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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亊 卓文君,是汉代临邛(今之邛崃)大富豪卓王孙的掌上明珠,是一位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汉代著名才女。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文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文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文君算是在家守寡。时值年少孤贫的汉代大才子、辞赋家司马相如,从成都前来拜访时任临邛县令的同窗好友王吉。王县令在宴请相如时,亦请了卓王孙座陪。后来卓王孙为附庸风雅,巴结县令,请司马相如来家做客期间,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文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文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成都。后来卓王孙为顾忌情面,也只好将新婿、爱女接回临邛。但他们仍安于清贫,自谋生计,在街市上开了一个酒肆,“文君当垆”,“相如涤器”。 凤求凰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诉衷肠,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汉武帝即位,对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十分赞赏。于是司马相如再次来到京师,后又做《上林赋》,官拜中郎将,转眼几年过去了,文君盼夫不归,只盼到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些字,卓文君一看就知道,没有"亿"便是无"意"(与她重续前缘)。 她虽然很灰心,但是心中对司马相如的爱依然无法抹去,于是灵机一动,将这些数字连缀成诗,托人捎给司马相如: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 只说是三四月, 又谁知五六年。 七弦琴无心弹, 八行书无可传, 九连环从中折断, 十里长亭望眼欲穿, 百思想,千系念, 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完, 百无聊赖十依阑, 九九重阳看孤雁, 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 七月烧香秉烛问苍天, 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 五月榴花如火,偏遭冷雨浇花端, 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已乱, 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 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 噫,郎呀郎,也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作男。 相如见诗感动,不久便借公事回来与文君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