争讼焦点无关的意见,使庭审因冗长而显得失控;有的庭审过分依赖于控制,不能适当地使用庭审指导、引导措施,淡化了庭审的民主气氛。有的庭审调解阶段过于简单,法官的引导、解释等工作细腻程度不高。

      5、有的法官庭审语言尚不规范。法言法语使用的不准确,口头语过多,如:较多地使用了“那么”、“好”等;有的法官庭审提问用语过长、表述不清。

      6、当庭认证的论理性应当提高。有的庭审中当庭认证的说理性不强,结论与说理部分脱节,个别说理显得生硬,缺乏逻辑性和层次感。

      7、合议庭作用的发挥尚待提高。个别庭审中,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配合衔接不够及时,有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庭审技能展现不够大胆,时有依赖审判长主审的表现,在主动配合审判长掌握案件每一个小节,避免遗漏上有所不足。

      四、需要思考的问题:

      1、参评案件的选择问题。本次活动采用了各业务庭推荐案件参评的方式。也有的同志建议在以后的观摩中,采用评委随机选取、随时观摩的方法开展此项活动。采用此种方法,能否减少评委到场而法官因案件变化不能开庭的现象,能否降低因随机选取案件而产生的案件难易差别。对此,请各位法官根据工作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

      2、评比标准的设臵问题。本次活动设定了一个具体的标准,可能限制了法官庭审技能的发挥。在以后的观摩活动中,可否考虑设定一个较抽象的标准,鼓励法官在规范化和保证庭审质量的基础上,大胆进行审判方式的改革,降低庭审成本,提高庭审的民主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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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4 14:08:37
  • 观摩庭审心得体会

  • 观摩庭审心得体会(精选14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观摩庭审心得体会(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

      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法院庭审旁听。因为这次组织的人数较上次多,我如愿如偿地选上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法庭是个庄严得让人心跳加速的地方,难得有机会参加听审,更是激动不已。但审后,我的心绪却无比沉重,深感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犯罪嫌疑人分别是xxx和xxx,文聪xxxx年出生于四川,没读过书,无业。余洪坤xxx年出生于贵州,小学毕业,无业。原告韦建文(同上)xxx年出生xxx柳州,也是小学毕业。xxx。xx。xxx,被告在某酒吧看到文聪的女朋友与原告在一起,一时心里的气咽不下,当晚即与余洪坤追打原告,余洪坤更是一刀将其砍成重伤。两人分别于次日被恩*市*局提获。

      像我们这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普遍不高。虽然两被告文化程度不高,但我们作为大学生,法律意识也高不到哪里去,*时意气用事的例子屡见不鲜,有时更是动手动脚的差点触犯法律了。我们现在已是成年人,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用法律武装自己。

      这次庭审有一个特别之外,就是双方均没请律师出庭,法院征求双方的某些意见时,双方都表示没意见。让我感觉有时难免自己的某些利益保护不了。比如审判长让原告宣读诉讼请示,原告却无从读起。而对于原告的赔偿要求,被告均表示没意见。所以我想,司法过程可不可以规定国家有义务向原告、被告双方请不起律师的委派一名律师。

      我们学*法律,不仅要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必要时,还要用法律帮助其他受欺压的无辜人士。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包括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xx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跟随古老师以及叶老师来到佛山市中院旁听。在一个靓仔叔叔的引导下,我们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两次在校旁听(南海法院,肇庆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审庭环境更为整洁,严肃。这营造了很好的庭审氛围。坐在里面,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起来。

      在*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听说是很厉害的一名法官,审判过佛山灭门案)宣布庭审开始。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详细确切来说,应该是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告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没有与其他的被告人(苏绍川,匡大记,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审判(在庭审结束后问了法官才了解的详情,刚开始一直在困惑为何陈兵会与其他的被告分开审判)。在法庭调查环节,*派出的女检察员(每次旁听的检查员皆为女性,且给我的感觉都很有威严,说话掷地有声,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说话速度稍快,给人干净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听回来,都有立志做检察员的冲动)宣读起诉书之后,陈兵在谁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以及自己有没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这两个焦点上与检察员之间有一段对话。检察员在询问西瓜刀是否陈兵带去时,陈兵回答说是他们驾摩托车到达案发现场时,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给自己的,而自己并没有使用西瓜刀对被害人王凤舞实施伤害行为。而在被告的辩护人询问被告时,辩护律师直接问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对被害人进行追赶?”我认为该辩护律师问的问题有点欠缺询问技巧,该问题并不利于其当事人即被告。这也给最后检察员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证据。而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中,检查员与被告之间的博弈展开了。许多同伙的供词以及证人的证词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陈兵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而被告陈兵对自身并没有带西瓜刀以及没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并无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仅凭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审判人员信服。在最后陈兵也说出了一句话:其实故意伤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让他们(证人)说出真话来证明他们(同伙)在说谎。”如果真的如陈兵所说,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带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却没办法找到证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在押人员取证是否没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没有开《证据法》课程,所以对该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论。但据我看的侦探电影,侦探小说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有为其当事人查事实,收集证据的权利与资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说出有力的话语来使审判人员信服。我认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做出应有的作用。但是后来听了古老师的解释,原来在我国很少有律师愿意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来是怕麻烦,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牵扯进案件。听了古老师的解释之后,很是沉重,为了当事人,而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一行业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陈词阶段,检查员提出了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被告陈兵的罪。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否认该定罪,但请求法官给予陈兵轻判,理由之一是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对于该点,本人并非赞成。第一,从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该行为可以看出,陈兵存在着逃逸的行为;第二,陈兵对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没有认罪,即没有承认西瓜刀为自己所携带且被害人的要害伤为自己所致,并且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须承担证据责任。在该点也可以看出陈兵虽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但并没有全部认罪,且在主要方面没有认罪,所以本人并不认为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在被告人陈兵最后向被害人亲属(被害人妻子)道歉时,被害人妻子激愤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霎时间很是伤感。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致使几名年轻人断送了青春,更无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亲人,至爱的同时,更要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的困难。书上说: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像是对被害人亲属的安慰,给予心理*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个悲剧。旁听*上被告的亲属数十个人,个个外表憨厚,衣衫简朴,却浑身透露出无知的气息,对这次旁听抱着甚是轻松的态度。如果他们能对法有更多的了解,对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许就不会出现举刀砍人的悲剧。法盲,一个多普遍的词儿,或许是犯罪现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导致了多少年轻人走向不归路。普法普法,*的路还很长。

      在附带民事审判环节,焦点辩论似乎没有,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所提出的30多万元的赔偿金请求。但在法官问其在案发之前有无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时,被告明确表示没有。这意味着若判决被告负赔偿责任,被告也无能力支付赔偿金。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容易执行难。这种现象在我国并不罕见。这急切需要国家*出台一个有力有效的规定制度来挽救这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亲属。

      这次旁听给了我很多启发及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对生命的惋惜,对法盲的扼腕叹息……作为一名法学生,深刻感受到我国法治之路的艰辛。

      上周二,有幸到恩*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在5月23日这一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去法院旁听的活动,听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不能*静下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被告原告的年龄太小;一是他们受到的教育,文化水*低。

      这是一个刑事诉讼,原告、被告的年龄都在20岁以下,被告好像是13岁,还算是成年人(好小),而引起这次诉讼的原因仅仅因为一个女孩子。被告他们在一家酒吧里,看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和原告在一起,就想着教训他(原告)一下,唉,真不明白他们那么小,就有那么多的喜欢与不喜欢,他们是真懂呢,还是根本不懂。一个被告唆使另一个被告去打架,于是,那个被告就拿刀去捅了原告一刀,左下方,肾那个部位,因此,原告少了一个肾,没有了。天啊,这造成的可是蓄意伤害罪,他们懂不懂法律,知不知道害怕啊!我真的不能理解,他们还那么小,那么小就犯罪了。

      一直听下去,才知道,两个被告一个没读过书,一个只是读了小学,可以说他们几乎没受到过教育,怎么会有法律意识呢?他们做的一切,就是逞一时之快,冲动地伤害了他人,没考虑过后果,可恨又可怜的两个人。原告提出的这个诉讼,是索赔的,一听,这医药费就差不多10万了,还有其他呢,原告没有了一个肾,怎么赔呢,失去的工作,怎么赔。以后呢?怎么办?看被告的样子,他们的家境可能也不是很好,他们怎么赔?打工仔一个,要打多久才有那么多钱赔,天啊,自己闯出的祸只能自己承担了。我们那天听,还没有具体的结果,要是他们赔不了,是不是要坐牢?坐多久?

      一个人,是应该有法律意识的,不要你记得,只要你知道,不要知法犯法就行了,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自觉守法。那两个被告,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可说全无,他们做事只能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计后果不理法律。

      *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频率越来越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人不懂法或者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学生的起码条件。这个学期我们开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通过学*,可以分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能够提高法律意识,以法律己。同时,通过学*,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身权益首都非法侵害时,就不会手足无措,就可以依法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xx年10月15日 ,我们来到了南岸区人民法院,参加了由学院组织的认识实*。通过这一次对庭审亲身体验,我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中的重要性,这将有利于我们今后对法学的学*。

      一、案情简介

      此次我们参与旁听的是一房二卖的民事案件,主要案情为:

      原告方是一对普通的居民夫妇,被告方是一房地产开发商。双方于2006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售价12万元。原告方签合同时预先交付了20%部分价款,房屋动工后又预交了20%的房款,前后两次共4万余元。2008年2月,原告方通过函件、特快专递等形式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结果得知房屋已经售予他人。被告方称,房屋建成后,由于原告方没有及时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多方通知无果后,于2007年7月将房屋售予他人,售价为18万元。原告方认为此举违反了合同义务,遂要求原告方交付房屋。经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方将该房地产商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房屋已经经过合法的手续售予第三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遂上诉至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方履行合同,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二审判决后,原告方已无继续上诉的机会,故改变了诉讼请求,于2010年起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方17万余元的损失或提供给原告方相同面积,相似价款,同一地段的房屋。经过双方的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将本案的焦点认定为:

      1、原告是否可以请求被告补偿其承担的二审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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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5 15:22:26
  • 论新闻传播中的审美诉求

  • 论新闻传播中的审美诉求

      新闻在传播过程中,新闻的质量、传播效果会对受众产生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新闻传播中审美诉求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摘 要】

      在科技进步的今天,新闻传播的技术、途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诸多重大报道虽花费了巨大精力,但传播效果不理想。本文从新闻传播与审美之间的关系入手,发掘新闻体现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

      新闻 传播 审美价值

      美,一直是美学研究经久不变的主题。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艺术创作里皆存在着美。新闻活动作为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新闻作品在直观反映现实生活的同时,也为观者提供着美的享受。由此说来,新闻活动同时也是一种审美活动,众多的新闻作品本身就是既按新闻规律又按美的规律进行创作的,审美也是新闻传播的根本动力。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节奏大幅的加快,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正在转型,经验感知发生异变。“日常生活与艺术的界限消失;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生活环境充斥着符号和影像之流”。①这一结果意味着审美成了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需求。

      一、蕴含在新闻中的审美价值

      新闻是对新*发生事实的报道,在真实客观地记录新闻事件的同时,新闻也应该具有思想深度、深邃意境和强大震撼力。能够“贴*实际、贴*生活、贴*群众”,能够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新闻作品才是优秀的新闻作品。新闻传播也应以其健康的审美情趣、审美素养和高尚的品德情操去表现美、创造美,用美的情境、美的语言展现现实生活中的美。

      简单机械地报道新闻,传递给受众的将会是枯燥乏味,引发不了受众兴趣的社会事件,这时候有些新闻会对一些露骨的、血腥、残酷场面进行描写甚至渲染,希望吸引观者的眼球,但如此做法往往更容易激发受众的反感甚至对社会产生副作用。为了在真实客观的前提下引起更多受众的关注,就需要新闻从业者在客观记录,还原事实真相的同时,运用生动的语言进行表达,让受众在阅读中身临其境,受到美的熏陶,在心灵和情感上得到升华。

      新闻在传播过程中,新闻的质量、传播效果会对受众产生影响。生动的新闻事实需要对典型细节进行概括描述。新闻传播中要巧妙地选择角度,尽量用文化的视角、审美的视角,较为准确的文学语言去感受、描绘新*发生的新闻事实。一味地追求关注度,对一些新闻事件进行恶意炒作,放大事件冲突力度,来刺激观者的眼球,甚至把一些低俗、不入流的新事件作为新闻卖点呈现于受众视野,扭曲事实真相,混淆受众的视听及判断趋向。作为媒体,有义务有责任在客观真实报道事件的同时以提高大众文化欣赏品味,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水*为己任。新闻媒体应肩负起责任,引导受众以美的视角去感知美,满足受众对新闻的审美期待。

      二、新闻传播中的审美体现

      无论是纸质媒体还是广播电视媒体乃至于异军突起的网络媒体,每一种传播媒体都把读者、观众、浏览者要看的、想看的作为新闻题材采集的重心,以给观者带来最新鲜、最刺激的新闻收获和感官享受。

      1、新闻采集中注重影像传达的美感

      新闻往往是以文字配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展现在观者眼前的。观看先于语言,影像较之于文字对观者的吸引力似乎更大。带有很强冲击力的画面总是能够深深的吸引观者的眼球,也引领其浏览相关文字。因此,影像的美感也成为了引导观者审美方式的有效途径。

      以电视新闻为例,电视新闻具有视听结合的特点。电视新闻的镜头语言是电视新闻造型语言的基本要素,是组成电视新闻节目的基本单位。它的紧密程度直接关系到电视新闻的美学效应,直接关系到电视新闻的影响力度。②光线、色彩、影调、线条这些电视画面构图的必要元素,能够让画面更具艺术感染力和冲击力。选择相对丰富的镜头表现手法,可以有意识地变换和开拓受众的眼界,改变或者丰富受众与新闻之间的关系;丰富的蒙太奇手法的运用可以更为多元的进行画面组接,给受众带来连续、自然的美的享受。

      影像的呈现是为文字配以佐证,在组织影像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对新闻事实予以记录。影像的拍摄虽然会运用到一些对比、特写、象征等艺术表现手法,但其目的并非诱导受众,而是为了更真实的更清晰的展现新闻事件本身,用带有美感、纪实的、真实的画面,让受众感受到美,感受到新闻的魅力。

      2、采编选择中注重审美元素的组合

      新闻事实是真实的,从审美效果上看,真实的东西也有善恶、美丑之分。在采编素材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观者在获得新闻信息时还希望获得心理愉悦和审美满足。一些影像虽然具有画面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能给观者以视觉上的刺激,但是过于血腥、残酷的场景,甚至有些惨不忍睹、令人作呕的画面,流露出的是为了煽情的需要而折磨观众的倾向。这些画面的出现非但不能有力地展现新闻事实,反而会引起观者的厌恶,拉远了观者与新闻事实之间的距离。事实证明,能够激起受众情感共鸣给予良好的审美享受的新闻选题,才真正可以引起受众普遍关注并产生明显效果与深刻影响的。

      3、传播过程中注重审美情感的交流

      影像用以吸引受众的目光,文字则是沟通受众的情感。配以画面的文字是为受众讲述新闻事件的讲述者。每个事物都具有多面性,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报道,只有选择恰当的审美报道角度,才能使新闻报道变得新颖、富有启发性,才有助于吸引观者关注问题,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去研究问题。

      文字为受众进行解说,同有声语言对听者的刺激有异曲同工之妙:会作用于受众的神经,继而进一步激活受众的心理,拉*与新闻的心理距离。优美的文字同样带给受众审美的享受。

      三、用审美的眼光发掘新闻

      如果把新闻看做是产品,那么新闻人就是这个产品的制造者。采集新闻的新闻人工作在新闻发生的第一线,是受众获得新闻的重要途径。只有新闻人正确地认识新闻事件,用审美的视角去看待新闻,挖掘新闻才能向受众传递正确的信息、进行情感沟通和审美引导,唤起受众真实的情感波动。

      首先,新闻的规律和原则要求报道的事件及其细节都必须有据可依。因此新闻的审美所依靠的就是对生活的发现和对有新闻价值事实的捕捉,是以审美的眼光发现和捕捉新闻素材。③

      其次,把受众作为信息传递的对象,就应关注受众的需求。好的新闻一定是在细节的处理,各种成分的虚实、详略、轻重、多寡的选择和调度上体现出艺术的性质,一定会在语言的使用和直觉结构的布局上独具匠心。

      最后,新闻并非简单的传递信息,在提供信息的同时,它还需要对人的情感、体验予以关怀。情感体验的积极方向就是审美。由此说来,新闻实现审美传播的根本依据正是人文关切即审美关切。新闻阐释的立场需要立足于人,关注人的情感和体验并给予关怀,否则就会偏离新闻的根本意图。

      在如今这样的多元化时代,人们*惯了运用美的效果来包装事物。新闻审美传播的意义在于新闻传播者自觉的形成对新闻的审美关切,创作中擅于对审美元素进行组合及美感的表达,传播中注重审美情感的交流,使得新闻的接受者关注到事件的报道,在语言、文字之间感受到新闻的魅力,感受到强烈的审美关切、人文关怀,最终引起受众心灵的共鸣。

      参考文献

      ①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译林出版社,2000

      ②许鑫、赵金萍,《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审美价值取向》[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10)

      ③孙德宏、王确,《新闻的审美传播》[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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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传播中的价值问题论文

      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传播的时代,传播媒介对于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具有无法言喻的作用的。人们可以每天足不出户就了解到世界各地发生的所有事件,这一壮举离不开新闻工作者的辛勤行为,在实际传播各式各样的新闻内容过程中,新闻事业工作者的作用不可取代。由于新闻传播在群众当中的影响力比较显着,会导致群众的关注点在事件的发生上,而并非该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以及我们的生活的影响。笔者在本文中对于新闻传播中的价值问题为出发点,运用理论视角进行简单的探讨分析。

      1.从理论视角看新闻传播活动中存在的价值问题

      1.1社会学理论视角

      从社会学理论视角来看,在实际传播新闻的过程中,新闻存在的价值问题主要包含两个主体——价值主体以及价值客体,前者是实际的传播价值,后者是新闻自身的价值,二者关系紧密相连,都是彼此的前提。对于前者,新闻自身的价值而言,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就是新闻自身一新*发生的事,本身是客观发生的事件,不夹杂主观意识。

      而后者,是在实际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新闻工作者对这件新*发生的事的信息采集、信息筛选和信息处理等行为。正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的“新闻角度”,角度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出发点和侧重点。而新闻角度就是新闻工作者挖掘和表现新闻事实的角度,不同的角度报道不同的新闻,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新闻工作者在选取新闻角度时,需要考虑受众心理需求、栏目定位等,而更重要的是记者主观的认知动机的影响一一想要满足社会和公众认知需求,这就使得在选取新闻的时候,常常侧重某个方面的新闻价值而忽略其他方面,因此具有很强烈的人为主观性。这一区别也就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实际表现。

      1.2哲学伦理视角

      从哲学理论视角来简单的分析这一问题,则是另一种不同的视角。哲学视角不仅涵盖了社会的发展形态,还包括客观的`信息形态。在哲学视角中,新闻价值被给予丰富的内涵,不仅可以直观衡量新闻对受众、社会的有用程度,还可以直接来宣传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人生观念。

      在进行新闻传播行为的过程中,新闻工作者也背负着公正*等的社会责任意识,如关系到受众权益的报道——关系国计民生的决策和变化。新闻信息要想成为社会存在发展的一部分,需要有利于社会系统的适应与调整,满足受众的接受教育、认知的需要等,并不是上文中社会学视角中所涉及的“客观存在的信息个体”,也就是新闻本身那么空泛化。

      在新闻工作者进行实际新闻传播的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信息个体”在经过新闻工作者进行传播的过程中,逐渐将其转变为社会意识形态中的综合产物。在哲学范畴内,物质与意识的相伴相生关系贯穿在事物的属性中。因此,我们在看问题的时候,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问题,既注重物质的客观性,又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对于新闻“物质”选取何种事件进行报道的选择中’新闻工作者需要紧密结合报道主题,在之中考虑此报道具有怎样的新闻价值,是否能满足教育受众、传播信息、文化娱乐、使受众产生认知等的需求,结合受众的价值取向。新闻工作者这一行为也就决定新闻实践中的受众角色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人生价值观新闻观念的影响。新闻传播中新闻信息的价值也会由此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对于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的员工来说,新闻价值也很难真正进行彻底全面的理解。

      2.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价值立场所包含的内涵

      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价值立场所包含的内涵即“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二者在实际新闻信息传播的过程中,相互作用和相互制衡。新闻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实效性、及时性等相关原则,可以理解为,要求新闻工作者保持“价值中立”的新闻价值传播观念,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进行报道,将事实的原生态展现在受众面前,这也是实际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行为准则。

      但是,现在新闻生产和传播的过程有了很大的变化,人人都可能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新闻,引导舆论的功能凸显。在技术赋权的网络环境下,容易产生舆论的偏激共振效应,如果记者不能很好地把持,就会陷人新闻跟风的泥沼。因此,新闻工作者不能跟风,需要及时进行制定一系列的新闻价值标准——“价值关联”来细致衡量新闻传播行为,从而进一步维护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

      3.结语

      笔者在本文中充分结合社会学视角与哲学论理视角,对新闻传播中存在的价值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了价值立场中“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具体关系,深人研究新闻传.播中价值的问题,抛开自身的感情因素,将新闻中的事实进行还原,最终树立正确的新闻传播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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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 05:01:06
  • 传播正能量语录

  • 正能量,语录
  •   1、锻炼自己即刻行动的能力。充分利用对现时的认知力。不要沉浸在过去,也不要耽溺于未来,要着眼于今天。当然要有梦想、筹划和制订创造目标的时间。不过,这一切就绪后,一定要学会脚踏实地、注重眼前的行动。要把整个生命凝聚在此时此刻。

      2、心情的颜色是活泼热烈的红色,是生机盎然的绿色,是尊贵华丽的电影, 好好地,用这种种颜色做心情,来书写生活,不要让它变得灰暗……

      3、风帆,不挂在桅杆上,是一块无用的布;桅杆,不挂上风帆,是一根*常的柱;理想,不付诸行动是虚无缥缈的雾;行动,而没有理想,是徒走没有尽头的路。

      4、但是,不要总想在自身之外寻开心。令你开心的事不在别处,就在你身上。因此,找出自身的情绪高涨期用来不断激励自己。

      5、有了坚强的理由,一切顺风顺水,虚伪的懦弱,也会在真诚的诺言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所适从。所以,坚强也就成了你人生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6、我们要怀有一种健康而活泼的心情,善待自己的生命!要用自己的热情去呵护,去浇灌自己的生命!要用坚强的信念告慰自己,即使生活的道路困难重重,也要微笑面对,从容走过。

      7、生命就是一杯清茶,就是一支歌谣,就是一首耐人寻味的小诗!让我们一路行走,一路品味,一路经历,静静享受这美丽的人生!

      8、要成功,就要时时怀着得意淡然、失意坦然的乐观态度,笑对自己的挫折和苦难,去做,去努力,去争取成功!

      9、生命不是苦中醇蜜,烦中取乐,不是看花绣花,不能雾中看花,游戏生命;生命是由铁到钢的锻造过程,生命是走向人生辉煌的风帆;生命需要道路如高天,智者如流云。

      10、人活着,要有所追求,有所梦想,要生活得开心,快乐,这才是理想的人生。上天给我们机会,让我们来到世间走一遭,我们要珍惜,因为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如果我们不知道珍惜,它将很快的逝去,到头来我们将一事无成。

      11、这儿做一点,那儿改一下,将使你的一天(也就是你的一生)有滋有味。今天是你整个生命的一个小原子,是你一生的缩影。

      12、不断寻求挑战激励自己。提防自己,不要躺倒在舒适区。舒适区只是避风港,不是安乐窝。它只是你心中准备迎接下次挑战之前刻意放松自己和恢复元气的地方.传递正能量的句子

      13、行走红尘,别被欲望左右迷失了方向,别被物质打败做了生活的奴隶,给心灵腾出一方空间,让那些够得着的幸福安全抵达,攥在自己手里的,才是实实在在的幸福。

      14、多数人认为,一旦达到某个目标,人们就会感到身心舒畅。但问题是你可能永远达不到目标。把快乐建立在还不曾拥有的事情上,无异于剥夺自己创造快乐的权力。

      15、记住,快乐是天赋权利。首先就要有良好的感觉,让它使自己在塑造自我的整个旅途中充满快乐,而不要再等到成功的最后一刻才去感受属于自己的欢乐。

      16、我们的生命,就是以不断出发的姿势得到重生。为某些只有自己才能感知的来自内心的召唤,走在路上无法停息。

      17、人生的快乐在于自己对生活的态度,快乐是自己的事情,只要愿意,你可以随时调换手中的遥控器,将心灵的视窗调整到快乐频道。学会快乐,即使难过,也要微笑着面对。

      18、我未曾见过一个早起、勤奋、谨慎、诚实的人抱怨命运不好;良好的品格,优良的*惯,坚强的意志,是不会被假设所谓的命运击败的。

      19、相信生活是美好的,相信人生是充满希望的,懂得人比钱重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20、心情,是一种感情状态,拥有了好心情,也就拥有了自信,继而拥有了年轻和健康。就拥有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充满期待,让我们拥有一份好心情吧,因为生活着就是幸运和快乐。

      21、学会孤独,没有谁会把你当宝护着。学会独立,不能再一味的麻烦别人,自己的事自己做。学会绝情,该滚的就滚,该留的就留。学会长大,不能再那么任性。学会忘记,不能活在过去的时光中。

      22、压力是不可避免的,失眠是无可奈何的,所以不要着急,不要烦躁,心*气和地接受。躲不开就接着,晚上睡不着那就白天睡。

      23、与跟生命有关的人耗着,少与生命无关的事耗。

      24、与人为善,善于吃亏。

      25、在成功的道路上,激情是需要的,志向是可贵的,但更重要的是那毫无情趣的*乎*常的坚守的毅力和勇气。

      26、人生不可能总是顺心如意的,但是持续朝着阳光走,影子就会躲在后面。刺眼,却表明对的方向。

      27、热爱工作,投身事业,在这一过程中,抑制私心,陶冶人格,同时积累经验,提高能力。这样,才能获得周围人们的信任和尊敬。

      28、亲人是父母给你找的朋友,朋友是你给自己找的亲人,所以同等重要,孰轻孰重没那么多分别。

      29、切都经过了,一切都走过了,一切都熬过了,生命的底色里,增了韧,添了柔。这时候*和下来的生命,已经沉静到扰不乱,已经稳健到动不摇,已经淡定到风打不动。

      30、努力去做自己该做的,但是不要期待回报,不是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做了就不要后悔,不做才后悔。

      31、逆境是磨练意志的熔钢炉,困苦是完*格的助燃剂,理想是建设人生的航标灯,信心是到达目标的原动力。性格像三国,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情感像西游,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爱;事业更像红楼,总有人把它奉为攀登,耗费毕生精力;人生最像水浒,管你有多轰轰烈烈,最终一切被*淡招安。

      32、你的心应该保持这种模样,略带发力的紧张,不松懈,对待不定有坦然。损伤是承载,沉默是扩展。终结是新的开始。如此,我会为你的心产生敬意。

      33、减少蜗居时间,亲*大自然。

      34、尽量减少与性格孤僻、搬弄是非、怨言多多、心态负面的人接触。

      35、经常笑,学会向比自己小的人称哥,以保持年轻心态。

      36、看淡拥有,不刻意追求某些东西,落叶归根,那些属于你的,总会回来。

      37、劳动的意义不仅在于追求业绩,更在于完善人的心灵。

      38、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再好的朋友也是应该亲密有间的,别总把自己不当外人。

      39、减少被别人利用的次数,学会减负。

      40、跟正常人讲道理,不正常的人不需要道理。该和善的时候一定要和善,该骂的时候千万别忍让,时时处处的彬彬有礼那是烂好人。

      41、给自己一份好心情,让世界对着你微笑:给别人一份好心情,让生活对我们微笑,好心情是人生的财富,让好心情与我们时时相伴。

      42、把周围的人过滤一遍,缩小朋友圈。

      43、帮别人的事做完就忘记,别人为自己做的事时时记着,哪怕这个人只有那么一次好,他也是曾经帮助过你的人。

      44、别自制压力,我们没有必要跟着时间走,只需跟着心态和能力走,随缘,尽力,达命,问心无愧,其他的,交给天。

      45、不要认为自己比别人做得好,即便你很出色。

      46、常问自己,谁对我有恩还没加倍报答。

      47、稻盛先生说,要想度过一个充实的人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另一种是“让自己喜欢上工作”.能够碰上自己喜欢的工作这种几率,恐怕不足几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与其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如先喜欢上自己已有的工作,从这里开始。

      48、杜绝事必躬亲,学会抓大放小。

      49、多人的饭局尽量少参加,因为难有真心的交流,多为应酬。

      50、多想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想不透就继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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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1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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