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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闺蜜们,我们不要活的太累,不要忙的太疲惫;想吃了不要嫌贵,想穿了不要说浪费;心烦了找朋友聚会,瞌睡了倒头就睡。心态*和永远最美,天天快乐才对!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 ,说话大声, 不注意仪表,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其实所谓的好朋友就是这样,无论在哪里生活多久,许久不见后再相聚也不会尴尬,那么的轻松自然,会为你的伤心而心疼。 敢把你的闺蜜叫来这一起看 毕业了,对象除外,你最放不下她 有为她放弃一些东西,比如,作业,心情等。 都有为对方取外号。 至少有一套姐妹装。 有吵过架,冷战时间不超过三天。 故意拿她害怕的东西吓她。 她跟对象之间,要你放弃,你会放弃对象。 你在她面前失声痛哭,他会骂你,然后淡定地跟你说:“自己面壁思过去,想想你在干什么。” 你们在大街上像疯子一样笑过。 有为闺蜜抱不*过。 如果在外面听见她的流言,你会不计后果旳反驳。 看见你喜欢的人,她一定会起哄。 自己想换发型时,一定会拉着她一起。 一起在背后议论大街上的路人甲乙丙。 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反目。 她会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你的缺点。 不管她做什么你都不会生气的,狠过分的除外。 即使别人对她的印象怎么不好,她也是有温柔的一面。 有时候你们说话会不约而同的说到一起去。 你们的行为*惯会越来越像。 有时候自己说话语无伦次,她还是会懂。 不会在私底下说她的不好。 如果她在学校犯了错,你会把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替她隐瞒。她也会,然后一起受罚 看到这里,你脑海里浮现的是她。 有一起罚跑过。 上课传纸条,或者直接用眼神。 闺蜜上课回答不出问题,有偷偷提醒她 会为她而和男人闹翻 她伤心的时候,会第一个出现在她面前 有时候你一个眼神,她就会懂 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尴尬。 闺蜜被同桌欺负,果断上前。 每次伤心的时候,脑子中都会想到她 你们换过姐妹头像和网名。 会经常在一些饰品店闲逛而不买东西。 因为两个人上课老讲话而老被老师批评。 你相信你们的感情。尽管过了五年还是十年,都像当初那样好 你们约好要互相做伴娘,生的孩子要做干妈。就算变成老婆婆也要约出来一起聊天喝茶。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传说在明末清初,苏州虎丘住着一赵姓农民,家中夫妇俩和3个儿子,生活贫苦。赵老汉外出谋生,落脚在广东乡里,每隔两三年回来看看。妻子和儿子在家种地。孩子渐渐大了,便把地分为三段,各人一块,都以种茶树为主。有一年赵老汉回家,带回一捆花树苗,只说这是南方人喜欢的香花,叫什么名儿,也弄不清。赵老汉不管儿子喜欢不喜欢,便栽在大儿子的茶田的田边上。隔了一年,树上开出了一朵朵小白花,虽香,并没有引起村民的多大兴趣。一天,赵家人儿子惊奇地发现,茶枝带有小白花的香气。随即检查了全茶田,都带着香气。他便不声不响采了一筐茶叶,到苏州城里去试卖,意想不到,这含香的茶叶真走俏,一会儿全部卖光。这一年大儿子卖香茶叶发了大财,消息终于传开丁。两个弟弟得知后,找哥哥算账,认为哥哥的香茶叶,是父亲种的香花所致,哥哥卖茶叶的钱应三人均分。兄弟间一直吵闹不休,两个弟弟要强行把香花毁掉。 乡里有位老隐士,名叫戴逵,深为群众所崇敬。赵氏三兄弟都到戴家,请他评理。戴逵说:“你们三人是亲兄弟,应该亲密无间,今后你们还要结婚生孩子,为人父母,不能只为眼前一点点利益,闹得四分五裂。哥哥发现的香茶,多卖了钱,这是大好事,全家都应高兴。财神菩萨进了你家门,你们反而打起来,哪有这等蠢事?你们知道财神在哪里,就是这些香花。你们要繁殖发展这些香花,各人茶田里都栽上香花,兄弟都卖香茶,大家就都发财了。你们的香花有了名,坏人想来偷,怎么办?兄弟轮班看护,这就要团结一致,如果你们都自私自利,不把大伙利益放在前面,事情哪儿成呢?为了要你们能记住我的话,我为你家的香花取个花名,就叫末利花,意思就是为人处事,都把个人私利放在末尾。”兄弟三人听了戴老夫子的话,很受感动。回家以后,和睦相处,团结生产,大家生活一年比一年富裕起来。 后来苏州茉莉花成为地方著名产品。又过了多少年,苏州茉莉花茶名闻遐迩。末利花写成茉莉花,是文人为了字形美而改变的,不过,末利的含义群众心里仍然保留着。 唐代苏州名妓有一名妓名真娘,真娘出身京都长安一书香门第。从小聪慧、娇丽,擅长歌舞,工于琴棋,精于书画。为了逃避安史之乱,随父母南逃,路上与家人失散,流落苏州,被诱骗到山塘街“乐云楼”妓院。因真娘才貌双全,很快名噪一时,但她只卖艺,不卖身,守身如玉。其时,苏城有一富家子弟叫王荫祥,人品端正,还有几份才气。偏偏爱上青楼中的真娘,想娶她为妻,真娘因幼年已由父母作主,有了婚配,只得婉言拒绝。王荫祥还是不罢休,用重金买通老鸨,想留宿于真娘处。真娘觉得已难以违抗,为保贞节,悬梁自尽。王荫祥得知后,懊丧不已,悲痛至极。斥资厚葬真娘于名胜虎丘,并刻碑纪念,载花种树于墓上,人称“花冢”,并发誓永不再娶。文人雅士每过真娘墓,对绝代红颜不免怜香惜玉,纷纷题诗于墓上。 传说茉莉花在真娘死前没有香味,死后其魂魄附于花上,从此茉莉花就带有了香味,所以叫茉莉花又称香魂,茉莉花茶又称为香魂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