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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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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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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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3管理职能

      安全*是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总经理工作部具体负责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培训、发证、复审等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的分类

      4.1.1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4.1.2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铲车,推土机,电瓶车等)。

      4.1.3起重机械作业。

      4.1.4登高架设作业。

      4.1.5 电梯操作、维修。

      4.1.6 有关机械操作(指电吊、行车、桥抓等)

      4.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4.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4.2.2 经医院检查确认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知识,并掌握与本工种相关工作的安全技术知识。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4.3.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成绩合格,并定期进行验证、复审。

      4.3.2 培训形式

      4.3.2.1参加考核发证单位(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教育培训单位的培训。

      4.3.2.2企业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

      4.3.3 大、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持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当年可免培训考核。

      4.3.4 参加发证单位培训的时间与内容,可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参加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时间不少40学时,培训内容为本工种有关的技术与安全知识(规程、规定等)。

      4.4 考核和发证

      4.4.1 特种作业人员经技术、安全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并记入个人培训档案。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独立作业。

      4.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4.4.3 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电梯操作或维修、登高架设、有关机械操作等由省、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4.4.4 企业内部的机动车辆(不含汽车驾驶)驾驶人员由省、市劳动部门或指定单位考核、发证。

      4.5 复审

      4.5.1 取得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该工种的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定期进行复审。

      4.5.2 复审内容

      4.5.2.1复试本工种的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和安全技术理论,与本工种相关工作的其他基本知识。

      4.5.2.2身体健康检查等。

      4.5.3 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可申请再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由发证单位收缴操作证,并不得继续独立作业。超过期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4.5.4 因故停止工作三个月以上需复工者,应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4.5.5 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单位(部门)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给予嘉奖。

      4.5.6 每次复审,由复审单位(部门)在操作证上注明意见并签章。

      4.5.7无证或持过期操作证在特种工种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一律视为违章作业,并按违章作业规定予以处理。

      4.6 管理职责

      4.6.1总经理工作部

      4.6.1.1负责公司特种工种岗位的设置符合生产的需要,人员的技术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有关规定。

      4.6.1.2负责公司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变更和调配。

      4.6.1.3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复审等管理工作。

      4.6.1.4 建立各类特种工种管理档案,并根据需要抄送设备管理部、安全*。

      4.6.1.5 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包括铲车、推土机、电瓶车等)证照的办理、年审,以及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6.1.6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具体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4.6.2 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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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05:32:18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菁选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议随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指定单位主持的、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复审(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应被收缴操作许可证。凡到期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问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三、定义

      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特种作业人员。

      四、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考核和发证有安监部门负责。

      2、企业安全办公室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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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00:00:00
  • 特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1篇)

  •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和第

    (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参加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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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菁华1篇)

  • 范本
  • 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十三)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职权职责

    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管理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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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特种设备及作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4 职责

    监理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特种设备管理

    进场申报:凡进入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的特种设备完善以下内容申报:

    设备名称、型号、额定能力、其他重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出厂日期、申请入场日期、对应施工项目及作业内容。

    产品制造出厂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该机进入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个工地名称、工地地点及原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发《____使用证书》及《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即将在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装使用机械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设备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施工设备如需外调,应提前15天上报设备退场报告,监理批复后退场。

    管理规章及制度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设备说明书和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施工特点建立如下规章制度,报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规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自查月报》。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及检修制度和故障异常记录。

    特种行业作业规程及培训学*制度。

    施工区内设备拆除及安装作业指导书报批制度。

    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凡在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进行起重机械管理、起重机械操作、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上岗人员,必须完善以下手续:

    取得国家法规指定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件。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持证人员监督下满半年以上的受训学徒工。

    在用人单位申报监理部审批备案的上岗人员名册表中。

    特种设备作业要求

    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规章已满足前面所列监管要求。

    施工设备各种限位、保护经校验完好、可靠。

    作业环境、相关设备、人员及场地已做好避让、防护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现场安全作业规定。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监理批复的安全作业指导书进行设备拆卸、安装,吊装作业。

    监理监管程序

    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的文件及相关补充件。

    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随机对起重机械运行状态及上岗操作人员资质进行抽查。

    对承包人违反本规定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考核。

    对整改项目按时验收“闭合”。

    特种设备监管制度

    特种设备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进行运行监管,按日常巡检、周检、月检和月报制度四个层次实施。

    对设备突发故障的监管则视情处置。

    日常巡检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负责,巡检情况按规定记录在《监理工程师日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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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特种作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

    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

    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定期检查

    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设备定期维修

    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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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1篇)

  •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

    一、概述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18周岁。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日常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本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本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部门,由所到部门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培训教育方式。

    四、附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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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菁选3篇)

  •   一、总则

      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规定内容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3.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3.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3.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以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招聘或培训和考核。

      3.10.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参加考核。

      3.1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

      3.1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3.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3.14生产部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3.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关于计量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顺利开展xx公司装置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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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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