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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知识大全
现如今,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了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知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的知识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一、交通安全部分
1、消防车的颜色为什么被涂成红色?
答:在可见光中,红色光的光波最长,而偏转角最小,容易穿过水层、雨点、灰尘和迷雾。所以消防车漆成红色是为了让人们在远处就能看见它,为它让路,以便它尽快完成灭火抢险任务。
2、交通信号分为哪几种?
答: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和手势信号。
3、在校内骑自行车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骑自行车应在道路右侧靠边慢行,不得撒手骑车,转弯时应减速瞭望,并伸手示意;
(2)禁止骑车冲坡、载人,停放自行车时应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占道。
4、行人应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答: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靠路边走或过地下通道、过街天桥,不准穿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路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妨碍车辆通行。
5、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安全原则;
(2)靠右通行原则;
(3)各行其道原则;
(4)服从指挥原则。
6、学生在夜间走路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1)要看清道路,注意行人和障碍物;
(2)要注意过往车辆;
(3)要注意前后左右的行人和车辆,谨防遭到坏人的拦截或抢劫。特别是女生,更要注意这一点。
7、交通事故的报警该按照怎样的步骤?
答:(1)拨通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2)说明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准确地址和事故性质;
(3)说明受伤程度;
(4)说清肇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和颜色。
8、常见的行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答:(1)违反交通信号通过人行横道的;
(2)翻越、钻越交通隔离护栏的;
(3)在机动车道行走或者兜售物品的;
(4)乘车人往车外抛撒物品或者妨碍驾驶员操作的。
9、集体外出要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答:(1)集体外出应列队乘车或走路,队伍应靠右边人行道上行进,没有划分人行道和车行道的,应靠右边行走;
(2)不准随便离开队伍,更不准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三五成群地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妨碍交通。
10、乘坐火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请答出5种。
答:(1)不能将身体伸出窗外;
(2)不能将列车上的废弃物扔出窗外;
(3)不要让孩子在车门及车厢连接处玩,不要饮酒过量;
(4)沏茶时不要倒水过满,车厢内禁止吸烟;
(5)行李架上的物品按要求放牢固;
(6)不要乱动列车的制动阀。
二、自然灾害
11、高温防御指南有哪些?
答:(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
(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12、沙尘暴防御指南是什么?
答:(1)用纱巾蒙住头防御风沙的行人要保证有良好的视线,注意交通安全;
(2)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和老树下逗留;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4)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交通安全的小知识
交通法规要遵守,安全警钟需常鸣,所以学*交通安全知识是一刻也不能消停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的小知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 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四、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学会报警
一、学会报警
1.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话号码。
2.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
3.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4.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5.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拨打110、119、120、122(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6.空气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禁止使用电话报警,防止引发爆炸或爆燃。
二、拨打110求助或报警
1.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
2.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3.正在发生或发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拨打119报火警
1.自己所在场所及周边发生火灾时,要尽快拨打119报警。
2.发现草场、山林着火时,可拨打119报警。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什么材料着火、着火地点及火势大小。
4.报火警后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的道路。
5.火势危及自己的生命时,要先逃离火场,再报警。
6.没有电话或消防队的地方,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3.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4.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交通安全知识大全
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知识大全,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学会报警
一、学会报警
1.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话号码。
2.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
3.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4.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5.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拨打110、119、120、122(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6.空气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禁止使用电话报警,防止引发爆炸或爆燃。
二、拨打110求助或报警
1.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
2.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3.正在发生或发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拨打119报火警
1.自己所在场所及周边发生火灾时,要尽快拨打119报警。
2.发现草场、山林着火时,可拨打119报警。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什么材料着火、着火地点及火势大小。
4.报火警后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的道路。
5.火势危及自己的生命时,要先逃离火场,再报警。
6.没有电话或消防队的地方,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3.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4.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交通安全知识大全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交通安全知识大全,希望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知识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四、应急事件处理
上下楼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拥挤。
打闹玩耍,危险游戏;生命可贵,倍加珍惜。
通过走道,不可拥挤;上操下操,特别注意。
不追不闹,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记牢。
交通安全小知识
人行横道:
马路上用白色*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行人横穿车行道时必须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还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交通信号灯: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
1、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黄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隔离设施:
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过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我们不要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否则有被车辆撞倒的危险。
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每当你走马路,就会看到许多行人和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在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道路: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应走人行道。
交通标志:
在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环境情况。这些标志对于安全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又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交通安全乘车的知识
日常出门我们一般都是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地铁出门。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乘车的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安全乘车的知识
孩子在乘坐公交车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情呢?
1.父母在带孩子等车时要站在指定的地点依秩序上下车,不要争前恐后地上车,在拥挤中孩子容易被人踩伤,也容易为小偷作案提供机会。
2.公交车开来时要让孩子站在原地不动,不要跟着车跑,否则在人流拥挤中容易被挤到车下或者被车撞伤。
3.要告诉孩子在公交车还没完全停稳时不要着急下车,下车前要在车门口先微微探头左右看一下,在确定没有自行车和电动车穿行时再下车,下车后应注意观察周围来往的车辆,以防被车辆撞到。
4.下车后如果需要过马路,应该让孩子等公交车开走之后再过马路,不要从车前车后猛跑过马路,孩子的`目标较小,司机很可能看不到孩子,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应在公交车开走后,看清路况依照红绿灯过马路。
5.在公交车上要让孩子抓牢前面座椅的扶手,防止司机急刹车时造成撞伤。
6.不要让孩子在公交车上吃东西,尤其是带竹签的食品,如羊肉串、麻辣烫等。这样不但会污染车内卫生,更容易使孩子在急刹车时被竹签扎伤。
7.在乘坐公交车时不要让孩子向车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要把垃圾拿好,等下车后丢入垃圾桶内。
8.不要让孩子把易燃易爆物品带上车,如小鞭炮、烟花等。易燃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或车辆震动过程中发生燃烧或爆炸,严重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乘车交通安全知识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乘车安全常识
(1)外出乘车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3)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4)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5)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6)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交通安全规则知识
无规则不成方圆,行车如果没有规则马路上就是一片车海。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规则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安全事故的认定办法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一、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法是调整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即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通俗地讲,“归责”也就是法律苛以行为人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根源,而“归责原则”正是法律为正确归咎行为人责任而确立的基本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何种归责原则取决于经济发展水*、法律文化制度、思想道德观念等诸多因素。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依据传统的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性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行为人致人损害的事实、违法性行为、因果关系均属客观要件,而主观过错属主观要件。所谓过错,即法律认为应当受到非难的、支配行为人从事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法学界通说认为,主观过错要件,不但是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且是最终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既使已经具备了客观要件,但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也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这种以主观过错作为责任构成最终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为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法上的确立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社会普遍观念。在早期的侵权行为法中,确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损害事实本身,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此即结果责任原则。随着思想启蒙运动的发轫,人类理性日趋完善,现代民法确立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承担责任需以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最终条件。按照一般的逻辑,一个人承担责任的基础是主观上的可非难性,即过错。反之,尽管一个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损害,但其主观上不具有可非难性,自无承担责任的依据,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正如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只之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兴起与确立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应的,指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承担责任不以其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必要,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既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说,归责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随着现代工业发展而逐渐兴起的。
自19世纪以来,现代工业的突飞猛进在为人类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灾难,如工业灾害、商品瑕疵、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公害事故等。依据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合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在高度危险造成损害时,如何确定过错,无论实践还是理论都是见仁见智、不一而终;其次,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举证,在此类损害赔偿关系中,受害者本为弱者,距离证据较远,举证困难势必败诉风险较大。过错推定的立法技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但不具有普适性;最后,对于此类侵权行为,本身并无可非难性,但损害确实产生。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但受害人所受损害并非空穴来风,如让其独食苦果,有失公允。同时,基于“有损害必有救济”的补偿观念,许多国家立法确立了特殊领域的无过错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特定领域效率与安全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立法者根据一定社会价值判断选择安全的结果。现代工业是人类改造自然,实现自身**所必须的,如为避免损害,禁止此类作业,无异于因噎废食。但因此类作业受到损害的人的权利又必须得到救济,才符合法制原则和公*观念。因此,以实现公*为价值趋向,以强调对损害进行补偿为目标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成为立法者的理性选择。法律要求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具体理由包括以下四点:1、行为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从中受益,因而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2、某种意义上说,行为人有义务控制损害发生,因而没有控制,故应当承担责任;3、危险作业人从事危险作业给周围环境增加了危险,因而应当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4、行为人多为大企业,让其承担无过错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提高商品价格将风险转嫁出去。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grissellv.hausatonic”一案所说的那样“虽然被告没有过失,但终究是他导致了灾害,事故发生后,如果无辜的双方必有一方不免受损失时,与其令无行为人承担,不如让行为人承担更为合理”。道路交通是高度危险作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
何谓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论上向有争议。我们认为,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侵权行为中,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归责原则。此概念包含了以下几点内容:(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个别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特定领域为弥补过错责任原则不足而设定的原则,因此必须严格限制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在现实中数量大,类型化程度高,故法律可将之要件化,而特殊侵权行为数量少、类型化程度低,不适合将其要件化。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3)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要求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在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时,人民法院不应该考虑、也不能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因为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要求,无论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4)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但应当考虑受害人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制度价值在于弥补受害人损失,尽管无须考虑行为人过错,但应当考虑受害人过错。在很多情况下,受害人过错往往可以成为行为人减轻责任的依据。
准确适用无过错责任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适用条件的严格性。让一个没有过错的人承担责任毕竟与人们基本道德观念不符,但特殊行业、特定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又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故法律在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对其适用作出了严格限制。如果片面扩大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使用范围,势必与民法的基本价值发生冲突,造成更大的不公*;2、赔偿额度的限制。侵权行为法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在于分配正义,着眼于对受害人所受损害的补偿。但是,这种补偿不应当与过错责任原则下的完全补偿相同,否则,将弱化侵权行为法的教育功能,与法律公*理念发生冲突。同时,如果要求行为人完全赔偿,必将使之不堪重负,从而影响现代工业的发展;3、免责事由的法定性。对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行为人免责事由具有法定性。首先,在受害人故意情况下,行为人可以免责。受害人故意说明受害人希望、追求、放任损害结果发生,因而理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我们认为应当成为行为人减轻责任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为人免责的理由,否则就混淆了与过错责任原则的界限。对于受害人轻微过失,不应当成为行为人减责或者免责的理由。其次,因第三人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由行为人与第三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行为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能免责。正是基于无过错责任的制度价值,我们认为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如果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件,将损害该原则存在的意义,不利于保护受害人。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立法完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应该承认,《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原则的确定,符合各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趋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但是,因为该条本身的缺陷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缺乏,使该规定在实践中遇到了一定障碍,应当予以改进。
1、免责、减责条件规定不合理。该条规定把“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作为机动车一方减轻责任的法定理由,这与侵权行为法的要求不符,也不能适应现实需要。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因而在免责或者减责上具有特定要求。一般认为,受害人故意是行为人免责的事由,受害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是行为人减责事由,受害人轻微过失不能减责理由,而该条并未针对受害人不同程度过失情况分别作出规定。另外,只有在受害人过失与发生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成为行为人抗辩的理由。受害人既使有过失,但该过失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也不能成为机动车一方的免责或者减责理由。因此,该条第一款第二项应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配套制度缺乏。从人类理性来讲,要求无过错者承担责任毕竟违背社会道德观念。因此,各国法律在要求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同时,也都通过相应制度设计确保责任者把责任部分分散或转嫁。可以说,社会保险制度既是无过失责任原则产生的社会条件,也是该原则发挥其补偿功能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险,特别是各种形式的责任保险,其目的在于将个人所受损害分散给社会。但是在我国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践中,保险人通过约定免除了在机动车方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机动车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后,却没有办法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显然是不公*的。因此,建议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禁止保险人以机动车方无责而免除保险责任。至于保险人保险风险增加,可以通过提高保费形式予以补偿。
交通安全小知识顺口溜
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很多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这也为我们敲了一个警钟,提醒我们应当加强学*交通安全知识。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小知识顺口溜,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安全小知识顺口溜:
出家门,路边走,交通法规要遵守;
过马路,仔细瞧,确认安全才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信号要看清;
骑单车,看标志,切勿闯入汽车道;
不带人,不超载,安全骑车不图快;
出远门,乘汽车,不坐超员超载车;
拖拉机,低速车,只拉货物禁载客;
高速路,车速快,行人进入易伤害;
公路上,车辆多,打场晒粮易惹祸;
公路边,不摆摊,影响交通不*安;
牛马车,靠右走,交叉路口要牵行;
赶牲口,放牛羊,上路行走不安全;
学交法,守交规,*安出行最安心。
小学生交通安全顺口溜:
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牢记,
从小养成好*惯,不在路上玩游戏。
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
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不能做。
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
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
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
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
开车之前想一想,交通法规记心上;
交叉路口想一想,一看二慢三不抢;
会车之前想一想,礼让三先显风尚;
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不勉强;
雨天大雾想一想,打开雾灯车速降;
夜间行车想一想,注意标志和灯光;
长途驾驶想一想,劳逸结合不能忘;
喝酒时候想一想,酒后驾车事故酿;
穿行闹市想一想,小心行人和车辆;
拉客载货想一想,遵守规定不超量;
临时停车想一想,选择地点要妥当;
车况异常想一想,及时维修勤保养;
路上车坏想一想,设置标志排故障;
接受检查想一想,积极配合有修养;
发生事故想一想,抢救伤员保现场;
脚踩油门想一想,**安安最吉祥。
社区居民交通安全知识顺口溜:
交通安全最重要,事故不分老和少;
路口要看信号灯,红灯停止绿灯行;
过街要走横道线,或走天桥地下道;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嬉戏闹;
隔离护栏不翻爬,发生事故受伤害;
候车要在站台上,骑车不进汽车道;
乘车系好安全带,*安出行安全在;
站得稳步坐得好,紧急刹车危险少;
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集锦
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学*:认识水上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学*:认识水上交通安全,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小贴士
一、水上交通和我们生活之间的联系
水,滋润万物,地球上一切生命都离不开水。自古以来,人类与水就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除了靠喝水来维持生命、利用水来清洁环境外,还利用水来运输人员和货物。现代社会,人类的水上活动就更加频繁了。水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从遥远的太空中看,地球是蓝色的,因为它表面大部分被水域覆盖着,约占地表总面积的71%,如下图所示,我国处于太*洋的东岸,分布着众多的江河和湖泊。其中海洋国土面积就达300多万*方公里。
自古以来,人类就与水打交道,除了喝水维持生命,利用水来清洁等。还利用水来运输人员和财务。现代社会,人类的水上活动越来越频繁了,水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朋友们你们知道吗?我们很多的生活必需品都是从产地通过水路运输而来的,还有很多的外国朋友也是乘船来我们国家的。因此水上交通安全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一下与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的知识,养成良好的水上出行*惯,让*安的水上出行从这里开始。
在我国,很多人居住在海峡、河流、湖泊和水库周边,他们依托临水的自然条件,选择通过水路出行。比如,我国第一大河长江,位于我国中部,自西向东流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长江口流入我国东海,是我国的运输大动脉,被称为“黄金水道”。每年有5000多万人次、*700万台次车辆通过长江这条“黄金水道”进行运输。
还有琼州海峡,其东西长度约80千米,南北*均宽度*30千米,不仅是沟通北部湾和南海中、东部的海上走廊,也是广东省至海南省的海上交通捷径。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居民乘船出行十分普遍。
在城市里,每到节假日,小孩子都很喜欢在家长的带领下划船游玩,或是与家长一起乘船外出游览。因此,水上交通就像一根根纽带,把我们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促进大家经济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
二、水上交通存在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遵守有关规定,安全措施得当,水上出行还是很安全的。但与其他交通方式一样,乘船出行也有一定的风险,如沉船、翻船、碰撞、火灾等。所以,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树立水上交通安全意识,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泰坦尼克”号海难】
1912年4月10日,号称“永不沉没”的巨轮“泰坦尼克”号开始了其首次出航。但是,航行第四天的深夜,“泰坦尼克”号撞上了冰山,船体裂成两半后沉入大西洋,1500多人葬身海底。“泰坦尼克”号海难成为20世纪世界上最严重的海难之一。
【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让人震惊】
当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8时,载有470余名乘客(包括325名前往济州岛修学的高中学生)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西南海域发生浸水事故而下沉。事故最终造成294人死亡,10人失踪。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突遇龙卷风】
2015年6月1日深夜9点30分左右,东方之星轮突遇龙卷风,在长江湖北监利段倾覆。2015年6月2日1时许,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接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段突遇龙卷风瞬间翻沉。 2015年6月5日18时35分许,经过扶正作业,“东方之星”沉船主甲板以上部分完全露出,“东方之星”四字清晰可见。
已经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案例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水上出行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水上交通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
(1)恶劣的气候环境:台风,大雾,暴雨,海浪,海啸等自然灾害对船舶形成冲击,引发触礁,翻船,船体碰撞等事故会导致人员落水。
(2)船舶火灾:木质船舶或者装修材料可能发生火灾,由于使用燃油和电器,操作不当时船舶可能发生火灾甚至爆炸。
(3)船舶交通事故:船舶超载,违章驾驶,操作不当,船舶碰撞,触礁等导致发生沉船事故。
(4)儿童自行撑船过河:存在极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水上出行养成的良好*惯
上下船、船上活动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都要养成一些好*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上下船时按顺序
上下船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按顺序排队等候,先下后上,不插队、不推不挤、不跑不跳,行走时看清脚下,依次登船。
(2)船上活动讲文明
上船后,要找好位置或座位,坐好扶稳。活动时,要轻声慢步,靠右行走,上下楼梯扶好扶手。不要在船上嬉戏打闹,随意跑跳。
(3)救生设备准备好
乘坐需要穿救生衣的船只,应按要求认真穿好救生衣、拿好救生装备;不要求穿救生衣的船只,要看清楚船上救生衣和救生圈等救生设备放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熟悉船上的疏散路线。
(4)紧急情况听指挥
遇到危急情况,要保持冷静,注意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要自作主张跳船逃生。
(5)各种垃圾不乱扔
乘船的时候不要把垃圾扔到水中,也不要随地乱扔,要把垃圾放到指定位置。
(6)危险船只不乘坐
乘船时一定不要携带鞭炮、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
四、水上出行的“四要看”
在乘船前要仔细观察所乘船只,达不到“四要看”要求的船只不要乘坐。
一要看:有没有船名。船名一般在船体两侧的显眼位置,或者在驾驶舱的顶部或侧面。没有船名
二要看:船舶的乘客定额。船舶乘客定额牌通常放置在上船梯道顶部或者进客舱门口的位置,也有些小型客(渡)船将其置于客舱里面靠*驾驶舱的舱壁上。我们在登船时,要估计或询问一下乘客人数有没有超过定额数。没有标注定额数或乘客数已超过定额数的船不能坐!
三要看:船舶在水面上的高度。船舶在靠*水面的地方,会用两种不同的油漆颜色明显标示出船舶的载重线,如果这条线在水面以下,或者看不到不同的颜色线,说明这艘船已超载,超载的.船不能坐!
四要看:有没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完备的船只,会在明显的地方设置有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上船后,我们要找到救生衣放置的位置。没有安全设备的船不能坐!
水上交通安全标语
1、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2、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大意。
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安全为了你我他,遵章守纪靠大家。
6、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7、不坐违章船,*安把家还。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件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件可以帮助你在培训别人的时候更快地表达你的观点,让你的观点更直观。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件,希望大家喜欢。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讲义目录:
一、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二、驾驶员道德修养。
三、预防交通事故您应知道的几组数字。
四、车辆驾驶中的常见盲区。
五、安全行车小常识。
六、特殊道路及防卫性驾驶。
七、车辆消防知识。
八、部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九、关于酒后驾驶。
十、某集团交通安全承诺书。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讲义内容提要:
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2011年全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总体*稳。据统计,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和4.4%,从大的数字上来看是相对*稳的。
但是,也有一些比较明显的特点,从肇事车辆的使用性质看,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有些下降,一般货运车辆事故还是比较突出,占整个生产经营性事故的71.8%。从事故原因看,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仍然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的原因。特别是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4.2%,这个比例还是相当高的。从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情况看,高速公路的事故仍然呈上升的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
1月11日:18时30分左右,河南*顶山运输公司一客车在许*南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严重。
2月19日:凌晨,广东省广(州)佛(山)高速发生小汽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月29日:14时40分,宁夏区西吉县红耀乡境内一辆客运车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
3月16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沈海福建高速泉州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死39伤。
6月 4日:15时左右,广东*深高速惠河段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
6月26日:四川德阳,成绵高速发生车祸致6人死亡16人受伤。
7月 2日:3时50分左右,山西太长高速路(太原市-长治市)827公里处,坠入路边沟壑,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
7月 4日:3时50分,湖北仙桃市境内,一辆货车在随岳高速公路珠玑站附*,与一辆客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两车翻至护栏外并起火,造成包括货车司机在内的23人死亡,29人受伤。
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教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要在非机车道内行驶,不准驶入机动车道。转弯时,需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不玩车、不吊车
有一些同学随便玩弄停着的汽车,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吊车,向车辆驾驶室投掷石块,以此作乐。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举动,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文明乘车守秩序
公共汽车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车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规不能忘。
依次上车莫拥挤,扶老携幼高风尚。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乱扔果皮、纸屑,做个文明的小乘客。
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在车行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劝阻家人、邻居不占道摆摊、晒粮、晒草和打场,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3、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4、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
以上严禁的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
6、遇到聋、哑、盲人和行动困难的老人,要主动上前帮助,引导他们按交通规则行动。
7、遇到车祸时,要主动报警,协助大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有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乘人之危,私拿因车祸抛撒在车上、路边的钱财物品。
乘车人的公共道德
交通安全知识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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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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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口号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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