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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认为我过的非常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这本书——《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生动的显示了15、16岁的少女的青涩的初恋,写出了如此珍贵的友谊!这本书所表达的,远远胜过了普通的友谊,他是神圣的!
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成熟又略带点小孩子气的小女生,他在青春期产生了朦胧的爱!而这种爱,正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真挚!金剀、韩东、七七等人,一起编织了这么一个友谊故事!他们从初中、到大学,一路听过了多少辛酸与不舍!不知不觉,他们各自分开了,联系越来越少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直到一件悲剧发生——韩东不幸死去!又使他们幼小的心灵承受了这么一击!这也许就是现实,必须要承受的现实!!世界上最残忍的自然规律就是:新朋取代旧友,新欢取代旧爱。可这不就是成长吗!优诺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了,可心中的那一棵还在。
优偌真的太可怜了,他只剩友谊了!第二个文章叫《姐妹坡》,惠珊是个从小不被重视的孩子,他家里人都把精力放在他姐姐惠美的身上!所以,从小他就恨惠美,恨他长得比自己漂亮,学*比自己好!即使他们是亲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什么不会发生呢?心中有仇恨的人,即使别人做一件很小的事,都会气冲冲的咒骂别人!虽然心里会有不好受,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面子,有什么放不下!可是面子能干嘛,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不是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恨别人,那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直到最后惠美变成了秃废的不良少女,惠珊才明白以前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自私!这本书,正是体现了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少女们虚幻的心灵!直到你长大回想起来,你会明白的!什么说的都不如真的去做的!友情,亲情,都容不得半点自私!以后长大了,我会把这本书再仔细翻阅一边,因为他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的指点!现在我想说,有时候宽容真的`很重要!这本书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了太多太多!
《愿望树下的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尤诺。通过善良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凯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凯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最后打碎了金凯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韩东参加大学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听到消息的优偌非常的伤心,当场她就大哭了一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韩东会遇难
后来优偌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名叫:“小橙子”,她身材娇小皮肤很细嫩,看起来有点像日本女孩。她们两个每天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生活很美好,非常快乐。直到有一天优偌留学回国,她们两个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可是她们仍然会记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回国的第二天优偌回想起了自己和韩东在一起的情景,想想韩东已经不在了,他永远也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她多么希望韩东会和他永远在一起。就在这时他想起了金凯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就赶忙跑下楼梯走到了水晶愿望树的旁边,可是它已经碎了。优偌现在才后悔当初不应该把它打碎,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了,她把水晶愿望树的碎片又重新粘了起来,然后她又在水晶愿望树前许了一个愿:就是能和韩东永远在一起,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多么困苦,她都愿意。但这已经不可能了。在这些日子里,他一直呼唤着韩东的名字。
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什么叫珍惜。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和同学相处的时间,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要宽容,友好;要孝敬父母,要感恩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要珍惜现在的学*时光,努力学*。这样我们以后才没有遗憾。
合上书,心中的忧愁慢慢散开,脑海中却依然漂浮着他们的身影,一个又一个倔强的身影。在脑海中久久挥散不去。
早熟,一个令人向往又害怕的字眼。却在优偌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注释。一个青涩而又孤独的小女孩,一个善良透明的邻家小妹,和两个大男孩共同演绎着一个*凡得不能再*凡的校园爱恋故事,却又因为这份*凡而显得不*凡。优偌、七七、金凯、韩东,他们是四个倔强的身影,是四个单纯的心灵。他们用一个有一个媒介传递着一份醇厚的友情和一份朦胧不明的爱恋。当四个人转变成三人时,这份情又便转变成掩藏在心中最深处的.悲哀,但他们却依然用自己的方式、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来温暖自己的灵魂、那份悲哀和那已经失去的人,永远彼此缠络着……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不正是这样吗!我们用自己的的做法来解释心中那份爱恋,毫不犹豫的去追逐那份单纯的爱恋与友情,那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境地与回忆。我们带着那份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勇敢的冲上前,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恋和友情,但又忍不住回忆的过去的种种。面对漫天的议论和谴责,我们又低下了头,忍不住去怀疑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当我们否定了自己的行为时,自尊和骄傲仿佛已然成了虚幻之物,我们一遍又一遍的谴责自己,去后悔自己所做的事,却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坚决。
当我们受伤之后,我们像一只小兽独自躲在角落里舔着心中那一道道伤口,用时间来化解自己心中的悲痛与不满。但却用负面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这一切,仿佛这一切给人的感觉都是梦境,虚幻却又毫不真实。
那一片片回忆如同落日下的泪花,短暂却又充满美好。用眼去注视那正在缓缓移动的落日,那份伤痛也会随落日而去。留下的只是那充满喜悦的泪花。
当黎明来到时,所有的事情都将会过去。新的一天将会是新的开始。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不知不觉中,一个暑假已经接*尾声,期间我也看了不少书:《茶花女》、《荒野奇缘》、《心灵鸡汤》等,但我觉得只有《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最让我有感触,也最接*我们的生活。它其实包含两个感人的小故事:《愿望树下的呼唤》和《亲亲姊妹坡》。
《愿望树下的呼唤》描写了一个思想有点成熟,十分喜爱看书的女孩优诺,通过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阳光大男孩——金剀和韩东。七七是一个善良可爱且十分优秀的小女孩,金剀则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七七)吸引了,但是优诺也同时对金剀产生了好感却碍于面子,一直压抑着自己,不敢当着七七的面说出来,最后她竟然亲手打碎了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和内敛的韩东却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优诺。在这样复杂的关系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表面看似美好内心却苦楚的痛苦中。为了摆脱这种尴尬而又痛苦的局面,优诺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不久,韩东在一次参加大学生登山队的活动中遇难,令其他三个好友都陷入了痛苦的魔爪之中。
我被故事中的四个主人公之间的真挚友谊所感动,他们都能为对方着想,把自己灿烂的一面留给大家,而自己在背后默默承受那份所谓感情上的痛苦。但我认为现在这么早就谈恋爱是不对的,应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上。
《亲亲姊妹坡》描写了一个成绩优秀、美丽,懂事的姐姐遭到了嫉妒心极强、成绩很差的妹妹嫉妒和怨恨。由于姐姐的诸多优点,家里所有的人都只喜欢姐姐,不喜欢妹妹,姐姐夺走了所有的美好光环,连姑姑每次来家的时候都只找姐姐慧珊,不理妹妹慧美。由于爸爸妈妈总是因为一点小事经常争执,吵架,不得不离异了。之后爸爸和妈妈都抢着要姐姐慧珊而不要妹妹慧美,让慧美产生了极大的心里自卑。最后妹妹和房子归了妈妈,爸爸带着姐姐离开了。不久爸爸又组织了自己新的家庭,而姐姐则被姑妈带去了美国。多少年后,很不幸,慧珊在美国患了癌症,非常想回到家人的身边,在妹妹的帮助下姐姐终于回到了*,但是遗憾的是不久后就去世了,在这种悲伤的氛围下,身染重病的外婆也去世了……
我觉得这篇文章让我感悟了很多。文中的家长做法不对,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父母应该*等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厚此薄彼,让孩子的心灵受到创伤。妹妹做的也有错,当她知道自己*时不如姐姐时,应该努力向姐姐学*,不应该是嫉妒。但是令人感动的是,当妹妹知道姐姐得了重病,而且非常想念家人的时候,竟不顾前嫌,毅然把姐姐接了回来。
我们应该珍惜身边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友情和生命中的任何一段真情,因为这是我们生活中最宝贵的财。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暑假的阅读作业了!想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时妈妈说那些小说都是“垃圾书”、“快餐书”,不给我看,不过,现在我可以“人仗作业势”,光明正大地看小说书了!
看完老师布置的阅读书目列表后,我第一个要妈妈买的书便是《愿望树下的呼唤》。
把《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完后,可能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认为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可是,当我仔仔细细地再读一遍之后,我才意识到我错了——它是一本真正的校园友谊小说。
这本书中的优诺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
世界上有一种友谊叫做蓝颜;世界上有一种朋友叫做知己。优诺。七七。韩东和金凯,他们不正是这种友谊、朋友吗?而他们的家长总是抗拒这种友谊,因为他们误解成了另一种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表哥在上高中时,认识了一位活泼、开朗的女孩,他们俩有共同话题,所以很聊得开,渐渐的,他们开始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玩。而这,不知道怎么地传到了姑姑的耳朵里,姑姑认为,表哥这是在谈恋爱,在高中里,每个人都应该分秒必争,对高考做准备,而不是用来谈恋爱的。于是,当那个女孩约表哥出去时,姑姑都会把门锁起来,不让表哥出去。我每次见到姑姑这样做,心里就很生气:表哥又没有谈恋爱,姑姑为什么不让表哥出去呢?所以,我就忍不住地跟姑姑理论,而姑姑总是用各种的大道理来反驳我,还叫我长大后不要像表哥这样。
看完了整本书后,我多么希望世间真的有一棵愿望树,让它把这结局改写,不要让优诺再伤心了。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昨天,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叫《愿望树下的呼唤》,里面有两个故事,其中我比较喜欢亲亲姊妹坡。
亲亲姊妹坡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唐惠美的小姑娘,她有一个比她大两年级的姐姐叫唐惠姗,她姐姐长得好看、学*好、又经常获奖,经常在台上表演、还是班里的班长,别人老拿姐姐和她做比较。她自己学*不是太好,所以爸爸妈妈都喜欢姐姐,不喜欢她,就连姑姑也偏心姐姐。因此,唐惠美就十分恨她姐姐。后来父母离婚了,姐姐跟爸爸,惠美跟妈妈。一次放学后,姐姐叫住了她,告诉她自己想家了,想和妈妈、外婆、惠美一起住。惠美出于恨,对姐姐说:妈妈,外婆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她们喜欢自己。惠美在姐姐不在的这段时间成长了许多,学*也变好了。她在学校里有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不忍心看他和姐姐继续僵持下去,就替她给在美国的姐姐写了封信请她回来住。姐姐回来了,父母又复婚了。她姐姐天生瘦,查出病来已是晚期,不久姐姐去世了,惠美后悔不已。
亲亲姊妹坡告诉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一本好书知春秋,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好书吧!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 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供给了十分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终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经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述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述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当我们在学*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冲天的狼烟,奔腾的战马,翻滚的旌旗,铿锵的刀剑,伴随着翻江倒海般的呐喊,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狂颷……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关于狗的故事,描写了这只叫巴克的狗克服恶劣的生存环境,最后变成一只像狼一样的凶猛野兽。这就是关于本能的故事,这也引发了我对于野性的呼唤的思考,对于人性的思考。作者的用深刻的语言表达了对于最纯正友情的呼唤,野性的珍贵友情。同时小说也表现出了“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残酷现实。
动物身上都有野性,在人类的驯化之下,这些野性被很好的隐藏起来了。这本书中的这条叫巴克的狗本来惬意的生活在幸福的庄园中,被它的主人带到了北极。可以想象这个生活环境的落差有多大,这给这条狗激发本能的野性设下了伏笔。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只有唤醒自己的本能才能生存下去,不然只有付出生命。无情的极端天气下,勇敢向前是唯一的'出路。残酷的现实激发了巴克体内的本能,那就是不屈不饶的求生本能和意志。为了生存,它学*了很多本领,还学会了偷窃,偷完之后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最后它与它的新主人生死离别的那一刻让我印象深刻,它仰天嚎叫,完全像一头狼,体现出狗和人之间最纯洁的情感,这是无法掩饰的。
作者通过巴克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赋予了小说别样的特色。巴克的世界其实反映的是人的世界。通过世间现实的残酷能让一个人激发自己的本能,强烈去改变自己。特别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人会展现出意想不到的求生欲。像巴克一样,从宠物狗变成了一头“狼”,其实是时代推着我们前进。“物竞天择”不禁适用于动物,同样适合于我们人类。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紐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在这期间,它一点一点堕落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了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接一个地换,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次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最终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从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巴克的那一刻起,他的厄运就开始了。这是坏运气,但这是好运气。正因为如此,回归野性是可能的。后来它明白了棍子是一种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律世界的.入门课程,它进入了一半。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里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加毒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一只温顺的狗到一只野狼,是人类唤醒了它。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我们呢,我们被什么唤醒了?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的精神!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野性的呼唤》。小说讲述的是一只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野性变成狼的故事。
由于淘金浪潮的来临。主人公——狗——巴克被法官家的仆人诱卖。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弱肉强食的荒原生活中,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迅速地学*各种生存技巧,鼓足勇气,练成了吃苦的精神。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儿的`挫折、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不可理喻。人在成长的道路上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如果这样从此就一蹶不振,是不行的。通过读《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我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这是雪看了三四遍的书,说是插图很多,我估计是看错书了。
“巴克跑在狼群最前面,透过惨白的月光或朦胧的北极光,它那伟岸的身体跳跃于伙伴之上”,巴克最终还是回归自然了,前期经历的一切随着桑顿的逝去都化为云烟融入那片森林中去了。文明与野蛮、道德与欲望,人类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努力在建造和谐的生存环境,文明与道德是我们*以为常的事物,就如米勒法官家的那只巴克一样,但当我们在为基本的生存挣扎奋斗时,文明就会退化,当然在当今的社会里是不会发生的,只是我们需要认清楚人性最本质的也是野蛮与欲望,只不过这部分在高度文明化的社会里被缩小了。
对狗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可能小时候就和家里面的狗玩耍,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让人很舒适,每次放学回家就远远看见在门口迎接我。先后养过两只狗,每一只离开这个世界时都带来的是无尽伤感与空虚,索性以后便不再养狗了,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怕失去之后的巨大痛苦!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无关乎人性,却高于人性。当生命面对生存与否的抉择,道德,正义,仁慈都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人类从种族外的角度去重新理解生命,理解生存,理解忠诚与背叛。
如何完成从文明到野蛮的改变,如何从懦弱变得强悍,如何激发自己的潜力,如何从失败中学*,如何从弱者变成强者。这一切你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答案。
本书的作者用一种血淋淋却写实的手法,毫不含蓄向读者揭开了自然温和面纱背后的残酷。生存的残酷。在让读者震撼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在同样的危机中,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是会成为顺时而生的强者还是逆时而亡的弱者?
阅读并思考,动物能告诉我们的还有很多。
读完这本书,学会敬畏生命,学会膜拜顽强。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在第四任主人的手下,它像机器一般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休息。等遇到第五任主人的时候,它已经疲惫到站不住脚了。而它面临的生存环境却越发残酷,巴克遭遇到了一次次的毒打。更要命的是,它的主人坚持要在薄薄的冰面上前行,而这么做,几乎是可以要了他们整个队伍的命。幸运的是,在巴克性命攸关的时候,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它。
桑顿本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给巴克的第四位主人一些建议,让他暂时不要走冰面,但当他看到巴克的主人们表现出无知和对巴克的孽待时,他像野兽一样的扑了过去,并带着哭腔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再打它,我就和你拼了!”,在一番搏斗后,桑顿救下了巴克,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了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关于桑顿的这种照顾,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当然,他关心还有很多。他总是友好地和它们打声招呼或说句鼓励的话,还经常坐下来和它们长谈,不但狗们觉得高兴,他也觉得快乐。”巴克生*第一次得到真正的爱,而这样伟大的爱也唤醒了巴克心底对桑顿燃烧似的爱。
关于巴克的这种爱,书中有两个很打动人的例子,一个是当桑顿坠入激流时,巴克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跳去水中去救他;另一个则是巴克为了桑顿拼尽全身力气,然后超乎想象的完成了其它狗从来没有完成过的壮举,可以说桑顿完全俘获了巴克的心。然而此刻,巴克的野性已经完全复苏,它经常能感觉到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它一次次的向森林冲去。期间,更是有野狼想带它进入狼群,但是桑顿的爱还是一次次的将它拉回。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巴克才彻底暴走,它化身成了杀戮的魔鬼,咬死了印第安人,完成了对人类这种最高生物的复仇。并在之后于一己之力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群之王。故事由此结束。
在看到巴克所经历的这些脱变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确实,无论是从巴克的出身,还是它在被拐入社会后发生的一切,都能从我们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影子。巴克开始生活在一个富贵的法官家,正如大多数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顺风顺水的孩子们,在他们步入社会前还不知道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就像巴克被迫进入社会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每个孩子都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社会中的各种人和各种事,也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一系列烦恼和困境。故事中的巴克品尝了权利的无尽苦头、经历过同伴的无故恶意、体会过生存的无尽残酷,而这些也都一一的发生在了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一次次见证了生活的残酷、人性的阴暗,也是在一次次的碰壁中像巴克一样慢慢坚强、慢慢长大。而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巴克遇上了桑顿,就像是一个在社会中打拼多年的自己遇到了灵魂的另一半,虽然结局并不算完美,但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们明白:生活并不是只有黑暗。
故事的最后,巴克成了狼群之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而这种勇气和力量最终会带领我们蜕变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人。那么这个挣扎求存的过程也就是生命的意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那么应该怎么学*,怎么在学*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里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荒野的呼唤》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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