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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的事。
我记得一条新闻是关于某人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作者以苏格拉底开始又以苏格拉底结尾,对于西方人来说,法制是神圣加思辨的。或者可以说,伴随着苏格拉底的审判,我们从中悟读出的并不仅仅是判例法条文字面上简单的字句表示,更多的是西方对于自由与公*的深层追求。上升到哲学中的某些东西或许无法解释,却形成一种信仰。而多数人的相信所产生的规律又反向作用,产生法律。海洋的广阔,使得他们把人性作为考核的范围之内去做规范。低级的法律文字,高深的道德约束,层级递增,循环往复。交换中的产权不明确缺陷在法律化下被规避或简化到最弱的程度。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个人认为法律也是有水土之分的。
对于*人来说,到目前为止或许法律都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性质的东西存在着。作为一个工具,其实也是被人嫌弃的。帝王制观念下的阶级概念(本人并不反对西方的贵族阶层的划分,相较于*早些年的地主阶级,百姓也是尊重的)总是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法律的引进与官衙性质的联想使得法律本身的*等性再一次被弱化。法律这个工具虽然说是下放至*民百姓家,大家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然而,不*等的观念下所导致的用途的范围局限性使得法律还是仅仅停留在处理道德败坏等一系列十分严重的事情之上。有联系的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依赖人情之上的信任去维系。这种道德的约束看似十分牢固,却有一个缺陷没有办法解决,即信任的基础的建立。在依靠土地过活的*人世世代代没有离开过那一亩三分地的时候,长老的权威便是信任建立的基础。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口的快速流动大大冲击了长老权威的作用,道德依旧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而信任的基础却不复存在。难以想象一个没有地基的房子如何安然毅力。人们相互间的信任的缺失仅仅靠一丝貌似是情感的东西维系,好面子总是觉得不应该打破那层似有似无的关系网络,其实到最后反而是在囚徒困境中损人不利己。
担心房子会有一天轰然倒地,地基的建立变得至关重要,于是法律在此种环境中模仿并开始衍生。问题却不断产生,其实细细回想,法律遭到唾弃或许应该被理解为正常:西方的法律制定前提是人性恶与道德所建立的人性善的氛围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再恶毒的人在潜意识里也愿意相信自己是一个好人,更何况是普通的人。道德意识的先行成立,使得法律的基地难以在拖住上层建筑的同时夯实地基。本人并不悲观于现有的法律建设,只是担心当法律建立的前提都在怀疑中不断被抨击,如何引导媒体不带着有色的眼镜去报道事实。官二代富二代在人们的一阵阵唾骂声下,行刑似乎也加重了许多。这里并不想讨论司法是否公正的执行了它应有的作为。只是担心,当媒体影响司法的力量难以得到制衡的时候,是否会出现多数人的*。大众的呼声是否代表的是真实的诉求,还是只是一种情感的宣泄以及第三者的自我安慰?没有什么绝对的公正,本人也不认为媒体为谁讲话就一定代表着谁的立场,中间的利益关系自有人去权衡。
自由心证的产生,给予了律师说话的机会。当教育正在以一种不正常的态势发展壮大的时候,有的人担心,辩论式的法律会变成精英阶层的统治手段。另一方面,统治者在人治已经无法通过呼吁人们加强道德观念来维系之间的良好关系的时候,又不得不使用法律的武器来“镇压”。全法治掩盖下的半法治再加上人情关系越演越烈。从中受益的人,表面上为统治者背书,说需要几代人的牺牲才能换取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以及提升。背地里,还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什么地方,多钻几个财政补贴的空子,中饱私囊。素质教育在素质的背后,说一套,做一套——老师为了奖金不断的为学生画着一幅永远无法实现的蓝图,家长也在这种氛围中添油加醋。阶级间的对抗是可怕的,同时也是悲哀的。生来*等或许只有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只剩下性命可以衡量的时候,才会发挥它的作用。其实金陵十三钗也是这样一个话题,我们总是用一种不正常状态的社会现象去衡量现在的社会。(并不觉得金没有被奥斯卡提名是件遗憾的事情,应该是理所应当吧!其一,影片中政治思想的传输太过夸张,其二,三年的时间加上镜头的配合所建立影片给予演员的暗示是不容小视的,其三,名人效应的不成立也为后继的人带来希望。这里仅为吐槽)其实承认社会阶层划分没有什么不好的,起码不会有很多打肿脸充胖子的人狐假虎威的吓唬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确的划分也使得“上等人”更加明确自己的义务而不是在博弈中算计如何将钱划归到自己的名下。道德的感化从这条逻辑下进行,似乎更加容易一些,至于其他的副作用,目前还没有想到,或许还需要一条可以改变阶级的路。无论怎样,“产权”的明确是必要的。(我可能是中了科斯的毒了)小农经济下庄子的无为而治提倡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也是暗含了界定土地的概念。只是这种建立在人性善为前提的界定,在当时是成立的。陌生的规则开始改变,我们的法制与人治也需要开始反思。如何才能形成一条循环的链条,为各自的缺陷留出弥补的后路。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旁边的法院"、讲"*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法治的过去、审视*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作为老师推荐的法律课外读物,我第一次拜读了刘星教授所著《西窗法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借用这首诗来形容这本《西窗法雨》,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细读此书,享受和治愚,兼而有之。
书中的第一则故事是《苏格拉底的慎重》,带给了我最深的触动。苏格拉底为了捍卫雅典法律的慎重选择饮毒自尽,这位哲人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他对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和至上性的认可,并自觉身体力行。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试图去探讨和追议苏格拉底如此选择的意义。这究竟是一种顽固的迂腐,还是一场理性的败走?我从中感受到的是一种对法律的信仰。
慎重地对待法律,相信并遵守法律,哪怕是并不公正的法律,这种慎重源自我们内心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有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才会得到发自内心的尊重。民众是法治的主体和本质动力,要想实现依法治国,将法律渗透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这种对法律的信仰是不可缺失的。在这本书里反复强调的“法治的假设前提”、“法律的*等、公正”以及“民众中的法”,无不是以培养法律信仰为前提。从西方的法治建设历程可见一斑,从古希腊到现代,法律之所以得以延承,正是法律的信仰在做支撑。
与西方不同,*的法治建设之路充满着坎坷和曲折。归根究底是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自古以来,*崇尚道德治国,人们内心对道德的恪守成为规范行为标尺。现如今,没有任何一个词比法治的使用更加高频,我们到处悬挂法治的横幅,呐喊法治的口号。可是我们所见的却是法律常常看到的却是法律被虚置、被误解、被规避、被滥用。可以说,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仰远远没有建立起来。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交通法规,却挡不住“*式过马路”的脚步;我们设计现代的法治制度,却给民众带来“秋菊式的困惑”;我们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多元渠道,但却遭遇“拳头比法律快”的尴尬……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很显然,法治远远没有深入到每一个民众心中,成为精神信仰。因此,树立法律信仰不啻为*法治进程中一次万里长征。
灵动,缜密,成熟,是我对这本《西窗法雨》最深切的感受。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沐浴。而这种法理智慧正是当代*所呼吁的,所迫切需要的,并令我们每一个人深信不疑:这种大智慧,*会有的。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读《西窗法雨》有感。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旁边的法院"、讲"*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法治的过去、审视*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周国*在《思想的星空》里说过——“真正的阅读必须有灵魂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这漫游途中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刘星的《西窗法雨》就是一本读起来既可以消遣时光,又可以获得精神上的启迪和享受的书籍。本书由一篇篇精悍短小的小文集结而成,一文千余字,文字简短而有力,文章结构简单而不失完整,故事简略却不失韵味。看似在说西方的法律故事,讲的却是*的问题,不着痕迹的牵引着读者去感受与思考。
一、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西
自清末沈家本修律以来,百年间*在建设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当下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已经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是国人的法治思维建设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在《*旁边的法院》一文中,作者谈到了中西方对待*的不同态度。国人对待*往往比较宽容,比较有信心,对待犯错的*也往往选择让*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而西方人则相反,他们对待*往往比较苛刻,缺乏信心,对待犯错的*往往选择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办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这是基于中西方之间对于人性善恶的认识不同。
西方人相信人性恶,认为道德教化的理论是软弱的,无法抑制人的犯罪倾向,因此要用法律这个外力去惩治犯罪。他们认为对待犯错的*也需要通过法院以*外的权力制约*,帮助*改正错误。而国人相信人性善,强**育的作用,主张以德服人,认为道德教化可以让人“改邪归正”,认为法律是对付低下动物的低下手段。国人对待*态度往往比较宽容,更多时候是让*自己意识到错误,进而去改正错误。
历史表明,西方人相信人性恶,严格对待*的这条法治之路比国人相信人性善,宽容对待*的德治之路要更合理一些。既然我们选择了西方人的法治道路,就应该接受西方人法治背后的法律文化理念。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我们学*西方的法律制度,更要学*法律制度背后的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以*式的思维理解来自西方的法律制度,很可能会陷入像我们对待*的态度那样的错误,更甚者会犯下像洋务运动中“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错误。任何法治建设一定是“制度推进”和“思想推进”两个层面的事业。法治建设不仅是建立各项法律制度,更需要提升民众的法治思维。我们不能仅仅学*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不去了解制度背后的法律文化土壤,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窥一斑而知全豹——窗
作者为国人开了一扇观西方法律文化的窗。这是一扇连接中西的窗,西方的法律文化穿过这扇窗,来到了国人的眼前。这扇窗虽小,却给国人带来了不一样的风景。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这扇窗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个蕴含西方法律文化的故事,更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内在精神。
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苏格拉底的慎重。既然人们选择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虽然有些法律可能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这成了人们不守法的借口,那么会进一步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马歇尔毫不客气的宣布了国会制定的司法条例第十三条无效,开启了美国违宪审查的先河;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辛普森案背后美国刑事司法与民事司法的不同。由于刑事案件是国家运用权力对付个人,为了防止国家滥用权力损害个人利益,必须对他严格要求。而民事官司是*等主体之间的个人运用权利对抗另一个人,所以大可不必那么苛刻。
透过这扇窗我们还看到了在西方人的文学作品中也处处渗透着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在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由于两种法律秩序(宗教教义与国王的法律)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思考。西方人认为,世俗的法律之上还存在着更高的法则,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前者有义务去服从后者。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对于“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认识。西方人认为,没有“工具”理性(或智慧),法律便有可能成为“邪恶”的手段,从而使“目的”理性(或公*)无法实现。
这仅是我们透过窗看到的几处风景,还有许许多多的风景故事等待我们去发掘。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思维的不同,也让国人看到了来自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在什么样的法律文化土壤中发展起来的。这扇窗是众多传播西方法律文化之窗中的一扇,也是作者为*法治建设中“思想推进”所做的一点贡献。
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西方人选择了法治道路,以法律为规矩,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这在很大程度是在追求法律的秩序价值。
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一文中,作者讲到了西方人对秩序的追求。在众多法的价值中,有些西方人认为,首先应该注意的是“秩序”。作者以歌星来到小镇演出的例子来说明法律的秩序价值,对于保障人们在享有权利的过程中避免混乱状态的重要作用。在西方人看来,我们生活的家园只有一个,资源是有限的,人们的诸多需求在很多情况中是先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因此,我们只好尽可能的照顾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换一个角度看,在人们的共同需求中,人与人的利益总会发生冲突,所以要照顾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
追求法律在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点上,中西方的认识是相同的。但是,对待法律的慎重态度却是中西方所不同的,这也是*法治建设道路上存在的一个问题。
救然选择了以法律为社会生活的规矩,就需要去慎重的对待法律,信仰法律,而不能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早在千年前,苏格拉底就以生命捍卫了法律的方圆。苏格拉底为什么明知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仍然不越狱,还要依照不公正法律的判决饮毒自尽?这是因西方人慎重对待法律的态度决定的。
苏格拉底的行为在国人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的,既然明知法律是不公正的,还要去服从法律的审判,这简直就是迂腐不堪。在*人看来,法律本身不公正就不必去服从。但是西方人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对待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我们选择法律规范我们的社会生活,就是想要给社会一个方圆,一个秩序。法律没有绝对的公正,法律有的只是相对公正。任何一部法律,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公正的,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是不公正的,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公正标准去评判法律,而应以大多数人的公正标准评判法律。当有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不公正,而不遵守法律的时候,那么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
救然我们选择了法治的道路,选择了以法律为规矩,就应该慎重的对待法律,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而不是以各种借口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敬畏法律,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这是我们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个必修课。
四、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雨
在法治成为全社会共识的今天,在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法治建设中“思想推进”的工作显得愈发重要。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西窗法雨》正是作者为国人带来的一场景时雨。
本书没有长篇大论,更没有法学书籍的枯燥乏味。作者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与幽默*和的文字,将法律与文学巧妙结合在一起,通过简洁的语言和独到的见解使西窗外的雨景更加引人入胜,为国人带来了一场沁人心脾的甘霖。透过这扇观西方法雨之窗,法律的精神不知不觉中随风潜入,无声无息的浸润着每一个国人的心田。正如程文超说,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颇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意。可这“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苏格拉底的慎重》是潜入读者心中的第一场法雨。作者通过苏格拉底的故事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本书以此宗旨为脉络展开,从对人性善恶的认识到对待*的态度,再到对两种权利关系的探讨,以及对法律公正背后问题的思考,都是在强调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道路,源于对人性恶的认识,而自古希腊伊始一直延续到现代,并传播到全世界,则是基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这场“法雨”来的及时,下的痛快。法治社会建设,不仅需要法制的不断健全,更需要公民本身法治思维的提升。透过西窗吹入的法雨,正是*法治道路建设上的及时雨。作者告诉我们,有了法律还不够,还要有对法律的认识与信仰。对法律认识与信仰不光是在我们的脑海中,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予以践行。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隐藏着法律的潜流。在作者看来,法律理论最终可能正是人们对实践的姿态表达。法来自现实又回归现实,在生活中践行法律的信仰,把握生活的每一天,把握法治脚步的每一个足迹。
愿今后有更多的“西窗”常开,为我们带来不一样的风景;愿今后有更多的“法雨”知时节而发生,为我们带来沁人心脾的甘霖;愿今后的“思想推进”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慢二看三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真正的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对车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这一节告诉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必须靠路边走;过马路时,要走有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还要认识一些交通标志。看着交通法规,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以前我很喜欢骑自行车,经常骑着自行车猛冲猛撞,还载着朋友上街,开玩笑似的拐来拐去,让后面的车辆不知怎么走,还怕撞到我。当时并没觉得怎样,只觉得很开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后,知道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街,也不能载人,如果做了这些事,那就违反了法规,是违法行为。我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和违法的事说“再见”。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共走*安路吧!”
新安全法突出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乡镇人民*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针对老安全法条文,新法进行了逐条逐段的补充、修饰与删减,使新法的条文段落更加严谨、完善和贴合时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新法补充了重特大环境危害因素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强调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的观念,并将“综合治理”的安全理念明确到新法方针中,使在安全实践中,多部门、多行业对安全工作同抓共管有了法理依据。随着时代的需要,新增条文中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相关内容与条段。首次将乡镇、街道办的安全职责、协会组织的安全职责,写进了新法。强化了安全考核机制,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监管职责进行了行为规范,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了单位、人员,总之,受保护,定义务,谁签字,谁负责。
观看了《消防知识教育》这个电视节目,我知道了年全国18万人因火灾而死亡,444人因火灾而受伤,全国为此损失了15亿元,每天在身边有5起火灾事故。
有一次,一个学校组织同学们去郊游,正玩着,有几个同学看见对面的小山沟着火了,他们立刻去救火。但是他们越扑,火就越大。最后刮起了一阵大风,火立刻趁势向他们烧去,小山沟里一片火海,8个同学被烧死,一个同学被烧成重伤。
看了之后,我想:小学生应该先救,然后再想着去救火。未成年人保护法上和火灾救援的条规定里都有不让小学生等未成年人救火的法则。
还有一个案例,说的是有一位1岁女子因家里着火从高楼跳下,摔死了。看了这个案例,我想:“她为什么要跳楼呢?没有别的办法吗?”这时老师在讲台上说:“既然你们这么小都能想办法,难道她不会想吗?可能是因为她太晚的发现家里着火了,没时间用别的方法逃生,所以只能选择用跳楼的方法,心存一线生存希望,没想到摔死了。
火灾多无情!我们要阻止火灾的发生。每天晚上睡觉时都要检查一下所有带电仪器;大人们最好不要抽烟,要抽也要在抽完后把烟头扔进烟灰缸,不要乱扔等。大家都要树立消防观念,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从思想上重视防火,从行为上注意防火患于未然,营造安全的生活、工作、学*环境。
一提到消防,脑海中马上就会出现消防员们开着消防车冲向火场的情景,在所有的灾害中,火灾是发生最频繁的,只要稍不注意,一颗小小的火星也可以酿成一场大的灾难,甚至夺走人类最宝贵的生命。所以每个人都要对消防安全有所了解,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在危难时刻帮助自己逃生。
生活中,你会发现好多案例都告诉我们,火灾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比如看电视时间过长,电视里面的电路板烧坏可能引起火灾;电冰箱、电热水壶旁不要放可燃物品,否则一但线路发生损坏,就会酿成火灾;夏天点蚊香驱蚊时,也要注意蚊香的放置地点,不要靠*可燃物,不然也会形成火灾。既然火灾离我们生活这么*,我们*时要怎样做才能预防呢?
1、养成良好的生活*惯,不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其他火种。
2、睡觉和外出之前关闭电器、电灯、燃气炉具、熄灭火源。
3、按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山林里野炊,在祭祖的时候要等燃烧的纸箔、香等燃尽熄灭后离开。
4、不在家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公共场所更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公共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安全出口、逃生通道要保持畅通,不要堆放杂物。
说了这么多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那一但发生火灾我们要怎么自救逃生呢?
如果发生火灾首先要打119报警电话,在报警中,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地点,火势的大小,等待救援,记住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更有利于自救。如果火势小,也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爬行,逃生自救。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学好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好消防安全技能,维护好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
通过了一个美好又充实的假期,回到了校园的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而又期待的新学期。根据学校的要求9月8日晚上六点准时收看了吉林交通卫视播出的交通安全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将交通安全送到孩子身边主题节目。节目中通过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回想起那片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和嘉宾的讲解介绍我觉得我今后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行人要走人行道走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要靠马路右侧靠边行走。几个人一起走路时,要尽量排成一到两路纵队,靠路边走。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3、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非常危险。
4、不要翻越护栏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司机往往来不及紧急刹车。因为行驶中的汽车有向前冲的惯性,即使司机紧急刹车,车子还是会向前冲出一段距离,不能马上停下,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了。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能为了少走几步路,耍小聪明,害人害己。
5、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重视交通安全,学*交通法规,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身边常鸣。
法的门前这一寓言故事中,描述了一个乡下人想进“法”的大门,想去触摸法,想去了解法,可却因有守门人的存在,乡下人因为惧怕,刚开始没有进去。然而,乡下人在守门人的话语中,常年累月的尝试着走进法的大门,到底因为心中的惧怕直到老死也没有踏入法的大门,永远的只能在停留在了法的门前。然而到最后,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守门人看出,这乡下人快要死了,为了让他那渐渐消失的听觉还能听清楚,便在他耳边大声吼道:“这道门没有其他人能进得去,因为它是专为你而开的。我现在要去把它关上了。” 法因不守护而守护,什么都不守护的守门人守护着法,这扇门一直开着,向乡下人虚无开着。可想而知,最后时刻乡下人可以说是死不瞑目了。
其实,我们现实中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是站在法的门前停滞不前。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多少是有文中乡下人的心理,那就是对法的惧怕。但是,虽然我们惧怕,我们的生活中不得没有法的存在,就好比文中乡下人想进入法的大门一样,但因为他的惧怕,停在了法的门前,即使这样,乡下人还是想着要如何如何进去。
其实,在这个寓言故事当中,还可以折射出另一个意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一辈子深陷在错综复杂的生活的迷宫中:彷徨、悲哀、矛盾、冲突和理想远去的无尽的内心折磨。到了机遇尽失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机会一直在等着你的,是你自己丧失了选择的勇气和机会。
在这个世界,机遇不会垂青于等待者。有时候,我们毕生的梦想与憧憬,差的就是鼓起勇气,大胆地向前走一步。无论是从法的角度去还是从人生意义角度,都值得我们去理解与探讨。
本书的内容比较多,匆匆读了一部分,收获不少,但还需要提炼吸收,所以就不从面上谈了。结合本书中的一个章节,谈谈自己的观点。我想说的是《判断的形成》。这节内容不多,主要是法官如何作出判断。
文中提到,心理学家认为,判断的过程很少是从前提出发,随后得出结论;与此相反,判断始于一个粗略形成的结论。一个人通常是从结论开始,然后努力找到能够导出该结论的前提。
但是,司法传统认为,法官以某种规则或法律原则作为前提,将这一前提运用于事实,并由此达成判决。既然法官是人,就有理由假定,法官不会仅因身披法袍就采用这样一种人工的推理方法。司法判断,像其他判断一样,无疑在多数情况下是从暂时形成的结论推倒出来的。
一位法官描述了自己的方法:法官的确是通过感觉而不是判断,通过预感而不是逻辑推理来判决的,这种逻辑推理只出现在法庭意见中。判决的关键冲动是个案中对于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直觉;聪明的法官,在已有定论后,劳其筋骨,苦其心智,不仅为了向自己证明直觉是合理的,而且还要使之经得起批评。
什么产生预感呢?它们通常被称为法官“政治的、经济的和道德的偏见”。
说到这里,我就要说一下,我为何会选择这部分内容与同学们讨论了。因为前期我正好看了另外一本书《公正何以难行——阻碍正义的'心理之源》。这本书里也专门对于法官的偏见有所涉及。书中提到,你可能认为,法官因其职业属性和专业培训,通常会格外依赖严谨的逻辑推理,但实际上,法官们往往或者主要凭借直觉做出决策。如有研究显示,如果法官的后代是女儿而非儿子,他在处理与性别有关的民权案件时偏向妇女权利的概率将增加16%左右。
由于美国法律制度遵循先例原则,因此作者认为美国人所面对的各种规则,大多是由少数经过常青藤教育并具有北欧和西欧血统的男性基督徒所制定的。所以,司法裁判的偏见从法律层面就意味着不可避免了。
本书的内容比较多,匆匆读了一部分,收获不少,但还需要提炼吸收,所以就不从面上谈了。结合本书中的一个章节,谈谈自己的观点。我想说的是《判断的形成》。这节内容不多,主要是法官如何作出判断。
文中提到,心理学家认为,判断的过程很少是从前提出发,随后得出结论;与此相反,判断始于一个粗略形成的结论。一个人通常是从结论开始,然后努力找到能够导出该结论的前提。
但是,司法传统认为,法官以某种规则或法律原则作为前提,将这一前提运用于事实,并由此达成判决。既然法官是人,就有理由假定,法官不会仅因身披法袍就采用这样一种人工的推理方法。司法判断,像其他判断一样,无疑在多数情况下是从暂时形成的结论推倒出来的'。
一位法官描述了自己的方法:法官的确是通过感觉而不是判断,通过预感而不是逻辑推理来判决的,这种逻辑推理只出现在法庭意见中。判决的关键冲动是个案中对于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直觉;聪明的法官,在已有定论后,劳其筋骨,苦其心智,不仅为了向自己证明直觉是合理的,而且还要使之经得起批评。
什么产生预感呢?它们通常被称为法官“政治的、经济的和道德的偏见”。
说到这里,我就要说一下,我为何会选择这部分内容与同学们讨论了。因为前期我正好看了另外一本书《公正何以难行——阻碍正义的心理之源》。这本书里也专门对于法官的偏见有所涉及。书中提到,你可能认为,法官因其职业属性和专业培训,通常会格外依赖严谨的逻辑推理,但实际上,法官们往往或者主要凭借直觉做出决策。如有研究显示,如果法官的后代是女儿而非儿子,他在处理与性别有关的民权案件时偏向妇女权利的概率将增加16%左右。
由于美国法律制度遵循先例原则,因此作者认为美国人所面对的各种规则,大多是由少数经过常青藤教育并具有北欧和西欧血统的男性基督徒所制定的。所以,司法裁判的偏见从法律层面就意味着不可避免了。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赖特的英国前特工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之上,而且*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远比人民和法律更亲密。人们常说,在*传统政治文化中,法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历史上都有法律,统治者都用过法律来约束被统治者,但统治者自己却不在法律的约束之中,这是*古代“法家”所说的那一类法治。在西方,从古至今也有法律,在*代之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和*差不多,可到了*代以后,统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所以应该说历史上的*是个半法治。我们不必因为*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还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
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做一道法律与道德的单项选择题,无论选择了哪个,都是对心灵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义。这是对于那些过于感性的人来说的,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中生存,却不能游刃有余。然而,对大多数理性的人而言,学法的价值便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的衡*!
我很坦诚地说自己便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就仿佛我明知樱花很美,却仍然会对它不屑一顾甚至是讨厌。当我恨一样东西的时候便会失去理智地恨有关这样东西的一切,就仿佛樱花之于日本。恨一个民族,也连累了一种花,这是否是一场花的劫难?其实,历史的铭记并不是为了仇恨的延续,宽容也并不等于背叛,不去承认也无法抹杀樱花之美。
一场理性与感性的厮杀,当理性一次又一次败北时,我仍徘徊于感性的边缘,这样的坚守是否是一场错误?我该何去何从?
翻开《西窗法雨》,一口气看完《苏格垃底的慎重》,我最先的情感是无法接受苏格垃底的选择。这种慎重是否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让我想到“米兰达警告”,明知法律存在实体不公,却要抛弃法律的个体正义去维护法律的程序正义,那么,身为法律人则更应该理智地看问题,将道德与法律分开,否则将深陷在情与理中不能自拔。那么,将法律道德化是法律的一种倒退还是升华?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却宁愿去信奉“以暴制暴”的原则,但是,如果用一种暴力去打击另一种暴力能为我的情感所接受的话,为什么
我就不能接受用生命去维护正义?哪怕这种正义并不见得完善。如果“以暴制暴”能让我们得到一种情感的宣泄和对现实不满的快慰的话,那么苏格垃底的选择则是一种殉道,理性地说,那是一种伟大的震撼!就仿佛任何一座江山都需要白骨的堆积,任何一条探索正义的道路都需要血和生命的祭奠!我们这些学法的人是否更应该对苏格垃底的选择肃然起敬?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下面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讲述了一个叫乔治的青年闯入皇家机场内游玩而被起诉的案例。当所有人都认为对乔治的起诉毫无转机的时候,乔治的律师却以禁区里和禁区附*这样的理由成功地钻了法律的空子,他认为乔治进入了禁区,并没有违反《官方机密条例》“不得在禁区附*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为……”的规定。起初在我看来,“禁区里”和“禁区附*”不过是这个律师玩的一个文字游戏,纯属诡辩。如果这也算人的一种智慧,那么就纯属“混蛋智慧”和“无赖智慧”了,显得法律很白痴,法官很弱智,而那个律师要么是哗众取宠借以挑战法律漏洞来炒作自己,要么就是个无赖!作为律师,究竟是千方百计打赢官司?还是更应当心存一种对正义,对法律的敬畏?这是一个职业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法律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漏洞和潜在危机,促使立法者必须具有更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如果把每一件事都不能尽善尽美作为它潜藏危机的托词的话,我们又有什么必要去信任甚至信仰法律?而立法者又怎配称为精英?
《西窗法雨》讲述了很多法治于人治所体现的优越性,而且从西方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同*法律做了比较,甚至是提出一种前瞻性建议。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的法律正在从人治中逐渐走出,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因为这样的时代赋予我们这样的使命!
作为一个文科生,曾经的我们是感性的,在太浪漫主义的驱使下无法回归现实而在成长的`道路上彷徨过。然而,理智要求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个体主义,而是衡*,当他们之间存在矛盾时我们要随时调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码,将损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甚至为此而牺牲一些东西。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读《西窗法雨》有感。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旁边的法院"、讲"*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法治的过去、审视*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法律面前,人人*等。可是,现在这个社会中,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人还真不少。
就在这个星期五晚上,爸爸和他的几个朋友在一起聊天时,谈到了这样一件事:宁波有一个志愿者得到举报说有人经常殴打小孩。于是,他就约了另外几个志愿者来到电话中所说的地点:一座小院子门前,敲了老半天的门,都没人开门。他们就沿着院墙走着,看见了一扇窗户。他们透过窗户看见床上睡着一个男子和一个小女孩,地上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目光呆滞,面无表情,脸上有伤疤和血迹。他就边用力地敲门边喊开门,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唤醒了睡在床上的那位男子和小女孩。男子为他们开了门。一进门,走进男子的房间,他们发现地上留下了不少的血迹,床边的地板上还躺着一根断掉了的拖把柄。于是,他们报了警,随后把坐在地上的男孩送进了医院。到了医院,他们又发现了孩子遍体鳞伤。后来经*局的审讯,才得知这位男子竟然就是这两位孩子的亲生父亲。孩子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夫妻俩从农村来到宁波打工,由于经济收入低,工作又不稳定,生活压力过大,所以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打妻子。两年前,无法忍受殴打的妻子,丢下孩子,跑了。父亲有气没地方发泄,就经常殴打孩子。听到这里,我痛恨这个丧心病狂的父亲;我为这个逃离家庭的母亲感到同情,同时也感到愤恨;我更为这两个不幸的同龄人感到悲伤难过。面对这样的父亲,他们早就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惩治他。首先,屡次备受遭打的母亲如果能报警,送父亲去劳动所改造几年,就不用逃离家庭,离开孩子了。
其次,如果这两个孩子能把这件事偷偷地告诉邻居,请邻居帮忙,一起揭穿父亲的真实面目的话,也不至于遍体鳞伤。他们怎么不懂得这样做呀?就是因为他们缺少法律知识。最后,我要替这两位孩子感谢那位举报者和那几位志愿者,因为他们运用了法律的`手段,救了孩子的命,并将父亲绳之以法。法律是公*公正的。用他可以拯救那些弱势群体,制服犯罪者的嚣张气焰。作为一名小学生,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懂法。在面对坏人的要挟时,要急中生智,并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如果只是一味的忍让,侵害者就会更加嚣张,更加放肆,就像上面案件中的父亲,连亲生子女都殴打。
与法同行吧,我们的身心才能健康成长。
*一段时间,抽空阅读了《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感受颇深。
蒙台梭利的教育法在世界各地实践、开展了多年,强调通过创设某些适宜的语言环境,来逐步培养孩子听、说、写、读的能力与*惯。人之所以有学*的欲望,就是受到与生俱来的智能所驱使,也就是孩子内在有一种执著追求知识和求发展的冲动。那是内部发生的原动力,透过人格的选择及行动而表现出来。如孩子热衷做某一件事时,大多会不知不觉地进行“分析、比一比、合起来、集在一起”的工作。如果这种内在冲动不通过教育去启动他,将会使幼儿本身存在着的巨大能量迟滞、消磨。蒙台梭利认为手的活动及语言在不断地保持调和,最后才能培养出孩子自己的人格,而人格在成长过程中发挥各种创造能力。
蒙台梭利是以儿童的需要为主要依据,因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或“内在潜力”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能”,并使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早教是启迪儿童智力开发的关键。**给儿童的教育是协助儿童自我发展,是给他出一己之力;传统的教育则是**在那里不断地教导儿童怎样去做,儿童就遵命式地去服从。那么,蒙台梭利教育就是让儿童发挥他自身的生命潜能,通过自身的实际的这种活动来发展自己各个方面,包括人格的养成,这是教育的真谛。
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慢慢形成独立意志。**最大、最经常的错误就是破坏孩子的独立意志,造成孩子的胆怯、依赖、顺从、懒惰,抑或是反叛、乖戾、任性。这一点,我非常赞同。蒙氏教育有一项准则:教师讲解务求简洁、明了和客观,让孩子自己去联想和思考,教师不做过多的展开。
这实际是蒙氏核心思想“孩子的成长靠自己,教育的作用是辅助性”的落实。其中一段文字非常好:“好像一个人独自走过一片寂静的树林,宁静而幸福,任凭自己的内心世界自由地舒展开里。这时,远处忽然传来悠扬的钟声,将他从思绪中唤醒,这使他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此时此地的安宁的美丽。”
蒙氏的思想从最人性的方面关爱、尊重人的初生时期,保护人生而所具有的权利不受侵犯,并相信这是成为具有完善人格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的主要作用是创造合适儿童发展的环境,并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做那“钟声”。
不幸的是,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教育不是这钟声,而是摇滚乐。
曾经听到一个养猪的故事,在一个现代化猪圈,给猪喂水不再用猪槽,而是装了现代化水管,猪的嘴巴咬住水管头,水就会流出来。但是你不能去给猪讲,要这样喝水了,我教教你。只能让它们自己去找,就出现了这样的状况:猪渴了,满圈转,找不到猪槽,有的猪就放弃了,但有的猪就坚持找,发现了水管,咬住,流水了。那些没找到的猪,一会儿,又渴了,还找,在不断的放弃、寻找、再放弃、再寻找的过程中,这些猪都喝上了水。
教育有时和这个很像,学生在不断的寻找、探索,有的快,有的慢,等不及我们就直接告诉他们了,是我们亲手破坏了孩子们的求知欲和成就感,渐渐的,他们不再动,就直接等着你来告诉他。这个故事很值得我们反思,我们应该多一些耐心,要能够等待。并且相信孩子。
读了《环境教育》这本书以后,我了解了许多新知识。
这本书几乎介绍了我们生活之中所有的污染源,有社区污染源、家中的污染源,还有书包里面的污染源。
我看完之后,心里一直在想:在我们生活之中有这么多的污染源。这些污染源,时时刻刻都在污染者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那是个星期天,我来到了华强路的桥上,我发现了原本清澈的小溪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乌”江。我心里想:怎么会变成这样了?为什么这么黑?我经过了解之后,知道了原来是这条路变成商贸街后,人们将包装袋都扔进江里,袋子里的东西因为变质形成了腐臭味,使得水质也变差了。
看在眼里,想在心里。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保护环境!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这个地球的一切构成了生活的环境。
古人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被誉为“人间天堂”,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的美称,又因其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古城特色,而有“东方威尼斯”的美誉。苏州有大大小小的湖泊300多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小桥流水多,人家尽枕河”,是个典型的江南水乡。
可是苏州真的如表面那样水非常多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苏州也是缺水的。按户籍人口620万计算,人均拥有地下水资源量不到500多立方米。按水资源总量算,人均拥有量为20xx多立方米。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的资源性缺水参考指标体系,人均水资源3000—20xx立方米为中度缺水,苏州本地水资源只能满足用水量的35%不足部分需引客水和引江水补充,每年从长江引水36亿立方米左右,可见苏州是一个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城市。
水是人类的不可缺少的物质。科学家说人类没有食物可以活一个星期,可没有水只能活3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是在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生的,一直以来,知识产权的定义就和很多其他的定义一样是饱受争议的,各个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项民事权利,是一项私权,具有专业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在传统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还有我们经常遇到的版权。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的脑里,智力的创造物。
在我国,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有:
1,文字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日记,文学,科学专著··这些用文字或是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是情感的形式。其中创作最普遍,我们同学遇到的情况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2,口述作品,也就是口头作品,即兴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
3,音乐,喜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这是在2001年著作法修改时新增建的一项。
5,摄影作品。还有电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等这几项也是在侵权事件中最常见的几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会受到著作法保护,这些就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还有一些理发、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还有我们现在最实用的一条,时事新闻,通常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是单纯的消息。对这些,各国的著作权法都不予以保护。这样规定的理由有两条:一是报道时事的目的就在于让社会尽快了解,因而没有必要给与著作权保护;二是时事新闻只是单纯的反映某一客观事实的存在,无序付出多少创造性劳动,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应该注意的是,时事新闻不同于记者写作的的报道。时事新闻不收保护并不意味着报纸或是期刊登在的报道可以被任意转载。如果新闻工作者在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文学艺术加工,或是对事实进行了评论分析所形成的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不是简单的“单纯事实消息”了。
其实,说到这儿,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家心里就应该是明白了很多,我们现在所撰写的大多数都是新闻评论,这一类作品是在专著权法保护的范畴之内。很多同学所说的投稿最后被我改成了其他人的名字最后发表,这些就是很明显的没有参与创作,为了谋取和人的名利,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就是一种属于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和读者造成欺骗,我们完全有理由与他们进行申辩,使其承担侵权责任。还有这一种常见的侵权类型,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这种情况是针对法定许可而规定的。
当然侵犯著作权是应当受到法律责任的。这种法律责任由轻到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就是停止侵害,为了防止侵犯扩大;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同时,这本书在讲完了理论之后,每一章的后面都依附了几个一些曾经的著作权纠纷案,而且有很详细的分析与讲述,让人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你能够更好的理解。
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传播的便捷使得著作侵权事件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著作的法律,这对我们的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
对于堂学*,虽然我们只上了十周的程,总时间也就只有2个小时,但事实上我却不难发现在这短短2个小时中,着实收获了许多。
首先,在第一周的堂学*中我就不只是了解到了知产庭、诉服办和律所实*时分别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我还学*了如何进行自我介绍,可能大家会感觉自我介绍很简单,然而事实上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能够带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注意进行自我介绍时位置的选择,二是要对自己的籍贯和姓名进行具体的介绍,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合适的切入点进行介绍。
其次,接下的几周里通过先由刘老师给我们讲授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分小组讨论并完成相关作业,最后由老师在堂上对各组作业进行点评的模式,我们熟练掌握了会见当事人、给予法律咨询和建议、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调解前的准备及调解大纲的编制、谈判的技能、诉讼代理大纲的撰写等相关内容,对整个法律实务体系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最后,老师还专门请了西城区的法官给我们介绍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了解了法院外调解的分流情况和北京法院附设ADR的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师兄与我们之间的问答环节还让我对未职业的规划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想法。
在实训过程中因为诊所的内部调整,我在西城区法院诉服办实*了两周后被改为到高律师事务所进行余下四周的实*。所以在整个基地实践中,我既对诉服办的工作有了相关的了解,还掌握了在律所实*时所需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
在诉服办的实训中,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对前咨询的当事人进行答疑,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帮助其写法律书,包括起诉书、申请强制执行书和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等,极大的锻炼了相关法律书写作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梳理及答疑还让我了解了许多实用的知识。而在高律师实务所的实训中,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商标注册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纳;帮助律师查询并整理法律专题演讲的相关资料;查询*似商标;校对律师函;外出帮助律师送发律师函并领取案证据材料;查找相关公司的具体商标申请进程和信息并进核实行核实和纠正;撰写法律意见书等。
别看有的工作比较琐碎简单,只要认真的去完成了就一定会有不少收获。例如外出帮助律师领取案证据材料,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我们查阅并核对需要带回的资料,因为资料数量较多,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核对,建议按照清单上的顺序先将资料进行整理排序,然后一一核对。而且为了日后工作交接的.方便,领取案证据材料的时候对于证据清单要一式两份,留给对方一份,我方带回一份。在保质保量的完成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查阅对方整理的证据清单掌握证据清单的梳理方法和规律。可以说,这一学期诊所的实*我真的收获了太多太多,既通过堂的学*进一步的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还通过在基地的实训,了解并初步掌握了一位优秀的律师应有的知识储备和素养,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知识财富到知识产权,不仅是一个制度设计与规范适用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学理问题。诸如知识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知识财富占有状态与权利形式、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功用及目标等,无一不是知识产权法哲学理论研究的对象。
在这一领域,*现代的思想家们都提出了自己的财产权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了相应的学理基础。笔者曾对经济学家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作出评介,包括洛克、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萨伊的“无形产品”理论、麦克劳德、凡勃伦的“无形财产”理论以及考特、尤伦的“知识产品”理论等。
①本文论及的主要是法哲学家对知识产权的哲学分析,希冀为我们研究知识产权制度一般性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解读方式。
卢梭的“社会公意”理论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卓越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契约论》作为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经典文献:在政治上,为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在私法上,则为新兴资本主义的财产权制度构筑了哲学基础。卢梭的财产观不同于以往的“财产自然权利”学说。以洛克为代表的传统财产权理论可以分解为“先占、需求和劳动”三个要素:“首先,这块土地还不曾有人居住;其次,人们只能占有为维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数量;第三,人们之占有这块土地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而是要凭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根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惟一标志。”
②卢梭对这种财产权理论进行了批评,在他看来,三要素的满足只是占有事实的成立,而不足以表明财产权的成立。
在这种批判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以社会契约为基础、以社会公意为依据的新的财产观。按照自然法的原则,人们要在完全*等的基础上自愿结合,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制定法律以便保护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包括自由、生命与财产。他具体描述了人类形成社会契约进入国家状态后的财产制度:“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③在这里,卢梭对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和权利与社会契约下的自由和权利作了严格的区别。
在卢梭的理论视野中,前者仅作为一种事实状况而存在,后者才是一种受到保护的法律利益。概言之,自然状态下对物的控制、支配的事实,是无“权利”可言的。卢梭的财产观的核心是“社会公意”理论。他首先对“公意”与“众意”作出区分:“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④按照他的说法,公意就是公民多数的意思,因为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总要考虑到社会多数人的利益。
关于公意与法律的关系,卢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法律是由国家*者制定的,由于*属于人民,因而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是*者的行为和“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
⑤简言之,法律体现的*者(人民)意志就是公意。
在这里,卢梭将财产权的依据归结为社会公意。他说:“我们必须很好地区别仅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与被公意所约束着的社会的自由;并区别仅仅是由于强力的结果或者是最先占有权而形成的享有权,与只能是根据正式的权利而奠定的所有权。”
今天,我看了三篇范文就是《蛇与庄稼》、《鹿与狼的故事》、《打扫森林》
《蛇与庄稼》说的是广东沿海发生了海啸,庄稼长不成了,有一个老农买了一批蛇回来,庄稼就获得了收成。为什么田里要放蛇才能有收获的呢?原来,那次洪水把深藏在洞里的蛇都给淹死了,田鼠却游到树上和山坡上,保住了性命。后来洪水退了,田鼠又回到田里糟蹋庄稼,没有蛇来捕捉它们,它们系列得特别快,庄稼都让田鼠给糟蹋了。现在田里又有了蛇,大量的田鼠让蛇给吃掉了,因而庄稼又得到了好收成。其实,事物之间的相互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必须研究它们,才不会事与愿违。
《鹿与狼的故事》讲的是美国亚里桑那洲北部的凯巴伯森森有4千多只鹿在生存,可总统西交多,罗斯福很想让鹿多一些就杀光了狼,结果不到八千多只病鹿在苟延残喘。生活在同一地球上的生物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仅仅根据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的这种关系。
《打扫森林》写的是林务官把杂草、叶子不、灌木丛全部伐光,结果这个森林就给毁了。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
生物之间是有联系的,你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不要破坏。
翻到思品书第八课,首先印入我眼帘的是一幅有趣的图画和一行黑体小字。
“鱼儿也需要保护杀。鱼儿怎么会也要保护伞呢?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认真地看了起来。
一条清澈的小河,从一个小乡村缓缓流过,湖水绿得能照出人的影子,水底的沙石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水底还长着一条条海草,在水底随着水波飘浮着,轻轻抚摸着一群群游过的鱼儿们,一切都是那么美满、那么幸福。可是过了几年,城市的面积急剧澎涨,工业也兴旺起来。不久这儿也变成了城市,一座座工厂屹立了起来,低矮的*房不见了踪影。大量的河流都被污染了。很快,这条小河也被污染了。工业废水大量排入了河中,人们的生活垃圾,也“住进”了河里。每天,都有一大批什么烂白菜、坏酒瓶、碎骨头、破鞋子、废电池……注入河流。这下,河中的鱼虾可糟了泱,纷纷死亡。现在,这儿还有最后一条鲤鱼,为了制止垃圾的前进,它还打着一把保护桑只见这条鲤鱼愁眉苦脸地望着不断漂流的垃圾,急促地吐着气泡,好像在对人们说:“人类呀!人类!请你们不要再向河里投放垃圾了吧!救救我们鱼儿吧!”
是啊!鱼儿说的是对的,目前确实有不少河水、湖泊被污染了,就连昔日众人称赞的水*如镜的太湖,如今也惨遭厄运了。作者是想用鱼儿来呼吁我们一起保护环境。
同学们要知道,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类要生存,离不开空气、水、阳光、土地、动物、植物等所构成的环境,我们依赖环境供给的一切生活。如果破坏了环境,就是破坏了人类自身生存的基矗
虽然,现在我国*已下令保护环境,但前世纪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已是不可挽回的。森林资源日益减少,土壤大量流失,大量泥沙侵入河流,土地加速沙漠化……当前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一次又一次地给人类敲响了警钟。环境保护已成为我们人类当今刻不容缓的问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获得世界环境保护组织命名的“全球500佳”嘉奖的85岁老人马永顺,就是一位世人瞩目的环境卫士。他曾经立下了志愿:有生之年,一定要偿还因伐树过多而对大自然欠下的债务。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全家和周围居民也加入了植树义务劳动中。如今马永顺已植树4.6万株,并建立了一座优质育苗常成了一个当之无愧的环境卫士。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地球吧!
我知道大家都有最*的校外生活吧,我的校外生活是看一些有趣的文章。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篇保护环境的文章,于是我开始关注保护环境。
那一天,我发现一个大人把一个饮料瓶踢到了草地上,我马上跑过去捡了起来,并把它放进了垃圾桶里。我边走边想:如果人人都随意扔垃圾而没有人去打扫,那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想到那时候大地上的树木、花草都会枯萎,地球上的新鲜空气也会越来越少了,人类将无法生存。可是如果人们都去保护环境,那么又是另一种景象:人类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空气越来越甜。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保护和爱护环境。这样才不会被地球抛弃,才有可能永远快乐的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之上!
我们要用行动去证明,我们会保护和爱护环境。我们只有这样做才不会在地球上消失。我们的世界掌握在我们的手中,我希望大家能够自觉的保护身边的环境,这样也能为下一代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我呼吁全世界的人都来一起保护环境吧!
当最后一滴清水“滴答”落在地上是我们的泪水;当最后一株小草在黄沙下掩埋,空气将变得不清新。环保保护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作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普通人,虽然不可能都直接从事环保工作,但我们完全可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我觉得水是最重要的,人类离不开水,动物离不开水,植物也离不开水。水,是世界不可缺少的资源。现在,水资源正在不断向我们发出警告。科学家考察出了一组数字:地球表面的三分之二被水覆盖,但其中97.5%是海水,在期于的2.5%淡水中,又有87%是人类难以利用的两极冰盖、冰川和冰雪。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知识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小部分,约占地球水资源总量的0.26%——这是什么?这是水资源向我们发出的警报!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左右,居世界第六位,人均水量为2100多立方米,只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全国有600多座城市,却有400多座缺水,多么惊人的数字啊!
这些水去哪里了?人类又怎样运用的呢?看,在某城市某学校的一名小学生正在值日,这是水桶里的水快没了,他来到水池前打水,打好水后却没有拧紧水龙头,让清水哗啦啦的流走,而他却置之不理。还唱起了歌,晃悠悠地走了。等到别人发现时,那流失的水可以让我们吃上几天了。城市里发生水管爆漏的事件时有发生。经过的人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水资源就这样白白地流失了,多可惜呀!当然,也有许多城市正在节约水资源而做努力。上海免费为人们换掉了13升抽水马桶,一年就节约了763.23立方米的淡水,这就是节约,就是环保。
其实受到环境破坏的处处都有,它们无所不在,*在咫尺。正如我们南宁的朝阳溪。以前,朝阳溪两旁的假紫荆那婀娜多姿的花随风摇摆,仿佛一位少女在河边整理头上的花朵。溪水长流不尽,犹如一条翠绿的丝带飘向远方,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居住在朝阳溪*的人们,生活也总离不开这甘甜的溪水。凡是洗衣服、煮饭,都是用这清凉可口的溪水。人们也经常陶醉坐在溪水边,将脚伸进溪里。调皮的鱼儿不断地吻着他们的脚,只要轻轻摆动一下双脚,鱼儿们就会一哄而散。不少男孩在溪里游泳、嬉戏,有时还在溪里捉鱼。溪里的鱼被甘甜的溪水养育得肥肥胖胖,烧好后吃起来也特别津津有味。
可是现在干净的溪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黑糊糊的水。水面上还漂浮着大量的垃圾和死去。
我最*读了一本名叫《保护环境》的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大拇指,还有一个叫小拇指。大拇指她很爱护环境,但是小拇指却不爱护环境。有一天,他们去爬山,小拇指把喝完的可乐瓶随手一扔,被一个神仙发现了,就下去轻轻打了他一下,又告诉他不能乱扔垃圾。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以后看见有人乱扔垃圾或不爱护环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及时阻止,不然的话,环境就会变成贫瘠的土地,我们有责任让环境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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