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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最崇拜的人,很多人都崇拜着歌星、演员、英雄……而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凡的人——我的爸爸。
爸爸个子不高,黑白交加的头发证明了他工作的辛忙。**的额头下面有一双黑色明亮、无比精神的大眼睛,眼角总是闪烁着智慧勤劳的光芒。
他*时喜欢看书,除了家务、做饭和上班,他几乎都用在了读书上。《*凡的世界》、《警示预言》、《呐喊》等这些书差不多快要翻烂了。不仅读书,还坚持着做读书笔记,我好奇地问:“爸爸,你做这些干嘛呀?理解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抄上呢?”爸爸笑着说:“不光要理解,而且还要多积累呀!”我这才豁然开朗,才知道爸爸屡次在报纸上登稿的原因。我也反省了自己写作文时没话说,是因为积累得太少呀!这也引导了我,让我喜欢上读书,喜欢上写笔记。
爸爸不但喜欢读书,而且还坚持每天运动。早晨五点时,他就已经踏上了人行道,跑起步来。太阳才刚刚探了探头,他已经满头大汗了。就这样坚持不懈,他的身体一直很好,直到现在,他还忙中偷闲去锻炼。
我之所以崇拜爸爸,是因为他虽忙,但并不因为时间的紧迫而放弃读书锻炼。不管是认真学*,还是持之以恒的锻炼,我一定像爸爸一样,做事持之以恒,学*他那种不放弃的.精神。
雷锋,这个名字对人们并不陌生,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因为雷*为我们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是我们*人民的榜样,也是我们的自豪,骄傲。他的精神值得世界各地的人们学*,因为雷锋精神是不分国界的,雷锋精神应该是我们每个地球人应该有的精神。
雷锋家里的条件很差,小时候还被地主婆子欺负过。那一年,他还未满18岁,就去部队当了兵,他的心里想着:要为人民服务,为*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他每个月发了津贴他不留着自己用,而是捐给灾区,他一见到别人有困难,就马上去帮助。真是: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呀!他总是把别人的困难都当做自己的困难,把别人的'愉快当成自己的幸福。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值得我们学*。
每当妇女没钱买票时,他总会伸出援助之手,用自己的钱给她买票,让她早一点回家;每当有哪一个小孩走丢是,他总会安全地把孩子送回妈妈的身边;每当祖国发生自然灾害时,他总会冲到第一线,甚至可以七天七夜不睡觉,不吃饭,只为了让人民呆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他永远都是*的好战士,是我们的好榜样!
他就像一个螺丝钉,凭着压力钻到木板里。他就像秋天的原野上的白杨树,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为人民服务。他就像沙漠中的白杨树,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他就像一朵花,他的事迹汇成了整个美丽的大花园。他就像一把锋利的剑,劈断困难,勇往直前!
“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有着坚定决心的人才能说出这句话来,雷锋就是其中之一。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造福了人民,造福了整个*。
雷锋年年轻轻就为建设新*贡献出了生命。他才只活了22岁呀,他这22年为祖国,为人民做出了多少件好事呀,恐怕连数都数不清了呀!*人民不会忘记他的,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也永远是我们华夏民族的骄傲,自豪。
他用艰苦和劳动塑造了这一生。他也让我知道:艰苦、劳动和快乐并行。
雷锋精神,永放光芒!
他,有着椭圆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慈祥的目光,额前留着一簇翘起的头发,这三根“毛”如果不小心被理发师剪了,他会“气”不成声。
他总是用他那扎人的胡子蹭我的手和脸,逗我痒痒。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那只大手,很厚很温暖,每次走路,我总是牵着他的小手指。相信大家都猜出来了吧,他,就是我深爱的爸爸!
爸爸是我的好奶爸。他不但工作认真仔细,家务可也绝对不含糊,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夫”。妈妈不会烧饭,爸爸就成了我家的御用厨师。爸爸的拿手菜有很多,比如“凉拌海带”“红烧带鱼”“蒜香西葫芦” ……其中,最能让我这个资深吃货念念不忘的就是“啤酒鸡”。瞧,他正在热火朝天地做着呢!只见他先在锅里放入一些油,待油热后,迅速把鸡块倒入锅里。随着“滋”的一声,锅里“腾”一声起火了!我心急如焚:哎呀,怎么办?着火啦!爸爸却不慌不忙地拿起锅柄甩锅,想让锅里的每一块鸡都能均匀受热,同时也能消灭火焰。鸡块们在锅里欢快地做空翻三百六十度,随即又准确地落在锅里。可是火焰却气势嚣张,来了个强势反攻,把爸爸心爱的“三根毛”给燎了,他这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帅锅”。为了保证菜品的口感,爸爸顾不上“三根毛”了,他迅速地往锅里加入盐、糖,葱、姜等调料,最后将一整瓶啤酒倒入锅中,然后盖上锅盖,闷煮二十分钟。不一会,啤酒鸡出锅了,装盘!爸爸把香喷喷、色泽红亮的啤酒鸡端到我鼻子前,再放到餐桌上。早已垂涎三千尺的我怎经得起这般诱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鸡吞入口中。“啊!这鸡鲜嫩可口,代替水的整瓶啤酒完全美妙地融入鸡中,使鸡没有腥味,也没有啤酒的苦味,却散发着芬芳的麦芽香,同时也使得鸡色泽诱人!”我的这番评论引起了妈妈和我的“抢鸡大战”,我俩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空。“给我留点!”爸爸在厨房里喊道。我和妈妈看了看桌上,异口同声地说:“就剩鸡骨头和鸡皮了!”我看到了爸爸张成“0”型的嘴巴和瞪得圆圆大大的眼睛。
能干又体贴的爸爸做饭时最帅,他用爱撑起了我们温暖幸福的家。我不崇拜大明星,不崇拜大英雄,不崇拜大名人,我最崇拜,我的爸爸!
我最崇拜我的妈妈了。在生活中,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上她还是个出类拔萃的女强人。
一天,妈妈带我去她的公司,让我在她桌旁写作业。我坐定后,妈妈开始工作了。我时不时看一下妈妈,只见她双眼紧盯着电脑屏幕,两只手在键盘上飞快地打着,还时不时皱紧眉头在纸上算些什么。我看了一眼,哇!那么多复杂的数据,倘若错了一个小数点,那该会给整个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怪不得妈妈看了又看。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到了中午,我对妈妈说:“妈妈,该吃饭了!”妈妈这才抬起头来,她带我出了公司,去了肯德基。我问:“妈妈,你怎么不吃?”“我吃4元钱的盒饭就行了。”我听后大吃一惊,心想:我妈妈是高级白领,每天却只吃很便宜的盒饭,她真节省啊!
下午妈妈仍旧十分投入地工作,连喝口水都顾不上。下班时间到了,我看见其他人还在慢吞吞地工作着,妈妈却已完成了任务,我真佩服她啊!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断地想,不断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妈妈,我看见了她一天的工作,她每天都是这样工作的。她真是我学*的榜样!”
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崇拜的名人轶事。在他们当中,有的身体残疾,却勤奋学*,有的失败多次,却永不言败,有的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然而最让我崇拜的人,就是那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了。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在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因得了一场重病而失去了全部视觉与听力,从此海伦便进入了一个无声无色的世界,海伦7个月大的时候,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安妮莎莉文老师教给了她许多知识,海伦之前那既野蛮又无礼的性格渐渐没有了。她爱上了读书,爱上了生活,她兴趣广泛:旅游、骑马、下棋、戏剧、演出等,这些兴趣爱好都能让她感到心情舒畅。
海伦通过勤奋学*,她和那些身体正常的学生一样考进了名校——哈佛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她经常与莎莉文老师一起四处演讲。之后海伦专心写作,她这一生一共写了《我的生活》、《老师》、《走出黑暗》以及她的自传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14部著作。她被美国的《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历届美国总统,还邀请她到白宫做客,就连马克·吐温也说:“19世纪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凯勒,都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那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学*,热爱生命与生活呢?是啊,海伦用自己的爱心去拥抱世界,她为残疾人士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海伦·凯勒是那样的刻苦努力,自强不息,他有克服困难的顽强毅力,真让我自叹不如。就像臧克家写过的一首诗:“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海伦虽然在88岁的时候走向了“永恒的国度”,但她却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
许多人崇拜歌星、演员、球星……而我并不崇拜那些人,我崇拜对我来说最伟大的人,那就是我的母亲。
有人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些都是歌颂母爱。而我的妈妈不仅是对我充满了爱,而且还有许多令我敬佩的地方。
在生活方面,我妈妈是一个优秀的母亲,在生活中处处都能发现妈妈对我的关心,这事一朝一夕做起来倒还容易,可是我妈妈做这事做了13年!这可是很难做到的。
从小到大我妈妈对我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诚实。在小学时,我禁不住诱惑进了几次网吧,被妈妈那老师特有的直觉所发现了,一开始我不承认,一向坚强的妈妈,在发现这事后落下了眼泪。这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佩服我妈妈能对我有这样的影响。
在工作上,我母亲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妈妈培养出了许多出色的学生。让我敬佩的不仅仅是这个,更多的是妈妈对这份工作的责任心。我每天都能看见妈妈为教学而忙碌的身影。每天不是备课就是改作业,有时为了一个小问题,翻来覆去想很久做出最正确的答案。这一点我就自愧不如,有时我为了快一点,做完了好玩,就马虎了事。所以,妈妈的责任心也是我所佩服的。
世界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我最佩服的是我的母亲。
身高虽然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发虽然很长却充满了智慧。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配上一张爱笑的嘴,这就是我亲爱的妈妈。
说到妈妈,那绝对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妈妈特别聪明,十分博学,妈妈研究生毕业做过大学老师。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们班上了一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主题班会课,内容丰富多彩,同学们都听得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妈妈不仅博学多才,而且有坚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两年前妈妈发现自己体重超标,许多好看的衣服都穿不了了,而且体检有些健康指标也超标了,她决定开始减肥。首先,她开始调整饮食,晚上不再大吃大喝,也不再吃垃圾食品。其次,妈妈开始加强运动。妈妈单位离家有八公里,妈妈不再开车改骑自行车上班,刚开始妈妈每天都累的腿疼,但是她依然坚持风雨无阻。同时,妈妈每天晚上还坚持跳健身操。于是,在妈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妈妈用两年的时间把体重降成了标准体重,身体也更健康了,精神面貌也好了很多哦,原来很多漂亮的衣服也都能穿上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最关心我最爱我的妈妈,严厉与慈爱并存的妈妈,虽然不完美却最美的妈妈,时刻给我榜样力量的妈妈。那个在我有危险时担心我,在我困难时帮助我,在我成功时祝福我的妈妈。明天就是母亲节了,祝我最爱的妈妈母亲节快乐,永远美丽幸福!
以前,我受爸爸的影响,对交警没有一点好感,因为每次车上都有罚单,我便有了交警是汽车司机的仇敌的印象。可是,后来发生的那几件事,让我对交警的印象有了彻底的改变。
这是一个冬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雪花四处飘落,虽然路结了冰,但汽车还是一辆接着一辆从身边飞过。突然,一位盲人爷爷用拐杖小心翼翼地探路,我的心怦怦直跳,为他担忧。
突然,盲人爷爷脚下一滑,没有站稳,摔倒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扶一下他时,一位交警叔叔快步走过来,赶紧伸出手扶起了老人家,并慢慢地扶着盲人爷爷一步一步地过到了马路对面。
交警叔叔对盲人爷爷说:“您老人家一定要小心一点。”并把盲人爷爷的拐杖还给了他。盲人爷爷说:“谢谢了!”交警叔叔对他说:“不用谢。”然后,快步回到岗位上,指挥着交通安全。
我看交警叔叔的脸颊被寒风吹得通红,但是一点也不畏惧,交警的形象在我心中顿时高大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写完作业了,趴在窗户上,看汽车来来往往,人们匆忙赶路。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偷抢了一位女子的包。女子大声呼叫:“捉小偷啊!捉小偷啊!”当小偷还在得意地笑时,只见一位交警从马路中间跑了过来,一拳打向小偷,小偷瞬间倒在地上,交警把包还给了女子,也把小偷抓了起来。
交警身上有许许多多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他们可真是了不起的人!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英雄,有的人崇拜伟人,有的人崇拜父母,但我最崇拜我的奶奶。
奶奶今年六十多岁了,身体也不是特别好。尽管自己已年过花甲,但她却还是那么孝顺,她总是尽心照顾着年过九旬的婆婆。我的婆婆患有老年痴呆症,但是奶奶从不嫌弃,一有时间就把婆婆接到家里来住。每次婆婆来她都把自己很好的衣服拿出来给婆婆穿。奶奶知道婆婆喜欢吃肉,就买来很多肉,做给婆婆吃。奶奶除了照顾年迈的婆婆,也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从我一出生,就是奶奶一手把我养大。以前,我没剪短头发时,她天天六点钟起来给我扎头发。现在,为了不让奶奶那么辛苦,我就把头发给剪了。但她还是对我千叮嘱万交待的,总担心着我。
奶奶的心肠可是特别的好。有一次,我们家楼下的那个邻居取了很多钱回家,可能因为他提的东西很多,就把那个钱包掉在了楼道里。我奶奶正好下去买菜,就在她的门前看见那个钱包。她捡起钱包,发现钱包里有很多钱,还有那个邻居的身份证。于是,奶奶就敲敲邻居家的门,见邻居没在家,就在那个邻居的家门前等了一个下午,最后那个邻居回来了,奶奶把钱包还给了他,他对奶奶说:“真是太谢谢您了,这是给我在外打工的女儿汇的钱,弄丢了就可不好了!”可奶奶却说:“邻居之间还说什么谢,这是应该的嘛!”
奶奶是一个乐观豁达的人。如果谁家有困难,她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她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经常都会问奶奶:“奶奶,你穿得这么好是给谁看的。”奶奶说:“我是穿给自己看的!”虽然她这一生经历三、四次的车祸,身上伤痕累累,病疼满身,但是她还是很乐观地面对生活,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生活中有许多我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外婆。
外婆有一头短短的深红色卷发,浓厚的眉毛下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鼻子挺拔,嘴唇红润,透露出坚强与自信。外婆年轻时很漂亮,但是现在因为爱操心,脸上早早地爬上了皱纹,虽然如此,也抵挡不了外婆浑身散发出来的活力。
听妈妈说,外婆在工作上十分能干。外婆的老家在湖南,高中毕业后,她和外公两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城市——贵阳。在这里读完师范后,外婆成为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她很努力,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她手中的笔同那时针一起记录着她的刻苦钻研,她教的班级成绩在学校里也总是名列前茅,现在还有她当年教的学生来家里看她呢。外婆后来当了校长,又进入了*部门,她的职位一直在变,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认真态度。
生活中,外婆也是“一把能手”。外公外婆已经退休了,在家里也闲不住,便主动提出帮忙照顾小姨家的妹妹。妹妹很爱捣乱,在家里翻箱倒柜,但外婆也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外婆的厨艺也很厉害,她做的东西全家都爱吃。比如粽子,她包粽子的速度很快,包出来的粽子漂亮又好吃,每次去外婆家,我总盼望着外婆包粽子。外婆先把几片粽叶绕成螺旋状,然后放入米、肉或红枣,再拿一片粽叶把米裹紧,一根白线缠在粽子头上,用嘴咬住白线的一头,一手拿着粽子,一手拿着白线的另一头,三下两下便捆紧了粽子,动作如流水一般。粽子熟了,咬上一口,软糯清香,再咬上一口,和着肉汁淡淡的咸味,简直人间美味,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每次去外婆家,外婆总会做一大堆好吃的,有时候妈妈心疼外婆,说去外面吃,可外婆总是微笑着说:“我还做得动,没必要去外面吃。”
我的外婆能干、充满正能量,这正是我崇拜她的原因。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两个国家,两个民族,两种语言,一老一少,却有一颗单纯善良的心。
——题记
一张方而扁*的猴子脸,一双单纯而又善良的小眼睛,他,就是猴神大叔。猴神大叔名叫帕万,印度人,我最崇拜他的一件事就是他帮助了小萝莉。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很好,男孩坐在观众*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爸爸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技术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清洁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大量,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将来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法。——他缺少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爸爸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爸爸说倘若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爸爸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爸爸说假如他耍一线品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晓,可是我还是不敢。爸爸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何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了解,他有没有我们的偶像。
——男孩想知晓偶像有没有我们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了解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后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爸爸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男孩和爸爸,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期望。他不想像爸爸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爸爸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期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爸爸,可能就像偶像瞧不起自身。男孩在暑假里踏上探寻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爸爸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我们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性。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性,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性。
一个房间里有很多床,上面各躺着一位女士。我躺在一个专门给我躺的“小床”上。我的旁边躺着一位正在休息的女士。
那位女士便是我的母亲。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当时我正在睡觉,不过我知道她很开心。后来我来到了我的家。我饿时,我的母亲喂我喝奶;我累时,她将我抱在怀里,让我安然入睡。
我长大了,她便教我说话,教我走路。当我第一次叫她妈妈时,她感动得哭了。后来,我上了幼儿园,她还是那么地照顾我。我上小学了,她依然对我好,爱我。
记得我小学一年级,有一次下着大雨。“叮咚!叮咚!”放学的铃声响了,我戴上了夹克上的`帽子,跑向了学校门口。那一天我家的汽车送去维修了,所以我和我妈妈会走路回家。因为下着雨,所以我看见妈妈拿着伞,可她只拿了一把,还是家里最小的那一把。我皱了皱眉:家里那么多伞,为什么妈妈只拿了一把,还偏偏选了最小的那一把?
我走向妈妈。还没等我把疑惑说出来,妈妈就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出门时只下着毛毛雨,所以只带了一把小伞。”
我生气地“骂”道:“你真是的!难道你就不会预备一把伞吗?还有,选伞为什么偏选那把最小的?我们家没有大一点的伞了吗?”
妈妈却温柔地回答:“好,好,好。下次我就拿两把大点的伞,好吗?今天我们就先共用一把伞吧。”妈妈打开了伞,我很不情愿地挤进了伞下。
回家的路上,连一滴水也没有落到我的头上、手上或脚上,书包上也没有。我想了想:这么小的伞是怎么不让水落在我的身上呢?我到家里找到了答案。
回到家,妈妈把伞收了起来。我看了看妈妈,吓了一大跳。她全身都湿了。原来她为了不让我被雨淋湿,把伞倾向我这边,结果自己被雨淋湿了,可她一句怨言也没有。她看到我的衣服都是干的,便笑了。她那微笑和身上湿透了的衣服根本不对称,可就是那不对称的感觉让我感到了她对我的爱。想起了我在学校门口对她说的那几句话,我顿时呆住了。我感到惭愧,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可又说不出来。
回到房间,我拿出了一张纸,写上了“妈妈,对不起。”然后把它放在了妈妈的房间里。
我知道,我上了中学,高中,大学,她还是会那么对我,我工作时也一样,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她对我的关爱一分一秒都没有变过,因为在她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孩子。不止是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一样。所有的母亲都对自己的孩子很照顾,她们还为我们付出了很多。
当我们一出生,她们就开始付出了。她们一生下我们就会掉头发,有些还会变胖。我们上学时,她们付出了钱。她们用钱交学费,买食物,买玩具,买学*用品,让我们参加一些我们感兴趣的活动,而这些钱都是她们辛辛苦苦工作赚来的。我们长大了,成了大人时,就是我们回报她们的时候了。
在班上我最崇拜的人是——施天佑。
他长的很帅,但是出言不逊,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之所以他戴着一副黄色的眼睛,是因为电脑玩多了,眼睛*视了,你们肯定想说这么不好的人我为什么崇拜他吧!
他有一些优点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他那打字神速的手,在大作文的时候,他是最快的,不仅质量好,还打的快,每次去电脑教室打作文时,他一般都是两篇以上,而我却只能打两篇,杨老师常说:“施天佑啊!我的豆子都要被你弄完了。”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也许是他头脑玩多了吧,键盘的字母都能背下来了,他打字就连键盘都不用看,只需要看电脑屏幕。班上有很多同学都想拜他为师,我怀疑打字就是他的骄傲,如果他打字不快的话,根本就没有人崇拜他。
其实吧,打字快是练出来的,就的有一次施天佑对我说他三岁时就玩电脑,他的爸爸妈妈让他连打字, 因为熟能生巧,日子一久自然就连成了。
在班上我最崇拜的人是——施天佑,因为他打字快。
我在大扫除时,无意间看见一个相簿,里面放满了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有她在教小朋友跳舞的`照片、有她教书的照片,那样美丽、那样青春,我看傻了。
这时妈妈走进来,我忍不住问妈妈:“这真的是你吗?”妈回答我说:“对啊!这是我以前的照片!不用怀疑!”
妈妈真是个多才多艺的女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会弹钢琴、会跳芭蕾舞,每一样才艺都学*的很有毅力,自然程度也很好了。她也是这样教导我,希望我不管学什么,都能有恒心。
妈妈就像一本厚厚的辞海。更像一套知识宝库,在她的身上,我永远也学*不完,永远也比不上她。
我崇拜自己的妈妈,她是我最好的榜样,一直到永远都是。
田野里强烈的日光狠抓着大地,一分钟也舍不得离开。庄稼们早已没有力气与之抵抗了,唯有那位朴实的农民在田中无视强光的照射,依然保持着弓形的身姿舞弄着生命的能量。
他是我大伯。浓浓的卷发好似因没有读过书而羞愧起来,岁月的波痕在他的额上和眉*互映衬,像海中小岛,它们共同处在黝黑的皮肤里,见证着有多少日光在他眼上划过。
大伯喜欢抽烟,只要身上有钱就有烟,遇到别人就主动地抽给别人一根,客人在家吃饭的时候就一个劲儿地向别人碗中夹菜,热天就一个劲儿地向别人酒杯中倒啤酒。
大伯说话不清楚,词不达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意可言,因为他没有读过书。他说的话只有几句简单的能听懂,这是因为小时候得了一场大病,家里穷没有钱给他治,爷爷只好采点山药。现在好了但留下了后遗症。大伯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为他没能力知道别人是否多拿了他的钱。至今未婚。
村里要是有人杀猪或地里用牛的时候,别人随便说一声他就去帮忙,但很快就回来了,因为他不会在别人家吃饭,两手还空空的。一般的起码有两包烟还有一顿比较好的饭。我问他为什么不要烟,他一字一板地回答:“不过是帮这点忙,对于我这个力气大的人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一会那家人叫他去吃饭,他死活不去,还差点没把别人留在家里吃饭了。
还有一次,天有点昏暗,天气不知怎的降温,路上很少有人。正在家里闲坐的大伯被同村的张叔叫去了,爷爷问张叔去干什么。张叔说:“田爷,我想让康哥帮我点忙,把河水拦高一点引到田里去,我和我哥弄不过来。”爷爷听后说:“他一会儿要拦牛圈,你这次叫别人吧!”张叔见状只好作罢,但这时大伯却早已把工具带好了。
回来的时候下身湿透了,他望着爷爷的眼睛,爷爷横了他一眼叫我赶快去拿干衣服给他换上,这天怪冷的。换衣服的时候问他怎么弄得那么湿,这才知道一块比较难弄的地方张叔兄弟都不愿去,稍不小心就会半身全入水中。但大伯却二话没说就去了,结果一不小心没入了水里,这就回来了,他说回来换身衣服再去。
我一个人坐在那儿看着伯父走去,我看到了一位热情、朴实、没有计较与小器的形象,在我认识的人里除了他没有人能和他一样深深地影响着我,父母也不例外。
伯父是我最崇拜的人,我要做个像他一样的人。
如果有人问我,我最崇拜的人是谁?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邓稼先。估计,很多人甚至连邓稼先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也见多不怪了,毕竟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崇拜一些明星啊,什么杨幂啊,李易峰啊,赵丽颖,鹿晗啊……等等的层出不穷。可是邓稼先粉丝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邓稼先为我们国家,为我们现在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便利吧?我们的心里啊,都装满了自己喜欢的明星,和自己的生活,却从不关心我们如今美好的生活到底是谁带来的呢?好了,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邓稼先吧,他只活了62年,著名的核物理学家。大家知道我们的核子弹什么的威慑力武器,都是谁发明的吗?是了,就是他。大家想想把,在他们那个时代,想要造出核武器报销社会是多么的困难啊?其中的艰辛难以想象,最最重要的是,相信大家都知道像这种核武器啊,什么的肯定都是有辐射的吧?没错,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邓稼先早年身体健康的一个人,却只活了62年?就是受到了辐射,在那个科技凋零的时代,别说是大毛病了,就是感冒阑尾炎甚至都能让我们十分重视,也不得不重视。
大家也都知道吧,被辐射照久了,那么也就离癌不远了。我们现在的人,都害怕癌这个东西,如今科学技术医术都那么发达了,可是对于癌这个东西还总是唯恐避之不及,很多癌到现在都没有治好,癌想要治好只能靠运气了。更别提以前的那个时代了,科技落后医术凋零。可是邓稼先正是因为日日夜夜都在核武器的面前,日积月累,得癌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了。是了,他最后得癌而死,终于他的伟大发明也被公诸于世,可他自己却看不到那光辉的场面了,与世隔绝了。是了,如果当初的他没有接触核武器这一块,他坚朗的身体绝对是能有高寿的,可最后虽然造福了人类,却也同样牺牲了自己,英年早逝。这个世界上啊,其实还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奉献了自己,大义凛然伟大的无私精神,值得我们去学*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雷锋的故事吧,雷锋是个英年早逝的人,甚至只活了二十三岁,一个人最美好的年纪却为了救一个人,而逝去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他心里的勇气,他身上永存的无私伟大的信念,却流芳百世。我想,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再让他们选则一次,他们也定是选择付出自己的。这样的人, 更值得我们尊重膜拜不是吗?
而我们现在崇尚的潮流时尚,在他们的面前,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不屑一顾。最好的年级,却为了全人类的幸福,而奉献出了自己的一条宝贵的生命。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值得吗?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是不值得的,毕竟很多人都抱着我自己过得好就可以了的想法,可对雷锋,邓稼先这样伟大的人来说,我想他们一定是觉得值得,才会去做……
我这人生中见过很多人,老师、同学、朋友、亲戚……但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白白的皮肤、细长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黑宝石似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很好看。
我的妈妈很勤劳。每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妈妈就已经起来为我做早饭了;在我中午放学回来的时候,妈妈已经把饭做好了,我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时,妈妈却在洗衣服,我让妈妈不要再洗了,但是妈妈依旧不辞辛苦、废寝忘食地忙碌着。现在,我有了妹妹,妈妈就比以前更累了。妈妈不但要照顾我,还要照顾妹妹。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歌唱比赛,需要准备伴奏音乐。晚上,妹妹睡了,妈妈就帮我下载,还没有下载完,妹妹突然就醒了,开始又哭又闹,妈妈只好一手抱着妹妹,坐在电脑前,帮我存U盘,存完后,妈妈又开始照顾妹妹,一直到我睡着时妈妈还在哄妹妹。第二天早上,我看到妈妈眼睛红红的,面容疲惫,心疼极了。所以,我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不让妈妈再为我操心,为妈妈减轻负担。
我的妈妈也非常有爱心。有一次,我们去超市购物,在回来的路上,突然看见一只流浪猫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看着他瘦骨嶙峋的样子,妈妈说小猫一定是饿了,就从袋子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分成一截一截的喂给了小猫,看着小猫狼吞虎咽的样子,妈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有的人崇拜歌星,有的崇拜伟人,还有的人崇拜球星。而我最崇拜的是我和蔼可亲的妈妈。
你可能会问我,我为什么崇拜自己的妈妈?应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记得一次,我和妈妈去买菜,在马路上看见了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很可爱但是却很脏,我嫌它太脏便准备踢它一脚,让它离开。谁知妈妈却阻止了我,严厉地对我说:“对小狗要有爱心,你可不能踢它,瞧它多可怜呀。给她一些吃的吧,它肯定饿了几天了。”我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一只小狗嘛?有必要?我们还是快走吧!”“不行,岩呀,你要知道,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心,它不管有多脏,只要有人安慰它,它就会很高兴的。来去买点吃的吧!”妈妈拍拍我的肩膀。这一次,她给我上了一课,是妈妈告诉我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的妈妈不仅有一颗善良的心,她的数学也不错呢!一天夜晚我为一道奥数题发难。妈妈走过来笑着问我:“怎么还不睡?明天还要上课呢!”“不是,我在为一道数学题发难呢!好难呀,我怎么算也算不好。老师说这一题超纲,但还是要做的。”我说道。“哦”妈妈说,“那我来试一试。”5分钟过去了,妈妈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孩子,我算出来了,来,我来给你说说。”
我最崇拜的就是我的妈妈,她个人善良,又愿意帮助我,我怎么不崇拜她呢?
说实话,每当看见“妈妈”这个词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溢出一种令我无法言表的情感。我崇拜我的妈妈,并不是因为她有一双能煮出可口饭菜、织出美丽围巾的手,是因为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一双小眼睛,黑黑的皮肤,瘦瘦的身体,这就是我妈妈的样子,别看她长得不怎么样,但是提起她的名字,在我们村里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妈妈是个热心肠,村里不论谁家有困难,他都出手相助。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事。
那是暑假的一天,上午还是骄阳似火,下午就变了天,天空中顿时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眼看雨马上就要来了。我们赶紧上楼去收粮食,正在紧张忙碌中,妈妈一抬头,看见隔壁的李爷爷正在艰难地上楼,也准备收粮食。李爷爷的老伴去世了,他的儿女也常年在外打工,一年才回来一次,李爷爷又患有腰椎间突出,所以上楼非常困难。妈妈见状,二话没说,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的扫帚,拿起锨向李爷爷家奔去,留下爸爸和爷爷收粮食。来到李爷爷家,飞速跑到楼上,收起粮食来。当收完最后一袋,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当妈妈回到家中,已经淋成了“落汤鸡”,面对爸爸的数落,妈妈只是咧开嘴笑了笑说:“别人有难处,伸手帮一把,不是应该的嘛!”这句简单质朴的话却像钉子一样深深地钉到我的心里,也时时处处影响着我。
妈妈,您不仅生我、养育我,还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只想由衷地说声:“妈妈,我崇拜您!”-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崇拜文学作品中的人,有的崇拜影视中的人,有的崇拜现实生活中的人——而我却崇拜我那普通但又不简单的妈妈。
在一个深秋的夜晚,妈妈还在窗前为我织衣服。我张开朦胧的双眼,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天都这么晚了,你还在织什么衣服呀,改天再织也行啊,你为什么要今晚织呢?”妈妈和霭可亲地说:“你就别管这么多了,你快睡吧,明天还要去上学呢!”我疑惑不解地说:“你究竟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连夜为我织衣服呢?”妈妈说:“好吧,我就告诉你吧!因为我要是明天再织的话,你就不能在冬天的时候穿上这个衣服了,再说你也没有一件厚的毛衣,早点得到一件厚的毛衣不好吗?而且,我把你的毛衣织完了,明天还要织另一件毛衣,我现在只有一个信念:今天的事必须今天完成,明天还有明天要做的.事,所以我要把今天的事做完,明天才好做明天的事。我想,你也应该把今天做的事做完,不要把这些事拖到明天来做,不然的话,你明天肯定做不完这些事,你说对吗?”我经过妈妈的提醒,我突然想起我的周记还没有写完,我赶快把周记拿出来写。我周记写完了,我看见妈妈还在织毛衣,我对妈妈说:“我非常感谢你对我的提醒。”妈妈却笑着说:“只要你记住我对你说的话就行了。”
我崇拜妈妈做事情必须把今天的事情做完的精神,我会永远记住妈妈对我说的这句话:今天的事必须今天做完,明天还有明天要做的事,千万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来做,不然就肯定做不完。
虽然我的妈妈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批料员,但我却非常崇拜她。
妈妈的个子不是很高,经常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一对弯弯的眉毛,眼睛又明又亮,高高的鼻梁,小小的嘴巴,笑起来脸上会有小酒窝,好看极了!
我崇拜妈妈,是因为她有高超的厨艺。那天中午,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中飘荡着花朵的清香。阳光从云中射入房间,房间被晒得暖和和的。妈妈走进厨房准备午饭,我跑过去对妈妈说:“妈妈,今天中午做什么饭呀?”妈妈弯下腰抚摸着我的脸蛋对我说:“今天中午妈妈要做许多好吃的让你们解解馋。”我高兴地拍起手来说:“好啊!”接着,妈妈便忙碌了起来,只见她戴着围裙,在厨房里来回穿梭。淘米、择菜,动作又快又熟练。不一会儿,一阵风吹过,饭菜的味道飘进了我的鼻子里,馋得我直想流口水。
12点的午饭铃响起,一道道菜摆到了桌子上。哇!红通通的红烧肉,黑白相间的木耳炒肉,金黄的小带鱼,嫩嫩的麻辣豆腐,还有又白又大的包子,看得我眼花缭乱,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吃光。这时妈妈说:“菜上齐了,大家快吃吧!”我们拿起筷子便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不一会儿七八盘菜就被吃光了,只剩下一些汤汁,妹妹还伸长舌头要去舔红烧肉的汁。大家竖着大拇指异口同声地对妈妈说:“真香啊!你是怎么做的,尤其是红烧肉,实在是太好吃了!”妈妈开心地笑起来,眼睛眯的像月牙一样弯,嘴巴像香蕉一样翘着,对大家说:“我还有许多其他的拿手好菜呢,下次呀我还给你们做!”
妈妈的厨艺实在是太棒了,我真崇拜她!
M是每天早晨热热的奶茶;O是母亲在孩子脸颊上的吻痕;T是一块散发着清香的搓衣板;H是那谆谆的教诲;E是那双温柔的眼睛;而R,则一本精巧的儿童书。把可爱的字母串在一起,就了令人倍感温馨的单词——Mother。
说实话,每当看见“妈妈”词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溢出令我无法言表的感情。我崇拜我的妈妈,并她有一双能煮出可口的饭菜、织出美丽的围巾的手,而是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令我感动,让我崇拜。
那是刚开学不久,12岁的我捧着新书,兴冲冲地奔进家门,宝贝似的数着,一本、两本……咦?怎么少了一本语文书,顿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心急火燎地掏出书包,却语文书的踪影。糟了!是刚才回家的路上不小心丢了,怎么办呢?只好上书店买一本了。可是,妈妈会特地出门为我买书吗?我只得战战兢兢地向妈妈说明了的意图。“哦,没关系,吃过晚饭后我去书店看看。”妈妈轻描淡写地说着,竟然责怪我,我惊慌地抬起了头,妈妈正慈爱地看着我。她的目光,饱含着对我的怜爱,犹如一道清澈的小溪,抚*了我心中的焦虑,我感激地望了她一眼,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下了。
晚餐过后,妈妈就急急忙忙穿上大衣,推着单车走了。夜,很静,清脆的铃声在巷子里显得格外清脆。我不安地在屋里等着。一小时了……两小时了……突然,门外响起了铃声,坐在屋内的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冲了,打开门一看,寒风中妈妈笑容依旧温和,手里正拿着一本语文书,屋外,秋意渐浓,却使母爱显得的可贵、感人。我感动极了,默默地庆幸有着这么好的妈妈。
世上有千百种爱,母爱最,即便把整个世界都拿来,也无法超越母爱的、无私、珍贵与纯洁。我真想大喊一声:“妈妈,我崇拜您!”
有人崇拜电影明星,有人崇拜革命先烈,有人崇拜自己的老师、同学。
在我的生活中,会有无数的老师给予我传授知识,灌输道理,才使自己在学*道路上找到了正确的方向,逐渐使我成长起来。我做人处事的启蒙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是——妈妈。我的妈妈很*凡,她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她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上前线,保卫祖国;她没有当过老师,教学生知识。可是,她却是我最敬爱的妈妈!是谁,在下雨时为你撑起大伞?是妈妈;是谁,在你冷的时候为你加衣?是妈妈;是谁,在你生病时照顾你?是妈妈。
记得有一次,是一个下雨天,我不知怎么了,身上抖得厉害。家里没人,我就打电话给妈妈,妈妈听我说话说的结结巴巴的,很着急,就马上跑回来,妈妈冒着大雨从工作单位赶回来,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奔跑在马路上,回到家里,身上都湿透了,她顾不得换衣服,就来照顾我。可是妈妈见我抖得越来越厉害,就带我去医院。那是已是晚上12点多了,医院只有急诊,妈妈只好把我带到急诊室治疗。
过了一天,我的病好了,妈妈却感冒了,我端了一碗热水给妈妈,她开心地笑了。妈妈经常教育我尊老爱幼,对别人要有礼貌,做一个诚实、勇敢、有责任心的人。我母亲就是这样一个让我喜欢的人,我永远爱您,妈妈!
我的妈妈高高的个子,头发长长的,我特别崇拜她。
妈妈很孝顺。一天爷爷出去干活临到中午了还不回来,妈妈就催促我去地里叫,一遍一遍的我就装作没听到。“你听到没有,饭都做好了,一会儿凉了,爷爷怎么吃?”妈妈生气地说道。我一溜烟的`赶紧跑到地里叫爷爷。谁知爷爷非要把余下的活干完再回家,因此我只有在地边无聊的等着。大约十多分钟的样子,爷爷干完了,我就跟着他回到了家。刚进家门,妈妈就说:“爸,下次别干那么长时间,早点回来,菜有点凉了,我去热热。”爷爷小声“嗯”了一下,说:“没事,菜不用热,就那样吃吧,你们也都饿这么长时间了。”“那怎么行,你岁数大了,可不敢吃凉的。”妈妈说完便端着菜走进了厨房。我心想:妈妈还挺孝顺的。
妈妈不仅孝顺,而且很节约。一次我洗碗的时候盆子里放了好多水,洗着玩儿着,妈妈看到了走过来,一把关掉水龙头,顿时火冒三丈:“这水也要掏钱的,你知不知道,要节约用水。”晚上我和妈妈洗完脚准备睡觉时,妈妈说:“你把洗脚水倒在外面那棵树下,省的浪费了。”我不耐烦地说:“不就是一点洗脚水嘛,至于吗?”“很多小事看起来很小,但是只要你养成了这些好*惯,那就不是小事。”妈妈忽然认真地说着。我有点儿赞同地点了点头。
这就是我崇拜的妈妈,我学*的榜样!
记得有一次,邻居家的小妹妹病了,她姑姑半夜三更来敲我家的门,妈妈问明情况后,二话没说,拿着钱抱着小妹妹就往医院跑,直到第二天早晨,妈妈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然后,给我做早饭,送我上学……
还有一次,妈妈去买菜,刚一下楼,就捡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很多钱和卡及身份证,妈妈在原地等了好久,也不见失主来认领,急得团团转,后来,妈妈找身份证上的地址,把钱还给了失主。瞧,妈妈就是这样,每当别人遇到困难时,她总是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
妈妈身上这些优良的品德深深吸引着我,我将永远记住这个让我敬佩的人。
如果你问我,在家里你最敬佩的人是谁?我就会自豪地说,那当然是我的妈妈。
从二岁开始,就是妈妈一个人辛辛苦苦一步一步的把我拉扯大,她每天的工作都干得十分认真负责,毫无松懈。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的工资也不太高,因此每天都要有计划的安排,妈妈为了能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给我买好吃的,漂亮的衣服。因为小时候的我很懂事,妈妈做饭,我就自己乖乖的在床上玩。所以,妈妈就不会很累,操太多的心。现在我长大了,很多事情都会干,收拾房间,洗衣服,做早餐。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人们生活水*的提高,我和妈妈的生活越来越好,我可以吃我没吃过的,买我喜欢的衣服,天天都是笑口常开。
妈妈一直都干着幼教的丁作,很辛苦,每天早出晚归,回来还要给我做饭,有时候妈妈实作很累,便买3个馍馍夹点酱就随便一吃了,我从心里敬佩妈妈虽然妈妈没有当上领导,但多次被评为先进教师,也挺让我向豪的。妈妈对工作从来都是一丝不苟,从不马虎,而且妈妈做事很有主见,也很勤劳。也吋常对我口头教育:要好好学*,以后—定要比妈妈优秀,如果不好好学*,就会被人看不起,也不能更好的孝敬妈妈,这些话我一直都记在心里,虽然有时表现不大好,但我相信,我一定不会辜负妈妈的希望!也要对妈妈说一句话:“妈妈,女儿永远爱您!”
我最崇拜妈妈。我和我的同学不一样,他们有的崇拜明星,有的崇拜球星,有的崇拜好男儿……,可我最崇拜的是伟大的母爱,因为母爱让我刻骨铭心,是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在我成长的每一步,都倾注了我妈妈的心血,记得小时候,我是个病病歪歪的孩子,没让妈妈少操心,从吃饭,穿衣,上学,……没有一样不是妈妈亲力亲为,这中间妈妈从小心到担心,自己身体不是很好,可对我的呵护,对我的宠爱,使我成长充满了幸福,快乐,直到现在妈妈还每天在我的小床边,为我讲述我小时候的故事,把我小时候做的傻事,叫做可爱,往往惹得我俩哈哈大笑,也在这和协的气氛中我渐渐地进入梦乡……
妈妈不但是个好母亲,而且在工作中也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她在公司里做统计工作的。在统计工作时,她总是各种数字要用不同的方法做两次,确保自己的工作正确无误。这就是我妈妈。
所有的母亲们对自己孩子的照顾都是无微不至的,对自己的工作是一丝不苟的。所以,我最崇拜妈妈。
生活中有很多人,有老师、有同学,还有爸爸妈妈……清洁工是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人,但是,我十分崇拜她。
这是冬季的一天。寒风呼呼的吹来,让人直打哆嗦。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了。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穿着薄薄的工作服,来到垃圾桶旁边,用手中的木棒伸到垃圾桶里,我想:啊,好恶心呀!那么多脏东西,她也敢用手掏。她一定是用手捂着嘴,紧闭着眼睛,哼,我一定要瞧个仔细!于是,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我看见她的手冻得红通通的,像红苹果一样红,她咬着牙,使劲地用木棒往外掏,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这时,她转过身,笑意顺着她脸上一道道弯弯的皱纹往外流,她的样子真美!她的眼睛是多么的炯炯有神,一闪一闪,大大的嘴巴,使人感到亲切无比。在她的头发里还有“银丝”呢!我的'心中不禁由然而升一种佩服的感情,我想:我刚才那么对她,真对不起!在生活中我并不具备那种不怕苦、不怕脏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
夏天到了。中午,红彤彤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妈妈说:“今天太热了!你下去买瓶花生牛奶!”我爽快地答应了,我马上拿着钱冲了下去。忽然,我又看见那位清洁工,我想:今天这么热!你不热吗?我走进一看,一颗颗豆大般的汗水躺满了整个脸,一颗晶莹的汗水跟其他几颗汇成一大滴,沿着额头,“啪嗒”一声,汗珠掉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汗珠不停地掉了下来,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我想:这位阿姨是多么热爱她的工作,我一定要学*她,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上,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名列前茅!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坚持不懈、不怕脏的清洁工!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性,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博大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也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我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全占了。这曹操的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爱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很好;曹丕都是让人觉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呀!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都很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读海伦凯勒的《我的故事》,使我深深的震撼了!海伦?凯勒三岁时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是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布,而是顽强地与命运作斗争。
海伦·凯勒的妈妈在她7岁的时候给她请了一个老师,就是安·莎莉文老师,老师对她非常严格。在老师到来之前,海伦因为看不见听不着,常常脾气很坏,吃饭的时候都是用手抓,后来被老师强行纠正过来,改用勺子。她的种种桀骜不驯和各种坏*惯都被一点点的改了过来。在老师的教导下,海伦逐渐意识到世界的美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想想看,生活在黑暗的无声无息的世界里,是多么的无助和无奈!对于我们健全人来说易如反掌就能做到的事,对海伦而言却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啊!当她学会拼写第一个单词“doll”(娃娃)的时候,便兴冲冲奔到楼下伸出手骄傲地告诉妈妈,这可是她一生中的`大事儿啊!后来老师一遍一遍地在她手上拼写,海伦也一遍一遍地反复地练*,她珍视生活中的每一缕阳光,欣赏每一片绿叶。我们健全人司空见惯的事,在她眼中都变成了像宝石一样珍贵。她后来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无穷。之所以有后来的成就,与海伦的热爱生活,顽强不屈的抗争精神是分不开的。
掩卷沉思,百感交集。海伦·凯勒——一个身残志坚的人,一个不屈不挠的人,一个乐观向上的人,一个值得我永远学*的人!每当我懈怠的时候,是她给我动力,催我奋进!
海伦凯勒——我崇敬的人!
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凛冽的寒风从昨天夜里开始就呼呼地刮个不停。现在,又下起了 鹅毛般的大雪来。大片大片的雪花从灰蒙蒙地天空中飘落下来,棉絮一样厚厚的一层,雪团被寒风卷着,在地上打着滚,翻着跟头。路边有几棵落光了叶子的小树,疲惫地站在那里,随风发出响声,好像不安地大声叫着:“冻死我了,冻死我了。”
那一天,我起得很早,来到马路上跑步。街上路静人稀,我跑着跑着,忽然发现路口有几个人影。跑到*前一看,原来是几位清洁工。
她们挥舞着扫帚,“刷刷刷”地清扫着马路上厚厚的积雪和垃圾。还有几位阿姨,推着车子,把一堆堆的积雪和垃圾撮到车里,然后着到垃圾站。马路上有的地方结了一层厚厚的,她们就用镐头刨起来,一镐下去,冰渣溅到脸上,她们都毫不在意。这些清洁工经过的地方,积雪和垃圾都不见了,变得干干净净。她们第一个人的眉毛上,头巾上都沾满了白霜,乍一看,就像一个“白胡子老头”。可是,在她们的脸上,却都露出喜悦的笑容。
我赞美清洁工。她们为了别人的安全,幸福,不畏严寒同,不辞辛苦。是她们把我们的城市打扮得更加清洁美丽;是她们使人们减少疾病,能够在各条战线上更好的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她们的身上、脸上虽然时常沾满了灰尘,但她们的心灵却是那样美丽、纯洁。她们美化了我们的环境,博得了人们尊敬。
有人说,名人就像灯塔里的灯,指引着我们前进。但是,在我心里,一个品质高尚的人,就像一颗在困难的时候闪耀着善意的星星。
他是我的邻居。他每天早起变得贪婪。公鸡报晓时,他匆忙离开家。他的脸因为长期的阳光而变黑;他的脚因为日复一日的行走而变得很细;而他的手是纯洁美丽的手。
他是李爷爷。他今年54岁。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无数的痕迹,头发粘在额头上。黎明前,他听到垃圾车的铃声。村民们一个个看到他,都避开他,厌恶地看着他。但他从不在乎,因为他的工作是至高无上的——清洁工。
那天天气很热,人们总是抱怨空调里的热量;那只狗在阴凉处爬行,伸出舌头。我边吃冰棍边走,突然发现一片荒芜的*地上挤满了人。这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走进人山人海,眼前的景象却让我反感:一只苍蝇在空地上游荡,一袋垃圾静静地躺在那里,散发着一股酸味;旁边还有一座“罐头山”。
突然想到了李爷爷,原来的尊重变成了讨厌:说全村都要干净是骗人的!大家七嘴八舌地喊:“怎么回事?怎么这么脏?”“天哪,这是垃圾场吗?老李的垃圾是不是天天都倒在这里?”大家都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是啊,抱怨有什么用?我们每个人都敢碰那个垃圾。
当我们大吵一架时,李爷爷的身影映入眼帘。大家伙一见,指着垃圾车上的垃圾问:“老李,没想到你的心这么恶毒,把垃圾留在这里了!”李爷爷看了看,说:“这垃圾不是我倒的。你看,我不是来处理的吗?”走下车后,他用脏手捡起来。阳光无情地照在他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愧疚。
这时,一个高分贝的声音响起:“你在干什么?这么热闹?”是刘阿姨。她提着一个大袋子里的东西,满脸困惑地问道。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看到她手里拿的东西,马上明白了什么,就“折磨”她:原来村里的垃圾站太远了,刘阿姨做了一个快速的计划,所以在这里留下了很多垃圾。可是垃圾越堆越多,没人知道,她不顾别人的想法继续扔垃圾。
刘阿姨听了大家义正词严的话,很愧疚。她把自己的垃圾一个个扔进垃圾车,走过去对李爷爷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和他一起打包。
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打包完。李爷爷上了公共汽车,骑着马走了。大家看着那个瘦弱的身影,陷入了沉思。
啊!清洁工,你一个个扫,一个个捡,当着市里美容师的面。不管垃圾有多脏,你都坚持要清理干净,保持干净。你是多么受人尊敬和爱戴啊!
清洁工,是社会上最不起眼的人,他们做着无人喝彩的工作,但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不管天晴下雨,我们总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
他们通常穿着橙色的衣服,戴着橙色的帽子,脸上戴着一个口罩,能看到的就是一双眼睛,他们的手可能是长期劳动的原因,变得异常粗糙。有一次,我帮一个清洁工拿了一会儿扫帚,他谢谢我时握了一下我的手,顿时我的手被他手上的茧子糙得生疼生疼的。
有一天,我经过一对母女身边时,听见那位母亲正在骂自己的女儿:“如果你不好好学*,将来只能和她一样到外面去扫大街。”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位清洁工,清洁工离我们不远,也听到了她说的话。我以为他她们会发生冲突,但清洁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任然用专注的眼神注视着地面,奋力地扫着,只听见耳旁传来一阵阵刷刷地扫地声,是那么好听,那么悦耳。
还有一次,我看见一个人很悠闲地走在路上,在他的身后依然是那位清洁工,还是那样默默地扫着地。这个人走着走着就从口袋里抛出了一个垃圾,这时,只见这位清洁工连忙跑上前拍了拍那个人的肩膀和蔼地堆他说:“年轻人,请把垃圾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面去。”那个人没想到居然有人来管他,顿时脸色大变,不服气地说:“怎么啦?你管的着吗?扫地本来就是你们清洁工的事,关我什么事?”清洁工严肃地对他说:“我们是清洁工,本应该清扫街道,但是如果有人不爱惜的话,清理和不清理有什么区别呢?”那个人想了想,大概是觉着清洁工说的话有道理,就跑去把垃圾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清洁工赞许地说:“这就对了。”其实,我觉得清洁工不仅仅是在清理着看得见的垃圾,他们正用自己的言行“清扫”着人们心灵上的尘埃。
清洁工,你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我们要为你喝彩,为你歌唱!
炎热的太阳像热浪和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仿佛要融化一切。在路上,很少看到几个人影。突然,一种橙色吸引了我的目光——社区清洁工。他衣着朴素,两鬓灰白,皮肤黝黑。我看见他左手拿着簸箕,右手拿着扫帚。尽管天气很热,他仍在小心地清扫道路。汗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忍不住擦了擦。他日复一日地这样工作,不管天气是冷是热,在普通的岗位上做着不同寻常的事情。
一天中午放学后,我经过社区附*的一条沟。我不知道谁倒了垃圾和剩菜。由于天气炎热,它吸引了许多苍蝇和臭虫,而且还散发出恶臭。看到这恶心的一幕,我不禁皱着眉头抱怨,“谁这么无情?”他捏着鼻子,试图逃离现场。这时,我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他把垃圾车推到沟里,拿起铲子,弯下腰把沟里的垃圾铲进卡车里,然后用扫帚扫掉剩下的泥,最后用“水枪”把沟彻底冲洗干净。即使脏水溅得到处都是,他也不在乎。他看着那条不再散发臭味的沟渠,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不仅不怕脏和累,而且还正直。我记得有一次,在打扫草坪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钱包。当我发现一些证书和一些钱在里面,我立即放下我的工作,在社区里到处寻找主人,喃喃自语,“我能做什么?失去这些证书和金钱后,其他人应该有多焦虑?我会再次去财产,并要求。”匆忙离去的身影突然变得很高...
他地位卑微,但不计较名利。他朴实无华,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简单的形象和努力工作和抱怨的精神已经铭刻在我的心里!这是我最钦佩的人。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相信大家崇拜的人一定都是韩国的BIGBANG或是EXO-MAN啊,我也不想弄虚作假,写自己的父母或老师,我唯独喜欢一位励志歌手——王力宏。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帅气,也不是他的资产多么丰厚,只是因为他纯朴的歌声与白手起家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王力宏已经出道快十五年了,后来他在中央电视台的《开讲啦》栏目中这样说道:“我记得九几年吧,我从美国回到台湾,因为那时不会说国语,在台湾时又没有亲属,所以当时真的蛮难生活的。”这点就足以让我佩服,就像是你来到香港却说一口方言,那种无法交流的痛苦又有谁能知道呢?
还有我欣赏王力宏的一点就是他的语言才华,听听,那是他写的落叶归根的歌词:“背包塞满了家用,路就这样开始走,日不见太阳的暖,夜不见月光的蓝,不得不选择寒冷的开始,留下只拥有遗憾,命运的安排,遵守自然的逻辑,谁都无法解密。”听吧,他的歌声中申请的表达了外出独闯的人的苦,秋季时留下的一种悲伤,像给整首歌曲绕上一层薄薄的雾,他的文学才华赋予了歌声悠扬,我多么羡慕他呀!
我爱王力宏,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歌声,他的精神,这才是我真正崇拜他的原因!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位让你崇拜的对象,我也一样,看了我的介绍,你们肯定能猜出他是谁。
他是一位小男生,戴着副黑眼镜,他最常说的话是:“你们让开,我来。”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你一定猜出他是谁了吧,他就是——张瑞祥。张瑞祥同学虽然学*成绩不好,但他非常真诚善良,他经常在同学有困难时去帮助他们。
在一次美术课上,我和杨辰皓做同桌,他在看着美术课本,心不在焉的样子,老师管教了杨辰皓几次,可杨辰皓还是不认真听课。突然,在我左边的杜佩芸同学喊道:“老师,他吐了!”我转头一看,果然,杨辰皓把呕吐物吐在了美术课课本上,讲台边和课桌上。美术老师问:“有谁来擦一下?”很多同学开始还不敢,没有几分钟,就有许多同学跑来了。他们大都是拿着毛巾,在杨辰皓的课桌上乱甩几下,就捂着鼻子回去了。这么一擦,桌上更脏了,地上也有了。杨辰皓身上也有了,老师让杨辰皓去洗一下,这时,劳动委员张瑞祥赶来了,他看到大家惊恐万分的样子,就说:我来吧。“说完,他一路小跑,脸上带着欢快的激情,跑到后橱拿拖把去了。
张瑞祥同学吧拖把洗净以后,拿到杨辰皓的座位边,拉开他的椅子,把拖把伸了进去。我看见张瑞祥同学在卖力地拖着吗,不一会儿,地就干净了,一股臭味也没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张瑞祥,一位值得我崇拜的小男生。
每一个人,他都会有他崇拜的人。当然,我也不例外,有些人会崇拜歌星,电影明星,球星等等。我却和他们不一样,我崇拜老师,也许有人会问:“老师有什么好崇拜的,我崇拜的可是现在人气最旺的周杰伦。”但是,我不这样认为。我们是花朵,老师就是园丁吗,灌溉着我们;我们是大树,老师就是太阳,照耀着我们。
我的老师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老师,一头长发乌黑发亮。长着一个瓜子脸,大大的眼睛。
我的老师是一个十分有责任心的老师,她每次批改作业都要批改到八九点,有时甚至到一二点才休息。就是作业十分的多,她也会十分耐心的批改。
我的老师是一个十分爱我们的老师。
有一次上课时,我忽然肚子疼,老师知道了,马上带着我去了医院,打吊瓶的时候,她才放心了。
老师啊老师!您的幽默给了我们快乐,您的严格给了我们好的成绩。您把您所有的知识都给予了我们。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老师,我崇拜您!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美丽的明星、也不是什么光彩夺目的歌手,而是每天日日夜夜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叔叔。
我记得那一次由其的让我记忆犹新。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去上学,顺便把垃圾丢了,到了楼下,我看见了一件让我目瞪口呆的事情。有人在默默无闻的在烈日当空的天气下打扫卫生,只见他大汗淋漓、汗流夹背的在打扫卫生,我心想:清洁工叔叔为什么这么辛苦劳累的工作,难道是为了钱吗?这时清洁工叔叔对我微微一笑,说:“小朋友,你把垃圾丢这吧。”因为垃圾车有点高,他还帮我把垃圾袋接过来丢到垃圾车上,谢过清洁工叔叔后我就向着学校疾步如飞的跑去。放学的时候,我和小伙伴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结果走到一半突然发现那位清洁工叔叔,他依然在那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打扫卫生,我感觉到他的心情十分快乐。莫名的我的心情不觉中也十分快乐,就这样,我回到了家。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清洁工叔叔!
爸爸是我最崇拜的人。
无论天晴还是下雨,一个瘦小的身影总在大街上站着;无论小事情还是大事情,总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可别以为他是警察,他是警察管不了的事情就都由他管的“城市大管家”——城管。
一天,爸爸正在街边执勤——赶摊贩,他正在说服一位乱摆摊的老奶奶,可那位老奶奶对他很无奈地说:“年轻人,你就让我摆一会儿吧,让我赚到够我中午吃盒饭的钱我就走!”而我的爸爸听到她这样的答复,他转身走进边上的那家“华莱士”店里,打包了一份汉堡包,递给了那位老奶奶。那位老奶奶很难为情地看着他说:“这怎么行呢?年轻人,我真服你了!谢谢,谢谢……”然后,很不好意思地拿过汉堡包,赶紧收摊走人!边上的那些无证摊主看到了眼前发生的那一幕,实在不好意思再摆下去了,一个个知趣地收摊走人……
这件事是妈妈告诉我的。事后爸爸跟我说:其实那个老婆婆很可怜的,她的儿子出车祸死了,现在她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着。而且老婆婆也不一定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赚到买盒饭的钱。既然我们有这个能力能帮到她,替她解决问题,那就现实一点,帮她解决一些我们能力所能及的问题。我相信这件事情发生在别的城管身边也会那样做的!
瞧瞧我的老爸,他不但心地善良,而且还很憨厚!他的做人原则是:吃亏是福!
一次我们坐火车回老家——江西。爸爸的座位旁来了一位没买到座位票的老奶奶和手里抱着她孙子的媳妇。爸爸看到这情景,就把座位让给了那位老奶奶让她先坐一会儿。可旁边有一位叔叔就提醒他说:“唉,兄弟,别让座了,你可不是短途旅行啊,这行程还远着呢!”可我老爸笑着答道:“没事,待会儿互相替换一下不就行了吗?”可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那位老奶奶一点动静都没有。这时,旁边的那位叔叔站起来对我爸笑了笑说道:“兄弟,你就先坐这儿歇歇吧!”这时我的老爸站的确实有些累了,也就就势坐下了。可那个老奶奶这时也起身了,对抱着她孙子的媳妇说“媳妇,你来坐这儿,这儿更舒服一些……”结果爸爸就这样“一站到底”了!过后,我问他:老爸,你这样做值吗?他却一点也不后悔地说:值得!最起码我的良心上过得去了……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当金戈铁马的喊杀声渐渐远去,谁,会为人们所崇拜?在曾经一次媒体调查中,有舞台上的明星,有英勇的烈士,还有伟大的领袖,直到这份名单的最后,袁隆*教授的名字才挤入我的眼帘,这唯一入选的科学家默默守望着人们对科学家的那份敬重,而到了第二年,这唯一的守望者也消失了。
数年前的一个夏天,在湖南安江的一块农田里,一位农民模样的人,头顶烈日,脚踩烂泥,低着头,弯着腰,正在寻寻觅觅。他,就是袁隆*。在那时,他是安江农校的一位教师,正在寻找雄性不育株水稻,以便进行水稻杂交试验。在次年六月份,他带领助手和新婚不久的妻子,先后共检查了1.4万余株稻穗,找到了6株天然的雄性不育植株,之后耗时六年进行试验。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挫折,袁隆*并不气馁,继续坚持着。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于一九*年培育出了杂交水稻。
杂交水稻的成功培育,与全*,甚至全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每年增产的稻谷可以多养活几千万人口。国际水稻研究所所长斯瓦米纳森博士高度评价说:“我们把袁隆*先生称为“杂交水稻之父”因为他的成就不仅是*的骄傲,也是世界的骄傲,他的成就给人们带来了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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