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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我读了一本名为《梦回海豚岛》的书。书中结尾既凄美又感人。我从中感受到家带给我们温馨和甜美,是我们安全和自由的保障。不论你身在何方,对家的眷恋永不会变。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紫亚同弟弟曼多去寻找18年前被遗留在海豚岛上的姨妈卡拉娜。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她,并把卡拉娜带离了孤岛。本以为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由于语言的不通和对海豚岛的思念,卡拉娜逃离了繁华的城镇,最终孤独的死在洞穴中。
这篇故事的结尾十分悲惨。我以为卡拉娜离开了一个人生活的孤岛,能获得快乐的生活,谁知道她不仅失去了自由,还没有了自己的家。
这个海豚岛其实是印第安人世代生活的地方,他们那么热爱自己的家园,却在残暴的白人控制下不得不离开,但卡拉娜宁愿在自己的家独自一个人生活,也不想跟着族人在白人掌控下过好日子。其实我很难理解卡拉娜的一点:既然族人都走了,她跟着别人一起不行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为了海豚岛就要孤零零过日子?认真思考过,似乎有些了解,卡拉娜真的太喜欢这个家了,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注入了海豚岛,认为族人总有一天会回归的。紫亚就是其中的一个,她在卡拉娜死后决定回归海豚岛,没有什么,只因为那是自己的家。
这本书之前的一本《蓝色的海豚岛》讲述了印第安人生活的场景。当印第安人还在这座岛上时,海豚岛就是他们的家,不会被人管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虽然条件有点艰苦,但人们每天过的'很快乐,不会在白人的控制下过日子。
但后来,他们失去了真正的家,也就失去了自由,即使他们有房子住,有田种有钱花,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已经失去了故乡和自由了,在铁链上过好日子也没有用。
这本书让我明白一点,想让自己自由,就要先有一个家。不管它是大的还是小,无论你在里面是艰苦,还是轻松,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你只要用心的爱着它,把心血注进自己的家,就能拥有自由的家!自由的地方!
《梦回大清》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梦回大清》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宫的神秘色彩总是让人浮想联翩,大清王朝同时也是离现代最*的王朝了,总感觉它离我们很*。
梦回大清就是讲述的是故宫的故事,又是清朝康熙年间的故事。讲述的是茗薇在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然穿越到了清朝。清朝康熙年间,王位之争,这是必不可少的故事情节了。茗薇又在其中扮演了怎么样的角色。热情如火的十三,深沉内敛的`四爷,还有一个十四爷,同时对茗薇倾心。如果这只是一个爱情故事的话,这并不是吸引我看下去的理由。帝王之争总是要有牺牲的,总要人去承担失败的后果的。茗薇第一次成为牺牲品,为了保全太子和十三阿哥,当时四爷 ,十三爷,十四爷,措手不及一个个神情无助,痛心不已。虽然最后四爷救了她,但熟知历史的茗薇到底应该做出怎么样的选择?不管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最终茗薇还是以牺牲的精神去挽救阿哥,故事很感人。以自我牺牲来换皇室的安宁,这样真的值得吗?
虽然主人公无法改变历史,但为了爱情的那份牺牲精神还是挺有看点的。
刚刚看完梦回大清,这部小说不是多出名,但就是有魔力拉着我,夜夜看到后半宿儿,仍意尤未尽。
小薇是这小说里的女主角,温婉淡定的外表下,有着慧婕灵动的性子,和一颗渴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
十三,他是一个心中没有皇位的阿哥,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可以给小薇单纯的爱和简单的生活,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权势顶峰的荣耀,起码小薇不是。小薇的聪明就在于,她明白什么样的生活是适合自己的,十三的爱,温度适宜,绵绵密密却从不带丝毫压力。
老四,他缜密内敛,纵然情绪汹涌,眼眸中仍*静无波,这是成为一个帝王所必备的条件吧。客观的说,他对小薇的爱超过了十三,克制隐忍得令人心疼!然而他却放手了,最初可能是为了十三,他看重的弟弟,更重要的却是为了那皇位,在他理智的头脑里,有比情爱更重要的东西。就是不知道黄袍加身后,夜深人静时,孤家寡人的他,会不会发出赢得了天下输了她的感叹!
我最喜欢看冒险类的书,今天我找到了一本书,叫《梦回海豚岛》。是美国作家斯奥台尔创作的,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紫亚和她的弟弟曼多在海滩上发现了一只被风暴吹上岸的小船,他们决定乘它去蓝色海豚岛,寻找并解救十八年前被独自留在那里的姨妈卡拉娜。
这次行动是秘密的,被禁止的,所以他们只能偷偷准备点食物加上曼多的简易捕鱼工具,还有一只指南针就出发了。这次行动毫无疑问的失败了,他们被捕鲸手抓了起来,但他们没有放弃,经过重重波折,卡拉娜最终回来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四岁和一个十一岁半的少年。他们还未成年,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他们在海上二十五节的狂风、食物的缺少、装备的落后等等各种困难险境中是如何把远在六十英里外的卡拉娜救回来的呢?这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执着的心,一颗永不放弃的心。是它给了紫亚和曼多战胜一切的勇气。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不真实的故事,但它的意义是宝贵的,无数的名人成功都有一点,永不放弃。爱迪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现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不可缺少的东西,电灯就是一种。最早的电灯是英国科学家戴维和法拉第发明的,他们采用碳棒作为灯丝,虽然能发出亮光,但寿命短,光线刺眼,并不实用。爱迪生暗下决心发明一种千家万户都好用的电灯。
他的实验开始着手于灯丝的材料。就这样,爱迪生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一次次的试验,一次次的失败,很多专家都认为电灯的前途黯淡。英国一些著名专家甚至讥讽爱迪生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一些记者也报道:“爱迪生的理想已成泡影。”爱迪生面对失败,面对所有人的冷嘲热讽,爱迪生没有退却。他明白,失败乃成功之母,每一次的失败,意味着又向成功走*了一步。
1879年10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爱迪生把一根炭化棉线装进了灯泡。此时,夜幕正在降临,爱迪生的助手把灯泡里的空气抽走,并将灯泡安在灯座上,一切工作就绪,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接通电源,灯泡发出金黄色的光辉,把整个实验室照得通亮。13个月的艰苦奋斗,试用了6000多种材料,试验了7000多次,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实用价值的电灯。后来1879年10月21这一天被人们定为电灯发明日,标志着可使用电灯的诞生。
如果爱迪生没有坚持下去,没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的光明的世界不知道要推迟什么时候出现。
纵观人类历史,有志者事竟成的例子举不胜举,每一个例子都让我明白成功不是偶然的。我也要向他们看齐,学*永不放弃的精神,努力学*。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买的,因为同学的推荐,我非常迫不及待,用了仅仅几天就把它看完了。他让我领略到了更多海豚岛背后的故事,让人流连忘返。
这本书是《蓝色的海豚岛》的续集,里面多了许多人物,如:坚持不懈的紫亚和曼多,善良慈祥的文森特神父,冷漠功利的倪母福船长……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引人入胜的章节,让人身临其境。其中,我最佩服的可以说是紫亚了,她坚持不懈,永不放弃,还有领导能力,带着弟弟寻找姨妈卡拉娜。虽然倪母福船长一直劝告他们,但那个十几岁的女孩仍然不放弃,不退缩,驾驶捡来的.小破船,一步一步踏上寻找姨妈的旅程。但是,在这风风雨雨的大海上,他们能成功吗?他们失败了很多次,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试验下,再加上船长等人的帮助,终于成功了!每次看到这里时,我心中就一个劲的涌起愉悦之情。
让我印象最深的,不用说一定是他们于卡拉娜相聚的那个章节了!一看到那段文字,我的脑海中好像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来:他们看见卡拉娜时,心中可不高兴!那时,卡拉娜还不知道那是她的亲人,经过紫亚和弟弟曼多的介绍后,他们三个人抱在一起,是那么幸福,那么温暖啊!
其实,我是真心觉得不管是《蓝色的海豚岛》,还是《梦回海豚岛》,里面全都有非常多的品质需要我们学*。我读完这两本书,我真的感觉自己非常得弱,卡拉娜已经让我那么佩服了,再来两个和我一样大的小“盆友”,还这么厉害,哎!
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如果你们也想看的话,就赶快买来吧!
最*,我读了一本名为《梦回海豚岛》的书。书中结尾既凄美又感人。我从中感受到家带给我们温馨和甜美,是我们安全和自由的保障。不论你身在何方,对家的眷恋永不会变。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紫亚同弟弟曼多去寻找18年前被遗留在海豚岛上的姨妈卡拉娜。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她,并把卡拉娜带离了孤岛。本以为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由于语言的不通和对海豚岛的思念,卡拉娜逃离了繁华的城镇,最终孤独的死在洞穴中。
这篇故事的结尾十分悲惨。我以为卡拉娜离开了一个人生活的孤岛,能获得快乐的生活,谁知道她不仅失去了自由,还没有了自己的家。这个海豚岛其实是印第安人世代生活的地方,他们那么热爱自己的家园,却在残暴的白人控制下不得不离开,但卡拉娜宁愿在自己的家独自一个人生活,也不想跟着族人在白人掌控下过好日子。其实我很难理解卡拉娜的一点:既然族人都走了,她跟着别人一起不行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为了海豚岛就要孤零零过日子?认真思考过,似乎有些了解,卡拉娜真的太喜欢这个家了,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注入了海豚岛,认为族人总有一天会回归的。紫亚就是其中的一个,她在卡拉娜死后决定回归海豚岛,没有什么,只因为那是自己的家。
这本书之前的一本《蓝色的海豚岛》讲述了印第安人生活的场景。当印第安人还在这座岛上时,海豚岛就是他们的家,不会被人管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虽然条件有点艰苦,但人们每天过的很快乐,不会在白人的控制下过日子。但后来,他们失去了真正的家,也就失去了自由,即使他们有房子住,有田种有钱花,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已经失去了故乡和自由了,在铁链上过好日子也没有用。
这本书让我明白一点,想让自己自由,就要先有一个家。不管它是大的还是小,无论你在里面是艰苦,还是轻松,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你只要用心的爱着它,把心血注进自己的家,就能拥有自由的家!自由的地方!
每一个离开故乡的人,都会有思乡的情绪。这种情绪会随着离乡距离的增加而增加,随着离乡时间的增加而增加,随着离乡者年龄的增加而增加,慢慢地变成一种情结,变成一种挥不去、撇不开的情结。
当你端起酒时,酒变成了这种情结;当你唱起歌时,歌变成了这种情结;当你读着家书时,夺眶而出的泪水变成这种情结……故乡在每一个游子心中都是最美的!哪怕你身在都市、哪怕你身在画中、哪怕你身在传说中的天宫,哪里也比不上故乡美!尽管有时故乡已是满脸沧桑,可这丝毫也不影响故乡在游子心中的形象,因为爱让故乡在游子的心中变得美丽。
我的故乡,是一个远离现代都市的偏僻山村。位于安徽省的东南部,典型的丘陵地貌,家门前不远处就是美丽的长江,这里也是渡江战役的始发地,更是改革开放后“小保姆”一词的诞生地;大别山的余脉贯穿境内;故乡人俗称“三官山”因为有三个顶峰酷似官帽而得名,它山峦起伏,悬峰突起,这里,春天、溪水潺潺,杜鹃满山;盛夏、浓荫蔽日,清风**;深秋、丹桂飘香,红枫似火;隆冬、银装素裹,寒梅竞开!
身在异乡,我时常站在阳台向遥远的南方眺望,我常常在记忆中寻找故乡的模样……从一棵草的身上,我能闻到故乡田野的芳香;从一缕风的.絮语中,我能听到故乡亲人的牵挂;从一滴雨的抚摸中,我能感受到故乡母亲的泪望!
我知道,许多离乡的游子和我一样,正在忍受思乡的苦痛,那么今夜让我们一起入梦。在梦中让我们回到日思夜想的故乡,在梦中让我们拥抱白发苍苍的爹娘,在梦中让我们感受故乡的美丽,在梦中让我们放纵泪水把枕巾湿透……
《故乡》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代*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地道的*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20xx年9月27日,我正在美美地吃着早餐,忽然想起今天是我离家20周年的纪念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阔别故乡整整20年了,父母在杭州怎样了?老师和同学还好吗?带着这一大串问号,我坐上了飞往杭州的光速地铁。
踏上了阔别多年的故土,这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杭州:道路两旁高楼林立,城市周边的别墅一幢接着一幢;小河水清澈见底,大树郁郁葱葱;汽车在马路上飞驰,排放出清新的空气;机器人在马路上边搞卫生,边把垃圾吃进肚子转化成……
我来到了曾经居住的社区,却找不到我家的房子。正在我束手无措时,一扇电子门打开了,里面走出了脸色红润的妈妈!妈妈一见到我高兴地把我紧紧抱住。我看到妈妈手里还提着一袋垃圾,想接过来去扔掉。可妈妈急忙说:“不用,不用,咱有秘密呢!”我正纳闷,只见妈妈按下墙上的按钮,地上顷刻冒出了一张“嘴”,把垃圾吃了进去。妈妈说:“这是垃圾进化器,可以把没用的垃圾转化为能量,供给机器人使用。”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第二天,我们小学同学在爱琴湾大酒店举行了同学会。主持人胡熙园说:“同学们,我们分别快20年了,让我们展示一下各自的才能吧!”歌唱家翁娅男为我们一展歌喉;舞蹈家杨佳琳为我们一现舞姿;画家张志豪为我们带来了几幅月球上的写生画……“回母校看看!”班长提议道。我们来到了学校,沉重的大门成了轻巧的电子门;课桌成了“监督老师”,可以监视你的一举一动……
二十年后的家乡变化真大啊!我真舍不得离开了!愿杭州建设得越来越美好!
半夜,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朦朦胧胧之中,进入了梦乡,回到了我久违的故乡。
在梦中,我回到了我期盼已久的小村庄,站在村口,有种有种说不出来的激动与欣喜,眼前的田野,正是我儿时嬉戏的地方。我慢慢的走进村中,不断有人迎面走来,我们热情的打着招呼,这种热情在城市早已几年没见。我那些熟悉的儿时玩伴一个个走到我的身边,我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就这样静静的坐在村中央的小山丘上,我们之间似乎有了许多隔阂,不在像以前一样,这令我感到一丝心凉与悲哀。
继续往村中走去,我在梦中仿佛失去了疲倦,我看到了叔叔爷爷一辈的长辈,那是我几年没见的面孔,童年的往事又涌上心头,回忆起了小时候村中质朴的人们。我想要快步追上他们,却发现我的用力是徒劳的,他们离我越来越远,直至不见。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座小院,那是我爷爷奶奶的家,我又见到了我小时候在园中玩耍过的柿子树,它依旧是那么沧桑,充满纹路的枝干。堆满柴草的厨房,斑驳的墙壁,令我有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那只与我生活了17年的大白狗又跑了我的跟前,亲热的舔着我的手,爷爷奶奶颤巍巍的走了出来,我再也忍不住,向二老怀中扑去。
但是,霎时间,一切都变了,整个小村子在震动,我又回到了村口,没有玩伴。没有亲人,没有我的大白狗,四周一片荒凉,村中人都走的走,死的死,一片荒凉。我心中前所未有的恐慌、寂寞,感觉到恐惧正在一点点把我吞噬。
我从梦中惊醒,从床上翻坐起来,窗外和煦的阳光透过窗户找到我的床上,我打开窗户,让清新的空气进入我的房间,*和我的内心。窗外望去,*百米的高度全是高楼大厦,让我喘不过气来,嘈杂的汽车喇叭与飞机飞过的轰鸣令我烦躁,心中忽然有了一种被架空的感觉,毫无安全感。
梦中的场景令我心悸,成我的故乡还没有变成梦中那样,我要回家。我是一匹原野上的狼,城市的烟火让我迷失自己的血性。我要暂时告别父母,回到我思念已久的故乡,去见见我的亲人,我的玩伴,我的大白狗。就这样,我慢慢的站起来,望着窗外,心中打定了主意。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当我读到唐朝著名诗人李白的这诗句时,内心深处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我小时候的家乡——普兰店。普兰店因拥有千年古莲而闻名四方,所以又称莲城。现在又因“神州七号”携带的古莲种子飞天后,落户莲花湾开出硕大的莲花更为这座古城给力。可是因为工作而远离家乡,多年未曾回到儿时那熟悉的家乡,思乡之情日渐明显。于是,我经过充分的准备,决定在这个“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间,回到家乡去看一看。
我进入了自己的光速飞船,关上舱门。坐在宇宙传送舱,在定位系统中确定好了我的目的地“普兰店”后,迫不及待的启动了空间跳跃装备。一瞬间,飞船就飞到普兰店的上空,从空中往下一看,一条条宽阔的公路象一条条彩带随风飘动在大地上,一座座的高楼大厦在城区高高拔起……飞船*稳的落在我熟悉而陌生的火车站广场。环顾四周一看,以前那些破旧的*房不见了,如今在那个地方已变成了一幢幢漂亮的小洋楼。“呀!这幢楼太低了,还没有我住的那幢楼高呢”。我顺着声音看去。一个人指着那幢10多层的楼说出了这句话。另外一个说:“是啊,我们去报告*,现在土地这么富贵为什么不能建更高的楼房来节约土地资源”!听完他们的话后,我自言自语说:我倒!10多层楼还说太低了,你们那儿的楼到底有多高啊。我又去看了一下周围的商店。天啊!商店里里售货员都不是人类而是机器人。
在计算价钱的时候,机器人的`口中就会准确的说出你购买糖果要付多少钱的准确数字,实在是太先进了,先进的让人惊奇!在正想去看看那搭载“神州七号”的古莲如今是什么样子的时候,一阵叮铃铃……叮铃铃……起床的闹钟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原来是坐飞船回家一个梦啊。但我相信,在多年后通过我们努力的学*,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建设家乡会更加美好!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的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最*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食物》内容简介:“鱼羊为鲜”。有一位老同志是获鹿县人,是*,他倒是吃羊肉的,但是一生不解何所谓鲜。他的爱人是南京人,动辄说“这个菜很鲜”,他说:“什么叫‘鲜’?我只知道什么东西吃着‘香’。”要解释什么是“鲜”,是困难的。我的家乡以为最能代表鲜味的是虾子。虾子冬笋、虾子豆腐羹,都很鲜。虾子放得太多,就会“鲜得连眉毛都掉了”的。我有个小孙女,很爱吃我配料煮的龙须挂面。有一次我放了虾子,她尝了一口,说“有股什么味!”不吃。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很惊叹汪曾祺先生对生活有如此细致的观察,敏锐的体验。娓娓道来有一点淡,汪曾祺是更有味道,更有力度的讲述——不是炫耀,也没有说教——凭借的是那一种对生活的浓浓的兴趣和热爱。——最好口味杂一点,从北京的豆汁到广东的龙虱都尝尝;耳音要好一些,能听懂几种方言。否则是个损失。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汪曾祺有一点讲车轱辘话。一个食物,不同的文章里都会写到,其中的警句都是一样的。不过这个也说明,汪先生前后一致,观点不带变的。其实故乡的食物不只是淡淡写了他故乡的食物。除了高邮咸鸭蛋意外,书里面还写了不少他在昆明、内蒙、杭州等地难忘的食物,有的还相当专业。汪曾祺对身边的食物非常细心,什么食物在不同的地方有什么不同的特……
最*,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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