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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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 制度,学校
  •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四是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临港区教体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学生是否住宿在商住两用楼。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安全隐患的处理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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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篇

  • 制度
  •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3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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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12:16:17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篇

  •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责任

      (一)*责任

      各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责任

      各县区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存在危险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7.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与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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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1:27:15
  • 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菁选2篇)

  • 制度
  •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发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3 职责

      3.1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3.2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3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专业管理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组织实施。排查的形式有:日常巡查、季节性排查、定期排查和公司、车间组织的小分队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和综合大检查。

      4.2 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每天进行,车间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查出的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跟踪治理。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4.4 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环保大检查,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参加;各级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协

      调、督促实施。

      4.5 各级、各专业检查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改,处理情况应登记建档。

      4.6 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治理的计划,并按管理程序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整改完成后及时销案。

      4.7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5 记录

      5.1《XX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台账》

      5.2《HSE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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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菁华20篇)

  • 制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2

      3)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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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00:00:00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篇

  • 制度
  •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责任

      (一)*责任

      各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责任

      各县区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存在危险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7.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与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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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18:01:02
  •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菁选

  •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4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其它与防治安全事故和隐患有关的重要事项。用于购置监管装备的补助,以及安全科技、安全专家活动、安全生产宣传经费等项目。用于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具体用途和专项资金的使用额度,按年度预算执行,其申请、审查和监督等事项另行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一、安全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二、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每月向县安监局送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每周向煤监站报送一次,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信息档案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地方人民**或者安全监管***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我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项目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转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事故重大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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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00:00:00
  •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菁选2篇)

  • 制度
  •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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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3篇

  • 报告
  •   自开工以来,我项目部在安全治理上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组、总监办、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永恒的主题”活动,时刻不放松大意,为实现项目部提出的“三无、三消灭、一创建”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直面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下面就安全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一、安全基本情况

      1、安全业绩:我项目部所辖隧道虽然发生数次坍塌冒顶事故,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杜绝了瓦斯、粉尘等恶性事故,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率为零,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项目部20xx年度自开工以来共组织旬检月检12次,共查隐患24条。目前仍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A:施工掌子面地质条件差,地下水丰富,施工难度大的问题;

      B:隧道初期支护变形量大,即周边收敛和拱顶沉降大的问题;

      C:隧道主洞地质条件差,进洞难度大的问题。

      3、安全治理:鉴于目前仍然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部根据项目组、总监办和公司的会议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了如下调整:

      A:在隧道施工中,实行“短进尺,管超前,早封闭”的方针,强化超前小导管注浆效果,作好掌子面地下水的引排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在适当地段采用加强支护措施;

      B:针对目前隧道初期支护变形量大的问题,项目部要求测量人员严密监控变形情况,每天至少测量一次,经与业主磋商,增设临时仰拱,以实现早封闭成环,从而达到减小变形量的目的。同时要求隧道二次衬砌必须紧跟开挖掌子面,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C:针对目前隧道主洞地质条件差,进洞难度大的问题,项目部按照设计变更图纸的要求,重新施工大管棚,强化注浆效果,同时加强洞外井点降水工作和掌子面的引排水工作,大管棚施工完成后,严格按照CRD工法进行隧道主洞施工,确保隧道顺利施工。

      二、安全工作主要做法

      就安全工作而言,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良好的安全业绩得到保持;二是现场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体员工安全质量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随着隧道施工的有序进行,企业综合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既是安全工作的特点,也是今年树立的目标。为此,项目部在认真分析总结20xx年得失的同时,以各级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确立了20xx年的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基本做法体现出为“两个抓”,即:抓基础、抓重点。具体做法为:

      1、抓基础: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高频率、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20xx年初,我项目部把贯彻各级安全会议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组织项目部各科室人员和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讨论,并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建立健全高频率、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A:项目部建立了对施工队安全质量全方位月度考核制度,把施工队月度总工资的10%作为安全质量含量工资,每月初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队月度安全治理、工程质量进行公开考核,并严格兑现。

      B:项目部在要求安全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进行安全质量全过程监控的同时,形成了质量验收相互监察的体系和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牢牢把握了现场安全质量和岗位操作质量。

      C:在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继续坚持验收制度,坚持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坚决的整改,必要时进行返工处理;

      D:开展了项目部对施工队职工进行“直面”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质量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抓重点:积极组织,严格把关,盯紧安全重点工作

      A:完成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通过总结我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经验和教训,结合目前的客观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我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质量部门相关人员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形成了适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体系;

      B:根据现场不同时期的施工特点,及时调整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盯紧到位,安全监督有力。

      回顾总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是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发展,但安全工作的差距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决不能忽视现有问题的存在,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寻找突破口,找准切入点,确保隧道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 20xx年安全工作打算

      基本思路:根据20xx年的工作总结和分析,20xx年的安全工作的初步打算是:作到三个坚持,实现一稳一升一提高。

      A:三个坚持:

      坚持现行的安全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标准,在考核上寻找突破;

      坚持安全重点项目责任制度,进一步在责任履行过程监督上下工夫;

      坚持职工直面培训制度,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

      B:一稳一升一提高

      一稳即安全生产形势*稳;

      一升即隧道施工质量上升;

      一提高即职工素质稳步提高。

      好莱斯星城二期商业住宅项目位于xx市xx镇,工程由我公司负责承建,为五层框混结构,三栋建筑面积共计22000m。本工程在20xx年10月10日正式进场施工,从进场至今完成了二号栋桩基工程和地基与基础的分部工程。

      根据建质安发〔20xx〕1号文件《关于开展节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在此春节来临之际,针对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引起的各类灾害,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排除一般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各施工队安全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本次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规范施工安全防范体系,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刘xx

      组员:李xx、李xx、付xx、陈xx、刘x、汤x、刘xx

      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安全排查工作总体分三步:

      1、召开隐患排查动员大会,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号召全体施工人员从行动做起,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2、查找安全隐患,具体按以下方面重点排查:

      ⑴进一步完善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及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

      ⑵项目部组织对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不“带病”运行。组织对现场施工用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⑶继续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确保项目部及外协队全体员工都能参加安全培训。

      ⑷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专项、专业检查,及时排查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点(源)并督促落实整改。重点排查施工区域和材料出入及堆放区域的围护、分区。

      ⑸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绳的正确佩带使用工作。

      ⑹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志标牌、安全警告标牌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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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 制度
  •   制度或称为建制,是社会科学里面的概念。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建制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的范畴之中。

      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例如如果我们把选举制度看成是建制的话,不同地方的选举制度,规则都有不同,制度主义者便会解释这是不同社会对选举价值观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结果。倘若一个社会认为应该表达多元声音,重于执政效率等其他价值观的话,那么选举制度便会倾向设定于有利表达多元声音(例如:代表制),多个党派都能借助此制度得到相应民意支持而被选出。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8、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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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8 03: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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