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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都说,吾于*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等公*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我读了《一只贝》这篇课文后,给我感触很大:默默奉献,光彩耀人。
这篇课文主要讲:一粒沙子钻进了那只贝壳里,从此它不再漂亮,没有了光泽和图案,变得十分丑陋,甚至失去了做贝的荣耀。它忍着这痛苦,最后那只贝用血和肉磨成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既可怜又可敬的贝。它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了一颗珍贵而又美丽的珍珠,献给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的吗?
就是因为这只贝遇到困难不低头、勇敢,果断,所以最后获得了成功,我们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坚持就是胜利!”。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像贝那样的人。比如:我们的老师,他们也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老师每天早早地来到学校为我们上课,长年累月呕心沥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刺眼的红勾勾,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尽管他们生病了,也会每天早早的来学校为我们上课,头上的黑发慢慢的变成了白发,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了,还尽心尽力为我们操心。
老师就像一颗大树,我们就是树上的树叶,把我们高高地举起,让灿烂的阳光和滋润的雨露洒在我们的身上。正是这样,有人把老师比作甘露、阳光,因为他们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草、小树;也有人把他们比作春蚕、蜜蜂,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苦的吐丝、酿蜜。
这就是老师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
老师,您辛苦了!
有一只贝,她的贝壳里钻进了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头。它未能把石头挤碎,只得忍受着内在的折磨,用血和肉默默地将那石头磨成了一个大珍珠。
这样,她的外壳渐渐失去了光彩,失去了图案,她也就失去了做贝的'荣耀,无怪乎孩子们不理睬她,不去检她,后来,大人们发现了这只贝,才真正领略到她的“可敬”。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那只可怜而又可敬的贝。她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美丽的珍珠,献个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吗?
联想到我们的老师,他长年累月呕心坜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的条条红线,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暑假里,老师骑着自行车,顶着酷暑,出入每个同学的家里。老师曾经几次劳累过度而生病了,但是,他仍然拖着赢弱的身体为我们讲课。
岁月沉浮,老师的脸庞消瘦了,头上的白发增加了,丝丝的银发是岁月的风霜熬白,还是粉笔末染白的?——啊,白发是一个个闪光的希望,希望“幼林”早日成材。
有人把老师比做甘露、阳光,那是因为老师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树;有人把老师比作春蚕、蜂蜜,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劳的吐丝、酿蜜。我要说:老师就是一只珍珠贝!因为,老师正象贝那样用血和肉富裕了一颗颗“珍珠”!老师是我们可亲又可敬的人!
妈妈太忙碌了,不仅白天要干家务活、做钟点工,晚上还经常陪我们做作业,因此,熬夜是妈妈的家常便饭。我始终不明白,妈妈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那么多的精力!就没有感到厌倦的时候吗?读了《一只贝》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这篇文章主要写:一只贝长得很丑陋,有一颗石子钻进了它的体内,贝无论如何都不能挤碎它,而且石子又带着棱角,所以贝只好忍受着内在的折磨。日复一日,潮涨潮落。有一天,那只丑陋的贝留在了海滩上。一个孩子发现了它,孩子被里面晶莹剔透、光滑圆润的小不点——珍珠所吸引,孩子欣喜地取出了珍珠,发出了由衷的赞叹。是贝用自己的血和肉把那石子磨制成了一颗珍珠,而它自己却慢慢腐烂,
文中那颗稀罕的大珍珠,是贝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它是一只可怜的贝,更是一只可敬的贝……
想到这,我觉得我的妈妈不就是那只丑陋的贝吗?我和弟弟就是那里面的珍珠呀!妈妈花了多少心血来培养我们呀!每天早上,妈妈早早地就起了床,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为我们做丰盛的早餐。等把我们送到学校后,她又忙开了:买菜,洗米,烧饭,还要洗衣服。10:45时,又得给我们送中饭。12:00时,去打钟点工。打完钟点工时又该去学校接我们放学回家了。晚上,我们做作业再晚,她也会陪着。妈妈总是这样风风火火、勤勤恳恳,没有一句怨言,始终精神抖擞!
是呀,妈妈就如贝一样,也用自己的血和肉,要把我们培养成世上最美丽,最光彩,独一无二的“珍珠”。她只要想到我们,停下的脚步就会继续忙碌;紧锁的眉头就会舒展开来;烦闷的心头就会荡起歌声!她这一生就是为了我们而工作!为了我们而操心!为了我们而衰老!
妈妈,我该怎么报答您呀!我也要像您那样,抓住每一个今天,精神抖擞地去工作,努力提高生命的质量,用最好的“珍珠”来报答您!
你一定见过贝壳吧?贝壳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艺术品,琳琅满目,深受人们的喜爱。而有一只不起眼的贝,在长期的痛苦中孕育了珍珠。
在辽阔的`大海里,曾经有一只丑陋的贝。有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子钻进了它的壳内,使它受着巨大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了图案,也没有了色彩。孩子们到海滩上来寻找漂亮的贝壳了。当孩子们发现这只丑陋的贝壳时,用脚给踢飞了。但是,在踢开的同时,孩子们发现了一颗银光闪闪的珠子,他们拿着珠子跑回去见大人。大人们发现这是一颗稀罕的大珍珠。这是石子钻进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呀!孩子们重新去沙滩上寻找它,但没有找到。
这是一只多么值得可敬的贝呀!它用自己的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它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虽然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但是它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人感动。它天天都是那样的痛苦,可是它从没有半句怨言。它的痛苦的煎熬中孕育了珍珠,它是值得骄傲。自豪的!
今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会了《一只贝》这篇课文,它主要写了:有一只贝的壳里,钻进了一颗石子,无论如何都不能挤碎它,只好受着折磨,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几年过去了,贝用它的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稀罕的大珍珠。其中,让我深受感动的是,一只贝能长年忍受痛苦的折磨,还为我们提供了珍珠,,它是多么可怜,是多么的可敬。虽然它没有了美丽,没有了荣誉,但是它拥有了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整天抱怨,而贝呢?它是默默的,不说出来,我认为这只贝非常坚强,做任何事都坚持不懈。
在生活中,有很多像贝这样人,比如:清洁工,他(她)为了我们无私地奉献;我们的爸爸、妈妈,她(他)为了孩子,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老师,他(她)对同学们苦苦的教导;警察……老师这工作非常辛苦,在学校要耐心地交同学们,下课时,给同学们改作业,回到家,要做“作业”,一天到晚忙个不停。上次,胡老师为了我们这些顽皮的同学生病了,同学们纷纷去看她。上学时,胡老师还经常给江老师打电话,都是问我们的学*怎么样,同学们的身体好吗。
像贝这样的人很多很多,我们要向他们学*。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印度女孩科丽在十三岁那年由父母做主嫁给了一个生病的男孩,婆家只是为了要得到那份嫁妆给儿子看病才将她娶进了门,科丽的丈夫最终不治身亡。婆婆为了摆脱这个“累赘”,将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抛弃了她。科丽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但她通过努力挣得了一份工作,得到了雇主的赞扬和器重并和一个深爱她的小伙子一起去了乡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无家可归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看过这本书后,我惊讶这个普通女孩的曲折命运。在故事发生的过程中,那种我们期待中的突转,灰姑娘瞬间变成水晶鞋公主的情节始终没有出现。却是非常缓慢、非常安详的推开了一扇充满阳光的窗,作者最后让我们满足了,我们才发现窗背后的风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尊严,不是激情澎湃,活力四射,却分外让人心安,信服。
其次,我惊讶于在任何环境下女孩心境的安然。用随遇而安或者无为而不为,似乎都难以概括女孩在绝境中的那份盼望那份生机。因为她的生命是如此盎然,如此无声无息,恰如那绣在最普通面料的被子上最丰富最美丽的生活一样。作者始终用了最简洁最朴素的语言在讲述,那种轻缓的节奏真让人羡慕。像站在悬崖峭壁前的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心闲气定,双脚轻点,眨眼就步履轻盈地漫步在钢丝上了。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它总是不停地飞往某个地方。是泰戈尔的诗。而最后,女孩要把这只鸟绣在她美丽的被子上。她终于飞到了自己可以幸福栖息的地方。
一切都是如水般流动,流到最后,来到了自己的港湾……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笔下虽然写的是一位灰姑娘,说的却并非是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它探讨的是一个相当高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即人怎样才能拥有高贵的灵魂。
暑假,我读了冰心的《冰心作品集》。里面的《一只小鸟》让我久久难忘。
故事中有一只羽毛还未曾丰满的小鸟,它的巢建在高枝上。由于小鸟的羽毛还未长丰满,不能远飞,每天只能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但它们都觉得非常快乐。小鸟天天在树上唱歌,吸引了一群孩子。渐渐地孩子们喜欢上了小鸟,便想把它弄下来养。一天早晨,小鸟又站起来,刚要唱歌时,就被一颗石子打中。两只老鸟如箭似地飞来,接住小鸟,放在巢上。血从巢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这么可爱的一只小鸟,却被一群无知的孩子夺去了生命,真是可惜啊!它是那么爱生活、充满活力,每天用歌声来回报自然,带来欢乐。这个故事也正提醒着我们:保护地球,爱护环境正是我们人类目前必须重视的头等大事。现在我们还能有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和美丽的花草树木,但如果我们不珍惜,不好好保护,为了一时一己之利只顾眼前舒服、享受,那么以后我们为此会付出惨痛代价的日子。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冰心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看,有一篇文章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叫《一只小鸟》,文章是这样的:有一只小鸟,它的毛羽还未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有一天清晨,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大地上一片好景色,它抖刷羽毛,飞到枝子上,唱出那赞美自然的歌来,孩子们每天都去听,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这只小鸟被孩子们用子弹打死了,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它那美妙的歌声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引起了我的许多问题。那只小鸟为什么要出来歌唱,去“赞美”大自然?因为它看到了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美好的景色。它是看到了这一片美好的景色,才去唱歌的。也是因为它热爱大自然,才去“赞美”大自然的。故事中的孩子们却又显得那么自私,他们想让那只小鸟天天为自己唱歌,归自己所有。可是小鸟不是属于我们中任何一人的,而是属于大自然的。因为孩子们的贪心与自私才导致了这可爱的小鸟的死亡。想到这里我又想到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情的去捕捉动物从而导致了许多珍贵动物的灭绝。
我希望世界上的所有的人们,请你们不要再为了自己的利益让一只只动物死在你们的手下,大自然的动物不是你们的而是大自然的。所以请保护所有的动物吧。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哪些源自文学大师心灵深处的优美文字,触动着人的灵魂,震撼着人的心灵。《一只小鸟》这篇散文全篇洋溢着爱,让我们沐浴在爱的教育中。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只还不能飞远的小鸟,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有一天,小鸟醒了,它的父母都出去找吃的了。小鸟看着大自然的美景,便开始放声歌唱,树下的孩子们听见了,便抬头去看,静静地听。天天这么听着,最后孩子们便想捉住它了。有一次,正当它要唱歌的时候,一个弹子嗤的一声从下面射来,它便掉了下来。两只老鸟像箭一样冲上去接住了小鸟,只见它的血从树隙一滴一滴地滴下来。以后那些孩子们再也听不到那优美动听的歌声了。
短小的散文只有寥寥数百字,以柔美的笔触,写了孩子们因喜欢小鸟而误伤小鸟所造成的悲剧。前半部分很愉悦、欣然、谐趣,充满了生机,结尾却留下了无限的怅惘凄楚,让读者的心沉浸在深深的悲悯之中。从文中我读到了爱的三重奏:一是作者冰心对小动物、对大自然的爱。全文没写一个“爱”字,但我们从她笔下的美景和对小鸟歌声的赞美中,却能深深地体会出来。二是体会到了动物之间也有爱。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过去接住受伤的小鸟,从树隙滴血的细节,我们可以想象得出老鸟的心也在滴血,痛失爱子,它们是如何得伤心欲绝!冰心借两只老鸟对小鸟的爱,歌颂了亲情的伟大。三是深深地懂得了美好的事物人人都爱,但是应该知道怎样去爱——爱应该是伟大的,而不应该是自私的!如果小朋友们不想去捉小鸟占为己有,小鸟就不会遭此厄运。爱小鸟到头来却害了小鸟,这是由于小朋友的自私造成的。爱它,就应该让它更自由,让它无拘无束地唱响自然,唱响生命!
《一只小鸟》这篇美文充满着爱心,荡涤着我们的心灵,滋养了我们的精神生命!让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把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本冰心散文集中读到了《一只小鸟》这篇文章,它使我感悟颇深。
《一只小鸟》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冰心奶奶写的一篇儿童文学,它讲的是一只小鸟住在高高的树上,小鸟刚学会走路还不会飞就整天在枝头上唱歌。孩子们被它的歌声吸引了。后来,孩子们便想把它捉下来养着玩。于是,一颗子弹夺去了它的生命,一只快乐的小鸟被毁灭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毁灭了!当我读到“血从缝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时,我的心如刀绞。我仿佛听见小鸟的父母声嘶力竭的喊叫声,我为那些自私的孩子们而感到愤恨。这只小鸟原本可以和父母高高兴兴地唱歌、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就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有了。要知道,鸟类是我们珍贵的朋友,不仅是鸟类,动物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它们都有生命,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维护大自然的和谐,不能做这种自私的事情。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就有这样的事情吗?报纸上有这样一篇报道:在一个动物园里,有一个非常可爱的熊猫,很多人都会捡一些新鲜的竹子给它吃。可是,有一个大学生,他在竹子里罐了很多硫酸,然后丢给熊猫吃。一只大熊猫捡起了这只罐了硫酸的竹子把它吃了下去,顿时熊猫倒了下去。
事后,这只熊猫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也在它的心灵里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警察后来在审问这个大学生时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回答说:“我想看看它喝了硫酸会怎么样?”这种不负责的事竟出在一个大学生的身上,这种不负责的话竟出自一个大学生的口中,这怎么不叫人心寒,国家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是多么不容易。真是想不通怎么会有这么自私、这么没有道德心的大学生,学校的教育真是该反思了。再说,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我们应该好好保护才对,怎么忍心去伤害它呢?
这篇文章使我深刻认识到:自私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动物更是可耻,让我们远离自私,做一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吧!
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这一天早晨,它醒了。那两只鸟都觅食去了。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它的小脑子里忽然充满了新意,抖刷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听见了那歌声,都抬起头来望着。
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
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啪”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
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
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孩子们为什么想要抓住小鸟?
在作者的笔下,小鸟是一只富有生命力的小鸟。“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小鸟也是一只带给人快乐的小鸟。“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孩子们都喜欢小鸟,天天来听它歌唱。但是,因为他们太喜爱了,所以最后他们想捉住它,把它占为己有。于是,有一天,正在歌唱着的小鸟被一个弹子击中……
孩子们喜爱小鸟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他们选用了错误的表达喜爱的方式。爱不是自私的,不是占有,更不是掠夺;爱是分享,是奉献……如果真正爱小鸟就应该让它在自然中自由地歌唱,让所有的人倾听。
孩子们一次顽皮和淘气造成了小鸟的死亡,小鸟的歌声从此消歇了。从这件事上,相信孩子们也会领悟出爱的真谛,从此不再做伤害生命的事情。那么,既然我们爱我们生活的地球,为什么每天还要犯无数同样的错误呢?
……
最*,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里面有一篇散文叫《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和一群孩子把她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误伤的经过。
一天早晨,这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唱歌,歌声吸引了一群可爱 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他们天天听,听久了,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
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子弹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两只老鸟飞下来,接住它,把它放到窝里去,它的血一滴一滴地从树上滴下来,它死了,它的歌声从此消歇失了。
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并没有伤害那只小鸟的意思,而是想把它弄下来养。可是他们没想过,小鸟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就像他们不能离开爸爸妈妈一样,所以,他们才会误伤了小鸟。
看了这篇散文,我明白了:做什么 事,不要老想着自己,唯惟利是图,要从多方面去考虑,想想事情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一只小鸟》是现代作家冰心写的一篇散文,大致内容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羽毛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嗤”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斜刺里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这是一篇美丽而又凄惨的文章,本是一只快乐自由的小鸟,到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那个小孩子有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呢?他不应该剥夺小鸟的生活和自由的权利,不是吗?在我看到这片文章的快结尾处时,我停住了,我是在猜想,这只小鸟会不会被小男孩收养?或者……但是,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作者是以这样的形式收场。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一个故事:有一个猎人救了一只老鹰,后来不忍心杀死,就把它放走了。第二天,猎人不小心掉下了悬崖,还好抓住了崖边的一株小草,但是支撑不了多久,就在猎人掉下去的那一瞬间,刚巧被曾经他救过的老鹰给救了。
我觉得: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汤玛斯.艾奎纳曾说过:“一个对动物残忍的人,也会变得对人类残忍。”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即使是动物!那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虽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会报恩,但是,也不是所有动物都是白眼狼啊!人类啊!我们不能再猎杀动物了,否则,到最后灭亡的只有人类自己!
快乐的寒假很快就结束了,在这二十多天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阅读了著名的女作家冰心奶奶的文集《小桔灯》,聆听了冰心奶奶对爱的诠释,从而也感悟了人世间爱的真谛。
这本书收集了冰心奶奶的一些散文和小说,包括她的代表作《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等,每一篇文章,无论篇幅长短,都让我爱不释手。
看完第一篇散文《一只小鸟》,我的心灵就被深深地震撼了。这篇散文以寥寥数百字叙述了孩子们因喜欢小鸟而误伤小鸟所造成的悲剧。每天早晨,一只羽毛未曾丰满的小鸟等它的父母觅食去了,就会飞到枝头,唱着美妙的歌儿。树下的孩子们非常喜欢听这歌儿,喜欢这鸟儿,时间长了,他们便想捉住鸟儿来养。于是,一个子弹射来,鸟儿的血便落到了地上,从此,歌声消歇了,这充满活力的生命瞬间也消失了。
看到这儿,我已经泪眼朦胧了:鸟儿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这群孩子为了自己一时的自私,竟伤害了这无辜的生命,是多么的悲哀呀!爱,是伟大的,是奉献,是包容,而不是自私,不是利已,爱它们,就要多为它们着想。我们不能因为喜欢这朵花,就去摘折下来;我们不能因为喜欢这只兔子,就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们应该学会真正地去爱,去爱这些动物,去爱这些植物,去爱这和谐的大自然。
《一只小鸟》是现代作家冰心写的一篇散文,大致内容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羽毛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嗤”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斜刺里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我读过一些文章,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启迪。而《一只小鸟》,只是其中的一篇,也是其中我最爱读的一篇,它给予了我很大的启迪。
《一只小鸟》是我国著名文学家冰心写的一篇儿童文学。它讲的是,有一只小鸟,住在一棵很高的树上,它太小,还不会飞,它的父母天天去找食,。它天天唱歌,一群孩子天天听它唱歌,可是有一天,它被一个孩子用*杀害了。这是一只多么可怜的小鸟啊!
当我读到“血从缝隙里滴下去”时,我的心如同刀绞。那该是怎样的局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当我读到“孩子们想瞻仰它,听它唱歌,却不能了”时总觉得这句话冥冥之中在告诉我什么。现在我明白了,这句话是在告诉人们:不要等到你失去了它后才懂得珍惜,那时已经晚了!
在生活中,不是都有这样的教训吗?人们都知道闯红灯的危害,可是仍然去做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血的代价。运气好的,能保住一条命,运气差的,就是一条命。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到失去了时才懂得珍惜吗?更何况这是生命的代价!未免也太高了吧。如果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放弃违反交通规则的话,那样就好了,可事实不是这样的,现在的人们,只有发生在自己的家庭里,或自己的身上,才能真真正正的明白这个道理,不然,是不会感觉到的。如果人们都会珍惜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的悲剧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好好珍惜身边的所有,这样你就不会失去了。在此,我提醒大家,请珍惜你的生命,你的所有,在红灯面前,控制好自己的意志,请不要放弃等待,那样的话,你所放弃的,还有你自己宝贵的生命!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印度女孩科丽在十三岁那年由父母做主嫁给了一个生病的男孩,婆家只是为了要得到那份嫁妆给儿子看病才将她娶进了门,科丽的丈夫最终不治身亡。婆婆为了摆脱这个“累赘”,将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抛弃了她。科丽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但她通过努力挣得了一份工作,得到了雇主的赞扬和器重并和一个深爱她的小伙子一起去了乡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无家可归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看过这本书后,我惊讶这个普通女孩的曲折命运。在故事发生的过程中,那种我们期待中的突转,灰姑娘瞬间变成水晶鞋公主的情节始终没有出现。却是非常缓慢、非常安详的推开了一扇充满阳光的窗,作者最后让我们满足了,我们才发现窗背后的风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尊严,不是激情澎湃,活力四射,却分外让人心安,信服。
其次,我惊讶于在任何环境下女孩心境的安然。用随遇而安或者无为而不为,似乎都难以概括女孩在绝境中的那份盼望那份生机。因为她的生命是如此盎然,如此无声无息,恰如那绣在最普通面料的被子上最丰富最美丽的生活一样。作者始终用了最简洁最朴素的语言在讲述,那种轻缓的节奏真让人羡慕。像站在悬崖峭壁前的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心闲气定,双脚轻点,眨眼就步履轻盈地漫步在钢丝上了。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它总是不停地飞往某个地方。是泰戈尔的诗。而最后,女孩要把这只鸟绣在她美丽的被子上。她终于飞到了自己可以幸福栖息的地方。
一切都是如水般流动,流到最后,来到了自己的港湾……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笔下虽然写的是一位灰姑娘,说的却并非是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它探讨的是一个相当高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即人怎样才能拥有高贵的灵魂。
冰心写的这篇散文内包含着对子女的关爱,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父母随时都会出现,冰心的《一只小鸟》这篇散文就是证明。
散文中的主角是一只小鸟,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飞远。这就像我们小时候,需要依靠父母。这只小鸟由两只老鸟照顾,就像我们的父母细心地抚育着我们。小鸟和两只老鸟的生活是快乐的。
在我们遇到危险或困难时,父母不会丢下我们不管。比如,这只小鸟的父母,当留下自己的孩子独自在家时,始终会有点不放心。在枝头上唱歌的感觉很好,小鸟也会这样认为,这代表小鸟的心情好。我们心情好时也会唱唱歌、玩一玩之类的。小鸟的歌声很美,又很清脆,从文中的“清”、“轻”、“美”就可以看出来,文中写出了灿烂的阳光,说明天气好。葱绿的树木,说明树木很绿,枝繁叶茂。这些都是在赞颂大自然的美。又写了几个淘气的孩子想捉住小鸟,也是小鸟那动人的歌声引来的孩子们。其实,文中的孩子就像我们,我们一起来爱护身边的小动物吧!
这几个小孩仍然不死心,下决心一定要捉住小鸟。但是,这时候小鸟从家里飞到枝头上,这要告诉我们,如果孩子不乖乖待在安全的家中,危险随时都会出现,“嗤的一声”,写出了弹子射出去的很快。就这样,一颗弹子射了出去,打中了小鸟,它的鲜血在流淌,从树枝上跌落下来。这时候,小鸟的心里可能会满怀希望,希望父母能来救自己。突然,两个熟悉的影子飞来接住了小鸟,它们是最爱小鸟的父母。我能体会到两只老鸟与小鸟情深似海。我们的父母会像一个天使一样守护在我们身边。
从此以后,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那清脆明亮的声音了,这种不一般的声音,它消失了。这告诉我们要爱护鸟类,它是我们的朋友,它给我们带来像大自然一样美的声音,它给我们欣赏它那五彩的羽毛,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同时,也要珍惜父母对我们的爱,父母对我们的恩情像大海一样深。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冰心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看,有一篇文章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叫《一只小鸟》,文章是这样的:有一只小鸟,它的毛羽还未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有一天清晨,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大地上一片好景色,它抖刷羽毛,飞到枝子上,唱出那赞美自然的歌来,孩子们每天都去听,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这只小鸟被孩子们用子弹打死了,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它那美妙的歌声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引起了我的许多问题。那只小鸟为什么要出来歌唱,去“赞美”大自然?因为它看到了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美好的景色。它是看到了这一片美好的景色,才去唱歌的。也是因为它热爱大自然,才去“赞美”大自然的。故事中的孩子们却又显得那么自私,他们想让那只小鸟天天为自己唱歌,归自己所有。可是小鸟不是属于我们中任何一人的,而是属于大自然的。因为孩子们的贪心与自私才导致了这可爱的小鸟的死亡。想到这里我又想到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情的去捕捉动物从而导致了许多珍贵动物的灭绝。
我希望世界上的所有的人们,请你们不要再为了自己的利益让一只只动物死在你们的手下,大自然的动物不是你们的而是大自然的。所以请保护所有的动物吧。
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这一天早晨,它醒了。那两只鸟都觅食去了。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它的小脑子里忽然充满了新意,抖刷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听见了那歌声,都抬起头来望着。
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
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啪”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
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
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孩子们为什么想要抓住小鸟?
在作者的笔下,小鸟是一只富有生命力的小鸟。“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小鸟也是一只带给人快乐的小鸟。“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孩子们都喜欢小鸟,天天来听它歌唱。但是,因为他们太喜爱了,所以最后他们想捉住它,把它占为己有。于是,有一天,正在歌唱着的小鸟被一个弹子击中……
孩子们喜爱小鸟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他们选用了错误的表达喜爱的方式。爱不是自私的,不是占有,更不是掠夺;爱是分享,是奉献……如果真正爱小鸟就应该让它在自然中自由地歌唱,让所有的人倾听。
孩子们一次顽皮和淘气造成了小鸟的死亡,小鸟的歌声从此消歇了。从这件事上,相信孩子们也会领悟出爱的真谛,从此不再做伤害生命的事情。那么,既然我们爱我们生活的地球,为什么每天还要犯无数同样的错误呢?
……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冰心奶奶的文章,名字是《一只小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小鸟每天都在树上悠扬地唱歌,它感到很快乐,孩子们非常喜欢听它唱歌,最后又想捉住它。一天小鸟正在准备发音的时候,小孩就用*射了一个小石子,小鸟不幸被击中了,从树上摔下去,还没有落到地面,说时迟,那时快,两只老鸟像箭似的飞来叼走了小鸟。从此,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过小鸟的歌声。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美丽的鸟儿、美丽的生活、美丽的大自然,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呵护,真正的喜爱,不是占有、不是破坏,而是让美丽的东西变得更美丽。
我想起来一个麻雀纪念碑的故事,100多年前,美国的波士顿城没有麻雀,庄稼总受虫害。后来,人们从欧洲引进了麻雀,麻雀消灭了大量害虫使农业丰收,于是,人们就立碑纪念麻雀的功勋。我们还学过一首儿歌:
一只鸟,一个兵,
一群鸟,一个营,
鸟儿千千万,一支护林军,
哪里有害虫,飞去捉干净。
这些都告诉我们,鸟儿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不仅可以保护森林和庄稼,而且还可以给大自然带来生机和乐趣,更重要的是它们还可以维持生态*衡。比如,一只大山雀一天可以捉200多只松毛虫,相当于保护了一个松林;一只猫头鹰一个夏天可以捉1000多只田鼠,相当于保护了一吨粮食。
所以,我们爱鸟儿,不能太自私自利,不要光想把它捉住,我们要爱护它们。有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厚很厚,鸟儿找不到食物,我就掰碎一些馒头放到室外的空调主机上,鸟儿们经常来吃。它们一边一啄一啄地吃我送给它们的食物,一边叽叽喳喳地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刁柯翔。”我感到特别高兴。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鸟儿、爱护鸟儿吧。
冰心奶奶是大家非常熟悉、非常尊敬的一位老奶奶,她富有童心,充满爱心,她写出来的文章,常常让我们如痴如醉。
今天,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一只小鸟》这篇短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感受很深: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哧的一声,一个子弹从下面向来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读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那个射弹的正是我们人类,正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和爱心上的缺陷,才使地球上又失去了一个小生命。在冰心奶奶的眼中,只要是有生命的生物,那么她就是一个孩子,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需要大家的关怀和照顾,同样,这些动物也需要大家的关怀和照顾。
说到这里,我就借着这个话题来打一个比方:假如那只小鸟是你的一个好朋友,又或者那正是你自己,你还会去打死它吗?如果那两只老鸟是你的爸爸妈妈,这个时候的他们该是多么伤心啊!他们想听到的是你那欢快的歌声,而不是你的死讯。朋友们,我们该醒醒啦!地球是我们的一个大家园,因为有了动物,地球才不会失衡,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地美丽。虽然人类发展的很快,但是在我们建设家园的同时,也应该给动物们留下生存的空间,我们不仅到自己做到保护小动物,还要把爱心传递下去,让每一个人都像冰心奶奶一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快行动起来吧!
我读过一些文章,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启迪。而《一只小鸟》,只是其中的一篇,也是其中我最爱读的一篇,它给予了我很大的启迪。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的事呢?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阿蒂克斯无疑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睿智,冷静,并且始终保持一种宁静*和的态度来处理事情。阿蒂克斯有自己的坚持,并且很注重用自己的行动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榜样,阿蒂克斯是一个真正的绅士而在他的影响下,一双儿女也很善于思考问题,并且,他们明显有很好的品质:懂礼,能够站在他人角度上考虑,正直……
这本书其实很适合当做家庭教育的一个读本,阿蒂克斯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以一个成年人的立场去高高在上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从他和斯库特的交谈中,我们很难找出那种敷衍的感觉,孩子求知欲是很强的,有的时候会让大人们无从开口回答,但是阿蒂克斯始终在想办法以一个最好的切入点来为他们的孩子解惑。
该书虽然是以孩子的口吻来讲述的但是涉及的内容却很全面。社交、人性、种族歧视、家庭教育……从一个小事件看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时候更能直击人心,我们很容易便能从书中找出自己生活中的影子,比如阿瑟先生,亚历山德拉姑姑,雷切尔小姐他们,我们很容易从他们联想到自己身边的某个人,陌生的故事却可以给人一种真实的体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很容易,全在人一念之间。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等,没有*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等,种族*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一放暑假我就去图书馆借了一批书回来,《一只猫的使命》是其中之一,我最喜欢的还是动物类的故事,所以最先看这本书。它获得了“英国国家读写能力基金会儿童文学新秀奖”。
这本书讲一只黑猫,他的爸爸、妈妈、姐姐和弟弟都被以前的主人杀害了,他的主人突然把它扔到河里,他挣扎的出来了。他原本有9条命丢了一条还有8条命了。遇到了月神,跟月神说了话,月神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月光之摩今,我觉得这名字有点绕口,以后就叫他摩今。月神给它了一个白色的项圈儿,就是月光的白色项圈。月神让他去找寻自己的使命。
小柔是一只猫,她尾巴是乳白色的。摩今很饿了、快要死了,是小柔救了他。小柔他带到她主人家的地窖,还给他带了点奶油面包,摩今又丢了一条命。第2天醒来发现他见到那小柔的脸在他眼睛晃来晃去。他跟小杨成了好朋友。后来他们住到了垃圾场的旁边,很多猫都住在那里,后面就是讲他们的生活啦。
他做了好多事情去帮助其他的动物们。比如帮天鹅把水貂赶走,水貂又抓走摩今的一条命;摩今还帮助天鹅把天鹅爸爸救出来;摩今住的旁边就是垃圾场,摩今听说人类要把那里给铲除了,还有烂猫在那里住,他很担心自己的同类被伤害,所以他就救了烂猫,但是被烂猫抓,又抓了一条生命,最后他只有5条性命了。
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的,讲了一只黑猫的使命,他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呢?原来他找到自己的使命就是去帮助别人,他很勇敢。
每一个学生生命都赋有一条重要使命,每一条历史使命任务就是通过一段旅程,每一段旅程都需要我们迈出第一步。这只孤傲的小猫,正在不断迈出这一步,并不懈奋斗努力完成了这条使命,这是因为一条包含着爱与勇敢的使命。
月光之猫——摩今,心中深藏大爱,他带着他的挚爱小柔来到了一些废品进行回收服务中心,结识了一群学生善良的猫咪,他很同情我们只有一墙之隔的野猫,他们生活在城市污水横流,有毒化学物质文化泛滥的恶劣社会环境中,但这是因为一群极富攻击性的流浪猫。魔今极力通过改善这两代猫之间的百年历史仇恨,但是可以四处碰壁,后来他终于得到彻底领悟学*到了提高自己孩子身上所担负的使命,倾尽全力与所有的同类共担风雨,创建作为一个企业更加具有美好的家园。他在月光的指引下奋力发展前行,尽管献出了五条性命,猫们却最终化险为夷。
这是一个猫的成长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和勇气,责任和责任的故事,这只小猫告诉我,美好的事物总是有强大的力量。 他选择为更好的生活做出顽强的努力。 与人相比,他只有一个小小的身体,但他坚定的信念给了他无限的力量。 无论是月亮的引导,还是小柔的鼓励,都让他更加相信自己。 我从他身上看到,我们每个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崇高的理想,曾经相信自己有一个重大的使命,但总是无法实现。
世界是大的,生活中总有困难,生活是不公*的,他也想过稳定的生活。但是那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不经意间为他敲响了警钟: 是在一个安全的港湾里*静的一天吗?还是想去冒险?面对这种情况,人们往往会觉得自己渺小和软弱,但只要你不忘记自己的初衷并付诸行动,你就可以走得更远。
不管是干小小的一次家务,为班级多做一份工作,还是为国家努力,这些都是使命。使命是一个人一生的事情,一只猫都完成了,何况我们呢?我感慨,魔今真是一只厉害的猫咪,而我相信我也能成为他这样子,我也要向他学*。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同样的两难。最*的四川企业发生的大火,大火已经连续就是烧了三天三夜,28名消防员——其中最具有年轻的只有20出头,大火中得到他们都是逆风方向前行,不畏难险阻,奋不顾身的扑向了大火。他们的性命也丢失了,幸运的是最终火被扑灭了。他们完成了一个自己的使命,虽然*没有工作圆满的结局。但是对于他们可以勇敢的行为进行深深的烙印在了我的心中。消防员们就如同这个故事里的那只魔今一样在安稳与危险因素之间做出了一种选择——成为了成为一名青年消防员,并为之付诸了行动,献出了不同生命。他们的故事使我惋惜,但我也真正的相信了使命是困难的,但是学生只要完成了社会就会通过获得学*别人的赞赏与表扬。
故事开始曾经写道,每一段旅程需要采取的第一步。你所面临的困难不管,先试图利用它的第一步,硬如山今天爱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会奖励你更美丽。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一只猫的使命》,作者是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艾玛考克斯,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艾玛从四岁就开始写作,她的作品故事丰富有趣,非常具有创造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出身悲惨的小黑猫,但它却又与众不凡,拥有九条性命和一条华丽的大尾巴。月亮之神看到了小黑猫身上的潜质,告诉它是与众不同的一只猫,有一个重大的使命在等待它去完成,于是赐于小黑猫一个独特的名字月光之猫摩今,并送给它了一个洁白的月光圈,赐福它将永远受到满月的庇护。从此摩今就利用自己的第六感和善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生命。
摩今心中充满了爱,它解救了海鸥霍雷肖、一对美丽的白天鹅、一只小田鼠、小白猫小柔等众多生命,无论面对怎样的危险,它都没有放弃过。最令人高兴的是摩今和小白猫小柔结了婚,并找到一个新的家垃圾回收站,这个家里有同伴并充满了爱、友善。它们在那里吃得饱、玩得好、睡得暖,简直就是猫间天堂!而一墙之隔则是污水横流的恶劣环境,生活着一群攻击性很强的流浪猫,并且时常骚扰摩今它们,令摩今十分愤怒与困扰,但摩今最终领悟到自己身上所担负的使命要让所有的同类共担风雨,创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个我刚刚认识的人,叫钟南山爷爷,他84岁了,比我的姥爷还要老很多,就是这样一个老年人在第一时间奔赴了武汉,去调查研究,去抢救病人,他比故事中赋予月光圈的小黑猫更勇敢,更伟大。我要向钟南山爷爷和所有勇敢的医护人员学*,我要刻苦学*,怀揣善良,责任,担当和美好的希望,向梦想出发前进!
最*,我读了英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艾玛考克斯的一部小说—《一只猫的使命》。
故事主人公摩今是一只出身悲惨、无名无姓的小黑猫,它和它的兄弟姐妹们被狠心主人拋弃并扔进冰冷的河里,它的兄弟姐妹们都淹死了,摩今幸运的活了下来。摩今看似悲惨,但它又是一只非常幸运的小猫,就在这样无助、绝望的时候,月神出现在它面前,告诉它:“小黑猫,你一生注定命运不凡,你有一个伟大的使命,你会去帮助一些需要你帮助的生命,给予它们活下去的力量。”月神还赐予了它一个独特的名字—月光之猫摩今。从此,月光之猫踏上了自救和救助他人的使命。
读完这本书,掩卷深思。我想: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使命吗?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找到答案了!我的使命就是要做一个有爱的人,能给予身边任何人一句溫暖人心的话语,一个暖人心微笑,一个溫暖的拥抱;我要做一个有勇气的.人,遇到困难挫折时,要勇敢面对,永不会退缩;我要做一个有责任的人,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任,做到诚实勇敢,言而有信;我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为了梦想去奋斗,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把所学的知识教给学生,让他们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就是我的使命!
小说故事开篇是这样写道:每一段旅程都需要迈出第一步。我已经在使命道路上迈出第一步了,你呢?
每段旅程都始于迈出的第一步。这个月,我读了英国作家,艾玛。考克斯(Emma Cox)写的书——《一只猫的使命》。
主人公摩今是一只出身悲惨,无名无姓的小黑猫,有一个不太友好的主人,和爱他的兄弟姐妹,还有一条华丽的大尾巴。它的主人把他们一家都装到了大袋子里,扔进了水里。摩今逃脱了,但是,就在这个晚上,月神告诉他,他是与众不同的,他有一个重大的使命等着他去完成,而且,他的勇敢、善良会让他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小猫摩今是勇敢的。旅程中,也会有很多的困难和磨难。凶残的水貂、疯狂的猫咪,他需要战斗,即使他不想,他勇敢面对了,并且完美的解决了每一场问题。
小猫摩今是善良的。旅程中,他遇到了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比如,被渔网缠住的鹅先生,围墙对面的.可怜的猫。旅程中,他结识了伙伴,找到了真爱,他会用他善良的心去爱他们,当朋友受伤时,他会很担心,他会帮助他们。他懂得如何关心他人,如何爱他人。
小猫摩今是聪明的。旅程中,他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敢与善良,同时,他需要一个聪明的头脑,好能完美的利用他的勇敢与善良。
小猫摩今会这一切,是他的这些优点,让他拥有了温暖的家,和爱他的人。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等,种族*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这句话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名言,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在那个经济萧条时期的南部小镇,有一个曾经是孩子的人贪玩误杀了一只小知更鸟,这使他留下了永远的愧疚,而为了心中的火焰,他选择成为一名优秀且坚定的维护法律的律师,这个故事即是他处理过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最独特的事。但他不是主角。
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或者说主角就是那个社会,那个种族矛盾尖锐,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可以挑战任何事情,包括事实。但这样的环境下却有三束光始终指引方向。
第一束是那个律师:阿蒂克斯。在小镇的多数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他接受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指定。因为他知道事实,他相信证据,他坚信司法是绝对公正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愿意舍弃自己的名誉。
第二束是那三个孩子。他们调皮捣蛋,为了见一见神秘的邻居设计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他们有颗纯真的心,他们相信自己的、朋友的父亲。孩子们的坚持给那些暴徒们以当头棒喝。
第三束是那个邻居,一个神秘的“怪人”。从不出现但会给调皮的孩子留下礼物的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温柔,最后解救被谋害的孩子也一定会是他的选择。
但这是个悲剧,汤姆最终被判有罪,并因为越狱被击毙。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哀,是一个种族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但一只知更鸟会死,一群知更鸟终究能继续飞翔,它们有飞翔的能力,有翱翔的意义。有人会托起它们的身躯,目送它们越飞越高,越走越远,直至那个所有鸟类共同栖息的花园。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阿迪克斯,这不公*。”“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以为常。他们对公*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就是不公*。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凡。
首先,他的不*凡在于他的甘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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