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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林语堂先生的《论趣》一文,不知怎的想起了自己的读书经历。
从小学到初中直至师范,我一直是个分数崇拜者并信奉分数决定一切,于是我为分数而读书,为分数而熬夜。最为精典的是,师范时临*期末考试的那一段时间里,以我为首的女生几们室友居然于凌晨三点起来点着蜡烛读书,更确切地说不得背书。以至于男生戏称为“点点烛光可以燎原”。如此这般读书,奖学金当然也就非我们女生莫属了,那是怎样一种荣耀呀!想想都为自己感动。可是现在想来却只有一种深深的失落。回想起自己曾那样认真记住的条条框框、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修辞手法、主题思想现在记得并用着的又有多少?除了换回几个高分我似乎一无所获。回味着那些苦读的日子,又何止是失落呢?
毕业后,苦读精神继续发扬,用以攻之自考,于是我基本上报一门过一门。与前期读书效果相同——过完后什么也都忘了。背了不少诗,分析了不少名家名作可今日再看他们却只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悲哀!彻底的悲哀!读死书,死读书十余年,我除了盲目便是麻木!我不知道医学上麻—醉—药效最长有多久,可我知道一个失去思考能力、思考知觉的人被麻醉的时间是可以长达其一生的。
所幸的是现在的我似乎渐渐找到了一点读书的感觉了。或如林老先生所言:“青年人读书,最难的是动了灵机,能够知趣。”只是目前的我还尚未进入到为书而废寝忘食的境界,但至少现在的我总算明白了:我开始为自己而读书了!
美德好比宝石,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自然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许多容貌俊秀的`人却一无所有,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的美而放弃了内在的美。
仔细分析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以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加以合成的方法,画出最完美的人像。
其实像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才喜欢。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美人的迟暮也是美的。”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有如盛夏的水果,而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 ——培根
美,到底是什么?其实没人能说清,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未来如何,但是见到一个人第一面的他(她)一定会先看外表而不是立马来探究别人的内在。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的想法也和我们一样,才写出了《论美》这篇文章。
《论美》中有一句话:“尽管有的年轻人拥有了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从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虽然拥有美丽的外形,而却没有得到比它更重要的优雅行为之美,所以不能得到赞美。就像何懿文,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普洛丁说过:“善在美的背后,是美的本源。”
现在因为有些美丽漂亮的年轻女士,总是满嘴脏话,所以那些人都得不到赞美。因为优雅行为之美胜于形体之美。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啊!把美的体形与美的行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美》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写的一篇随笔。
在培根所写的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 “ 美 ” 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
当下,人们只注重美丽的外表,而忽略了内在。那些所谓的“美”徒具美好的外表,却缺乏内在的修养。与真正的美相比,就是暴发户与贵族的天壤之别。
无论是在《伟大的复兴》还是《新工具》等著作里,培根,这位伟大而又传奇的笔者以他永不言败的斗志书写了一篇又一篇的动人的乐章。
他以笔代戈,以热血铸剑影,在**代,无疑只有鲁迅先生才有资格与他相媲美。
在这五十多篇的随笔中,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论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围绕“美”而谈天说地的佳作。读完它,我恍然大悟,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我们每个人的理想与目标不同。所以,每个人所追求的果实也各不相同。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我们应该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为将来未知的旅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永不凋谢的美。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外表,而行为是指举手投足间的动作神态。这才是真的美。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在的美丽,却忽略了内在的美丽,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心,光有外表,也不过只是个躯壳,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一个不漂亮却有美德的人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培根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的进步思想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样,推动着人们一直向前进。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国富论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富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时,让我不禁感叹,思想是自由的,只要你敢想,亚当在那个黑暗的,被宗教思想所控制的时代都敢想公*自由,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另外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并没有把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商业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同样具有道德价值。
他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业的本质中也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俗和道德风尚起到促进作用。我认为他的这种思想恰恰与“无奸不商”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符合我国的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此可见《国富论》不仅仅是一本只供商人获得利息的指南,它还是一本具有思想内涵的书籍,在给予人经济学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
《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者亚当·斯密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该书初版于1776年,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同年发表。
亚当·斯密被奉为“经济学之父”。而《国富论》在其成文之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赢得了无数荣誉:“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10本书之一”等。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克勒在其名著《文明史》中,甚至认为“从最终效果来看,这也许是迄今最重要的书”,“这本书对人类幸福做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做贡献的总和”。
更为众多经济学家所“迷惑”的是,亚当·斯密200多年前所做的这本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仍然涵括了我们今天经济活动和经济研究的方方面面,而且它结构严谨,无懈可击。
在《国富论》里,亚当·斯密在否定重农主义和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说明了分工和贸易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并界定了君主或国家的职责和收入来源。全书分为5篇,作者在《导论及全书设计》中说,“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
当代*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达到优劣互补的效果,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效益经济、服务经济、网络经济、开放经济等内容都能在《国富论》中找到源头。由此可见,一本著作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广,对今天*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诚然,再好的东西也会有局限性,最完美的作品,也会有瑕疵,《国富论》的本质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就长远来看,它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阅读,使人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人因有思想,会思考而伟大。
窗外下着雨,思维不用撑伞,早已飞到了天际。
《培根人生论》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根人生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常想,要是我能多读书,时时接受熏陶,我不也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吗?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时间读很多的书,所以我也没能成为品德高尚的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培根论人生》。
《培根论人生》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这本书谈论了人生的价值,它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美、善、恶,告诉我天性与修养的关系,嫉妒与猜疑总是在悄悄地毁掉人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本书使我感悟到人活在世上应该有自己真正的价值。其中,“论求知”与“论友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谓“求知”,无疑是对知识的追求和渴望,促使人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甚至超越知识。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好比修剪移栽,学*尝试则可以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其实,一个人如果没有求知欲,就会像市侩一般,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就像一条大河,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连绵不绝。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慢进亦退。我们生活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加速的时间、加速的工作、加速的知识更新……处在这样一个知识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处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为避免自己陷入“贬值”、“淘汰”的境地,就必须不断学*、不断充电。事实亦证明,处于学*状态的人必定会成为最有潜力、最有价值的人。
以前曾经断断续续读过一些培根的随笔,前日有幸替补参加了市(县)区司法局中层干部培训班,更有幸聆听江城监狱长张久庆前辈的讲课,受益最大的莫过于激发起重温培根随笔的热情,昨晚整夜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从而得以有机会完整地读完培根所有58篇随笔和1篇随笔残篇,读完之后觉得受益匪浅。
培根的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翻开后,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58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可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正如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所说的,“简洁是智慧的灵魂。”58篇随笔,每一篇都是培根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人生阅历的记录与智慧才华的结晶,每篇都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寓意深刻。随笔谈到的“真”、“善”、“美”、“人性”、“幸福”、“生死”、“爱情”、“财富”、“智慧”、“勇敢”等,哪一个不是关于人生的重大课题,哪一篇不充满着生活哲理,贯穿着辨证思想。每读完一篇,总是思绪万千,但细细理来,所有的感悟都已被他随笔中精炼的语句所概括。当然,58篇随笔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这些有小小争议的`篇幅却无法掩盖随笔折射出的那种对于人性问题的深刻思考和深沉见解。
《培根人生论》是英国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哲学智慧与人生经验的结晶,凝聚了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古典人文主义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理想。但即使放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其中的观点也使我们受益良多。
我们生活在一个群居社会,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因此必须懂得如何得当地待人接物,那么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细节上的一丝不苟可赢得很高的称赞。因为细节更容易被人注意,而施展大才的机会犹如节日,并非每天都有。举止彬彬有礼的人,一定能赢得好的声誉。这正如西班牙的伊丽莎白女王所说:“礼节乃是一封通行四方的推荐信。”礼仪是微妙的东西。它既是人类间交际所不可或缺的,却又是不可过于计较的。如果把礼仪形式看得高于一切,结果就会失去人与人之间真诚的信任。因此在交际中要掌握分寸,既要直爽又能不失礼。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心存善念。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如果人不具备这种品格,那么就如同卑贱的鼠辈,既可怜又可憎。
人心固然应该善良,而行善却不能仅凭感情。意大利有句嘲讽话:“过分善良,就是傻瓜。”的确,人性中仁善的倾向有时候也会犯错误,为了不做滥施仁爱的傻子,我们就要注意,不要受有些人假面具和私欲的欺弄,而变得太轻信和软心肠。轻信和软心肠常常诱使老实人上当,因此行善还要靠理智的指引。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者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未必也具有内在的美,因为造物似乎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美男子徒有其表却不是真正的男子汉,他们过于追求形体之美而忽略了内心的修养。但这不可绝对而论,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芗、菲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就形貌而言,自然之美要胜于服饰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单纯仪容之美。
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并非人力所能创造。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其实像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表现了画家本人的某种偏爱。美是很难制定规范的(正如同音乐一样),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有许多脸型,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也会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练达。有一句拉丁谚语说:“四季之美尽在晚秋。”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少年俊秀,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举止和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败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应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培根论述了读书的目的和作用,并指出读书和获取知识是密不可分的。
随后培根在《新工具》这部著作中明确指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于一体的,因为原因不明的地方,就不可能获得预期的结果。对于有待征服的大自然,恰恰首先必须服从它。”这两句话后来被凝缩成为现在已为人类所共知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培根是提出这一原理的先导。
唐代的颜真卿也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他们都在不约而同的强调读书的重要性,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更应该好读书,读好书,藏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同时我们要把读书和思考结合起来,因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则殆。”
“我把财富看作德行的累赘,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事实上,过多的财富是无用的。因为一个人的需要是有限的,超过这种需要的钱财,便是多余之物。―――不要信任那些自称蔑视财富的人。因为他们之所以蔑视财富,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财富。假若他们一旦搞到钱财的话,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敬奉财神了。
《培根论人生》以文笔优美,语句简洁,趣味隽永,格言精妙深受我的喜爱,本书充满作者对人世的通透洞察,体现了作者的现实主义与其道德的完美结合。
培根曾在《论厄运》中说:“一切幸运都并非没有烦恼,而一切厄运也绝不没有希望”。这一句让我为之震撼,使我认识到,我应学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厄运,在厄运面前要学会坚忍这本书包含着培根的思想与情感的价值观,培根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曾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学论,鼓励人们以科学的方法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在本书中培根的“厄运观”是英雄主义的具有古典浪漫主义色彩,培根认为与厄运搏斗能磨励出坚忍的美德,最美好的品质出在恶运中被显示的,“使我不禁想起易卜生的一句话;真下的强者,关于从顺境中找表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效准自己前进的目标。他们的话让我在苦难面前又有了重新的认识,马克思曾给培根以极高的的评价,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与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的始祖“。《培根论人生》也是英国文学中最为经典,最为精炼的著作之一,本书中最能反映他的人生态度,“幸运所需的美德是节制,而厄运所需要的美德是坚忍”,所以我应该学会“直面人”,学会正视人生的苦东顺逆,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通过东面的健康人格。
培根的《论人生》使我深刻的领悟到:当面对困难时,在厄运中要满怀希望,学会在逆境中寻找光明,不因它厄运而一蹶不振,做到“直面人生”。
读完《培根人生论》,之后顿觉收益非浅。《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培根在文中谈到,在人类的一切情欲中,嫉妒之情恐怕要算作最顽强,最持久的。人们口上很少提及嫉妒,或许是因为这个词的敏感性。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芸芸众生多多少少会有嫉妒之心。有的人不表达出来,将之化作自己奋斗的动力,有的人则会将嫉妒发挥至极,损害他人的声誉甚至是夺取他人性命。古人有云:嫉妒是不懂休息的。嫉妒其实是驱使我们干好事或者干坏事的动力机器,是有效的催化剂。那到底是干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好事,还是去干让人不齿的坏事,那就决定于自身素质了。
培根在文章中详细讲了哪些人容易嫉妒,哪些人容易招致嫉妒。嫉妒,无异于魔鬼,容易悄悄侵蚀小人之心,让他去做君子不齿之事;招致妒忌的人,容易受到打击。而且,嫉妒之毒眼伤人最狠之时,正是那被嫉妒之人最为春风得意之时。然而,文章却丝毫未提如何抵制嫉妒之心。既然嫉妒之心有如魔鬼,那作者总该说说解决的办法吧。培根没有。他的缄默恰恰说明了,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无德者嫉妒有德者,下层人嫉妒上层人,苦难者嫉妒幸福者,这听起来是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或许有人计较之,与其说那些人是嫉妒,不如说是羡慕。这似乎一个是贬义词,一个是褒义词。可是我以为,“羡慕”这个词虽有对那些成功的幸福的人肯定,但也隐约暗含着些许嫉妒。在圣经中,嫉妒属于原罪之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其中的例子,是兄弟该隐和亚伯。该隐就是因为嫉妒亚伯而将亚伯杀害。但是,圣经说,人类是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养来摆脱原罪。也就是说,嫉妒之心是与生俱来,但人类可以将之内化成提升自身能力的动力,让嫉妒为我们利用,而不是我们被嫉妒利用。
大家早上好,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我读《培根人生论》后的一些感受。不是说你每看了一本书,你就会比以前更高了一个层次,也不是说你看了很多的言情小说,你就对爱情有更深的了解,更不是说你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成功就*在咫尺。由于我的阅历有限,自然是没那种可能在短短的几十天后,看完了《培根人生论》,就将人生理解得与众不同,将人生看得透彻明白。但读了书后,我当然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一些见解。
真理如珍珠般璀璨培根他这样说到:使人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受欺骗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的困难,也不仅由于真理使人的幻想破灭,而且是由于假象更适合人性中喜欢自我安慰、自我欺骗的恶*。是的,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似乎已经没有那种再想追根究底的精神和坚持真理的想法了,人们似乎更加愿意相信谎言和假象的东西。就算明明知道是被欺骗了,但是仍然愿意接受谎言带来的暂时性的利益。
也许我们已经*惯了不再思考,不再频繁地去质疑,不再对什么事都抱有怀疑,坚信专家所说的,相信*所说的,相信国家所说的。“那些欺诈的行为,像蛇一样无法立足,只能**地靠肚皮爬行”,“没有比虚伪和背信弃义更为可耻的罪恶了!”培根把这样的描述给了骗子和虚伪的人。这个社会是需要真理的,因为真理是衡量我们堕落的判断与情感的尺度,更是衡量我们自身的尺度。就我而言,我这个专业而言,将来大多数都将成为培育祖国的花朵的人,所以我们要更加坚信真理,诚信守时,对小学生做好良好的榜样。
《道德情操论》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德情操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亚当·斯密经过漫长的创作、增补、修订及整个研究、写作计划过程,著作《道德情操论》最后“定型”了,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版本。在这本书里,斯密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情操世界作了简明扼要的理路说明。我想说:这本书绝对不是单纯进行空洞的道德说教而已,经典之因此能够成为经典,是正因其所阐述的观点是能够跨越时空,不受地域限制的,它历久而弥新,在历史的沉淀中又孕育出更丰富的内涵。
他传达给读者的是: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感念的约束。不好去伤害别人,而是就应要帮忙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的心灵里面。正因大家都知道道德和法律一样规范着大家的日常行为,而且弘扬道德美德是*的优良传统。倘若以后我们真正踏入社会了并且找到了属于了我们自己的工作,那么在我们行业一样处处都是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情感的。无可否认,发奋挤出自己有限的时刻去看这本书,心灵得到很大的启发——它给了我以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督促我要学会互相帮忙和互相体谅,让我学会面带微笑的去对待每一位匆匆而过的路人、朋友,亲人和爱人。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首先提出“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他认为同情、同情心是人类天赋的本性之一,换句话来说,情感互动构成社会生活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紧之后,他引出一个类似公理的常识,即相互同情的愉快,同情既能增加快乐也能减轻痛苦。读过这本书,仅仅是最开始,我们看到“设身处地”这个词的出现频率是很高的。之后有反复出现“激情”、“强烈”、“合宜”、“尽善尽美”等词。小时候,思想品德课的时候老师教会我们要换位思考,这不正是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吗!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真切地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因此说同情与其说是正因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正因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还是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他在书中说:“人的天性决定了我们总是推己及人,从关心自己开始,进而关心旁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诚然,慈悲为怀的人,总是会设身处地地去体会别人的切身感受,总是会“推己及人”的为别人着想。千百年来,孔老夫子不正是如此地教育着我们之后人吗?即使是论社会阶层的区别也是孔子一向讨论的话题。
然后亚当·密斯在第二卷中谈到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从内情绪感同它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联来研究——优点(受赏)与缺点(受罚)。此刻的社会同样如此,又或者像孔子所埋怨的“乡原”一样,这些都就应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优点、好的品质就应得到报答而缺点、坏的品质就应得到惩罚。在第三卷中他又阐述了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职责感。还有第四卷的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第五卷论*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第六卷他说有关美德的品质—当我们思考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一样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最后密斯论道德哲学体系。
说实话,虽然我看起来有点吃力,字字都要咀嚼一下。但是密斯对人类的道德情操剖析的很是全面很是深入。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呢?我们身处急剧变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腐败、就业压力大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常常会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方、完美、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而且《道德情操论》告诉我们如何“利他”,使他人的幸福成为自己的幸福必备的条件。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就要求我们常怀同情之心、推己及人、公*正义之心待人处世,互帮互助,用全局的眼光,正确处理个人和群众、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此刻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透过《道德情操论》的学*,更加坚定了追求和信仰,此刻务必好好学*,培养一身的潜质才能在未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且,把中华民族的良好美德发扬光大。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基,一个有德的民族会受到世界的尊重,历史的尊重。道德也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小事大事,我们都能做个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们加在一齐就是有道德的国家民族。国家一向在讲求德治,但是我们这样的适合暂时还无法摆脱法治的社会。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须会看到一个高国民素质的*,一个能够用德治和谐的社会,我们坚信着并为之发奋着!
亚当·斯密经过漫长的创作、增补、修订及整个研究、写作计划过程,著作《道德情操论》终于“定型”了,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版本。在这本书里,斯密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情操世界作了简明扼要的理路说明。我想说:这本书绝对不是单纯进行空洞的道德说教而已,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是因为其所阐述的观点是能够跨越时空,不受地域限制的,它历久而弥新,在历史的沉淀中又孕育出更丰富的内涵。
他传达给读者的是: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感念的约束。不要去伤害别人,而是应该要帮助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的心灵里面。因为大家都知道道德和法律一样规范着大家的日常行为,而且弘扬道德美德是*的优良传统。倘若以后我们真正踏入社会了并且找到了属于了我们自己的工作,那么在我们行业一样处处都是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情感的。无可否认,努力挤出自己有限的时间去看这本书,心灵得到很大的启发——它给了我以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督促我要学会互相帮助和互相体谅,让我学会面带微笑的去对待每一位匆匆而过的路人、朋友,亲人和爱人。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首先提出“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他认为同情、同情心是人类天赋的本性之一,换句话来说,情感互动构成社会生活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紧接着,他引出一个类似公理的常识,即相互同情的愉快,同情既能增加快乐也能减轻痛苦。读过这本书,仅仅是最开始,我们看到“设身处地”这个词的出现频率是很高的。后来有反复出现“激情”、“强烈”、“合宜”、“尽善尽美”等词。小时候,思想品德课的时候老师教会我们要换位思考,这不正是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吗!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真切地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所以说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还是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他在书中说:“人的天性决定了我们总是推己及人,从关心自己开始,进而关心旁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诚然,慈悲为怀的人,总是会设身处地地去体会别人的切身感受,总是会“推己及人”的为别人着想。千百年来,孔老夫子不正是如此地教育着我们后来人吗?即使是论社会阶层的区别也是孔子一直讨论的话题。
然后亚当·密斯在第二卷中谈到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从内心情感同它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优点(受赏)与缺点(受罚)。现在的社会同样如此,又或者像孔子所埋怨的“乡原”一样,这些都应该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优点、好的品质应该得到报答而缺点、坏的品质应该得到惩罚。在第三卷中他又阐述了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还有第四卷的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第五卷论*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第六卷他说有关美德的品质—当我们考虑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最后密斯论道德哲学体系。
说实话,虽然我看起来有点吃力,字字都要咀嚼一下。但是密斯对人类的道德情操剖析的很是全面很是深入。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呢?我们身处急剧变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腐败、就业压力大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常常会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方、美好、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而且《道德情操论》告诉我们如何“利他”,使他人的幸福成为自己的幸福必备的条件。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就要求我们常怀同情之心、推己及人、公*正义之心待人处世,互帮互助,用全局的眼光,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现在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通过《道德情操论》的学*,更加坚定了追求和信仰,现在必须好好学*,培养一身的能力才能在未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且,把中华民族的良好美德发扬光大。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基,一个有德的民族会受到世界的尊重,历史的尊重。道德也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小事大事,我们都能做个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们加在一起就是有道德的国家民族。国家一直在讲求德治,可是我们这样的适合暂时还无法摆脱法治的社会。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一个高国民素质的*,一个可以用德治和谐的社会,我们相信着并为之努力着!
我最早读《道德情操论》还是上研究生的时候,是导师推荐的读物,那时更多的是从理论和专业的角度去思考。后来,*在视察*人民大学的时候,特别问在场的师生是否读过《道德情操论》,他很喜欢阅读这本书,他语重心长的说,青年人应该花时间好好读读这本书。于是,我工作后,又重新把《道德情操论》读了一遍,得到了更多的启迪。
读懂一本书就要了解它的写作背景。
《道德情操论》发表于1759年,迄今已有250多年。这部亚当·斯密的成名作,可谓命运多舛。一方面,它被《国富论》的耀眼光彩所遮蔽。另一方面,学界对它的解读,却是见智见仁,众说纷纭。
写作《道德情操论》时,斯密还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这本书便是根据他在课堂上的讲义加工而成。他在《国富论》赢得巨大声誉后,还费尽心思,对《道德情操论》作了大幅修改,在临终前两年推出了第六版。
英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现在的*社会有些相似。18世纪初的`英国(或者说20世纪末的*),市场经济已经兴起,个人追求利益和权利的愿望十分迫切,人类传统美德还能不能维系、或者要不要维系,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当时,英国出现了两种相反的学说:一类坚持原有的伦理观念,对腐败、奢侈、欺骗的盛行忧心忡忡,认为商业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将使整个社会伦理衰败、道德堕落;另一种则为私利和各种罪恶辩护,认为人性本恶。邪恶的本性促使人为了自利的需要而创造了各种财富,带来整个社会的繁荣。一旦人们摈弃邪恶,社会就会萧条、贫困、没落。
与上述两种对立的观点不同,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既试图肯定市场的繁荣和工商业的进步,又试图在个人经济动机得以**的条件下,为道德的重要性做出论证,这也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主题。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会5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并推荐《道德情操论》的原因。
斯密是一位把经济问题同法律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考察的大思想家,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述了自己独创的广义道德哲学体系,重点阐释了狭义的伦理学。这与其法学思想和经济思想密不可分,这三者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斯密作为一个大思想家的特色。只有读懂了《道德情操论》,才会了解他的伦理学和法学思想,才会准确把握他的经济学思想。才会懂得“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而道德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道德情操论》在寻找“富之路”与“德之路”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与道德之间寻求两全之道。在书中,斯密良苦用心的去论证,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时代,道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既肯定了人们对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也强调了这种追求必须是符合社会的一般规则,而不是无节制的贪婪。他乐观地相信,“富之路”与“德之路”一定能够统一。
《道德情操论》着重论述了“正义之德”在市场经济时代的重要地位:“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是不公*的,而且注定是不得人心的,必将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公*和正义是经济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保障,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持和谐的经济秩序。公*和正义是生存生活的基础,保障人们的共同利益,承载了人们美好的追求。公*和正义能够协调个人发展、他人利益和整体发展三者之间的矛盾,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运转。
《道德情操论》带给人们思想上的共鸣,不仅存在于国家、社会道德的层面,对家庭、职场的各种人际关系和个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书中着重解释了仁慈之德的内涵,强调在家庭或家族中,家庭伦理至关重要,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不仅是自然联系的结果,而且是道德联系的产物;职业中的同事关系、贸易中的伙伴关系等,也存在如何友善仁慈的问题。亚当·斯密把社会团体作为慈善的主要对象,国家是最重要的社会团体,他把***为国牺牲的行为视为最光荣的行为。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说过:“不读《国富论》不知道什么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如果这个社会的每个人在追求‘利己’的同时,都满怀‘利他’的道德情操,才会是一个人人幸福,真正和谐的社会。
就个人而言,寻求发展,谋求进步,要遵循基本的道德准则,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工作中乐观勤勉,在生活中合理消费,不欺骗,不贪婪,不损人利己,依靠知识和能力来取得职业中的信誉。对于整个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推进社会的公*和正义,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把公*和正义作为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我想,这也许就是《道德情操论》带给我们的时代启示。
贾谊,王佐之才,策论天下,吊赋古今。其规划蓝图,远超三代。其主,汉文帝,文景之治的开创者。身处"改革开放"前沿之际,竟悲郁而亡。
东坡一言以蔽之,志大而量小,才有余而识不足,不能自用其才。
诚如斯言,量小非君子。何为量,为气度,为眼界,为胸怀。人既可处顺境,也可处穷境。顺不猖狂,穷不悲天,淡然处之,为量。
何为识?愚以为天下大势又为识,识人,识己方为识。不识人,不了解周勃,灌婴之属,又不识汉文之志向,更不识时务,不懂隐忍和循序渐进之道。更无自知之明。如此,贾谊,不过洛阳一骚年耳!
何以扩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间嘴脸,知人间险恶。调整心态,处贵不骄,处穷不闷。
何以提识?识阅古今,懂人情冷暖,知人善任,识大体,清时局。更要清楚自己,用己所长,避己所短。还得承受住挫折和打击,愈挫愈勇。
唯此,才不会是洛阳一少年!
记得第一次知道贾谊这个名字是在高中,那时在学他很有名的政论文《过秦论》。当时虽不能完全理解文中内容,但却被文章的气势和才气所感,每每诵读,都感觉胸中激荡,久久不能*静。
从老师的讲授中,略略知道,贾谊是因为梁怀王不慎坠马,自伤而死。但其中更深的原因,并不很清楚,对贾谊也并没有特别的印象,在略带一丝不解的无知中,渐渐把贾谊忘到了脑后。不久前偶读苏轼的《贾谊论》,让我在对贾谊的自伤而死感到深深惋惜的同时,也对自己在追求理想中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有了新的认识。
苏轼开篇便说“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在苏轼看来,人应该有两种才能:第一是才干,就是智商要高,要有学识;第二是要具备充分发挥并利用自己才干的本领。苏轼认为,正是贾谊缺少第二种才能,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意思大致是说,一个人所追求的理想远大,必须有所等待;所追求的目标宏大,则必须有所忍耐。这也是苏轼一以贯之的主张,在评价张良的《留侯论》中:“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比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忍小忿而就大谋”,一个人必定要“爱其身”,要有“方今天下,舍我其谁”的自信和豁达,才可以逐渐实现自己的愿望、抱负,才可以没有什么怨恨。
一个人“有所待”和“有所忍”,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善处穷”。这里的穷,并不单指经济上的困难,还包括政治上的不得志等不愉快的处境,也就是说一个人要学会在困境中生存,不因“穷”而懈怠,放弃自己的理想。应以古哲先贤为榜样,如“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应常以“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自勉,而绝不应“忧伤病沮,不能复振”。
苏轼哀贾谊道:“志大而量小,才有余而识不足”,这也是在告诫后人,一个人不但要有远大的理想,还要有宽广的胸怀,不但要有卓越的才华,还应审时度势,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非此不能“取远”,非此不能“就大”。
高中时代听语文老师高声朗诵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让我从那以后喜欢上这位豪放派的诗人,随着年龄渐长,我读了不少苏轼的文学作品,给我映象最深刻的苏轼作品是他的论说文,其中《贾谊论》更是令人百读不厌。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才能的获取并不难,难的是才能的施展”,简而言之,最让人郁闷的是英雄无用武之地),苏轼《贾谊论》的开篇之句,说尽了自古英才的窘境,也说尽了自古英才的无奈。下面主要就人才的使用展开讨论。
清朝人所著小说《*山冷燕》第八回借才女冷绛雪之口对人才进行了论述(……且就人才言之,圣人有圣人之才,天子有天子之才,贤人有贤才之才,宰相有宰相之才,英雄豪杰有英雄豪杰之才,学士大夫有学士大夫之才。圣人之才参赞化育,贤人之才敦立纲常,天子之才治*天下,宰相之才黼黻皇猷,英雄豪杰之才斡旋事业,学士大夫之才奋力功名。以此类推,虽万有不同,皆莫不有一段不磨之才,以自表于世。……),我二十多年前读该书时因喜欢这段论述,专门进行了笔录,今天再次阅读,仍觉得冷绛雪才气横溢。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但凡人类,都有自身的才能,关键是如何使用这些才能。
苏轼在《贾谊论》里论述了贾谊才华横溢得遇明君(汉文帝),却无法施展自身的才能,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最后忧郁而死,因此得出“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的结论,他在感叹贾谊的`同时,何尝又不是对自己一生虽有雄才大略,却不能很好施展自身的才华在抱怨呢?
我认为世间自古就不缺人才,但很多人怀才不遇,抱憾终生却是不争的亊实。苏轼之类的全才不多,各种各样的专才却层出不穷。常言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现实生活当中,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有特殊才能的人为了谋生,选择了不能施展自己特殊才能的专业,只能窝窝囊囊虚度一生光阴,对于国家来说也是人才的浪费。
要想使优秀的人才能得到正确使用,首先要有知人善用的领导,*历史有很多善于用人的统治者,如汉高祖刘邦,唐太宗李世民等,刘邦*定天下后“论功三杰”,唐太宗开科取士之后说“天下英雄尽入我毂中”,表明了他们善于纳才和善于用才。得遇明主一展雄才是许多人才盼望的。然而有些才子在未遇明主之前,不善于毛遂自荐,使自身错过被使用的机会常令人扼腕叹息。所以人才要想被使用,还要找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吸引明主的注意。*人历来强调“心思如*,不可使人不知;才华如玉韫珠含,不可使人易测”,主要害怕才华一旦过于显露,不但招人嫉妒,还可能受到迫害,所以要收敛才华,使用“韬晦”机制。但如果太过于收敛,过能会错过很多机会。世上的英主能有几人象刘备那样“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象符坚那样识王猛于草莽之中,即时委以重任。优秀人才要想施展自身的才华还要有较高的情商,协调好与周围人的人际关系。贾谊之所以不能施展才华,同没有搞好和汉文帝重臣灌婴、周勃的关系有关,遭到二人排斥是必然的。最后一点就是才子们本身不要对世间的事情求全责备,喜欢求全责备是大多数文人的一个通病,他们往往喜欢非议施政者的政治纲领、大政方针。其实政治家的远见卓识也不是一般文人所能理解的。苏轼一生遭遇很到挫折,同他喜欢求全责备不无关系,王安石执政推行变法,他屡次反对,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尽废新法,恢复祖宗制度,他也不能容忍,结果*旧党均排斥他,他的仕途坎坷是必然的,他最后被侍妾王朝云讥为“一肚子的不合时宜”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有感于苏轼的一生坎坷,却在文学上取得卓越的成就,写小诗一首作为本文的结尾。
咏苏轼
“天涯何处无芳草”,苏轼*生多烦恼。安石变法他反对,温公复辟他心焦。少年成名心气高,不合时宜频摔跤。黄州赤璧擅雄文,夜半孤舟泛波涛。杭州西湖修长堤,造福人民人称好。曾经祈雨喜雨亭,曾经放鹤上云霄。乌台诗案命险休,信佛崇儒尊黄老。一生多才又多艺,诗文书画并称妙。命运坎坷总流离,红颜知己却不少。王弗之后王闰之,朝云独随惠州道。人人养子望聪明,他被聪明误一生。晚年文雄笔更健,信手拈来皆美文。历尽磨难归太虚,遗骨长埋在郏城。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正义论,是他针对现在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功利主义而作的。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就是正义。公*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憲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在当今的*,我们被物质欲望所迷惑,无止境的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人们内心的道德观、正义观已经开始变的扭曲。当看见老人摔倒之时,想的不是赶快上去帮助老人,而是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冷眼相看。当问及为什么不上去帮助时,给出的答案却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敲诈我的钱?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只当它是另一场暴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当今社会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达到一个不一样的阶段。本书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们在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绝对自由。但是现在的社会可以给我们有这样的自由吗?
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状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透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齐,并透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能够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能够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齐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这天的*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尓的代表作,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书中完善和发展了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思想,大力为个人自由鼓与呼,同时清晰地划定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为国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支持。
人类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密尓自由论证的核心。在这一点上,密尔似乎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观点一致。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禀赋,理应通过个性得到充分发扬,这是个人福祉和社会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密尓坚决反对对个性的束缚。一方面,他认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痛苦的感受和快乐的来源也不同,怎样才是最好最适宜的生活方式,只有个人最清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应该交给个人自由决定。可以看出,密尓的论述中隐含着价值多元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另一方面,对人民个性的束缚,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其陷于停顿(很不幸*成了密尓所举的反面例子)。他认为德国思想家洪堡提出的“首创性”概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进步必须有人第一个开创新的做法。而“首创性”有赖于人民个性的自由发展。个性和境地的多样化,才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源泉。顺便说一句,这一观点与进化论的理论倒很相符,物种单一性发展在环境巨变时很容易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整体灭绝。
密尓认为,任何压制个性的制度,无论以怎样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都是专制。专制有两种,一种是权力专制,一种是*俗专制。权力专制用武力压制人性中的突出部分,强迫个人屈服,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突破*凡的人被迫消失,反而是那些顺服和*庸之人得到鼓励,久而久之形成*俗专制。*俗专制更加可怕,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俗,无人想到抗拒和变革,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庸的沉寂,失去发展进步的可能。
密尓对思想和言论自由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个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之一,因为人类的精神福祉是其他一切福祉的基础。密尓在论证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四条依据。
第一,非主流的异端思想有可能是正确的,这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密尔列举了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例子。如果有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冒领不可能错误性”(假冒上帝)。
第二,假如异端思想有很多错误,但是不可轻易否认其中也存在着部分真理。得势意见很难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真理,借助于异端思想中的部分真理,可以让自己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三,即便我们假设公认的意见就是全部真理,但它仍然需要不断地接受质疑与争议的冲击,以保持其活力与生动。一旦其开始拒绝讨论,就会沦为教条,接受者就如同持有一个偏见一样,很少领会并真正认同它,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知行不能合一。
第四,教条只能导致人心的硬化和僵化,拒绝任何新的思想观念进入人心,妨碍了人的精神发展,同时导致社会僵化。
因此,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发表十分必要。前提是在方式上要有所节制,不能越过公*讨论的界限。其一是不能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能对对方的事实和论据进行压制,或者故意扭曲对方的意见表述。其二是不能实施人身攻击,不能以武力、法律、道德为武器对对方进行威胁。
当然,如果所有人任由个性自由发展,必将相互影响和争斗,因此社会的干预在所难免。密尔在划定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时,给定了两条原则。读后感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这条原则是关于涉己的行为,也就是个人自由所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第二,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我读了*的《实践论》,深刻理解《实践论》是*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以马克思辩证主义为基础,结合*的具体社会实践,深刻揭示了认识和实践的密切关系。
《实践论》说:“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部世界了解的真理标准。”用于指导实践,实践用于验证理论。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无论是工作还是认识自然,都是从点到面,单方面到更多方面。只有结合理论,用实践积累自己的经验认识,把自己的直接实践经验与别人的经验(学到的`知识)相结合来判断事物,才能更加科学客观地认识事物,开展工作。
我们可以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积累一定的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必然、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达到了理论水*。当然,理论要经过实践的验证。也就是说,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所有的认识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实践论》表示:“只有感觉到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能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不管谁需要知道什么,除了接触那个事物,即生活在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没有办法解决。“这个看法看起来很*淡,但实际上是很多人忽视的真理。
《实践论》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整个宇宙发展过程中,各具体过程的发展是相对的。因此,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承认对各发展阶段具体过程的认识只有相对真实性。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的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单独识别,不能用任何一句话来说明。因为人们对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有相对的真理。
《实践论》是*同志对实践的正确和系统的看法,对指导当时*革命,指导当前和未来的各种实践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读了*的《实践论》让我深刻的了解到,《实践论》是*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在马克思辩证维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的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
《实践论》中说道“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用来指导实践的,而实践是用来检验理论的。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偏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不管是开展工作还是认识自然都是由点到面,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结合理论,用实践来积累自己的经验认识,用自己的直接实践经验再结合别人的经验(学*来的知识)来对事物进行判断,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客观的认识事物和开展工作。
我们要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通过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再积累一定资料的同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层面。当然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认识都具有其时代局限性。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实践论》是*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篇著作。《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本质特征和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在《实践论》中阐述这以下四个基本问题:
(1)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2)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
(3)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
(4)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
*在《实践论》中总结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接触到这部分的内容还要追溯到大学时期,在《*概论》的课程上有所接触。但是大学时代的我们,学*这方面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人,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当时记得很牢,但是如果没有实践,你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你没有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就像好多帖子上所说的,大致意思就是:高中大学时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比如:各种物理定律,数学上微积分或是函数,能被用到的机率是少之又少。反倒是一些最基础的算术和一些基本的概念,在生活中被用到的机率很大。归根到底体现出了实践是很重要的。
对于*时的生活也是一样,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对于我们从事的这个行业,从事的这种技术行当来说,流行着一句话: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就好比像我们都经历的初始改装一样,师傅交给两个或是三个徒弟的知识是一样的,可能有些人接受的快一些,有些人接受的慢一些,通过两三课的学*,就能感受到自己属于哪一种类型的。在接下去继续的训练中,自己该知道在那些方面进行强化,知道自己在接下去的学*可能要花多一点的时间去理解,去模拟,以便跟的上师傅教学的节奏。在新学*的开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有着理论作为支撑,师傅讲解的经验作为指导,最终才能迈向成功的彼岸。
对于飞行这个职业来说,我们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顺着机长教员走过的路,在他们的指点教导之下,技术慢慢走向成熟,经历慢慢走向成功。试想一下,如果光有理论作为支撑,没有在*时飞行中机长教员给我们创造锻炼实践的机会,我们也许不会领悟这些理论的高深,不会对飞行有更深刻的认识,就像前面提到的高中大学学*的理论一样,最终还是由于使用的机率太少,最终都还给老师了。理论固然重要,没有经历过实践的考验,我们也无从辨别其正确性,只有经过实践考证过的理论,我们才能相信它的存在性,当我们解释或是运用时,又多了一份自信。但是,光有实践,没有理论作为支撑,当操作起来时,那叫盲目。“飞行无小事”,你的每一个操作如果没有理论提供保证,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意想不到的,或是不可逆的。在*时飞行的教学中,机长教员的教学也是有理论作为支撑的。如果你对某些理论存在疑惑或是对某个操作看起来畏首畏脚,缺乏自信,他就会以理论操作手册为基准,告诉你想了解的内容是什么样的,然后对应的操作流程,在他们的监督下,实践一下。帮住我们解惑答疑。这就是飞行,也需要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
通过《实践论》的阅读,也给自己今后的学*指明了一个方向,首先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时要多学*,多总结;对于存在的疑问,也应该第一时间寻求解决。同时在*时的飞行准备过程中,也要做到充分。当机会来临时,有能力也有自信能够把握住。通过不断的实践让自己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满足一名飞行员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保障飞行的安全顺利!
《实践论》是*一生当中最杰出的作品之一,也不妨说这是*最杰出的作品之一,因为这篇文章拯救了当时的*。为了揭露这种不好的现象,从而推动*革命的发展,*写了这篇著名的文章。*凭借着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结合*的具体国情,深刻的揭示了“知和行”的关系。即我们应该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读完这篇文章,使我对辩证唯物主义有了一些了解,以前只知道有这个名词,却不知道它代表这什么。首先,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一切有关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再者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这充分的表明了,认识对社会实践有着依赖性的关系。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感觉有点读不懂,因为感觉有些哲学的思想。读着读着觉得这篇文章和自己走的越来越*,让我渐渐明白了知与行的道理。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论理来。因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哲学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或辩证性,虽然各有片面的真理,但在认识论的全体上则都是错误的。
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而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曾说过:“如果以为理性认识可以不从感性认识得来,他就是一个唯心论者。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由于它来源于感性,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只是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在文章中说过:“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这是任何人实际上走着的认识路程,不过有些人故意歪曲地说些反对的话罢了。世上最可笑的是那些“知识里手”⑷,有了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便自封为“天下第一”,适足见其不自量而已。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问题,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决定地需要的倒是其反面——诚实和谦逊的态度。”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我们现在的许多大学生脑子里都只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很少有亲自动手去实践的时候,等有了实践机会的时候,又对自己缺乏勇气与信心。为什么缺乏勇气与信心,或许*一语中的就是因为我们对于这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没有规律性的了解,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接触过这类工作,或者接触得不多,因而无从谈到这类工作的规律性。因此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及至把工作的情况和环境给以详细分析,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正如“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正如我们学英语一样,为什么我们汉语学的那么快,因为我们天天都在用汉语进行交流,而出了上英语课之外,我们很少尝试用英语去进行交流,毕竟实践出真知,因此我们的英语提升的很慢。另外,人们在实践中经常会失败,现在我们许多人经历了很小的挫折后,就会一蹶不振,我们经常会听说某人因为公司破产而跳楼自杀。或许古人说的好“吃一堑,长一智”,但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少有人做到这一点,一道数学题我们往往是一错再错,现实中我们犯下的错误不止一遍,这使我们的道路越来越坎坷。善于总结是成功的基础。及时总结学*,生活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得失成败,是保持强劲动力的有效途径。成功的人士不是不走弯路与错路,而是少走弯路与错路,特别是在走弯路与错路后懂得及时回头,纠正错误,以利再战。所以我们在经过失败之后,应该从失败取得教训,总结自己失败的原因,并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我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这就是“失败者成功之母”。而*在文中又提到了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⑺。如果以为认识可以停顿在低级的感性阶段,以为只有感性认识可靠,而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这便是重复了历史上的“经验论”的错误。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我们应该不断去探索,不断去总结,然后再去实践。我们不应该对现有的认识感到满足,因为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才,不可能一次就深刻的理解。
《实践论》是*一篇杰出的、具有创造性贡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既丰富和发展了《反对本本主义》关于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基本思想,又是对《*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的哲学升华。深刻地阐明了*思想的活的灵魂中的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知、行关系问题,为*哲学发展史增添了极其光辉的一页。为我们党确立了科学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为延安整风作了理论准备,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如果没有*的这篇实践论,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依然会在党内生存下去,依然阻挡着我们继续前进。因此,可以说*的这篇文章解救了大半个*,而且我觉的这篇文章不止影响着当时的人们,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虽然有些东西看不懂,但是正如*所说,我们应该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如此循环重复下去,不论我们做什么事,我想我们都会获得最终的成功。
这段日子,有幸读了*的哲学经典著作《实践论》,整篇文章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读后,使得自己原本肤浅的思想意识有了一些彻悟。
《实践论》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条件,它产生于*革命的曲折经历,以及党内存在着严重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大背景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化得理论成果。《实践论》的基本观点就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致无穷。而每一次循环都能站到更高的角度看待事物发展。
作为一名当代青年,在工作和学*,生活中要学会用这种辩证唯物的观点看待周围的事物。防止出现经验主义和形而上学。
联系到自身工作,作为一名值班站长,班组就是自己的责任田,试验田。班组管理就是实践。它是班组建设的管理需要,完善,制定好班组的工作计划,需要不断地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也要在管理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完善工作计划,工作方法。使得计划、方法能够贴*日常管理,更接地气。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了*的《矛盾论》。开始时,以为那矛盾就是我们*常生活中所说的矛盾,后来才渐渐发现矛盾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对我们看待事物问题,更加具有指导意义。
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认识*,我们都知道,没有*就没有新*。因此,我们的老师家长们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让我们认识到了*同志的伟大。*同志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为什么古往今来这么多人都失败了,而他却成功的**了*,建立新*,给*以及无数社会主义国家带来了希望。我认为,这都与他的先进的思想脱不了干系。
在以前,我的正义感是我对光明与黑暗、善与恶能够明确分辨,追求前者而厌弃后者。但我从没有想过怎样去改变这现实中的一些丑恶现象。我知道依靠个人奋斗,掌握实在的技能、本领,在社会上争得一*之地,做一个清白的、有用的、争气的人。读了本文,我的思想也有了一些改变,我感到要改变一些东西,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团结周围的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改变。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每个问题的由来,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才能有效的解决掉它。我们大学生现在逃课已经司空见惯,而且很多人是经常性的逃课,我也问过一些逃课的同学,其主要原因是迷茫,大学生的迷茫。逃课的同学认为这门课程对其将来的发展带不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所以感觉该课程学与不学已经不重要,在我看来,逃课问题的解决
主要还在于改变同学们的看法。课程老师要给同学们讲清该课程对其将来发展的帮助,而不是只强调点名,挂科。
人生之中,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贯穿于我们人生的全过程,存在于我们人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等一切关系中,无处无时不存在着矛盾。
作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正处于热情与激情似火的时期。这也意味着我们在生活中面对的矛盾更是复杂多样,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我们必须学会正确的运用矛盾分析法去对待所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在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物质与精神等这些方面上的矛盾时,更要学会运用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分析法去对待和处理。
在理想与现实之中,我们应该认识到理想是根植于现实之中的,但同时,我们的理想又指引和推动着我们现实生活的前进。我们大学生应在人生中创造出自己人生的特殊性。
大学生活最重要的任务是学*,然而学*是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我们不可能从头到尾都是一马*川的,在这期间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在阻碍我们前进。我们需要解决一个又一个学*矛盾,我们才能不断进步,达到我们自身的要求,才能达到给我们自己设立的目标。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要求我们大学生既要看到问题对立的一面,又要看到问题统一的一面,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
从当时的写作背景看,全国正值革命的关键时期,而党内两种错误思想又不断的冲击着革命道路,险些把*革命带向危险的地步。作为当时的明眼人*审时度势,写下这篇实践论(以及后来的矛盾论)。重点其实是为了端正思想,把革命思想统一,把革命带向正路。而事实上,文章一出,也的确获得不错的效果。另外,这篇作为*哲学史上伟大的著作,在现今的社会上,仍然有着重大的意义,它*思想对马列主义继承和批判的结果,是人类思想的又一大进步。如今,它仍旧指引着*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前进方向。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难以忘记它和它的作者对*革命,对*建设,对*历史所作的贡献
不知不觉,我就把整篇文章看完了,当然受到文章的强烈震撼。这的确是篇情理兼备的文章。读完后,我既有文学上的美感,又有哲理上的收获。我个人觉得,它给我几个比较重要的启示是:
1、实践的必要性和首要性。这其实是认识论的首要的观点,我们学*了马列主义这么多年,这个观点还是应该不仅深深留在脑里,还时刻提醒着我们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凡事须躬亲、力行之。
2、有了实践便有了认识的需要和发生,但是,认识更要比实践进一步。即文章说的,要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上做工夫。通常我们会被大部分或真或假或虚或实的现象材料所迷惑。这时,就要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忘亲身实践,在一大堆材料中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这种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也犹为重要。
3、实践对实际的依赖。实践是实际情况的需要,所以实践要完全立足于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产生正确的依据和评估,进一步得到正确的方针和政策。并不断的将正确的理论运用于再次的实践中。所以,尽量营造成一个实践、认识、总结、再实践的良性循环。
在老师的要求下读了《实践论》。感觉真是半晕半懂,大约是个人水*实在有限吧,在这里我就随便说说第一感想好了,请读者多多包涵。
《实践论》,顾名思义以实践为中心展开论述。开篇先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然后又详细的从各方面分析“实践”这个词语。全篇当中引用了许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也打了一些比方使得论证更为具体。这是*的代表作之一,上网搜索便可知道这篇文章还有着很强的政治地位,在革命中起了引导思想的重要作用等等。几十年过去它依旧被人们传送着,以科技的手段出现在我面前的电脑上供人研读,自然也是对它价值的无声肯定。
但是对于我来说,假若没有人告诉我它的价值,可以确定,我是根本看不出它有这么高的社会地位的,因为我很少接触这么专业的哲学,通俗的说,就是不懂行情,所以发现不了它的价值所在。
它是俞伯牙,可我却不是钟子期;它是千里良驹,可我却不是它的伯乐。
让人有一种悲哀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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