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鸟黄鸟,无集于谷,无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谷。言旋言归,复我邦族。
黄鸟黄鸟,无集于桑,无啄我粱。此邦之人,不可与明。言旋言归,复我诸兄。
黄鸟黄鸟,无集于栩,无啄我黍。此邦之人,不可与处。言旋言归,复我诸父。
作品译文
交交黄鸟鸣声哀,枣树枝上停下来。是谁殉葬从穆公?子车奄息命运乖。谁不赞许好奄息,百夫之中一俊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赴泉台。
交交黄鸟鸣声哀,桑树枝上歇下来。是谁殉葬伴穆公?子车仲行遭祸灾。谁不称美好仲行,百夫之中一干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化尘埃。
交交黄鸟鸣声哀,荆树枝上落下来。是谁殉葬陪穆公?子车针虎遭残害。谁不夸奖好针虎,百夫之中辅弼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葬蒿莱。
创作背景
秦穆公死前就想让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黄泉,一次与群臣饮酒,趁大家喝得晕头糊脑时说:“咱们君臣,生时同乐,死后也要同哀呀。”而奄息、仲行、针虎三个大臣当场表态,愿随他共死。至公元前621年,秦穆公任好死,殉葬者多达一百七十七人。其中奄息、仲行、针虎三兄弟也允诺随之殉葬而死,这三兄弟是秦国的贤者,人们哀悼他们,于是创作了这首挽歌,诗中表达了对极度残忍的活人殉葬制的控诉,以及秦人对于三良的惋惜,也见出秦人对于暴君的憎恨。
作品鉴赏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它山之石,可以为错。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谷。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译文/注释
幽幽沼泽仙鹤鸣,声传四野真亮清。深深渊潭游鱼潜,有时浮到渚边停。在那园中真快乐,檀树高高有浓荫,下面灌木叶凋零。他方山上有佳石,可以用来磨玉英。
幽幽沼泽仙鹤唳,鸣声响亮上云天。浅浅渚滩游鱼浮,有时潜入渊潭嬉。在那园中真快乐,檀树高高枝叶密,下面楮树矮又细。他方山上有佳石,可以用来琢玉器。
注释
⑴九皋:皋,沼泽地。九:虚数,言沼泽之多。
⑵渊:深水,潭。
⑶渚:水中小洲,此处当指水滩。
⑷爰(yuán):于是。檀(tán):古书中称檀的木很多,时无定指。常指豆科的黄檀,紫檀。
⑸萚(tuò):酸枣一类的灌木。一说“萚”乃枯落的枝叶。
⑹“它山”二句:利用其它山上的石头可以错琢器物。错:砺石,可以打磨玉器。
⑺榖(gǔ):树木名,即楮树,其树皮可作造纸原料。
⑻攻玉:谓将玉石琢磨成器。朱熹《诗集传》:“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
全文赏析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止。
祈父,不聪。胡转予于恤?有母之尸饔!
白话译文
祈父!我是君王的卫兵。为何让我去征戍?没有住所不安定。
祈父!我是君王的武士。为何让我去征戍?跑来跑去无休止。
祈父!脑子的确不好使。为何让我去征戍?家中老母没饭吃。
创作背景
《小雅·祈父》是周王朝的王都卫士(相当于后世的御林军)抒发内心不满情绪的诗。这个卫士本属于王畿内部队或宫廷卫队的士兵,祈父调他远征,使之久役,有家难归,故怨而作此诗。《毛诗序》说:“《祈父》,刺宣王也。”《郑笺》补充说:“刺其用祈父不得其人也。”方玉润《诗经原始》径直说:“禁旅责司马征调失常也。”按古制,保卫王室和都城的武士只负责都城的防务和治安,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外调去征战的。但这里,掌管王朝军事的祈父(司马)却破例地调遣王都卫队去前线作战,致使卫士们心怀不满。前人多以为此诗作于周宣王三十九年(公元前7*)王师在千亩受挫于姜戎之时。
作品鉴赏
这是一首士兵们抱怨司马将军的诗歌。全诗三章,皆以质问的语气直抒内心的怨恨,风格上充分体现了武士心直口快、敢怒敢言的性格特征,没有温柔含蓄的比或兴。
诗一开头便大呼“祈父!”继而厉声质问道:“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意思是说:“为什么使我置身于险忧之境,害得我背井离乡,饱受征战之苦?”第二章与此同调,重复了这种不满情绪,但复沓中武士的愤怒情绪似乎在一步步增加,几乎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且自古兵政,亦无有以禁卫戍边者”(方玉润《诗经原始》)。武士说:“可你这司马,却为何不按规定行事,派我到忧苦危险的前线作战呢?”作为军人,本不该畏惧退缩。在国难当头之际,当饮马边陲,枕戈待旦。“可你这司马太糊涂了,就像耳朵聋了听不到士兵的呼声,不能体察我还有失去奉养的高堂老母。”在第三章里,武士简直要出离愤怒了,其质问变为对司马不能体察下情的斥责,同时也道出了自己怨恨的原因和他不能毅然从征的苦衷。
有注家对最后一句解为哭灵堂,摆祭品,亦通。因为久役在外,不能回家,到最后也不能见母亲一面,当然只能看见母亲的灵前摆满熟食祭品了。这样理解使诗歌更有感染力。
对于温柔敦厚的诗国传统来说,这首诗似乎有过分激烈、直露的嫌疑,但直抒胸臆,快人快语,亦不失为有特色者。
名家点评
宋代朱熹《诗集传》:“赋也。军士怨于久役,故呼祈父而告之曰:予乃王之爪牙,汝何能转我于忧恤之地,使我无所止居乎?”
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三呼而责之,末始露情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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