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读后感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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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花夕拾读后感1200字

  • 读后感
  •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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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1200字

  • 读后感
  •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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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活着》读后感1200字3篇

  • 读后感,活着
  •   初次接触到这部作品,是在中学时期一次写语文练*册上的阅读题,那些题目我已不大记得了,但题目中节选的那些文字却始终盘旋在我的脑海中,带给我心灵上的感触,所以,后来我便去买了这本书,将那个没有讲完的残篇完整的读了一遍。《活着》确是一部读来令人触动令人心恸的作品,它令我了悟了"活着就是幸福"这一句简单的话的意义,令我对"生命可畏"这四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活着》主要讲述了*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人生遭遇。福贵好赌,最终将家产赌了个精光,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气死,母亲也在贫困中重病最终逝世。而福贵的妻子辛苦将儿女养大却也逃不过死亡的命运,他的一双儿女也相继死去,故事的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牛——福贵,相依为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福贵的活,我不知道对于他来说究竟是上天的眷顾还是惩罚,但毫无疑问,福贵是一个能忍受孤独而坚强的人,在亲人一个又一个离他而去时,他也没有放弃过自己,哪怕孤独,哪怕心痛,他在最后也能够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就是幸福"这句话被福贵的妻子家珍诠释了意义,"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这是家珍的话语,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只

      要家人天天在一起,好好活着,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活着就是幸福",不仅仅是自己活着,还要身边的人活着,那才是幸福。这种幸福,常常被我们忽略在生活中,当过年与家人团聚时,当打通一个个熟悉的号码时,都是我们可以称为幸福的时刻,有时这样回想才发现自己已拥有太多,正是因为拥有,才觉得它们并不重要,甚至感受不到它们的存在。回想书中最后,福贵与老牛为伴,那老牛明明已经老得快要行将就木了,却仍固执地活了下去,陪着同样年迈的福贵,这种陪伴是最温暖的幸福,所以珍惜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吧,他们带给你无尽的爱与温暖。

      书中的福贵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过,这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无论有多痛多坎坷,路依然要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生命中的苦难与艰辛都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的,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本身也是一种责任。这种体会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沉重,每一个生命都是我们要敬畏的,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为了活着而付出了多少……

      《活着》是一部令人心痛的作品,但同时,它带给我的震撼和体会也使我获益匪浅,我认为这是一部好作品,它能让我体会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让我们去深刻的反思活着的价值和生命的责任。

      余华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当然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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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小王子的读后感1200字

  • 读后感
  •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不禁流泪了。当我读到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时,这份深情让我感动,当读到小王子离开了他心爱的玫瑰花时,我又不禁感到惋惜……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本哲理童话,既神秘又很奇特。小王子在原来的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爱上了玫瑰花,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直到他遇见了小狐狸,他开始思念他的玫瑰花。可是最后小王子死了,但他的灵魂却回到了他的孤独星球。

      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斜晖脉脉的忧伤,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

      小王子在他的星际之旅中,访问了他所在的星球相邻的六颗小行星。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他们有的财迷心窍,有的爱慕虚荣,有的脱离现实。

      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首先让我感动的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小狐狸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小王子,正如小狐狸所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所以,我被小狐狸真挚的爱所感动。

      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让我感动。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惜,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可是小狐狸的话使小王子想起了他的玫瑰花。虽然世上有数多玫瑰花,但在小王子的心里,只有自己的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只因为那是他爱过的玫瑰花!

      虽然小王子的星球很小,他只拥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但他每天给玫瑰花浇水,每周清理火山,在他眼里这是最正经的事了。尽管玫瑰花有时无理取闹,自高自大,甚至常常骗小王子,但小王子还是包容它。他甚至怕绵羊会吃掉自己的玫瑰花,怕风会影响它的生长,他就是这么关心它!所以,我被小王子的纯真以及他对玫瑰花的爱,让我十分感动。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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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00:00:00
  • 《飘》读后感_1200字3篇

  • 读后感
  •   我看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看完之后思绪万千。这本书的作者笛福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他也为我们塑造出了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主人公——鲁滨逊。鲁滨孙的大哥在英国驻弗兰德步兵团中当中尉,已经战死沙场了。二哥已经失踪了。作为老三的他拒绝接受稳定的工作,还是选择了航海事业,因为航海和周游世界的想法早已充满了他的小脑袋。然后,怀揣着做一名伟大的航海家的梦想,他出发了。有一次,意外降临了。遇上了大风,海浪将小船打翻,船上的其他所有人都被淹没在那汹涌的海浪里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一个人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凄凄惨惨的一个小岛上。然后不幸被困在了荒岛。这一困,就是28年。但是,28年的等待之后,他居然还会去冒险。也许,他的一生注定了是要玩心跳的吧!

      也许,鲁滨逊当时出海的决定不是很理智。但是,那是他的梦想。我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梦想,而这些梦想加起来也有很多了,但是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变成各种无奈。鲁滨逊在追逐他的梦想,做了他认为对的事情。而我们也在做我们认为对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是我们最初的梦。

      鲁滨逊流落荒岛之后,离他的梦想渐行渐远。但是,他并没有怨天尤人,凭借超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荒岛上生存下来了。从一开始的依靠船上物品生存,到后来的自给自足,从自己一人奋战到与“星期五”的并肩作战,渐渐地,鲁滨逊把荒岛经营得井然有序,面对来犯的野人能够从容应对,面对灾害也有了一定的抵御能力,“星期五”也在他的教育下,能力不断提高,适应了荒岛的生活,贡献越来越大。他越来越接*离开了。然后,28年的等待,他等来了船队,这一次,他离开了这个曾经战斗过的地方。然后,回到英国的时候变成了一个有钱人。完成了他的最初的梦。我们现在几乎没有经历过多少困难,一直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缺少应对困难的能力。就从我们所面对的困难来讲,跟被困孤岛相比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想,既然鲁滨逊可以解决他的大困难,那么,我们也可以自己来面对这些微不足道的困难,一步步磨练自己,用自己现在的勇敢帮助未来的自己追逐梦想。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也读懂了鲁滨逊这个人,这个人让我的心灵触动了好几回。也许,他真的是有点另类,可以说是固执。但是这个人能在一个孤岛上生活28年。如果是我们呢?28年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也许真的完成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学*到他的傻瓜精神。这样也许也能生活好久。记得有个问题说:如果让你带三样东西去孤岛,你带什么?有人答:傻瓜、鸭子、西瓜。为什么带傻瓜呢?因为如果是聪明人的话,就会杀了鸭子,吃了西瓜,最后死亡。是傻瓜的话,就会种瓜得瓜,鸭子也会越来越多。鲁滨逊用了一年多造了一幢房子,聪明人会想办法,也意味着不敢轻易付出,而像鲁滨逊一样固执的人会想做就做,并且为此用了1年多的时间。但是成功了。这种固执被称之为坚持。现在,当我做什么事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会有一个榜样,他就是鲁滨逊,他教会了我坚持,让我知道坚持可以征服困难。以后,我遇见再大的挑战也能变简单,因为坚持能够切实的使我变得更强。

      鲁滨逊就是一个传奇,他的故事也是一个不朽的传奇。打开这本书,合上这本书,他的28年就过去了。我现在还有时间,前面的路仍然等待着我去开拓。所以,我会把从鲁滨逊那里学到的有意义的东西运用出来,这样,我的未来也会是海阔天空的。

      诚信,诚信,诚实守信,人只有具备了这个美德,才能够成功地与人谈话,与人交流,与人合作。

      关怀,关怀,关心关爱,人只有具备了这个美德,才能有更好的人际关系。

      这几天我读的一本书就是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这本书就是《(真正的贼)和(老鼠阿贝飘流记)》。它的作者威廉。史代格用生动、风趣的笔法描绘出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令人津津乐道的人物。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加文与阿贝,加文正直、诚实守信、据理反驳;阿贝关心关爱他人,很会独立生活,会化悲为喜,改变自己与他人。

      这本书的前一个部分是《真正的贼》,主要写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大白鹅加文,当上了皇库的侍卫长,他和其他三个鹅侍卫共同看护皇家金库。可是,一天几个绿宝石不翼而飞,这是怎么弄得呢?于是加文马不停蹄地向国王报告。“绿宝石怎么会不翼而飞?又是谁偷的?”猫大臣认为是加文偷了绿宝石,可是人们都不相信这一事实,连我也不相信,于是就造成了一桩冤案。

      但是,到了最后真正的贼——小老鼠德克战胜自我,勇敢地承认了错误,还了加文的清白。我们不禁赞叹加文的诚实正直,更欣赏德克的知错就改。

      《老鼠阿贝飘流记》是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主要写了老鼠阿贝关心妻子,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冒着危险拿回妻子阿曼达的丝巾,在荒岛上靠自己的智慧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脱离险境,安全归来。

      加文和阿贝诚信待人,关爱他人。是啊,诚信、关怀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美德,我们从小就让自己怀有爱人之心。记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那是在我上小学四年级时,班主任让我和一位同学一起在自*课上管纪律并记下不守纪律同学的名字。我很兴奋,原以为这样会更安静地写作业。可谁知,这更令人头痛:我刚走上讲台,就听到一位同学哼歌,我说:“***,自*课上你不许哼歌。”“切……”于是,他更张狂了,哼的声音更大,我便说:“***,你被记了。”本以为这样能吓住他!谁知,他反而骂了我一句,我一气之下把他的名字写在了黑板上。他笑了笑,便安静下来,真弄不清他心里都想些什么?哎!

      下课了,我正和同学们玩,被我记名字的那位同学让我去老师办公室,我一听就知道是他的事,准会报仇。果不出所料,刚走进办公室,就看见与我一起管纪律的那位同学也在,班主任就对着我们俩说:“听说你俩一边笑,一边记名,自己说笑怎么能管好别人?真是太不好了,错在你们俩?”

      “老师,我坐在最后,***坐在最前面,怎么知道我在笑呢?”和我一起维持纪律的同学说。

      “就是,老师,因为***在自*课上哼歌,我先提醒他这样做不好,他不听,后来我警告他不能继续哼歌了,他反倒骂我,被我记下了名字。下课了,就来您这告状,他是在报仇。”我生气地说。

      “你们先回去吧,要上课了。”班主任对我们说。

      “叮铃铃……”放学的铃声响了,我收拾完东西,背着书包离开了教室,在楼梯口,***站在那里,见我走来,他满脸通红地对我说:“对不起,首先我不该在自*课上哼歌曲,其次,不该骂你,再就是更不应该到班主任那里告你。你能原谅我吗?”看着他满脸通红,急得两眼快流出了泪水,我主动伸出右手说:“过去的都过去了,一场虚惊,一转眼便烟消云散了,咱们从头开始吧!”他立刻伸出右手,我们两只手握在一起,“咱们做好朋友吧!”他激动地说。从此我们两成了朋友,现在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是我们时常联系。真是信赖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呀。

      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名叫《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读完这本书,我热血沸腾,感触很深,我为祖国感到深深的自豪。

      *,就如一朵风雨之后依旧灿烂,乐观向上,努力绽放的野花;*,他不是同“温室中的花儿”一样,一经风雨就抬不起头;*,他虽不如“温室中的花儿”娇艳,却暗香疏影,顽强向上!

      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在一百年前,*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的革命战争。在这场风雨中,熊熊的战火,点燃了*人民救国的愿望;浓浓的硝烟,唤回了*人民爱国的心;哒哒的枪声,惊醒了*人民爱国的魂……这场战争,就成了*蜕变的开端!

      在改革期间,*,就好似一朵陡立在悬崖边上的野花,摇摇欲坠!

      世界上会有那个国家的人民希望自己的祖国经历战火?

      世界上会有那个国家的人民愿意自己的祖国处于水生火热之中?

      世界上会有那个国家的人民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祖国毁灭?

      看着这一幕幕悲痛的情景,一位位爱国志士挺身而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我追随者烈士们在革命战争中留下的脚印,我看到了一位位烈士在战场上努力拼搏,英勇献身;一位位烈士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勇往直前……

      停下在岁月中漫游的脚步,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幕肃然起敬的画面,热泪在眼眶中打转!在1935年,一位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女战士小董,随着红军一起翻过一座又一座大雪山。雪山上雪花飘飘,冷风瑟瑟,但红军只能凭着单薄的衣裳,赤着脚,在物资缺少的情况下,一位位战士留在“天国”这好地方“成仙”了。风吹得前方连路都看不清了,一不小心又成了一位“仙人”。小董看着一位位倒下的战士,她落下了一粒粒珍珠般的泪珠。她不敢停下,害怕自己也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了。最终,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翻过了雪山!在风雪交加,令人头晕眼花、呼吸困难、身体发软的情况下,她,挺过来了!

      看着一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都能有如此之坚定的意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是啊!如今的社会,变化如此之大 ,生活也幸福美满。当我们每天坐在温暖舒适的教室里,却不能做到时时刻刻都认真听讲,有时玩玩小东西,有时神游在外,有时发发呆……同学们,如今我们的生活是怎么来的,你想过吗?是父母给予的吗?不,不是的!仅仅只是父母吗?不,不是的!这一切都是革命烈士用鲜血,用生命,用一切换来的!

      当我们上课分心时,请记住,这美丽的校园,舒适的教室,读书的机会,不仅仅只是我们的父母给予的,还有他们对我们的赋予!当我们嫌弃父母做的可口饭菜时,请记住,这可口的饭菜,温暖的家,不仅仅是我们的父母给予的,还有他们对我们的奉献!当我们在蜜罐温床中生长时,我们一定要想到他们!

      在这本书里,我看着祖国的快速发展,我感到自豪!祖国,不再是血雨腥风,如今天下太*;祖国,不再是炮火轰鸣,如今处处欢声笑语;祖国,你的宏伟建设,一切的一切,变化无穷。

      随着祖国的发展,我们,作为*的少年,我想要对世界高呼:“作为一个*人,我感到自豪!”亲爱的祖国,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跟随你的脚步,一步一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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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15:22:53
  • 《城南旧事》读后感1200字5篇

  • 读后感
  •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这首诗使我们走进了林海音的自传小说《城南旧事》。

      我很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因为它蕴含着浓浓的亲情,与小孩子的那种天真,渴望和期待,和震撼人心的友情!仿佛身临其境:二十年代的时候,六岁的林英子住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她活泼好动,有着其他小朋友不具有的胆量,与大家眼中的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当她得知秀贞的女儿生下来就被家人抛弃,英子对她很同情,经常找她玩耍,而她也不停的嘱咐英子一定要帮她找她的女儿。可能世界就是这样的吧,英子在一个狂雨的晚上发现伙伴妞儿正是秀贞要找的女儿,小桂子。于是便冒雨带妞儿与秀贞相认了,最可怕的是这对不幸的母女却在匆忙的赶火车中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搬了家,在家门前的废屋院子里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已才去偷东西,最后被警察抓走了。英子很难过,因为,她不再有朋友了。英子九岁时,英子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在无意中听到了宋妈与她丈夫的谈话!她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也被她丈夫卖给了别人,而不是代养,所以直接崩溃了。英子并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会来到她家,照顾林家的孩子,而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后来,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她丈夫用毛驴接走了。英子开始在马车上回忆她以前的时光,和妞在一起、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光!

      英子的童年虽然逝去了,但是,她却长大了。她感受到了世间的冷暖,父亲的爱,母亲的温暖,友情的重要。所以,童年逝去的我们,不要灰心,不要丧气,因为,我们已经长大了!不知为何,我喜欢英子,喜欢她童年时对于别人那种天真的同情,喜欢她对于友情的珍惜与渴望,更喜欢她对父亲的那种情感。《城南旧事》更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作者描写主人公英子观察骆驼吃东西时,英子发现骆驼们都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英子想就是因为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骆驼才能耐住长途的寂寞吧。我们的学*和做事也是这样的,应该沉着冷静地面对困难困难,解决问题。我们想要把事情做好,就是应该要学会镇定,冷静,不要慌张,多动脑,不钻牛角尖。在我们生活中:如语文考试时有的字不会写,一定不要着急,认为没希望了,其实翻翻试卷,看看有没有这个字,也是可以的。有时,有一道数学题怎样解都解不开,用另外一种你自己的方法做也可以。记得作者的爸爸常说:“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其实爸爸也经常用类似的话来鼓励我,一想到这里就充满了对爸爸的感激和爱。我看完了整个故事,合上了书。可是,那场景却在我的脑海里依然浮现着,久久无法散去。作者的童年,是多么的完美,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种种的种种,都是那么的感人,那么的细腻动人!虽然,我的童年己经成为过去,但是,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为向作者学*,做一个冷静、镇定、懂得感激的人。好好感激父母,多年来对我的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就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重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上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绕,四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股温馨的风扑面面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老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和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色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境重圈,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的她不仅仅帮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一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开时,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最终使得秀贞母力俩奇迹似的相认。虽然最后的结局令人希嘘不已,但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了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在英子的世界里,没有绝对那坏人,她始终用一颗*等纯真的心看待周围所有的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为今社会最为缺失的东西,愿他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时,能够给今天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日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和夕阳里。秀贞和妞儿最终未能摆脱命运的齿轮,“偷儿”也只能无奈和被抓走,兰姨娘最后也与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童年里的哀愁慢慢散正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渺拜读到《城南旧事》,冬日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香,令人舒畅;一本好书犹如一碗鸡汤,给人营养;一本好书犹如一个太阳,让人温暖……读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而今天,我们就来走进这本经典——《城南旧事》,来看看著名作家林海音笔下的童年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女孩英子跟着父母来到北京城,她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奇,她很单纯,总会把自己内心的想法毫无保留地表达出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交朋友,总是跑到惠安馆去找她玩;她很喜欢跟好朋友妞儿玩,很同情她的遭遇。后来,因为一场大病,她离开了她的住处,去了一个新的家。她又和一个“小偷”定下承诺,认真听“小偷”讲他的故事……这本书通过英子稚嫩的双眼,让我们理解了大人的世界,也让我们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生活状况。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英子是一个十分单纯的小女孩,在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躲着她时,英子愿意与她成为好朋友,因为在英子眼中,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在别人都认为小偷罪有应得的时候,英子却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而伤心,说他是因为要供弟弟上学,迫不得已才做这个选择的!

      她没有盲目地跟大人用同一种眼光去看待事物。孩子就是这样,很单纯,很天真,心里想什么就做什么,不会像大人那样顾虑重重。那些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单纯快乐的生活,就是童年,就是属于孩子的童年。

      童年永远是令人难忘的,我也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在我童年的时候,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我们从小玩到大,一起哭,一起笑,没有顾虑。以前,我家就像幼儿园似的,有许多小朋友。我们在沙发上蹦啊跳啊,乱涂乱画,还把雪白的墙壁当成白板,在墙上写字,玩老师小朋友的游戏,简直不亦乐乎:摔倒了,也不哭,反而哈哈大笑。虽然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会某些事而不开心,比如:游戏输了,会嘟嘴,生气,眼睛慢慢变红,最后“哇”的哭了,嘴里还絮絮叨叨地念着什么。可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没过多少时间就又蹦又跳的了,丝毫不会影响到我们无忧无虑,开心快乐地玩耍。

      直到现在,我家的沙发上,墙上,还到处是童年的气息,到处是童年的痕迹。

      可是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已经是六年级的大姐姐了,也不可能像小时候那样没有任何顾虑的放肆玩耍了。爸爸妈妈经常让我们注意礼节,注意文明,我再也不能毫无顾忌地在沙发上乱蹦乱跳了!我是多么怀念童年的时光啊,多么美好!可是,童年已经悄然远去了。就像林海音写的那样“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

      童年是令人难忘的,虽然童年已经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悄悄地流逝,可我们还能拥有的,是童年快乐的记忆,是一颗永恒的童心!这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从《城南旧事》中,我回忆到了许多童年的美好,品味到了童年那甜甜的味道,沁人心脾,难忘童年!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作者读了《城南旧事》后,从书中天真烂漫、有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的小英子,联想到了自己,讲述了自己的童年生活是多么自在、毫无顾忌!使读者脑海里出现了这么一幅画面。文章的结尾更是点睛之笔,是啊,拥有童年快乐的记忆,拥有一颗永恒的童心是我们能够唯一将童年保存的.方法。相信再过10年、20年,这段难忘、美好的时光能够依旧保留在我们的记忆里。

      一滴清水,能够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能够净化一个人的完美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以往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资料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我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终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筑成的,可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能够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可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可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明白自我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忙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我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简便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终,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欢乐。而世俗上的欢乐,可是是金钱和名誉。

      能够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欢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能够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能够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因为我就要六年级了,我将要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将要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境。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明白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冬阳童年骆驼队》六个篇章组成。作者林海英用淡淡的文字,叙述了民国时期自己童年时老北京的人、事、景、物。

      林海英以一个孩童的视角写了一些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同时也勾起了我儿时的一些记忆:

      《惠安馆》开头写英子醒了却不想起床时,看透过窗户照到桌上、床上的阳光里飞舞的尘埃时,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某个周末的早晨醒了却不想起床时,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床前,尘埃在阳光里就像一个个小精灵在飞舞的景象。还有英子与妞儿喂刚孵出来的小油鸡,看小鸡不停地啄米吃,小时我的妈妈也会在每年春天买上几十只小鸡,在一个大纸箱里喂着。有一回妈妈不在家,让我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分几次给小鸡喂食,因为急着出去玩,所以我把妈妈准备的一大盆鸡食一股脑都倒在了纸箱里,结果妈妈晚上回到家发现小鸡已撑死了大半。虽然我并没有因此被责备,但我的心里是难过的,因为我的贪玩害死了这么多可爱的小鸡。

      又比如:英子与妞儿踢制钱,秀贞给英子包指甲,方德成与刘*踢球、弹玻璃球。眼前好像也浮现出了我与小伙伴们在院子里、打麦场上、马路边玩耍时的情景。还有因大牙都被虫蛀了,前面的又掉了两个,所以没法痛痛快快吃东西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流逝,童年时的记忆渐渐模糊了,但是林海英用清新淡雅的文字描写的一幕幕陌生又熟悉的场景,让我仿佛回到了自己的童年,也让我忆起了童年时的快乐往事。

      最让我难忘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中,爸爸对英子说的话“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了,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长大了。”但那时的英子才刚小学毕业,爸爸就生病去世了,家里兄妹七人,作为家里的老大,英子有了老大的样子,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因为她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在英子遇到困难准备放弃时,当英子害怕去做一件事情时,当英子对亲人的离开伤心难过时,又想起爸爸的话“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无论是这些对英子鼓励性的语言,还是因早晨赖床不想上学时的被打以及父亲又到校给送花夹袄和两个铜钱,无不表现出父亲对孩子那深沉的爱。

      读到这也让我想起了离开我已将*二十年父亲了,那是在我五年级的时候,正是农忙的时节,那天中午放学时还是晴空万里,就在我们一家正坐在饭桌前吃饭,老天就像是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瞬间暗了下去。这时爸爸和妈妈连忙扔下手中的碗,拿起扫帚与木锨到家附*的场上去收正在晾晒的麦子。我见天上开始滴雨点了,慌忙拿起一条毛巾顶在头上,扛着一把木锨往场上跑去,刚到场边,爸爸看见了我,吼道:“你来干什么,赶紧回去!”被他这么一吼,当时的我感到特别的委屈,好心帮着来收粮食还被吼,那个难过劲就别提了。多年后当我也为人母,想起这件事时,为自己当时的想法感到后悔,那一声吼是一位不善言辞的父亲对孩子深沉的爱!可我却永远无法当面向他说出“我爱您”三个字了。

      许多的人与事因各种原因离我们远去,人生其实就是一幕一幕的别离,人生也是在不断离别中的成长。想到“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我们还是应该去回首、品味、珍惜那些曾经,保留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快乐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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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19:29:27
  • 《朝花夕拾》读后感1200字3篇

  • 读后感
  •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很多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后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之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可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所以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活力。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齐,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齐玩耍,一齐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我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欢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齐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一样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齐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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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我们仨》读后感1200字3篇

  • 读后感
  •   读完《我们仨》本书,我依旧沉浸在作者的回忆中。翻阅着这本温馨的回忆录,每一张都有着许多的美好。我心中五味杂陈,千万条思绪涌上心头,一霎时,却又不知该如何道来。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杨绛先生的文章,第一次是七年级学的《老王》,第二次阅读的则是这本《我们仨》了。《老王》一文是作者对老王无形的愧怍的回忆性散文;而《我们仨》是作者对家人感情的寄托、对家人的思念的一本“回忆录”!这本书应该是我读过最娓娓道来的一本书籍了。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却从心坎儿里道出了对家人离去的悲痛。谁知她心中有多少无奈,多少心酸……

      在这本书中,杨绛先生没有用大量且华丽的词句,反而都是一些朴实的语言。或许这是杨绛先生为了让我们更加了解他们一家的生活,也正是说明了他们仨的普通。书后的附录,每张图片都是作者一家的生活点滴。此刻的钱锺书、杨绛、钱媛不是大文豪,而是丈夫、父亲;妻子、母亲;女儿。他们在家中饰演着不同的角色。

      “三里河寓所,曾是我的家,以为有了我们仨。我们仨失散了,家就没有了。”

      国梦

      一九三五年七月,钱锺书夫妇同到牛津求学。经过多次辗转,最后来到了巴黎这座美丽的城市,并且在那里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钱媛(圆圆)。身为母亲的她,将全身最精粹的一切贡献给了这个新生命。阿圆很讨人喜欢,不论是外国的邻居还是家中的亲戚。时间转瞬即逝,阿圆已经长大了。她虽然在外国出生,但是她身上流的是*的血液,她没有忘记自己是*人。

      他们以国为家,他们眷恋着自己的国家。终于在一九三八年八月间回到了祖国温暖的怀抱。圆圆不仅回到了故乡,还见着了自己的亲人。虽然在沿途上有着一些磨难,但是他们并不害怕。

      几十年的风雨兼程,“我们仨”始终不离不弃,相互依存。正如钱老所说:“从今以后,咱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又如杨绛让钱老最安心的一句话:“不要紧,我会做。”即使杨绛先生自身身体就不太好,但是在钱老和钱媛重病期间,杨绛总是会奔波在两地,那个秋风飒飒的古驿道便是他们亲情枢纽之地。钱老总是会在船上静静的躺着,等着杨绛和女儿;杨绛则总是对两人牵肠挂肚;钱媛,即使是在到了病重时期,还是牵挂着父母。这样的家,虽然总是飘忽不定,但只要有彼此就是咱们的“家”!

      永远的梦

      把目光放到自己的生活中,处于青春期的我们不免有些叛逆。但也请我们多为自己的父母思考吧。父母养育我们这么多年,常常为我们牵肠挂肚。想让我们飞得更高,却又害怕我们受伤。

      亲爱的同学们,你仔细地看过你父母的脸了吗?他们脸上多添了多少皱纹吗?你仔细地看过你父母的头发了吗?你知道他们满头乌发变已经变得斑白了吗?龙应台就曾这样说过:“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

      而此刻我想说的是我们一定要追,父母陪我们长大,我们要伴父母变老,家永远是你最暖的港湾。

      终于慢慢地安定下来。

      有了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终于也无聊起来,我是最怕闲下来的,也最怕被别人甩下。于是不断的找可以丰富自己的方式,好好捡起书来。

      曾经看过一句伟人说过的话,只看经过至少几百年沉淀依旧流传,受人吹捧的书籍。这句话让我对很多现当代的作家以及作品嗤之以鼻。殊不知自己错过了很多经典。

      知道杨绛是在钱钟书之后,大学时代她的《我们仨》总总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却从来没有为它驻足。*几年陆陆续续从报刊杂志网络得知她的名气。这个满头银发的世纪老人安详的坐在书桌旁,让人顿生佩服。

      况且人一长大,总会更倾向于家庭,处理家庭的艺术。特别想了解这样一位伟人是怎么在最亲的两个人(丈夫和女儿)死后写的回忆录,怎么安定的过余生。

      这本书杨绛以一个妻子,一个妈妈道来家庭的琐碎,三个人*淡中的小幸福。完全没有你想象中的遥不可及,有的只是小日子,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共同前进,女儿与父母的成长与陪伴。

      我从外界知道的钱钟书是一个高傲,不可一世的作家。然而在妻子笔下的他仅是一个与世无争,不太谙世故,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妻子帮忙的普通的丈夫,只是默默的学*,默默的教导学生,传授知识的文人。

      杨绛是一位伟大的女人,本也是出生书香门第,大家闺秀,想来很多事情都无法料理却还是跟着钟书从英国到法国,再回到国内不停的奔波,作为一个妻子,还要渐渐的熟悉柴米酱醋油盐之事。一定是相互的爱情才让这繁杂的家务变成生活的乐趣吧。

      钱媛,知道她也是由于他们的父母,总觉得她没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优秀,应该过得很自卑,钱氏夫妇也可能会不太认可这位孩子。我是多么的肤浅,一个人的美好岂能用所谓的外界的功名来概括呢。她这个乖巧的,有天分的孩子,在杨的笔下就是她的丈夫钱的化身,很多时候像极了她的爸爸。这想必是爱的一重高境界吧,因为我也会经常从我妈妈的耳边幸福的说我和爸爸的.很多相像之处。

      我原本以为如此有名的一对作家应该过着殷实的生活,可是并没有,我也以为他们不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成功或者更加的知名。他们在国外省吃俭用,还不断地想尽办法努力丰富自己。回到国内也是经常性的两地分居,为生计奔波。生活的苦并没有压倒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庭,他们有的只是乐观的面对与迎接,三个人共同的扶持,这是个多么伟大与和谐的家庭。圆圆这个美好的女儿曾经还为了要照顾父母要终身不嫁,最终还是父母劝服了她,你就完完全全沉浸在这个美好的幸福的家庭中。

      晚年的钱氏夫妇过得并不好,看着让人非常的辛酸。由于时代的关系,两位老人体弱多病还居无定所,颠沛流离。这也只能怪时代给予那时人民的苦。

      曾经以为轰轰烈烈才是生活的本色,也听过看过太多的晒幸福,过分歪腻与争吵,于是植根于脑底的就是这个婚姻与家庭的模板。殊不知**淡才是真的真。

      走过这些,杨绛是多么辛苦,看着女儿和丈夫在两年内相继离世,这世界上自己最最亲*的两个人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即使现在有了固定的房子也只是一个旅舍般,心却没有了归宿。她心里是经过了怎样的翻江倒海,才达到如今的心如止水。

      愿这位百岁老人,安安稳稳,静静地享受最后的时光。

      “世界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玻璃脆”书中如是说,那么他们仨从女儿钱瑗出生到死去这六十年,一直饱有的这份亲情还算坚牢吧,按一辈子的长度来计算的话。钱钟书和杨绛堪称夫妻模范,钱对杨的那番“遇见她之前没想过结婚,娶了她不后悔,再也不想其他人”深情,真是soulmate啊。

      以上为昨日晚上所写,写不下去,今天中午继续。

      其实我最佩服最喜欢的是他们那种对名利淡然的心态,在他们心里只有自己钟爱的文学和自己珍惜的家庭。钱钟书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他们希望有几个知己,不求有名有声。这是多么高尚的境界啊。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又岂能达到这境界呢,别人是天才,是精英,不求闻达可已闻达,我们呢,庸碌小辈,拼命挣扎。换句话说,他已经获得了就不在乎(当然也有可能在他没获得之前也不在乎),我们连获得这份殊荣的门都看不到。

      我想起浮夸的歌词,想起里面那个小人物的用大动作来博人们关注,怕被遗忘就用浮夸的表演来放大自己,未尝成功就用十倍的苦心去做突出的那个。特别是在北京这个地方,特别是在20岁这个年纪,脑袋里的幻想,心胸的壮志,被现实中的默默无闻强烈的压抑着。这种感觉你知道吧,好不甘心,觉得自己明明应该活在光芒之下,享受别人的膜拜,前程似锦,指点江山,可是,真的有一千万个可是。所以真的会那样去做——其实怕被忘记,才放大来演吧。

      或许年轻人本该就迷茫的吧。在你20岁这个年纪,你凭什么去拥有别人打拼十年二十年换来的成绩,你凭什么众星拱月做人群中的核心,你凭什么要求别人给你机会要求别人认可你。这个你指的是我,相比去冲去闯,我似乎更多在自怨自艾,恨自己对自己狠不下心来。

      说回他们仨,都是书虫,我觉得做书虫书痴是件很酷的事情,嗜书如命,很棒的夸赞。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读书,是什么样的心态,至于我自己,我挺享受看书的,说的肉麻点,看书的时候我觉得那种获取知识的欲望在驱动我,在获取知识之后的那种满足感又奇妙无比,我看的书越多我会发现我要看的书越多,发觉自己看的书是那么的少,世界是那么广袤,恨不得将全世界的好书都看完。很多人将读书的动机归为能增长见识和智慧云云的,我觉得不然,那只是结果,我的动机就是我喜欢读书,我喜欢处于那种状态,就像喜欢打球,喜欢旅行,喜欢逛街什么之类的正常爱好一样,而获得智慧知识那只是结果,顺其自然的结果,不必去强求的结果。只有发自内心的喜欢,才能一直读下去。

      再扯两句家庭,前两天妈妈给我微信说爸爸又叽里呱啦了,要我去搞定老爸,我就给爸爸发了条短信,其实内容不过于“别生气,一家人,要珍惜,我爱你”。但是我是带有感情去发的,我相信爸爸也能收到,我很感恩,我生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母姐姐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他们很少去透露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爱,那么就让我负起这个责任,告诉其他三个人,“我们四”是相亲相爱打死不离的家人,珍惜这世情缘。写到这里,我似乎对《我们仨》又多了点感想在心头。

      说是读后感,基本没牵涉到他们仨什么事,只是借题发挥下,我又不是文化工作者,懒得去管这么多,不知道还要写什么,所以就不写了,望下次写的好点,望长写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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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影响力》读后感1200字3篇

  • 读后感
  •   《影响力》被某位我不曾听说过的著名营销专家推荐为从事营销、销售工作的人必读的五本书之首,读完之后,确实有一种茅塞顿开、醍醐灌顶的感觉。原来,很多时候我们不是被别人算计了,而是被自己的思维局限或者是来自社会的强大影响力操作而做出了违背内心真实想法的决定。

      一直对心理学和社会学感兴趣,这本书用一种简单*实的语言和生动又有说明力的故事或者实验向我们证明了这些被我们所忽略的或者压根儿没意识到的原理在生活中有着多么巨大的影响力。

      顺从原理---机械反应与固定思维模式:当我们请别人帮忙时,如果能够讲出一个理由,那我们得到别人帮助的可能性就更大。

      对比原理---经常看呕吐剧的人总是觉得生活中的人长得都难看。当你买下一大件昂贵的东西时,总觉得原本比较贵的配件显得不那么贵了,有时候冲动消费就是这样产生的。

      互惠---给别人一点好处,别人也会帮你。社会中的人大多在仁义道德、正人君子的束缚中会不知不觉的做些自己原本不想做的事。互惠是一把双刃剑,被好心的人用了是福祉,被心黑的人利用则会让很多人成为冤大头。我向来属于被人骗了还不觉察的那种人,只有用吃亏是福这种阿q精神来*衡自己了。这个原理可以很好的运用于买东西跟人砍价的情况,尤其是金五星那种漫天乱要价的地方。先使劲儿砍,再适当让步,买东西的人一定算不过卖东西的,但至少不会损失太多。

      承诺和一致原理---一旦我们做出了某个决定,或选择了某种立场,就会面对来自个人和外部的压力迫使我们的言行与它保持一致。和社会认同原理一样,我们常常会由此做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这个原理让我最为之一惊,回想过去和现在的一些选择,我明白了命运的推手其实是自己不理性的大脑和有限的阅历和知识。高中老师曾说应该改命运为运命,但多少人又有如此的能力和资源呢?一旦我们在内心不坚定的情况下选择了某种东西,就会形成一套自我的支持系统,每个人都免不了有社会称许性,于是总是执着的要自己相信,我的选择是对的,哪怕我自己也不确定。真正可怕的可能不是外部的压力,而是来自自我内心的支持系统,自己欺骗自己的人是最无可救药的。看完这一章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很多选择和想法了,不知道这是一种收获还是一种干扰,总之,认清内心的想法是最重要的。

      社会认同原理的两个前提:不确定性和相似性。对自己的不自信或是对情况的不了解总是让我们盲从那些和自己有着相似禀赋、处境或经历的人。其实,大多数人也是都处在一种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之中,随着社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五花八门的信息和诱惑充斥着我们的双眼。而这些信息抑或是选择在我们的内心里不停的盘旋,从一开始,也许我们所闻所见就让一切变得混乱而不够明朗,所以除非我们在庞杂的信息中保持一颗纯粹的心或是清醒而足够理性的头脑,否则我们的判断要么是社会认同效应的产物,要么就是一个荒谬的决定。但是没办法,有时候,听不见自己的心声时,最好的选择就是盲从。只是,希望在我们某一刻猛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挽回。

      作者在最后阐述避免受社会认同影响的两种方法:环顾左右之后,别急着往前冲,向前看;抬头跑。这让我想起了不知道出自谁的一句话:在埋头苦干的同时,别忘了抬头看看方向是否是正确的,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我相信很多时候,从众是人们所避免不了的情况,但偶尔,在决定自己命运的选择面前,一定要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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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我与地坛》读后感1200字3篇

  • 读后感
  •   作者史铁生向我们展现人生中的缺憾,简单的言语中蕴含深刻的人生哲理。

      人生中的快乐和痛苦,是生命“舞台”上的“演员”是人生中不同的“戏”。人生的结局不仅仅是死。看透了人生的结局使我们感到人生的短暂,它的不可以重来,我们只不过是匆匆过客。结局改变不了,过程还是可以改变的。

      第一,思考生命是人生的一剂良药。

      《我与地坛》中“……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是思考人生的*惯。充满横冲直撞、不停向前的人生是冲动的人生。我们应停下脚步看看自己的人生轨迹,思考自己的人生,不断矫正自己的人生方向。

      第二,豁达不等于无为。

      豁达并不等于追求无所作为,**静静。《我与地坛》中那个美丽却弱智的女孩,一位爱长跑的朋友却不能得到条件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价值,人生并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是完美的。文中这样说“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痛苦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何以界定自己成为美德呢?”面对一些不完美的事物时,应看到有一些是无关紧要的,就将其当作是世界上一种简简单单的存在着的一种特点吧。过分计较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不如换一种*和的心态来看万事万物。

      第三,怎样看待命运?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与快乐?”既然存在,就得处理好人生问题,还有分析问题的根源及解决方法。对比叔本华对命运的描述:“我们就像一群在草地上无忧无虑生活的绵羊,而屠夫正在一旁虎视眈眈,心中早已想好宰杀的顺序了。在好日子的时候,没有人会想到命运此刻已为我们准备了种种不幸与痛苦:疾病、贫穷、迫害、残疾、疯狂甚至死亡,这些往往不期而至。”事实上,命运的一些组成部分是改变不了的,但痛苦与空虚并不是人生的常态。命运是可变的,我们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己。史铁生比叔本华更进一步,叔本华将人生中的不如意视为人生的常态,说欲望实现以后是空虚,痛苦和空虚是人生的常态。

      合理的愿望带来的不是空虚而是满足。史铁生则将人生中痛苦与不幸加以分析并找出人得苦恼一方面还是由于欲望而产生的。我赞成作者的“人性的本质是欲望”这个观点。控制自己的欲望就是控制自己的人生。“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追求什么该有个度。主宰命运的力量大多数还是自己的力量,欲望能够推动自身的发展,但过犹不及。

      第四,看透人生不等于看空生命。

      一些人在看透世界后走了极端的路线。其实,每一件东西都会有它的不足,不必苛求。

      一步一步地深入观察生命,观察的所得,应该服务于我们的发展,而不是阻碍我们的发展,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处理的问题,以使我们的思考发挥最好的作用。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一篇小说,文中围绕一座古园—地坛展开,由此展开了“我”对往事的回忆,对生命的思考,对人生的感悟。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遭受了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他在地坛中思考着生与死的问题,在地坛中思索如何活下去。地坛中每一处景,地坛中播散着的味道吸引着作者,使他常常要到那园子中去。

      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

      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爱唤起了他的意志,坚强地走了过来。

      母亲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史铁生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写到自己的母亲——一个伟大的女人。她默默地承受着儿子残废的打击,整天的为儿子担心。当作者真正理解了母亲的不易与辛酸之后,当作者要告诉母亲好消息的时候母亲已不在人世。这也引发了我们的深思: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懂得它的珍贵。然而一切已经太迟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唏嘘和深深的悔恨。

      除了母亲,文中还写到了一对夫妇,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老头,捕鸟的汉子年轻的女工程师,我的朋友—长跑家。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或许他们与作者并没有过交谈,但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对梦想的追求都给予了作者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念。时过境迁,他们的形象在作者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史铁生知道了残疾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活下去,如何活得更好。他选择了写作,为写作而活下去,为了那些等待他的故事而活下去,为了自己的欲望而活下去。每个人活下去都要有自己的目的,为什么而活下去,这样的人生才不会空虚,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样的你就是消灭了命运的恐惧。

      但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古人云“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读完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充满了作者对伟大亲情的歌颂,对梦想的追求,对地坛的感激,对命运深深的思考与感悟。是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而这篇文章正是作者十多年来的心路历程,人生感悟。

      虽然史铁生先生已经离我们远去,但他敢于与命运抗争的伟大精神,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人格将会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激励着我们。

      记得第一次读《我与地坛》是在高中教科书上,当时我能感受到一种十分沉重的压抑,凄凉和沧桑。时隔多年,再一次品味这篇文章时却比当年有了更多的感悟,那便是母亲的坚忍、伟大、*淡却真切和毫不张扬的爱。

      世界上有一千个母亲,就有一千种母爱。然而对于身体残疾的儿子来说,母爱显得更为伟大,伟大到倔强的史铁生不愿坦然接受,甚至有意无意伤害到母亲,但母亲却毫无怨言、百般呵护着自己的儿子。

      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两条腿残废后的几年里,史铁生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什么都找不到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他摇着轮椅进入园中——也就是地坛。在这里,只有昆虫,有花草树木的陪伴……

      母亲理解儿子的苦楚,对命运如此坎坷的儿子,从来没有要求,只有默默的关怀,每次儿子出去的时候,总是给他准备好东西,送到门外。作为儿子,直到有一回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还在原地,还是送自己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许多年后,作者才恍然明白,作为儿子的痛在母亲那里是要翻倍的,只是他当时只无限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忽略了母亲甚至所有人的痛。

      当年轻莽撞的他尝试着躲开母亲视野的时候,开始和母亲捉起了“迷藏”。地坛比他想象的大得多,母亲不知道走过多少焦灼的路,用作者的话说,便是“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虽然他看到母亲无数次,但是他倔强得不愿意开口喊母亲,直到母亲找到他为止。

      多少年后,他一直痛悔自己当初的倔强莽撞,想告诉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以后不要和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了,因为这样只让爱你的亲人焦急,伤心。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来地坛里的有年轻的伴侣,有追逐梦想的人,有幸福的老人,也有不幸的人。年复一年,来的来,走的走,唯有母亲的呼唤萦绕在作者心头。

      史铁生的母亲一直都在小心翼翼的呵护他那颗脆弱敏感的心。母亲也是一位漂亮聪明、热爱生活的知性女性,她热爱养花,却更爱她在最美丽的时光瘫痪了儿子,在儿子病后,她曾经侍弄的花草全枯死了。即使在医院明确表示她儿子的病目前国内外都没法治的时候,她还是不放弃的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母亲总可以找到稀奇古怪的偏方让儿子吃、喝、敷、熏,有一次史铁生的胯被烫伤,惊慌了好久,母亲为此时时刻刻守在儿子身边。

      史铁生母亲在地坛里端着眼镜四处张望寻找史铁生的场景,总是让我联想起上大学时,父母在送我到校后找不到回家的路的场景,也让我想起小时候调皮倔强让母亲流泪的场景。天下没有哪一位母亲愿意自己孩子受到一点点伤害。如果可以,母亲宁愿受苦受难的是自己,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

      我们理应懂得——感恩母亲。世界上并不是每一种鲜花都能代表爱情,但是玫瑰做到了,并不是每一座高山都能代表巍峨,但是珠穆朗玛做到了,并不是每一种爱都能代表伟大,但是母亲做到了。母亲时刻用最朴实、最真诚的爱呵护着我们的肉体和灵魂,引领着我们不断奋勇前进。

      感恩母亲,多一些理解,多一点责任,少一点倔强和抱怨。一切用行动来证明,并且从内心深处发出对母亲的爱,就像母亲爱自己一样用真心去关心、关爱和呵护。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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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23: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