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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的做法并不符合原始规定,但小组除掉了四个跨国犯罪分子并拯救了一个男孩的生命。
2、遗伤难愈。
3、童年时起,我便与别的孩子不同,我看不到他们看到额世界。
4、疼痛是一种破茧而出的领悟。
5、唯一我知道能完成这项任务的人刚刚都走出去了。他们以正直的心做自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们恪守自己的誓言。“我决心维护和扞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防止被国内外一切敌人侵犯。我将忠于宪法-恪守不渝。我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之意也决无推诿之心。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鞠躬尽瘁。愿上帝助我。
6、复仇最能激发宽恕。
7、身心若是*静安然,就无谓天气好坏。每天都是美好,只会使脉搏跳动得更强烈。
8、佩佩为您服务,别受我美名的欺骗
9、若为奇迹一切证据皆可为之;若为事实则必证明之。
10、人不是命运的囚徒而是受心灵的禁锢。
11、死亡的时刻如同故事的结尾,给予前面的人生一个不同的意义。
12、就算你离开了学校,也永远不会忘怀。
13、死亡时辛酸的痛苦,但是还未真正生存即寻死是无法令人接受的。
1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15、跟你说点事哦!宝贝!我乃跑车中的兰博,跑我才彰显实力,你不能锁我在车库里吃灰尘,否则我会枯萎。
16、所以得邪恶都是从纯真开始。
17、没人能长生不老。
18、请原谅我忽视你!那我就要你转起你那完美的意大利引擎来了。
19、我们一个人来,一个人活,一个人死。只有我们的爱人和朋友让我们暂时觉得我们不是一个人。
20、兰博基尼只有冲刺的速度。金牌极品怪客通话完毕。滴滴
犯罪心理第七季名言
《犯罪心理》是CBS出品的犯罪剧情电视剧,非常受大众喜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犯罪心理第七季名言,希望大家喜欢。
1、若为奇迹一切证据皆可为之;若为事实则必证明之。
2、请原谅我忽视你!那我就要你转起你那完美的意大利引擎来了。
3、遗伤难愈。
4、我们一个人来,一个人活,一个人死。只有我们的爱人和朋友让我们暂时觉得我们不是一个人。
5、复仇最能激发宽恕。
6、死亡的时刻如同故事的结尾,给予前面的人生一个不同的意义。
7、死亡时辛酸的痛苦,但是还未真正生存即寻死是无法令人接受的。
8、唯一我知道能完成这项任务的人刚刚都走出去了。他们以正直的心做自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们恪守自己的誓言。“我决心维护和扞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防止被国内外一切敌人侵犯。我将忠于宪法-恪守不渝。我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之意也决无推诿之心。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鞠躬尽瘁。愿上帝助我。
9、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10、童年时起,我便与别的孩子不同,我看不到他们看到额世界。
11、跟你说点事哦!宝贝!我乃跑车中的兰博,跑我才彰显实力,你不能锁我在车库里吃灰尘,否则我会枯萎。
12、佩佩为您服务,别受我美名的欺骗
13、就算你离开了学校,也永远不会忘怀。
14、人不是命运的囚徒而是受心灵的禁锢。
15、我们的做法并不符合原始规定,但小组除掉了四个跨国犯罪分子并拯救了一个男孩的生命。
16、没人能长生不老。
17、身心若是*静安然,就无谓天气好坏。每天都是美好,只会使脉搏跳动得更强烈。
18、兰博基尼只有冲刺的速度。金牌极品怪客通话完毕。滴滴
19、疼痛是一种破茧而出的领悟。
20、所以得邪恶都是从纯真开始。
1、我们内心的魔鬼将这个世界变成了地狱。
2、只有爱和杀戮仍然真挚。
3、你我所见所想,不过镜花水月。
4、恐惧是冰,勇气是火。
5、人们总说每个终点都是一个起点,只是当时的我们不知道罢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6、好人袖手旁观,恶魔高唱凯歌。
7、比说谎更可怕的是要用一生来维系谎言。
8、防微杜渐
9、将邪恶的产生归结于超自然的因素是没有必要的',人类自身就足以实施每一种恶行。
10、再试,再失败,更好地失败。
11、死亡的时刻如同故事的结局,给予前面的人生一个不同的意义。
12、身心若是*静安然,就无谓天气好坏,每天都是美好,激发血性的暴风,只会使脉搏跳得更猛烈。
13、逆境如强风,扯去我们的外衣却扯不走内心,所以我们才能看见真正的自己。
14、希望是黑暗中不灭的希望。
15、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旅途上,经历着自己的冒险。在冒险中,我们遭遇各种各样的挑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我们就这么成长。这些选择充实我们,考验我们,逼迫我们,而我们的冒险,让我们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强。
16、万物不变,变的是我们。
17、切勿以貌取人。
18、每个人都想进天堂,却没有人想死。
19、只有死人才能守住秘密。
20、最大的悲伤莫过于在痛苦中回忆幸福的往昔。
21、我们不会受到创伤的冲击,只会从中摄取适于我们的目标之物。
22、生活的艺术在于把握每一次的坚持与放手。
23、赌场无父子。
24、自有一套的赌徒,或多或少都是疯狂的。
25、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26、太过信任,你或许会受骗,然而终日怀疑,你会饱受痛苦。
27、*等或许是人的权利,但没有人能够将其化为现实。
28、我追求真相,不管出自谁之口。我追求正义,不管谁赢谁输。
29、让你的孩子每当想到公正和诚实,就会想到你。
1.遗伤难愈——伊莉莎白一世
2.若为奇迹,一切证据皆可为之,若为事实,则必证明之。
3.复仇最能激发宽恕。——斯科特•亚当斯
4.人不是命运的囚徒,而是受到心灵的禁锢——•罗斯福
5.我们一个人来,一个人活,一个人死。只有我们的爱人和朋友,让我们暂时觉得,我们不是一个人。——奥尔森•威尔斯
6.就算你离开了学校,也永远不会忘怀------安迪•帕特杰(马耳他歌手词作家)
7.疼痛是一种破茧而出的领悟。——卡里•纪伯伦(黎巴嫩著名作家,诗人,哲学家,艺术家,)
8.童年时起,我便与别的孩子不同,我看不到他们看到的世界。——埃德加•艾伦•坡(美国作家诗人)
9.死亡的时刻如同故事的结尾,给予前面的一个不同的意义。——玛丽•凯瑟琳•贝特森(美国作家,文化考古学家)
10.死亡是辛酸的痛苦,但是还未到真正生存即死亡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埃瑞克•弗洛姆(美国心理学家)
11.死亡的时刻如同故事的结局,给予前面的人生一个不同的意义。
12.身心若是*静安然,就无谓天气好坏,每天都是美好,激发血性的暴风,只会使脉搏跳得更猛烈。——乔治•吉辛(英国小说家,散文家,著有《四季随笔》)
13.逆境如强风,扯去我们的外衣却扯不走内心,所以我们才能看见真正的自己。——亚瑟•高登(《艺妓回忆录》作者)
14.希望是黑暗中不灭的希望。----乔治•莱尔斯(著名演员)
15.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旅途上,经历着自己的冒险。在冒险中,我们遭遇各种各样的挑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我们就这么成长。这些选择充实我们,考验我们,逼迫我们,而我们的冒险,让我们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强。——约瑟夫•安贝尔(作家)
16.万物不变,变的是我们。——亨利•戴维•梭罗
17.切勿以貌取人。——让•德•拉•封丹(法国作家诗人)
18.每个人都想进天堂,却没有人想死。——乔•路易斯
19.只有死人才能守住秘密。本杰明•富兰克林(Morgan)
20.最大的悲伤莫过于在痛苦中回忆幸福的往昔。但丁(Reid)
21.我们不会受到创伤的冲击,只会从中摄取适于我们的目标之物。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奥地利精神病学家)
22.生活的艺术在于把握每一次的坚持与放手。亨瑞•艾利斯(英国性心理学家,作家)
23.赌场无父子。——中国谚语
24.自有一套的赌徒,或多或少都是疯狂的。乔治•奥古斯都•萨拉(英国作家)
25.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威廉•(出自《理查德三世》)
26.太过信任,你或许会受骗,然而终日怀疑,你会饱受痛苦。——弗兰克•克莱恩(美国演员,导演)
27.*等或许是人的权利,但没有人能够将其化为现实。——
28.我追求真相,不管出自谁之口。我追求正义,不管谁赢谁输。——马尔科姆(美国民权运动中的重要人物)
29.让你的孩子每当想到公正和诚实,就会想到你。——小杰克森·布朗(美国作家)
30.试图忘却,恰恰是最强大的修复记忆之法。——米歇尔·德·蒙田(法国思想家、散文家)
31.我们内心的魔鬼将这个世界变成了地狱。——奥斯卡·王尔德
32.只有爱和杀戮仍然真挚。——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著名的瑞士德语剧作家)
33.你我所见所想,不过镜花水月。——埃德加·爱伦·坡
34.恐惧是冰,勇气是火。——詹姆士·F·贝尔(天文学家)
35.人们总说每个终点都是一个起点,只是当时的我们不知道罢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36.好人袖手旁观,恶魔高唱凯歌。埃德蒙•博克(爱尔兰政治家、作家)
37.比说谎更可怕的是要用一生来维系谎言。——罗柏·布劳特(美国著名歌剧男高音)
38.防微杜渐——威廉·布莱克(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六本入门犯罪心理学书籍推荐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六本入门犯罪心理学书籍推荐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犯罪人论》
罪犯是天生的吗?
作者:[意]切萨雷?龙勃罗梭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译者:黄风
出版时间:2011年11月1日
ISBN:9787301196281
基本内容介绍
《犯罪人论》内容包括对101个意大利犯罪人头骨的研究、对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体测量和相貌分析、犯罪人的文身等。《犯罪人论》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
评论
无论他有什么错误,龙勃罗梭都是伟大的先驱者,他的独创性和多方面的天才,他的富于进取性的人格,导致了将*代科学的实证方法、归纳方法应用于犯罪问题的伟大运动,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加有力地促进了新的犯罪学科学的发展。
——莫里斯?帕米利(著名社会学家)
在犯罪学史上,没有一个人受到像切萨雷?龙勃罗梭那样多的赞美或攻击……由龙勃罗梭撰写的(论著)和有关龙勃罗梭的(论著)比任何别的犯罪学家都要多。
——马文?沃尔夫冈(著名犯罪学家)
龙勃罗梭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可能并没有像这种无可非议的事实那样重要,即他的观点是那样具有挑战性,以致于它们产生了史无前例的研究犯罪人的动力。任何成功地激励许多追随者探求真理,而且他的观点在半个世纪后仍然具有生命力的学者,都在思想史上占有一种光荣的位置。
——索尔斯坦?塞林(著名犯罪学家)
编辑点评
由于过于强调生理特征,本书一经出版便争议不断,但这依然掩盖不了此书的光辉。对实证方法的开创,对生物遗传的重视,后来者们沿着龙勃罗梭的道路将犯罪心理学发扬光大。阅读这本书能让你初窥犯罪心理学门径,知道早期的心理学家们如何看待犯罪,如何逐渐接*真相。
2.《心理学家的读脸术》
你的眼睛出卖了你的心
作者:[美]保罗?埃克曼,华莱士?V?弗里森
副标题:解读微表情之下的人际交往情绪密码
出版社:当代*出版社
译者:宾国澍
出版时间:2014年8月1日
ISBN:9787515404516
基本内容介绍
本书系统地讲解了微表情理论,通过6种基本情绪、33种混合表情、250张真实面部照片,教你洞察藏于表情下的内心世界,走进微表情的神奇世界。
评论
对于微表情的初学者来说,本书是艾克曼博士目前已有的三本中文出版物中,最清爽、最成熟的一本。全球微表情研究学者都借鉴了本书的重要成果,整个研究领域因为本书才能在今天变得如此丰富多彩。
——姜振宇(*政法大学心理应激微反应研究小组负责人)
人心变化莫测,却常常在脸色中露出踪迹。读脸能否准确,要看悟性和经验。但若根本不去读,情商一定不高。保罗·艾克曼是情绪研究的先锋,本书融汇精华,是学会知情达意的绝佳参考。
——张学新(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心理学家)
微表情是*年来比较热门的专项科学,而且越来越为大众所用,这算是保罗·艾克曼的功劳。保罗·艾克曼是一位微表情研究者和心理学家,是使神秘的微表情走向大众化的第一人。本书通俗易懂,并且具有严谨的专业态度和细腻的心理解读。
——胡慎之(向日葵心理咨询中心创办人、微表情专家)
编辑点评
谎言识别是犯罪侦破中很重要的一项技术。作为美剧《Lie to me》的故事原型, 微表情之父保罗?艾克曼在本书中告诉我们如何通过微表情破获人们的情绪密码。你的坐姿、眼神、面部肌肉、身体动作,它们都可能出卖你哦!书中还有大量表情蓝图照片和识谎专家练*,手把手教你成为微表情大师。
3.《读心神探》
当代福尔摩斯是怎样练成的
作者:[美]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谢克
副标题:FBI心理侧写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者:阎卫*
出版时间:2013年5月1日
ISBN:9787532760862
基本内容介绍
这是FBI前特工、号称“当代福尔摩斯”的约翰?道格拉斯的人生回忆录,介绍了作者从一名FBI新人成长为一代神探的经历。书中既有作者对FBI工作经历的回溯,也详细介绍了自己经手的无数奇案要案。
评论
没有人能比道格拉斯更了解那些连环杀手了。
犯罪心理学书籍推荐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下面小编整理的犯罪心理学书籍推荐,欢迎阅览。
罪犯心理与矫正
马立骥 主编 /2013-08-01 /*政法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21世纪*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罗大华,马皑 主编 /2012-12-01 /*人民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 主编 /2010-07-01 /法律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张晓真 编著 /2008-02-01 /*政法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第七版)(万千心理) [Criminal behavior] 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专业人士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参考
(美)巴特尔 等著,杨波,李林 等译 /2009-02-01 /*轻工业出版社
侧写师:用犯罪心理学破解微表情密码(从此让别人没有秘密)
侧写(profile),可以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方式,从而推断出他的心理状态,分析出罪犯的性格、生活环境、职业、成长背景等,最终锁定目标人。 侧写(profile),能让你用最短时间了解一个人,看穿他(她)的内心作者最新力作《小心!软瘾》
邓明 著 /2012-02-01 /化学工业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刘邦惠 主编 /2009-07-01 /科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2015-01-01 /法律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 主编 /2007-02-01 /*法制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马春玲,康晶 编著 /2013-11-01 /黑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栗克元,吕瑞萍 主编 /2009-09-01 /郑州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 主编 /2003-08-01 /法律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第三版)
2014-06-01 /*政法大学出版社
超有趣的犯罪心理学 (带你探索人类最危险的内心世界)
日本最受欢迎的心理学通俗读物为你揭开邪恶心灵的'神秘面纱
心理之谜研究会 编著 ; 魏嵩 译 /2014-08-01 /湖北教育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第三版):“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选用教材
梅传强 主编 /2014-07-01 /*法制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题集
严圭,吴宁 主编 /2005-10-01 /*林业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理论与实务
2015-02-01 /浙江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运用研究
邱国梁 著 /2005-05-01 /群众出版社
心育文库35——犯罪心理学
杨波,张卓 主编 /2012-10-01 /开明出版社
侧写师:用犯罪心理学破解微表情密码(从此让别人没有秘密)
邓明 9787122127860 图书 书籍
犯罪心理学/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 全新正版图书
侧写师(用犯罪心理学破解微表情密码)
邓明 正版书籍 经济
FBI犯罪心理画像实录(FBI密存照片!FBI最权威的犯罪心理档案!)
1、美国联邦调查局从未公开的最高级别档案!2、不动一刀一针,层层揭开犯罪者幽微的内心世界!!3、美国联邦调查局最珍贵的密存照片!
[美]布来恩·隐内 著,[美]王旸 译 /2013-09-01 /化学工业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精选11篇)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每个星期四的晚上的犯罪心理学选修课,每每总让同学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引发深思。老师总是向同学们问破案智力题,同学们也很积极的回答参与。
在接触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我相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了解心理方面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所以,学*犯罪心理学很有必要。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学*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在学*生活中给予很大的帮助,现在许多新闻都报道过大学生跳楼自杀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现象。当我们去分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些学生有严重的心理问题。然而也有一些学生在学校中很优秀,很出色,我们通过分析也可以发现他们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所以心理素质的好与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前途。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现在犯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了,我们应该对它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对犯罪方面只是的学*也变得十分必要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更应如此。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它为研究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作出了贡献,并且也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犯罪的实践服务,它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人走上正途。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的*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马克思和*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对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当人类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在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时心灵事多么的需要他人的呵护,那种心与心的交流才能让人体会到交流得喜悦。
心理学的学*使我无论从文化知识上,还是从自身修养上我都进步了不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成长着。心理学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
所以,我很庆幸这次我选修了犯罪心理学,让我获益良多,终生难忘!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我对《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懂得了更多有关犯罪的知识。我很高兴自己选择了这门课程,它让我收获很多。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研究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3 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
1.观察法
2.调查法
3.实验法
4.心理测验法
5.案例分析法
3.6.经验总结法
4.7.数量统计分析法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的总称。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包括多方的因素。我们通过对它的研究可以为社会、学校和家庭提供一定的建议,以便更好的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可以为*、司法、监狱等部门的工作人对于惩治犯罪以及矫正犯罪提供心理方面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在犯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了,我们应该对它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对犯罪方面知识的学*也变得十分必要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如此。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综上所述,我认为学*《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是很有必要的,它让我知道了更多有关犯罪的知识,让我在以后的学*和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最开始了解到关于犯罪行为分析,心理学的应用其实是很广泛而实用的。关于犯罪心理学最初的印象是是来自于同学推荐看的美剧《犯罪心理》,虽然作为一部美剧为了吸引足够的观众群的兴趣使得每一集的情节紧凑,不会把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表现得那么透彻。但这之中表现的各种有关犯罪行为的心理画像和解析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更提高了我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学*兴致。作为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也有通过这个课程的学*想要把这一块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学*得更为深入的意思。
陈老师的课每次都有去听,虽然PPT的内容总体来说不多,但是讲解很细致丰富。在犯罪心理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里,基本原理的掌握是很基础的但也肯定是很必要的。从这学期的学*中我认识到,虽然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固然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但是它也是一门十分注重综合的学科,往往在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时,需要涉及到基本上所有领域的心理学原理和知识的运用,这跟我们*时学*的专业知识都是分不开的。
除了基本的原理内容的教授,为了让我们更加实质性的学*到罪犯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当然,我想国外尤其是美国心理学的发展走在国际前列也是原因之一,这样可以让我们学到更新的知识。陈老师采取了放电影然后分为各个小组自主进行犯罪分析报告的方式。记得在最开始老师说会有血腥恐怖,不知道我们能否接受得了。我的想法是心理学这一学科性质就已经决定了多少都会接触到人性和世界阴暗的一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去接受它。这也涉及到一个脱敏的问题,我也曾试想过,不是心理专业的学生,没有犯罪心理学的课程需要,我也不会这样严谨而专业性地去深入探讨其中犯罪行为的深层心理原因。这使我开始以一种科学性的态度去看待那些有变态心理的人甚至是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从最开始的只能理解变态**狂犯下罪案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到能够真实的分析出他们是怎样从*凡的人一步步变成**狂魔。而不仅仅是最开始的单纯厌恶和逃避心理,我感受到了这其中心灵的强大与充实。
回顾这四次的课堂任务,我们组采取组长为第一作者,副组长作为辅助,每个组员都要交犯罪心理分析报告的做法。一般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三天内先自己查阅相关影评和资料有初步想法或者写下初稿,然后开会讨论各自的犯罪心理分析思路,沟通交流,最终定下基本的结构和主题,分派各组员的任务即明确每个人负责写哪一块,交稿后由组长统一完善成一篇完整的犯罪分析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集体责任感,集思广益,保证报告的质量,这样一来,每次的作业都是组员们的共同结晶。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组员一起成长,共同学*犯罪心理分析。每次撰写时,除了组里交代的任务,我都根据自己的想法把所有涉及到的罪犯行为都做了心理分析,写成自己的罪犯分析报告。在上课时认真听各组的报告内容以及老师的评述解析,对比自己的不足,加深自己对影片的了解,进一步学*各种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分析方法,以求在下一次做到更好。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自己的成长。从最开始的不看相关影评就没有更深入的想法,到后来逐渐形成自己对影片中主人公犯罪行为的独有认识,并试着从专业的角度去评说。虽然离专业性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这之中,我收获了学*的快乐和一定的专业知识,体会到了小组团体协作的乐趣和自我成长的满足感、成就感。无奈学期短暂,我觉得自己在课程所学,依旧还不够。自己这一滴水比起犯罪心理学以及心理学这片汪洋,实在浅薄的不足挂齿,我只有始终以一颗卑谦的学*之心向比我更好的同学以及老师学*,才有希望最终达到心理学这条磅礴河流的来路与归途。
除了《犯罪心理》,我还看过的相关影片有汉尼拔系列:虽然各个片子质量存在差异,褒贬各异,看完全部才会真实理解汉尼拔是怎样从一个原本童年无忧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犯罪史上最惊人悚闻的吃人狂魔。《七宗罪》,《秘窗》,《香水谋杀案》,《LIE TO ME》等,《电剧惊魂》系列还是不敢看,因为总觉得是侧重恐怖片性质的电影,不能承受将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在这个学期里,我学*到了犯罪心理学的各种理论知识,更在犯罪心理这领域的应用上学到了如何对变态**犯进行初步的犯罪心理分析。当然课堂上的教学只是一个引子,有一技之长相应的就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通过学到的我将进一步加深专业知识的掌握,用一颗澄净之心载着它在浊世中负荷前行。
山根清道的《犯罪心理学》一书,尽管年代久远,但是对于犯罪心理相关研究作出了一个比较系统而完善的归纳。
在犯罪行为分析方面,作者总结了一些研究者的观点。阿德勒认为,在家庭当中被娇纵或者是受忽视,会带来长时间的心理不适感,这也是许多罪犯所承认的。希利和他的妻子布朗纳认为,一些不能得到满足的欲望也是犯罪的动机之一。对于爱情的失望,对于家庭当中一些行为的不满,内心深处压抑的不幸感等等,都包括在其中。弗洛伊德以及他之后的研究者认为,强烈的罪责感带来的自我惩罚,也可能变成报复社会的举动。研究者约翰逊和焦勒克认为儿童的有一些反社会行为是父母鼓励的结果,也就是说孩子把父母一些无意识的敌对态度转化成了行为。
挫折和冲突也会导致攻击性的行为。每个人在心理上都拥有防御的机制,用以调节负面情绪,来应对生活中的挫折冲突,缓和精神上的紧张状态。如果防御的行为越过了应有的界限,那么就形成了犯罪。有些人把自己的敌意投射在对手身上,因此深信对方对自己也怀有深深的敌意。所谓没有理由的犯罪也有可能是所要攻击的对手太强,而随意找来弱者进行代替的结果。这些都是防御机制过分发挥其功能的一种表现。
有研究者基于学*理论对于犯罪心理学进行了探讨。根据认知不协调的理论,也能够分析出认知的不*衡与不协调,可能是导致犯罪的原因。
但是缺陷和不满,只是犯罪的动机之一。作者认为要分析犯罪的行为和动机,还需要从更广阔的人格发展角度来入手进行分析。
施耐德的“病态人格”概念当中提出了几个关键因素,如爆发性、无情性、意志薄弱性、易变性等。反社会人格也用于解释一些犯罪行为,患者行为与社会规范相背离,不在意他人的感受,同理心缺失,社会道德感淡薄,不负责任。
詹金斯认为,成长过程中社会化的失败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将这种情况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没有被社会化的攻击型,这一类人在成长过程中往往有过被父母多次拒绝的经历;第二类是受过度压制的类型;第三类是表面上被社会化,实际上可能与违法*联系比较多,父母监管不严,在一个被忽视的环境当中成长起来,会受到周围一些行为不良者的影响。
现在的研究已经不认为犯罪者有某种特定的、固有的人格,但是在研究犯罪心理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人格因素的影响。
书中还有这样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一些犯罪者并不是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而是他们自始至终都像婴儿一样缺乏是非曲直,对事物没有基本的辨别能力。这也是社会化不完全的体现。
总之,在对犯罪者的研究中发现了许多相关因素,但是这些因素并不代表着将来一定会出现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论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原理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论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原理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容提要】
物质交换原理和信息论分析是侦查学的重要理论与研究方法,但各有重大的局限与不足。本文在分别检讨这两大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原理的构想,剖析了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必然性、内涵、构成及模型,并简单阐述了该理论的现实意义。
【摘要】
侦查学研究
【关键词】
物质转移原理/信息论/信息转移原理……
一、引言
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主要是指能够囊括侦查学的全部内容或大部分内容、具有原理性质或实质指导意义的基础理论。[1]我国以往的侦查学研究对经验型、操作型的问题关注较多,大体停留在“经验型研究”的模式上,而对于高层次的理论研究则相当薄弱。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侦查学学术品位的提升,以至于影响了侦查学在*的发展,直到*年来才有所改变。不仅国内陆续出版了以《侦查学原理》为名的高质量专著,(注:如王传道教授编著的《侦查学原理》(*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提出了侦查认识论、侦查对抗论、侦查思维论、侦查谋略论、侦查科技论、侦查民本论、侦查决策运筹论、侦查系统论信息论与控制论、以及侦查目的论共九大理论;任惠华主编的《侦查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阐释了侦查学的对象体系、学科性质、学科历史、基础理论以及侦查的概念、价值、功能、原则等问题。)而且大量的论文屡见不鲜,相关教材中出现专章更不在少数。这既反映了侦查学的一大研究热点,又预示着侦查学的美好明天。诚然,在学术研究表面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危机。例如,对于什么是侦查学原理,存在着“滥竽充数”的现象,对于有关原理的理解还有重大偏差,看法也很不成熟。
笔者不揣浅陋,曾经著文阐述犯罪行为的物质性原理、犯罪过程的物质交换原理、揭露和证实犯罪的同一认定原理是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并提出物质交换原理亦可以称为信息交换原理,但对于如何真正从信息科学的角度来认识犯罪过程中的物质交换现象与规律则未能说明。[2]本文将在对“侦查过程中的物质转换原理”与“侦查学的信息学分析”两大课题研究予以深刻检讨的基础上,试图全面阐述一个新的理论构想——“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原理”,以适应当代侦查学发展的实际。当然,由于只是初探,故本文仍只能在该理论的基本构架及意义上展开。
二、物质交换(转移)原理之局限性
(一)物质交换(转移)原理发展述评
作为各国普遍公认的侦查学与法庭科学著名理论,物质交换(转移)原理是由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洛卡德(Edmond Locard)在20世纪初提出,故也被称作洛卡德交换(转移)原理(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注:关于本原理究竟是使用“交换原理(Exchange Principle)”还是使用“转移原理(Transfer Theory)”的表述,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学术用语的严谨性讲,应该说后者更科学一些。故本文采用后一说法。)
该理论的问世同19世纪自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密切相关。当时,欧美各国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科学技术长足发展,物理学、化学、医学等领域出现了惊人的突破,这些都给沿袭落后方式且错案百出的侦查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首先将现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引入侦查实践的,当推法国人阿方斯·贝蒂隆(Alphonse Bertillon)。他于1882年发明了人体测量法,将其父亲(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的一些人类学知识和方法应用于对罪犯某些骨骼部位的科学测量,用骨骼长度对罪犯进行个体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贝蒂隆的创举,在某种意义上引导了一个新的时代,即侦查走向科学法的时代,故后人尊称他为科学侦查之父。
在贝蒂隆将科学应用于侦查中的理念的影响下,随后柯南道尔(Conan Doyle)、格罗斯(Hans.Gross)、拉卡桑(Alexandre Lacassagne)等人也先后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他们注意到了自然界普遍存在着物质交换现象,即两种物质客体在外力的作用下若发生相互接触、摩擦、撞击则都会引起接触面上物质成分的相互交流和变化,并认为这些交换现象与证据可用于侦查破案。柯南道尔用他那支生花的妙笔,塑造了一个名扬世界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借助福尔摩斯这一小说人物,柯南道尔曾不止一次地提到和利用泥土等物质转移证据。汉斯·格罗斯是奥地利著名的侦查学、法庭科学家,他和柯南道尔几乎同时提出了收集和研究衣服上和罪犯凶器上的尘土的想法,他强调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应用于侦查及物证的分析、解释中,如他已把显微镜等科学仪器用于检验、鉴定之中。亚历山大·拉卡桑则是法国法医学的奠基人,但同时实际上也是最早几个研究衣物和身体上的灰尘的少数法庭科学家之一,他研究过灰尘在判断罪犯职业、居住地区方面的作用。
所有这些革新的思想与成功的实践,为物质转移原理的产生做了充分的酝酿。但直到20世纪初供职于法国里昂警察局的法国人埃德蒙·洛卡德,才第一次明晰物质转移原理。洛卡德主要从事物证分析工作,他特别强调尘土在侦查中的应用价值,他发现任何罪犯都可以通过从犯罪现场提取的、及罪犯带走的灰尘颗粒与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联系起来。这一思想正是物质转移原理的雏形,但最初这一思想并不为**所重视。后来,他成功地运用该原理为很多案件的破获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从而引起了**的注意,并得到资助和支持。例如在一起伪造金属货币的案件中,洛卡德用自己制造的吸尘器对嫌疑人的衣服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衣服上发现的尘土里含有锡、锑、铅(全世界伪造货币者最常用的金属)的混合物金属颗粒,通过化学分析证明,金属颗粒与货币在成分上相同。当洛卡德指出,嫌疑犯衣服上的这三种金属的比例同怀疑是他制造的假币中所含金属的比例完全一样时,面对这样的证据,嫌疑人承认了所犯的罪行。[3]从一定意义上讲,洛卡德在物质转移原理上的成功有自己的卓越贡献,柯南道尔、汉斯·格罗斯和亚历山大·拉卡桑也功不可没。洛卡德本人就曾经将该理论归功于上述三个人。
物质转移原理使得洛卡德名垂青史。然而,洛卡德对该理论的表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又经过他的同事和学生等许多后来者的改良,才最终成为了侦查学和法庭科学的基础原理。在目前国外的侦查学和法庭科学著作中,一般将其表述为:“无论何时,只要两个客体接触,在接触面就会产生物质的转移现象。”由于物质转移原理是由对尘土等微量物质的研究发展而来,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转移只是发生在微量的等级上。后来一些学者对其进行了合理拓展,认为实践中还存在着宏观转移的情况,而且立体特征转移是物质转移的合乎逻辑的扩充,从而将物质转移分为物理转移与立体特征转移,而物理转移又包括微量物证转移与宏观物证转移两种情况。与此同时,他们也对影响转移和勘查的因素作了一定的分析,认为影响因素有:①分离力及客体被分离的难易程度。这两个因素影响在转移中可以获得的碎片的数量和大小。②转移力及物质转移
的难易程度。它们决定一个子碎片粘附在他的“母体”或转移到目标物上的可能性的大小。③转移的碎片的数量。④碎片的附着能力。⑤二次转移,指的是碎片从其来源A转移到目标物B,又从B转移到C。当在C上发现了来源A的碎片时,就可能导致推出A与C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错误结论。⑥无关转移,指的是碎片转移、或被发现在与犯罪事件不相关转移的可能性。他们认为,后两个影响因素使人们认识到实施犯罪行为并不总是发生在由源物体到目标物的物质转移之中,同时在犯罪现场上的物质可能和犯罪有关,也可能无关。[4]毫无疑问,100多年来物质转移原理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既修补了原有认识的不足,又填补了以前缺乏细致分析与置疑的缺憾,进而巩固了其在侦查学、法庭科学上的基础理论地位。
在该理论传入我国后,学术界逐步形成了一些通识。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物质转移原理表明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转移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转移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具体来说,这一理论涉及的物质转移是广义上的,可分为两种类型:①痕迹性物质转移。即人体与物体接触后发生的表面形态的转移。如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足迹、作案工具痕迹以及因搏斗造成的咬痕、抓痕等。②实物性物质转移,又可分为有形物体的物质转移和无形物体的物质转移。前者包括微观物体的互换和宏观物体的互换,微观物体的互换指在犯罪过程中出现的微粒脱落、微粒粘走,如纤维、生物细胞的转移,宏观物体的互换指作案人遗留物品于现场或者从现场带走物品等;后者主要指不同气体的互换,如有毒气体与无毒气体的互换、刺激性气味的遗留等。
总的来看,物质转移原理有着深厚的科学基础,它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因果制约规律,体现了能量转换和物质不灭的定律。这一原理对侦查学的理论与实践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是研究微量物证、细致取证的基础,也是研究现场勘查的依据,更是研究侦查对策的基石。
(二)物质转移原理遇到的各种挑战
任何理论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物质转移原理最初是适应20世纪初的侦查实践状况和科技水*而提出的。它后来逐渐受到各国侦查专家的认可,并在侦查活动中发挥了卓越功勋。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它也暴露出一些固有的局限性,其中既有适用范围方面的,又有适用效果方面的。
首先,物质转移原理是专门针对物质性信息而言的,不适用于意识性信息,这人为地缩小了其适用范围。
在人类进入了理性司法时代以后,各国普遍确立了证据裁判主义,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广泛收集各种证据用于定案。而证据本质上是一种信息,现今人们可用于侦查破案的信息既包括寓存在物质中的信息即物质性信息,又包括寓存在人脑记忆中的信息即意识性信息。[5]前者集中表现为形形色色的实物证据,后者表现为证人证言与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等言词证据。它们都是破案的重要依据,都主要通过转移或交换而来。但物质转移原理的提法无疑排除了对后者的适用,使得其对侦查学和法庭科学整个学科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事实上,在侦查实践中广泛使用的各种意识性信息完全可以通过“××转移原理”的形式予以概括,只不过用“物质转移原理”有点不恰当而已。
具体来说,以下意识性信息都是通过交换或转移而形成的,却难以套用物质转移原理予以解释:(1)犯罪心理痕迹的形成与运用。心理痕迹是指人在一定心理状态下进行活动,在客观环境中留下反映该种心理状态的迹象。由于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的发生总是犯罪人在一定的环境中受一定的犯罪心理支配的产物,因此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总会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在特定的环境中留下心理痕迹。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转移的规律来分析犯罪人的心理特点,达到识别犯罪人的目的。例如,在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尤其是美国出现过一种被称为系列变态**案的典型犯罪,它们同当时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矛盾激化、个人精神极度空虚有很大的关系,这类案件的犯罪人往往有着相对明显的特点,一些作案手法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其个人心理信息,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的线索。毫无疑问,这些心理痕迹的形成客观上属于信息转移的结果,但却很难被归为物质转移,运用其破案也不能视为物质转移原理的贡献。(2)犯罪记忆的形成与测谎技术的应用。测谎技术是指通过对接受测验者的呼吸、脉动、血压、皮肤电阻、脑波或亚声频颤抖所造成的次声波变化的仪器测定,在确认接受测验者的生理变化与其虚伪陈述之间具有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审查判断接受测验者关于涉嫌犯罪事实的陈述的真实性及其可信程度的刑事科学技术。通俗地讲,测谎技术的科学机理在于,任何人经历一定事件以后都会在大脑中留下记忆,经历犯罪等特殊事件以后就会留下深度记忆,这种深度记忆会不断在作案人脑海中浮现,他们也会极力回避“旧事重提”;一旦在测谎实验中设计与犯罪相关的问题被提起,作案人对犯罪事实的记忆痕迹会立即在大脑的记忆区域恢复起来,复现并唤起接受测试者相关的情绪记忆、动作记忆、视觉记忆等,进而引起邻*的情绪记忆、动作记忆、视觉记忆等,进而引起邻*的情绪中枢的心理生物反应如皮电、血压、呼吸、肌肉等指标的变异;由于这些心理生物反应为植物神经系统所控制,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所以接受测试者很难进行人为的掩饰,但测谎仪可以准确地显示出来。尽管目前在各国侦查实践中对测谎技术的准确性还有异议,但其所测试的记忆痕迹无疑是意识性信息转移的结果。正是由于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将犯罪过程、犯罪环境与被害人的信息转移至自己的大脑并予以记忆,所以在其再次接受类似信息的刺激后才会出现异常症状,这正好视为对所发生转移的犯罪信息的印证。(3)犯罪印象痕迹和催眠术的应用。与作案人在犯罪结束后会留下犯罪记忆相对应,被害人或相关证人也会对作案人、犯罪行为、犯罪过程、犯罪工具、犯罪时间、犯罪场所等留下犯罪印象痕迹。从理论上讲,这种犯罪印象痕迹本身就是犯罪信息的表现形式,是以被害人、相关人同罪犯之间的双向或单向意识性信息转移为基础的。犯罪人保留有对被害人的记忆,同时被害人也保留有对犯罪人的记忆。在侦查实践中,这种犯罪印象痕迹被广泛用于破案,即便对丧失记忆的被害人、证人也可通过心理催眠的方式予以唤醒。但究竟为什么会形成犯罪印象痕迹却不能用传统的物质转移原理加以解释,实际上其中利用了被害人、证人同作案人、犯罪现场以及其他犯罪要素之间的意识性信息转移。
其次,侦查技术在当代获得了新的突破,扩大了人们可识别的物证的范围,这种扩大的物证能否适用物质转移原理也存有一定的障碍。
这突出体现在计算机侵入犯罪方面。这是一种发生在虚拟空间的新犯罪形式。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使用的计算机同被害者使用的计算机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流总是相互的,一方面犯罪人会获取所侵入计算机中的大量电子数据,另一方面他也会在所侵入计算机系统中留下有关自己所使用计算机的电子“痕迹”。这些电子数据或“痕迹”都是自动转移或交换的结果,不仅寓存于作为犯罪工具的计算机与处于被害地位的计算机中,而且在
登录所途经的有关网络站点中也有保留。它们在实质上属于转移或交换的结果,但由于表现为二进制代码的电子数据形式,不可为人所直接感知,因此不宜通过传统的物质转移原理加以解释。
正是上述各种局限性暴露出物质转移原理存在着其固有的缺陷,它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我国就有学界前辈曾经提出,它只是适用物证技术学(大致相当于外国的法庭科学)的指导理论,而不是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为了回应实践的发展对物质转移原理所构成的重大挑战,显然人们有必要重新检讨并变革之。
三、侦查学的信息论(学)分析之不足
信息科学是上个世纪中叶兴起的一门新兴自然科学。1948年,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研究所的仙农(C.E.Shannon)发表了《通讯的数学理论》一文,奠定了现代信息学的基础。历经半个多世纪,信息学的成果已广泛应用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我国侦查学领域开展信息学研究至少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如在早期立里、炎土发表“我国刑事侦察学理论研究概述”一文,[6]提出“以三论为中心的信息再现说”。该学说认为,犯罪侦查是一个依据信息、并由人工加以控制的系统工程,将现代科学“三论”的方法应用于侦查实践,可以揭示侦查过程的实质,帮助人们认识刑事犯罪的物质过程,促进案件的侦破。到目前为止,侦查学的信息论(学)分析已经有了长足进展,但仍达不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其突出表现就是还不能有效地指导和启发侦查实践。
通观我国学术界对侦查学信息论分析所作的各种尝试和努力,应当认为喜忧参半。可喜的是,我国将信息论方法引入侦查学研究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理论框架基本成型。有的学者对侦查中犯罪信息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对侦查中犯罪信息处理的机制,对如何收集与整理犯罪信息,[7]以及对侦查学中信息论方法的运用原则与作用等,[8]发表了论证严谨的见解;有的学者指出,刑事侦查实质上是一个信息传输的过程,犯罪事实是信源,侦查机关和侦查员是信宿,侦查措施和侦查活动是信道,这样构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这种信息系统的观念启示侦查人员应加强信息库建设、改进侦查装备与倡导信息反馈方法等;[9]有的学者提出,从发案到破案的一个完整过程,就是由犯罪行为到犯罪信息、再到信息反馈、最后到再现犯罪的过程,其中收集信息、处理信息是主要环节与关键环节;[10]有的学者则另辟蹊径,专门就侦查信息的概念与类型、侦查信息的寓存形式以及收集、识别和处理作了探讨;[11]最*,还有学者对侦查学信息论的观点作了彻底的全面总结,将其概括为:犯罪行为必取一定的形态,不同的犯罪形态反映不同的犯罪行为信息;犯罪信息不仅存储于犯罪行为形态之中,还存储在犯罪痕迹、犯罪行为结构及犯罪行为的联系等诸方面;犯罪信息是形成侦查判断、推理、假定的前提,也是推进侦查、调整侦查的基础。[12]
然而,我国现阶段对侦查学的信息论分析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其一,它们基本只涉及对侦查过程的信息论分析,即只分析了在侦查过程中如何利用犯罪信息与侦查信息破案的方法,而未涉及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论分析。其实,侦查过程的信息论分析只能告诉人们应该有效地利用各种案件信息破案,而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论分析才能告诉人们应该如何识别和分析各种信息、如何利用信息破案。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前者的基础。如果不能彻底了解犯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规律,则侦查过程中对信息的利用将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最后成为一句空话。其二,我国目前侦查学中信息论分析仍只提出了思想,只解释侦查学信息的概念、分类,很少涉及侦查中利用信息的各种规律,更没有人能够构造出有用的模型。信息系统模型分析是信息论的核心方法,如果侦查学信息论分析拿不出任何模型,则只能说明我国侦查学在这一方面研究的低层次,尚不能对侦查实践发挥应有的作用。
而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学术的未来走向必然是调整研究视角,将信息论方法用于分析犯罪过程中的信息现象与规律,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侦查过程中的信息分析模型。只有这样,才能将侦查学的信息论分析引向深入,真正拿出可用于指导侦查实践的成果。
四、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原理的初步构想
在回顾了物质转移原理与侦查学信息论分析之后,笔者有意识地将它们结合起来,这就是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原理的出炉。这是一个以传统物质转移原理为基础的理论,但它更强调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不可避免。至于采用“信息转移原理”名称的原因,并不是对“物质转移原理”名称的简单模仿,而是因为从信息论的角度上讲,犯罪过程确实是一个信息转移或交换的过程,作案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必然会同被害人、犯罪现场与犯罪环境之间发生信息转移甚至互换。
信息转移原理表明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现象是广泛存在的,它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是不以犯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具体来说,这一理论既表明了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必然性,又涉及信息转移的内容与相关模型。
(一)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必然性
犯罪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信息转移,首先是由犯罪行为的物质性原理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犯罪观认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人反社会的物质性表现形式,而非行为人单纯的主观意念。只有当个体将犯罪意向付诸实施,将犯意外化为行为,用物质的力量侵犯犯罪对象时,犯罪才随之发生。这就是侦查学领域的“犯罪行为的物质性原理”。[13]依照该原理,既然犯罪是一种物质的运动,那它必然要在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下实施,必然会破坏事物原有的状态,引起信息转移的出现:一方面,犯罪人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会促使被害人、犯罪现场与犯罪环境发生变化,将其自身的信息保存在变化后的被害人、犯罪现场与犯罪环境中;另一方面,犯罪人实施犯罪以后还会造成自身的变化,将被害人、犯罪现场与犯罪环境的信息存储在自己身上。
此外,对这个问题还可以从案件信息与熵(或混乱度)的关系上讨论。信息论认为,犯罪过程同其他自然过程一样,是一个熵值增大即混乱度增大的过程。在犯罪过程中,熵值增大表现为三个方面:①自然意义的混乱度的增加,如对被害人人身的伤害与生命的终结、对物品、场所的破坏;②社会意义上的混乱度的增加,如对某一种社会关系(所有关系、人身关系等)的破坏,尤其是犯罪人的人际关系的变化;③个人意义上的混乱度的增加,如犯罪人在作案前后的异常行为、异常情绪,受害人对犯罪人个人、实施犯罪过程的记忆。当然,此三种意义上的混乱度的增加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尤其后两者多相互结合。而这些混乱度的增加本身就表现为一定的信息转移,可以被广泛运用于侦查实践中。
(二)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构成
犯罪过程中所转移的信息是指刑事案件信息,即犯罪案件的准备、发生、发展、结果及其状态的各种表征或秉性知识。它在侦查活动中的`最大价值在于,它能为侦查人员消除案件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获得有助于破案的知识。
这种信息的表现是形形色色的,可以依照不同的标准划归入相应的类型:(1)依照其内容的不同,案件信息可以分为犯罪信息、反侦查信息与其他关联信息。所谓犯罪信息,是指来自犯罪行为方面的信息,即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犯罪现场
及犯罪环境的改变与变异,这种改变和变异中蕴含的信息;而犯罪人为掩盖犯罪实施各种伪装等反侦查行为,必然要增添新的掩盖犯罪、歪曲事实、逃避侦查的行动轨迹,这里面所蕴含的信息便是反侦查信息,它有别于犯罪信息;除此之外,案件中还会派生出其他有关的信息。简言之,犯罪信息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反侦查信息是反侦查行为的共生体,它们是犯罪过程中转移的主要信息。(2)依照其寓存形式的不同,案件信息可以分为物质性信息与意识性信息。物质性信息是指寓存在各种宏观与微观的固体、液体与气体物质的信息,意识性信息是指寓存于犯罪人、被害人、目击证人及其他知情人的大脑记忆中的信息。一般来说,前者受到的干扰因素较小,虽然也可能因遭到人为或自然破坏、变质或污染而失真,但不会主动“造假”;而后者则要受到提供者的主观因素影响,既有可能因提供者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与陈述能力而失真或减值,又有可能因提供者的利害关系等而不如实反映案情。我国著名学者何家弘曾经总结说,“神证——人证——物证”证明方法的转变是人类司法证明的历史,我国当前要转变以“人证”为主的办案观念,转向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14]由此看来,我国的侦查活动也要由重视意识性信息的收集与运用,转向强调物质性信息的收集与运用。此外,依据其来源的不同,案件信息还可以分为犯罪人信息、被害人信息、目击证人信息、犯罪现场信息与犯罪环境信息等。
所有这些信息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以结构和联系的方式存在着。每一条信息或每一组信息都会反映案件的人、事、物、时、空五要素或其中之一,它们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阶段、罪后阶段所发生的转移也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互相联系、甚至互动地进行。转移的结果是使上述五要素可以反映在案件的各个方面。虽然有些转移的信息可能误导侦查人员、使之作出矛盾的侦查推断,但大多数信息针对案件中同一要素时基本上是相互印证的,这为侦查人员不断明晰案情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三)犯罪过程中信息转移的相关模型及规律
为了说明信息传递的基本原理,信息论创始人仙农曾提出过著名的信息系统模型。这个模型主要由信源、信源编码器、信道编码器、信道、信道译码器,信宿译码器、信宿等几部分构成。这一模型的运行原理是,消息从信源发出,经发送机将消息转变为信号,输入信道,经过信道译码器,信号被接收机译码还原,将信息传输给信宿。同时,信息的传输必定要经过信道,信道中总有噪声干扰,所以信宿所获及的全部消息并非原来从信源中发出的消息。尽管这一模型具有很强的数学意味,但是它仍然可以用来阐释许多社会现象的运行机制。为了使于阐释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现象,本文把这一模型的结构简化成三个部分:信源、信道和信宿。
信源是指信息的源泉,犯罪过程中的信源主要是作案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犯罪单位。总的来说,对于整个自然和社会而言,它是一个相对孤立和封闭的物质系统,具有特定的耗散结构。作为一个物质系统,它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衍生物,物质系统的信息不仅反映着自身也反映了它与社会物质系统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痕迹。在侦查实践中,把握这一点有利于正确判断犯罪主体的犯罪动机以及实施犯罪的手段。信道是指传送信息的通道,犯罪过程中的信道是犯罪行为,包括犯罪预备行为、犯罪实施行为与罪后处理行为等。通过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作案人的信息得以四散开来。在侦查实践中,信道是决定取证方向的基本因素。信宿是指传送信息结束后信息的归宿,犯罪过程中的信宿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犯罪现场及犯罪环境。被害人在接受信息时具有主观能动性,他总是有选择地接受来自作案人的各种信息,故而他存储的信息是否准确取决于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与表达能力;而犯罪现场及犯罪环境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它们存储信息的方式是各种痕迹物证。如果用图来表示的话,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现象至少可归结为以下两种模型:一是人—人信息转移模型(见图1),二是人—场所信息转移模型(见图2)。
附图
预防犯罪的措施
预防犯罪的措施分类
1、一般预防。指通过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等。
2、特殊预防。指采取特殊手段来预防犯罪,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死刑的适用,从肉体上消灭罪大恶极的罪犯,彻底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通过无期徒刑的适用,将罪犯与社会终身隔离,剥夺其在社会上重新违法犯罪的条件;通过有期徒刑的适用和教育改造,使犯罪人亲身体验到刑罚的痛苦,使犯罪人自觉地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念头。
3、微观预防,指设置各种防线,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和重新犯罪。通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式减少犯罪的发生。
预防犯罪的措施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你知道怎样写措施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犯罪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你知道怎样写措施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犯罪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嘉电局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服务。
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任务是:结合办案,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和措施,为各级党委、人大和*当好参谋;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减少和消除产生犯罪的条件;结合办案,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宣传。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打防并举",在自侦工作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实现特殊预防。
第五条 促进发案单位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个案预防。
第六条 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实现行业预防。
第七条 从根本上推进法制的完善,体制的改革,管理机制的健全,实现标本兼治。
第八条 深入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犯罪预防;开展群防群治,实现一般预防。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制。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由反贪局负责人、法纪科负责人及上述二科的内勤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小组,专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法
第十条 结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对个案、类案及犯罪的行业特点的综合调研,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规律,找准源头问题,搞好犯罪预测,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十一条 加强同纪检、*门的横向联系,配合纪检、*门的检查、监察,并讲究方法,形成预防合力,有效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灵活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查原因、定制度、抓措施,督促其整改,堵塞漏洞。
第十三条 通过办理经济、法纪案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
(一) 漏洞突出;疏于防范,需要认真整改的;
(二) 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隙,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
(三) 法制教育差,屡次发案而需汲取教训的;
(四) 对违法犯罪分子庇护、知情不举,或以说情及其他形式干扰办案;影响法律正确实施,尚未达到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而需党纪、政纪处理的;
(五) 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常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给公民、集体或国家造成损失,需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对于其他一般性问题,可以口头提出检察建议。
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三机关一部门"和金融、房地产、基建系统等热点区域和行业的预防工作。要做到"同步预防、关口前移、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 反贪、法纪部门要协同控申举报、起诉等部门,利用法律咨询日、检察长接待日以及新闻媒介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面。
(二) 派员到辖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图片巡回展,使反腐倡廉观念深入人心。
(三) 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上法制课;举办法律讲座,送法律上门,寓预防于教育之中,提高人民群众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 有重点地选择辖区内几家国有企业,建立联络制度,了解国企改革进程,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一、 思想教育
1.各单位应当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的中心环节,教育引导所属人员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预防犯罪的思想基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职工,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职工,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学院阵地,坚决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和各种错误思潮、腐朽思想文化对学院的侵蚀影响,保持教职工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
2.各单位应当根据敌情社情动态,开展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教育,增强所属人员的*和军事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3.各单位应当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性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所属人员的法纪观念。
4.各单位应当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下列政治纪律:
一切罪恶最后都要回到自身,若要幸福,必修行修心。
若有委屈,通过正当途径。
不可一时糊涂误终生。
人都是不完全的,我们应该仰望主耶稣。
有一句话说:看别人要跌到,看自己要灰心,仰望神才得胜
劝说同学的话:XXX,你这样沉迷网络游戏是不好的,这样既会损害你的眼睛,又会失去身边的朋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我劝你还是别在沉迷网络游戏了。
你也看过关于沉迷网络游戏而走上犯罪道路,铤而走险的新闻吧
为了你自己着想,不要再沉迷下去了。
希望LZ能给我个最佳答案
希
可以读诵传统文化经典,如《孝经》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鸷文》圣帝君觉世真经》《玉历宝钞》杀放生》《邪淫果报冥罚淫律》《自杀是灾难的开始》《自杀以后的真相》等。
自杀也是犯了杀生戒,即使如愿自杀成功,死了以后仍免不了要受杀生的业报。
杀生乃天地所不容之罪,即使阎王老爷也不会给您好脸色看,所谓“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自杀者有什么面目见人?所以,自杀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死,不是痛苦的结束,死并不能“一了百了”,生命是随著个人的善恶业报而一再相续不断的。
其实一个人之所以想要自杀,大都是因为觉得“活得很苦”。
为什么会苦?不外乎太自私、太为自己著想,没有能力应付外来的压力。
一个人如果天天只想“我”,我想、我要、我爱,就会感到生命很有限;一个人要爱大自然,这么美好的山河大地,为什么你要离开呢?一个人要爱国家、社会、众生,这么有成就的社会,你何以不爱他就想离开呢?你能想到家人、朋友,他们不是都爱过你、帮助过你吗?你何以忍心离开大家呢?谈到生死,其实一般人还是“宁在世上挨,也不要土里埋”,不过也有很多人因为生活、事业、功课、感情等压力过大,或因信仰偏差,乃至受了气、有了委屈,一时忍耐不了而走上自杀之途。
不管自杀的原因为何,归纳起来不外乎:第一、不明白生命的意义;第二、没有解决问题的勇气,遇事逃避;第三、不懂得自己的生命与别人的因缘关系;第四、不知道自杀、*都是同样的罪业。
反对任何戕害生命的作法,而主张应该在有生之年,发辉生命的光与热,以奉献一己、服务大众来扩大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延续生命的希望与未来,这才是正当的信仰之道,也才是我们面对人生应有的正确态度。
总说一句,萌生自杀念头的人,必定是自私,必定是无能、无力、无明,不懂得制造欢乐,不知道营造和人的同体共生,缺少对生命的认识。
生命的意义是生生不息的,这才叫生命。
自杀者因为没有看到“生”,只想到“死”,所以他活著,念头里只有自私、灰色、暗淡;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美丽,所以死的阴影就笼罩他,死的魔手就掌握他,因此稍有一些精神恍惚、意志不坚的时候,死亡的绳索就会*他、束缚他。
生命的意义在于服务大众、在于成就别人;每个人活著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要想到奉献是生命的意义、服务是生命的意义、对社会的责任是生命的意义、造福大众是生命的意义。
一个人能建立对自我的责任感、对家庭的责任感、对亲人的责任感、对自己所受恩惠的人,如父母、师长等,你还没有报恩,责任未了,如何能一死了之呢?人到世间投胎为人,都是带业而来;现世所受的顺逆、好坏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为造作的结果,应该直下承担,才能随缘消业。
如果遇到困难、苦厄,就以自杀来逃避,不但不能消业,而且更造恶业;如此旧业未消,又造新业,人生如何能解脱?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自杀只有增加问题,甚至只会增加痛苦。
比方说,我自杀了,即刻就会带给我的家人、朋友、亲戚、同学,乃至认识我的人无比的痛苦,有时还会把一些未了的责任加诸给他们,增加他们的负担。
再说,国家栽培我、大众成就我,正当能为社会服务的时候,却因故自杀死了,这就是社会成本的浪费。
因此,一个人的自杀,不但造成社会的损失,并且拖累了许多人,辜负许多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杀也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
自杀得无量罪,自杀不是解决办法的途径,是愚昧之举,若自杀的当下,其后遗症是不堪设想的,不可收拾的。
破解自杀 的密咒:‘什么咒子?’‘大千世界,无挂无碍。
自去自来,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 这个咒子很灵哦!我碰到过几个人,告诉我心里烦闷想自杀,我叫他赶快念。
嘿!灵得很!一念就没事。
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
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
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
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 人身难得啊! 不要有点什麼不如意,不顺心,不快乐就寻死! 不可以! 就算再怎样难走,也要抬头挺胸的走下去,把今生该还的债还完才能走! 要不又要等到来生,还背了更多的债! 这是何苦呢?自杀后会比现在人间痛苦千万倍! 不骗你! 自杀者在灵界可是活在刑场里一样! 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又不能! 每天就是生生死死,不休止的!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
(以弗所书 4:26-27 和合本)
1) 感情,不是一朝一夕而至,也不是一时一刻就能去。
人心,都是渐渐走远的;感情,都是慢慢变淡的。
有多少人的离去,是不被在意;有多少情的放弃,是不被珍惜。
主动,换不来心动;在乎,得不到看重。
眼里没你的人,你何必放心里;情里没你的份,你何苦一往情深。
2) 心灵如土地,这块地,无论是肥沃还是贫瘠,总不会闲着,总会长出一些东西。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灵是诚实的,从不会欺骗人,你种什么,它就收获什么。
你栽的是花,她就开花,你种的是庄稼,她就收获粮食。
你若懒散,不去打理它,它就生长杂草和荆棘。
人做错事如果很羞耻、意识到自己是错误的那么他是很痛苦的、对于他,这是好事、他会不断反省自己、检讨、从而让自己以后再不重蹈覆辙
*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受网络诱惑,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明显上升,而且犯罪特点出现类型多元化,年龄低龄化,手段*化,方式团伙化的发展趋势
为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学校、家庭、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
学校是青少年学*,成长的主要场所。
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之一。
校园综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片正是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而特别制作
真人真事,催人泪下……用活生生的事例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从而防止和消除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
本片分为:少年犯忏悔录、网络|网瘾、法理|呼唤三大部分,为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提供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少年犯忏悔录:“学校里,他们也是一个个可爱生动的孩子,本来应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的花季少年却因为‘毒魔、打架、虚荣、盗窃……等等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而走进了让他们后悔一辈子的铁窗里”,是什么让他们失去大好的青春年华,请用心聆听一下来自失足孩子们的内心深处的忏悔吧…… 网络|网瘾:网络的日益发展带动了学生学*的同时也引发了青少年因忽略而走向犯罪的各个层面,“心理疾病、网络成瘾、青春躁动、好奇模仿、贫穷愚昧、利益诱惑、早恋禁果、家庭暴力、溺爱娇惯、交友不慎、吸毒*”……触目惊心,《青少年警示录》VCD是青少年在人生成长道路上一本不可多得的教科书,是中国青少年活生生的教育片。
法理|呼唤:“一宗真实的案例,一个发人深省的话题,一次深入浅出的法制教育,说给每一个学生,说给每一个家庭,说给每一个学校。
”抛弃刻板说教,以活生生的案例现身解说值得关注的青少年犯罪问题,说给学生、家庭、社会……。
通过个案追踪报道形式,以案释法,及时劝戒,生动直观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唤起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共识,是一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好教材。
个人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日,本人参加了区纪委组织的反腐警示教育学*,学*后自己感慨良多,深为那些也曾为党的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奉献过,甚至立过功,但后来未能经得起权力、金钱、女*惑而走到人民对立面的犯罪分子感到痛心和惋惜。
痛心的是他们辜负了党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的期望;惋惜的是他们没有能珍惜自身前程,没有能珍惜家人的亲情,作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作廉政、勤政、为民、干事的好干部。
一、始终保持良好的学**惯。
学*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特别是要学*《*》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指导、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只有不断加强学*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不学*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
从那些领导干部的忏悔录上就看出来了,正是他们在学*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势主义,结果是“只闻学*口号响,不见学*水*涨”。
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
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当得知5月22日早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上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伤这一消息时,我被深深地震惊了
我对那些暴力*表示极大地愤怒。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发生的破坏人类和*的又一起恶性暴力恐怖案件。
暴力*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公园北街早市是周边群众,老幼妇孺进行买卖、购买生活所需的活动场所,他们都是普通善良的劳动人民,我们当然要向这些残害无辜的暴力*表达强烈的愤怒。
我们都是人,人总会因各种原因离开这个世界。
当人们自然终老离世时,他们的亲人心情是*静的,会与之坦然地告别、悼念。
但若他们*白无辜地被暴徒残忍杀害,瞬间离世,他们的亲人们便会陷入沉重的悲痛之中。
因此,我们要向这些惨无人道的*表达我们最最强烈的愤怒和谴责
*偿命,为无辜群众报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制造“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严惩
这不仅是我的、也是所有人民群众共同的要求
性质及其严重的暴力恐怖案件,再一次暴露了暴恐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凶残本质和丑恶嘴脸,并再一次说明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挑拨煽动。
()他们在穷凶极恶地干扰捣乱,制造事端和混乱。
他们伤害无辜,手段残忍,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
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各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现实危害。
我们反对暴恐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
暴力*公开与人民为敌,蓄意破坏民族大团结,严重危害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已经激起了我区各族人民的公愤,他们残忍暴虐,必将遭受严厉打击。
*年来,暴力恐怖案件接二连三发生。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
难道*真的会进天堂吗
我们来翻翻*教圣书《*》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
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呢
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
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
所以,我们要团结一致,坚决打击暴恐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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