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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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菁选

  • 签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内容约定不明

      导读:签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在劳动合同的文本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福利待遇按照某市相关规定”、“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等词语做含糊的.约定。下面就由编辑为您具体介绍。

      签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内容约定不明

      由于劳动合同文本存在较多填充性条文,而双方当事人往往以“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内容达到甲方要求”等内容进行概括性约定,使得原本需要进行详细约定的重要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模糊的约定方式而被忽视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某市相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求”等约定模糊不清、解释不明,将导致法官无法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认定事实、判断责任,与此同时劳动合同的证明价值也就丧失了。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重视劳动合同条文的填写,尤其是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的填充内容更是劳资双方需要特别重视的关于重要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书面劳动合同只有通过劳资双方就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约定,才能起到规范用工、定纷止争的作用。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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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00:00:00
  • 两份快乐_3篇

  •   培根说过:“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诉,你将被分掉一半的忧愁。”今天,我就向大家分享一份快乐。几天前……“放学了,同学们请收拾了书包……”放学的铃声响了,窗外却下着倾盆大雨,我撑着雨伞开开心心地走回家,雨下得可真大哇!

      水已经淹到我的膝盖了,我怀着愉快的心情努力地走着。突然,我看到一位年迈的老妇人淋着雨,走在雨中,手中还拿着一大袋东西,远远望去,她的身影还真让人心寒呢!眼看着老妇人走一步又喘一口气,我真的是再也忍不住了,不顾一切地飞奔过去,即使裤子衣服被溅湿了。“婆婆,您这样会淋坏的,我把伞给你,你拿着伞回家吧。”老妇人看了我一眼,说:“小朋友,还是你要吧。”我看到老妇人再三推辞,而且她手中还有一大袋东西!我只好一手撑伞,一手拿着那袋又大又重的'东西。而我的伞也为老妇人撑出了一片晴朗的天空,那袋又重又大的东西在我手中也成了最轻巧的东西。

      把老妇人送到家后,我一再叮嘱老妇人一定要洗个热水澡,老妇人也不停地向我道谢。我向老妇人道别之后,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这时,雨不再下,水不再涨,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彩虹,而我的心情就像这彩虹一般,绚丽,多彩。在帮助老妇人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快乐,现在,我把快乐传递给你们,而这份快乐,不再是一份快乐,而是两份快乐,因为你们也感受到了这份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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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最新自主招生信两份

  • 自主招生
  • 尊敬的考官:

      您好!

      我是一名申请参加xx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自荐信。

      我出生于一个教师之家,母亲是一位优秀的小学教师;父亲是也曾经是教师,后来经历了人生的第二次选择,考入法院,成了一名法官。父母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人生挫折的态度,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形成了我自强不息、不轻言败的性格。

      整个小学阶段,我在母亲所在的学校学*,在母亲的管教下,养成了良好的学**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所有的荣誉似乎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但我的内心里总想摆脱某种束缚,渴望在更加广阔的天空自由自在地飞翔。对自然的向往,使我对周围的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进入初中,走出了母亲的视线,以为终于可以在自由的天空绘制自己的理想的蓝图,但现实是残酷的,当生活需要我真实面对的时候,我却在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青春躁动中迷失了自己,以至于在中考中严重失利。

      以并不光彩的成绩走进著名的“状元中学”——夷陵中学,我对自己的要求只有四个字——脚踏实地。我相信,人的成长需要来自顺境中的成功体验,这种体验可以为我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但仅仅有这个是不全面的,它可能会把人引入歧途,所以还需要警告的力量来*衡,需要失败的滋味时常提醒自己:小心、注意、总结、提高。

      中考的教训,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脚踏实地,什么叫不图虚荣,什么叫谦虚谨慎,什么叫取长补短……高中三年,我努力夯实学科基础知识、掌握学*方法、提高操作实践能力、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而且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夷陵中学严谨的学风塑造了我朴实、稳重的学*态度,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精英云集的地方,我学会了在竞争中挑战自我,在合作中欣赏他人。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来,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成绩逐年上升,我看到了自己身上蕴藏着的无限潜能,它让我相信——如果给我一个支点,我也能撬起整个地球!

      参加自主招生就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寻找一个“支点”,选择xx大学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理由:

      一是xx大学是一所国家教育部直属的,拥有研究生院,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有着坚实的学术基础和严谨的治学传统,校园环境优美的大学。李四光、马寅初、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一大批著名学者曾在这里辛勤耕耘;著名诗人杨明照、著名词作家闫肃、著名经济学家钱荣堃等,都曾经在这里学*。在这样的学*环境里,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会受益匪浅。

      二是xx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大学,这符合了我的学科兴趣,我是一个理科生,尤其以数学、物理学科见长,这次推荐我参加自主招生的就是我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

      三是xx大学所处的地理位置与我的家乡湖北宜昌一衣带水,从宜昌乘船到xx,沿途就是文明遐迩的长江三峡,这会使我的求学之路在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愉悦心情中充满情致。

      四是xx大学坚持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计划,在教学中注重创新能力培养,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实施了一系列教学改革新措施包括:名师上讲台工程、中英文双语教学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本硕连读制度等,还有一系列的完善学分制管理的制度,包括主辅修制、弹性学制、第二学位制、优异生培养制度等。我喜欢在这样自主开放的环境里学*,希望可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后面临就业难的问题,这也将是我今后不能回避的,但我想,这是一个适应社会的问题。大学是一个可以接触并尝试众多领域的独一无二的场所,是一个沟通社会的*台。我希望这里掌握生活技能,培养自己的社会角色,使自己能承担社会责任,权利和义务,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现在的科技发展可谓日新月异,我的学*是要掌握最基本的学*工具和方法,将来利用这些工具和方法,再去学*新的东西。我们不可能靠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来维护一生的,以后如果不再学了,照样会落后,所以,本科读什么专业不能完全决定毕业后的工作方向。我希望根据我的学科特长,选择适合我的专业,但是我不会太在意专业的'趋向,绝对服从学校根据我的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在大学期间,我要重视的仍然是学*能力的培养,只要具备了这种能力,即使将来从事全新的工作,也一定能在边学边做的过程中获取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像我的父亲他学的是师范专业,但这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说句实话,以我目前的实际,根本不可能深入了解自主招生,况且网海茫茫,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我也不想在大量的查阅和反复的挑选中耗费时间和精力,毕竟最终决定命运的是高考。所以,我把目光聚焦xx大学,希望xx大学是我正确的选择,也希望我的求知欲和自信心是xx大学的需要,愿xx大学成为我成功的摇篮,成为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坚实支点。

      自主招生只是一次机会,无论这个机会是否垂青于我,我都不会气馁,我会全力以赴,备战高考,去迎接六月的彩虹(我的六月不是黑色)!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请求: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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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两份合同全被对方拿走的风险 (菁华1篇)

  • 合同
  •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现在各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发布了劳动合同的格式文本,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进行了格式化的约定,基本上各个用人单位使用的也是这个文本,少部分企业也会根据行业特点就文本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但不管是何种版本的劳动合同,均应当协商一致,依法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文本末页签名(或盖章),签署日期。劳动合同文本由劳资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劳动合同交付的签收手续。

    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有部分用工不规范的企业领导,会认为合同都在我手上,员工没有证据,我就占据了主动权,员工如果不听话,我随时让他走人。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无论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以及劳动合同是否交付劳动者一份,均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方面如果企业没有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企业予以交付。

    另一方面在劳动关系有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作牌、工作服、工资银行流水(重要)、考勤签到簿(重要)、工作台账资料(重要)等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劳动关系。

    因此,在劳动关系确认后,即使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得到合法保障,同时一旦用人单位拿不出劳动合同,还有可能承担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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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签劳动合同 (菁华2篇)

  • 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会反映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自己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业的成功率,降低就业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一般来说,劳动者一旦决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尽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点,积极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则应当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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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5篇

  • 劳动合同,单位
  •   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如果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在网搜索当地的仲裁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理赔

      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案情介绍:

      张先生于20xx年4月进入某建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经理,因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系委托某装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张先生进入装潢材料公司监督产品的质量和管理产品,同时根据建材公司的指令收发货物。建材公司与张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张先生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20xx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将解散为由,逼迫张先生离职。张先生随即向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辩称,张先生系装潢材料公司的生产厂长,建材公司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同意其诉请。庭审中,张先生虽拿出众多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因缺乏相应的'证明力,难以证明待证事实,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张先生的诉请。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义务的前提必须是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先生与建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也是决定张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因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规定,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便于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逃避种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以口头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的权利义务。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口头协议无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7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因此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也予以保护。只不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专门作出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先生称其与建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庭审中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建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而承担败诉后果。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一旦聘用劳动者直接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该通过什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您解答。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依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现在很多的劳动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怎么来主张双倍工资呢?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咨询,我们将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解答。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一旦聘用劳动者直接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该通过什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您解答。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依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现在很多的劳动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怎么来主张双倍工资呢?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咨询,我们将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解答。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工资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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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11: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