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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尖尖的耳朵,一双白天眼珠尖晚上圆的眼睛,一个红红的鼻子,一身金白色的毛。你们知道是什么吗?没错,就是我家的宠物小猫,它天生就长得可爱,它是我舅妈送我的。
虽然它长得可爱,可在我家也惹了不少祸。它小时候每天只会吃喝睡这三件事,显得很乖巧的样子。可长大之后,它就开始调皮起来,我家每天因为小猫,必须损坏一样东西,而小猫也因此被我爸爸打。
有一天,外婆刚起床,走到厨房就看到一堆血,她把血清扫后见我起床,就告诉我在地上发现的血,我听了立刻去找小猫。因为我觉得一定是小猫弄的.,我把小猫抓到后,发现是它的腿被割伤了,我便心疼地用一块布把它脚包扎起来,可它好像很不喜欢,硬要把它扯出来,我不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猫会自己治疗伤口,你给它捆那么紧,它的脚都肿了。”我这才明白过来。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的枪终于到了,我拿起枪把玩,发现抢上有红外线,我就把它拿出来,打开后,见到小猫一下子跳去抓红点,于是,我就陪它玩了一下午。
有一天,妈妈实在受够了小猫的调皮和在家里的破坏力,她让爸爸把猫还给舅妈,没想到就这样跟我的“朋友”分开了。爸爸把猫还给舅妈后,它好像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立刻找个地方躲了起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求爸爸把小猫要回来,爸爸答应了,跟妈妈说了之后,把小猫带回家,我终于跟我的“朋友”重聚了。
我的书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是那套叫《图说天下》的书。这套书有十本,作者叫刘德麟,是一位资深的编审,里面介绍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有许多故事我都没听过。
长*之战,纸上谈兵地赵括给赵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争强好胜的秦武王因去搬鼎而失去了性命;一代女皇武则天的魄力真让我折服;齐桓公因有管仲的帮助而成了东方霸主:崤山之战,秦王不听谋臣直言,全军覆没;秦始皇雄才伟略,可惜缺少治国之才,立国十五年就被消灭;汉武帝派兵五十万荡*匈奴,了却了心头之患;周世宗攻击后蜀而得关中四州,三次南伐尽得江北之地,北伐契丹,胜利在望。可就在这是,周世宗突然病逝,年仅39岁,3年后,960年,后周节度使赵匡胤代周称帝,国号宋,统一南方,放眼望去,仅剩北方契丹。
我感到这本书很好,图文并茂。有许多珍贵的历史图片,还分为“历史系列”和“地理系列”,这套书定价一百九十八元。正如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随着我看的书越来越多,我的知识也就越多。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十六计。它是一本既有知识又有趣的历史故事书,书的内容包含许多成语和名言佳句,不但会让我一点一滴地了解成语的意义,而且也可以让我轻轻松松地完成阅记的功课,他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书。
三十六计让我体会到,运用计谋并不是狡猾,而是一种包含聪明、机智的学问。它的文章用字极为简单,很容易了解。生活在千变万化世界里的我们,灵活、用心的思考和反应都是必须随时随刻都要运用到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是一本可以让我增广见闻的书,也有许多值得让我学*的好行为,更可以让我学到许许多多有关历史的成语故事由来。因为有这些精彩又美妙的故事,所以才会使得我这么喜好看历史故事书。
我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现代的我们知道过去发生的事物或是战争,也可以让我们回想起*优良的历史文化。我也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大家冰雪聪明,出口成章,下笔成文。三十六计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好书。
英国培根说:“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他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小鹿斑比》。
这本书的封面有一副美丽的画面,下面有“小鹿斑比”四个大字,那美丽的图画里有一只小鹿,我猜那一定是斑比吧!
《小鹿斑比》叙述了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雄鹿,在妈妈的呵护和教导下,他在森林中一天天健康成长。在成长的岁月中,斑比不断受到洗礼和冲击,目睹了森林里的四季变换,经历了与妈妈的生离死别,见证了友情与爱情的变化。通过与老鹿王的多次交流,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变得更加成熟,最后成为新一代鹿王。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小鹿的聪明、坚强、勇敢、机智的精神品质。我也要向小鹿学*,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会离开妈妈的怀抱,想到这我会脸红,因为我想到了我曾经为清理书包而埋怨妈妈的事。
有一天早上,我匆匆忙忙地赶时间上学,结果一到学校才知道忘带了语文书和笔袋,那时我们埋怨着妈妈说:“为什么不给我清书包呀?”等我看了《小鹿斑比》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怪妈妈,都是我忘了清书包,才会没有带语文书和笔袋的,我以后就要像小鹿斑比学*。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这本书吗?
我家有很多数学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书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哺育我们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家,这个家有快乐也有悲伤。我喜欢书,因为它就是陪伴我一生的好朋友。
书就像一片海,带来使人神清气爽的风,带来使人心旷神怡的感觉。书就像一片茂盛的树林,装载着大自然的气息,描绘着自然界的美。书就像一位老师,给予祖国之花智慧,传递历史的光辉。
书固然好,只是一本好书却没人欣赏,那可就浪费了!我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刚放学回家,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一进屋就看到桌子上有一本书,我就想:一定要在爸妈没回来之前写完作业,看这本书。我快速地写完作业了,就把那本书拿到我自己的房间去,我就开始像饿狼般地吞食着我的食物,我有滋有味地细嚼慢咽。爸妈回来了,我把书放在了自己的房间。爸爸一看他的书不见了,就问我有没有看到,我把书从房间了拿了出来,交给爸爸。爸爸就问我:“书怎么会在你那儿?”我回答:“我刚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拿来看看。”“我的书放在那儿你能不能不碰啊!万一弄丢了怎么办?”“你又不是没有书,干吗看我的?”爸爸非常严肃地告诉我。我就说:“一本好书没人看不就浪费了吗?等你需要的时候我再还给你。”爸爸听了我的话有所感悟,再也不管我看书了。我从此也会看书了。只要是好书,对生活,对学*有帮助的书我都看。
书真是好,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它可以给予你很多知识。我喜欢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的《图画捉迷藏》终于到了,妈妈已经催了好几天快递公司了,她说这家快递真是像乌龟一样磨叽。“下次如果再是这样,我就投诉。”我喃喃着。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有4本《图画捉迷藏》,我看了看有成语故事一、成语故事二、挑战篇、益智篇,可这书也太小了,小的得可以装进口袋里。姐姐说:“没关系只要玩的开心就好啦!”妈妈说:“反正你们俩只要玩得不吵就行。”
上午回了家,妈妈和我来了一场激烈的图画捉迷藏大比赛,我不断地给自己鼓劲:“”快点呀,快点呀,这样才能赢过妈妈呀!”我满头大汗地到处找,妈妈说:“只有仔细观察才能找到,像你这么着急,猴年马月都找不到的。”我试了一下,把心情*静下来,可我还是找不到,怎么办呢?只听妈妈说:“我找完了。”“什么?妈妈居然找完了?不可思议!”“比赛结束!”姐姐说。我愁眉苦脸地搬救兵:“妈妈,你能来帮我一下。”妈妈还没看一眼就找到我的那个东西,“你看还是多仔细观察,静下心来才能找到,可你,虽然你的心是*静下来,但你并没有仔细观察,所以当然比我找的慢。”妈妈给我分析道。第二局,我按照妈妈说的,中午赢啦!
我喜欢我的图画捉迷藏,太好玩了!
英国培根说:“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他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小鹿斑比》。
这本书的封面有一副美丽的画面,下面有“小鹿斑比”四个大字,那美丽的图画里有一只小鹿,我猜那一定是斑比吧!
《小鹿斑比》叙述了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雄鹿,在妈妈的呵护和教导下,他在森林中一天天健康成长。在成长的岁月中,斑比不断受到洗礼和冲击,目睹了森林里的四季变换,经历了与妈妈的生离死别,见证了友情与爱情的变化。通过与老鹿王的多次交流,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变得更加成熟,最后成为新一代鹿王。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小鹿的聪明、坚强、勇敢、机智的精神品质。我也要向小鹿学*,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会离开妈妈的怀抱,想到这我会脸红,因为我想到了我曾经为清理书包而埋怨妈妈的事。
有一天早上,我匆匆忙忙地赶时间上学,结果一到学校才知道忘带了语文书和笔袋,那时我们埋怨着妈妈说:“为什么不给我清书包呀?”等我看了《小鹿斑比》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怪妈妈,都是我忘了清书包,才会没有带语文书和笔袋的,我以后就要像小鹿斑比学*。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是《IQ》。去年我从新华书店买了一套回来,每天找一题出来思考,一想就是大半天。
《IQ》全套有六册,第一册是迷图,第二册是怪图,第三册是错图,第四册是疑图,第五册是藏图,第六册是考图。我觉得《IQ考图》最有趣。比如书中的第13题“蛋糕的诱惑”。讲的是米勒,一个不爱动脑筋的孩子,凡事总问妈妈怎么办。
在外地工作的爸爸回来休假,觉察到了米勒的这个坏*惯。为了帮助他改掉,于是在米勒过生日那天,爸爸便特意买来米勒最爱吃的双层朱古力大蛋糕,把放蛋糕的小桌子搬到客厅中央的新地毯上,对米勒说:“咱们玩个游戏,你不能踩到地毯上,也不能用其他工具,看你能不能拿到蛋糕!今天是你的生日,你长大一岁了,相信你一定会自己动脑筋的!”米勒望望蛋糕,看看地毯,经过反复思考,终于想出了办法。
你知道怎样拿到蛋糕的吗?答案是:把地毯卷起来。
通过这道题,你不觉得这本书有意思吗?想看吧,那就赶快去店书买一本过过瘾!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倚在窗口,望着夜空,竟感到有落寞很孤寂。只能藉由书,摆脱孤单的牵绊。
——题记
“假如你只用眼睛去感知,去探索,那么你将满身伤痕而又无所得。必须用你的心,你的全部,去奉献,去挖掘,才能寻觅一篇属于自我的读书天地。这是我几年来读书的体会。
那日,春风推开了紧闭的窗,送来缕缕清香,我嗅到了收获的气息。心像蜡炬一样烧,暖遍全身,我的眼眸里堆满了晶莹的泪花。但我不想在此刻雀跃欢呼,因为这只是冗长的人生中接受坎坷后迎来的第一束闲话,保持缄默,争取更大的成功。书籍是人生成功的引导者。
“大江东去,逝者如斯。”一切已沧海桑田,而自己曾经就是那只孤雁,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天空下漫无目的地飞翔,挥逝着自己的青春韵华。但是书,给了我梦想,理想与憧憬,让我有了目标,有了向上的动力。
书籍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更是一种无可言喻的境界。美国作家尤安艾肯曾说过:“逢读书时,你就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诗歌,带我们融入诗人所表达的优美意境;散文,让我们走入作者的感情世界;小说,为我们编制了另一个天地。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书籍带来的东西不胜枚举,在人生这条道路上将让我受益终身,享用不尽
书的天地,是人生的另一个世外桃源。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早晨起来,一看,下雨了,于是我赶忙起来,吃好早餐,就准备去上学。
走的时候,只有一点小风,挂在身上凉飕飕的,让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到了学校,还没等进教室,咦?头发怎么湿了,刚抬起头,一滴雨滴正好落到我的眼里,哎……雨滴真调皮。走进教室,向窗外的树木看去,啊,树叶更绿了,看得更清楚了。再一看,路上已经是“鲜花遍地开”,红的、黄的、绿的、紫的……人们有的是在漫步,有的急匆匆地跑去,有的在跟家人说话,有的要急着上班上学。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象。
中午,放学回家,看到有的人急匆匆的跑过水坑,有的同学故意蹋一下水坑,水花一下子破开,不小心,让水花冲湿了裤子,他还在那里很高兴。多么天真的孩子呀。“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的爬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这首歌。
下午,不一会,雨下大了,由毛毛细雨变成了豆大的`雨点,这时,人们都开始下班了,我坐在妈妈的电动车上,看着一朵朵不同颜色的花朵盛开,回到家后,我从窗户里往外眺阅,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远处,有些房子看的比较清楚,好像是在一副山水画之中。
下雨,让空气更清新;下雨,让花儿更艳,树叶更绿;下雨,让人们的心情更加舒畅。我喜欢下雨天。
大家都应该知道篮球是个可以让个子长高的运动,还是一个锻炼身体的运动。我就是想成为一名篮球运动员,因此妈妈还给我报过一段时间篮球班。
想起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特别兴奋,想学高难度的动作,但是老师却教了最简单的动作。第二次难了一些,第三次更难了一些,就这样慢慢的越来越难了。几天过去了比较难得动作我有点跟不上了,但是我还是仍然坚持学着。有一天我问教练:“我啥时候才能和你一样厉害呀?”教练说:“你要不好好坚持就等到猴年马月吧!”我垂头丧气的走了。最后我坚持不住了因为压力太大我就放弃了。
一天、两天、一个月过去了,我又喜欢上了篮球,每当我看到篮球时都想继续尝试尝试看看能否跟上进度。
二年的时候,我并没有主动去报学校里的篮球队,因为我知道我根本选不上。而我的好朋友张博闻被选上了,因为他是全班最高的,也是全班最壮的,我和他比的话不到一秒钟就被比下去了。我另一个好朋友也叫张博文,他也是篮球队的但他早就停课了和我一样。但张博闻还是没有放弃也没有停课而是继续的坚持住,永远的坚持住。我的巴乌班和他的篮球队一样永远的坚持住。等到学校再让报名篮球队的.时候我就要去报,如果选上了我也会跟学巴乌一样永远的坚持住。因为我喜欢篮球我的爱好是篮球跟巴乌。
我外公家院子里,种着几棵苦瓜,听说它成熟了,我连忙跑向东墙边。
苦瓜长着方方的藤,绿绿的,藤上长有筋,很健壮,还长着毛,摸起来可扎人啦!藤一节一节的,节上的卷须,绕住树枝,向上爬着。
苦瓜的的.叶子,碧绿,喜人。大的像手掌,小的像鸭掌。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像动人的乐曲。翠绿的叶丛中冒出金灿灿的花儿,花瓣里藏着橘黄的花蕊,可漂亮了!瞧,旁边还有几个浅绿色的花骨朵呢,它正在迎接着明天的第一道曙光。
叶子旁,长着一个个又像青瓜、又像丝瓜的果实,身上还长满了疙瘩。咦,这是什么?我仔细一看,噢,原来这就是苦瓜。吃苦瓜的时候,只要你轻咬一口,就会觉得很苦,但多嚼几下,就知道它还有甜味呢!可以说是苦尽甘来!
妈妈告诉我:“吃苦瓜还能治‘三高’呢,即: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真的吗?那我要让外婆和外公也多吃一点,祝他们长命百岁!”我说。
啊!原来苦瓜虽然长得不起眼,可它的用处可真多呀!我喜欢苦瓜。
这是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空气中飘荡着馥香浓郁,把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拉扯出来,驻足于那个飘满桂花雨的年少。
正是金秋,桂花又开了,满树金黄细小的花儿,虽然它没有玫瑰的花枝招展,没有百合的高贵淡雅。但有浓郁的'芳香,又在芳香中带有一丝甜意,使人百闻不厌。桂花有一个特点,它们总挨在一起,一团团、一簇簇地开,单单的一朵桂花什么也显现不出来,不够美丽,也不够灿烂,却只有一点点淡淡的花香。
而它们开在一起就有所不同了,美丽,灿烂,香气怡人, 桂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它却在生命中仅有的几天里把自己的浑身解数释放出来,让自己活得充实,活得饱满,再把花香味儿带给人们,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深深地敬佩,更让我深有感触到,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只有做每一件事都尽心竭力,问心无愧,我们才能充实,才能饱满,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我知道,花开了,花终究会谢。
可是,桂花谢了的时候,我想我不会有太多失落。因为,桂花的香,是可以留存下来的,可以留在食品上,花谢了,花还是会再开。
我爱桂花!
音乐是优美的,大自然的音乐是最优美的!
“叮叮叮”,上课铃声响了,我们都不情愿地进入了教室里。
那节课是音乐课,正巧在下雨。
伍老师说:“今天不学书中的歌曲,我们来感受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最原始,也是最优美的歌曲!”之后,他让我们趴在桌子上,我们轻轻地闭上了眼睛。教室里鸦雀无声。听到了,听到了!耳旁响起了清脆的雨滴声。“滴答,滴答”。“听见了吗?大自然送给我们的音乐多么地美啊!多么地清脆啊!”
不知不觉,我怎的,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哇!虽然是白天,可由一种已经接*傍晚的感觉。窗前,薄薄的.雾像一片纱似地,在窗外慢悠悠地飘动着。有一种神秘的感觉!
“咚咚咚,咚咚咚”“雨滴声越来越清脆!”
因为雨变小了,也就模糊地看见雨滴在“纱”中自由穿梭。 “叮叮叮,叮叮叮”雨声中的我浮想联翩:雨妹妹轻盈地跳着舞,唱着歌。姿态是那么美丽,清脆甜美的歌声使周围的一切那么安静。
“叮叮叮,叮叮叮”。在雨声中,我们放了学,雨始终会停下,
我也始终不会忘记这的自然送给我们的最清脆,最优美的音乐课!
诗歌的海洋里,有无数珍宝,从古至今涌现出许多伟大的诗人:屈原、李白、杜甫……他们都是诗的先祖。这次“轻叩诗歌的大门”综合性学*活动,是我收获了很多。
上个星期的`某一天,当老师让我们开始准备诗歌,并整理资料时,我就涌上了一股兴奋。每天晚上就趴在电脑旁边到处搜集诗歌。等汇集到了足够的资料,我便将搜集到的资料做成了一张美丽的卡片,为这,耗费了我三天休息时间!每当望到这张倾注了我心血的精美卡片,我便会露出开心的笑脸。
到了展示的那一天,老师让全班十二个小组轮流上台展示。我看着一组又一组上台展示的小组,心中如小鹿乱跳。终于到了我的小组展示了,我紧张得捏紧了衣角,努力让自己看得起来更*静些。当我把卡片举起时,台下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更有人啧啧称赞着,让我不由自主地展开了笑脸。
随着一声下课铃声响起,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忆起这次活动令我记忆深刻的诗歌,比如*的《七律·*过南京》中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诗。
这次活动就使我受益匪浅。1、让位感受到了古代诗歌的特点:内容含蓄,韵味悠长。2、让我感受到了诗人优秀的气质高雅的情操。3、使我收集与整理资料的能力也获得了进步与提升。
我好喜欢这次的既动脑又动手的学*活动啊!我希望学校以后能多开展类似的活动。
你见过生长在山坡上的野菊花?你喜欢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吗?也许,它并不引人注目,因为它是普普通通的小花。
我特别喜欢野菊花。记得小时侯,我住在外婆家。一年秋天,外公、外婆带我到山坡上去玩。只见那满山坡都盛开黄茸茸的小花。只见那绿色叶片衬托着黄色小花,美丽极了。没有开花的时候,人们都认为它是一棵野草。秋天,一旦开花,它就美得自然,美得朴实。它没有迷人的芳香,更没有牡丹的豪华富贵,但它生命力极强。一到深秋初冬时节,百花凋谢,它却依然开放。外婆告诉我,野菊花还有许多用途。那天,我到山坡上去摘花时,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脚上擦破出了血,我直叫疼。外婆赶紧去摘几朵野菊花,挤出汁来,擦在我的脚上,我感到清凉清凉的,不几天伤口就好了。外婆说:“野菊花有止血消毒的功能。**前,穷人治伤买不起药,就用干的野菊花熬水擦在伤口上,还真管用。”外婆说,“野菊花还有清热解毒败火,治感冒。”我真没有想到野菊花还有这么多用途呢!?
我长大快要回家上学了,心里总惦记着野菊花,一下子采了不少带回家。妈妈教我把野菊花洗干净泡茶喝,泡了一杯,尝了一口,只觉得清香直入肺腑,真顶上一杯可口的饮料哩。
野菊花土生土长,无所需求,却默默向人们奉献。我喜欢它的*凡,它的朴素,它的顽强。我觉得人不也需要一种野菊花的精神吗?
我愿做一朵小小的野菊花。
我心爱的花儿有许多,有雪白的茉莉,有素雅清新的水仙,有红似火的玫瑰,还有沁头心脾的百合……它们不仅有着优雅的气质,还有着浓郁的芳香。
花我虽为这些儿如痴如醉,可是我更喜欢遇风霜而不低头的花儿——菊花。
菊花的秋天才开放。它不但有着淡淡的芳香,而且还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那楚楚动人的身姿,使人一见倾心,看了它不由产生爱慕之情。
我家窗台上就摆着一盆菊花。嫩绿色的枝杆外抽出好几片绿色的嫩叶,那娇小的叶子可爱极了。在枝干的边有朵正在盛开的菊花。它那又嫩又小的花瓣,一瓣连着一瓣。从里到外,一层包着一层,最外面的一层向里面圈着,包着里面一层,不知有多少层,它的花瓣不知多少?花的`颜色,从里到外都是黄色的就连中间嵌着的花蕊也是黄色的,散发出淡淡的芳香。一阵风吹过,花儿点点头,似乎在穿着黄色的水晶衣裙在翩然起舞的,使我对菊花不由产生爱慕之情。
菊花到秋天,它依旧生长着,依旧枝繁叶茂,生机傲然,站在寒冷的秋风中,仿佛在和寒冷搏斗。你看,那夏日的荷花固然佷美。而它那种出淤泥而不然确实让人感到它的优雅。可是夏日一过,它便凋零了,比起菊花来它就太软弱了。菊花是那样的坚忍不拔,难到不令人钦佩吗?
我每天看着窗台上的菊花,看着它那秀丽的身姿,闻着那沁头心脾的芳香。我心中感到欣慰,使我更喜欢菊花了。
菊花长得多美啊,怎能不使我钟爱它,赞美它呢!
展开想象,那一望无际的山地间,铺满了毛绒般的紫色地毯,宁静而又朴实。在我的印象中,山菊花——那就是故乡的象征。野菊花在我们那里随处可见。这可是一种不出名的山间野花。山地上,朝阳柔和地照在花朵上,使它娇小的花瓣显得色泽鲜艳、流光溢彩,淡紫色的花蕊中,那露水显得晶莹剔透,格外刺眼。颤悠悠、娇滴滴,就像少女眼中的眼泪,想落落不下来。山涧旁,峡谷里,悬崖边……那里也有山菊花俏丽的身影。这些贫瘠的土地,可它还是这么坚强勇敢。在这些日子里,它只有与清风为友,与冷月为伴,然而却没有丝毫的怨言,依然静静地生长着。它对生活怀着无比的憧憬。山菊花曾是外婆的挚爱,我每当走进外婆的房间,都能看到山菊花的面貌。我的脑海中每天都在重复这些画面:夕阳西下,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看着远处的山菊花被夕阳笼罩得金黄。
外婆*和地说:“在阳光都很缺乏的情况下,山菊花却连成一片,手拉手,带着生的希望和坚定的信念,努力地生长着、繁衍着……”在外婆火化的那天,我独自走到那片山菊花地。花都开得那么美丽,微风轻轻吹过,奏起了沙沙的响声。虽然外婆去了,我也再没看到菊花,但是在我的心里,却一直盛开着一株美丽的花朵———思念之花。山菊花是一种不畏艰难、顽强生长的植物,我渴望再见到山菊花,我愿意做一棵山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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