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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闺阁,还是爱丽丝,亦或是邬桥,亦或是*安里,孤独感总久久环绕着王琦瑶。
她是在上海弄堂长大的普通女儿,美丽温婉的女性,她懂得自己的美丽,不甘*凡。她的心是高的,因美丽生出的孤高,没有人能真正懂得她。她不想拿自己整段的岁月去做别人世界中的边角料,有着出人头地的名利心。像她这么美丽而又出身不高的女子,“为了在都市中求得荣华富贵,再加上自身知识和技艺的贫乏,她们往往不择手段,不惜出卖身体,出卖爱情、友情、亲情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 。在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中她一次次妥协,屈从了欲望。
她生活在上海,一个繁华热闹、时尚摩登而又充满风情的城市。上海人的观念是紧跟时代的,“上海小姐”是那时摩登的代名词,成为 “上海小姐”无疑是当时不甘*凡的女人最大的荣耀。王琦瑶本是个闺阁中的女学生,片厂的经历唤醒了她原本就高的心,“沪上淑媛”为她添了光彩,“上海小姐”的竞选成功更为她的繁华做了铺垫。她乖巧、善解人意、知道如何赢得人心, 争取人喜欢和同情。她的乖巧、善解人意也是出自她对繁华、热闹的追求, 对不甘*凡的渴求。成为“三小姐”的她,达到了她人生的辉煌,在花团簇拥中的繁华世界中,她也一步步走向了她所理想的不*凡,*常心已经慢慢向着虚荣心倾斜了。面对程先生真诚、不舍的追求,她毅然选择了能决定一切的李主任,当起了他在“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她拥有了她想要的繁华,而这一切是程先生给不了的,但这恰恰是她此刻最大的欲望。在做这个选择时她是权衡过利益得失的,李主任是大世界的人,她选择了他也就拥有了一切,拥有了不*凡的生活;而程先生是小世界的人,只能给她*凡的生活。“爱丽丝”公寓,如梦如幻的生活,正满足了她的虚荣,满足了她的欲望。只是她不知道她的这次选择注定了她以后的艰难。只是繁华来得快,去得也快,李主任飞机失事,王琦瑶的繁华梦也破了,她的期待变成虚幻,理想的生活离她远去。
无所依傍的她从天堂跌落凡间,邬桥的*凡宁静终究留不住她,单纯善良的阿二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也走不进她的内心。她重返繁华的上海,到了*安里,开始了新的生活。曾经的繁华不复,但她内心渴望有份感情,有个依靠,这时出现的康明逊正好走进了她的生活。康明逊是从旧时代走过来的人,有着不错的家庭、门第、学历,王琦瑶选择了他,只是这选择到头来是没有希望的`悲情。康明逊的无法承担责任,使王琦瑶只能自己承担、想办法。她寄希望于萨沙,只是萨沙无家无业, 最终逃离了上海。与程先生因吃而重逢,为生计凑在一起搭伙吃饭,程先生对她如故,但她对程先生仅是恩义而无情,最终程先生也渐渐淡了与她往来。王琦瑶基于自己利益的爱情打算,到头来也只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到了八十年代,王琦瑶与向往旧上海的老克腊开始了一段不伦之爱,他们俩,一个是向往旧式情调的假怀旧, 一个却是怀念旧时光的真怀旧,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假戏真做。当孤独寂寞、渴望有人陪伴的王琦瑶意识到这唯一的精神寄托也快要弃她而去时, 她毅然决定用她的青春换来的李主任的那盒金条来换取老克腊经常的陪伴,只是老克腊认清了现实,认清了他们之间隔着的岁月,这场利益交易以老克腊的告别而告终。
两性世界,本为最自然的世界,是以两厢情愿为基石的,可是一旦加入物质化的欲望,那爱情的真挚性也就荡然无存了。在弄堂长大的王琦瑶,美丽而孤高,她对爱情的追求是物化的,是以利益为着眼点的,但里面多少也透着些无奈。正如南帆所说的“无论是对王琦瑶人生选择的追溯,对她无望的抗争的感慨,还是对她道德理性的分析,这一人物无时无刻不渗透着无奈和悲凉”她的选择、她的人际关系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利益支配的,是王琦瑶在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中为欲望所操纵的无奈选择。
自始至终,王琦瑶对生活的理想很高,她喜欢繁华,不甘*凡,但理想与现实充满了落差,理智与情感充满着冲突。那些走进她生活的男人:程先生、李主任、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无论是谁,终是虚幻,都不能一直陪伴着她,给她幸福,最后她身边的人都成了过客,无论朋友、情人还是女儿,一个个都离她而去了。一切,终是过眼云烟,只是这云烟太过飘渺了,还不如不曾遇到过。
倘若她的心没这么高,欲望没这么大,甘于*凡,容易满足,那她的生活该会是多么幸福呀!
王琦瑶的一生有过繁华,有过热闹,但那些都是过眼云烟,繁华、热闹的外表下却包裹着更深的寂寞与孤独。她的心是高,有着太多的不甘,应该说,她的“孤独城堡的构建与冲突”是她自己在一次次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中一次次地屈服欲望,她是物质生活的化身, 也是欲望的象征,只是繁华散尽,留下的唯有孤独。
刚读完了《长恨歌》,心有余悸,还没从云山雾罩的感性世界里抽离,趁着这种余韵,想写点稍理性的人物评,不知是否合时宜。
这本书是以小说的形式包裹着散文诗的内心,用的不是小说体常用的语言和叙述手法,而是散文体,所以对人物的塑造有诸多留白和诗意的想像,但能挠到人的心里去,像起潮的天气,无法让人痛快地痛,也无法痛快地乐。
王琦瑶,小门小户小康的家庭出身,玲珑剔透,看起来认命,其实一直在跟俗世命运抗争,不走寻常路,甚至有点惊世骇俗。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她上着女子中学,面容姣好,紧跟摩登,过着结交小姐妹的小日子,她去电影试境,去参加“上海小姐”选拔获得第三名,她有一个死心踏地的备胎,她被高阀包养,成了金丝雀,却用心用情。这就是她的前半生。通篇很少提及时局,外面的大动静与上海的小日子无关;通篇也很少提及她的父母,但读者可以想见那是怎样的父母。
王琦瑶是虚荣的,这种虚荣又透着不甘心的上进,也来源于那个家庭,她在小事上是世俗而功利的,是落地于生活的,在大事上却是看透的,懂得认命和安份守已,但在大方向的选择上不够智慧。所以她对自己的评价也是“我王琦瑶在小事上是最最精明的,但是大事上却总是犯错,而且一错就是大错”。
这样的高起点,或者说,在起点时走岔了一些,遇到一个大转折的时代,也许还能扳回来,像她的女友们那样找个老实人嫁了,过上按部就班的生活,可是她没有。她身处闹市般的弄堂,却离群索居,她仍然貌美,虽然是内敛着的。可供选择的相亲对象只有教书先生,她却像被养刁了胃口,仍惦念过去的光影,也成了可供别人短期悼念的一点旧情和光影。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吸引力法则,在这期间她结识了严师母、萨沙、康明逊等人,这些人出身家第不俗,可都有些失意,也是对命运做不了主的。都是经历些事的利益中人,除了生计,感情也变成了你退我进的旁敲侧击和周旋,其实没有女人会喜欢这样的。三十岁的王琦瑶在面临人生的又一个岔路口时,她仍是选择了岔路。也许主路和岔路并没什么分别,只是选择不同因而风景不同而已,仅有的区别就在于走岔路更辛苦些。也许王琦瑶不够爱她自己,也许是因为看得太透,也许是因为不甘心。她在不可能结婚、没有将来的无望中开始了一段感情,并怀上了孩子,最终生下了她后半生唯一的亲人——女儿。
她的女儿很普通,跟她像姐妹,也像仇人,有时还像竞争对手,都不如外人知心。王琦瑶跟女儿的朋友们做朋友,尽力为女儿谋划工作和爱情,仍是孤独着的,带着旧光影,和旧时摩登。太孤独了,也太识趣了,让女儿的同辈们都心疼她的可怜。尤其是在女儿女婿出国后,那内心的孤寂是可以摧毁优雅的,她结识了“老克腊”和长脚,一位让她想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抓住,可终究用黄金都换不回,一位让她碧落黄泉,只为换来几块金条。这个结局看似随意和偶然,其实都是故意和用心的——在了无生趣处寻了个去处。
蒋丽莉是王琦瑶的女友中持续来往时间最长的一位,也是受王琦瑶半世的牵连,这种牵连是错结纠葛的。蒋丽莉家境殷实,父亲是富商,在外另立家室,长年不着这个家,母亲是父亲的发妻,是个愚钝的人。有优越的物质,却没有可以沟通管教自己的长辈,而自身又看了很多爱情小说,因此蒋丽莉长成了任性叛逆极端和梦幻的性格,这个性格可以说是毁了她的一生。她对朋友热心过头,她苦恋程先生,她跟不喜欢的人结婚,她狂热申请入党,而对自己小家的经营极其冷漠。她一辈子无论是做人行事,还是结婚交友都是走在狂热和冷漠的两极,好像从不知中庸为何物,也有一派天真在里面,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情商极低的表现。这也是她早早就得了肝癌的那个因。
严家师母比王琦瑶长几岁,是个活得很明白、得乐且乐的人,她与王琦瑶之间的友谊很有意味,像个酒肉朋友、牌搭子,话说了很多,但都不说尽,重要的都不说,时而攀比较劲,时而围炉夜话,比亲人还亲,其实都只是凑在一起取个暖,一个风浪过来就各自散开,再过个十年半载,也许还能凑到一起说上几句,彼此都成了故人。“女人的友谊其实是用芥蒂结成的,越是有芥蒂,友情越是深”,这话虽并不完全认同,却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接下来该说说王琦瑶碰到的男人们了。人生的开头时碰到的人也许不一定能陪着到永远,但那纯那真却是永远的,影响也是永久烙在心底的。程先生就是王琦瑶开头时遇到的人,是众多待嫁少女及其父母争抢的婚配对象,因为他会是个“梳分头、夹公文皮包,到洋行去供职的家有贤妻的规矩男人”,而且他本人有主业,还有副业,副业是个新巧摩登的玩意——摄影,因此尽管他没谈过恋爱,却有种阅尽美人、千帆过尽的心态。可他还是遇见了王琦瑶,而王琦瑶只是把他当成了无可奈何时或可供选择的退路。他痴心一片,无可动摇。或者说在中年王琦瑶那里,他还是有机会的,他也是这样幻想的,可他幻想的应该不止是“在一起”,而是“相爱”。所以当他最终确定那个他爱了半生的人对他只有感激时,他就决定再不出现,栖居在城市的高楼上,与世隔绝,直到一个夜晚命运要他像一片树叶一样,从高楼上坠下。
康明逊这个人就像作者对他的着墨一样,一开始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接着色彩淡去只字不提,注定是个过客,除了给王琦瑶留下个非婚生女——薇薇。康明逊是二妈生的,却跟大妈亲,对父亲、大妈、大妈生的姐妹都有求必应、服侍到位,因此是个在利益圈中打滚、心里很有计量的人,也是个自私软弱的人,但心思细腻,让女人感觉很贴心,像可着心剪裁出来的一样。王琦瑶之所以也能吸引到他,也是因为王琦瑶身上保留的旧时代的韵味。TA们虽然年纪都不大,却都像前朝遗老那样,寻找那点怀旧的情结。利益计量地多了,爱情就少了,像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一样,这样的两个人的相守得需要大时代的倾城造就,少一点都不成。就像严师母得感谢新中国的**让她老公不能名正言顺地纳妾一样。
老克腊并不老,却是王琦瑶晚年灰暗孤寂生活中的一小抹亮色,虽然有些闹心,但毕竟能让死水微澜。两人年龄相差四分之一个世纪,一个念旧,旧是芯上的底色,一个怀旧,旧只是表面的装饰色;一个身怀底蕴,一个想探究底蕴。两人会短暂的靠*,会产生共鸣,但毕竟本质不同,那种共鸣也只能是隔着时代的河岸观火,思想也许可以相通,生活却无法相通。寂寞是深重的,不过是想找个人来陪,却在你来我往中变成好莱坞大戏的节奏,自己也当了真,演起了爱怨痴嗔,原来女人一把年纪也会天真,都是寂寞惹的祸。因寂寞产生的感情都是虚妄的,只会落得个更加凄凉的下场。但又不禁假想:如果王琦瑶老的只是面容,不是心,又或者王琦瑶老的是心,而不是面容,那能不能留住年轻的老克腊呢?
可以说,这是一部女人、传奇女子的史诗,作者长着一双锐利的眼,可以剥筋见骨,读者如我,费尽脑筋也只能浮光掠影,乱写一通。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一个女人40年经历的风风雨雨,附着大上海动荡的背景,那些走进又迈出生命里的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细腻的情感纠葛,还有一些不愿提及的过往,遇到的人和事总是有时效性的,埋藏至心底。
时间是个好东西,偷偷地走,改变容颜,改变命运。少不经事的豆蔻年华,心底总是有着某种崇拜主义,物质的满足和一呼百应的气势,坚定了内心的迷茫,也满足了对周遭的好奇。会对这感觉产生病态的迷恋,日渐经事,渐长渐大,小心思就会增多,想法不如从前那般单纯了,都说女孩变女人后,就会有质的飞跃,关于这点,我持坚信不疑的态度。
少女的固执总是与周遭的压抑和束缚挂钩,在一个外来文化开放的旧上海,头衔,名声,等都助长了女孩的成熟,尤其是面对一个钱势都不在话下的成熟男人的猛烈进攻,少女的芳心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再加上周遭羡慕的言语,更坚定了少女对这位成熟男性的依赖,而男人喜欢少女的纯真和羞涩,正好各取所需,幸运的是,男人也并非无情无义之人,最后给了够她下半生生活的物质。
自此之后女人就一个人生活,一直到最后都没结婚,她是个漂亮的`美人,长发,旗袍和丝袜,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可惜红颜都是祸水,男人们喜欢她的稳重,端庄,持家,优雅的谈吐,还有对事对人的见知,不过喜欢她的男人年纪都比她小,虽然每段情感里都付出了真心,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如我们想的那般美好,现实终究还是一个俞越不了的沟壑。
她的爱情就像她的生活那般静谧,像弄堂上空翩飞的鸽群,也像寂静夜晚的星空。她的魅力总是来自不经意间的妩媚,这样的不经意对男性来说是莫大的杀伤力,她的美,在旧上海时尚的潮流里,也是让人着迷的,对于潮流,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经常把复古的东西稍微改装,就变**们追逐的对象,颇有画龙点睛之意,也缘于此,才认识更多的爱情。
我相信她也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那种矜持,压抑,和眼波流转的妩媚,这天生的本事,也绝非人人能学到的。
她有了孩子之后,本来打算打掉的,可是又不舍,觉的孩子会是陪伴她生活的一个乐趣,然后故事的很长一截,就是讲与女儿的生活。
可是孩子算是什么,总是掺杂了太多复杂的情感,小时候,看着孩子的小眼睛,小鼻子,小胳膊,小腿,一切都那么美好,渐长渐大,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我们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疼爱,去保护,可也有心无力,只能引导,生活,还需要自己去闯荡,孩子其实我觉的也是一个外人,对于单亲妈妈来说,这也是一个生活的乐趣,和孩子一起成长,也算是尚不错的一段生活经历吧,可苦恼的,就是长大之后,孩子也会慢慢的离开,所以对于生养孩子的事,还得慎重,毕竟我们都是自私的人。
故事里,最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情感纠葛,等待和隐藏,在爱情里始终是一个主线。由开始的等李主任等到忘穿秋水,等到忘了时间,心里的焦急又无处释放,只好在屋子里拉着窗帘看外面明了又暗,最后又*在咫尺,却错过见最后一面。这段情感是被隐藏着的,见不得人的,她却心甘情愿,第二次是在苏州,遇到一个年纪比她小,和女孩多讲几句就脸红的白净小男生,因为羞涩,总有些情感没有多表达,结果又在她的等待中,错过了,之后又回到上海,本想着安安静静的,在弄堂里谋个生计,*静的度过一生,可人活着吧,总有人走*你的生活,慢慢的又遇到一个人,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可他们的爱情注定不被祝福,只好隐藏在岁月里,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面对着镜中日渐苍老的她,苗条的身段和年少美貌的根基多少能让她占一些优势,在这热闹的派对里,静谧的呆着,有人注意到了她,反复的辩论和聊天,她的心又被点燃,结果很惨,我知道她是绝望的,也理解绝望的背后,那些沧桑和无奈,而他就像隐身一样,只是她世界里匆匆而过的一个影子。
悲剧的结果,反而让我有些释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读罢,我还能想起那个她,对镜贴花黄,一颦一笑,看的顺心和温婉,可惜那也是一个影子。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官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
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
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是王安忆于1996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整部作品分为三部,讲述一个女人四十年中的历程,展现以上海为中心的*代历史,具有别样的上海风格和王安忆自身的个人特征。
长恨歌写的是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故事,这首先与王安忆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她出生南京,辗转多地,一生记忆大多都在上海,童年时期老上海的生活对其影响巨大,《长恨歌》中的许多生活场景有着最典型的老上海的风范,均有深刻的上海烙印,这自然是与其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她所记录的上海,正是从繁华至极到衰落凋敝,王安忆将之具现化在一个女人一生的兴衰上,女主角王琦瑶生活在上海,她也就是上海。
看《长恨歌》,首先要懂什么是“长恨歌”,王安忆女士并没有很明确地提过《长恨歌》命名的由来。但是人人知王安忆的《长恨歌》,也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自然是王安忆取了白居易之意用了这个题名。白居易的《长恨歌》写的是杨贵妃的故事,从现在的目光来看,就是一个草根偶像的一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一句就与王安忆专写一章“闺阁”相像了。往下再看,若上海是大唐王朝的缩影,那么王琦瑶的前半生也会是杨贵妃的前半生,在第一部中她与李主任的爱情放大来看,也是杨贵妃与唐明皇的爱情,同样是草根民女的极限爱情,同样的缱绻无绝,同样的悲剧收场。探寻其中缘由,就逃不过时代的因素了,同样是繁华到崩坏的时代背景,两部作品是有内在的精神联系的。这个“恨”,是无穷尽的,是带有时代性的,是每一段历史的“杨贵妃”们的,也是每一段历史的“王琦瑶”们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在这前半段人生中,杨贵妃美人殒命,王琦瑶辗转他乡,她的恨和她的爱也随她的脚步,走进了繁华的更深处。
本作的女主角王琦瑶是谈论《长恨歌》无法绕过的标志,她是最上海的女人了,她就是上海本身,她是最繁华的上海的精华。她不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也不是落魄逃难的家中幼女,她是折中的选择,她是这大上海千千万万个弄堂的产物。她是隐秘的,是遮掩的,她没有太多的脸面走出弄堂的保护。但是她又是弄堂的结晶,她足够美,她的美能支持她走出弄堂,走出原先的生活。火热的心与羞愧的脸在她的身上结合。就连“上海小姐”的名次也是第三名。她的一辈子都在中上游游走,这是非常上海人的做法。上海人的精明和谨慎,无形中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王琦瑶的前半生是风生水起的,至少对于一个弄堂出生的女孩来说,已是无数躲在房间中看言情小说女孩们的榜样。她不是新时代人们希望的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她依靠的是美貌,是别人的爱,她走的是旧式家长们最看好的路,凭着美找到了好人家,拥有童话故事后不会再写的幸福生活,可是她又带有新时代女性的追求,即便是上天给的脸面,也要勇敢拿出来。她是有野心的女孩,那份野心大多是处于自信,也无任何可诟病之处。言情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蒋丽莉那么喜欢言情,她就是言情的化身。王琦瑶在出名后就离开了她,也仿佛是王琦瑶刺破了这言情的泡沫。王琦瑶是既现实又梦幻的,她现实地踏出了梦幻的人生。
王琦瑶的后半生却慢下了脚步,她虽然受到众人的追捧,可毕竟没有金钱帝国,她不是世界五百强的女老板,她仅是孤独的女人而已。孤独容易催生出好感,这话是没错的。这之后便有几位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唤醒她的阿二,到带她回到老生活图景的严家师母,到不可割舍的康明辉,到老克蜡,这些人的出现,才将刚刚来到生活的王琦瑶又带上风浪顶端。当年的清澈的女生,已然融入了上海,成为上海众多肢体的一个关节。这自然是那时的王琦瑶没有想到的,又有谁能够告诉她呢。直到死,王琦瑶可能才知晓,一张照片究竟引出多少重要的选择。上海的委婉终究被她消磨在生命的延伸里,剩下的是上海人比谁都真切的一颗心。
王琦瑶是旧上海的结晶,这在她与自己的女儿薇薇的冲突中可以知晓。薇薇是新的上海的产物,她是下一轮历史的王琦瑶,她是时间的更新,也是王琦瑶时代真的终结。小说最后这两代人的冲突,是历史变换的最真诚的展示。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就是长脚掐死王琦瑶的那一刻,最后的最后,王琦瑶却死于金钱的欲望,死于其实她一生都没有珍惜过的东西,她是上海的女人,她爱的不是钱财脸面,她只求灯红酒绿中的一份爱。那个死在床上的女演员,原来已经这么久地警示了她。
本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是程先生,她是王琦瑶的“底”,是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不需要交易的温暖。程先生像是空气,他是在有风的时候才会被人感知的。当王琦瑶被鲜花环绕的时候,程先生都故意退出,只在王琦瑶真的需要这份温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程先生真的是好男人的代表了,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就这么守着一份情,痴痴地过活着。这份爱意,是埋藏在灵魂里的,也是联系在灵魂里的,以至于当他十年后再看到王琦瑶母女,已经不再是当初镁光灯下的“沪上淑媛”,他都没有放弃过这份爱恋。他那么宽容,那么痴心,程先生不仅是王琦瑶的底,程先生也是上海男人的底,往前是如程先生般痴情,往后也能如他一样无味地生活,不必要太过波澜的人生,本身也识相,能进能退,痴心却不改。命运就是这么巧,我爱的与爱我的,就这样相逢又相离,程先生又何尝不是乱世里的可怜人,空空陪了一段繁华的青春。
本作叙述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很多的花样在其中,追随王琦瑶的一生,我们能目睹上海的变化,时代的更迭。王安忆在语言上的运用是足以称道的,她的语言里自有一股风气,那是上海人的风气,在她说解上海人的种种时,她的说解与描述本身又是上海人的,但与其辗转的经历有关,王安忆的语言比上海本身多一分明了清楚。她的用语是暗含幽默也绮丽的,她以一种玩味的态度来说解上海,她对人物内心的剖析是真正值得去看待的,那是突破了上海人的委婉脸面的,是直击人物内心的复杂和多层次的。
小说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奉上了一副精确的上海风情画。上海这座庞大的城市,收纳着全世界的一切,这里有你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本篇小说最着力去描绘的,就是中产阶级的生活状态,他们是上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中西碰撞和互相渗透的产物,是要“在唱片机里放梅兰芳”的。而他们主要生活的地方,就是上海文化的印记和发源地,那蜿蜒进人心的弄堂。弄堂的构造就是上海人的构造,是上海生活的构造。华美的和污秽的在房前和房后分别出现,人心也一样。上海更像女人一点,流言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女性化倾向的词语。一个个的弄堂仿佛孤岛,他们之间蔓延的都是流言。流言和弄堂都没有贬义,当他们成为生活的原貌,真实就会赋予他们存在的必要。
当我们思索《长恨歌》要展现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时,我们其实有很多的选择。像《雷雨》一般,命运是一条隐藏的线索,我们随着王琦瑶踏遍了爱丽丝、邬桥、*安里,但命运才是真正引领王琦瑶的始作俑者。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在抗争,她没有抗争过命运,却花费了一整个青春扭转了命运。相遇别离都是命运的果实,她却没能拒绝这一切。另一方面,王琦瑶不过是乱世里的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上海,女性是被推崇的,全社会都在追求她们的美,这其实是对于女性价值的贬低。当我们把女性从政治角色里解脱出来,女性的美绝不是放在橱窗里欣赏的,那是对于女性价值的物化,是这个*最先进最开放的地区最古老的缺陷。女性的悲剧永远是放在父系社会下最值得玩味和体验的主题。从王琦瑶第一次出场,从她的生长环境中,悲剧性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展现出来。她的第一次爱那么的身不由己,她的选择在生活中那么的不堪一击,直到最后被男性的手掐死,女性的身份带给了她一切,也改变了一切。
在繁华的上海里观望这一切,金钱地位与人心在霓虹灯里纠缠不清,我们观望的越深,越能看见那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
老上海的模样,好像被时光沉淀在人们的心头,模糊但却有迹可循。那轮廓就像一面古老的铜镜,一丝一毫都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所造,历经沧桑,但却永不消逝。王安忆笔下的老上海,像一幅素描画。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点”与“线”的完美结合,在那“点”与“线”中间的,便是我们的主人公:王琦瑶。读罢全书,感觉她是那个时代的名片,一生都刻着上海的印记,好的与不好的,统统在上面,就像作者说的“她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
四十年的风云变幻,带给王琦瑶的是人生的由盛到衰。还真是应了书中那句“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得数的”。数着数着,就流逝了。作为大上海时代的交际花,王琦瑶也曾风光过,只是这风光,是搭进她的一生换来的。她一生中有过好几个男人,但倾其所有爱情的恐怕只有那个叫康明逊的男人了,尽管这个男的给不了她想要的。作者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但他依然有着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字:负心汉。在王琦瑶本已繁华褪尽的人生里,他踩上了最重的“一脚”。
书里的程先生,是唯一没能走进王琦瑶的爱情世界,但却对她始终如一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男人。他是特殊时期的牺牲品,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但他对王琦瑶的爱情却是让人感动。“他说他其实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并且想好就做个知己知彼的朋友,也不枉为一世人生;可这人和人在一起,就有些像古话说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要说没有进一步的愿望是不真实的,要进又进不了的时候,看来就只得退了”。这是程先生的原话,只可惜,他这一退就退出了整个世界。
*安里,我觉得是那个时代不一样的弄堂。除了小孩的哭闹声,大人的争吵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打更声,谁家窗台东西的掉落声,窗户里的麻将声,还有像王琦瑶一样的已经退到时代角落里的心。可她是在上海,心再怎么隐忍,也还是无法掩饰她对那个时代的渴望。总想抓住繁华的尾巴,却在*安里宁静度日,那是一种怎样复杂的心?
对江南水乡有一种强烈的向往,所以书中让我沉醉的不是作者笔下的上海弄堂,而是王琦瑶外婆的家——邬桥。江南的水道,水上是桥,雾里的栀子花,整齐长长的屋檐,细雨中的炊烟……就像作者说的,这种小镇讲的是空和净。仿佛能给人一种现世的安稳。邬桥的阿二,不知道为什么作者没有交代他最后的结局。但他那个独特的想法却一直让我难以忘怀:他觉着自己那世界裁剩的边角料,裁又没裁好,身子裁在这里,心却裁在了那里。
张爱玲笔下的老上海,老上海中的女人,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彻骨的荒凉。而王安忆在这部《长恨歌》里的语言却像要把现实血淋淋地解剖在你面前,有种异常的冷静,还伴着哀伤,不时让人在感叹无奈的同时还有种恐惧感。王琦瑶最后死在一个窃贼手里,结局总觉得有点突然,更准确地说,是有点仓促。
繁华伴险恶,清淡得康宁。大上海的年华确是经不得数的啊!
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总是流逝.没什么千秋万载的一说.想开了,什么不能呢?
我们要的东西似乎有了,却不是原来以为的东西;我们都不知道要什么了,只知道不要什么;我们越知道不要什么,就越不知道要什么。
她扮错了角色。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信心是错,希望也是错的。
她从小就没有目睹过什么幸福,但并不妨碍她欢欢喜喜地长大。
都是以往好成一团时交的心,如今都拿来做攻击的武器。
一次次恋爱说是过去,其实都留在了脸上。人是怎么老的?就是这么老的!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是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
生命不过是一场记忆。
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的,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这一动便不敢说了,没有个到好就收的。
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得数的。
虽是日常的情景,可因为多,也能堆积一个惊心动魄。
他们没想到眼前的快乐其实是要将来做抵押,将来又是要过去来做抵,人生真是连成一串的锁链,想独取一环谈何容易.
真正的两个人的世界,小虽小了些,孤单是孤单了些,可却是自由.爱是自由,怨是自由,别人主宰不了.
可别小看这些细碎的小东西,他们哪怕是这世界上的灰尘,太阳一出来,也是有歌有舞的.
其实说起来,外婆要比王琦瑶更懂做人的快活。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外婆则是个全部。外婆喜欢女人的美,那是什么样的花都比不上,有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不由想:她投胎真是投得好,投得个女人身。外婆还喜欢女人的幽静,不必像男人,闹轰轰地闯世界,闯得个刀枪相向,你死我活。男人肩上的担子太沉,又是家又是业,弄得不好,便是家破业败,真是钢丝绳上走路,又艰又险。女人是无事一身轻,随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便成了。外婆又喜欢女人的生儿育女,那苦和痛都是一时,身上掉下的血肉,却是心连心的亲,做男人的哪里会懂得?外婆望着王琦瑶,想这孩子还没享到女人的真正好处呢!这些真好处看上去*常,却从里及外,自始至终,有名有实,是真快活。也是要用*常心去领会的,可这孩子的*常心已经没了,是走了样的心,只能领会走了样的快活。
王琦瑶望着蒙了烟雾的外婆的脸,想她多么衰老,又陌生,想亲也亲不起来。她想“老”这东西真是可怕,逃也逃不了,逼着你来的。走在九曲十八绕的水道中,她万念俱灰里只有这一个“老”字刺激着她。这天是老,水是老,石头上的绿苔也是年纪,昆山籍的船老大看不出年纪,是时间的化石。她的心掉在了时间的深渊里,无底地坠落,没有可以攀附的地方。外婆的手炉是陈年八古,外婆鞋上的花样是陈年八古,外婆喝的是陈年的善酿,茶叶蛋豆腐干都是百年老汤熬出来的。这船是行千里路,那车是走万里道,都是时间垒起的铜墙铁壁,打也打不破的。水鸟唱的是几百年一个调,地里是几百度的春种秋收。什么叫地老天荒?这就是。它是叫人从心底里起畏的,没几个人能顶得住。它叫人想起萤火虫一类的短命鬼,一霎即灭的。这是以百年为计数单位,人是论代的,鱼撒籽一样弥漫开来。乘在这船上,人就更成了过客,终其一生也是暂时
王琦瑶缓缓地劝慰说:其实再怎么样,也还是结发夫妻最恩深义长。严家师母笑了,点着头道:是啊,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就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王琦瑶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有几分道理,并且惊讶养尊处优的严家师母竟也有着不失惨痛的人生经验。
给时间做个漏真是对得没法再对,时间真是不漏也漏,转眼间不走也要走。
这世界的整块砖和整块石头,全是叫这些细碎的填充物给砌牢的。可别小看这些细碎的小东西,它们哪怕是这世界上的灰尘,太阳一出来,也是有歌有舞的。
康明逊知道,王琦瑶再美丽,再迎合他的旧情,再拾回他遗落的心,到头来,终究是个泡影。他有多少沉醉,就有多少清醒。有些事是绝对不行的,不行就是不行,可他又舍不得放下,是想在这“行”里走到头,然后收场。难度在于要在“行”里拓开疆场,多走几步,他能做些什么呢?王琦瑶是比他二妈聪敏一百倍,也坚定一百倍,使他处处遇到难题。可王琦瑶的聪敏和坚定却更激起他的怜惜,他深知聪敏和坚定全来自孤立无援的处境,是自我的保护和争取,其实是更绝望的。康明逊自己不会承认,他同弱者有一种息息相通,这最表现在他的善解上。那一种委曲求全,迂回战术,是他不懂都懂的。他和王琦瑶其实都是挤在犄角里求人生的人,都是有着周转不过来的苦处,本是可以携起手来,无奈利益是相背的,想帮忙也帮不上。
从此,他们不再去想将来的事,将来本就是渺茫了,再怎么架得住眼前这一点一滴的侵蚀,使那实的更实,空的更空。因是没有将来,他们反而更珍惜眼前,一分钟掰开八瓣过的,短昼当作长夜过,星转斗移就是一轮回。这真是长有长的好处,短有短的好处。长虽然尽情尽兴,倒难免挥霍浪费;短是局促了,却可去芜存精,以少胜多。他们也不再想夫妻名分的事,夫妻名分说到底是为了别人,他们却都是为自己。他们爱的是自己,怨的是自己,别人是插不进嘴去的。是真正的两个人的世界,小虽小了些,孤单是孤单了些,可却是自由。爱是自由,怨是自由,别人主宰不了。这也是大有大的好处,小有小的好处。大固然周转得开,但却难免掺进旁务和杂念,会产生假象,不如小来得纯和真。
上海屋檐下的日子,都有着仔细和用心的面目。倘若不是这样专心致志,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最具体最琐碎的细节上,也许就很难将日子过到底。这些日子其实都是不能从全局推敲的。所以,在这仔细的表面之下,是有着一股坚韧。这坚韧不是穿越急风骤雨的那一种,而是用来对付江南独有的梅雨季节。
当隐私被揭露,沉滓泛起地在空中飞扬,也是谣言蜂起的时刻。我们所听见的那些私情,一半是真,一半是假。我们虽是信疑参半,可也并不停止继续传播。乌烟瘴气笼罩了城市的街道里巷。这是由最碎的舌头嚼出来的传言,它们使隐私被揭露的同时失去了真面目,变了颜色,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所以你千万不要全信,可也不要不信,在那耸人听闻的危言之下,只有着那么一点实情。那一点实情其实很简单,也是人之常情的一种,就看你怎么去听。千奇百怪的人和事,一夜之间诞生于世,昨天还是*淡如水,今天则骇世惊俗。你只要去看路边的*,白纸黑字的写的都是;还有高楼顶上撒下的传单,五色纸黑油墨写的也是。你看这些,能把你看糊涂。这城市的心啊,已经歪曲得不成样了,眉眼也斜了,看什么,不像什么.
1我在片场这多年的经历,见过的光荣,作云是倾盆的大雨,作风是十二级的,到头来只是一张透明的黑白颠倒的胶片纸,要多虚无有多虚无,这就叫做虚荣! (我觉得这个比喻太恰当了.不管曾经在镜头前如何惊艳绚丽,一旦过了自己的繁华岁月,剩下的只是一张旧的胶片纸而已.为了这个虚荣的梦,多少人后半生凄凉潦倒.)
一次次恋爱说是过去,其实都留在了脸上.人是怎么老的?就是这么老的!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似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这完全用的是诗化的语言.)
在家全是女儿,出外都是小姐,有什么她是我不是的,倘若真是你说的那样,我就是想退也不能退了,偏要奉陪到底,一争高低! (这是王琪瑶年轻的时候的写照,虽然出自普通家庭,但是和几乎所有有着繁华梦的女孩子一样,执著,倔强,不服输.这一段追求梦想的决绝和她后期的淡泊,对比起来只能让人觉得无奈.)
那条黄浦江,茫茫地来,又茫茫地去,两头都断在天涯,仅是一个路过而已. (看到这里,加上原文的情感基础,真的会令人掉眼泪的!)
王琪瑶的传说是海上繁华梦的景象,虽然繁华是旧繁华,梦是旧梦,可那余光照耀,也足够半个世纪用的. (记得余秋雨说过,*文化历史里最多的抒情主题,不是爱,不是生死,而是兴亡之叹,怀古之情.曾经的那段辉煌,即使过了半个世纪依然够用的,那是何等的辉煌?)
她的世界似乎回来了,可她却成了个旁观者. (物是人非了啊,人总有老去的那一天.)
她的光艳照人里有一些天真,也有一些沧桑,杂糅在一起,是哀绝的美! (我就是非常喜欢王安忆的这种描写人的语句,很独特的方式.)
王琪瑶好笑地说:你这三个孩子都是白生了.蒋丽莉说:我虽然生了三个,却是头一遭抱孩子.王琪瑶便有些感动,说:送给你做女儿吧!话一出口就觉不妥,亵渎了蒋丽莉似的,赶紧添一句:就怕她没这个福气.蒋丽莉却不在意,反而说:要是照耶酥教的规矩,我就可以做她的教母.王琪瑶又脱口而出道:程先生做他的教父.蒋丽莉一下子涨红了脸.王琪瑶以为她要发怒,但是没有.红潮渐渐从她的脸上褪下,她忽然一笑,有些嘲讽又有些伤感,说:程先生倒是想做她的父亲的.这一回轮到王琪瑶脸红了,红过了才说:那她才真是没福气呢!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社会的**,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读了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才觉得古典诗词也有另一种美,能让我看着它的时候不再有一种浮燥的心情。也许仅是因为她评论的是爱情诗吧,用清丽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唯美动人的爱情画卷。
最让我有触感的也许只有那个大家都熟悉的《长恨歌》了,安意如说,论杨贵妃,它最合适了。这个女子是我们都熟悉的了,她被历史说成是那个时代的红颜祸水,从一代佳人到结局竟是马嵬坡前“一掊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从此香消玉陨,让后世的人无不为她感到可惜。若是这么个大美人放到现代来,不知又有多少男子为之疯狂了,是不是也会有人宁要美人不要“江山”了。
我们不仅仅是感叹她的美丽,更感慨于“三郎”与“玉环”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爱情,不知玉环在马嵬坡的最后一夜,是否恨过“三郎”,曾经的山盟海誓,换来今朝的.数丈白绫。也许玉环懂得“三郎”的心,他是她的“三郎”,却是天下人的皇帝,于是她心甘情愿的先走一步,只在奈何桥旁等着这个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还是安意如说的好:若,人生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前一些日子,读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对里面的情节也有了些了解。一个养在深闺的美人被君王看中,召入宫封了个贵妃,皇帝对这个贵妃十分宠爱,以至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皇帝十分喜爱,但不幸的事仍然发生了,一场叛乱使得自己江山与美人只可取其一。毋庸置疑,结果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贵妃被迫自杀。在局势稳定后,皇帝可以说是痛不欲生,千方百计的想使贵妃可以重新回到身边,文中有“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结果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什么办法都是徒劳的。
诗歌最后我感觉写的特别的好,“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反映了贵妃与皇帝间的真挚爱情,语言很美。
但我却对他们间的爱情产生疑问,大家都知道这个皇帝在那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而贵妃才刚刚“初长成”。一个年轻的女子如何能爱上一个和自己父母大小的男的呢?我想,无非在于权势、地位吧!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长恨歌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恨歌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乐天在《长恨歌》一诗中赞美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唯美爱情。
玄宗统治王朝,国力鼎盛,万国朝拜。唐王朝的规模可谓空前绝后。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中,玄宗的妃子的数目恐怕难以统计,但是,当遇到了杨玉环之后,玄宗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举动,对于拥有无数嫔妃的君王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往后唐朝衰退了,皇帝也不是只钟爱一个嫔妃,一直到明朝孝宗时期明孝宗才打破这个记录。可是当时明朝的成就远远比不上此时的唐王朝。一个盛大王朝的君主,在安逸情况下,钟爱唯一一位嫔妃,除了爱,还有什么力量有如此伟大!
安史之乱发生后,在外逃的过程中,唐玄宗始终与杨贵妃不离不弃,作为一国之君,唐玄宗有太多的理由独自逃离,然而事实上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这难道不是一种爱的表现?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唐玄宗沉迷美色。我就不得反问一句,唐玄宗是何许人也?在他的手中,唐朝空前的鼎盛,他会是一位如此昏庸的君主吗?或许又有人反驳:此一时被一时啊,那时候的唐玄宗自然是睿智无比,但现在可就说不定了,俗话说,温柔乡英雄冢。
我又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如此容易下降吗?以唐玄宗的智慧何尝不知道江山与美人何者更加重要。但是唐玄宗没有放弃杨贵妃,因为除了唐玄宗除了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杨贵妃的丈夫,他要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是对杨贵妃的这种责任感,使他在极其危难的时刻始终陪在杨玉环身边。在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如此了解爱的今天,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是爱,和爱衍生出的责任!
被逼无奈赐死杨贵妃后,唐玄宗再也没有纳过嫔妃,而是在半囚禁生涯中恪守着与杨贵妃的爱恋。在《长恨歌》中,犹给了唐玄宗以希望,以安慰。可是,事实是唐玄宗一个人独自睹物思人,尝尽相思。在寒冷的偏宫中,儿子想毒害自己,身旁无一亲信,说话都得小心翼翼,在这种凄惨的生活之中,唐玄宗依然保留着对杨贵妃的思念。在现代,离婚之事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男子当家的封建社会,保留这份爱情的唐玄宗难道不是因为深爱着杨贵妃?也只有爱,才能抚慰心中的伤痛!
唐玄宗与杨玉环虽然生活在古代,但是他们的爱情与现代爱情一样轰轰烈烈,一样刻骨铭心!
——“君黄舞,玉环飞燕皆尘土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一代明主李隆基对已逝爱妃的思念,如深秋浓雾久久挥散不去。孰不知“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也许天生丽质的杨家女——玉环自己也不曾想到会“一朝选在君王侧”。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在勾心斗角,明争暗夺的深宫后院,她艳压群芳,“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是其美貌的写照。
古来君王,几不好色?对这位绝世佳人,李隆基自然宠爱有加。“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不仅如此,古往今来,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杨玉环的得宠使杨家人直摇扶上,一路高升。白居易形容之“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这般厚待无疑让很多人既羡慕又眼红,“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反生女”,由此可见,杨玉环在后宫所承思泽之程度。
但世事难测,命运的航帆不会总是长风破浪。“九重城阙烟尘土,千乘万骑西南行”,在乱世之中,红颜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面对国家危难,为了振奋军心历史上演了一幕“君王掩面救不得,因看血泪相和流”的悲剧。绝世佳人香消玉殒,落得“花钿委地无人收”的悲惨境地,而最后得到了不是世人的同情与怜悯,却是“红颜涡水”的千古骂名。
今读玉环,不禁生出“自古红颜多薄命”的感慨。历史上成为牺牲品的女人又何止玉环一人啊?陈圆圆,李师师不都是吗?在歌舞升*的年代,她们是君王的爱妃,一旦国家陷入危难,她们便成了战争的“祸端”,君王弃之如敝帚,百姓视之如灾星。天堂与地狱的巨大落差摧残不了她们美丽的容颜,却在她们的心灵留下一声深深的疤——难以翕合。
这对她们来说似乎太不公*,不是吗?她们只是一群柔弱的女人,没有武则天的野心,没有胡承华的恶毒,没有贾南风的霸道……她们是想有人宠,有人爱,因为她们是女人。也许一切都没有错,错只错在宠爱她们的人是君王而不是*民。但那能怪她们吗?她们原本只是花园中的玫瑰,春天的时候,自然地尽情开放,无比娇艳。如果此时一个贵人路过于此。惊艳于玫瑰的美丽,最终经不住诱惑伸手去摘。不小心被刺了一下,难道那是玫瑰的错吗?它就应该为此而受到践踏吗?不,不能!我们不能将贵人的受伤归罪于玫瑰,就像我们不能将一个朝代的衰亡归罪于一个女人一样。因为有缘花开而无缘花谢的玫瑰才是整场“邂逅”中最大的受害者。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美人虽逝,但我想马嵬坡的上空,定有一缕香魂萦绕,诉说着无尽哀伤。“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对玉环来说,无绝期的是一腔幽怨。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在下不才,读书十余年而后一朝成为工科男,整日忙于磁场电路云云。但是在读书上特别是读诗上我还是有一点自己的心得,即读诗便要读出自己的一番味道,否则便味同嚼蜡,与人交流拾人牙慧,终究无所助益。
《长恨歌》这部作品,不仅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射作用,在当时具有非一般的现实意义之外,也拥有极高的美学价值。此作叙事回环曲折,将叙事与抒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将精练优美的语言与生动传神的人物形象融入明快的叙事风格中,最终铸成这一脍炙人口顿号传颂千古的名篇。
一 大唐盛世政治的可爱
香山居士描写了杨贵妃入浴出浴的详细过程。“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大尺度描绘了皇帝的夜生活,“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几句更是着重描写了贵妃身体的丰腴与浴后杏眼迷蒙的媚态。即使这样描写帝和帝后的私生活,这位居士的前途却没有因此受到丝毫影响,由此可见大唐的开放、包容和可爱。
二 玉环的悲剧
杨玉环身为女子,身不由己,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与寿王的婚姻由不得他做主,出家而后为妃也由不得他乐不乐意,后世却往往以“红颜祸水”谓之,实在是有失公允。马嵬坡之变中,太子李亨阴谋以禁卫军相要挟,杀死杨国忠并且逼玄宗赐死杨玉环,之后太子李亨大权独揽,与唐玄宗分道扬镳。由此可见,杨玉环实是统治阶级权力角斗的牺牲品。
三 道教对大唐社会的影响
杨玉环先为寿王妻,后事唐玄宗,与封建统治者提倡的伦理道德大相径庭。玉环先出家而后“被”还俗,这一“潜规则”使得她帝妃的身份在许多人的心中成为既成事实,这足以说明道教在唐朝的巨大影响力。一朝入道,一切皆成往事,种种恩怨纠葛皆随一缕青烟飘至盛唐的某个角落;浮华隐退,尘埃落定,永远消弭了曾经的存在。
四 超凡的美学价值
唯美动人方称其为经典,缠绵悱恻是以称为永恒。叹:一件事,两个人;三点泪,四长叹;五而梦呓,六则神往;七聚首而评,八美其所美;九抚髀自叹,十终而潸然泪下。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志得意满,朗而读之,丰腴乎其美。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身处低迷,转而默诵,回环曲折乎其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生离死别,掩泪读之,睹物思人乎其美。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长恨歌》读书笔记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恨歌》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赌注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最*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 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
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
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派*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
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走进华清宫,走进《长恨歌》——这部古典与现代,艺术与自然绝美结合的历史情景剧。
夜幕降临,秋风瑟瑟,深秋的骊山华清宫寒气袭人,可是宫门外游人如潮,丝毫没有被这寒气吓退。他们穿着与时令极不相乘的.羽绒服,有的顶着宾馆的棉被御寒,就是为了感受唐王与杨贵妃那缠绵徘恻的爱情,一睹《长恨歌》的风采。听工作人员说:由于天气原因,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出。搭建在华清池前的观众*,人头攒动,黑压压座无虚*。夜色中的骊山更显得庄严神秘,忽然间,眼前万盏彩灯齐亮,多彩华丽的舞台背依骊山,面临碧水盈盈的华清池。舞台上,琼楼玉宇,金碧辉煌。华丽的宫殿倒映在碧绿的池水中,仿佛人间瑶池。音乐响起,那雄浑的乐声,在骊山上空回荡,把人带进六百多年前的盛唐。伴着音乐,一段爱情的悲欢离歌徐徐拉开。“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杨玉环,被重色的唐王选中。唐玄宗无限宠爱,与杨贵妃朝夕相伴,或乐舞于梨园教坊,或贪欢于芙蓉帐里,或醉饮于沉香亭下…… 过着“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的华贵生活。
那翩翩起舞的天仙,那缓歌的丝竹,那天籁般的霓裳羽衣曲,见证了他们的爱情。可是国难当头,六军不发,把祸国的根源归于美艳的女色。一条如雪的白练,带走了杨玉环的芳魂香魄,十二年的恩恩爱爱,就像凛凛寒风中的白绫,苍白无力, 一段惊艳的爱情故事随风而逝……
长安城中的太极宫。老态龙钟的唐玄宗孤独凄凉地饮酒,陷入对昔日往事的追忆。点点秋雨,撞击着唐玄宗一颗脆弱破碎的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鹊桥相会,圆了唐明皇的相思之苦。但梦境醒来,阴冷的现实又使他回到“长恨”之中……
走出华清宫,思绪还在故事情节中游荡。演绎了上千年的爱情故事,还在继续着它的华彩乐章。
天灰蒙蒙的,风很大,吹乱了头发,我们在华清宫门前排着队,队伍像一条长龙,大家都在静静地等着。
天空的墨云在飘荡,不远处的小鸟在闲适地蹦跳,不时好奇地歪着头看着我们,可能在猜想我们在做什么吧?它能猜得到我们在等着相会《长恨歌》的震撼吗?
队伍慢慢地向前移动,我慢慢地上了华清宫门前的台阶,过了安检,进了大门,走到座位上,三千人的座位,座无虚*,人之多,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突然,灯光全无,一片黑暗,伴着音乐,一位衣袂飘飞,妩媚妖娆的女子,坐着小船,飘荡在华清池。以骊山为背景出现三个大字“长恨歌”。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性格婉顺,精通音律,擅长歌舞,善弹琵琶,妖娆妩媚,倾城倾国的杨玉环,“一朝选在君王侧”。顿时华清池上灯光闪烁,歌舞升*,李杨琴瑟和鸣,缠绵缱绻,情意绵绵,相依相偎。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我想象不出贵妃在华清宫品尝荔枝时的动人情景,“露浓笑”的美酒应该醇香芬芳,清而不淡,浓而不艳吧!美酒对饮,贵妃微醺,“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华清笙歌霓裳醉,贵妃把酒露浓笑”,从此历史上便有了这著名的“回眸”一笑。
李杨曾相约百花亭,贵妃备齐御筵侯驾,玄宗却迟之久,迟之又久,本性善妒的贵妃一时竟难排遣,酒入愁肠,三杯亦醉,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倦极回宫,曾经“三千宠爱在一身”,却也因一时失宠而借酒浇愁。
突然杀声四起,战火连天,火光的热浪扑面而来,水花四溅,水雾随风飘洒在脸上,阵阵凉意,心也凉了起来。仿佛置身于战火之中,场面惨烈,慌乱中,李杨逃去,行至马嵬坡,将士饥疲,六军不发。为了自保,无奈之下,赐三尺白绫,掩面忍痛。
一场“安史之乱”,去了,曾经的大唐盛世,去了,曾经的歌舞升*,去了,曾经的缠绵缱绻。“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贵妃最终在马嵬驿死于乱军之中,香消玉殒。“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从此便只能在仙境相会。
比翼鸟的出场,也只能是人们美好的祝愿!
骑车在路上闲逛,远远地看见前方的路边,有几摊牛粪似的黄物,心中纳罕:这路面干净的,落个树叶,环卫工也会及时清了,竟然——看清了,是几堆酒糟。不知囤放了多久,翘起鼻子闻仔细了,才有丝缕的酸气钻进鼻孔。
原来,这里是一家酒厂,这腌臜物牡丹花似的在为酒厂代言——正宗的纯粮食酒,有一种系出名门的高贵。门口那对咧着嘴的石狮子往后出溜着,倒是这几摊糟糠来镇着酒厂的风水了。不言而喻,瞧瞧——这里不掺假,假酒还有酒糟可供吗?至于么?酒香不怕巷子深,越是挖空心思地广而告之,装蒜,工业酒精勾兑的酒里,绝然飘不出粮食酒的那个地道味。
看到酒糟,立马想起我家的猪,这可是它一辈子的主食。那个年代,我跟着大人用地排车到老酒厂拉稀糟,酒厂的酒在哪儿我不知道,反正光看见酒糟了。一个挨一个的大酒糟池里,全是挖酒糟的人,那熏人的酒气,觉得这稀糟尝上几口,也会醉人的。
稀糟掺上些煮熟的菜叶子,倒进石槽,我家的猪就吃的磕头晃脑的。看到猪吃的欢天喜地,喂猪的人也很欣慰,年尾那割回家的二斤肉全寄托在它身上了。我家喂了一年才长大的猪,每天做着相同的功课,晒晒太阳,打打腻,撒个欢什么的,酒糟里似乎也有酒的功用,那种味道让它糊涂的难得明白,整天无忧无虑地做着一个个春秋大梦。
刚来我家的猪秧子很是活泼,嗅嗅这,拱拱那,陌生的地方很新鲜,玩不够似的。后来,挂了鼻圈,那个叫二秃子的鰂了它就老实多了,而且变懒了,甚至失去了对许多事物的好奇。我的毽子飞到它身边,竟茫然无所动,来在它身边,我和它说着话靠*,它眼皮都不带翻的,仿佛除了吃,它对一切都感不出兴趣来。
一个低矮的圈,酒糟里的乾坤无限大,它活在当下的*静里,谁动了它的*静,顶多挪挪窝,换个法子*静下去就是了。
吃酒糟的日子是猪的一个美好时代,纯粮食的渣滓多养猪的性情和胃,使它得以在人类的酿酒文化里,分得一杯随遇而安的羹汤。现在的猪肯定从颗粒饲料里吃不出酒糟的味道,它*惯的是瘦肉精的味道。可惜,猪总是不长寿的,祖先留在槽子里的食物在老中青的历史断层里无法交流,所以它不会悲剧性地,来那么设身处地的一“觉”,所以在好“觉”的人世里,它活的永远合着时宜。但吃猪肉的嘴没有断层,我就总为咂摸不出过去的肉香味,时常恨得牙痒痒。
我怀念吃着酒糟长大的猪,那醉人的香。但我一直不喜欢那时的酒,尽管它是纯粮食酿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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