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他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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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子他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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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子他说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老子他说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道南怀瑾先生是从读者等杂志上经常看到南师的隽永文章,但对于南老先生了解甚少;知道《老子》也只知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么几个字,是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本想是通过这本《老子他说》,通过南怀瑾对《道德经》的解读给自己补补课,但一读才知,书选的高了,好比是小学生选了一本高数——对于自己这种文史知识欠缺的人来说,南老先生所列举的好多的历史典故和内容都不知道,不了解,导致看起来有些的吃力,甚至于有几次都不想继续看下去了。但是为了给孩子做个榜样,也对加入家长读书群有个负责任的交代,每天躺在床上,还是要读上几页的《老子他说》,就这样坚持着,把书看完了。就是读完了,也是浅尝辄止,仅仅看了点点的皮毛,其博大精深的内涵远没有参透。就连这本书的名字《老子他说》,我的理解是“老子——他——说”就是关于老子的其他的说法。但孩子一看到这本书名就脱口而出“老子他——说”,那就是老子说的了?到底该怎样断句和理解,自己也弄不明白。应该请教一下刘老师和群友了。

      《老子》或者说《道德经》只有五千多字,洋洋洒洒,信手拈来,道的真相自在其中,而其综罗百代,广博精微。南怀瑾先生通过细读*几千年的历史,发现并告诉了我们一个秘密:每一个朝代在鼎盛时期都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也就是对内的领导思想是黄帝、老子之学,就是道家思想,对外则标榜孔孟的思想、儒家的学说。而在*的历史上,有一个不变的法则,每当时代变乱到极点,出来“拨乱反正”的人物都是道家人物,而他们都有一贯的作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我的浅薄的历史知识中,姜子牙和范蠡就是这样完全做到了这个“天之道”,得以收获不错的下场和结局,而只是“功成、名遂”而没有及时“身退”者,多数没有美满的结局。

      南怀瑾先生说起这些帝王将相、朝代更替的历史真是旁征博引,如数家珍,引经据典,但是看的我眼花缭乱,如坠雾里,当真验证了一句话:没文化,真可怕!

      看不懂大是大非,就在小事情上有所得吧。其实南怀瑾先生也在书中告诉了我们一些老子关于做人处事的态度,相对来说较为通俗易懂,读后也对自己的一些经历有了些释然。

      老子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当初孩子练*乒乓球,教练一开始就说过孩子协调能力不是特别好,自己也就是本着让孩子强身健体的目的,所有根本没有对孩子的比赛成绩有什么指望。但是在一次队内比赛中,孩子竟然打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孩子非常高兴,我自己也高兴的跳起来!我想这就是“洼则盈”吧。不要有过高的要求和目标,人生或许会过得更加恬静舒适从容。而“曲则全”,南老先生给我们讲了一个小故事。说是汉武帝的奶妈犯了错误,汉武帝准备把他“法办”,奶妈求救于东方朔,谙熟黄老之道的东方朔告诉奶妈“而必望济者,将去时,但当屡顾帝,慎勿言此,或可万一冀耳”。等到皇帝真的要把奶妈治罪时,奶妈按照东方朔的吩咐,走一步回头看看皇帝,鼻涕眼泪直流,一句话也不说。东方朔在一旁推波助澜:这个老太婆还不快滚,皇帝已经长大了,还要靠你喂奶吃吗?汉武帝听了反倒觉得很难过,想起自己小时候和奶妈的感情,就把她放了。试想如果老太太哭天抹泪的叫喊:我是你的奶妈啊,你可是吃我的奶长大的啊,等等,反而会惹怒皇帝,招来更大的麻烦。这是“曲则全”的小故事,小应用,同样适用在我们的生活中。

      磕磕绊绊的把书读完,想想人家南怀瑾先生怎么就那么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啊,说起这些道、这些历史就和我们说起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信手拈来,跟老先生相比,真的是“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下月个选书,还是选一本入门级的啊。

      在老师的推荐下,这几天又拜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老子他说》,与前一段时间读的《论语别裁》的思想又有了很大的不同。如果说《论语别裁》教会了我怎样“入世”,怎样“做人”,那么《老子他说》就同时教会了我怎样在“入世”与“出世”之间*衡。

      我认为贯穿书中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顺其自然。其实在我们所有的做法中的两个极端是无为(就是什么都不做)和无所不为(做的太过火),而这两个极端都不会导致好的结果。老子的“无为”与“无所不为”令人惊叹。无为是一种禁欲,“无所不为”是一种纵欲,什么时候会禁欲,什么时候会纵欲,也算是人的本性与社会性的一种交替。所以最难拿捏得就是如何是自己处在中间的位臵,称之为顺其自然。让众生服从于自然造化,不要教化,不要规矩,不要戒条,任其自然发展。我们做一切事,都应如行云流水一般,治大国若烹小鲜,义所当为,理所当为,做应该做的事。

      那么怎样做才是做到了顺其自然呢?

      首先就是无所求。人的修养就应该无所求,无所得,越空越好。持而盈之,不如其已。人就应该无欲无求,清心寡欲,淡泊坦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安于现实就是最好的解脱自在。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太过贪图名和利只会招致灾祸。凡人活在世上,就会有欲望,欲望使他的本性堕落,也就使得思想越来越腐败,这就是为什么愈趋繁多的伪君子打着“口上仁义道德,心里男猖女盗”的幌子在乱世中求得生存。不过这种理念也很容易使人丧失进取心。毕竟老子身处的时代是乱世,所以他的很多理念都是在“避世”,

      理解不深就很容易让人产生消极的生活态度。

      其次是求静。能够静到极点,才能找到生命的本源,回归生命的根本。我们现在的生活庸庸碌碌,总是太过浮躁,太过匆忙。有太多外界的干扰影响我们的心绪,人很难沉下心来思考真正的问题,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曲则全”,只有心*气和,才能相安无事。雁过长空,影沉寒水。雁无遗踪之意,水无沉影之心。不要去抱怨生活的不公,打扰心的宁静。我们的心就应如“长空”、“寒水”一般,不让外界留下一丝痕迹,守住心这一片净土。

      再次是要有天地一样无所不包的胸襟。上善若水,为什么水能给人静谧的感觉呢?是因为万物都受益于它,但水从不不与万物争,自处而甘居下地,善于容纳百川。水本晶莹剔透,虽能藏污纳垢,却从不为外界污染。(不过老子要是看到今日我们水污染之严重,不知是否还能讲出这番言论)要拥有像水一样至柔而又无所不包能容能大的胸襟和气度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最后是要确立一个目标。要树立一个人生观总是要先有一个确定的目标才对。人生于世,做人做事,要有一个准则。这个准则就是一杆标杆,它决定了我们做事的态度和方法。

      读完此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如何保持一种*和的心态。感触最深的其实是书本快结束时给当代年轻人提出四个“不”: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不自见故明”就是要随时自省。人一旦不懂得自省,就容易看不到自己的错误和弱点,也就进一步地不愿意接受他人的观点,从而固步自封,当然也就不会使自己得到提高。“不自是故彰”就是凡事不能自以为是,不能过分地高估自己的能力,成功毕竟不易,总有一些事我们是办不到的。但这又不等同于自卑,

      只有正确的估量出自己的能力,给自己定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自伐故有功”就是即使自己对某件事的贡献极大,也不居功,好处都是别人的,以*稳的心绪,谦虚地看待自己的功劳,这样,才能以*静的心态去干好下一件事,完成下一个功劳。“不自矜故长”就是不傲慢,就是不要装清高。有时候能做到卑微也不是一件易事。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羡慕起老子。他就如一个世外仙人,飘飘然在世间独立。但他其实并不是寂寞的,他的思想流传后世,已不知影响了多少代人,让我们这些子孙后人学会处变不惊,以淡然的心态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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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7:36:16
  • 《杀破狼》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即使抛开耽美的外壳,这也是一本令人心血澎湃,酣畅淋漓的具有深厚家国情怀的小说。作者把*上至西汉下至民国*代史历史事实以架空的形式进行描述,一边读的时候一边有种熟悉感,几大事件都能找到历史的影子。比如大梁与西域的连年战争,对应的是汉朝与匈奴的征战与博弈;比如西洋水军攻占大梁大沽港事件,对应的是黄海海战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比如贯穿全篇的蒸汽鹰甲,长庚力推建立起来的蒸汽火车等,对应的是第一次工业革命。

      作者聪明地将历史纵横捭阖地串联起来,以保家卫国,破旧立新,推行改革,*定山河为行文主题,关于战争场景描述令人心惊动魄,朝堂权术明争暗斗也跌宕起伏。而两位主角顾昀和长庚,虽行有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有着骨子里的最高道义和理想,即定国安邦,河清海晏。顾昀不愧为“安定侯”,杀伐果断,热血衷肠,不论遭遇怎样的九死一生和戕害,依然没有浇灭他那颗守护四方、安定天下的炽热之心;长庚身负“乌尔骨”之毒,**待被遗弃,依然靠着顽强的心志硬抗过来,洞察权术,大刀阔斧破除旧体制,成长为心中有沟壑的一代帝王。

      一个“文能提笔安天下”,一个“武能上马定乾坤”,顾昀与长庚的结合是注定的,两人的感情在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的重重考验中,更显坚定可贵。虽然我总觉得,“一言九鼎,战无不胜”的大将军顾昀,是因为对长庚的无限宠溺和心疼,才最终突破心理防线被“掰弯”的,还栽倒在了撒娇好手长庚“小甜心”的一声“义父”之下,哈哈。

      总之,整本读下来,故事格局宏大,情节一波三折,感情线泪中带笑,苦中带甜,是不错的一部小说。

      二刷杀破狼,略有所感,拙笔浅言一二。

      初读杀破狼,看得潦草,未能解其深意,只惊叹于长庚顾昀的情深,惊叹于皮皮行文流畅和剧情的酣畅淋漓。再读杀破狼,忽有些理解皮皮的深意了,对长庚,对顾昀,对长顾深情肃然起敬。

      初识顾昀,他一生征战沙场,威震四方。十五成名,十七挂帅,还偏生了一副美人皮囊。如何让人不爱。再读顾昀,读他的一身顽疾,读他地痞流氓的皮肉下那把潇潇君子骨,无不惊叹。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一声安定侯,封住了他顾昀多少的爱恨。他想要的不过是百姓安康,他就可以在北疆吃一辈子的沙子,最终一抔黄土埋忠骨。多年沉疾真相被解开,想要害死他的竟是最疼他的先帝。在他重伤无法动弹之时,多少人权益熏心,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可他想的却是还要和西洋人来一仗。他面对这些,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无芥蒂,只是家国二字沉甸甸的,在他心里的重量终是比那私情要重的多。

      他顾昀一生的情义,一半给了长庚和兄弟,另一半就都混着血水流进了大梁土地。而他面对长庚,在我看来,他最深情的情话莫不过他回答沈易的那句“想过,不知道。”正是因为顾昀心里那姓李的大梁江山的分量才让这句话如有千钧,若是雁王造反,他该如何呢?竟让安定侯无所适从。顾昀给自己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也不算辱没了顾家,谁知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长庚。“为你,一念百转。”他想留一些无病无灾的岁月给长庚,留下一些*静岁月,好让能他月下花前,能和心上人耳鬓厮磨。他说:“给你。一生到老。”我不敢想这是一份怎么样的深情。

      再说长庚。长庚身中剧毒乌尔骨,如此狠毒的巫术竟然他保持了清醒,未能变成嗜血的魔头,只因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因为上一辈的恩怨,让顾昀落得了一身苦痛,那初识人心的小少年咬牙切齿的立誓要杀尽李姓狗贼。因为顾昀一句的何时才能收复江南,他不顾惜自己深入贼窝。因为一个顾昀,他竟挺过了那些让人想想就觉得痛苦万分的经历。顾昀是他的痴心妄想,是他的走火入魔,是他挣扎在这冰凉人间的唯一牵挂。“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这么一想,多年芥蒂,竟然奇迹般的放开了。”

      长庚的爱是浓烈的,是带着乌尔骨意味的疯狂的,皮皮借乌尔骨一毒放大化了一个人性子里的猜忌,贪婪,多疑,却给长庚这个角色更多的魅力。他同样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心上人看出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又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全部,就像是在说我就是这样一个很坏的人,那你还会爱我吗。“大约世上最难测的并非敌人的险恶,而是心上人那再真挚也时时让觉得人飘忽不定的用心吧。”

      顾昀答应长庚,起初是为了那乌尔骨,是心疼长庚,是为了在少年在困顿中能拉他一把,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大梁家国安康。而他顾昀的情愫此时排在了后位。可谁想到情难自禁。

      此后四海升*,将军卸甲归田,百炼钢成绕指柔。

      我是这样跟我同学介绍这本书的,这世上所有的书我都可以没有,但是priest的《杀破狼》我必须要用,于是它刚开始预售那一天我就很激动,不急带的买回来这本书,而当我收到之后发现可能书封上那么一些不太合适,但是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

      读过这样一条评论,为什么同样是优秀的耽美作者,读priest和巫哲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我在底下是这样回答他的,因为在priest的笔下你读到的是家 国 天下,你读到的是大爱与大义,而在巫哲的笔下就会发现,原来这世界所有的爱情归根到底不过就是两个人,携手一生。

      两个人都是不同的特色,所以说没有什么好坏之分,但是我之所以说所有的'书里面最喜欢《杀破狼》,也是因为一种缘分吧,我觉得这个书它里面的一笔一字,一个人物,一花一草,都是我理想中的样子。

      作为一个古代权谋小说,金融出身的priest能够将这个题材驾驭的如此完美,实属不易,而p大在书中体现的价值观,正是如此让人佩服,正所谓你读一本书,书中的内容给人的感觉也就是这个作者的,然后你觉得作者是什么样。 而另一个原因还是要归功于作者priest本身,在这样一个耽美书籍越来越多的时代,每一次出版一本很火的书,都会引发引起大批的销量,因为抢签名抢周边,但是breast他亲口对benzene说,为了防止大家因为抢周边儿买了两三本,花费大价钱,所以她决定任何一个书店都不带周边,全网没有亲签,在听说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真的想说一句,priest万岁。 何人知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

      其实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如果说一开始顾昀对长庚的感情还是因为伦理世俗的现实,他不敢去言说,那会他知道长庚深受乌尔骨折磨多年之后突然转变的态度,实属让人觉得很奇怪。 倘若天下安乐,我等愿渔樵耕读,江湖浪迹。 倘若盛世将倾,深渊在侧,我辈当万死以赴。 还是要吹爆priest的文笔,这样优秀的一个作者,这样体贴的一个作者,让人好看的一个小说,我觉得它可以推广到全世界,让更多的人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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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他》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作《他》,正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字,却引发了我无限的思索……

      谁也无法描绘出他的面目,但世界上处处能听到他的脚步。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更没有人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他就是这么无声无息,但是你却能感受到他创造的种种变化:他能把巨石分裂成尘土,把幼苗雕成大树,把荒漠变成城市和园林。从远古时期的恐龙时代到现在的人类文明,从唐宋王朝到我们所展望、期待的未来,生命的繁衍和世界的运动正式由他精心指挥着。他,便是时间了。

      他缄默,无论是生命垂危的老人,还是报到人世的婴儿,他都不会停步;他善良,无论是发奋苦读的学子,还是只会享乐的富翁,他的给予永远相同;他慷慨,你不必乞求,属于你的,他总会如数奉献;他公正,不管你权重如山、腰缠万贯,还是一介布衣、两袖清风,他都一视同仁;他淡泊名利,没有人能把他占为己有,哪怕你一掷千金,他也绝不会因此而施舍一分一秒。

      读到了这里,我不由想起了自己。

      记得那年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很不理想,我便开始抱怨,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有让我努力学*,抱怨老师为什么判卷要这么严格,甚至抱怨上天,问他为什么给予我的东西那么少?其实,一直以来我都错了,每当我抱怨的时候,他总是笑着对我说:

      “——你珍重我,我便在你的身后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

      “——你漠视我,我便会化作一缕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那笑容愈发刺眼。

      我现在明白了,我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一度地抱怨。终于,在我自己的努力和老师的帮助下,我以优异的成绩成为了本学期的优秀学生。

      ——你珍重他,他便在你身后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

      ——你漠视他,他便化作一缕轻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便是“他”给我的启示。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爱,()虽然我们身边有许多的爱,可爱又有几个孩子真正理解爱的真谛,《天使知道我爱他》让我对爱有了新的理解,也让我更加了解妈妈对我的爱。

      这篇小说主要讲一个福利院的小女孩点点,被一个家庭收养后的故事,小女孩被收养后不久,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叫王保保,王点点一直以为她这个弟弟很酷,不会笑,也不会哭,就算摔倒也不会掉一滴泪,后来细心的妈妈发现王保保不太对劲,就带他去医院检查,竟发现王保保患有自闭症,但是妈妈一直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和爸爸做着各种努力,终于爸爸受不了煎熬,向妈妈提出离婚,妈妈也只好默默接受,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保保叫出妈妈两个字。

      这篇文章令我感动的是保保的病是不可能治愈的,可是他的妈妈并没有放弃,还有就是爸爸虽然向妈妈提出离婚,但是她也没有放弃只是默默的努力着,那是因为在她心里有个坚定的,这个故事是一道美味的“心灵鸡汤”读着这个故事,让人感到温暖,感动。

      这本书让我想到一部电影,电影名字叫《海洋天堂》是李连杰主演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单亲父亲带着一个自闭症儿子艰难生活的故事。这部电影和这本书讲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不过将的一个是母亲一个是父亲,不过告诉我们同样的道理,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得到回报,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千万别放弃。 我想这些故事,影片不光是让我们看的而是给我们心灵的感悟,也让我们明白,父母的不易辛苦,有句话说得好,养育之恩大于天,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时多体谅父母,少些抱怨,这样就能跟父母相处得很好,*时还要跟父母多交流,让父母也对你有进一步的了解。

      还有就是要孝敬父母,百事孝为先,别的我就不多说了,愿天下的父母身体健康笑口常开。

      当我的目光刚刚划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时,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被女主人的所作所为震惊了。

      我对这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主要写了一个乞丐去了一座庭院里去讨钱,而女主人并没有直接给这个乞丐钱,而是让这个只有一只手的人将一些砖从屋前搬到了屋后才给了他钱。最后,这个乞丐变成了一个气度不凡的成功人士。

      我欣赏的'这篇文章就是《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告诉了每一个乞丐三点:1、要自食其力。2、要有尊严的活着。3、要觉得自己有用。我觉得第一个乞丐能成为成功人士是因为他知道了并不是只有两只手才能劳动。而第二个乞丐则有两只手,他却不屑那二十元钱,他鄙夷劳动。所以到后来,他要么还在乞讨,要么就已经饿死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乞丐,但我对待他们的态度却跟文章里的女主人稍有差异。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四肢都健全的乞丐,我不会可怜他们,谁让他们有能力却不去劳动呢?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出门旅游没带够钱,在路边要钱的那些人,我只会鄙视他们,难道只有乞讨才能让他们得到路费?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年轻人在路边乞讨,我也只能可怜他们。难道他们就不能像第一个乞丐那样用自己的努力去挣钱?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老年人在路边乞讨,我会弯下腰来给他们施舍一点钱,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去挣钱了。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我喜欢女主人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也很喜欢那些用自己劳动来得到收获的人。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热爱劳动。因为孙老师还说过:“劳动能使人变得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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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3 13:23:03
  • 最新《杀破狼》读后感 (菁选2篇)

  • 读后感
  •   即使抛开耽美的外壳,这也是一本令人心血澎湃,酣畅淋漓的具有深厚家国情怀的小说。作者把*上至西汉下至民国*代史历史事实以架空的形式进行描述,一边读的时候一边有种熟悉感,几大事件都能找到历史的影子。比如大梁与西域的连年战争,对应的是汉朝与匈奴的征战与博弈;比如西洋水军攻占大梁大沽港事件,对应的是黄海海战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比如贯穿全篇的蒸汽鹰甲,长庚力推建立起来的蒸汽火车等,对应的是第一次工业革命。

      作者聪明地将历史纵横捭阖地串联起来,以保家卫国,破旧立新,推行改革,*定山河为行文主题,关于战争场景描述令人心惊动魄,朝堂权术明争暗斗也跌宕起伏。而两位主角顾昀和长庚,虽行有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有着骨子里的最高道义和理想,即定国安邦,河清海晏。顾昀不愧为“安定侯”,杀伐果断,热血衷肠,不论遭遇怎样的九死一生和戕害,依然没有浇灭他那颗守护四方、安定天下的炽热之心;长庚身负“乌尔骨”之毒,**待被遗弃,依然靠着顽强的心志硬抗过来,洞察权术,大刀阔斧破除旧体制,成长为心中有沟壑的一代帝王。

      一个“文能提笔安天下”,一个“武能上马定乾坤”,顾昀与长庚的结合是注定的,两人的感情在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的重重考验中,更显坚定可贵。虽然我总觉得,“一言九鼎,战无不胜”的大将军顾昀,是因为对长庚的无限宠溺和心疼,才最终突破心理防线被“掰弯”的,还栽倒在了撒娇好手长庚“小甜心”的一声“义父”之下,哈哈。总之,整本读下来,故事格局宏大,情节一波三折,感情线泪中带笑,苦中带甜,是不错的一部小说。

      二刷杀破狼,略有所感,拙笔浅言一二。

      初读杀破狼,看得潦草,未能解其深意,只惊叹于长庚顾昀的情深,惊叹于皮皮行文流畅和剧情的'酣畅淋漓。再读杀破狼,忽有些理解皮皮的深意了,对长庚,对顾昀,对长顾深情肃然起敬。

      初识顾昀,他一生征战沙场,威震四方。十五成名,十七挂帅,还偏生了一副美人皮囊。如何让人不爱。再读顾昀,读他的一身顽疾,读他地痞流氓的皮肉下那把潇潇君子骨,无不惊叹。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一声安定侯,封住了他顾昀多少的爱恨。他想要的不过是百姓安康,他就可以在北疆吃一辈子的沙子,最终一抔黄土埋忠骨。多年沉疾真相被解开,想要害死他的竟是最疼他的先帝。在他重伤无法动弹之时,多少人权益熏心,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可他想的却是还要和西洋人来一仗。他面对这些,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无芥蒂,只是家国二字沉甸甸的,在他心里的重量终是比那私情要重的多。

      他顾昀一生的情义,一半给了长庚和兄弟,另一半就都混着血水流进了大梁土地。

      而他面对长庚,在我看来,他最深情的情话莫不过他回答沈易的那句“想过,不知道。”正是因为顾昀心里那姓李的大梁江山的分量才让这句话如有千钧,若是雁王造反,他该如何呢?竟让安定侯无所适从。顾昀给自己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也不算辱没了顾家,谁知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长庚。“为你,一念百转。”他想留一些无病无灾的岁月给长庚,留下一些*静岁月,好让能他月下花前,能和心上人耳鬓厮磨。他说:“给你...一生到老。”我不敢想这是一份怎么样的深情。

      再说长庚。长庚身中剧毒乌尔骨,如此狠毒的巫术竟然他保持了清醒,未能变成嗜血的魔头,只因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因为上一辈的恩怨,让顾昀落得了一身苦痛,那初识人心的小少年咬牙切齿的立誓要杀尽李姓狗贼。因为顾昀一句的何时才能收复江南,他不顾惜自己深入贼窝。因为一个顾昀,他竟挺过了那些让人想想就觉得痛苦万分的经历。顾昀是他的痴心妄想,是他的走火入魔,是他挣扎在这冰凉人间的唯一牵挂。“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这么一想,多年芥蒂,竟然奇迹般的放开了。”

      长庚的爱是浓烈的,是带着乌尔骨意味的疯狂的,皮皮借乌尔骨一毒放大化了一个人性子里的猜忌,贪婪,多疑,却给长庚这个角色更多的魅力。他同样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心上人看出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又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全部,就像是在说我就是这样一个很坏的人,那你还会爱我吗。“大约世上最难测的并非敌人的险恶,而是心上人那再真挚也时时让觉得人飘忽不定的用心吧。”

      顾昀答应长庚,起初是为了那乌尔骨,是心疼长庚,是为了在少年在困顿中能拉他一把,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大梁家国安康。而他顾昀的情愫此时排在了后位。

      可谁想到情难自禁。

      此后四海升*,将军卸甲归田,百炼钢成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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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李逵沂岭杀四虎读后感 (菁选3篇)

  • 读后感
  •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梁山好汉们救了宋江等人,一同去了梁山。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第三,公孙胜第四其他人论-功劳大小,旧头领坐在左边,新头领坐在右边。

      几天后,李逵过上了好日子,想起了自己的老母亲,就请松江让他把老母亲接来。宋江还是有些不放心,就请朱贵跟着李逵。李逵一路上直奔沂水县界,把他的老母亲背走了,李逵背着老母亲到了一座山上,李逵的母亲因为口渴,让李逵停下去接水,李逵接完水回来一看,老母亲竟然不在,就四处寻找母亲,到了一个洞口,看见了一只母老虎正在啃咬老母亲的腿。李逵大怒上去把母老虎给杀了,这回李逵一连杀了四只老虎。

      我觉得李逵是一个既孝顺又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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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他还没有医好我的眼睛》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今天看了一本书《他还没有医好我的眼睛》,他的大意是:一位有钱的老婆婆,因为儿子的死亡,终日以泪洗脸,后来眼睛看不见了,所以请医生到家中治好她的眼睛,但贪心的医生却趁机搬走值钱的东西,他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把事情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最后还是自食恶果、受到报应。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往往我们觉得可以满天过海的事,可能一时敷衍得过去,但是到最后都会自作自受。所以,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可以投机取巧,才不会引来无妄之灾。更倒楣的,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呢!

      人生最珍贵的是宽恕,如果我是那个老婆婆,我会大发慈悲原谅医生,希望他脱胎换骨、洗心革面,能和之前判若两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我是那个医生,我做任何事都会光明正大,而且认真负责,绝对不会趁人之危。人格是无价的,是金钱无法衡量的;若是为金钱失去人格,在我的眼里是很可耻的,同时也谓了这种人感到无限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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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我执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梁文道的《我执》,说实话让我很受刺激。

      这是一本私密日记,梁文道主要描述和伴侣分开痛不欲生的感受,于我们而言,一般都会直白的说,我很痛苦,我不能没有你之类的话。但在梁文道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据他的粉丝统计,梁文道大概读过一万二千多本书,《我执》里引用了大量的典籍,这些却是他信手拈来恰到好处的。书中《拯救自己》写分手都是那么艺术,“他轻轻说出他的理由,因为我怕会爱上你。我一听就明白了,他怕因为他知道亡灵之地的危险,而他这么说就表示他已经走到炼狱甬道的入口了。此刻若不回头,尚待何时?”幸好梁文道先讲述了《奥菲尔》这个故事,否则我根本看不懂他的文字,他借用《奥菲尔》精准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同时又把自己私密的事情包裹的很好。

      邓小桦在序二《星辰也有忧郁的影子》中所说:有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着和你一样的软弱关节,而又以你所不能及的难度处理深渊并完成超越的动作,于是窥私的快感在这里会被彻底转换成压倒性的崇高感。这段话用来表达我读《我执》的感受再合适不过了。

      此处忽然想起一位朋友说的话,他说读书就是为了吵架时能赢过别人。当时我只以为是玩笑,现在深以为然。想来这是多么通透的一句话,何止是吵架时能引经据典,辩论得有水*,还能用在生活和工作的`每个角落,好处实在太多了。古人写文章,常引经据典,宋词中特别多,王安石的《南乡子》就是登金陵怀古作的一首集句词,引用了谢眺《入朝曲》,李白《登金陵凤凰台》和王勃《滕王阁》的*三个原句,借此准确表达出他郁结难排之情。

      这些年算来我读过的工具书太多,闲书太少,整理书架竟有些心虚,总是想着做好某件事情能有些捷径,实用性太强,也是为生活所迫。有些事情看上去形似了,在神上却差的远着呢。有个朋友和我说过一个吃饼的理论,假如你吃到第十个饼饱了,为了节省钱物,是否可以直接吃第十个饼呢?当然不可以,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其实读书和吃饼是一样的。

      做好某件事情,光学*技巧是不够的,必须踏踏实实的来,当时可能应急还行,可是经不起考验,我还是踏踏实实一张饼一张饼的吃吧。自然吵架时赢了也是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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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课文他发明了什么优秀读后感心得 (菁选2篇)

  • 心得,读后感
  •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新课文《他发明了什么》,这篇课文主要讲了:1797年时,美国要与外国作战需定制4万支枪,这让许多人都无从下手。可是,这时有一个叫惠特尼的青年挺身而出,他让大家每人都组装一支枪,不一会儿大家都组装了一支枪,这个办法就是惠特尼发明的——“标准化”。

      通过这篇课文我有两点收获:

      1.我们遇到解决起来很麻烦的事,一定要想好办法来解决它,不要以为只能用老办法来做,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就一定能想出好办法。

      2.不只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才算是发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是发明。

      十八世纪以前,步-枪的装置十分复杂,在1797年美国独立不久后,为了捍卫**,与外国作战,**要定做4万支步-枪,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这时,一位叫惠特尼的青年要主动承担这项任务,并承诺在短时间内完成,大家都说他骗人,最后,大家通过他的介绍都相信了他,而且总统杰克逊与它签了合同。

      其实,惠特尼只不过在原本的步-枪装置上做了一些略微的改造-----他把原本大小不一的零件变成了大小一致的.,他不再是一个一个的打磨零件,而是成批生产统一标准的零件,制造出的枪也不是单个单个的,而是成批成批的。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零件制造起来简单,可以批量生产;二,组装简便,可以从各种零件中随便抽取,不存在另种零件不能配合的情况;三,修理简便,某个零件损坏了,从那推零件中随便拿一个换上就行了,不用另外打制。这不是又省事,又省力吗?

      惠特尼的发明就是使生活中麻烦的事变简便,一些发明,往往是不满足,但不要只停留在不满足,要用脑子去改变,比如,人们从用手洗衣----冷、累,到普通洗衣机洗衣----费水,再到现在发明出的节水洗衣机,都是一路从“不满足”走来的,我想,生活中,学*上,遇到“不满足”时,为何不尝试着去更新、改变呢?

      其实,发明创造不只表现在有形的物品上,还表现在科学的“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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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为了他的尊严》读后感 (菁选3篇)

  • 读后感
  •   星期五,我读了一篇名叫《为了他的尊严》的文章。其中,那位妇人和气概的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从中懂得了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格。

      这篇课文主要讲:一次,一个独臂乞丐向女主人乞讨,妇人却让乞丐搬砖,帮他找回了自己的尊严,最后,那人便成了成功人士的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到了妇人说得那句话:“砖放在屋前和放在屋后都一样,可搬不搬对乞丐来说就不一样了。”是啊!独臂的乞丐听了妇人的话,搬了砖。而双手健全的乞丐却鄙夷地走开了。所以,独臂乞丐是靠劳动所挣来的,而双手健全的乞丐却靠别人施舍,不劳而获,反成了一事无成。

      读了这篇课文,还让我知道了尊严,是一个不可代替的东西,缺少尊严的人还让人永永远远瞧不起。我们的学*也是一样的,如果你学*不努力,成绩就会很差,大家就会瞧不起你;如果你学*刻苦勤奋,成绩就会名列前茅,这样,大家就会尊重你,

      总之,读了这篇课文,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当我的目光刚刚划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时,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被女主人的所作所为震惊了。

      我对这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主要写了一个乞丐去了一座庭院里去讨钱,而女主人并没有直接给这个乞丐钱,而是让这个只有一只手的人将一些砖从屋前搬到了屋后才给了他钱。最后,这个乞丐变成了一个气度不凡的成功人士。

      我欣赏的这篇文章就是《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告诉了每一个乞丐三点:1、要自食其力。2、要有尊严的活着。3、要觉得自己有用。我觉得第一个乞丐能成为成功人士是因为他知道了并不是只有两只手才能劳动。而第二个乞丐则有两只手,他却不屑那二十元钱,他鄙夷劳动。所以到后来,他要么还在乞讨,要么就已经饿死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乞丐,但我对待他们的态度却跟文章里的女主人稍有差异。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四肢都健全的乞丐,我不会可怜他们,谁让他们有能力却不去劳动呢?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出门旅游没带够钱,在路边要钱的那些人,我只会鄙视他们,难道只有乞讨才能让他们得到路费?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年轻人在路边乞讨,我也只能可怜他们。难道他们就不能像第一个乞丐那样用自己的努力去挣钱?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老年人在路边乞讨,我会弯下腰来给他们施舍一点钱,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去挣钱了。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我喜欢女主人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也很喜欢那些用自己劳动来得到收获的人。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热爱劳动。因为孙老师还说过:“劳动能使人变得更智慧。”

      “人一旦有了尊严,就会有勇气去克服困难,甚至创造奇迹。”这是我读了《为了他的尊严》后最深的感触,文中的乞丐在女主人的教育下找回了尊严,最后成为了一位董事长。尊严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尊严是多么重要啊!

      当我读到“可是女主人并不生气,俯身搬起砖来”这句话时,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女主人为了唤醒乞丐的尊严,竟自已搬起砖来,让乞丐明白可以自食其力,这一切也许会让乞丐终生受用不尽。这位女主人的品格真高尚呀!

      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使美丽成为永恒,但生活中仍常常出现没有尊严的人。

      我和哥哥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乞丐,双手健全,却到处向别人乞讨,看见就叫人心里很不爽。这个乞丐走到了我们面前,向我们乞讨。哥哥指着一堆垃圾说:“你把那堆垃圾扔进垃圾桶就给你三元。”他不屑地说:“去,才三元钱,我才懒得给你干活!”说完,他鄙夷地走开,又去向别人乞讨了……

      想着,想着,我又回忆起了着名石油大王——哈默的故事:在一个风雪交加傍晚,一群难民来到一座小镇。善良的小镇居民做了可口的饭菜贡献给灾民,许多灾民都狼吞虎咽地吃着。但一个瘦骨嶙峋的年青人却与众不同,他走到镇长面前。镇长立即将食物呈上去,可被年青人“要用劳动换来食物”的话拒绝了。无奈之下,镇长请他帮自已捶背。年青人捶了一阵后,镇长将饭菜端给他,他快乐地吃了起来。

      “丧失了自尊心的人,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丧失了自尊心的民族,是一个无望的民族”。尊严是多么重要呀!只要我们有了尊严,也许就会像那位董事长一样拥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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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00:00:00
  • 我很重要读后感

  • 读后感,报告范文
  • 我很重要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很重要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命,真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机遇。

      我的出现如此特殊,又如此*凡。大千世界中,有无数这样的个体,它们的出现是难得的巧合,它们的消逝却又是无声的*淡。

      回味上下五千年,我真的会被自己震撼。

      人在时间面前都会肃然起敬,就像我现在清晰地感到自己踏在历经千万年转变的土地上的那种发自内心的颤动。

      曾经以为世界小得只是我生活的一圈。人长大了,世界也跟着大了。现在的我常会在思索未来时迷茫,日后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我希望世上真有所谓的灵魂,让它载着我的意念,经历漫长的岁月,渐渐摆脱对未知的茫然。

      没有人会渴望永生,因为人的精神无法永生,精神衰老时,生命也就失去了含金量,与死没有区别了。天国,那是供人安慰的遐想,空洞又无聊,只能满足更空洞的心灵更无聊的要求,最终它只是给死亡的华丽外套,就像永生是给生命的美丽伪装一样。

      不过,死确实是很让人心痛的事啊。站在亲人的照片前,我无法抑制眼泪的滑落。那种清晰的充满酸楚的不舍,彻底击垮了我对死亡的认知。我想在人间的牵绊,才会让死亡显得那么凄凉吧。

      对很多人来说,死亡的可怕源于它无法改变的威严,生命的短暂源于它不堪一击的脆弱。然而,凄凉并不是死亡唯一的注释,更多不*凡的人,他们的生与死都带给我们极大的震撼。

      那些高贵的灵魂似乎有与身俱来的灵气。他们虽不完美,却把生命里最精华的部分挖掘了出来,成为人类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基石。那便是生的壮丽。

      有时,死亡甚至比一个人整个生命更壮丽。当垂危的病人坦率地说:“此生无悔”时,无论它的一生中是否有壮举,我都会承认他的人生有不斐的价值。当看到无数英雄义无反顾地在生死关头选择牺牲自己时,无论我是否知道他的姓名,都会从心底给予他崇高的敬意。那便是死的庄严。

      我们都是非凡的个体,生与死都有如此神圣的定义。我们没有理由荒废人生,更没有理由亵渎生死。承认自己,锻炼自己,不断努力超越自己,这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很多人都不敢再别人面前直接表示自己很重要。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我不重要。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现象,关系到我们青少年的发展以及祖国的未来。我国著名作家毕淑敏就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鼓励我们勇敢地说出“我很重要”!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很重要。

      在《我很重要》这本书中,容纳了毕老师将*70篇经典的心理励志散文,以心理医生的洞察力和作家的睿智,理解并关照年轻的心灵,也表达了她对人生、理想、友谊等的深刻理解。

      本书主要由《我很重要》、《你站在金字塔的第几层》、《握紧你的右手》、《九芒星的钥匙》四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约有十八九篇散文。每一篇散文都表达某种精神与思考,譬如:《优点零》当中说每个人都有很多优点,一个人不能只看到自己的缺点而看不到自己的优点;《我爱我的性别》则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热爱自己的性别,千万莫因此而心生烦恼;《淑女书女》中讲只有一个饱读诗书、知识渊博的女人才算得上一个淑女。除此之外,毕老师还教会读者如何珍爱生命、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等等。这些散文写到她的种种人生体验,有写她当兵经历的,有写她接受心理咨询的,也有写她出国旅行的,还有的是写她作为一名作者的感受的,人生的感悟颇多。总之,她是在用一种轻松随和的笔调向读者诉说生活的真谛,诉说生命的可贵。

      《我很重要》这本书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从中我新学到了不少的俗语和成语。例如:门可罗雀、水涨船高、步步为营、凤毛麟角、十鸟在林不如一石在手、矢志不渝、包子有肉不在褶上等等。我还记住了毕老师的经典话语,就像“日子是一天天地走,书要一页页地读。清风朗月,水滴石穿,一年几年一辈子地读下去”。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无法复制的,每个生命都是珍贵无比的。所以,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珍爱生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演绎生命、享受生活。最后,还是引用毕老师的一句话结束:“让我们昂起头,对着我们这颗美丽的星球上无数的生灵,响亮地宣布——我很重要。”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毕淑敏这个人,第一次读她的作品。

      我把这篇文章很认真的读了三遍,因为老师说过没读三遍就没资格发言,而且关于我重不重要这个问题我似乎也曾经在心底里问过自己,所以特别想知道自己到底重不重要。

      那些文字很简单却不失磅礴气势,很通俗的从生活中告诉我们“我”很重要。

      我们都是这个大地上唯一的艺术品。我想起军训我们拉歌的时候(和某个班比谁唱歌大声),第一次我在队伍中偷懒,我想着多我一个人的声音也大不到哪去,结果是我们班输了,第二次我有了精神扯着大嗓门吼着,结果是赢了。

      读过这文章后回想起来在集体中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集体中重要的组成个体,力量是汇聚成的,如果说每个人都觉得少了自己没什么,那么就不可能组成一个有力量的集体。我曾经还有一个可笑又幼稚至极的想法,那是一次和妈妈闹矛盾的时候。那时候我想只可惜我不是独生,如果我是独生的也许妈就会重视我不敢骂我了吧。当我气急败坏的时候,我还想过我死了她还有哥哥、妹妹、弟弟,所以她不会难过,我这样想母亲并不知道,母亲依旧这么唠叨。是因为我在她心中很重要吧,所以她想要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如今渐渐长大的我面对父母家人的那种牵挂我不敢轻易说死,因为我明白我的生命不止是我自己的。在家里四个孩子中如果没了我即使父母再生也永远不会是排在第二的我,在她们心中就会永远有一份痛,因为那份爱无法转移。

      《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哲理睿智流露生活中的真情,有很多地方都使我有了共鸣和感悟。那个潜意识里微小自卑的我开始强大了。我们很重要!那是生命对灵魂的许诺。

      泰戈尔写小小流萤时说过,“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无论我们是谁从事着怎样的职业只要我们付出着,那么我想我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重要的。

      来,我们要像作者一样肯定的说:我很重要!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要多表现,更不要自暴自弃,总而言之,就是"我很重要"。我也接受了这种教育。

      语文老师让我们在寒假期间阅读《毕淑敏散文集》,我和妈妈立马跑到图书馆里买回了《毕淑敏散文集》,一回到家,我迫不及待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当我看到《我很重要》这篇文章时,它深深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就一口气看完了这篇文章,我看后非常震惊,因为这篇文章竟与我父母的观点一模一样!经典之处:

      "当我说出“我很重要”这句话的时候,颈项后面掠过一阵战栗。我知道这是把自己的额头裸露在弓箭之下了,心灵极容易被别人的批判洞伤。"是的,从古至今,没有多少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说"我很重要",每个人都是默默无闻的——老师默默地教书;医生默默地治病;就连植物也不例外,花儿默默地绽放,小草默默地生长着。。。。。。一切都是默默的,一切对于自然来说好似都不重要。但,真的不重要吗?

      不,其实都很重要!"回溯我们诞生的过程,两组生命基因的嵌合,更是充满了人所不能把握的偶然性。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机遇的产物。"我是独特的我,没有人能代替我在父母心中的地位,就像我也不能代替别人一样。

      对于一株新生的树苗,每一片叶子都很重要,对于每一个孕育中的胚胎,每一段染色体碎片都很重要。对于我的父母来说,我永远是不可重复的孤本,我真的很重要。

      毕淑敏的这篇散文不仅让我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辞的华美,更给了我深深的震撼,我的心灵彻底被征服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一个个体形成了庞大的群体,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我们应该由不*惯说到大声地说,从"我对自己小声地说"到"响亮地对世界宣布",我们应该有这份勇气,因为能大声说出"我很重要",就是心灵对生命的一种庄严地承诺。

      让我们同毕淑敏一样,昂起头,对着我们这颗美丽的星球上无数的生灵,响亮地宣布——我很重要!

      读毕淑敏的散文,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辞的华美,更能使人受到深深的启迪。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于是,在她的笔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位用充满睿智的眼光在对生活、对生命进行理性思索的智者。

      当我们总在看贬自己,认为自己毫不重要的时候,毕淑敏老师发出这样的呼声:“我很重要!”*人太谦虚,从小到大都受着传统思想的训导——“我不重要”。重要不等同于伟大,不等同于无人替代,也学我们还不具有称自己很伟大的资格,但我们完全可以大声地,自信地说:“我很重要!”因为这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是对生我养我的父母的尊重,是对下一代的负责,是对朋友的关怀,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是对世间万物的珍惜,是对身边所有人的一种鼓励!

      倘若不曾读毕淑敏老师的文章,不曾看到这篇《我很重要》,我也许一直都不曾想过,我们,每一个单独的我们,是世间万物星辰日月草木山川凝聚的精华,我们是亿万粒米面、亿万滴甘霖养出的万物之灵,我们没有理由不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们是父母的结晶,是**与卵子的结合,我们的诞生石一个生命的开始,是父母的寄托,我们能对自己掉以轻心吗?如果不是父亲和母亲,如果不是那个时间他们相爱,如果他们的快乐被一声噪杂打破,那么,也许我们就不会出现了。父母赐予我们生的希望,我们能说自己不重要吗?我们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无法复制的孤本,我们,不重要吗?

      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下一代,他们需要我们的呵护,他们需要我们的教诲,他们需要我们的爱。对于他们而言,我们是谁也不可替代的。我们的肩膀上承着老一辈的希冀,手心负着少一辈的责任。我们,真的很重要。

      还有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知己,多年相识,多年相知,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切便了然于心。荣辱祸福我们一起担当;快乐痛苦,我们一起分享。如此真挚,如此信赖,少了谁都像丢了一件珍藏百年的古董,令人心痛,为之惋惜。我们真的是举足轻重。

      诚如上面所说,毕淑敏老师从人的生命、父母之爱、孩子之爱、朋友之亲等等的角度分别告诉我们一个恒久不变,也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道理,那就是“我很重要”!

      人生是一个旅程,坐在时间的飞船上关顾着旧时的风景,忽略的太多,以至于忘记自己的存在,失去自信,变成枯萎的小草。

      但我们要记住上苍用灵巧的双手创造不同的容颜是为了辨别,他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思维,那墙角的紫丁花不是最好的代表吗?它感恩生命,感恩雨露,在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中努力脱颖而出,毛遂自推。无论是烈阳高照还是倾盆大雨它任然挺拔着身躯,在大自然中做最精彩的自己,跳自己最高傲的舞蹈,这一切不都是为了向世间万物证明自己的价值和重要吗?

      人为何不能一番?

      是的,人为何不能!在紧张刺激的比赛中我们拼搏,汗水使我们走上讲台,挫折却又使我们掉进沼泽,一次次的泪水使泥团覆盖空虚而失落的心灵,于是我们开始否定自己,不再相信自己的价值,但你何曾想过?为什么爸妈鼓励你,爱你?应为你很重要啊!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是他们心中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宝物!

      在父母的心中,我们重要,在朋友的心中,我们重要,一次次的同甘共苦,我们拔刀相助,相凝而笑。我们又在一次次泪眼中透过心窗看懂真挚的友谊,喜怒哀乐,*以为常,没有了你,我何来欢笑?我的朋友,你很重要,在那天昏夜暗的晚上,你给予我鼓励,帮助我突破障碍,你的话让我明白许多——我和你,一个知己,没有我,没有你就没有刻骨铭心的回忆!

      我很重要!古老的人类还有待探究,科技的发展还有待提高,为什么要小看自己?古时候,人们无法解决的自然现象成了一个谜底,而现在却成了众人都明白的迹象。不可小觑的发展使航天飞船承载人类飞上宇宙。现在,我们应该全力奋发,挖掘潜能,得到肯定,从刚冒芽的小草变成繁荣的大树。在人们的赞赏中得到自信,再自信中明白重要!

      在多年以后,我们有了不同的工作,每一天都在进一步认识自己,自己,其实很重要……在这一刻,千丝万缕的想法在云烟中消失。我明白了,毕淑敏想告诉读者的话了,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尽管有时做的不够好,但他活出了精彩,给生命加了一道色彩,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中为他人做出贡献,为他人带来幸福和欢笑。

      现在,站起来吧,我们之所以看到别人的高大,是应为我们跪着,从这一刻起,告诉自己:"我很重要!”

      有多少次我都认为自己是茫茫人群中最渺小的一笔,认为我们即使逝去,世界依然还是原样。我们可能真的只是无边大地上*凡的一个人,即使你消失掉,世界也不会因你而改变。

      可是今年,毕淑敏的一篇散文——《我很重要》却深深印在我的心底。读毕淑敏《我很重要》,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笔的华美,更能使人受到深的启迪。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在她的笔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位用充满睿智的眼光在对生活、对生命进行理性思索的智者。

    [阅读全文]...

2022-09-23 09: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