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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背包十年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在看着2本书,一本是周国*的《碎句与短章》,一本是张金鹏的《背包十年》图文珍藏版。前者是高中时就买的,一直没看完,现在重新看,周先生的哲学思想对我影响颇深,这本书重看是必然的。后者是最*无意看到一个旅游节目,才心血来潮上当当网上买的,是关于小鹏在毕业的十年内如何坚持自己的旅游梦想的事迹。
今天终于把《背包十年》完整的看了一遍。总的来说,作者文笔一般,只是有个别的句子出彩。全文几乎都是叙述他到每个地方的一些见闻,故事并不太吸引人(相对的来说吧),篇与篇之间关联性不大大,可以随意的看每一篇,如果是工作之前的我,根本没心思能完整的看完。能看完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看了那个作者的访谈,受到感染,想进一步了解小鹏的经历。另一个原因是想支持一下小鹏,购买他的书,让他能去更多的地方旅行。我觉得,真正能打动心灵的,不是那书的故事有多精彩,那相片有多绚丽,而是作者的人生态度。当心灵有了契合点,那种妙处是不能言喻的。个人觉得,比游记更精彩的,是小鹏关于旅程的自述感悟。
桂林游回来后,一直对西街和阳朔意犹未尽,想什么时候再去一趟。看完小鹏的节目及游记后,骨子里又再骚动。
我决定读这本书的理由是被这篇文章的题目深深吸引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关于流浪的梦,我也是,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做到。
看这本书的开始,首先介绍了作者十年的旅程全记录,看到这个我震撼了,没有想到十年可以到这个多地方。很多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卸下包袱,去全身心的流浪、旅行,可大多数往往缺乏勇气和对现实生活的不舍。而作者是幸运的,其以自身的行动去追寻心中的梦想,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选择流浪,这份气魄是何等的豪壮!作者小时候就有一个环游世界的梦,并且长大后一直没有改变,作为一个海归的研究生,完全可以过着富足的小资生活,而作者却放弃了自己安逸的生活,勇敢的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这样的勇气让我钦佩!
作者说面对陌生人要面带微笑,这句话不仅仅能应用在旅游上,在我们的团队中,一个善意的微笑比隔间中那一张张冰冷的面孔更能让团队凝聚。21世纪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代了,而有了微笑这个武器,我们就能更好的去提升我们团队的凝聚力!
最*,我看了《背包十年》这本书,让我有很多的感触和感悟。
《背包十年》讲述了小鹏毕业后,从20xx年开始了自己的背包客生活,十年间他走过了世界各地,每到一处,他用自己独到的眼光观察生活,用笔和镜头记录自己的见闻和所想,从一名普通的常常囊中羞涩的旅行者,成为一名自助的职业旅行人。他没有沾沾自喜,而是越走越真。读者跟随他走过光怪陆离的世界,寻找着体现*的景物、建筑和人,体验着他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世俗的眼光不重要,自己内心的声音才重要”,“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他在随处感悟着世界和人生。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机场被脱g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当我合上《背包十年》,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追随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激情,我们不甘*庸,我们应该追随自己的内心,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一直都想出去旅游,但受时间和金钱的限制只去过一小部分地区。看完《背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摄的图片,更加期待以后能到处旅游。
书中的内容是写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
所有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是今年去过的吴哥窟里有名的高棉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面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写着“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我们希望他们保持纯真,虽然我们可能给不到他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付出过的笑容。
旅行既可以享受其中的过程,又能学*了解所到之处的文化。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可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向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明白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之后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可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期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我生命中的色彩。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很想去旅行,很想去世界各地旅行,所以很羡慕那些可以到处飞的人们。上次去同事家玩,从那一摞书中看到这个书名《背包十年》,就知道肯定是跟旅行有关的,就借过来看完了。
作者是叫小鹏,因为热爱旅游而变成了一个职业旅行家,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通过他的眼,自己也像是走在亚非欧美的土地上一样,幻想着如果是我又会发生怎样精彩的故事。
想去阿姆斯特丹,看看梵高先生为什么用剃须刀割下一只耳朵送给一个**。虽然梵高先生画里面的艺术品味至今就没懂。
安徒生的故乡奥登赛,就因为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有就是丑小鸭。
青藏高原一直就是梦想,只不过很担心高原反应。
因为三毛,对撒哈拉沙漠有了一种浪漫的情愫。
凤凰古城很出名,居然是沈从文先?的故乡,这个我还真是第一次知道,《边城》《湘行散记》就列入下一批的书单中。
在之前也是看过余老师写的散文式的旅游笔记,余老师是学者,关注点可能更多的是过往辉煌的文明留在现代的痕迹。小鹏的呢就更生活,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们一生就只有这么长,如果就只蜷缩在一个角落一辈子,那么意义何在呢。可能我们做不了什么大事,掀不起什么波浪,小如尘埃一般,没关系,就算是尘埃,我也是一粒有见识的尘埃,闪耀着光辉的尘埃。
《背包十年》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背包十年》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可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向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明白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之后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可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期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我生命中的色彩。
如果你不想对一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夜色中抵达。夜晚的灯光会巧妙地把璀璨突出,把粗陋隐藏。这段话来自《背包十年》。
这本书是我的大学同学所赠,但毕业后这么多年,我竟然到今日才勉强将它读完,我想是不是我太忙了,亦或者只是因为我一向忽略了我的本心。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文字,喜欢作者遇到的美景与美食,喜欢作者敢于追梦的生活态度。作者小鹏大学毕业后没正经上过班,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
他喜欢文字,他说他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和朋友们一齐分享,正是因为这种真实与坚持,他获得千万网友的热烈追捧,也获得了我的喜爱。他还喜欢拍照片,他说他只拍自我在旅行时的一瞬间感动。其实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追梦人,一个敢于追求自我梦想的人。
这本*录了小鹏十年的旅程。十年里,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过,孤独过,骄傲过,沮丧过,也热血沸腾过,黯然泪下过,怦然心动过,心灰意冷过。我想,如果青春是一首诗,那小鹏用整整十年光阴让这首诗中的每个字都笔触饱满。
很多人应当如我一样,都迷恋无比澎湃的旅行,都渴望在旅行中让自我体验未知。那你是否如诗人般欣赏、品尝、感受这个未知的世界,饱满你青春的诗篇?
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毕业后多年的我,一向认为这个世界转得太快、自我太忙。忙得忘记自我以往也是爱文字、爱音乐、爱旅行。其实是该停下脚步,去寻找初心,哪怕已不再年轻,也该敢于去追求自我的梦想。
《背包二十年:一段被旅行改变的人生》是拥有二百万粉丝的国内职业旅行家背包客小鹏讲述二十年人生经历的自传散文,既是对行走过的每一寸土地的忠实记录,同时也可以看作全球二十年变迁的时代备忘。
在如今这个注意力缺乏的时代,一件事能坚持一年,一个月,一周甚至一天,都变成一种奢望,许多人不得不用朋友圈打卡来假装督促自己。而小鹏的旅行之路,一走就是二十年,无论面临多少质疑的眼光,他也从未停下过脚步。
2001年,小鹏参加完毕业答辩,利用毕业典礼前的十几天,找同学借了个七十升的背包,登上从天津到阳朔的火车,硬座,坐了一天一夜,那是他背包旅行的开端。2001年到2020年,是*社会发生巨变的二十年,国人从跟单位旅游到跟团出游到自助游再到背包旅行再到走出国门,旅行这件事也从小众到热潮到巅峰再到普通的日常,变化的是这个世界,不变的是小鹏始终如一的梦想,如果不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他还会继续在路上。
这本书延续《背包十年》AB段的写作风格,以年份为时间线,串联起2011年到2020年十年间的旅途故事和全球观察。A段记录当年那个时段发生的故事。B段大致包括两类内容,一类是由A段的旅途故事触发的当时的心灵感悟,第二类则是作者从2020年的自己的视角来回顾当时的经历对人生走向产生的影响。有一种俯瞰下的把握,走过后的轻松,远望时的宁静。
在书中,他记录下旅途中的动人细节,人性的美与恶,人情的冷与暖,为这个巨变的时代留下极其宝贵的私人的注脚。
同学们,有梦想就要早点去做,不要没有机会了才后悔莫及!
我是个爱旅游的人,看完《背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摄的图片。
书中的内容是写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
16张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是今年去过的吴哥窟里有名的高棉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面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写着“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的。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我们希望他们保持纯真,虽然我们可能给不到他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付出过的笑容。
记得有位摄影家说过,真正的旅行,不要带相机,把眼睛带上就好啦,把一切记在脑海里,永不磨灭。
写下这个标题才发现,上次写所谓读后感,已经是中学时代语文作业了。月初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直太懒,直到拖到今天下午,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同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曾经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后终于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现在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美好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可以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凡,不过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凡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己应该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无论是山花还是水木头,阳光明媚的一面,美丽的山脉,空荡荡的雨。
小鹏的背包在长江南北各处流传了十年。他毫无遗憾地追求着他背上的背包,但是背包已经卸下了。事实上,他和我们一样*凡,被称为利润;事实上,我们和他一样,早期有一波幻想。但我不像小鹏那么好。背包十年简单地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来在世界各地的经历。也许每个人都有很好的基因去著名的山地旅游。阅读旅游书籍总是让人们有很多的血液。我想马上加入作者去参加精神体验的旅程。看人一点东西。一切似乎都很完美,但它似乎已经结束了。记忆和期望是一个简化和编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膜中的美妙图片。我们倾向于忘记生活中有很多我们期待的东西。例如,在你计划去夏威夷之前,你头脑中的场景是阳光明媚的海滩和海洋,但你忽略了在旅途中繁琐的酒店食物的不满。即使是由炎热引起的易怒和不满等。后者很容易掩盖前者的喜悦。事实上,旅行的关键是改变你的心情。当你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你可以开始关注你通常不关心的事情,比如房子,形状,材料,颜色,人,衣服,表情,花草,树木等等。在熟悉的环境中,你看不到这些东西。如果你开始仔细观察周围,你为什么要去遥远的地方?一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决斗被判处42天监禁。军事命令墙可以阻挡身体的移动,但不能禁止精神旅行。他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活和其他领域的广泛思考使他在房间里感到沮丧。
在你的房间里旅行是一次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哲学探索。我建议巴士旅行要花几块钱才能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惊喜。
最*。我看了《背包十年》这本书,让我有很多的感触和感悟。
《背包十年》讲述了小鹏毕业后,从20xx年开始了自己的背包客生活,十年间他走过了世界各地,每到一处,他用自己独到的眼光观察生活,用笔和镜头记录自己的见闻和所想,从一名普通的常常囊中羞涩的旅行者,成为一名自助的职业旅行人。他没有沾沾自喜,而是越走越真。读者跟随他走过光怪陆离的世界,寻找着体现*的景物、建筑和人,体验着他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世俗的眼光不重要,自己内心的声音才重要”,“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他在随处感悟着世界和人生。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机场被脱g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当我合上《背包十年》,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追随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激情,我们不甘*庸,我们应该追随自己的内心,实现自己的梦想。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向太懒,直到拖到今日午时,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样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以往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终最终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此刻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完美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能够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凡,可是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凡的人并不必须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可是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我应当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背包十年》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明白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此刻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职责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
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但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最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最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
《背包十年》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背包十年》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中午一点午睡休息醒后,如果还没到二点,我就拿起《背包十年》看两三篇,看完之后打开电脑写一点体会,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看完此书的。
超喜欢书文开头小鹏的摄影作品,个性是那幅手持莲花的女孩。如果小鹏把每到一个地方的图片也放在书中就更好了,更能让读者了解当地的文化风情。只可惜往后他到的旅行地点都是以文字描述,缺少图片有力的介绍。
在我脑海中修改评价作者有两本印象最深:一本是梁子的《我的非洲部落》,修改描述梁子时说:“在饭桌时她那粗言也常常令人捧腹”,很直率地说出了梁子真性格!另一本就是小鹏的《背包十年》,小鹏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对旅行那种执着的热爱。
阅读这本游记,确实不是看攻略,而是看小鹏旅程行走的苦与乐。在书中小鹏分享了他十年来旅行中的一些事儿。包括:瑞士**搜86.身的不快、进藏时高反、印度奸商、在加尔各答做义工、克服心理时差的沈从文故乡、三毛笔下的撒哈拉沙漠、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伊尔库思科收获的一份纯真友谊…
我在卓越、当当、豆瓣分别看了别人的评语,当然肯定是有煲和贬。有的说是文字资料介绍小,即便如此,但我却能从中了解了不少知识,比如:
1、在加尔各答仁爱之家做义工,以前也看过其它人写过仁爱之家,这使我更加了解纳兰修女;
2、梵高的画令我震撼,但只是从这书中我才了解到梵高与高更的关系,也因为这样我才更了解高更与他的大溪地女人;
3、我第一次听贝加尔湖这个名字是从眭澔*写的《三毛的最后一封信》,,而能够让我更进一步了解贝加尔湖有2500万年的历史,有1600米深却是在此书中。
所以,随着小鹏的脚步,我的眼界开阔到世界各个角落。
最后引用作者一句话结尾:人就应趁着年轻的时候去走走,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一“我要去巴黎”——埋在心底的种子·我的大学梦
小鹏说,我要去巴黎!那时他7岁。18年后,巴黎在他脚下,第一缕阳光透过艾菲尔,就这么简单。那些艰苦和磨难,也便成了梦想的色彩。
我从何时开始勾勒自己的大学?记不得了!
我将种子深埋。
深藏温床的梦,默默的厚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能听到虫鸣鸟叫,能感受到日月变化。岁月寒暑,一次次脱去你的外衣,明确梦的真实。
梦想第一次破茧而出,深深的扎根于心底。梦,承载酸甜苦辣,一步步奔向破土。苦于暗无天日,乐于日夜兼程,路遇形形色色,只是过客,留下点点滴滴,与梦交织,丰满了那时的记忆。梦想,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不会经常想起。
十几载春秋,经历雨润大地,感受雪盖冰封,有过踌躇满志,也曾固步徘徊。在路上,始终披荆斩棘;在途中,坚持梦想成真。
浮华褪去,岁月已逝。破土的那一刻,我笑脸迎接那缕阳光。
第一站梦想,开启理想的大门。
二“背包十年”——背包七年·我的大学
十年里,小鹏用背包装下了*,装下了欧洲。旅行中,或一路坦途,或艰难险阻,有时缩在寒冷的甲板上欣赏华美的落日,有时站在活着的废墟上聆听凝固的音乐。从巴黎开始,开启了梦想之旅——一次成长之旅。
04年秋,挥别三年高中,踏入海大。依山览海,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又仿佛在一瞬间迷失了自己。那一刻,对大学的憧憬伴着大学梦想的实现,与我作别。
下一站,在何方?
喜欢鱼山的参天古树,那些探入云霄的枝叶,丝丝缕缕汇集于触手可及的树干,真实的存在着。我愿是古树一叶,成长于斯,见证风华。
清晨,鹂鸣为一片嫩叶出芽伴奏。新的开始,清露不经意缀在叶尖,折射出七色晶莹。叶心青黄,是为涉世之初的惶恐和期待?!惶恐于即将面对的风吹雨打,期待于未来的玉露阳光。风起处,枝叶横飞,却始终有树干支撑;雨打时,颔首以待,露出坚毅颜色。风雨历练,如同一曲生命的交响,成就了枝繁叶茂。风雨之后,阳光编织出轻盈彩虹,架在明净的天空,渲染出一副五光十色的美卷。阳光下,轻风拂过,树叶微动,邂逅不期过客,不及话别,已如细雨淋漓而去。那片叶,吸取枝干源泉,吸收阳光精华,数着树下的光晕,自得其乐。
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构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应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走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悲痛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明白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趣味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终一页,完全能够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当是简便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必须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向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一本和其他的关于旅游攻略的书一样,就是介绍作者各地的旅游经验,给后人以参考的书。今天有时间细细读了一遍,原来和自己理解的相差甚远,这本书以作者十年的体验旅行为经历,穿插着各地的自己的旅行所感,叙述自己的人生体验,更是一本介绍作者追逐梦想,实践梦想,成为职业旅行者心路历程的一本书。
“体验式”*年来在商业领域比较热门的词汇,开创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体验式旅行,也是一个人让人感觉很新颖的词汇。总以为背包客或者是自己钱很多,自助游,享受人生的,或者是自己苦哈哈的度过一段段旅程的。体验式旅行颠覆了自己的这种观念,是指在旅行过程中对所有未见未尝未玩过的事物都去尝试的一种旅行方式。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体验当地的最有名的最具文化特点的东西,无论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还是肮脏的街头露宿,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僻的小乡村,是高级的享受人生,还是做一个贫民窟医院的志愿者,都包含其中。
作者文中的各地旅行的所感所想,让读的人也不由的身处其中。在新德里的欺骗让读者不由的捏一把汗,有南印度人们的热情好客让人心里暖暖,有在特蕾莎医院的志愿行为让人感觉爱的意义,在南非的彩虹让人感受不同人种的友好相处,体验曼德拉的伟大,在四川大地震后广场呐喊让人不禁热泪盈眶……等等等等,虽不能往,却心向往之,不禁对作者的人生感动。
梦想对于每个人来说,虽崇高但虚无。作者是幸运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虽经历各种人生挫折,但是慢慢的实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想想我们自己,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是什么,又有多少人知道了梦想和目标而又去努力实现它。
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没有梦想,那就多读,多看,多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目标。
浪迹天涯,许多人想过,但是只有很少人做过。“时间、金钱、他人的认同”,其实这些统统不是借口,小鹏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我们:浪迹天涯其实很简单。
小小的背包,承载的是对生活的期望,对未知世界的求索,更是对心灵的洗礼。“日出时的光芒万丈,日落时的渔歌唱晚,巍峨的高山,宁静的长河……”“巴黎、巴塞罗纳、柏林、苏尼恩、新德里、纽约、渥太华……”整个世界都被小鹏“塞进”了背包,随着小鹏的足迹,我们看到了人类文明的多元,感受了沉淀在不同大陆上那悠久的文化内涵,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但却传递着一个共同的信念“love is a circle”。
住过世界顶级的大酒店,也体味过露宿街头,享受过豪华的奔驰轿车,也挤过用“拥挤”都无法形容的大巴车。遇过小偷,做过义工,见过一丝不挂的修行者,碰过三种先生,有了尼泊尔的兄弟,结交了俄罗斯啤酒推销员……世间种种,人生百态,兴奋过,孤独过,自豪过,无奈过,小鹏用自己真实的情感,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勾画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其实逐梦又何其容易,能够为梦想插上腾飞翅膀的,必然是那群拥有顽强毅力,坚持不惜的人们。旅游很简单,但是能把旅游做到小鹏这样极致的人,恐怕寥寥无几,就如生活中的很多小事,做到极致就是一种伟大,法国的红酒和鞋匠就是另一个很好的例子。在逐梦的路途上,来自未知世界的挑战,必然会将逐梦的大军打得落花流水,但是肯定会有那么一小群人,他们坚持了下来,在与挑战的博弈中,他们羽翼渐丰,他们愈挫愈勇,他们坚持了,他们奋斗了,他们才能看到雨后的彩虹。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背包十年》就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带给品味它的人一抹淡淡的清香。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为了年华老去时不鄙视自己”,小鹏毅然抛开世俗的眼光,坚定地成为一名逐梦者,正如三毛,格瓦拉,或者某个路人给过小鹏的鼓励一样,小鹏正在用自己的行动,鼓励着那些追逐梦想的人们:
逐梦,一个背包就已足够。
《背包十年》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背包十年》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写下这个标题才发现,上次写所谓读后感,已经是中学时代语文作业了。月初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直太懒,直到拖到今天下午,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同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曾经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后终于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现在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美好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可以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凡,不过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凡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己应该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我一直都想出去旅游,但受时间和金钱的限制只去过一小部分地区。看完《背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摄的图片,更加期待以后能到处旅游。
书中的内容是写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
所有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是今年去过的吴哥窟里有名的高棉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面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写着“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我们希望他们保持纯真,虽然我们可能给不到他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付出过的笑容。
旅行既可以享受其中的过程,又能学*了解所到之处的文化。
很想去旅行,很想去世界各地旅行,所以很羡慕那些可以到处飞的人们。上次去同事家玩,从那一摞书中看到这个书名《背包十年》,就知道肯定是跟旅行有关的,就借过来看完了。
作者是叫小鹏,因为热爱旅游而变成了一个职业旅行家,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通过他的眼,自己也像是走在亚非欧美的土地上一样,幻想着如果是我又会发生怎样精彩的故事。
想去阿姆斯特丹,看看梵高先生为什么用剃须刀割下一只耳朵送给一个**。虽然梵高先生画里面的艺术品味至今就没懂。
安徒生的故乡奥登赛,就因为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有就是丑小鸭。
青藏高原一直就是梦想,只不过很担心高原反应。
因为三毛,对撒哈拉沙漠有了一种浪漫的情愫。
凤凰古城很出名,居然是沈从文先?的故乡,这个我还真是第一次知道,《边城》《湘行散记》就列入下一批的书单中。
在之前也是看过余老师写的散文式的旅游笔记,余老师是学者,关注点可能更多的是过往辉煌的文明留在现代的痕迹。小鹏的呢就更生活,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们一生就只有这么长,如果就只蜷缩在一个角落一辈子,那么意义何在呢。可能我们做不了什么大事,掀不起什么波浪,小如尘埃一般,没关系,就算是尘埃,我也是一粒有见识的尘埃,闪耀着光辉的尘埃。
我是个爱旅游的人,看完《背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摄的图片。
书中的内容是写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
16张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是今年去过的吴哥窟里有名的高棉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面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写着“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的。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 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我们希望他们保持纯真,虽然我们可能给不到他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付出过的笑容。
记得有位摄影家说过,真正的旅行,不要带相机,把眼睛带上就好啦,把一切记在脑海里,永不磨灭。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可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向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明白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之后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可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期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我生命中的色彩。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背包二十年:一段被旅行改变的人生》是拥有二百万粉丝的国内职业旅行家背包客小鹏讲述二十年人生经历的自传散文,既是对行走过的每一寸土地的忠实记录,同时也可以看作全球二十年变迁的时代备忘。
在如今这个注意力缺乏的时代,一件事能坚持一年,一个月,一周甚至一天,都变成一种奢望,许多人不得不用朋友圈打卡来假装督促自己。而小鹏的旅行之路,一走就是二十年,无论面临多少质疑的眼光,他也从未停下过脚步。
2001年,小鹏参加完毕业答辩,利用毕业典礼前的十几天,找同学借了个七十升的背包,登上从天津到阳朔的火车,硬座,坐了一天一夜,那是他背包旅行的开端。2001年到2020年,是*社会发生巨变的二十年,国人从跟单位旅游到跟团出游到自助游再到背包旅行再到走出国门,旅行这件事也从小众到热潮到巅峰再到普通的日常,变化的是这个世界,不变的是小鹏始终如一的梦想,如果不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他还会继续在路上。
这本书延续《背包十年》AB段的写作风格,以年份为时间线,串联起2011年到2020年十年间的旅途故事和全球观察。A段记录当年那个时段发生的故事。B段大致包括两类内容,一类是由A段的旅途故事触发的当时的心灵感悟,第二类则是作者从2020年的自己的视角来回顾当时的经历对人生走向产生的影响。有一种俯瞰下的把握,走过后的轻松,远望时的宁静。
在书中,他记录下旅途中的动人细节,人性的美与恶,人情的冷与暖,为这个巨变的时代留下极其宝贵的私人的注脚。
同学们,有梦想就要早点去做,不要没有机会了才后悔莫及!
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背包十年》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知道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现在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责任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
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可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终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终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
我们总是抱怨生活没有乐趣,人生让我们失望,那是因为我们的梦想已经让我们遗忘在久远的回忆里。社会的群体性让人无法能够真正脱离人与人之间的约束而成为自由人,生活的负担又总是让人做起事来瞻前顾后,于是我们的最初追求就永远的丢在记忆里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其实只要自己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迈出追风少年的脚步,生活依然会那么灿烂,人生可以还是那么精彩。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无论是山花还是水木头,阳光明媚的一面,美丽的山脉,空荡荡的雨。
小鹏的背包在长江南北各处流传了十年。他毫无遗憾地追求着他背上的背包,但是背包已经卸下了。事实上,他和我们一样*凡,被称为利润;事实上,我们和他一样,早期有一波幻想。但我不像小鹏那么好。背包十年简单地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来在世界各地的经历。也许每个人都有很好的基因去著名的山地旅游。阅读旅游书籍总是让人们有很多的血液。我想马上加入作者去参加精神体验的旅程。看人一点东西。一切似乎都很完美,但它似乎已经结束了。记忆和期望是一个简化和编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膜中的美妙图片。我们倾向于忘记生活中有很多我们期待的东西。例如,在你计划去夏威夷之前,你头脑中的场景是阳光明媚的海滩和海洋,但你忽略了在旅途中繁琐的酒店食物的不满。即使是由炎热引起的易怒和不满等。后者很容易掩盖前者的喜悦。事实上,旅行的关键是改变你的心情。当你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你可以开始关注你通常不关心的事情,比如房子,形状,材料,颜色,人,衣服,表情,花草,树木等等。在熟悉的环境中,你看不到这些东西。如果你开始仔细观察周围,你为什么要去遥远的地方?一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决斗被判处42天监禁。军事命令墙可以阻挡身体的移动,但不能禁止精神旅行。他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活和其他领域的广泛思考使他在房间里感到沮丧。
在你的房间里旅行是一次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哲学探索。我建议巴士旅行要花几块钱才能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惊喜。
《十年徒步*》讲的是作者雷殿生在他正值青春年华的25岁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质疑的决定:用十年的时间来准备,再用十年的时间来徒步走完全*,并发誓不走完*绝不剪头发。十年的时间里,无论寒冬酷暑,他每天早起锻炼身体;做各种生意,积累资金。十年后,变换所有的财产物资为一张*邮政储蓄卡,收拾行囊,背上90斤重的背包,在他的家乡黑龙江踏出了第一步。又是一个十年,这十年里,他遭遇了无数次抢劫,爬过雪山,穿越沙漠,孤身战狼群、野猪群,无数次从鬼门关走回来。他成功了,成为第一个徒步走完全*、第一个穿越无人区罗布泊的*人!
读《十年徒步*》,感受着作者经历的那些生与死的考验,跟着作者一起感受着人间最*凡而沉重的真情,我无数次潸然落泪。人生能有几个十年,而作者却选择了用人生中最宝贵的十年来完成一个别人都不认可的梦想。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而面对别人的质疑,能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坚持下去的人又有多少呢!但是,有怀疑也会有信任,有支持,有帮助。面对四面八方的陌生人的帮助,堂堂七尺汉子的作者也被无数次地感动至落泪。
十年,有的人也许浑浑噩噩就过去了,但对于作者来说,徒步*的那十年必将成为他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光,而他的精神也会被世人所赞赏所钦佩。型的书。
最*,我读了《十年徒步*》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书的内容既惊险又刺激。我看着书,就像看了一部历险记,又像看了一部风光大片,还像看了一部漫长的纪录片。
这是一本传记,写了作者雷殿生三在1987年,因为受到徐霞客事迹的影响,萌生了要成为一名徒步旅行家的梦想。经过他十多年的准备,他成功地用十年徒步走遍了*,去了壶口瀑布、柴达木戈壁、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我对他的经历感到既惊叹又敬佩。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雷殿生在阿里无人区夜战狼群的经历。20xx年7月12日,雷殿生行进在一个荒凉的丘陵地带,到了傍晚,他找了一处背靠山崖的开阔地之起了帐篷。到了深夜,雷殿生发现狼群来了,大约有二十匹,他把帐篷拉开一条小缝,然后把点燃的鞭炮扔了出去,但鞭炮声一停,狼群又围过来了。读到此处,我想:如果是我,我该怎么办呢?没什么办法。他死定了!没想到,雷殿生灵机一动,想到狼群怕火,于是把自己的衣服都脱掉,把衣服点燃后扔出去,再拼命地喷杀虫剂。我还以为雷殿生肯定保不住小命呢!幸亏他十分冷静地想到了办法,顺利脱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祖国河山的壮丽和奇美。俗语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有机会我也想像作者一样去全*游历一番,亲身体会其中的惊险和乐趣。同时,我也明白了,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冷静地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知难而进,而且要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十年徒步中国>,读完此书,我对作者感到了无比的钦佩,。书中讲了雷殿生,也就是本书的作者花了十年的时间准备,十年的时间徒步走完了整个大*她有着人的血肉却有着铁铸的意他想过退缩,却依然但依然坚持了下来。
读《十年徒步*》,感受着作者经历的那些生与死的考验,跟着作者一起感受着人间最*凡而沉重的真情,我无数次潸然落泪。人生能有几个十年,而作者却选择了用人生中最宝贵的十年来完成一个别人都不认可的梦想。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而面对别人的质疑,能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坚持下去的人又有多少呢!雷殿生跟我们一样,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呢?就是因为他有恒心,有坚强的意志,有遇到困难想办法解决的智慧才能徒步走整个*。
但是如果他没有恒心,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会怎样呢?他可能会半途而废,一事无成,也可能怕苦怕累,完成不了这项壮举。
看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自己,我总是没有恒心,做什么事做到一半就不想做了,于是我只会一点点,就能我也没有坚强的意志,做事懒散,随便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不做了,我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什么家务都不想干。
看了这本书,我感到无比的钦佩和震惊,让我们向作者学*这种坚强的品质。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不知从何时起,我便对图书有着莫名的热爱。阅读纸质书籍总是能让我静下心来,让我安心、寂静。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部对于自我影响很深的书,我也不例外!今日我给大家带来对我影响很深的那部书——《留德十年》。
这部书从我小学开始就陪在我身边,陪我东奔西走,我对其感触之深,深到无法用言语表达。不知何时,我被这位国学大师的作品深深的吸引,每每读起都觉得心境舒畅,欢乐向往!《留德十年》是季羡林老先生的一部回忆录,虽说回忆录都有一个共同点,“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忆苦思甜”等等这类主题,可这些也无不说明一个道理,回忆总是带有苦涩和伤感!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却也期望“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留德十年》它以日记为依凭,展示了季老先生自我的酸甜苦辣,还以点点滴滴的资料,诠释那个五味杂陈的时代。它以草根史学的力量与厚度,成为对那个时期或隐或显的社会变动的温故。所以,无论谁作季先生的传记,要勾勒他这一时期的行迹,不以这本书为母本,恐是难胜其力的。
季老先生在德留学十年,实际上是从1935年到1946年,十一年,从二十四岁离家三十五岁还,人生最完美的时光都留在了异国他乡,季老说哥廷根是他的第二故乡一点都可是分,人生有这样的际遇既是一件幸事,也是一次艰难的选择!虽然经历了“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尴尬,却也是个磨砺成长的机会。对于这些我只能感叹“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在季老先生的笔下,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德国,也让我觉得季老先生的生活经历不都是朝升暮合的,也能够是安适如常的。季老留德的十年以求学为主线,以师友还往为半径,辅之以斯时德国政治、经济、文化态势及迥异的风土人情,不仅仅再现了扬帆于学海的苦乐,还从民间这个角度,保留了诸多富赡的社会演进的史料,提神醒脑的人生感悟又流布其间。提起这本书的缘起,他说:“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已经活到了将*耄耋之年,古稀之年早已甩在背后了,并且经历了几个时代;在*历史上,也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我这样的经历,过去知识分子经历者恐怕不是太多。我对世事沧桑的阅历,人情世态的体会,恐怕有很多值得别人借鉴的地方。”
季老先生在那里的那些年,经历了残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然而却安然无恙,可是这过程的艰辛,我无法感同身受,却也明白不会太顺利。那么多年在他的生命里仿佛稍纵即逝,但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他的经历又增加了一份沉重!
我对于《留德十年》感触颇多大概也是因为同样是在外求学的游子罢,我虽不似他离家多年,处于乱世,回家的过程很难、很多阻碍,但也有诸多感同身受!喜欢他的那些经历,也十分的喜欢历史,相信很多喜欢历史的朋友会好奇二战时期的德国是何种模样,是否真的能如相关历史书中所述那般强大.
我想季老先生在德国的十年生涯,定能让他对德意志这个民族有更加深切的体会和理解,经过这本书可能会给你个答案。还能够反瞻季老先生的精神旅途,徜徉于他倾心倾力营造的葳蕤之林,历史的洞察力,文学的感染力,蕴藉其中,以文史并蓄,来涵盖此书,这许是妥切的吧?
这便是我和《留德十年》的故事,但这不是一个开始,也不会是结束!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也十分感激《留德十年》对我的陪伴!
经别人推荐从网上购买了季羡林的《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两本书。今天就先写写看完《留德十年》的一些想法和感受。
读第二遍《留德十年》感觉比读第一遍时轻松了许多,还发现书里面有许多新东西,是我读第一遍时不认真忽略掉了,还是读过忘记了呢?我也说不清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自己喜欢的书我会反复读,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留德十年》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1935年年轻的季羡林离开祖国离开亲人,只身来到哥廷根,正像书中所说的一样,怀念一个生我的母亲,一个我的祖*亲,想到我的母亲和祖*亲就心潮腾涌,惶惶不可终日,留在国外的念头连影都没有。
幸好季羡林的女房东是一个像自己母亲一样的*常人,她老实,诚恳,善良,和蔼,不会吹嘘,不会撒谎,看似**常常的人,其实这些都是不*常的优点,增加了人情味,和她相处十年不用费心机,设提防,共过安乐,共过患难,这使得年轻的季羡林在德留学期间有一个稳定的“家”足以让他安心学*!
初到德国,看到有相当多的大官儿,大财主的子女在这儿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镀金”回国后成为抢手货,这当中的一些人狂傲自大,唯我独尊,季羡林对他们极其反感,他说,我简直还没有看到一个像样的“人”。
二战时期季羡林正在德国学*,亲历战争,英美的飞机时不时的投弹轰炸,忍受饥饿,不忘自己的任务和目的,既有天分更有勤奋,精通十二种语言,想想这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成就,九十多岁的季老笔耕不断,学*不止,比起他来,我们还很年轻,前面的路很长,正是学*的好时候,我们怎能不努力呢?工作怎能不认真呢?
留德期间,即使当时条件恶劣,季老总能用他特有的幽默风趣的语言,一带而过,在黑暗中能发现亮光,读起来会时不时发笑,苦难清扫而过,这正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之一!
以耄耋之年,回忆前尘过往。自然不是让你以他的心态来品味人生。而是试图让你了解,人生一世,有些事情,是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看淡——比如名利。有些事情则是伴着岁月流逝,历久弥香——譬如友情。不是要你完全读懂没有领略过的人生阅历。而是希望你能看到,人生如戏,到未必是空话。跌宕起伏的景色,自己也曾领略,往往身如不系之舟,如何能从容招架,才是你需要去慢慢修炼的学问。
人生何其短暂,往往来不及回顾,悠然一世,便悄然而过,所以,能够记得年轻时的事情,并将其一一誊抄纸上,供人分享实在是件幸运的事。然而以现在的阅历,来回顾年轻的故事,始终带有主观的色彩。即便一再告诫自己,不能沾染迟暮的情绪,可是笔下的那份从容到底是掩盖了事实的真相。然而,人生也未必要一一还原。有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就如你所说,不是你的茶,自然喝不惯。年轻的那杯茶,年老的时候,其实一定不记得滋味。可是谁又能权衡,哪一杯更香?
人未必要追求卓越,但一定不能甘于*庸。从清华到哥廷根,又从哥廷根返回故国。生命的意义也许不再于突破,而在于重来。一段结束,另一段开始,花开花落,其实结果都不重要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了解自己追求的路,并为之付出,这样的人生,真的很精彩!
够坚守着这样一份*花了整整10天的时间,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大师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Wahrheit(真)而无Dichtung(诗)的作品,或许没有歌德的Dichtung und Wahrheit那般办波澜壮阔,但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聚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 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文章开篇便是对上世纪30年代出国热的描述,让我这样的80后很有被带入感,因为一切情景和当今社会一般不二,富裕家庭的孩子自费出国,普通家庭的孩子力争拿奖学金出国,念个洋博士回来会很吃香,出国的竞争相当激烈等等,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新东方学校门口那永恒汹涌的人潮……想起思思那句话:*的许多事情,是不随着年代而改变的…… 作者花了很大笔墨描写他和一众*留学生在从北*前往柏林的火车上的趣闻轶事,漫长旅途虽然枯燥,却也不乏五味杂陈,*警察的惊悚,火车上如厕喝水的不便,与俄—国人沟通的困难……最为打动我的是季老对波兰女孩儿Wala的描写。那是一个活泼,开朗,会说德语的漂亮姑娘,他给火车上的七个*小伙子带来了莫大的愉悦,虽然它们之间只能用作者当时并不流利的德语勉强沟通,但是彼此间已经处的相当愉快了。后来Wala在作者睡觉之际下了车,自此天涯两隔再未相见,虽然相处时间屈指可数,但作者在数十年后仍然能回忆起Wala当时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可谓知音莫要论短长,一旦相别思断肠碍…我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愉快的邂逅实乃福气,许多人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快乐!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与作者感情最深的西克教授和施密特教授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作者,在生活上也对作者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象着作者搀扶着年逾古稀的西克教授步行横穿整个哥廷根,边走边探讨学术的场景,给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梦幻……数十年后,已然年过古稀作者重返哥廷根,与施密特教授重逢于养老院时,那种相逢时的激动与分离时的伤感我想任何人读了都会动容…… 人生如梦,弹指一挥间,几十年的光阴一晃就会过去,我这样细致的读这本书,边读边在思考,何为人生的意义呢?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是我看到即使在二次大战这样的环境下,在德国的一个小城有着这样一群人仍然在不闻窗外事的做着自己的学术,过着自己洁净而高贵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或许是*淡的,*卷世界的二次大战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毫无知觉的来,毫无知觉的`走罢了,但是这种*淡带给我的却是深深地震撼,能淡的人们必定会做出不*凡的事业来,不是吗?
不得不说,我在读这段经历时是相当开心的。因为我看到大师也有像普通人一样为未来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时的季羡林,在工作中由于“很安静”而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想要离开,却觉得人海茫茫,没有一个归宿。这样孤单迷茫的心情相信大多数人都经历过吧。可是大师比我们究竟强在哪里呢?往下读你就会知道,真正有智慧的人是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的。季羡林就是这样,他知道自己的追求,所以尽管家庭困难,前路不明,他依然踏上了去德国的求学之路。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介绍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
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介绍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德国,是一个美丽的国家。到处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人的心灵也正如花这般美丽,纯洁。德国妇女们个个重视清洁,把自己家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一点杂尘也没有。就连她们家门前的大道,也被擦得干干净净。就是你在大道上翻个滚,衣服上也不会沾一点儿尘。精通七国语言的季羡林,就在这样美丽的国家里呆了十年,并写下了这本回忆录——《留德十年》。
全书以记叙的方式来描写,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德国。时不时的加上那么几句颇有意境的诗词,使得整本书更丰富、饱满。对语言的细致,对人物的刻画,都是极为到位和完美的。很多时候,作者季羡林先生是以想写一个人物为开头的。比如,他想写他的老师,这一章写的全是他的老师,好像很随意的感觉。他的女房东,梵文老师,*朋友……都是如此。
作者在德国的十年,有艰辛,有汗水,也有收获与幸福。他经历过史上最残酷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然而却安然无恙。在这里生活的十年,消纵即逝,对这里的'熟悉程度就如自己的第二故乡一般。热情似火的女房东,严肃而专注的老师,美丽而静寂的景色,狂妄而自傲的侵略者……这些人在作者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德国的景,德国的人,德国的情,都浓缩在作者的脑海里,他将终身难忘。因为这里曾给过他希望,给过他快乐。也因为这里,是培育他的第二个母亲。
伊如加德对季羡林充满依依不舍之情!
1983年当季老重返哥廷根时,伊如加德杳如黄鹤。季老说:世界上还能想到她的人恐怕不会太多,等我不能想到她的时候,世界上能想到她的人恐怕就没有了!
读到此处,我的心是暖的,眼睛是湿润的,真挚的情感,莫过于一个人心中永远记住另外一个人!
《留德十年》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幽默诙谐,读起来朗朗上口,里面很多的章节里,有很多地方耐人寻味,值得思考,不得不再一次说,这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够坚守着这样一份*花了整整10天的时间,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大师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真而无诗的作品,或许没有歌德的Dichtun gun dWahrheit那般办波澜壮阔,但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聚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文章开篇便是对上世纪30年代出国热的描述,让我这样的80后很有被带入感,因为一切情景和当今社会一般不二,富裕家庭的孩子自费出国,普通家庭的孩子力争拿奖学金出国,念个洋博士回来会很吃香,出国的竞争相当激烈等等,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新东方学校门口那永恒汹涌的人潮……想起思思那句话:*的许多事情,是不随着年代而改变的……作者花了很大笔墨描写他和一众*留学生在从北*前往柏林的火车上的趣闻轶事,漫长旅途虽然枯燥,却也不乏五味杂陈,*警—察的惊悚,火车上如厕喝水的不便,与俄—国人沟通的困难……最为打动我的是季老对波兰女孩儿Wala的描写。那是一个活泼,开朗,会说德语的漂亮姑娘,他给火车上的七个*小伙子带来了莫大的愉悦,虽然它们之间只能用作者当时并不流利的德语勉强沟通,但是彼此间已经处的相当愉快了。后来Wala在作者睡觉之际下了车,自此天涯两隔再未相见,虽然相处时间屈指可数,但作者在数十年后仍然能回忆起Wala当时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可谓知音莫要论短长,一旦相别思断肠碍…我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愉快的邂逅实乃福气,许多人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快乐!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与作者感情最深的西克教授和施密特教授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作者,在生活上也对作者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象着作者搀扶着年逾古稀的西克教授步行横穿整个哥廷根,边走边探讨学术的场景,给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梦幻……数十年后,已然年过古稀作者重返哥廷根,与施密特教授重逢于养老院时,那种相逢时的激动与分离时的伤感我想任何人读了都会动容……人生如梦,弹指一挥间,几十年的光阴一晃就会过去,我这样细致的读这本书,边读边在思考,何为人生的意义呢?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是我看到即使在二次大战这样的环境下,在德国的一个小城有着这样一群人仍然在不闻窗外事的做着自己的学术,过着自己洁净而高贵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或许是*淡的,*卷世界的二次大战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毫无知觉的来,毫无知觉的走罢了,但是这种*淡带给我的却是深深地震撼,能淡的人们必定会做出不*凡的事业来,不是吗?
够坚守着这样一份*花了整整10天的时间,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大师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Wahrheit(真)而无Dichtung(诗)的作品,或许没有歌德的Dichtung und Wahrheit那般办波澜壮阔,但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聚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 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文章开篇便是对上世纪30年代出国热的描述,让我这样的80后很有被带入感,因为一切情景和当今社会一般不二,富裕家庭的孩子自费出国,普通家庭的孩子力争拿奖学金出国,念个洋博士回来会很吃香,出国的竞争相当激烈等等,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新东方学校门口那永恒汹涌的人潮……想起思思那句话:*的许多事情,是不随着年代而改变的…… 作者花了很大笔墨描写他和一众*留学生在从北*前往柏林的火车上的趣闻轶事,漫长旅途虽然枯燥,却也不乏五味杂陈,*警察的惊悚,火车上如厕喝水的不便,与俄-国人沟通的困难……最为打动我的是季老对波兰女孩儿Wala的描写。那是一个活泼,开朗,会说德语的漂亮姑娘,他给火车上的七个*小伙子带来了莫大的愉悦,虽然它们之间只能用作者当时并不流利的德语勉强沟通,但是彼此间已经处的相当愉快了。后来Wala在作者睡觉之际下了车,自此天涯两隔再未相见,虽然相处时间屈指可数,但作者在数十年后仍然能回忆起Wala当时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可谓知音莫要论短长,一旦相别思断肠碍…我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愉快的邂逅实乃福气,许多人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快乐!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与作者感情最深的西克教授和施密特教授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作者,在生活上也对作者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象着作者搀扶着年逾古稀的西克教授步行横穿整个哥廷根,边走边探讨学术的场景,给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梦幻……数十年后,已然年过古稀作者重返哥廷根,与施密特教授重逢于养老院时,那种相逢时的激动与分离时的伤感我想任何人读了都会动容…… 人生如梦,弹指一挥间,几十年的光阴一晃就会过去,我这样细致的读这本书,边读边在思考,何为人生的意义呢?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是我看到即使在二次大战这样的环境下,在德国的一个小城有着这样一群人仍然在不闻窗外事的做着自己的学术,过着自己洁净而高贵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或许是*淡的,*卷世界的二次大战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毫无知觉的来,毫无知觉的走罢了,但是这种*淡带给我的却是深深地震撼,能淡的人们必定会做出不*凡的事业来,不是吗?
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大师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Wahrheit(真)而无Dichtung(诗)的作品,或许没有歌德的Dichtung und Wahrheit那般办波澜壮阔,但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聚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 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文章开篇便是对上世纪30年代出国热的描述,让我这样的80后很有被带入感,因为一切情景和当今社会一般不二,富裕家庭的孩子自费出国,普通家庭的孩子力争拿奖学金出国,念个洋博士回来会很吃香,出国的竞争相当激烈等等,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新东方学校门口那永恒汹涌的人潮……想起思思那句话:*的许多事情,是不随着年代而改变的…… 作者花了很大笔墨描写他和一众*留学生在从北*前往柏林的火车上的趣闻轶事,漫长旅途虽然枯燥,却也不乏五味杂陈,*警察的惊悚,火车上如厕喝水的不便,与俄-国人沟通的困难……最为打动我的是季老对波兰女孩儿Wala的描写。那是一个活泼,开朗,会说德语的漂亮姑一娘一,他给火车上的七个*小伙子带来了莫大的愉悦,虽然它们之间只能用作者当时并不流利的德语勉强沟通,但是彼此间已经处的相当愉快了。后来Wala在作者睡觉之际下了车,自此天涯两隔再未相见,虽然相处时间屈指可数,但作者在数十年后仍然能回忆起Wala当时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可谓知音莫要论短长,一旦相别思断肠碍…我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愉快的邂逅实乃福气,许多人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快乐!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一一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一毛一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救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着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与作者感情最深的西克教授和施密特教授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作者,在生活上也对作者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象着作者搀扶着年逾古稀的西克教授步行横穿整个哥廷根,边走边探讨学术的场景,给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梦幻……数十年后,已然年过古稀作者重返哥廷根,与施密特教授重逢于养老院时,那种相逢时的激动与分离时的伤感我想任何人读了都会动容…… 人生如梦,弹指一挥间,几十年的光一一一晃就会过去,我这样细致的读这本书,边读边在思考,何为人生的意义呢?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是我看到即使在二次大战这样的环境下,在德国的一个小城有着这样一群人仍然在不闻窗外事的做着自己的学术,过着自己洁净而高贵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或许是*淡的,*卷世界的二次大战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毫无知觉的来,毫无知觉的走罢了,但是这种*淡带给我的却是深深地震撼,能淡的人们必定会做出不*凡的事业来,不是吗?
十年后的礼物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年后的礼物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国的富兰克林有句名言: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这句名言告诫人们要讲信用,永不失信。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四单元,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课文是《十年后的礼物》。
看到这个课题,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脑海中,如: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礼物?是谁送给谁的礼物?为什么要十年后才能得到礼物……当我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就明白了我这一连串的问题。在课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是大音乐家爱德华·格里格,我觉得他既聪明,又守信。他聪明是因为他送给了达格妮一件最好的礼物——一直美妙的乐曲,用奇妙的方式送给了达格妮,并唤起达格妮对生活的渴望与热爱。他守信是因为他遵守了十年前的诺言,送给了达格妮一份珍贵而又真诚的'礼物。
学完这篇课文后,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生活如此美好,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认真学*,用真诚的心去对待别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便得更加美好。
这学期,我学*了《十年后的礼物》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中的音乐大师爱德华。格里格信守诺言的品质使我终生难忘。
《十年后的礼物》主要讲述了挪威的音乐大师爱德华格里格在十年前答应送给守林人的女儿达格妮一件很好的礼物,十年后他用奇妙的方式件礼物送给了达格妮,使达格妮感到无比激动和幸福。看了这篇文章,我非常敬佩音乐大师爱德华格里格信守诺言的高尚品质。
我想了想自己,*时朋友约我去公园玩,都常常迟到,更不要说与音乐大师爱德华格里格相比了。再说*时,我们对待事情也一样,没有用心去做,像上次,我答应了去小红家玩,可是,我却在家里看电视看过了头,还得小红在家苦等了半天。再谈谈爱德华格里格吧,他在十年前答应送给守林人的女儿达格妮一件很好的礼物,十年后他还记得这次相遇,用奇妙的方式将的`礼物送给了达格妮。想到这里,我惭愧急了。心想: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学生!
从今天开始,我要向爱德华格里格学*,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十年后的礼物》这个题目使我惊讶地叫出声来。十年是多么漫长的时间呀!看见这个题目,我的目光一下子被这篇课文吸引了,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现在让我们走进《十年后的礼物》吧。
十年前,大音乐家在森林里偶遇了一个守林人八岁的女儿,答应在十年后送她一件礼物,当这个女孩长到18岁。在一次音乐会上,她真的收到了这份礼物——一首乐曲《献给守林人的女儿达格妮》。这份礼物让达格妮激动不已,让她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真诚,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美好。
我最喜欢课文里的最后一句话“生活啊,我爱你!”让我感悟到了十年后的礼物多么珍贵,礼物有价而诚信无价,感受到音乐家爱德华信守诺言的崇高品质。
同学们,诚信是音乐家送给达格妮的'礼物,也是送给我们大家的礼物。今天老师也送给我们一份礼物:诚信是一道阳光,驱散你心中的阴影,给心灵一片净土,让我们一起与诚信同行吧!
这学期,我学*了音乐大师爱德华写的文章《十年后的礼物》。格里格信守诺言的品质让我难忘。
《十年后的礼物》主要讲述了挪威音乐大师爱德华葛利格的故事,十年前,他许诺给《卫报》的女儿达格尼一份非常好的礼物。十年后,他给了达戈尼一份很棒的礼物,这让达戈尼感到非常兴奋和快乐。读完这篇文章,我钦佩音乐大师爱德华葛利格信守诺言的高尚品质。
我想到了我自己。通常我的朋友邀请我去公园,我经常迟到,更不用说和音乐大师爱德华葛利格相比了。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事情。我们没有用心去做。像上次一样,我答应去小红家玩。然而,我在家看电视,不得不在小红家等了很长时间。让我们再来谈谈爱德华葛利格。十年前,他许诺给寿林人的女儿达格尼一份非常好的礼物。十年后,他记起了那次会面,并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把最好的'礼物送给了达格尼。想到这里,我又羞又急。我希望将来我会是一个诚实可信的学生!
从今天起,我将向爱德华葛利格学*,成为一个诚实可靠的人。
礼物,是每个人都收到过的,但你收到过十年后的礼物吗?十年后的礼物,那个送礼物的人有可能记得吗?他又怎么送到达格妮手中的'呢?那就让我们走进故事中,去感受一下十年后的礼物吧!
这天,十八岁的达格妮要去首都奥斯陆去参加一个音乐会,这个音乐会是她最激动的音乐会。因为,她收到了大音乐家爱德华十年前答应要送给她的礼物,这个礼物是那样特别,因为这是爱德华呕心沥血创作出的音乐——《献给守林人的女儿达格妮》,他的乐曲会传遍四方,也就将礼物送给了达格妮。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来说,这是最好的礼物。音乐会结束了,达格妮走到大海边,对大海说:“生活呀,我爱你!”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受。爱德华虽然闻名遐迩,却遵守诺言,送给了达格妮这个珍贵的礼物。爱德华之所以要送给达格妮,是因为他希望达格妮能热爱生活!
爱德华把这个礼物送给了达络妮,作者把这个故事带给了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热爱生活!
我读过许多课文,从来没有什么感想。不过,学了语文书上《十年后的礼物》这篇课文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十年前,守林人的`女儿达格妮在森林里碰见了一位城里人,他们一路上欢声笑语,可那位城里人却没有什么礼物给她,所以承诺十年之后给她一件好礼物。十年后,达格妮走出了森林,听到了大音乐家爱德华·格里格演奏的《献给守林人的女儿达林妮》乐曲,达林妮知道那个城里人就是他,达林妮非常感动,她相信在生活中有很多诚信的人。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8岁时的那件事。那年,放寒假了,表妹和表弟来到我现在住的家里,准备一起过年。刚过了几天,我就发现表弟一直在我身边撒娇,讨零食吃。后来我无可奈何了,只好答应他过年的时候给他一包零食,于是他欢快地离开了。可是,到了约定的那天,我却舍不得拿出零食来了,气得表弟大哭了一场。从那天开始,表弟和表妹就一直“死守”着他们的零食不让我吃。这时我才追悔莫及,我明白:诚信是一种力量,是一种让人相信你的神奇的力量。
我深深地感到:诚信是无形的财富,我们只有做到诚信,别人才会相信你,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四单元的课文,其中《十年后的礼物》带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
在这篇课文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爱德华·格里格先生,因为他能兑现自己许下的每一个诺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还能兑现自己十年前许下的诺言,对此,我觉得他是一个十分守信、值得让人尊敬的人。当我读到马上准备要唱歌时,也是我最为惊讶的时候,我很好奇:爱德华·格里格先生怎么能在十年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一直记得这个诺言,也为爱德华·格里格先生能想到用歌曲来兑现诺言的聪明才智而暗暗赞叹,这种精神是难得可贵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爱德华·格里格先生这样的人,他们都在为实现诺言而努力。但在人群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嘴上说说而已,却丝毫不为实现诺言做努力,第一种人是可敬的,应该受到别人的尊敬;虽然第二种人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只要努力改正,也可以成为第一种人,受到别人的尊敬。
诚信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了它,我们就会没有美好的明天,我要时时刻刻都要**德华·格里格那样有诚信的人,用行动兑现自己许下的诺言,为我们的明天画上美丽的蓝图。
守诺言是为人的美德,每个人都因该有这样的品质。
读了《十年后的礼物》,音乐家爱德华·葛利格行守诺言的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
就拿上次那件事来说吧,我答应表妹双休日去她家玩。可是到了双休日那天,老天不作美,竟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一看这天,心里打起了退堂鼓:真的还要去吗?雨下得这么大,等下会被淋湿的。想到这里,我就不打算去了,去书房看书了。妈妈看到时间都快到下午了,便奇怪地问:“银银,今天不是你要去表妹家吗?怎么不去了?”“妈!现在下这么大的雨,让我怎么去啊!”妈妈听完我的话,立马严厉的对我说:“答应别人的事怎么能不做到呢?你应该实现自己的诺言!”无奈之下,我只好听从母亲大人的安排。
我一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定要我冒着大雨去表妹家,可现在我明白了,妈妈是要我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不要做言而无信的人。是啊!古人常说:“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可见信守诺言是多么重要啊!
守信是金,让我们信守诺言,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吧!
《我们最好的十年》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们最好的十年》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小时候喜欢看《哆啦A梦》,很羡慕大雄能够在机器猫的帮助下回到过去改变事实。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时光机,把过去的一切自认为糟糕透了的东西抹去,给自己编织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当我们真的有机会回到过去,事情就很的能够如我们所愿的去发展吗?
故事的主角方天霖因为一次飞机失事意外地回到了十年前。他想离开回到现在。在用尽各种愚蠢可笑的方法后,终于接受了自己必须重走这十年的路。人生重启,曾经的经历他都知道结果,他设法去改变,但一切并没有顺风顺水,生活变得一团糟。
即便坐上时光机,过去的一切仍然需要自己去书写。时光机只负责改变时间,故事的脚本依然要靠自己去重塑。想要改变原来的结果,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都渴望美好,希望这个世界不存在欺诈与暴力。然而很多时候,越是要去改变,事情偏偏朝着反方向去发展。满身风雨走到今天,愈发明白的是:做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才是人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
人生并没有重启键,今天是昨天的继承,明天是今天的延续。历史无法如我所愿地去改变,即使回到过去。要想得到一个嘴角上扬的青春,每一步都应该认真去走,让每一步都走得端正漂亮。因为你不是机器猫,因为你不具备改造历史的能力,唯有活出精彩的当下,才能为自己书写最华丽的篇章。
重启的十年,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方天霖和方天霁的浓浓兄弟情。哥哥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弟弟,弟弟还是那样喜欢“坑哥”。
人生路上我们会认识很多人,与无数人产生关系。但最后留在身边的真正关心自己的,除了自己,也许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小时候我们会为了一个玩具吵翻天,却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人,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尽管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彼此间多了几分尊重和隔阂。但当在外面待久了,你会发现,亲人是最纯真的。
不管过去的十年是否满意,过去的就让他载入史册吧!人总要向前发展,要学会和明天的自己相处,勇敢地踏上新的`征途。
我时常问自己,时间是什么?时间是漫长,是极限,是无尽,可是也是这一刻,就在你刚拥有的这一刻,就永久失去了,不复重来,它总是悄悄齐我而去,作无声的告别。
十年是一个狭长的想象,也是一个回不去的故乡;十年可以做一个无价畏惧的你,也可以被打磨的热血不曾;十年可以让你变成更好的样子,也可以让你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但是我知道,无论这十年,我过的泥泞,孤独,热烈,无闻,显赫,狼狈,体面,无论我失去,获得,胜利或暂败,无论我爱了,拥有了,或放弃了,这都是我,是我们最好的十年。
方天霖本是一家公司的总裁,但总于工作,无法顾及他的家庭,应接不暇的应酬让他每天都满身酒气的回到家中,安晓月,也就是方天霖的妻子,忍受不了。每次等到他回来时,总把他隔离在门外。尽管这样,安晓月仍是仔细的做好贤内助,每次都是刀子嘴豆腐心,还是为丈夫买下了新的制冰机。
他不是不想在家陪着自己的妻儿,他只是想抛去“董事长女婿”的称号,他想要他打败别人时,别人能说一句:“这个方天霖不好对付。”而不是因为他是董事长的女婿而不好对付。谁曾想到,这个家也因此支离玻碎……他完成了对妻子的约定,带着她坐上了飞往土耳其的飞机,飞机坠落,让他回到了十年前的高三时光,用上帝的视角再一次过完自己的人生。但,在高考时他却失利,他不再是那个被上帝眷顾的孩子,剧情走向了另一边,一切都是新的旅程。他无疑接受了一次重创,开启他崭新的人生。十年,足够让我们的人生天翻地覆。或许,等到十年之后。我会想到来到现在开始我新的旅程。
在时间的穿梭下,生活中演绎了一个又一个真实,感动的故事。如同飘飞的蝴蝶,在光顾我的心灵之后,总有一些梦想会实现,为我的生活增添亮色。在脆弱时,让一些感动的泪水,无拘无束。即使有些无助,也会有一些无形的动力支持着我们。
生活,永远不会一成不变,每天不同的事情才能让我们的人生充实起来。我们总把如果挂在嘴边,可时间从未给过我们重新选择的机会。总有一些“来不及”,落在时光里,成为一叹气就扬起灰尘的遗憾。但也正是如此,我们才应该在此刻拥抱彼此,拥抱我们最好的十年。凡是过往,皆为序曲……
今天早上刚刚看完小鹏的《背包十年》感觉这本书非常不错,写出了很多旅行者的心声以及旅途中的各种情况。
我自己是个很喜欢旅游的人,但是发现自己对旅游者两个字并未理解的`那么深刻,以前喜欢旅游就是为了多看一些景点,多拍些照片留作纪念,而且总是喜欢成群结队的人去玩,一个人就总是感觉孤单,甚至是无助,所以不喜欢一个人的旅行,尤其是在去了北京之后,感觉一个人旅行很没意思,因为孤独。但是看完这本书过后,得到了一个启示,旅途中不可能是全程有人陪伴,那样也不会自由,有时一个人沿着街道满满走,看看路边的行人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且一个人拍照更自由,旅途是热闹的,也是孤单的,热闹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时一个人的热闹。
其次我决定改变今后旅游的重点,旅游并不是以观看多少景点为目的,而是去了解历史文化*俗生活等等,而这些东西只有去当地仔细观察,切身体会才能有收获的,我决定以后出去旅行的话会多走路,少坐公交,第一低碳,第二走路能看到很多别样风景,这一点在北京的长安街深有体会。还要多了解城市的历史文化背景,增长自己的知识。
还有旅途中会受到各种各样人的帮助,以及去帮助别人,书里面的一句话很经典love is circle互助是一种良好的品德,在旅途中互助更加的体现出了人性之美,这也是旅途中让人高兴开心的事情。
最后我决定以后只要有旅游计划一定仔细的写自己的游记,文笔随不好,但是可以记录下来一些东西可以让自己回忆而且给其它驴友提供参考,这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就写到这里,西安之旅希望给力。
之前在图书馆的新书书架上,遇到了一本新书,它的名字是《背包十年》。好像不久之前听说过这本书,看到这书名就想到这是一本关于旅行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翻开,怀着发现新知的心态去阅读它。因为旅行,是我一直所欣赏的。
《背包十年》封面
书名的副标题是“我的职业是旅行”,小鹏是一个职业旅行家,能够跟“家”字搭上关系的都很了不起。这是我最羡慕的地方。能够把赚钱和旅行一起干,这是一份令人热泪盈眶的事业啊。有多少人想去旅行却缺少资金的支持,又有多少人赚了很多钱却没有时间去旅行。封面是一个背着背包的背包客在沙漠里前行,不管前面的景象是日落还是日出,他都是向着光芒处走去。黑色的影子落在黄沙上,好像是在暗示着,既然我选择了远方,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封背上写的话,我感动得泪流。这本书能够使一个男孩看得热泪盈眶,那几句短短的话,无关凄美,无关悲痛,仅仅是它满足了一颗走向世界的心。
不一样的旅行者
当时手上还有一本《一个游荡者的世界》,读着《背包十年》就不自觉地把它们作对比。许知远的是理性叙述,小鹏的是感性抒情较多。许知远的'文章总是带有对历史教训的担忧,他不断尝试指出变革发展下的“陷阱”,所以看他的书是挺沉郁的。小鹏的书是纯粹的旅行游记,但不是旅游攻略,他更多的是在体验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这是跟他们的身份有关系的,公共知识分子和职业旅行家。看多了许知远的书看看比较轻柔的游记,这样就一并有了理性与感性的享受了。
大学里的旅行者
进入大学应该尽早地进行一次旅行。李欣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旅行是后天混血的过程,每一次旅行就换一次血。小鹏的书写到“多元意识影响多元世界,多元世界又反向造就多元生活,而旅行,正是提供进入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我觉得旅行是一种认识世界的实验,它和读书一样,能使人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复杂的世界。那些世俗的眼光并不重要,自己内心的声音才重要。如果能够对其它大学生说一些话,我的话是在大学里面尽可能早地独自去一次旅行,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我挺后悔自己到了大三才实现第一次旅行,如果能够早一点地旅行,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或许不会那么单薄。
你一定会厌倦固定模式的生活,何不出去走一走,与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呢?第一次一个人去旅行,第一次坐11小时的硬座火车,第一次遇见异地风景和风俗。你在学校里面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就带回了一段美丽传说。当你在谈论自己旅行的故事时,你的同学依旧是在谈论考试分数和关于分数的考试。在校园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好像只有旅行才能符合人生的轨迹。你可以用旅行对四年大学做最好的标注,用相机把大学四年中最宝贵的记忆定格,使每年的年度总结里总有一段旅行的忆记和对世界新的认识。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无意中在机场的书店,看到这样的一本书,——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我觉得是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是我望尘莫及的~
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己,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笔者小鹏这样洒脱的人,选择一个人去旅行,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以为他不害怕孤独,甚至我以为他不会感到孤独。但是他说,一个人旅行时的那份心灵宁静、却无比空旷,孤独时会强烈的想起她时,拍下天空的照片,想着头顶的天空练成思念倍感孤独,我才明白他那时无法抗拒的那份孤独与寂寞。
或许一个人孤独时候强烈的想起某人时,那个人才是占据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吧~o(∩_∩)o哈哈
他说:只有在旅行中才能感到自己是自己。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美好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
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同的工,睡过不同的床,遇见不同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起。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己无关,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能带给人惊奇,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直在路上,并在无形中用这种精神影响了更多的人。
看着一个个故事,身未动,心已远。如果即要文雅又要全面地对本书阅读后的感受进行一番总结的话就是:身未动,心已远,但现在身还是不动,只是YY而已。
他说以前当过白领,每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知道领带的多种打法,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着几个要扣上。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这也是许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这时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可以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也不会嫌弃。有人说,小鹏的背包生活受追捧的原因就在于许多和他有一样心境的人却不敢去付诸行动。而我就是那类人而已~~~
其实更多让我无法想象的是,口袋空空、肚子空空的旅行,因为我觉得要是我去旅行,肯定是带足够的钱,甚至还要预备一些,可以说我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也可以说我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独自旅行的人!
记得有句广告词是这样写的: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意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背包,想像中总会有一些流浪。流浪的人,心是否有牵挂;流浪的人,心是否会有所属。这是我一直对身边或背包或户外的朋友,在心底的揣测,和在心底的疑惑。
我就是小鹏所说的那种固定模式的当事人,我不明白,我的牵挂是因何而来,他们的自由又是因何而至。
你的梦想不现实,能看得到未来的生活。或许,没有不现实的梦想,只有不努力的梦想;或许,没有没有未来的生活,有时我们真的无法看到。
流浪本身并不孤独,行走本身也并不寂寞。孤独的是流浪的那个人,寂寞的也是行走的那个人。
小鹏初去欧洲,他说他会想一个人;我想,小鹏肯定还会想另外两个人,不过他没有写出来。小鹏应该很想写出来,不过他不知道如何去写。
此时弥漫的中草药气息,让我有一种心神安宁的'享受。真的,我一直很享受中草药所弥散出来的那种安抚的气息。它不会让人浮躁,也不象西药或是来苏水那般的冰冷。
朋友送我的《背包十年》。我第一次翻开读的是《活着的废墟》那篇,发现了两处错误。一是“胡楂儿”,想应是“胡茬儿”;另一是那位日本建筑师的名字,分别用了“今井建治”和“今井健治”。这或许是我读书一个苛刻的弊端吧。然后我从最开始以挑剔的眼光开始读下去,却并没有再重新发现其他的错误。
小鹏的文字并不是我所喜爱的文风,但这些文字我依然舒服地读着。
我没有随同小鹏一起背包、行走,我想在小鹏的文字中找寻我自己一直以来所探求的问题与答案。
当读到“想你的天空”这五个字时,当看到“法兰克福”这四个字后,瞬间我浮现出了一种不祥的结局。其实也是一直以来我的一个质疑。在这里,依然是一个孤独与流浪的结局。
今天早晨的公交车上,我还在对着《背包十年》想起徐霞客。在想,那时的徐霞客,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或许,也是一位背包客吧。
下了公交车,买了一屉包子与一根油条,边走边吃,然后走进了弥漫着中草药芬芳的厅廊,在冬日的阳光下读着《背包十年》。这些中草药的气息,老人,时光;与熙攘,浮躁,我仿若透视而飘浮的异界游魂,一切与我无关。
中草药的气息,浸入背包的文字,书读半程,不知小鹏是妥协还是叛逆。毕竟,这前半程的文字,小鹏一定在思念,却并没有写下。
不知为何,很久以来,我就比较喜欢这种中草药的芬芳,以及中草药芬芳里的那份安宁。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个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停住,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走出去。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地使我动容,其实想要走出去,并不是那么困难,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地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多了些情趣。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城,感受到这座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作者夜里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想对这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步入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有朝一日,待我完成学业,我也要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一“我要去巴黎”——埋在心底的种子·我的大学梦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不知从何时起,我便对图书有着莫名的热爱。阅读纸质书籍总是能让我静下心来,让我安心、寂静。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部对于自我影响很深的书,我也不例外!今日我给大家带来对我影响很深的那部书——《留德十年》。
这部书从我小学开始就陪在我身边,陪我东奔西走,我对其感触之深,深到无法用言语表达。不知何时,我被这位国学大师的作品深深的吸引,每每读起都觉得心境舒畅,欢乐向往!《留德十年》是季羡林老先生的一部回忆录,虽说回忆录都有一个共同点,“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忆苦思甜”等等这类主题,可这些也无不说明一个道理,回忆总是带有苦涩和伤感!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却也期望“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留德十年》它以日记为依凭,展示了季老先生自我的酸甜苦辣,还以点点滴滴的资料,诠释那个五味杂陈的时代。它以草根史学的力量与厚度,成为对那个时期或隐或显的社会变动的温故。所以,无论谁作季先生的传记,要勾勒他这一时期的行迹,不以这本书为母本,恐是难胜其力的。
季老先生在德留学十年,实际上是从1935年到1946年,十一年,从二十四岁离家三十五岁还,人生最完美的时光都留在了异国他乡,季老说哥廷根是他的第二故乡一点都可是分,人生有这样的际遇既是一件幸事,也是一次艰难的选择!虽然经历了“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尴尬,却也是个磨砺成长的机会。对于这些我只能感叹“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在季老先生的笔下,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德国,也让我觉得季老先生的生活经历不都是朝升暮合的,也能够是安适如常的。季老留德的十年以求学为主线,以师友还往为半径,辅之以斯时德国政治、经济、文化态势及迥异的风土人情,不仅仅再现了扬帆于学海的苦乐,还从民间这个角度,保留了诸多富赡的社会演进的史料,提神醒脑的人生感悟又流布其间。提起这本书的缘起,他说:“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已经活到了将*耄耋之年,古稀之年早已甩在背后了,并且经历了几个时代;在*历史上,也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我这样的经历,过去知识分子经历者恐怕不是太多。我对世事沧桑的阅历,人情世态的体会,恐怕有很多值得别人借鉴的地方。”
季老先生在那里的那些年,经历了残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然而却安然无恙,可是这过程的艰辛,我无法感同身受,却也明白不会太顺利。那么多年在他的生命里仿佛稍纵即逝,但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他的经历又增加了一份沉重!
我对于《留德十年》感触颇多大概也是因为同样是在外求学的游子罢,我虽不似他离家多年,处于乱世,回家的过程很难、很多阻碍,但也有诸多感同身受!喜欢他的那些经历,也十分的喜欢历史,相信很多喜欢历史的朋友会好奇二战时期的德国是何种模样,是否真的能如相关历史书中所述那般强大.
我想季老先生在德国的十年生涯,定能让他对德意志这个民族有更加深切的体会和理解,经过这本书可能会给你个答案。还能够反瞻季老先生的精神旅途,徜徉于他倾心倾力营造的葳蕤之林,历史的洞察力,文学的感染力,蕴藉其中,以文史并蓄,来涵盖此书,这许是妥切的吧?
这便是我和《留德十年》的故事,但这不是一个开始,也不会是结束!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也十分感激《留德十年》对我的陪伴!
经别人推荐从网上购买了季羡林的《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两本书。今天就先写写看完《留德十年》的一些想法和感受。
读第二遍《留德十年》感觉比读第一遍时轻松了许多,还发现书里面有许多新东西,是我读第一遍时不认真忽略掉了,还是读过忘记了呢?我也说不清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自己喜欢的书我会反复读,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留德十年》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1935年年轻的季羡林离开祖国离开亲人,只身来到哥廷根,正像书中所说的一样,怀念一个生我的母亲,一个我的祖*亲,想到我的母亲和祖*亲就心潮腾涌,惶惶不可终日,留在国外的念头连影都没有。
幸好季羡林的女房东是一个像自己母亲一样的*常人,她老实,诚恳,善良,和蔼,不会吹嘘,不会撒谎,看似**常常的人,其实这些都是不*常的优点,增加了人情味,和她相处十年不用费心机,设提防,共过安乐,共过患难,这使得年轻的季羡林在德留学期间有一个稳定的“家”足以让他安心学*!
初到德国,看到有相当多的大官儿,大财主的子女在这儿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镀金”回国后成为抢手货,这当中的一些人狂傲自大,唯我独尊,季羡林对他们极其反感,他说,我简直还没有看到一个像样的“人”。
二战时期季羡林正在德国学*,亲历战争,英美的飞机时不时的投弹轰炸,忍受饥饿,不忘自己的任务和目的,既有天分更有勤奋,精通十二种语言,想想这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成就,九十多岁的季老笔耕不断,学*不止,比起他来,我们还很年轻,前面的路很长,正是学*的好时候,我们怎能不努力呢?工作怎能不认真呢?
留德期间,即使当时条件恶劣,季老总能用他特有的幽默风趣的语言,一带而过,在黑暗中能发现亮光,读起来会时不时发笑,苦难清扫而过,这正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之一!
以耄耋之年,回忆前尘过往。自然不是让你以他的心态来品味人生。而是试图让你了解,人生一世,有些事情,是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看淡——比如名利。有些事情则是伴着岁月流逝,历久弥香——譬如友情。不是要你完全读懂没有领略过的人生阅历。而是希望你能看到,人生如戏,到未必是空话。跌宕起伏的景色,自己也曾领略,往往身如不系之舟,如何能从容招架,才是你需要去慢慢修炼的学问。
人生何其短暂,往往来不及回顾,悠然一世,便悄然而过,所以,能够记得年轻时的事情,并将其一一誊抄纸上,供人分享实在是件幸运的事。然而以现在的阅历,来回顾年轻的故事,始终带有主观的色彩。即便一再告诫自己,不能沾染迟暮的情绪,可是笔下的那份从容到底是掩盖了事实的真相。然而,人生也未必要一一还原。有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就如你所说,不是你的茶,自然喝不惯。年轻的那杯茶,年老的时候,其实一定不记得滋味。可是谁又能权衡,哪一杯更香?
人未必要追求卓越,但一定不能甘于*庸。从清华到哥廷根,又从哥廷根返回故国。生命的意义也许不再于突破,而在于重来。一段结束,另一段开始,花开花落,其实结果都不重要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了解自己追求的路,并为之付出,这样的人生,真的很精彩!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介绍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
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介绍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我看的这本季羡林先生的《留德十年》花了整整6天的时间,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先生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Waherheit(真)而无Dichtung(诗)的作品,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
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当时的季羡林,在工作中由于“很安静”而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想要离开,却觉得人海茫茫,没有一个归宿。这样孤单迷茫的心情相信大多数人都经历过吧。可是先生比我们究竟强在哪里呢?往下读你就会知道,真正有智慧的人是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的。
季羡林就是这样,他知道自己的追求,所以尽管家庭困难,前路不明,他依然踏上了去德国的求学之路。在哥廷根的时期,告别了最初的迷茫,季羡林毅然选择了印度学作为自己的主系,可是他在选择副系的态度上却让人惊讶。他写道,“我在国内就立下大誓:决不写有关*的博士论文。”我不大了解季羡林,不知道他是在何种情况下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想,他大概是因为太厌恶那些投机取巧的留学生,所以急切的想要和他们划清界限吧。在国外用老庄谋得博士的头衔,回来却讲康德和黑格尔,这样的*留学生是季羡林明确鄙视的对象。
可是,从我内心来说,一个人难道不能既倾心于老庄的睿智,又爱慕康德和黑格尔思辨吗?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偏颇,但是季羡林对老师的虚心,对治学的严谨,以及对艰苦生活的积极态度,还是值得我们学*的。
当季羡林完成学业之后,他要回到祖国,可是它却对德国产生的深深的留恋和不舍。这一点上我是非常理解他的,不是他爱国爱的不深,而是他生活了十年的哥廷根实在是给了他很多东西。那里有欣赏鼓励他的良师,有能陪他畅谈的益友,有温暖慈祥的女房东,还有那个为了他终身未嫁的美丽女子。更重要的是哥廷根给了他一个能让他安静做人,安静治学的环境,这对于一个学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啊。就像季羡林的老师吴宓说的,“世事纷纭果造因,错疑微似便成真。”有时候,生命中的一个很小的细节,就有可能对一个人的一生产生莫大的影响,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啊。
其实我看书总是抓不住重点,比如看《留德十年》,我就没看出“先生当年抛家傍路赴德求学德经过……友人情深。”之类的东西,反而记住了他在德国虽清贫但可以从心所欲的生活。这也算是种另外的收获吧。以耄耋之年,回忆前尘过往。自然不是让你以他的心态来品味人生。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是我看到即使在二次大战这样的环境下,在德国的一个小城有着这样一群人仍然在不闻窗外事的做着自己的学术,过着自己洁净而高贵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或许是*淡的,*卷世界的二次大战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毫无知觉的来,毫无知觉的走罢了,但是这种*淡带给我的却是深深地震撼,能淡的人们必定会做出不*凡的事业来,不是吗?
全书的核心部分是作者在哥廷根的生活,那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小城,一个干净到极致的小城,每家的女主人都会每天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光光亮亮,甚至门前的马路都会用肥皂水仔细清洗,哥廷根的马路纵使你在上面打滚也不会沾染一丝尘土,这一切的描写介绍让我想起了我去过的另一座德国小城海德堡,尽管光阴交错了70余年,但那份德意志民族特有的洁净与古朴是一直未变的!作者在哥廷根的女房东,十年来一直像慈母一样照顾着作者,每日备好晚餐,铺好被褥,将作者的皮鞋擦得锃亮,作者也像儿子一样照顾着老房东,陪着她一起为死去的丈夫扫墓,一起上山伐木取暖,一起分享难得的牛肉……
当作者要离开德国回国时,老房东号啕大哭,这种别离之伤让人看了不免凄凄于心……哥廷根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拥有一所世界闻名的名校,作者就是在这所学校里从一个德语张不开嘴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代印度学宗师的。十年间作者和许多德国老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可敬的德国学者即使在战火纷飞,物质匮乏的年代仍然醉心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书中对这方面细节的描写介绍让我读后深感敬佩,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执著的学者,德国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学术大国。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不知从何时起,我便对图书有着莫名的热爱。阅读纸质书籍总是能让我静下心来,让我安心、寂静。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部对于自我影响很深的书,我也不例外!今日我给大家带来对我影响很深的那部书——《留德十年》。
这部书从我小学开始就陪在我身边,陪我东奔西走,我对其感触之深,深到无法用言语表达。不知何时,我被这位国学大师的作品深深的吸引,每每读起都觉得心境舒畅,欢乐向往!《留德十年》是季羡林老先生的一部回忆录,虽说回忆录都有一个共同点,“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忆苦思甜”等等这类主题,可这些也无不说明一个道理,回忆总是带有苦涩和伤感!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却也期望“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留德十年》它以日记为依凭,展示了季老先生自我的酸甜苦辣,还以点点滴滴的资料,诠释那个五味杂陈的时代。它以草根史学的力量与厚度,成为对那个时期或隐或显的社会变动的温故。所以,无论谁作季先生的传记,要勾勒他这一时期的行迹,不以这本书为母本,恐是难胜其力的。
季老先生在德留学十年,实际上是从1935年到1946年,十一年,从二十四岁离家三十五岁还,人生最完美的时光都留在了异国他乡,季老说哥廷根是他的第二故乡一点都可是分,人生有这样的际遇既是一件幸事,也是一次艰难的选择!虽然经历了“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尴尬,却也是个磨砺成长的机会。对于这些我只能感叹“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在季老先生的笔下,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德国,也让我觉得季老先生的生活经历不都是朝升暮合的,也能够是安适如常的。季老留德的十年以求学为主线,以师友还往为半径,辅之以斯时德国政治、经济、文化态势及迥异的风土人情,不仅仅再现了扬帆于学海的苦乐,还从民间这个角度,保留了诸多富赡的社会演进的史料,提神醒脑的人生感悟又流布其间。提起这本书的缘起,他说:“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已经活到了将*耄耋之年,古稀之年早已甩在背后了,并且经历了几个时代;在*历史上,也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我这样的经历,过去知识分子经历者恐怕不是太多。我对世事沧桑的阅历,人情世态的体会,恐怕有很多值得别人借鉴的地方。”
季老先生在那里的那些年,经历了残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然而却安然无恙,可是这过程的艰辛,我无法感同身受,却也明白不会太顺利。那么多年在他的生命里仿佛稍纵即逝,但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他的经历又增加了一份沉重!
我对于《留德十年》感触颇多大概也是因为同样是在外求学的游子罢,我虽不似他离家多年,处于乱世,回家的过程很难、很多阻碍,但也有诸多感同身受!喜欢他的那些经历,也十分的喜欢历史,相信很多喜欢历史的朋友会好奇二战时期的德国是何种模样,是否真的能如相关历史书中所述那般强大
我想季老先生在德国的十年生涯,定能让他对德意志这个民族有更加深切的体会和理解,经过这本书可能会给你个答案。还能够反瞻季老先生的精神旅途,徜徉于他倾心倾力营造的葳蕤之林,历史的洞察力,文学的感染力,蕴藉其中,以文史并蓄,来涵盖此书,这许是妥切的吧?
这便是我和《留德十年》的故事,但这不是一个开始,也不会是结束!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也十分感激《留德十年》对我的陪伴!
看了季羡林老先生的《留德十年》,了解了老先生在德国十年的留学生涯,书中详细叙述了季老先生在饥寒交迫和生命濒危中刻苦求学的生活,令人感慨。
季老先生1935年8月1日离开祖国,出国留学,一去就是十年,这十年,刚好是日本侵略*的十年,这十年,刚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十年。这十年,老先生经历了贫穷,饥饿,战争,即便在这样恶略的环境下,还是找到了让他走完一生的道路——学*研究梵文,研究印度文化。
每一个人都是祖国的儿女,每一个留学海外的学子,都有一颗想念祖*亲的心。季老在怀念母亲中写道:母亲弃养,只活了40多岁。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从此我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
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容,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字也不识!
简简单单的文字,却让人心生感慨,无限情绪涌上心头!
在留在德国的*人一篇中,季老描述,青田商人,来到德国,欧洲做小生意,有的走海路,为了节省船费,让商人把自己锁在货箱里,在买通关节,在大海中航行。夜里偷偷打开,送点水和干粮,解解大小便,然后再锁起来。到了欧洲或者什么地方登陆时,打开箱子,有的已经变成一具尸体。这是多么可怕可悲的情景……这一批青田商人背井离乡,在异域奔波,不知道有多少危险,多少困难,辛辛苦苦弄点钱寄回家,不少人客死异乡,即使幸存下来,也是十年八年甚至几十年不回不了家。
读到这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生存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
也有温暖的时候,德国的女方东,学校的老师,教授,对这样一个勤奋,用功,又肯钻研学问的青年还是很照顾的,让先生在异国他乡也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的温暖。
我看的这本季羡林先生的《留德十年》花了整整6天的时间,细细的读完了季羡林先生的《留德十年》,阅读期间,整个人完全陶醉于季老的文字之中,读到风趣之事会会心微笑,读到感人之处亦会鼻子发酸……这是一部只写事实的自传,一部只有Waherheit(真)而无Dichtung(诗)的作品,细细的记录每天的所见所闻集聚起来也是是震撼人心的,起码我读了以后久久不能*静,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之意境吧……
全书给予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三个片断:对出国热的描述,在火车上邂逅的波兰女孩儿Wala,在哥廷根与女房东以及数位德国教授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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