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答辩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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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答辩书 (菁华1篇)

  • 答辩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________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________的补偿要求,于是________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______天不回我公司上班(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据________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________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________集团职工手册》第____章第_____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一月中累计旷工______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______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________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工资,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________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________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我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确要求________尽快回公司结清工资,故我司并没有拖欠其工资的故意,工资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领,故________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事实依据的。鉴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曾以家中有事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币______元,故________应领取的工资中应扣除这______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________要求支付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未休年假工资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所列情况的,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我公司解除与________的劳动关系的原因是由于其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因此________要求我公司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经济赔偿金是没有依据的

    综上所述,________的申诉请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________的相关申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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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仲裁加班费答辩书范文 (菁华1篇)

  • 范文
  •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B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钟亲元

    对A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20XX年4月2日及20XX年7月21日各记大过一次,同时20XX年08月28日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A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20XX年10月06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证据目录3)的决定,提出将与20XX年11月06日与申诉人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B计算机有限公司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即为仲裁加班费答辩书范文的模板,具体的内容可以进行相应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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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合同仲裁答辩书3篇

  • 合同
  •   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

      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担。因此,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结算方式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币计算。原告为乙方共输送砼2887方,合计人民币57740元。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0日支付给乙运输有限公司3万元租赁费。2006年12月8日原告驾驶员驾驶混凝土输送泵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一死一伤,事后经有关部门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根据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因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损失应由原告乙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给被害人XXX5000元补偿费,此费用应由原告负责。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运输费和补偿费,事实上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对原告要求答辩人支付租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付款金额仅为22740元,而原告却请求答辩人承担违约金达305200元,明显过高,显失公*,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承担违约金数额为3778元,答辩人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合理原则,对原告滞纳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真相,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公正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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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民事应诉答辩书

  •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______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诉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加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加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情况均无从得知。原告诉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该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诉称,20_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姓名;且原告并没有提供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答辩人有理由怀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三、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________已涉嫌经济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侦查,下落不明,并将本案涉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致使总公司无法掌握其他的证明材料,对本承揽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及是否属于ZZ的个人行为等重要事实无法明确,更无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机关的调查结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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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 (菁华2篇)

  • 范本,劳动合同
  • 小编为大家收集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希望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 第 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附:有关证据______ 份;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 份。

    说 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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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同意离婚答辩书3篇

  •   答辩人:佘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答辩请求:

      一、同意解除与原告王xx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四、共有房产为答辩人与原告王xx婚前购置,因答辩人的出资比例占主要部分,请求判令答辩人应占70%产权。

      五、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归答辩人所有。

      因原告王xx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2010)x民一初字第xxx号,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原告王xx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王xx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王xx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从2008年12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湛江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1500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答辩人自2008年12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2000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2600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湛江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600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王xx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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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民事劳动仲裁答辩状

  • 答辩状
  •   答辩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针对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结合案件实事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陈述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申请二倍工资的请求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1、被答辩人于20xx年10月28日入职,在其入职后,答辩人于20xx年10月28日与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盖章完毕后交予被答辩人签字,被答辩人称要拿回去签字,后被答辩人告诉公司,两份劳动合同都被其遗失。2015年7月3日,公司和被答辩人补签劳动合同,因为考虑到是补签合同,答辩人在劳动合同上书写的签订日期为被答辩人当时入职的日期也即20xx年10月28日,而被答辩人书写的签订日期为当时的补签日期也即2015年7月3日。以上可看出,被答辩人入职后,答辩人已按正常程序与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2、截止今日,答辩人保管有两份与被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而被答辩人也持有两份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四份劳动合同都有被答辩人的签名,且四份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都为三年,在被答辩人入职后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三年合同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先后签订了多次劳动合同,被答辩人声称遗失合同希望公司和其补签合同,现又拿出两份内容不尽相同的合同,被答辩人这种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其手中还有其他版本的劳动合同,而在如此多份的合同下,被答辩人还声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说辞明显不符合这一客观事实。

      3、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明显篡改的痕迹。众所周知,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订,按照常理,合同书企业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岗位职责、劳动报酬等等都应由用人单位填写才符合常理,而被答辩人现持有的劳动合同书,全部内容都为被答辩人自己书写,全部项目都是被答辩人自己的笔迹,合同的签订日期无一例外都是2015年7月3日,由此可看出,其持有的劳动合同书真伪有待确定。答辩人保管的两份劳动合同,合同上也都是被答辩人自己的笔迹,最重要的是,关于合同期限中的起止日期为20xx年7月2日,(我方证据三、四),大家试想一下,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在20xx年10月28日入职,而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却将劳动者的入职日期提前三个月,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要多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工资,也要多承担三个月的社保、公积金费用,且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也要增加,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实际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用人单位的答辩人无理由这么做,所以,合同的篡改者正是被答辩人本人。合同签订

      时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是非常信任的,被答辩人正是利用答辩人对其的信任,在合同签订后再擅自篡改合同内容,并且还声称合同遗失,然后利用补签劳动合同的机会将合同签署日期拖延至2015年7月3日,从而向公司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答辩人认为劳动合同在签订后,被其恶意篡改,导致多份劳动合同的内容都不一致,现被答辩人又申请双倍工资的要求完全是无稽之谈,完全无理。

      综上,被答辩人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要求不符合客观事实,理应不予支持。

      二、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属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这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给予公司的权利。本案中,为促进答辩人公司与员工关系和谐,明确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奖惩措施等,双方基于互惠、互利、*等协商原则而制定了《员工管理手册》。此制度在被答辩人入职后,已经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有被答辩人签字确认记录为证(我方补交的证据一)。本《员工管理手册》第六章第五条:“对于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之一者,公司视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以下处罚: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者;10、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之规定,被答辩人入职后,利用答辩人公司对其的信任,在工作期间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声称遗失,且利用职务之便擅自篡改合同内容(我方证据 三、四 )。被答辩人遗失合同、篡改合同内容的行为给公司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且严重违反了《员工制度》 第 六章第五条的规定,按该制度第六章第五条 之规定,答辩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被答辩人入职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态度不端正,和同事之间关系不融洽,导致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给答辩人的业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答辩人在公司指正其的行为后,并没有改正的意思。被答辩人作为公司法务,岗位比较重要也比较特殊,法务岗位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核、起草。(我方证据 七 《转正申请表》)其篡改合同的行为已不适合在法务岗位工作,答辩人公司综合考虑之下给其调整工作岗位,但被答辩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种种表现已经给公司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其也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鉴于被答辩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先,工作表现欠佳,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万般无奈情况之下,答辩人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行为合法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被答辩人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三、关于被答辩人要求的20xx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关于冬季取暖补贴享受条件的规定(我方证据一):用人单位职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

      算发给。本案中,被答辩人于20xx年10月28日入职,在20xx年冬季取暖季取暖补贴发放时,其工作未满一年,在整个取暖期间工作也未满一年,不符合享受条件,所以被答辩人没有支付冬季取暖补贴是有法可依的。

      四、关于被答辩人要求的2015年6月至8月的防暑降温费计算有误,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关于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规定(我方证据二):2015年天津市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月份为6月至9月,发放标准为140.6元/月。本案中,被答辩人于2015年8月10日离职,8月份实际工作时间为10天,8月份防暑降温费按10天发放。因此,被答辩人的防暑降温费为:140.6元/月×2月+(140.6元/月÷30天×10天)=328元。被答辩人主张的2015年的夏季防暑降温费计算有误,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被答辩人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赔偿金、20xx年度冬季取暖补贴、以及2015年度夏季防暑降温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恳请仲裁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不合理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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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工伤仲裁答辩状

  • 答辩状
  •   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xx市经济开发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担任职务)

      被答辩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 xx省xx县xx乡xx村x组。

      答辩请求

      1、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答辩人xxx于1999年9月1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双方最*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08年3月1日,期限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

      被答辩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辩人无法出具。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补齐相关治疗和病休证明,被答辩人不但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答辩人生产车间无理大肆吵闹,已严重影响到了答辩人的正常生产,也造成了部分损失。

      由于2009年3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23日这段时间,答辩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答辩人,使被答辩人的工资无法支付。被答辩人于2009年12月23日来答辩人单位后,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支付上述工资,也被被答辩人严词拒绝。

      被答辩人的社会保险,由答辩人一直缴纳至今,并未中断。并且答辩人至今为止,从未向被答辩人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或者暗示,要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被答辩人的.申诉事实纯属捏造,子虚乌有。请求贵委依法仲裁,予以驳回。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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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00:00:00
  • 仲裁调解阶段委托书 (菁选3篇)

  • 委托书
  •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在许多事务中都可能会用到委托书,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仲裁调解阶段委托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的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劳动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委托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如下(请在以下两项中选择其一进行勾选):

      1、一般代理。□

      2、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申请。□

      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有关文书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 托 人(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个人或单位):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 劳动争议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调解/仲裁的`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1)一般授权:即有权代为提起申诉,递交证据材料,签收法律文书,参加仲裁活动,XXX等。

      (2)特别授权:除有一般代理权限外,还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反诉和上诉等。

      委托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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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00:00:00
  • 仲裁答辩状3篇

  • 答辩状
  •   答辩人(被申请人):广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颢 职务:董事长

      被答辩人(申请人):某某

      答辩人因与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依据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提交答辩意见如下:

      一、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

      申请人申请称:2009年7月14日,申请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支付了五万元定金。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2——银行转账单,2009年7月14日给被申请人付款的是“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根本就不是签订合同的甲方秦柱玉即本仲裁的申请人秦柱玉。

      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广州昭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合同》,合同的甲方(购车单位)为秦柱玉,身份证号440122196607250632;乙方为被申请人。故按约申请人即秦柱玉应支付本合同的定(订)金。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也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如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自愿代为申请人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应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本案中,首先申请人未能证明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的支付行为即代表其履行定金义务;其次,如申请人能证明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的支付行为实为申请人支付定金的行为,应当告知被申请人并征得被申请人的同意。而申请人及第三人至今未告知被申请人有以上事实。

      直到我司于2010年7月15日收到仲裁委送达的仲裁资料及申请人的证据,仍然没有看到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替申请人支付定金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履行支付定金的举证责任,显然应由申请人举证。现申请人并无证据证明其本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其仲裁请求应予驳回。

      二、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向我司支付的5万元不能认定为定金,该5万元的法律性质待定,故本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进行处理。

      如上所述,我司至今没有收到过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证明,证实其支付的5万元是替申请人秦柱玉缴纳的定金,在银行转账单上也无任何秦柱玉的信息。若该款是申请人秦柱玉缴纳的定金,申请人应在第三人付款后持第三人的书面证明来我司开具定金收据,以确认该款的性质。双方在购车合同上对5万元款项也约定不明,一处是写“定金”,一处是写“订金”(见合同第8~9行),因此,在仅有壹份第三人银行进账单,而无其他任何证据佐证的情况下,第三人所支付的5万元不能认定为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由于申请人秦柱玉主张的5万元系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所支付,该款的法律性质待定,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广州市从化太*润财货运站具有利害关系,故我司要求追加广州市太*润财货运站为本案第三人。

      三、被申请人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未履行的根本原因在于申请人未能按约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双方签订的《广州昭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合同》第二条约定:“顾客在缴纳定金后,交车之前需付清余款,否则本合同作废,本公司可自行处置本合同商品,定金不予退还”。根据以上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履行交付货物的前提是申请人支付全部货款即305800元,而申请人并没有履行交付全部货款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可以拒绝向申请人履行交货的义务。

      四、申请人主张律师费1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此致

      广州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广州昭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请仲裁设计合同,追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______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______%)。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申请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设计费______万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国家计委编印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中第十七条的规定,“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20%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30%,施工图完成后付50%。”申请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见书》,并不是初步设计书,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分歧意见之一。根据规定,初步设计书应具有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备、结构、电器三个专业的图纸。而申请人只交付方案意见收由我公司审批,没有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及三个专业图纸,我公司认为申请人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因此不能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另外,就我公司与申请人设计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方案设计完成后______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______万元”。此合同之规定也是指初步设计书完成后付设计费______万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见书”完成后即付______万元。作为申请人来说,他们完全懂得“方案意见书”和“初步设计书”的不同概念和内容。而申请人却把两个概念及内容混为一谈,向我公司追索______万元,既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我公司拒绝申请人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据此,申请人请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______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______万元(施工图设计费______万元;逾期违约金______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规定“写字商住楼的基础图,是在设计方案认可后两个月及收到勘探资料后一个月后交付施工图”,而申请人在我公司对方案意见书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违反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规定,这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担申请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费______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根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设计费”。又规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依据以上条款规定,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支付______万元定金,并且申请人也提交“方案意见书”,双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请人毫无理由扣我公司的______万元定金,收取方案设计费______万元。我公司认为该定金应抵作申请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见书”的设计费用。

      四、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______元,作为资金使用,该示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申请人如数返还。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________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________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________的补偿要求,于是________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______天不回我公司上班(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据________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________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________集团职工手册》第____章第_____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一月中累计旷工______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______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________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工资,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阅读全文]...

2022-02-06 17: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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