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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拥有一家书店,她的名字叫做;再见,时光。 或许她起初并不大,可能只有几十*米,但是她一定很可爱,很漂亮。我的顾客们都会喜欢她,因为她给予顾客们安静,甜美,温馨的味道,是褪去繁华,欲望,竞争之外的精神家园。 她一定有一块漂亮的招牌,略带古朴韵味儿,而又端庄大气。外围的装修一定不是水泥,地砖,或许会装饰上苍劲的松树皮,而剩下的松木就用来做椅子或者书架,时时散发着松木香味。各式各样的书架周围,一定得有舒服的大沙发,供朋友们看书之用,我还会设计出隔间来,专供顾客们交流读书心得。 书店出售咖啡,牛奶,和奶茶,自然清茶也是必不可少,并提供特定时段免费续杯,这些杯子都是书店特别定做的马克杯或者简单漂亮的透明玻璃杯,当然如果顾客喜欢的话,是可以单独出售的,或者买书后只需要出少量的钱就可以得到心爱的杯子,又或者你买了足够的书,我们会奉送啦! 我们装书的袋子也是特别定做的环保纸袋哦,印有我们简单的LOGO,双手奉上顾客心爱的书籍,附上一句;“欢迎下次光临!”和一朵微笑。我家免费提供纸笔,供顾客摘抄下自己喜爱的文字,纸和笔也都是独家的哦!? 小孩子们怎么办呢?给他们一片独立的天空,尽情享受书籍带来的无穷欢笑吧! 那么,我的员工呢!?不需要浮云般的文凭,最最重要;热爱书籍,热爱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有个性,能为书店的发展壮大出力,热爱自己的同事。 我们会一组人负责一个版块,比如青春文学,历史,经济.....需要你对自己版块的非常了解,至少读过10本以上自己版块的书籍,并且都应该有自己独到的体会和见解,能够在顾客需要的时候马上找到,或为顾客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或者作家. 再见,时光。能让顾客真正体会到,与尘世说,再见;与时间说,再见。所有的烦恼都在书页翻动中渐行渐远,另一片苍穹在一页页白纸黑字间渐渐清晰,带着甜甜的微笑跨过店门时惊奇地发现,太阳早已经西斜了。 再见,时光。。。 或许刚开始,我家的书店会亏本。但是,这只是个假象,无形的资产并不会体现在你的银行存折上的***数字上。顾客对小店的喜爱全写在脸上。。。 哦,对了。一定得有一个顾客意见册,要知道,顾客并不仅仅是顾客,而是小店的挚友,而小店也不仅仅是小店,而是结交志同道合的书友的好去处。朋友一定会为朋友的发展和成长竭尽所能的... 目前的小店还只是一只可爱的蛋,而我相信那只破壳而出的雏鹰一定会在大家的精心呵护下羽渐丰满,翱翔碧空的!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偶尔看书翻页的缝隙。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端茶想喝的那一瞬间。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每次等公交到来的多余时间。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每次复印文件的空暇时刻。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偶尔一个人过天桥的黄昏时分。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听音乐去上班的公交车上。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书店里看到我曾经借的同一本书籍。 我依然会想起你,在刷牙洗脸完对着镜子里的自己。 只是,这样的时刻已经慢慢的越来越少了。 到后来,我都忘记了我在想你。 后来,我忙于工作忙于生活。 后来,我遇见了另一个你。 他替我照顾着我自己。 后来,我忘记了你,忘记那段青春期里晦涩的爱情。 谢谢你曾经为我期许的未来,即便没实现什么。 但依然让我可以拥有如今最美好的现在。 谢谢你不曾为我期许过的未来,那么我还你该有的现在。 By:空自凝眸 文:属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图:来源网络二次加工请自重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