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四是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临港区教体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学生是否住宿在商住两用楼。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安全隐患的处理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3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责任
(一)*责任
各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责任
各县区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存在危险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7.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与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监管,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全面消除、火灾事故全面压降、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为副组长,*、文化、卫生、安监、住建等消防联*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工作。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包括在建施工工地)
重点检查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办公楼、高层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性大楼、高层商业性大楼、高层教学楼、高层病房楼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营业性场所,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多产权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多产权建筑中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
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道是否满足要求;
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各项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到位;
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娱乐场所(KTV、桑拿、舞厅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疏散道、安全出口是否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存在顾客超员、人员违规留宿等情况。
(三)危化品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设施
重点检查供油供气单位、重要信枢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
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易燃易爆单位电气线路、生产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
四、职责分工
各镇乡、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负责人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各镇乡(园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督促、监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安监部门负责供油供气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排查整治。
住建部门负责高层住宅小区、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消防部门负责全市重要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场所、大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并对各镇乡(园区)*、各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门负责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
*门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
民政部门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排查整治。
旅游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排查整治。
人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排查整治。
交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库)的排查整治。
*部门负责督促基层派出(边防)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涉及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必须逐一过堂。
五、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乡(园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全力排查,不留死角。
(二)检查整治阶段。要结合辖区、行业部门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逐家检查、逐家登记,统一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 一),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检查人,检查单位领导,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各镇乡、园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督促隐患整改。
(三)总结报告阶段。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向社会、整治办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或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的地区或部门,市*将责令其重新整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需求,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形成排查整治的合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全面整改隐患。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辖职权,迅速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要用好用足处罚、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已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报告,实施挂牌督办。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镇乡、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凡因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各镇乡、各区、相关部门要在年12月28日前向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和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2
3)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3)班组长每天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检查安全设施和使用设备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环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员工是否遵章守纪情况、设备与电器是否已切断电源、各种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稳定等。
5.3.2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施工队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定期安全检查是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须详细地检查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5.3.3专业性排查检查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或项目部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性排查;专业性排查是针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等专业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5.3.4季节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汛、防暑、防台风、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
5.3.5节假日检查
应根据节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特点,在每年的节假日开展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有无重大事故隐患等。
5.3.6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项目部开展的设备、装置试运行、生产过程的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的检查、设备设施检修检查,临时用电等使用的检查等。
5.3.7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4隐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险环节
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5.4.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4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其它与防治安全事故和隐患有关的重要事项。用于购置监管装备的补助,以及安全科技、安全专家活动、安全生产宣传经费等项目。用于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具体用途和专项资金的使用额度,按年度预算执行,其申请、审查和监督等事项另行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一、安全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二、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每月向县安监局送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每周向煤监站报送一次,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信息档案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地方人民**或者安全监管***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我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项目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转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事故重大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此次监理组要求现场监理深刻吸取火灾教训,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并迅速掀起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高潮,要把火灾隐患查深、查细、查实,整治工作要彻底。
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资料有:
1、检查项目部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和落实专人负责。
2、检查项目部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面图,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布置合理,方便使用。
3、检查项目部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检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贴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安装影响逃生的铁窗、铁栅栏问题;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
5、检查工人宿舍、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状况是否贴合有关要求,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二、排查隐患的结果:
1、隧道、桥梁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缺乏。
2、施工人员居住区有的地方未配置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醒目标志。
3、施工和居住点均无火灾报警装置。
4、作业点氧气、乙炔摆放有的不贴合要求。
5、消防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三、总结:
针对上述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消除的潜力,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到达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全面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为把教育周活动抓紧抓实,学校成立了由邬春林校长担当组长,政教副校长金春林为副组长,其他所有校领导班子为领导成员,各班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11月x日(星期天)下午学校迅速组织召集了专班全体成员专题会议。会议再次学*领悟了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我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方案》,明确各自分工,到位各自责任,部署具体工作。
二、全校动员,强化意识
11月x日,利用升旗晨会机会,政教处主任尤昌梅对全校师生进行总动员,把本次消防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任务、要求等作了详细宣传和介绍,并着力强调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要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自我做起;消防安全必需牢记心中。
如此一来,全体师生消防安全、防范火灾意识迅速增强,校园也很快形成了消防宣传周的浓厚氛围。
三、排险整改,预防为先
1、加大排查力度,防患于未然。以“119”消防日为契机,小组、专班全员上阵,对学校内部、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环境再做一次拉网式隐患彻查,排查采取责任到人、排查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进校联系工作实行登记检查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3、加强用电管理,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设备。再次检查用电、用气安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加强用火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衣物要小心谨慎。
5、加强对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尤其是对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
四、开展活动,力求实效
1、11月x日,学校悬挂了消防一幅安全宣传横幅(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制作了一期消防安全宣传专栏,并在早、中、晚学生休息时间利用广播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至下午放学前各班创办了一期专题板报。
2、11月x日上午,学校给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发放了《钟祥八中消防安全倡议书》。下午,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了消防安全知识警示片。
3、11月x日,学校团委、大队部牵头、安排、督促各班举行了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班会中各班对学生进行了火场逃生技能基本培训。
4、11月x日下午,在我校的期中考试表彰会结束后,学校组织广大师生观看了“消防安全展览”和“*安119”手抄小报展览活动。
5、11月x日学校举行了一次火场逃生紧急疏散演练。
6、11月x日至13日,学校组织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成员一起开展活动总结、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体系,促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长期、长效开展。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深知:只有永远树立“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只有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教育为先,才能确保学校长治久安。我们决心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谦卑警惕的心态,在成绩面前找差距,在赞扬声中寻不足。力争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钟祥八中师生的安全以及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继续做出更大的努力。
为响应建设局转发《全省“守护全运*安”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单位深刻吸取火灾教训,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要把火灾隐患查深、查细、查实,整治工作要彻底。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立即组织技术、安全、办公室、施工班组相关人员及专业电工进行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研究会,以“明确职责、强化职责、追究职责”为核心,透过研究确定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资料有:
1、检查项目部消防制度、消防措施和落实专人负责状况。
2、检查项目部消防设施布置*面图,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布置合理,方便使用。
3、检查项目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检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
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贴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安装影响逃生的铁窗、铁栅栏问题;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
5、检查工人宿舍、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
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1、生活区食堂有的地方未配置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醒目标志。
2、消防分隔不贴合规定。
三、处理状况:
1、施工人员生活区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已挂醒目标志,落实消防职责人。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
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
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
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执行。
山西六建直属十三分公司中银欧尚5楼项目部20XX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范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电厂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计划
隐患排查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总结
内部隐患排查方案
制订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煤矿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环保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隐患排查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